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曲妖和寡
这竹子瞧着品质非凡,竹笋自然也是不俗,又是自然生长的,算得上是野山珍了。不过盛朝歌自小住在云宫山上,什么野味没吃过,段仗义为了省钱,隔三岔五的派人去山下采野味回来入菜,这种竹笋也屡见不鲜了。
离吃饭还有一阵,方宴溪也不急着做菜,引了盛朝歌进屋里坐。松鹤水墨图的屏风,后面置了一正正方方的矮塌,上面摆着几个蒲团,一方小几,还有一套煮茶的工具。
烧炭煮水,洗茶泡茶,方宴溪端坐在蒲团上,低垂着眼帘,手法纯熟,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般顺畅自然。经屏风遮挡后,熹微的日光笼在他身上,盛朝歌一霎那好似看见了那个被树枝划伤脸颊,鲜血低落满襟,仿佛立刻就要哭出来的青年。
室内静谧,只闻井水煮沸的声音,烟雾蒸腾而起,沁人心脾的茶香弥散开来,他随手递了一杯给盛朝歌,“你怎的会来苏州?”
“寻人。”盛朝歌抿了一口茶水,心生赞叹。师父宗潮音常年饮用云雾茶,大师兄自然也有口福,这茶虽比不上献给帝王的贡品,却也没差多少,可惜他品茶能力有限,喝不出这是什么茶,不过想来同这宅子的来历差不多。
说来好笑,他师父瞧着仙风道骨,对于品茶这等雅事却是一窍不通。皇宫里每年都派人送东西到云宫山,段仗义本着不拿白不拿的想法,一概全,只是不敢让宗大师知道。故而宗大师像喝水一样喝了十几年一叶百金的云雾茶,一点都没觉出不对来。
盛朝歌与方宴溪相识数十年,这人又心无防备,大师兄自然对他了如指掌,知道他原先根本不懂煮茶这门技艺,便疑惑道,“你这煮茶功夫和谁学的,这般讲究?我看宫中的茶师也不过这般了。”
意料之外的,方宴溪动作猛地一顿,甚至将茶水都泼洒出去一些,他面上的神色又变得奇怪起来,眼神乱飘的含糊道,“胡乱模仿的,没什么大不了。”
他一向心思纯净,藏不住事,即便是碎了赤心剑,在烟花之地堕落,也是本性难移。从踏进这间宅子起,盛朝歌心中的疑虑就不曾消散过。虽然这宅子拾的井井有条,东西也齐全,却根本不像将要成亲的新房。之前说过,这里完全就是一个大隐于市的居处,门楼朴素,内有乾坤。格局之严谨,装饰之贵重,非皇家不能有。
单就他手中现在握着的茶盏,就绝非凡品。一整套茶具都是兰胚冰裂纹,这可是官窑才能烧的花样。万刹堂的殷安就是皇城里出来的人,这宅子从上到下,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可眼下竟落在了方宴溪手中。
“宴溪,我再问一次,你是当真要和那位头牌成亲吗?”
方宴溪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当然啦!我聘礼都下啦!”
盛朝歌仔细观察他的眼神,发现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全然不似作伪,索性继续问道,“你确定成婚之后就要与他常住此处?”
“是啊!不然我买它干嘛?”方宴溪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到底想说什么?”
得,盛朝歌确认了,这傻小子根本不知道这宅子真正的来历,也是真的要娶那位头牌过门。可惜了殷安这间用心布置的宅子,最后竟然成了他人的嫁衣裳,只是不知道这屋子是不是殷安授意的,若是,这可真算是一报还一报。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大师兄摇摇头,一口喝尽茶水,“一路上风餐露宿,满身尘土,待我先洗漱一番,再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这时不过午前,下午再去沈国公府不迟,去之前他得先换身干净衣服,打理好仪容,得丢了云宫派的脸面。否则若是给段仗义知道了,不了又要挨批。
既是要成亲的人,少不了要磨练一下厨艺,方宴溪动作麻利的做了五菜一汤,盛朝歌不吃只看,就知道这人下了功夫。消息上明明说他整日沉醉于烟花柳巷,也不知他哪来的时间学习这么多东西,看来耳听为虚,还是眼见为实。
饭后盛朝歌取出包袱来拾,方宴溪靠在椅子里喝茶,顺道瞟了一眼,发现他包袱里装的尽是些吃食和少年佩带的小物件,不由得带了些深意道,“呦,这是给谁准备的?这世上谁有这么大本事,能让盛道长这么心?莫不是你这次来寻的人?”
大师兄正好取出一块金丝包裹的翠玉来看,手指摩挲了几下,“嗯。”
方宴溪登时被挑起了兴致,一下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人在苏州?姓甚名谁,说来听听,下午我带你去找,苏州我熟!”
“沈安然,沈国公府小公子,你熟?”提起小少爷,盛朝歌无意识地勾了勾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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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带笑。
“沈安然?!”方宴溪大惊失色,有些慌张道,“可我听说那小少爷回苏州的路上遭逢大祸,失忆了啊!”
咔嚓!
盛朝歌手里的金丝翡翠摔落在地,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第三十二章惊梦
自从盛朝歌离开后,沈安然就再也不闹幺蛾子,只乖乖坐在马车里赶路,安静乖巧地好似变了一个人。小厮虽然担心他的状态,可更加迫切的想回到苏州地界,便只专心赶路。
谁知就在即将跨过池州边界的当天傍晚,天空突降暴雨,一场秋雨一场凉,小少爷不慎染上风寒,咳嗽不止,还隐隐有发烧的迹象。
小厮知道他的体质很差,担心他撑不到沈国公府,眼看着苏州近在眼前,猜测林王不会再轻易出手,便大着胆子找了间朴素的客栈留宿,他想着林王应当想不到他们会住在这般简陋的地方,也算是个防范措施。
小厮给沈安然准备的伤寒药,金创药都被他一股脑的塞给盛朝歌了,竟是一瓶也没有留下,他无奈只好找店家要了点民间常用的药,煎了喂小少爷服下。但是药效很一般,沈安然喝了一天,病情也没见好转,小厮不心急。他一早就给沈国公府送了信,请他们立刻派人来接,只是一时半会儿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这天晚上沈安然的温度渐渐升高,小厮最担心的情况还是来了,他着急的打来井水浸湿帕子,为他降温,效果却不怎么好。小少爷睡前喝了半碗药,此时正因为药效而有些迷糊,睡梦中一直不安稳,喃喃的念“师父”二字。
见他在昏沉中也痴痴的念着那人,小厮不禁叹了口长气,替他掖好被子,转身去了小厨房,守在煮药的炉子前。
他为了早些离开池州这是非之地,前几日昼夜不歇的赶路,小少爷病倒后他又忙前忙后,一刻不停,这时对着暖暖的炉火,袅袅的药香,竟撑不住打起瞌睡来,头一点一点,迷糊了半盏茶不到的功夫,就趴在一边的土灶上睡着了。
再睁眼时却是满目赤红的烈焰,四周化作一片火海,所有能燃烧的东西都被点燃了,他站在这火海的中心,温度高的几乎要将人烤化。最麻烦的是,燃烧时滚滚的浓烟极其呛人,他几乎要喘不过气来,每一口呼吸都带着飞扬的灰烬,似乎下一刻就要被活活呛死在这。
这间小客栈条件很一般,屋子只有两层,还基本都是用木材和茅草搭建的,一点火星就能烧成燎原之势。当初为了躲避林王的耳目选择的地方,眼下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厨房的火势很大,但胜在屋子小容易逃脱,还有个小水缸,小厮将水缸里仅剩不多的水全部浇在身上,赶在屋顶的木质房梁烧塌之前冲了出来。
他刚跑出来,小厨房就烧塌了,几乎就是前后脚的功夫。出来一看,整间客栈都化作了火海,只是他这间厨房却是最先塌的,烧毁的程度明显大过其他屋子,显然这里就是最先起火的地方。小厮下意识地想到他煎药的小炉子,但他出来前无意间扫过一眼,只是瓦罐里的药烧干了,炉子安然无恙,不又疑心起来。
其实前两日才下过雨,茅草防水,但屋子上的木材应当还很潮湿不会起火才对,可极不凑巧的是,今日刮的风有点邪性,竟是平白助长了火势,还顺道将火星吹的四散开来。
大火着在半夜,这间客栈人很少,附近的人家似乎都沉浸在睡梦中,丝毫未曾察觉此处的火情,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跑出来救火,只二楼里隐约能听见有人痛呼。
小厮顾不得其他,首先一头扎进沈安然的房间。这间屋子是客栈里唯一的好住处,比其他房间要结实些许,但火势也不容乐观。小少爷浑然不觉自己的处境,还在昏睡,小厮来不及叫醒他,将他背起就往门外冲。
这时靠近门口的一根房梁被烧塌了,突然砸下来,眼看着就要砸在两人头上,小厮在电光火石之间猛地扑出去,将沈安然安全送到门外,自己的腿却被木材砸中,传出不甚清晰的断裂声。还在冒火的房梁烧穿小厮的外裤,烧在皮肤上,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炙烤声。
小厮死死咬紧牙关,不发出一声痛呼,额角的青筋暴起,他整个人趴在地上,背上压着颇有分量的沈安然,想将他放下却一时攒不出力气,脸上的冷汗如雨般倾泻。
他正挣扎着,突然背上一轻,沈安然被放到一边,随后有人将死死压住他腿的房梁搬开,将他整个人抱进怀里,替他擦拭脸上的汗水,声音几乎带着哭腔,“我来了,我来了……不怕,不怕。”
这世上会这般将心比心的疼着他,护着他的,也只有采花贼了。
他抬头去看,才发现这人脸色极差,颊边甚至有好几道清晰的鞭痕,还在往外渗血,整个人憔悴的厉害,衣领下面隐约能看见用来裹伤的白布,印着一滩一滩的血迹。
小厮登时目眦欲裂,眼中满是血丝,惨白着一张脸,简直像是只枉死的厉鬼。他嘴巴张张合合,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哑声道,“是……林王?”
采花贼不应,只紧手臂,固执的将他抱在怀中,浑然不管身上的伤势,一双眼睛明亮的吓人,死死地盯住他,满心满眼,坚定得像块顽石,“不怕,有我呢,只要你好好的,黄泉我也能下。”
小厮呆呆的看着他,随即傻乎乎的笑起来,笑着笑着眼角突然源源不绝的流出眼泪,他明明咧着嘴,弯着眼在笑,看上去却比嚎啕大哭还要伤心痛苦。
当年为了讨生活犯下的过错,时至今日竟然要他的爱人来偿还;年少时放纵自己留下的罪责,终究竟是他的爱人来背负。
纵是千般后悔,万般自恨,也弥补不了这份因果了。
就在他二人说话的当口,原本正昏睡着的沈安然突然心有所感,竟悠悠转醒,睁开眼就看见满目冲天的火光。他一时还未真的回过神,只是傻傻的望着熊熊燃烧着的房子,突然瞪大了眼,念了一声“木人”,便一骨碌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的冲回了火海中!
小厮正在痛哭流涕,采花贼手忙脚乱地替他拭泪,低声安慰,两人都没在他身上分神,根本没料到他这般突然的举动。待小厮余光扫见他的背影,霎时意识到事情不妙,大吼一声“回来!你想死吗!”,说着便想从采花贼身上离开,冲过去拦住他这找死的行径。
可他忘了自己一只腿已断,刚刚发力便一阵钻心疼痛,疼得他眼前发黑,无力的跌坐回原地。加之采花贼见他要走,两只手臂铁箍一样的将人困住,一步也不让他离开。
这一耽误,沈安然已然跳回了熊熊燃烧的屋内。他穿着淡青色的锦袍,满脸病容,脚步虚浮,全靠一股意志力强撑,袍角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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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消失在熊熊大火中。
小厮眼睁睁看着他消失在视线中,呼吸一滞,他大概猜到了沈安然回去的缘由,不过是个不值钱的物件,至于拿命来赌吗?可他转而又想到采花贼,回头望向他,只见这人一脸“任你打骂,但我绝不能让你去冒险”的坚定神情,默默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蜷进他怀中。
至于啊,当然至于了,若是盛朝歌最后没有选择沈安然,那个不值钱的物件,兴许就是他给小少爷留下来的唯一的念想了。
他是沈安然此生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许也会是最后一个。
沈安然冲回屋内,床铺已经烧起来了,他用衣袖捂着口鼻,抗着高温和浓烟在大火里疯了一般的寻找。他刚刚从昏睡中醒来,脑子还不清醒,完全是在用本能行动,一时想不起东西放在哪,只是一通乱翻,好半天才从燃烧的柜子里把自己的包袱扒拉出来。
本来织锦面料的包袱在柜子中得以短暂的幸存,可在拿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被火舌舔舐,立刻着了起来,沈安然慌慌张张的将着火的包袱抖开,用脚一通乱踩,勉强压制了火星。他随即扑在地上,仔细的翻找,终于从层层衣物的包裹中,找到了一个小木人。
那木人刻得十分细,端眉正目,堂明气清,正是盛朝歌离开前赠与他的那个。而他自己刻的木人早在包袱抖开时就滚到了一边,被附近的火苗沾染,燃烧起来。可他浑不在意,将这几个月的心血抛之脑后,只将师父送他的那个木人揣进怀里,护在胸前。
火势越来越大,屋顶已经传来不堪重负的声响,沈安然找回了木人,心中的大石头倏然落地,立刻往门口跑去。谁料一根被烧得黢黑的房梁当头砸下来,他一心都想着出去,竟是完全没注意头上的动静,被那合抱粗的木头结结实实的砸中后背,当即呕出一口鲜血,摔倒下去。
那木头顺势一歪,又砸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整根压在他身上。沈安然被砸趴在地,鲜血从发丝中涌出,不一会就覆了他半张脸,他拼尽最后的意志,用手把怀里的木人往衣服深处藏了藏,随后一瘫,趴在地上再没有动静了。
若不是沈家的救兵来得及时,沈安然大概就死在那场大火中了。沈国公府的人马早就上路了,只是得了沈国公的吩咐,不必赶得那么急,教那小少爷吃吃苦头也好,便慢慢悠悠的走在官道上。
可不久便到小厮传信,知道沈家小公子染了风寒,身边无药,一行人才匆匆忙忙的赶起路来,还没到便看见浓浓的黑烟,大惊,立刻赶到客栈力挽狂澜,救沈安然于水火。
沈安然后背烧伤,还断了两根骨头,幸好沈国公府能人云集,医术高明的也不少,加上宫里请来的御医,总算让他转危为安,只是昏迷了十几日后醒来,竟是记忆有损,还当自己尚未弱冠,说出的话牛头不对马嘴,不过好歹还知道自己是谁,身边的人也能认个大概,不影响日常生活。
与他相比,小厮的伤势更加麻烦,砸中他的那根木头烧得很旺,将他腿上的皮肉都烤焦了,加上腿骨折断,一只小腿竟是就这样废了,就算拼力治好,下半辈子也是个瘸子。
沈国公来看过他几次,态度和善,表示他可以一直留在沈国公府,继续照顾沈安然。但小厮却不愿再留在这里,他谢绝了沈国公的好意,决意请辞,并感谢国公府这些年的照拂。他离开前将在池州发生的所有的事,一事不落的交代清楚,包括盛朝歌,包括林王。
沈国公不愧是武延帝的心腹,他听完小厮一席话,脸色竟是分毫未变,就算听见小厮怀疑客栈着火一事是林王手笔,也是波澜不惊,只淡淡的扬了扬眉毛。最后留下几盒好药,温声安抚一番,便步履轻快的走出门去。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第三十三章不识
按理说沈国公府的事是不会传出府,成为民众谈资的,方宴溪能知道这种秘辛,也是托了他那未过门的头牌的本事,青璃是个不一般的,沈安然前脚被秘密抬回国公府,一炷香后他就得了消息。
不过知道的有限,他们在池州的经历,却是暂时打听不到的,所以方宴溪才会对盛朝歌与沈安然的关系大感疑惑,将小少爷失忆这件事脱口而出。
盛朝歌万万没料到,这种戏本里才会有的桥段真的会出现在他的人生里,他心思敏锐,只稍加思索,便能猜到沈安然遭逢的大祸定然与林王脱不了干系。想来原本是冲着小厮去的,不知怎么竟牵连了不该牵连的人。
他又追问了几句,方宴溪却是一问三不知了,原本准备不紧不慢的寻过去,此时却是再也等不了一刻。他弯腰捡起那枚摔成两瓣的金丝翡翠,捏在掌心,两步踏出厅堂,飞身就跃上屋顶,朝着沈国公府掠去。
眼见着他飞出去,方宴溪下意识去追,没跑出两步又折回来,用茶水浇熄煮茶的炉火,以不小心把新房烧了,然后才慌慌张张的施展轻功。
可他武功一般,自然没有大师兄那一息百里的功夫,只能卯足了劲,扯着嗓子在后面大喊,“你悠着点!那可是沈国公府,不是你家后院!”
他看盛朝歌那架势,活像是要只身闯进沈国公府劫人,心中大骇,生怕他被卧虎藏龙的国公府当场拿下。他却是不知,咱们这位云宫派的大师兄,早就在池州只身杀进林王的后院,还劫持了林王妃做人质,事后丝毫不觉得自己无耻,反而三番两次送假信,搅得林王不得安宁。
在大师兄的心里,林王与沈国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府邸与自家的后院,也没有什么差别。艺高人胆大,王侯将相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掌即死的普通人。若非顾忌着宗大师的规矩,他或许还会做的更出格一些。
他在主张慈悲的佛门中修习掌法数载,只修成一副伪君子的壳子,掌法大成后回山复命,段仗义围着他转了两圈,啧啧称赞道,“果然没有愧对你黑心鬼的称谓。”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黑心鬼看上了一只纯白的小奶狗,被他的可爱打败,动了想将那小东西夺到手中,自己喂养的心思。
兴许是缘分不浅,盛朝歌还未到沈国公府,便在路上看见了沈安然。他正亲昵的挽着一个陌生的英挺男子,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国公府走。大师兄目力极佳,远远的就辨认出小少爷的侧脸,脚下一缓,稳稳的停在屋檐顶上,居高临下的俯视二人。
许久不见,沈安然还是那张肉乎乎的萌脸,只是不知是否因为开了窍的缘故,眉眼中多了几分娇憨迤逦,说不出的招人喜欢。想来是伤势已经大好,双颊白里透粉,言语间眉飞色舞,气色极佳。那位被他挽着的男子,身形比他高挑,微微低着头与他说着悄悄话,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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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脸相抵,亲密无间。
这还是大师兄第一次看见他与除了自己之外的人这般黏糊,只见那男人不知说了什么,逗得沈安然哈哈大笑,他的眼睛弯成月牙,对那陌生男人露出依恋的神情。向来停不住的嘴朝着那男人张合,末了还微微撅起,简直像在索吻!
盛朝歌只觉得胸腹中的气息乱成一团,在五脏六腑中胡乱冲撞,憋得他心肝脾肺都一块疼起来,他背在身后的手握紧了又松开,松开又握紧,反复数次才勉强将心中汹涌的杀意压制住。
然而只是一瞬间的杀气外露,便引了沈安然身边那人的注意,男人抬头看来,盛朝歌得以看见他的全部容貌。清秀俊俏,是个好皮相,打眼看着有些熟悉,但大师兄仔细辨认后,确认自己并不曾见过这张脸,顿时警惕起来。
那男人与盛朝歌四目相对,光天化日之下被别人用杀人般的眼神死死地盯住,寻常人定然心生防备,但那人的眼神在他面上转了一圈,竟又缓缓了回去。似乎是因为看见他那张正直的脸而放下了心,复而低头继续同小少爷亲密去了。而沈安然则完全没注意到两人通过眼神的短暂交锋。
盛朝歌只觉自己要走火入魔,他身形一动,鬼魅一般从房顶上落下来,就站定在他们必经的路上,紧绷着脸,看着二人径直朝他走来。
眼见着就要面对面,沈安然突然似有所感的抬起头,一眼就看见了面前像尊佛像般杵着的盛朝歌。这人身形板正,双肩宽阔,逆光而立,投下一大片阴影,将沈安然眼前的明亮全部遮挡。他在阴影中板着脸,眉头微微蹙着,明明是最刻板严肃的模样,却教沈安然心跳陡然漏了一拍。
明明早已忘了所有关于这人的事情,却还是在看见他的瞬间就被夺走了全部目光。
原本滔天的怒火,在沈安然专注的眼神中渐渐平息。早前说过,小少爷有一双会说话的杏眼,眸中水光潋滟,通透无比,映耀着广阔的天空和日光,会让人不自觉的放下心防。盛朝歌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挺拔宽阔的身形占据了他整个瞳仁。
恍然回到了尚在池州时日夜相对的时光,大师兄胸口的闷痛消减,无声的享受着两人之间缠绵的对视。
可惜好景不长,被晾在一边的男人突然伸手搂住小少爷的腰,强行撕开两人交缠的眼神,打破他们暧昧的气氛,语气调笑道,“小然,你们认识?”
大师兄的眼神“嗖”的移到男人脸上,小然?盛朝歌心中呵呵冷笑,眼神像把小刀,唰唰的割着男人的脸皮,想看看到底有多厚,我心力养开窍的奶狗,轮得着你起乳名?
沈安然这才勉强回神,在脑子里仔细想了想,最后迷迷糊糊的摇头道,“不认识啊,就是有点,有点……眼熟。”
他不认识三个字说出口的瞬间,盛朝歌的脸色就像烧了几十年没清洗过的锅底,满是黑灰。沈安然记忆没了,看见他的脸色却下意识地心觉不妙,往男人身后躲了躲。意外的是,男人似乎也对盛朝歌的脸色有所领悟,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原本搂住沈安然的手也转而放在身前,一副防御的姿态。
两人竟是立场一致的防备起他来。
这时候就体现出盛朝歌不同于一般人的心境。他心里明明天翻地覆,恨不得把沈安然拽过来打屁股,然后一掌劈死这个碍眼的男人,神情却正直老成的好似正道楷模,背着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在下初至苏州,不慎失了方向,不知二位能否替在下指条路?”
方宴溪这时紧赶慢赶终于追上了他,恰好听见这一句,脚下一滑,脸朝下栽倒在屋顶上,额头生生磕碎了一块两指厚的瓦片。
听见动静的盛朝歌:“……”敢拆我的台你就死定了。
方宴溪显然接到了他的念头,愣是趴在屋顶没敢起身,只竖起耳朵聆听下面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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