缄默绅士的法则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唇亡齿寒0
“这可不是厚遇,是为了防止瘟疫。”官员拿腔拿调,“尸体会成为传染病的源头,尤其是这些死得不明不白的路倒尸。让我看看,六具尸体。嗯,和清单上的数据一致。”他凑近运尸车,“哼,一帮穷鬼,死在城里,净给人添麻烦。咦,这人是怎么回事?”他指向医生送来的那个死去的年轻人,“这个死者是不是搞错了?”
黑衣船夫大师心脏狂跳。“没搞错,大人。小的事先核对过一遍,怎么会搞错呢?”
“你不是说这些人都是乞丐穷鬼吗?”官员瞪着大师,“乞丐怎么有钱染发?”
“这……”黑衣船夫大师心念电转,“他、他是外乡人!没人晓得他打哪儿来的、姓甚名谁,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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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城也无亲无故,没人替他尸。依小的所见,跟乞丐也差不多。”
“这可不行!依照规定,这类死者要交给治安官,以后说不定会有家人来认尸。”
“是是,小的这就叫人把这死者运到治安官大人那边。”
“等等!”官员伸出手戳了一下死者的脸,“他的脸色怎么这么黑?他是怎么死的?”
“他……他吃错了药……”
“啥?”
黑衣船夫大师冷汗直冒。若是官员绕到他背后,就会看见他背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他搜肠刮肚,可怎么也找不出理由帮他摆脱困境。那两个该遭瘟疫的鸟嘴面具!都是他们害的!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在隐瞒什么?”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官员的讯问。只见一名金发青年策马而来。他一身飘逸的白色绸缎长袍,风中翻飞如同白鸟的翅膀,胸前佩着一条黄金项链,末端挂了一个镶嵌着宝石的小徽章,像是一枚圣徽。梵内萨城内的神庙那么多,官员也分不清圣徽到底属于那位神明。
马儿尚未停步,金发青年便跳了下来,稳稳落地,可见他身手有多么敏捷。青年将手按在胸前,微微欠身行礼。官员不明所以,但习惯让他摘下帽子回礼。
“您好,大人。”青年说,转向黑衣船夫,“您好,大师。”
黑衣船夫大师快晕倒了。他认出了青年的声音就是码头上那个高个子鸟嘴面具!他不知道青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装作不认识他。
“你有什么事?”官员倨傲地问。
“我来认领一具尸体。”青年礼貌地说,“船夫大师搞错了尸体的名牌,误把一位有名有姓的死者当成了无名路倒尸。”他指着牛车上那具染了蓝紫色头发、脸色发黑的尸体,“就是他。”
官员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他是谁?”
“是我的学徒。”
“你又是谁?”
“我侍奉真实与虚饰之神。”
“哦,原来是个祭司。”官员盯着青年胸前的黄金圣徽,“你这个学徒是怎么死的?”
“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官员挑起眉毛。黑衣船夫大师凑到他身边耳语道:“大人,他的意思是,这小子是服毒而死的。”
“服毒?这是命案啊!你们呈报给治安官了吗?”
“不是命案,大人。因为毒药是他自愿喝下的。”金发祭司说。
“那么是自杀?他为什么要自杀?”
金发青年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答案只有神明才知道。”他说。
官员皱起眉。他觉得这事儿不太对劲,但他也不好阻拦一位祭司。天知道城里有没有什么位高权重的大人信奉“真实与虚饰之神”呢?只要祭司去大人物耳边嚼嚼舌根,他的仕途就完蛋了!不如索性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上面问起,他只要推脱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
官员清了清嗓子:“好吧好吧,你把这个学徒的尸体带走吧。不过,黑衣船夫大师,搞错名牌可是你的工作失误啊,必须罚款。”
“是小的失误。小的该罚。”大师边连连道歉,边在心里为自己那笔“谢礼”哀叹。
金发祭司将他的学徒用防水布捆起,搬上马背。官员见事情了结,便先行去火葬柴堆那边吩咐手下准备火油。金发祭司趁官员离开的空档,拉住黑衣船夫大师的手,不动声色地将一张字条传给他。
“等回了城,”金发祭司耳语,“您随便找一位缄默者,把字条交给他。放心,您的‘谢礼’一分钱都不会少。”
“缄默者!这么说您也是……”
“您心里清楚就好,别对外声张。”
大师点点头。“可我听说,缄默者从不说谎,必要的时候宁可保持沉默。可你……”
金发青年微微一笑。真看不出,这么一个俊朗的青年竟会是黑夜下的杀手。“我刚才说的,没有一句是谎话。”
金发青年跃上马背,催促骏马奔向远方。黑衣船夫大师叹了口气。缄默者的字条还在他袖子里。只是张普通字条而已,他却觉得自己的皮肤都要被灼伤了。
官员处理完一天的事务,疲惫地回到家中。他家里有个大嗓门的老婆。如果可以,他根本不想回来。这不,刚踏进家门,老婆的声音便像一支羽箭穿透了他的耳膜。
“你这死鬼,怎么才回来!说,你是不是又去逛窑子了?”
“逛你个头!我天天往坟地跑,累都快累死了!行行好,闭上你的嘴,让我清净一会儿吧!”
“哈!坟地!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勤快!哟!你脸上黑漆漆的是什么?你一头栽进坟坑里了吗?”
“什么黑漆漆……?”
官员找到家中的镜子,仰起头,果真在下巴上发现了几条煤黑色的痕迹。奇怪,他脸上怎么会有污渍?
一道可怕的灵光闪过官员的脑海。他想起了今天那个被误当作无名路倒尸的年轻学徒的尸体。尸体脸上黑漆漆的,他好奇地摸过一下,然后又摸了自己的下巴……脸上的污渍一定是那时候沾上的!可根据金发祭司所说,尸体之所以脸黑,是因为服下了毒药,那么黑色污渍就不可能会沾在他的手指上啊!除非……
除非那黑色是涂上去的煤黑!
第10章同一时间,这个世界……
“我出去一下!”官员喊道。
“死鬼!你又去哪!是不是去逛窑子!哎呀,你回来!”
官员跑出家门,幸好他的马还没卸下鞍鞯。他爬上马背,催促马儿奔向梵内萨神庙区。他不知道“真实与虚饰之神”的神庙在那儿,了好些功夫才从路人口中打探到路线。日落时分,他终于找到了神庙。
神庙中的祭司送走最后一批前来祈福的信徒,准备关门了。官员大喊着“等一下”,三步并作两步奔上神庙的台阶,绕过大门前的喷泉,叫住一位女祭司。
“请、请等一下!”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位……这位女士……”
女祭司上了年纪,头发花白,脸上已有了皱纹。她瞥了一眼官员身上的官服,微笑道:“这位大人有何贵干?若是祈福,请明日再来吧,神庙日落时分就闭门谢客了。”
“不,我……我有事要问。”
“是与城中公务相关的事吗?”
“是的!是的!请问你们神庙中最近有没有学徒服毒而死?”
女祭司表情怪异:“学徒?啊,您是指见习祭司吧。没有。如果发生了那种悲剧,我们一定会上报治安官的。”
“那你们神庙里有没有一个二十多岁的金发男祭司?长得很英俊。”
“也没有。我们的弟兄姊妹人数不多,二十多岁的男祭司只有三人,但都不是金发,长相也不英俊。”说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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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揶揄地笑了笑。
“城里‘真实与虚饰之神’的神庙只有这一座?”
“正是。这座神庙建立不久,多亏了慷慨信徒的捐赠……啊,大人,您要走了吗?没别的事要问了吗?”
“没了!再见!”
官员跳下阶梯,差点扭伤脚。糟糕了!出大事了!他犯了个大错!那个金发青年根本不是祭司,他带走的尸体也绝对不是学徒!不不,或许那根本就不是尸体,而是伪装成尸体的大活人!那学徒染了头发,十七八岁模样,虽然由于脸上的煤灰没能看清相貌,但其他特征与通缉犯朱利亚诺萨孔相符!或许……不不,那一定就是朱利亚诺萨孔!他伪装成尸体逃出城了!大事不妙,必须通报城卫队!
他跳上马背,策马狂奔。突然,马儿哀鸣一声,整个儿侧翻在地!他从马背上摔了下去,由于惯性,在道路上滚了好长一段距离才停住。他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只见地上拉了一根绊马索。
“咳……咳……救……救命……”
他浑身都痛得要命,头上肿起一个大包,一时间站不起来,只能坐在地上大呼小叫。可这条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太阳落入地平线之下,夜幕笼罩了梵内萨城。夜里气温凉爽,官员却觉得一阵彻骨的寒意扩散到了四肢百骸。
阴影中冒出两个人。他们仿佛本身就是阴影的一部分,在某种无名力量的感召下化作实体。一个人身着华服,戴着一张狐狸面具。另一个身着朴素黑衣,戴着鸟嘴面具。官员顿时喘不过气。是缄默者。他心想。缄默者绊倒了我的马,接下来就要杀我了!
“怎么办?”狐狸面具问鸟嘴面具,“干掉他?”
鸟嘴面具摆摆手:“太明显。死了一个管理殡葬业的官员,城卫队就算没长脑子,也能明白其中的蹊跷。”
“那怎么让他闭嘴?”
“我有一瓶毒药,喝下后人会神志不清,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分不清现实和幻想,大约一个月左右才会恢复正常。妓院有时会把这种药少量掺进酒里助兴。让他喝药,然后把他扔进妓院。等人们找到他,他正在妓院里发疯呢。就算他说出了自己的发现,也没人会把瘾君子的胡言乱语当真。”
“好主意,与其让他一句话也说不了,不如让他说得越多越好。说得太多,就没人分得清是真是假了。”
戴狐狸面具的缄默者压住官员的身体,掰开他的嘴巴。鸟嘴面具将毒药全部灌进他嘴里。
“接下来呢?”狐狸面具问。
“摘下你的面具,搀着他,随便进一家妓院,记得和他称兄道弟,假装你们是一同出来喝花酒的好哥们。”
“我是问,你呢?”
“当然是回去……做研究啦!”
当狐狸面具把神错乱、满口胡话的官员扶上马背,牵着马吆五喝六地向红灯区而去时,鸟嘴面具低沉地笑了一声。他袖子里滑出一张字条。今天上午,他刚安顿好那具交换来的尸体,一位缄默者弟兄便找到他,交给他这张字条。
字条是恩佐所写,经由黑衣船夫大师递送的。根据上面的吩咐,炼金术士佩特罗和送来字条缄默者弟兄在恩佐的秘密藏身处(他众多藏身处的一个)找到一袋黄金,以此为酬劳,他们成功让那位殡葬业官员“闭上了嘴”。
佩特罗从衣服的暗袋里取出火折子,烧掉字条。恩佐和他年轻的小朋友现在已经远走高飞了吧?他们会躲到哪儿呢?恩佐提过罗尔冉,不过罗尔冉是个很大很大的地方……
他还能再见到他们吗?
同一时间,约德海岸西北方的罗尔冉。
在第二皇朝的时代,罗尔冉曾是大公国。自从末代皇帝退位,第二皇朝覆灭,八十余年过去,罗尔冉大公国亦不复存在。如今,罗尔冉分裂成了许许多多个小领地,由各自的领主掌管,彼此间相互攻伐,战争与阴谋一刻不息。
罗尔冉边境的一处小村中。
上了年纪的男子取下墙上所挂的宝剑,将其捧在手里,感知它沉甸甸的重量。男子头发几乎全白了,胡子大部分还是黑的,额头上皱纹很深,似乎常因各种困扰而忧虑。他一身灰色的粗布衣服,腿上套着老旧皮裤和翻口靴,一副农民打扮,但他眼神锐利,犹如藏着刀锋,根本不像一介老实淳朴的农民。村里人常说,他盯着别人瞧的时候,就像狼在审视猎物。
男子抚摸剑鞘,微微叹息。这把剑跟随他多年,于他便如手足弟兄。可他已经很多年没碰过这把剑了,只把它挂在墙上,当作一件威风的装饰品。家中来了客人,他们会羡慕地表示:“原来您从前是位冒险者啊!”除此之外,剑再没有别的功用了。
男子握住剑柄,将剑锋微微拔出数寸。他的右手缺了大拇指,在断指根处套了一枚金属指套,平时可以干些简单工作,但再也不能握剑。
宝剑依旧锐利,银色的金属倒影出主人的面容。他不敢去看自己的面影,怕猛然发现时光究竟如何改变了自己。他连忙还剑入鞘,将宝剑栓在一条特制的皮带上,然后转身出门。
屋外有个年轻人正在等待。他名叫安托万,是本村的一名孤儿,由男子抚养长大,算是他的养子兼学生。安托万不到二十岁,一头短短的褐色头发,茶色的眼睛散发着活泼的光。他穿着一套老旧皮甲,外面罩着打满补丁的羊毛斗篷,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他即将出门远行。
或许是等得不耐烦了,安托万不知从哪儿找了根草叶叼在嘴里。
“安托万!”男子喊道。
“老师!”
“过来!”男子招招手。安托万像听话的小羊一样迎上去。
“这把剑你拿着。”
安托万瞪圆眼睛,嘴里的草叶被风吹跑了。“可是……老师,这是您的宝贝啊!我不能!”
“我拿着它也没用,反倒是你,你需要一件武器防身。”
安托万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只是去拜见男爵大人而已,来回路程顶多十天,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再说了,回来的时候,男爵大人的军队会跟我一起,我怕什么呢?”
“现在世道不太平,有备无患。你拿着吧。”
说罢,男子不听安托万的拒绝,将拴着剑的皮带捆到年轻人腰上。安托万的脸颊兴奋得发红。这把剑是他求之不得的宝贝,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能佩着它出门远行。
“老师,我不会让您失望的!我一定不辱没您的威名!”安托万按着剑柄,庄重地向老师发誓。
“我哪有什么威名。你照顾好自己和‘姬莉莎’就行了。”
“姬莉莎”是那把剑的名字。
男子拍拍安托万的肩膀:“去吧。依照本地习俗,离乡远行之人要在日落时出发,日出时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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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差不多了,上路吧。”
年轻人点点头:“我很快就回来!”他满腔豪情,意气风发,在老师的目送下步向村口。晚归的村民见了他,纷纷同他挥手道别。
“路上小心,安托万!”
“孩子!按时吃饭,注意休息,别累坏自己!”
“去吧,好兄弟!从男爵大人那儿搬回救兵,打败山上那群强盗!”
“安托万哥哥,我会想你的!”
故事里的英雄都是这么从家乡出发的。年轻人心想。我也会成为英雄吗?
同一时间,旧帝都拉维那城的废墟上。
这里曾是不可一世的第二皇朝的心脏,热情洋溢的诗人们赞颂它是“大地的中心”、“城中之城”。它以洁白优美的大理石建成,一度有二十五万人口居住于此,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壮丽的都城。
然而再伟大的帝国也有覆灭的一天。第二皇朝国祚持续了八百二十一年。八十六年前,末代皇帝宣布退位,而后遭到刺杀。达理安皇帝创造的帝国就此灭亡。同一年,北方海港灰翼城兴建了一座黑白女神的神庙,代表古神信仰回归大地。龙皇的时代结束,复兴的纪元开始。
如今,拉维那城只剩下不到三万人口,大部分建筑遭到洗劫,之后不是被毁就是被遗弃。剩下的那些得不到良好修缮,逐渐破败。一度辉煌的“城中之城”变成了一堆白色的瓦砾和废墟。不过有一点十分奇妙:拉维那城最初建立在古代灵城市的遗址上,后来经过多番扩建,才成为第二皇朝的帝都。现在,人类添加的部分纷纷坍圮,最初那些灵建筑却依旧巍然屹立,经历了漫长时光的洗礼,显得更加壮阔和优美。
拉维那城中央,有一处建筑仍保持原样,那就是开国皇帝达理安的纪念碑。据说石碑上附有龙神的保护魔法,才会历久弥新。
傍晚,一位在拉维那城出生、长大、成家立业、就此老去、并终有一天会长眠于此的老人前往达理安纪念广场散步。这儿鲜少有人光顾,因为人们传说广场是个不祥之地。可老人不这么想。老人喜欢广场和巍峨的纪念碑。他出生的时候,拉维那城尚没有如此破败,仍保持着帝都的恢弘气韵。许多年过去,它美丽的身姿仍镌刻在老人心底。
老人拄着拐杖,眺望纪念碑。出乎意料,纪念碑前居然有个人。他走近几步,看清楚了:那是个年轻男子,一头冰霜般雪白的长发,身穿一件样式复古的白色礼服,背着一张鲁特琴。琴身色泽老旧,看上去有些年头了,琴身上铭着一朵翻卷的玫瑰。倘若老人对制琴工艺有所了解,就会知道那朵玫瑰是数百年前某位著名匠师的标志。今时今日,老人一生的积蓄都未必买得起这把的琴的一根琴弦。
听见有人接近,男子警觉地转身,琥珀色的双眼盯住老人,像一支箭将老人钉在原地。
老人定了定神。他活了这么多年,目睹过战争、叛乱和谋杀,结过婚,生过孩子,将他们抚养长大又送走他们,经历过世界上最恐怖和最美好事。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吓倒他了。
“小伙子,我看你不像本地人,你是来游览古迹的吗?”
男子愣了愣,似乎惊异于老人的从容,旋即笑道:“是啊,老人家,我是个路过的旅客,特意前来瞻仰达理安皇帝纪念碑。”
“喔!稀罕!现在很少有人来游览了!小伙子,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你孤身一人,连件护身的兵器都没有,可得当心了,城里晚上有匪盗当街杀人呢!”
“谢谢您的好意提醒,我看看就走,不会久留的。”
老人在广场上转了一圈,完成每天饭后散步的任务后便径直回家了。他离去之后,男子依然留在纪念碑下。他伸出手,轻触纪念碑,神情寥落哀伤。
“奥玛兰建立的帝国延续了一千两百年。”他柔声说,“你建立的帝国延续了八百二十年。在那之后,又过去了八十多年。”
他仰起头,望向石碑上飞扬的古文字。“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对不对,达理安?”
他的疑问,无人回答。一阵晚风拂过,带走了他的叹息。
卷二刺客学徒
第11章安布兰庄园
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两位乘客,沿乡间小道悠然前进。骑手一身汰洗旧了的灰衣,金发在脑后扎成马尾。随着马匹颠簸起伏,骑手的灰衣时不时扬起,露出他腰间装饰华丽的佩剑。另一个人坐在他后面,染着蓝紫色的头发,他身上那件尺寸不太合适的衬衣,像从某个农庄的晾衣架上随手窃来的。他抱着骑手的腰,脑袋伏在对方的肩上,闭眼打盹。骑手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确认他是否摔下去了。
两人一马不紧不慢,他们经过青翠的草场,从成群的绵羊中穿过,最终停在一座气派的庄园前。庄园名叫安布兰,附近的牧人和佃农都要向庄园主缴纳租税。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安布兰的主人是这一带最大的地主。或许也是罗尔冉边境最大的地主。
骑手推了推抱着他腰的乘客:“醒醒。我们到了。”
乘客揉着惺忪睡眼:“到……到哪儿了?”
他迷迷糊糊地被骑手从马上抱下来,双脚落地后才清醒。“这里是什么地方?”
庄园大门紧闭,门前的柱子上钉着一枚长钉,上面挂着一张银色面具。在门口挂面具,可真够诡异的。但金发骑手若无其事地摘下面具,戴在自己脸上,接着扣响大门上的黄铜门环。
不多时,门开了。一位衣着体面白发老者背着双手,钴蓝色的眼睛严厉地审视着两位来客。三人相对无语。过了好几分钟,老人缓缓地鞠了一躬。
“欢迎回来,主人。”
蓝紫色头发的年轻人惊讶地转向他的同伴:“你是这座庄园的主人?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金发骑手踢了他一脚:“闭嘴。”
“主人好久没回来了,想必已经不记得老朽的名字了。老朽是伯纳德,您的管家。”
“喔,你好啊,伯纳德。家里一切都好吗?”
“和您出门时一模一样。”
“那就好。我离家太久,回来感觉很不适应啊。”
“您很快就会适应的。对了,老朽年纪大了,竟然不记得主人的名讳。请问主人尊姓大名?”
“恩佐。”金发骑手说。
“您的同伴呢?”
“他叫朱利亚诺,是我的……学生。”
“原来是朱利亚诺少爷。”老管家恭恭敬敬、带着几分疏离,将“主人”和“少爷”请进家门。
庄园内部更是富丽堂皇,奢华典雅,让朱利亚诺想起了自己的家。可惜萨孔家族的宅邸已经付之一炬。
“我很满意,伯纳德。”恩佐说,“我的房间你没动吧?”
“老朽不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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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的一切摆设都和您出门时一模一样。”
“带我去看看,我要检查一下。”
老管家领恩佐和朱利亚诺上到二楼,朝南的最好的房间就是主人的卧室。安布兰的主人在建设庄园时一定不吝金钱,以求将屋子尽量装潢得舒适宜人。恩佐“检查”了卧室、客房和书房。书房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随意取用”,纸上压着一枚图章戒指。恩佐拿起戒指检查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地戴在了自己手上,仿佛那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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