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彼旷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巫羽
南鹿谷在身后远去,从未走出过南鹿谷的落日林人,见到在前方招手,等待已久的伙伴们,纷纷欢呼。他们的背后,一团团烟雾腾起,百兽奔逃向四方。
当草木化为灰土,一场雨过后,会长出嫩绿的叶芽,一切还会焕发出生机。
也许有天,人类退去的落日林、白湖,南鹿谷会再次有众多的野鹿群,犀群,那些庞大、令人惊叹的巨犀和巨象,它们的身影还会再出现吗?
作者有话要说:导演:没想到你还真是个纵火犯啊。
雍易:一切要怪长弓觋。
第48章云野
往南走,越走森林越茂密,广袤无垠,在摆脱蓝脸人后,落日林人放慢了他们的脚步。
一日,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年轻的猎人们上山探查,他们发现了能容身的山洞。有些人觉得这里就能居住了,虽然四周没有大型的猎物,可是林中有野羊、野猪,水中有鱼。
巫采让众人暂时在此居住,让伤者养伤,老弱得歇息,到秋时,他们还是必须南下。巫采坚持南下,猎人们也都支持,因为这里的猎物并不足以养活他们一大群人,到冬日仍是要挨饿。
登上高山,落日林人才发现他们身处于谷地,便就将这里唤座落日谷,让熟悉的故土地名,跟随着他们的迁徙而迁徒。
这座葱郁的大山内部,藏着深不可测的溶洞,落日林人居住在昏暗的洞穴主厅,采光来自洞口。在洞穴里,他们再也看不到星辰,晨曦也不会从头顶倾洒下来。
受伤的猎人们,到这里才得到真正的休养,他们或躺卧在主厅烤着火,或坐在洞口,身披阳光,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雍易和夜辰喜欢坐在洞口晒太阳,以致采集的人们,远远看到他们俩的身影就感到安心。执朱矛的雍易,已是一位朱矛勇士,在率领族人迁徒的路上,他起到领导的作用。连可怕至极的蓝脸人他都能打败,何况是路上偶遇的几头不知好歹的猛兽,但凡遇到朱矛易,都成为了烤肉和肉羹,皮子制革。
夜辰的射术也是相当惊人,有次他就这么坐在洞口养伤,见到远远的山腰上一头野猪在撵人,他拉动长弓射出一箭,直中野猪的心脏,一箭毙命。
不知不觉间,落日林的人们习惯了他们俩人总在一起,也很欣慰有他们的庇护。
一路上,雍易的伤好得快,夜辰的伤好得慢,只因夜辰是脚伤,他拖着伤腿一直跟随队伍赶路。暂居落日谷后,夜辰才逐渐康复。
受伤的人中,伤势最严重的当属狗牙,他卧在主厅里,身边总有他的妻子在照顾。狗牙那条狗来到落日谷后,便就满山乱跑,跟在黑獾或者长脚亦身旁,协助捕猎。
朱矛崖的伤情恢复缓慢,但他的身姿依旧英拔,他常在洞穴中走动,有时晒晒太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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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陪伴巫采。曾经两人遵守西山洞的习俗,因个自身份在外人面前得疏远,但离开西山洞后,两人总相伴在一起,相互照顾。
灰鸦来到落日谷后,身体彻底康复,他常护送采集队伍。迁徒路上,受伤的他,得到朵朵的照顾,简直幸福得不行,后来两人果然在一起了。
天近黄昏,夜辰单独一人坐在洞口,他见狩猎的队伍回来,立即起身,迎了上去。雍易执着朱矛走在队伍前头,肩上还扛着一头野猪,他的身后是长脚亦和羽环虎等人。
猎人们总能猎到猎物,虽然时常要走很远的路。
夜晚,一大群人聚集在火坑边进餐,落日林人将庞大洞厅充斥,他们是个人口众多的族群。有不少孩子,也有几个女人有身孕,在冬日或者明年会生产,日后将有更多张口。
莫蒙的妻子也怀孕了,她常跟在阿桑身边,照顾小孩,或者烹饪食物,不必出去采集。她有个死在虎王岩的丈夫,落日林人很感激莫蒙,由此也特别善待她,她的食物不曾匮乏过。
快到秋日时,巫采和朱矛崖等人,开始商议继续南下的事,雍易和夜辰认为可以先派支小队去前方打探,找寻到长弓族人的居住地,并且在大河之畔觅得一处适合部族聚集的地方。
探路小队最终决定由夜辰和黑獾带队,队中有羽环虎、狗牙、黄鱼,总计五人。迷茫的前路,夜辰的预知能力,能让同伴们躲避灾难,而黑獾在野外的勘察能力无人能及。
要是换做以前的雍易,大概会闹着要跟随,他不要和夜辰分离,但这次夜辰的出行,他却是同意的。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夜辰外出探路,他则是留守部族,他们承担着各自的职责。
出发前夜,夜辰和雍易待在山顶,坐于火堆旁,他们头顶是璀璨的星光,静静相伴,没有任何族人会上来打扰他们。
夜深人静,山顶呼啸的风声盖过了虫鸣声,还有沉沉的喘息声,虎皮下的两人未着片缕,如胶似漆相缠。夜辰抓住雍易的绷紧的手臂,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天上的星辰,他的意识似被吹散的沙尘。
汗水涔涔的两人,将对方勒进怀里,直到夜风吹走了他们额上的汗水,带来几分凉意和清明。夜辰从雍易的身下爬起,他背火坐着,任由月光倾洒在他身上,他垫在地面的皮子拧成了一团,仿佛在倾诉这两人适才何等的激情。
雍易跟着起身,他从背后将夜辰抱住,如以往那般将下巴支在对方身上,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他从不遮掩他对夜辰的迷恋。夜辰垂眸,抬手去摸雍易的脸,两人耳鬓厮磨,嘴角轻轻蹭碰,感受着对方的气息。
“山上的树木落光叶子时,我们会回来。”夜辰呢喃。
雍易拉来虎皮,将夜辰裹住,山风快速吹干了他们身上的汗水,带来寒意。
“要好好回来。”雍易搂住夜辰的腰身,这一路会有野兽,甚至有敌对部族,“你要是不回来,我会去找你。”
夜辰笑了,回道:“我会回来。”
经过了蓝脸人带来的劫难后,眼前的任何困难,都已不算是困难。
“我们到了南方,会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地面上,种着谷物,养着猪牛和狗。”夜辰描述他对南方生活的想象,有些他听来的,有些他“见到”了。
雍易啄着夜辰脖子,哑笑:“夜里也不用到山顶上。”
来落日林后,他们想找个亲热的地方,得去潮湿的洞穴深处、草丛、山顶。南方的人住在地面上,有自己的房子,雍易也有耳闻。
夜辰嘴角带笑,他仰望夜空,虽然山顶风大,可是他觉得夜色很美,不知从何时起,他再不惧怕黑夜,不惧怕夜幕降临的黑林子。
也许是从这人将他带回西山洞那天起,他不再孤独,他有属于自己的伙伴和族人。
“易,我和你会一直到老,我‘见到’了。”夜辰预见了未来的情景,那是很美好的情景,有他和雍易,大家也都在,过着安乐的日子。
火光下夜辰的笑容特别美,雍易凑过去亲夜辰,拉着他的手,顺势将他压倒在地,夜辰搂住雍易脖子,很主动。这段日子,他们路途劳累,且身上有伤,几乎没怎么亲昵过,真正舒心不过是这几日的事情,眼下又将分离,趁着这夜,好好缠绵。
天蒙蒙亮,黑獾上山顶喊夜辰,他将身子背对两人。
熄灭的火堆旁,雍易正光着上身,在帮夜辰绑腰带,神色淡定。想也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好事。
清早,雍易和朱矛向率领部族的猎人,将探路小队送出落日谷,送至曲溪,目送他们划船沿水而下。他们的身影,缓缓消失于茂密的树林中。
落日林之外,还是森林,而在森林之外,有河流湖泊,有大山,探路小队要一直往南走,直到他们见到一块平原,见到奔流声如雷的大河。
日子过得很快,树叶在雍易的留意下变黄,掉落,已是秋高气爽的天,落日谷到处是飞舞的枯叶。落日林人已经对所居的谷底探索得十分清楚,探索在他们捕猎和采集时进行。人们发现这里没有大型的猎物,甚至渐渐连野兽都少,野兽遇着团结的落日林猎人,只能沦为食物。
深秋到了,林地里的落叶树,掉得一片叶子也不剩,早晚也能感受到寒风的凌冽。雍易有时会到这曲溪的水畔来,在这里驻足,眺望。淙淙流淌的曲溪在深林里如蛇般蜿蜒,流向遥远的远方。
水畔的草木枯黄,让人倍感深秋的荒寂,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枯叶草絮,萧萧作响。采集的女人们,偶尔会提着篮子,驻足张望,那位执朱矛的英俊勇士,伫立在木桥旁,望向南方。
他在等他的所爱之人。
对于雍易的痴情,长脚亦偶尔会揶揄他,说他比阿柳还思念狗牙。
一日早上,雍易狩猎路过曲溪,在溪对岸那处开满兰花的草坡上,他见到了一头高大的火角鹿。晨光下,它雄壮的鹿角莹光,身体健美而流畅。哪怕它改变了模样,再不似逃出火海时的狼狈和羸弱,雍易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相识的那头火角鹿。
雍易内心感到一阵喜悦,他莫名觉得这是种征兆,是夜辰即将回来的征兆。
火角鹿的身影忽然出现,很快又消逝,它是有灵性之物,它自在而恣意,像山林的风般,来无影去无踪。
这日的午后,在曲溪采集的一位孩子气喘吁吁奔回山洞,他是毛虫,他边跑边大叫:“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雍易和族人一起赶往曲溪,那时是黄昏,他们在半道上,遇见了披着晚霞归来的五位远行族人。他们穿着轻巧的衣物那材质显然不是兽皮,脚踩皮革缝制的鞋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新奇的物品,他们笑容满面。
在五人之中,那个用红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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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了长发,穿着一件绛色衣服,挎长弓的俊逸男子,让雍易移不开眼睛,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夜辰啊。
夜辰排开围绕在身旁,好奇雀跃的孩子们,朝雍易走去,他眉眼含笑,温声:“雍易,我回来了。”雍易上前一步,大力将他死死抱住,他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探路小队回来,带给族人好消息,他们找到了长弓族,也找到了大河畔一块能繁衍生息的地方。他们带来南方新奇有趣的见闻,像似那儿的部族人口非常多,足足三倍于落日林人,可是猎人很少,他们播种耕耘,他们不打猎也不会饿肚子。
不用和猛兽互搏,不用冒着性命获取食物,人们寿命还很长,那里是个好地方。
在秋风萧瑟中,落日林人开始迁徙,他们在朱矛向和雍易的带领下,浮舟沿曲溪南下,越过大山,路途迢迢,来到了长弓族人生活的林地。
长弓族的首领穹申接待了他们,一切仿佛长弓觋所言,当你们到来时,我已经老逝。穹申没有觋的能力,但是和他的妹妹穹絮将族群治理得很好。长弓族人半渔半猎,少量种植,仍旧过着祥和的生活,他们是个性情温和的族群,不好争斗。
辞别长弓族人,落日林的迁徒仍在继续,他们如愿来到了大河畔一处平坦而地势高的土地。那时,天空飘着薄雪,四望是茫茫的宁静大地,落日林人便将这里唤为云野。
他们在云野居住下来,学习当地的部族营建长屋,小屋,容纳族人居住。大河畔的野兽很少,它们遭到了附近部族的驱逐,落日林人在这里居住,最大的威胁是敌对族群。
然而落日林人有群剽悍的猎人,攻打他们的部族,反而被打怕了,只得选择和睦相处。
抵达云野的第一个冬日,雍易和夜辰在他们的小屋中醒来,屋中的火塘燃着炭火,暖和和。夜辰听到外头声响,他起身,走到窗前,支开了草窗,见到外头纷飞的雪,还有雪中欢笑追逐的毛虫、大头等孩子。
觉得自身落进一个温暖怀抱,夜辰没有回头,他低笑轻语,而身后那人用宽厚的身体抱住了他,将下巴支在他的肩上,两人温语缱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导演:会有一篇番外。
第49章番外他们的故事
云野的春日,男子们外出渔猎,女人们翻整土地,喂养猪牛羊,相当忙碌。唯有孩子们,他们总是开心的,他们漫山遍野跑,去采集,也是去玩戏。
大狸家的屋子,像其他人家的木屋那样简陋,但是门窗的采光很好,近来他还翻新了屋顶,用新草束替换掉去年的旧草束,避下雨漏水。
他家干净舒适,小西很勤快,将家里拾得很好。
小西的女儿五岁了,她会在母亲织粗布时,摇着陶纺轮在一旁玩耍,很乖。她取了个名字叫狸儿,长得清秀,像她的母亲。
狸儿在云野出生,她不知道父母以前并不住在地面上,她也不晓得,她吃的米粥,曾经是很稀罕的东西。她的日子过得很开心,她有几样小玩具,父亲制作的小木弓,织鱼网的木梭,还有一只小陶牛,一些漂亮的螺蛳。除去玩具外,她还有两位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个唤莫毛,一个唤小长脚。
莫毛是莫蒙的儿子,而小长脚是长脚亦的儿子。小长脚其实脚挺短,他还是个小娃娃,比狸儿小一岁。莫毛长得极像他父亲小时候的模样,可却不憨厚,人很调皮。
三人小孩子常在大狸家中玩耍,身边陪伴着一条大黄犬。孩子们常在一起,大人们也总是相互串门,关系亲密。
落日林人很团结,这份团结是在迁徒中缔结,他们相互扶持,历经苦难,筚路蓝缕。
春日的午后,听到外头猎人们回来的声音,大小孩子们都往门外跑,他们喜欢猎人,喜欢看他们猎来的各种动物,觉得猎人很威风,很英武。
率领狩猎队伍的是朱矛亦,他在两年前继承了他老爹的朱矛,成为了朱矛勇士。朱矛向衰老病弱,安然在家中逝去,他去世的那年,见到了谷子大丰,那是个秋日,部落四周的谷子黄橙橙一片,欣欣向荣。
落日林人在两年前,才终于有富余的食物,营建了粮仓,他们一度过得艰难。耕耘和播种需要技能,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才使得庄稼得以丰。
朱矛亦等猎人猎回的是一头野猪,由四人抬着,个头很大。孩子们好奇的聚集过去,有胆大的伸出手,去摸野猪的獠牙。
他们中的许多人,长大后都不再是猎人,而是农人,这种转变,年幼的他们还没能意识到。
小长脚跌跌撞撞,迈开短腿,跑去抱住父亲的大腿,朱矛亦将他提起,搁在肩上。屁股坐在父亲宽实的肩,小长脚乐呵呵,把小手臂舞动,许多小伙伴们都很羡慕。
朱矛亦提着长矛,扛着儿子到长屋里找雍易,长屋里不见雍易,大火坑边,唯有朱矛崖在。小长脚被放在地上,他跑出长屋,去找莫毛和狸儿玩。
朱矛亦问:“雍易去南理了?”
“去了,早上和夜辰渡河。”朱矛崖回得平淡,习以为常。
朱矛亦往火坑边一坐,舀起火上煮的热汤喝,他边喝边说:“他也不怕夜辰回去理族住。”
来大河畔后,人们逐渐知道有个天底下最大的部族叫理族,就在河的另一头,据说理族的聚落非常庞大,中心聚落有庞大而壮观的祭坛和神殿。
长脚亦知道夜辰的父母是理族人,来云野定居后,夜辰曾前往理族在河畔的一支部族南理,并且还见到了他的叔父。谁能想到,夜辰的父亲曾是一位首领,虽然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来云野的第一年,秋日,落日林人大量染病,夜辰过河去其他部族寻找医治的方法,由此找到南理,用他的玉璜认得亲人,也带回了治病的草药。
落日林人是穴居人,他们来到地面居住,大量圈养家畜,和猪羊接触得频繁,由此染病。这种病也可以视为水土不服,因为除第一年爆发过,就再也没人染病。
朱矛崖站起身,走到门口,看向外头热闹的杀野猪场面,他的背已有些驼,头须灰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痕迹。他喜欢云野的生活,也很享受,懒洋洋说:“他们会一起回来。”
一位十二三岁的孩子,用竹盘装着一大块肉,朝朱矛崖跑来,恭敬献上,他是毛虫。朱矛崖接过竹盘,慈爱的摸了摸孩子的头。族中的孩子,他都视如己出,这是在穴居时代保留下来的情感。
长脚亦继续喝碗里的热汤,想着雍易没有二三十天不会回来了,这家伙也真放心,撇下族人。不过族中有他,有黑獾,羽环虎,不怕其他部族的人来招惹,他们过着太平日子已有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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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朱矛崖拿着分来的肉,慢悠悠走向位于长屋隔壁的家,那是他和巫采的家。来云野后,人们以家庭为组,各自有栋小屋,过得再不是穴居时的族人同居生活。
长屋则做为部族平日仪式、会谈、活动的地方,在长屋里,还是能感受到居住在洞穴主厅时的氛围。
许多天后,在河的南岸,夜辰和雍易辞别款待他们的部族,携带从南理带来的一件磨谷盘和三支骨笛,乘上木船渡河。雍易划桨,夜辰坐在船中吹奏骨笛,笛声清脆、婉转,令人惊喜天地间竟还有这么美妙的东西。
他们常携带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换取陶器、食盐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们还都会带回新奇的东西。因着两人和南岸部族的往来,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适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来云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来,野蛮而落后,不想只是几年时间,这个野蛮部族也会织衣耕种,日子过得不比他们差。
木船在河中荡漾,行经一处水流湍急处,雍易神情淡定,沉稳划动手中木浆,夜辰的笛声依旧悦耳,水花溅上两人的脸庞,拍打船身。他们相伴在一起,总是显然从容,仿佛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袭击他们的两三个敌人,还不够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长弓都没拉过。
横渡大河,两人平安回到属于他们部族的地盘,已是午后,芦苇沙沙作响。在河畔捕鱼的黄鱼最先看到了他们,挥动着鱼叉高兴叫唤,捕鱼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听夜辰和雍易讲述此行的所见,欣喜看他们带回的骨笛,人们一个传一个试吹。音乐,是十分可贵的东西,他们有陶号,陶响,而今后还会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长屋里,雍易将带回的磨谷盘交由族人,让他们学习制作,而夜辰则传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吹不响,但他们可以充当听众。
几天后,人们在长屋外点起篝火,吹奏骨笛,无论男女沿着篝火起舞。秋日又将到来了,他们谷仓会有更多的粮食,不必再为粮食担忧。
巫采和朱矛崖坐在木台上观看欢庆的族人,他们身边陪伴着雍易和长脚亦。夜辰在人群之中,演奏骨笛,那些奇妙的曲子,由他奏出,它不属于自然的声音,仿佛是神灵的恩赐。
夜深,篝火旁的人们散去,雍易将父母送回屋,走在恬静月色下的聚落,心里分外的宁静。他执着朱矛,在聚落中巡视一番,走回位于长屋旁的家,他和夜辰的家。
夜辰在火塘边,借着火光察看一件虎皮,天冷,需要加盖皮子了。这是一件旧虎皮,有的地方已经掉毛,它是落日林之物,说来也是两人相遇的见证。
“我们不是有条新熊皮?”雍易把朱矛搁放在墙角,脱去脚上的皮鞋,坐在高出地面的卧铺上。
猎熊可不是容易事,要深入山林,云野熊少有,在云野熊皮是很贵重的东西。
夜辰把虎皮卷起,放在一旁,他从竹笥里翻出条羊皮被子,终还是不舍得用黑熊皮。
雍易躺上卧铺,雍易帮他盖上羊皮,他问:“怎么不用黑熊皮。”这羊皮被子有些窄小,是初来云野时,在物资匮乏下由夜辰缝制的。
“想给你做冬衣。”夜辰坐在卧铺,他脱去衣物,灯火下,他的眉眼温柔,饱含情感。
雍易低笑,粗臂将夜辰揽进怀里,说道:“我再去猎一头。”夜辰抱住对方宽厚的肩,拒绝:“不许你再去猎熊。”
雍易亲着夜辰的唇,喃语:“嗯,那就不去了。”
曾几何时,猎人们很少去和野兽互搏了,人命可贵,去猎杀野兽不再是必需。
虽然不用跟野兽互搏,学习长矛和弓箭还是很有必要,能打猎,能保护部族。随着老猎人们死的死,老的老,传授年少长矛技能,成为雍易、黑獾等人的职责。
族中那些曾经调皮捣蛋的小孩子长到十来岁,他们会被召集在长屋前的空地,学习长矛和弓射。
几年后,莫毛和狸儿,小长脚也已长到学习武器的年纪,莫毛跟雍易学矛,狗牙教狸儿弓射,小长脚跟黑獾学矛老爹教儿子总是太严厉,效果不如别人教。
那时朱矛崖和巫采都已逝去,夜辰从巫采手中接过巫仗,成为了部族的觋。
他和雍易,共同守护着族人,像上一代人那般。
长屋大火坑的火日夜燃烧,像曾经洞穴主厅的火坑那般,农闲的人们聚集在长屋里闲谈,已是老猎人的狗牙和鹿角讲起了他们当年在落日林的往事,孩子们瞪大眼睛,惊奇听着。
他们听到骑巨犀的朱矛勇士,拥有人世最后一头火角鹿的长弓猎人,还有凶残的蓝脸人,以及虎王岩上死去的英雄们。身为故事的主角,雍易和夜辰坐在一旁,也充当了听众,往事彷如隔世。
又是秋日丰的时候,执着巫仗的夜辰,步上长屋后头的一处高坡,走向执朱矛守护部族的雍易。雍易坐在一棵高大的树下,他披着黑熊皮,胸前挂着玉石配饰,他极具领袖气质,沉稳如山般。秋风起,吹动夜辰的长发,鼓动他的衣袖,他巫仗上挂的铃铛,铃铃作响,响彻天地。
在很多年很多年后,云野的落日林人不再狩猎,以耕种为生,他们也有了祭坛和保护聚落的壕沟。一日,三个调皮的落日林少年,在山林中冒险,他们在峭壁上发现了一处岩画,画作已经漫漶,但依稀可见岩画上有一位拿朱矛的骑犀人,还有一位骑鹿拿长弓的人。那头鹿的鹿角长得很特别,像团燃烧的火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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