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赠一朵菊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草根子
南信此人,名头甚是响亮,可谓是恶名昭著,说他是兰嗣音最忠实的粉丝都不为过十年如一日几乎是风雨无阻地黑兰嗣音。他也算是独具慧眼,在兰嗣音刚出道不久、将火而未火之时就瞅准了他,将全部的厌恶和恶意对他慷慨解囊。
与黑粉狭路相逢,卫潜不由得手心出汗,他刻意避开了南信的视线,眼睛状似不经意地瞅向别处。
方才那夸他的姑娘见来者不善,噤了声想悄悄溜走,这才刚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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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步,就被南信喝住:“站住,跑什么?”
姑娘的脚步猛然顿住,一个彪形大汉已经挡在了她的跟前,南信侧目睨了她一眼,皱着眉摆了摆手,那汉子会意,极为粗鲁地推了姑娘一把,语气不善:“边儿去!”
卫潜暗自腹诽,对姑娘家竟也如此粗鲁,活该讨不着老婆。
他正这样胡乱地想着,不知南信的眼神已然落到自己身上许久了,直到他的下巴被人粗暴地抬起,他惊诧地与南信对视。
咯噔,他心悬起来。
那一瞬间,南信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他很快松了手,讲:“不是他。”
卫潜松口气的同时觉得好笑,他很好奇,南信在心里究竟给他杜撰了一个怎样的形象。
“慢着。”南信走了两步忽然又折回来,笑了笑道,“我太草率了。”
卫潜被他这两声笑搞得心里发毛,却听南信接着说:“讲两句话来听听。”
这句话落在卫潜耳里仿佛五雷轰顶,南信对他声音的熟悉度可算是普天之下难逢敌手,他一张口,岂不露馅?可若是他迟迟不开口……南信狐疑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徘徊。
要死,无路可选,卫潜一咬牙,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张了口:“在下卫潜。”
对方沉默了许久,卫潜攥着手煞是煎熬,仿佛等待宣判死刑的犯人。
“啊哈哈哈……”南信忽然大笑起来,鼓掌道,“好个卫潜,卫潜?为钱,这名字取得倒是有意思啊。”
“兰嗣音,这下你可是落到我手里了。”南信将手放在卫潜肩上,倏地抓紧,隔着布料卫潜也能感觉到痛楚。
“狗东西,我要让你生不如死!”南信语气残忍而快意。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啊!”卫潜打算抵死不认。
“休想狡辩!带走!”南信冲他的手下喊。
卫潜奋力喊冤,指望能够唤起围观群众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至少不要对此视而不见,稍稍出手拦一下也是极好的。
可是失策,围观人群中甚至有人嗑起了瓜子。卫潜见此心如死灰,嚎也懒得嚎了。
“谁敢把人带走?”一道嚣张至极的声音忽然响起,与此同时,卫潜的一边肩膀被人抓住。
(十二)春城旧闻:侠义少年?变态杀手!
好个俊俏的少年郎!玉面冰肌,眉飞似剑,目漾星辰,神气扬扬,浑身透出一股子诘屈聱牙的骄傲。
卫潜愣愣地望着这个突然出现正抓着自己肩膀的少年,懵了,这少年他根本不认识啊。
而一边的南信黑着脸开口道:“你是什么人?”
少年并不理会他,反倒死死地盯着卫潜,问:“你是兰嗣音?”
卫潜正迟疑,不知点头还是摇头,南信却因为受了忽视而怒道:“想抢人不成?兰嗣音是我的!”
少年的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嘴角上扬,竟冲卫潜露出一个微笑。
“抢人?”少年微笑着扫了一眼周围的凶神恶煞的一群人,悠悠道,“那你也得配啊。”
他说这句话时,眼神轻蔑地看着南信,对方气得牙齿咯咯响,立刻令手下动手:“狠狠地教训这毛头小子!兰嗣音给我留活的!”
登时,卫潜被南信手下抓着的那边肩膀便被一股大力拉扯,几乎要将他肩胛骨捏碎,而另一边肩膀一轻那少年竟松了手。
这、这么轻易就放弃了?卫潜惊讶极了。
喀嚓,极清脆又响亮的一声,是骨头折断的声音。
卫潜整个人往后倒,方才抓着他肩膀的人惨叫连连,他的手折成一个匪夷所思的角度,叫人不忍直视。
始作俑者一派从容地在他们中间穿行,动作干净利落,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那少年踏着南信的身体,如履平地,径直走到卫潜身前,又是微微一笑,伸手提起摔倒在地的卫潜,说:“跟我走。”
卫潜哪里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不走难道等死?
他虽然跟这位少年素昧平生,但是这位少年既然对他出手相救,想必也不是什么居心叵测之徒,于情于理,他都该感谢一番。
“年轻人,谢谢你啊。”
少年头也没回,一直把玩着耳边的小辫子,同没听见一般。
卫潜又一想,他还不知道恩人的姓名,便问:“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这回他是听见了,头也不回便道:“金蕊。”
金蕊!
卫潜脑子嗡嗡响,这个名字竟然如此熟悉。
他猛然想起“雾城妖女”这名头来,金蕊不就是他的绯闻对象吗?
雾城即是浮石,因为常年大雾弥漫而得此称号,可以说是比神曲名头更盛的地方,臭名昭著,乃至普天之下几乎无人不晓。而金蕊更是恶名远扬。坊间传言,曾经有一群不怕死的人硬要闯进浮石,结果在城门口遇见了一名女子,这女子就是金蕊。她将人带进了浮石,第二日,那些人的尸体就顺着河流漂了出来,有人看见金蕊晃着脚坐在石墙上,嫣然一笑,形同鬼魅。那位目击者后来逢人便讲这桩事,成功地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于是不少人瞒过了妻儿,相约一闯浮石。这些人大部分都成了河中浮尸,有的还缺胳膊少腿,尸体连老娘都认不出。丧命的人多了,便没人再敢闯浮石,而金蕊更是被人称作“妖女”、“鬼女”。
可是面前的少年分明是个男子啊!
卫潜想到将自己害得声名狼藉的那则假消息,顿时想要仰天长笑,简直可笑至极!那群人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搞清楚,就敢乱泼脏水,卑劣又愚蠢!
此时他脚下踢到一块石头,险些被绊倒,卫潜这才注意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跟着这位少年远离闹市、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来了。莫名地,卫潜心慌了,他咽了咽口水,问道:“金小兄弟,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闻言,金蕊停下脚步,似是漫不经心地讲:“送你上路。”他转身,眉眼含笑。
“哈、哈哈,金小兄弟真爱开玩笑……”卫潜的话说了一半,生生卡住了。一把金黄的匕首横亘在他脖颈前面,寒光凛凛。
“兰嗣音,你这该死的渣滓,去死吧。”话音未落,那把金黄的匕首便高高扬起,朝卫潜胸口狠狠刺下。
几乎是不假思索,卫潜睁着眼睛喊出了一句违背天地良心的瞎话:“我不是兰嗣音!”
一瞬之间,金蕊的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与犹疑,匕首飞快地落向心口之时,卫潜吓得闭上了眼睛,张着嘴竟然因为极度恐惧而叫不出声来。
刀尖穿过衣服布料、接触到卫潜皮肉的刹那忽然一偏,金蕊的手握在同刀刃一样金黄的刀柄上,双眸扫过卫潜的脸,与此同时,伴随着刀锋划破布料发出的呲啦的声响,细密的血珠自刀痕涌出,透过衣服破裂的缝隙,染出一道血迹。
“嘶”卫潜狠狠抽了一口气,疼得要命。
这人好生奇怪,救他的人也是他,要杀他的人还是他。金蕊要杀他,卫潜还是能想通的,毕竟被假消息坏了名声的不只是他,金蕊也一样。至于金蕊为何出手救他,他思来想去,恐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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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原因这个变态想要亲手杀死他。
不过好在眼下没有人能证明他就是兰嗣音,卫潜决定冒一次险,死不认账。
“金小兄弟……唔。”
卫潜才刚开口,硬是将后半段话给吞下去了,金黄的匕首不偏不倚横在他双唇之间,浸着冰凉的寒意和血气。
匕首上有几缕血迹,金蕊蹙眉盯着那点血迹,道:“匕首脏了我还得擦。”
卫潜心道,又不是我逼你弄脏的,嫌老子血脏就不要插老子啊!
冰凉的刀尖刀刃擦过他舌尖、唇侧、脸颊,卫潜的手不可遏制地颤抖,他口里有血的味道。
这个人真的是变态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变态!特别变态!
有人这样擦匕首的吗?!
金蕊满意地看着锃亮干净的匕首,将它往发间一拨弄,几乎是一瞬间,匕首变作了他小辫子下垂着的金花。
卫潜心中一惊,瞳孔骤缩,看来这个变态还不是一般的强,他会妖法啊!
“你方才说你不是兰嗣音?”金蕊凤眸微眯,眼神中满是考量。
卫潜心里苦哈哈,面上笑嘻嘻,信口胡诌:“小兄弟,你认错人了,兰嗣音在神曲呢,岂会是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
金蕊眉毛微挑,不置可否。
“你信刚才那个人的话?我告诉你,他自己都没见过兰嗣音!捉贼也得捉赃是不是?不能没有证据随便冤枉人啊。”卫潜继续道。
金蕊不言不语,只是微笑着看着他,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继续演。卫潜此时才发觉,这人的笑容叫人不寒而栗,他平白出了一身冷汗,生怕金蕊下一句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卫潜只好继续胡说八道,绕来绕去,企图证明“卫潜不是兰嗣音”这个伪命题。金蕊终于听他讲烦了,一把扯过他的衣领,道:“除非我找到兰嗣音,否则你永远有嫌疑。”
求之不得,正合他意!卫潜心里乐开了花,简直想连声叫好。南信已经识破了他的身份,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他,而金蕊就是他眼下最好的护身符。等到出了春城,还不是天高任鸟飞?
卫潜假装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天色渐晚,二人找落脚的客栈,卫潜肚子嚷了好几回,又响又长,还有华丽的转音,金蕊偏偏走得慢悠悠的,到客栈的时候,卫潜早已饿得眼冒金星,腿软无力,心里骂了金蕊千遍万遍。
店小二端上来一屉肉包子,卫潜要伸手去拿的时候被金蕊打了,他一边揉着手,一边看见金蕊手里拿着一个包子在掂。
卫潜觉得困惑,只见金蕊忽然将掂在空中的包子一抓并问他包子在哪只手上。卫潜随口便讲是右手,果然猜错了,于是眼睁睁看着金蕊将包子吃掉了。这个无聊的游戏持续了好几轮,卫潜愣是没猜对过,眼看着包子越来越少,他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包子一并捞起,一口一个,眨眼间便吃光了。
对面的金蕊微笑着看他,卫潜只觉得毛骨悚然。
这时挂在客栈里的十里朝颜忽然发了声:“大型口技表演节目《声授魂与》今夜首播,嘉宾有:冬凌、白芥、兰嗣音。人定之时,狗头广播站,你不来,我不走。”
听到这一声,二人同时一怔,卫潜只觉得被噎住。
(十三)春城旧闻:《声授魂与》首播!
《声授魂与》是一档专业性颇强的口技艺术表演节目。所谓口技,简而言之,即是利用唇齿喉鼻舌模仿他物之声。《声授魂与》每期请三位嘉宾同场竞技,三轮比拼。第一轮要求嘉宾模仿一样自然之物的声音,第二轮则要嘉宾光凭一张嘴演奏出一首曲子,第三轮才有嘉宾互动,三人要配合用声音演绎一个故事。
兰嗣音虽是以歌曲闻名,但最初却是凭借着出色的口技能力才得以入驻神曲。作为一档声音类节目,《声授魂与》不需要露脸,而且酬劳颇丰,兰嗣音就乐呵呵地参加了。
然而节目播出的时候,已经是今时不同往日,卫潜不由得感慨万千,他是白参加这档子节目了,酬劳还没来得及领呢,人就被赶出神曲了。
实在是宦海浮沉,变化无常。
“兰嗣音”这三个字一出来,金蕊顿时神色一凛,面色很不好看。
卫潜自然是看出来了,见风使舵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便讲:“什么破节目,绝对没人听……”
他的话才讲完,四下便如涨潮一般,惊叫欢呼声狂涌而来。
“哇!终于开播了!板着脚指算日子呢!”
“天呐!兰嗣音!终于等到你!”
“我的冬凌啊!小仙女终于要来了!”
“咦,明明我们家白芥才是最棒的好吧!兰嗣音算个什么东西。”
“圈地自萌行不行,嘴巴放干净点啊您。”
当真是啪啪打脸啊,卫潜嘿嘿笑了两声,又讲:“反正我是不会听的。”
“在哪?”金蕊忽然开口道。
卫潜有些不明所以:“什么在哪?”
“这个节目,在哪里听?”金蕊斜睨着他。
卫潜指了指那边的小楼:“那边有狗头泥娃。”
狗头泥娃,顾名思义,做成狗头模样的泥塑,可以听狗头广播站录的各种节目。
那座小楼里已经是人头攒动,异常拥挤,先不论狗头泥娃数量是否足够,卫潜目测,等金蕊买到的时候,节目怕是都播完了。
当然,前提是,金蕊有好好排队的话。
不过这自然是痴人说梦,金蕊一路走过去几乎畅通无阻,见谁都是一脚,于是他成了第一个拿到狗头泥娃的人,花的还是卫潜的铜板。
人定之时,在一片倒数声中,节目准时播放了。
卫潜和金蕊各自盯着那狗头,一个愁眉不展,一个杀气腾腾。
第一轮竞技中,冬凌很会讨巧,因为她的粉丝都讲她是“风铃音”,于是她就顺着粉丝的意思模仿了风铃晃动时叮叮咚咚的声音。果不其然,效果绝佳,那些粉丝“爱死小仙女啦”的尖叫声都破窗而出,甚至传到他们这间屋里。
白芥功底好,他模仿的是风吹过竹林时哗哗的叶响,意境妙极。果然,又有一波粉丝的尖叫声冲破了屋顶。
金蕊一直是很不耐烦的,皱着眉头,仿佛在听乌鸦乱叫一般,卫潜一直为他面前的那只狗头忧心,生怕眨眼间金蕊就将之捏碎。毕竟他的表情实在是不友善。
忽而,一阵空灵缥缈的声音响起,金蕊眉头皱得更深了。紧接着,,像是什么东西展翅欲飞,正叫人好奇之时,一阵风起,花瓣飘落,骤然间,那东西飞快地涉水而过,留下水波袅袅,天空中远远传来一声嘶鸣。
寒塘渡鹤影!
四下里寂静了多时,紧接着,唏嘘声、赞叹声和掌声直冲云霄。
卫潜不动声色地看向金蕊,却见他不以为然,甚至还轻蔑地笑了一声。
第二轮竞技时,三人均耍了心机,选了自己还未发布的新曲子,借机宣传了一把,各有千秋。
而这第三轮,则更叫众人翘首以待,毕竟它是《声授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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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目最具卖点的压轴好戏。对于口技表演者而言,模仿一样事物的声响不难,难的是用声音准确细腻地传达情绪。第一轮不过是热身,信手拈来,第二轮也不过是小试牛刀,锋芒初露。第三轮才是真正的角逐场。
就在大家屏息凝神等待第三轮竞技开始之时,“叮”地一声,终于!
“黄瓜婚恋会,告别媒婆,实力脱单。一拍即合,当然找黄瓜。”
“什么垃圾玩意儿!居然还特么有广告!”立刻,一条广告惹来骂声连天。
不过好在节目新播,广告并不多,在一片怒骂声之中,第三轮竞技开始了。
故事是节目组专门请人写的,名字叫《仙君的霸道小狐妻》。这个名字可以说是非常名副其实了,剧情狗血又俗套,讲的是一个狐族遗孤跟天界仙君的爱情故事。
天界派兵剿灭狐族,这位仙君取了千年狐妖的内丹,在一堆狐狸的尸体中,瞧见一只瑟瑟发抖正在装死的小狐狸。仙君杀了那么多狐狸都没有唤醒的恻隐之心因为这只小狐狸轻而易举地泛滥了,因此他养了小狐狸。
仙君对小狐狸日久生情,不想却终究将这只小狐狸养成了白眼狼。仙君没想到当年狐族并未被完全剿灭,而小狐狸受了狐王的唆使,偷走了仙君当年取来的狐狸内丹,偷跑回了狐族。天界第二次谋划剿灭狐族,仙君担心小狐狸的安危,特意来救她。可是小狐狸不信他,不肯跟他走。
于是仙君就为了她,公然背叛天界。众所周知,叛徒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这位仙君也不例外。
他简直是腹背受敌,天界要杀他,狐王又偷袭他,众望所归,他受了重伤,必死无疑。
于是就发生了下面这段矫揉造作的对话。
仙君:“小狐狸,跟我回去……”
小狐狸:“我不回去!你是个骗子!”
仙君:“……”
狐王:“呵呵,没想到吧,你也有这一天!”
仙君:“……你若是不肯跟我走,就自己走,走得越远越好。”
狐王:“你自身都难保了,还有心思管她?我们狐族的人,自然有狐族护着,用不着你来操心!”
仙君:“她是我养大的,这条命都是我的,我们之间的事,轮不着旁人插嘴。”
狐王:“你找死。”
小狐狸:“你想我怎样?大不了将命还给你!”
仙君:“好。我命你,不准丢了这条命,护着它,离开。”
小狐狸:“你……”
狐王:“装模作样!可笑至极!”
仙君周身护体的灵光渐渐淡去,狐王低低地笑,运妖力于指尖,小狐狸慌乱阻拦,被他一掌击开,他啐道:“鬼迷心窍!他是我们的仇人,千刀万剐,死不足惜。”
就在小狐狸犹豫的空当,狐王的致命一击打在仙君心口,仙君一口鲜血吐出。
……
角色是抽签决定的,主要有狐王、小狐狸、仙君这三个人物。白芥抽到的最保险,是仙君,这个角色非常重要,而且跟他气质极为相符,都是仙气飘飘的那一款。
卫潜根本不想回忆抽签时的场景,他得天独厚,受了份大礼小狐狸。冬凌同样不走运,偏偏拿到了狐王这个男性角色,只是她自信得很,自觉什么角色都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甚至还在看到兰嗣音的签时哈哈大笑,狠狠地嘲笑了他一番。
不过有句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小狐狸还是小奶狐时,因为害怕而呜呜咽咽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的心都被揪住了。
简直叫人心尖儿发颤!太软糯了!
之后兰嗣音用女声还原出一个娇俏又霸道的小狐狸时,冬凌有一瞬间竟然因为他而忘词了。白芥倒是很镇定,波澜不惊地对戏,也是渐入佳境。
仙君受了那一击,已是回天无力,苟延残喘。
小狐狸不知所措,只能威胁他:“你敢死,我就把所有人都杀掉!你养的那条狗也杀掉!”兰嗣音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微微发颤,恐惧、胁迫、愤怒、惊异与那一抹化不开的哀伤纠缠,直直地刺进人心底里最柔软而毫无防备的地方。
仙君轻轻地笑,他哪里养了什么狗,倒是养了一只白眼小狐狸。
小狐狸:“不准笑,你死了它也得死!”
仙君这回想笑也无法,最后一丝灵光散去,他整个人也随着光芒飘散,狐王见状哈哈大笑。
小狐狸彻底崩溃,声音凛冽、残忍又决绝:“我要所有人为你陪葬!”
砰地一声巨响,千年狐妖的内丹爆炸,方圆十里,鸡犬不留,寸草不生,所有生物的哀嚎惨叫被卷入风里,久久地回荡在仙君身死之处。她到底是只白眼狼,到最后也没放下那灭族之仇,她的最后一句话轻飘飘的,甚至带着点愉悦:“我要你永不安息。”
第一期节目在不绝于耳的赞叹声中结束,然而最后的结果是要交给听众来评判的,《声授魂与》节目组特意开了投票的通道,最后谁的票数多,谁就被冠冕。
每个拥有狗头泥娃的听众都有投票权,只消在投票通道开启之时,对着狗头泥娃念出嘉宾的名字,即算是为其投了一票。
卫潜打了个哈欠,狗头泥娃恰好发出“请投票”的提示,而金蕊一声不吭,摆明了谁也不打算投。卫潜也不说什么,片刻后,听见泥娃报出最后的结果白芥以微弱的优势战胜兰嗣音,拔得头筹。
卫潜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到底是人走茶凉,而这一切到底都与他无关了。
反倒是金蕊勾着唇,手上轻轻一捏,在卫潜惊异的眼神中,那泥娃就在空中散作了粉末状。
(十四)春城旧闻:人傻心大!测试你的傻【哔】等级
卫潜一大清早就被人踢醒,转个身就撞到椅子脚,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一晚上都蜷在地上。
天光已大亮,在小摊子上吃了碗热乎乎的馄饨,卫潜整个人神清气爽,哼着歌儿踏上了路。
卫潜在进神曲以前,其实是春城人士,那个时候他没钱到处闲逛,除了家里那四四方方的一块旮旯,哪儿也没去过,甚至连春城最短的一条街,他都没机会走到头。
这回想着要出春城,他竟然有些村里人进城的奇妙感觉。
卫潜偷偷瞄了一眼金蕊,暗戳戳地想,小变态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而且是从雾城那个鬼地方来的,他再不济,也不至于连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都搞不定吧?
因此卫潜摆出一副地主的架势,泰然自若地走在前面,金蕊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集市上有卖各种小玩意,星沉的画集、冬凌的铃兰串、月浑子的新书、白芥的见面会门票等等。然而最抢手的,是纸雁飞笺,其次便是传音螺。
巧了,这些都跟兰嗣音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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