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梁白开
这声音苍老颓唐,似有无尽怅然,两人抬眼看去,说话的,正是那渔翁。
阿笙神色一凛,当他瞧见了什么,却见那渔翁摘下斗笠,仰头望着秋日高远的天空,笑道:“我躺在床上,她搬了小案坐在我身边,拿了把小剪刀,剪开蟹腿,夹出白嫩嫩的蟹肉喂我吃,没吃几口,她脸便红了。”他满头白发散落在肩,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极其瘦削,瞧上去怕有一百岁了。
传志奇道:“她是谁?”
渔翁微微坐直了身体,抬起眼皮向两人略略一瞥,解下葫芦灌了一大口酒,才缓缓道:“拙荆当年,也同你俩小娃娃一般年纪。仔细想想,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咳咳,到底是二十年啦,我那孩儿,也该这么大,会跑,会跳,读书识字,缠着我喊爹爹。”他说话很慢,每说几个字,便要停下休息,垂眼想上一想,好像这是件极困难的事。
传志与阿笙面面相觑,又问:“船那头不就是你的女儿吗?莫不是你还有个孩子?也不对,老人家,照你这样说,你妻子也不过四十岁,你岂不是比她大了一倍?”
渔翁嘿嘿一笑,喉中嘶嘶作响,不住咳嗽起来。他咳得厉害,惊得船舱中几人也忙过来了,他女儿见怪不怪,蹲下身轻抚老翁脊背,又给他端茶送水,将就葫芦了起来,始终不曾说话,目光也不曾看向他以外的人。等拾罢,渔翁才答道:“小娃娃,莫看我这副样子,如今还不到花甲之年。”
众人大惊,秦筝手里还握着两只蟹腿,嚷道:“这是什么病症?我从没听云姨说过!”清欢忙不迭笑她:“你没听过的恐怕多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全都给你知道了?”秦筝将蟹腿一口咬紧,便要用油腻腻的手指揩他衣服,两人眼见又要闹起来,只听那渔翁笑道:“如今的小娃娃与从前不同了,顽皮得很琳儿,你瞧瞧她,你也该多叫些朋友,多笑笑耍耍才是。”
那“琳儿”仍未讲话,只在他身后静静站着,轻轻给他捶肩。渔翁咳嗽两声,继续道:“我并没有生病,我只是想赶快老去罢了。我这一生啊,太漫长了。”
阿笙问:“是因为你妻子?”
渔翁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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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喝茶,要琳儿拿酒,琳儿充耳不闻,还是捶肩。渔翁叹息,两手撑着椅子想要站起,笑着说自己去拿,琳儿才无奈作罢,按他坐下,转身回去取酒。等她拿了酒葫芦回来,渔翁喝上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摸一把胡须,开口道:“二十年前,我被人追杀,身受重伤,逃到太湖边又走投无路,情急之下,咳咳,便跳进了湖里。”
秦筝道:“你水性很好吗?已经身受重伤,再跳湖岂不是危险?”
清欢白她一眼:“小姑娘家家懂些什么?男儿在世,既然难一死,自尽而死,总比死在敌人手里要好。”
秦筝啐他一口:“我倒觉得怎生都不如活着好哩!”
渔翁笑道:“小丫头说的是,我那时并未想到死。来杀我的人不过是无名小辈,我岂会死在他们手中?”
“既然是无名小辈,你岂会不敌?”清欢撇撇嘴,“总归是本事不济。”清宁忙去扯他衣袖,那渔翁倒不在意:“他们本就擅长暗杀,对我的武功也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我不会水,见我跳入湖中不再浮起,便当我死了。”
“你,你,你既不会水,跳下去不就必然要死!”
渔翁道:“我是在赌,赌我会活下去。我运气向来很好。”
秦筝无言以对,一张俏脸憋得发白,阿笙摸摸她长发以作安抚,对渔翁道:“你赌赢了。”
“是,而且是平生赢得最好的一次。”渔翁喝一口酒,抚摸起身侧的船舷,他的手指枯瘦,指尖却好像在抚摸刚刚出生的、颤抖的小动物一般温柔爱怜,“我睁开眼,便是在这艘船上。我眼前坐着的,是个花儿一般漂亮的姑娘。”
“她的皮肤黑黑的,眼睛亮亮的,鼻尖小小的,一瞧见我,便扑上来笑着说:‘你可算醒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林间的鸟儿,她整个人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巴掌那么大的鸟儿。我心想,便是这是鸟儿救了我呢,她看起来可不像是那么有力气、有胆量的姑娘。”
秦筝听得认真,一句话也不讲了。清欢望一眼她,微微笑了。
“她叫杏娘,是个孤女,从小便生活在这条船上。她同我讲她怎样打渔,怎样在撒网时瞧见了我,怎样了一番力气将我拉到船上来,怎样替我疗伤,又问我,她是不是很聪明。”那少女的音容笑貌时至今日都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他闭上眼睛,便觉得她还在小小渔船上走来走去,脚步轻盈得像一只小雀。“她那么柔弱,好像轻轻一碰,便会碎了似的。”
传志忍不住道:“常年打渔的姑娘怎会柔弱呢?我适才瞧见人家撒网捕鱼……”话未说完,清欢便瞥他一眼,讥讽道:“你道这太湖上的姑娘,都同你一般膀大腰圆、粗壮矮笨?”
传志奇道:“我习武,又是男人,怎能同女孩一样?”阿笙原本懒懒地偎在他胳膊上,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一声:“此言差矣,郑大少爷也习武,也是男人,身子骨可比姑娘家纤细。”
清欢样貌清秀,平日最忌讳人家说他女儿相,此时给阿笙戳了痛脚,抬手一枚钢针便掷了过去,阿笙也不动,反是传志当即揽过他侧身避开,听得那针落入湖中,才怒道:“你做什么!”
清欢不以为意,随手把玩着另一枚针:“你又不是躲不过。”
传志一时无言以对,只握紧了拳头,拉着阿笙坐得远些,将背上长刀放到身前。
渔翁见状,不禁哈哈大笑:“如今的娃娃们当真厉害,一点小事便要兵刃相见,你们端的是朋友?倒是你,”他瞧向阿笙,“分明躲得过,干嘛要让人家救你?”
阿笙笑道:“您不也觉得那杏娘柔弱?这天下间总有些自以为是的笨蛋,就爱出风头,那也只好让着他了。”
他话音未落,渔翁笑得更厉害了,反是秦筝再按捺不住,催他快讲后来的事。渔翁笑罢,又喝了一大口酒,才继续道:“我那时受伤太重,杏娘便日日夜夜守在床边,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从不问我姓甚名谁,是什么身份。适才我见你两个小娃娃吃蟹,便想起她这些年我倒是很少想起她,如今见到你们,才发现我从未忘了她,甚至记得更清楚了。她平日里爽爽快快的,那日喂我吃蟹,却脸红得很。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说话,我有心逗她,说:‘你的脸比这螃蟹都红’,她瞪我一眼,又拿勺子挖了蟹黄给我,才说:‘不给你吃了’。她说话时,连脖子都是红的,真好看,让人只想摸一摸。我自然不敢,只能央她说:‘好妹子,我从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你再喂我些吧’。”
他说到这里,忽一阵咳嗽,脸色愈发苍白了。琳儿忙拿手帕给他擦,他却摆了摆手,拿袖子掩着嘴。琳儿又要他别说了,莫伤了身体,不想秦筝抱着脸听痴了,追问道:“她说什么?”
渔翁待咳嗽平复了,反问她:“丫头,若是你,会说些什么?”
秦筝一愣,想了许久,脸竟也红了:“要是有个人这样轻言软语地央我,叫我一声好妹子,只怕我骨头都酥了,别说喂他吃一只蟹,便是千只百只,我也给他抓来煮好,一只一只地剥给他。”
清欢讥道:“确是小丫头片子,这样的话你也好意思说?也不知哪个男的,肯好声好气央你这样野蛮、暴躁、脾气坏的姑娘呢!”
清宁见他三言两语又要招惹人家,赶忙打圆场道:“哥哥不懂女孩子的心思,若是我……我也愿意的。”她平素自不会说这样的话,扭扭捏捏地说罢,声音愈发低了。清欢叹息一声,又想到某个不识好歹的小子,恨恨然闭了嘴。
秦筝啐他一口,又看向渔翁,问他杏娘到底说了什么。渔翁遥遥望着茫茫湖水,说:“她说,‘不行啦,蟹肉太凉,你身上有伤,吃了不好,我明天再煮给你吃,好不好?’”他气息微弱,轻声轻语地说这些话,眼前又现出那日情景来,只觉杏娘当真便在眼前了,手里端着半只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满目柔情地看着他。
秦筝一手支着脸颊,想着那姑娘的面目,又看到这憔悴苍老的渔翁,一时怅然不已。
众人都默然不语,那渔翁兀自道:“那是我平生最快活的日子,我在这只船上,一住便是两年,什么江湖恩怨都不想管、不想听,我只想守着我的杏娘,生生世世都在这太湖之上,做一对逍遥鸳鸯。”
他讲到此处,琳儿忽然咬紧了嘴唇,面露痛苦,半晌才道:“该歇息了。”
渔翁笑道:“你何必自责?我一生坦坦荡荡,从未做忤逆道义之事,也从不后悔,倘若再回到十八年前,我还是会那样做。”
秦筝追问:“十八年前发生了什么?”
渔翁敛笑容,正色道:“瞧你年纪,想来不知道此事,十八年前,江湖上有一件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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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事,便发生在苏州,苏州落梅庄。”
此言一出,传志只觉通身大震,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阿笙察觉,默默将他五指扣紧。只听那渔翁道:“那一年,落梅庄庄主方携泰新添了个孙儿,他宴请天下英豪来喝那孩子的满月酒,却不想引火烧身,众英雄为了一件不知是何的宝物互相残杀,到头来,方家竟落得灭门的下场。”
传志牙关紧咬,半个字也说不出,秦筝几人暗暗窥探他神色,也不敢多言。阿笙轻轻抚着传志的背,问:“那日你也在?”
“不,倘若我在……”渔翁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喃喃道,“我原本想赶去落梅庄,阻止这一场大祸,却有事在身,未能赶回来。”
“你那时不在苏州?”
不待阿笙问完,琳儿忽大声喝道:“你小小年纪,讲话竟如此无礼!此事与你何干!”
阿笙冷哼一声,反唇相讥:“想来是与你有关咯?”
琳儿大怒,眨眼间一跃而起,右手掌风暴涨,向阿笙压来。阿笙始料未及,匆忙间抬掌相迎,两人掌心将将相触,便觉一股刚猛力道震得手臂几要麻痹,动弹不得。一招未尽,琳儿又一掌再度挥来,阿笙有了防备,倒不躲不闪,另一手盈满内力先发制人,直击她眉心,琳儿失了先机,只得一个后仰跃开,勉强站定,传志的梅花刀已逼至喉间。
为了避人耳目,传志原用麻布将梅花刀裹了起来负在身后,此刻拔出,刀上寒光闪闪,映着湖上的波光,刀柄上的梅花显得愈发红了。
琳儿垂眸望着他的刀,脸色煞白,通身颤抖不已,几次想要开口,却发不出声来。渔翁也瞧见了他的刀。他第一次站起身来,也不问传志是何人,转而望着琳儿,轻声唤她名字,要她退回来。
阿笙双眸一凛,盯着那渔翁动作,两手已握紧了竹杖。琳儿一介女流,内力却霸道刚猛,想是跟这渔翁学的功夫,恐怕此人不好对付。一个琳儿不足为惧,若那渔翁出手,却不知胜算几何,舟上空间狭小,若打斗起来,于己方不利,何况他还要保护筝儿。想到此处,阿笙向秦筝看去,见郑家兄妹将她护在身后,各持兵器戒备,才放下心来。
已是傍晚时分,天色昏暗,月已出山。小小渔船之上,陡然间尽是肃杀之气。
琳儿一声冷笑,再抬头,已是泪流满面,目光却冰冷至极:“我便是化成灰,也认得这把刀!”话音未落,她竟不顾颈上长刀,一声低吼便挥掌袭来。
传志感到她杀意汹涌而来,不敢托大,一把推开阿笙,举刀反击,二人当即缠斗在一起。琳儿只攻不守,掌风急速袭来,招招不留余地,传志不愿伤她性命,长刀几次避开要害,见她臂上、肩上已中数刀仍不减来势,只得连连后退,眨眼间便被逼至船尾,好在琳儿这不要命的打法,也伤他不得。
渔翁见状正待上前,却给清欢和阿笙拦了去路,两人都不知此人深浅,马虎不得,当即使出全力向他扑去,却见他岿然不动,双掌齐出,生生挡开了两人攻击。阿笙与清欢相对一眼,清欢猛然后退,双足在船舷上奋力一点,高高跃起,自上而下以钢针射向那渔翁头骨,阿笙一手持杖站定,一掌奋力击他胸口,清宁也拔剑相向,自背后拦住他路。
三面受敌,渔翁面不改色,双掌猛向阿笙拍去,阿笙哪受得住,又不愿让开,使清欢失了机会,当即以一掌之力受了,哪想此人力道之猛远胜于己,竟将他拍退丈余,摔倒在地,只觉五脏六腑都要碎了。渔翁招式刚猛,动作却是极快,眼见清欢的钢针已擦过他发顶,渔翁略一侧身,左掌自清欢身畔骤然推出,右掌向清宁轻轻一划,未尽全力,以掌风便将二人攻势化开,不待两人反击,他双腕一振,掌上竟有余力绵绵而来,清欢甫一落地,便给他掌力压得再难起身,再看清宁,也软倒在地,吐出一口鲜血来。
传志在船尾见那渔翁寥寥数招便打退众人,大惊失色,手下再不留情,一刀劈那琳儿胸膛,趁她避开的空隙,纵身掠至阿笙身边,将他揽入怀中,还未开口,听得秦筝一声惊叫,琳儿又一掌已追至后背,他躲闪不及,只护紧了阿笙,受了这一击。
不过转眼,几人便再无反击之力。
“十八年了,我日日夜夜都盼着这一天!”琳儿喝道,忽地一声长啸,声嘶力竭的喊声在湖上远远荡开,凄厉至极,久久不息。她走至传志身边,拾起他的刀,轻轻抚着刀柄上的花纹,将刀刃架在传志颈间,冷笑道,“如今,终究是找到了这把刀。”
传志并不瞧她,只问阿笙伤势如何,又叫秦筝来看看他。阿笙摇摇头,望向渔翁,勉强开口道:“技不如人,我无话可说,只想问个明白。”
渔翁长叹一声,面露沉痛,向几人略一抱拳,又唤琳儿过来,见琳儿死死握着梅花刀,纹丝不动,轻声道:“这少年虽使了同样的刀,却不是杀你兄长的人,你想报仇,岂可滥杀无辜。”
琳儿默然,片刻方道:“当年他杀我兄长,如今我杀他徒弟,有何不可?”话虽如此,她的神态却已平复不少。
渔翁松一口气,转对秦筝道:“快扶你的朋友们坐下,危急之时不得已出手,还请各位莫要怪罪。”
秦筝一言不发强忍眼泪,一手探着哥哥脉搏,恶狠狠盯着他。阿笙脉息尚算平稳,等回到岸上再仔细查探伤势也不迟。又将郑家兄妹搀起,一一看过,都不致伤及性命,才信了他的话。让四人坐好,又取出疗伤的药丸让各人吃下,秦筝才再度开口,冷冷道:“你想说这是误会?”
渔翁自琳儿手中取过梅花刀,指尖在刀柄上摩挲着,喃喃道:“一切都要从十八年前说起。我那时已在太湖隐居两年,杏娘将要临盆,我去城中购置米面,听人家说,落梅庄添了个男娃娃,庄主要宴请天下群豪。实不相瞒,我平日素不喜方庄主为人,对此事不甚在意,一心只想着快些回来,谁想在城门口,遇到了一位故人。”
传志听他提及方庄主为人,便张口欲言,临了却未说出口。阿笙受伤不轻,闭着眼睛靠在他肩头歇息,传志察觉他身体发冷,干脆将人抱进怀里,一手按在他背上,将内力缓缓逼入穴道。
渔翁继续道:“我这位朋友偏居西南,很少到中原来,更别提苏州。我又隐居太湖,此次相见实属难得,我便邀他到家中喝酒,他却说,此番到来,正是为了找我。”
清欢嗤道:“你莫编谎话骗人,你前头说隐居两年,眼下又说这人知道你在苏州,岂不矛盾?”
渔翁微微一笑,摇头道:“你若认识我那位朋友,便不觉奇怪了。我被人追杀,在太湖一地消失,再不见踪迹,江湖人都当我已死了,消息传到这位朋友耳中,他却不信,非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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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我的生死不可。他一路找到了当年追杀我的仇家,又顺藤摸瓜寻至苏州,在苏州城中待了一个月,便认定我还活着,方才放心归家。”
寥寥数语,个中辛苦却可想而知,传志思及此处,心道:我若下落不明,阿笙自会这样寻我,恐怕再没有其他人。他又去看阿笙,见他已睁开眼睛,正低着头咬指甲,想是在想事情,便不去打扰。却听秦筝问:“他不曾去找你吗?”
渔翁长叹一声,感慨道:“我当初也这样问过他,你道如何?他说,既然我还活着,能否见面又有何干系?我既然不肯现身,又何必叨扰?直到那日,他有事找我,才再度前来苏州,在城门口等了数日,终与我相见。他为我捎来一封信,信上说,要我前往开封樊楼,与旧友一聚。便是这一聚,引起此后诸多事端。”讲到此处,渔翁抬眼望着传志,他面上沟壑纵横,那双眼睛却是光炯炯,锐利如刀,丝毫不见颓唐之色。
“你既是这梅花刀的主人,想来,应当知晓些许端倪。”
言至于此,传志已有□□分明白,却难以置信,只瞪圆了眼睛呆呆瞧着他,半晌才开口道:“你,你是……”
渔翁苦笑,再开口已有些自嘲的意味:“你果真同落梅庄有关系,想那姓付的,便不会将这把刀轻易交给旁人。原以为我们这些人,早该被人忘记了。”
“方家的后人总不会忘了这件事。十八年前,有四个人在樊楼喝了一次酒,之后,方家遭遇了一场浩劫,整个江湖为之震动。”阿笙靠在传志怀中,气息仍是不稳,却抓着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下去,“这四个人,是空空妙手张三不,独孤一刀狄松,惊鸿剑秦茗,还有你……大侠谢慎山。”
“竟还有人记得这名号……”渔翁连连摇头,面露苦涩,“我这样的人,哪里称得上一声‘大侠’?”
作者有话要说:[1]一碧太湖三万顷,向子的《浣溪沙》。
[2]我自己很少吃螃蟹,具体怎样吃,参考的是度娘蟹八件的百科。不过蟹八件是明朝有的,又考虑到这是简陋的渔船,也不会那么讲究,就随便写了我觉得用得上的东西。
非常抱歉断更这么久,之后会慢慢更新的,应该不会坑的_(:3∠)_建议完结以后再看啦,不要追,太辛苦了……
☆、不信人间有白头
他是大侠谢慎山。
人们叫他大侠,自然有其道理。他十三岁那年,杀了一位欺压百姓的狗官,被朝廷通缉,从此浪荡江湖,也从此声名大振。人们不知道他从何而来,不知道他往何处去,他的踪迹飘忽不定,哪里有不平之事,哪里便有他。最普通的百姓知晓他的名字,最豪迈的英雄知晓他的名字,最残忍的恶霸更知晓他的名字,喜欢他的人愿为他肝脑涂地,憎恶他的人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他从来形单影只,但他的朋友遍布天下。
任何名号都不足以称呼他,人们只好叫他大侠。
直到二十年前,他被仇人追杀,在这太湖的一叶孤舟里,遇到了一位姑娘。
杏娘并不知道他怎样威震江湖,也不在乎他的武功,她满心满眼,都只有他这个人本身她甚至不会写他的名字。谢慎山心想,他便是叫阿猫阿狗,这个少女也会爱他,会用她盛满了一整个太湖波澜的眼睛望着他。
他忽然不想做大侠了。
他度过了平生最快活的两年,他甚至觉得,自己漂泊半生,就是为了遇到她,然后在此地停下。
“小娃娃出生了,我们叫他什么名字?”杏娘低头望着他,笑意盈盈地问。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她隆起的腹部,听那孩子的声音:“我哪里会取名字?不如我去苏州城,找最好的先生,求一个名字。”
“那恐怕很花钱呢!”
“我多打一天的鱼便是,你我的孩子,名字还不值一天的鱼吗?”
杏娘嘻嘻地笑,脸颊上有两只浅浅的梨涡。
“原来如此,若我是你,也不愿走。”听他兴致勃勃地提起杏娘,他的朋友一手支颊,笑着同他打趣。
他瞧见这人的手腕上,系着一条红线,便笑:“你自然懂得我的心意。”
那人的目光顿时变得很柔软,他轻轻抚着那条线,低声道:“我来找你时,孩子们刚刚出生,她身体不适,也不能同行。姑娘家做了母亲,胆子便小了,非要我戴这个,说里头有她的一缕头发,便如同她在我身边,时刻护我周全。”
谢慎山失笑,心想,杏娘也总想到寺庙里求一只福囊。
“话说回来”友人再抬眼看他,神色严肃起来,“你若不愿走,便不走。我只消同三不兄讲找不到你便是。嫂嫂临盆在即,你本该守着她。”
谢慎山摇头:“三不兄亲自写信相邀,自是事态紧急,岂能不去?”
“总不如嫂嫂的事紧急。”
谢慎山笑笑,沉声道:“这两年我在湖上,想了许多事。人的一生这样短,我前半生为苍生,为朋友,已是尽心尽力,问心无愧;后半生,只想为妻儿活着,让我自己快活。不如就趁这次酒,跟朋友们作别吧!从此以后,江湖上再无谢慎山。”
朋友微微一笑:“也罢,你回去安置好嫂嫂。我今夜在城外等你,马匹行李不必担心。”
这是他谢慎山的事,他知道这位朋友绝不会干涉他的任何决定。然而这爽利反让他犹豫了。再沉吟片刻,终是下了决心:“我们这便走,你已在苏州耽误了数日,眼见天气愈发冷了,过几日若是下了雪,路上还要耽搁。我托人给杏娘捎个信,一路快马加鞭,来回至多半月。”
“当真?”
“那是自然。”
他是大侠谢慎山,一诺千金,重情重义,为了朋友死也甘愿,何况只是喝一场酒?他不敢说的是,生怕一回去见了杏娘,便再也不愿离开了。
却不知那以后,他再也不曾见过她。
那日的樊楼格外热闹,坐满了客人,他随友人走进大堂,当即听到一阵窃窃私语。他消失许久,现在又蓄了一把大胡子,恐怕没人认得出他,想是认出了朋友他这位朋友清俊倜傥,仪表堂堂,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他刚想到这里,便听到楼上一声惊呼:“不愧是秦老弟,果真将谢大哥带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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