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梁白开
听到此处,传志几要昏倒过去,他双腿发软,瘫坐在椅子上。
她字字句句,所言都是当年付九与江汀兰之事。虽颠三倒四,传志仍听得一清二楚,明白过来:眼前这位郑夫人,正是当年的方二夫人、名满江湖的天下第一美人,已经死去的江汀兰!
清宁问:“欢儿就是传志吗?”
“欢儿怎是传志?欢儿就是欢儿,欢儿是我的欢儿。我才不要他做传志!”
“做传志有何不好?传志是方家的孩子,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郑夫人尖声叫道:“胡说八道!方家人已死光了!那恶鬼逼着传志给方家人报仇,要逼他学武功,全天下的人都在追杀他!做传志有什么好?我才不要我的孩子报仇,才不要他被人追得到处跑!我的欢儿要平平安安地长大,一生没有苦楚……是了,我的欢儿,我的欢儿要平平安安的,不要报仇……报仇做什么?”
清宁道:“报仇不好吗?他们杀了你的夫君,你的公公……”
不等她说完,郑夫人一掌挥在她的脸上,恶狠狠道:“我的夫君是郑师兄,我从头到尾想嫁的,就只有郑师兄!我……”她脸上绯红一片,羞道:“我早已是师兄的人了。郑师兄说,要我先嫁给方二,等方老头死了,他成了南华剑掌门,就去苏州接我回来。到那时候,全天下的人也不敢阻拦我们。”
传志想起郑夫人之前所讲的故事,心道:她那时说,她是郑竟成的师妹,在窗外听到了我娘与郑竟成的话,想不到竟是骗我。那不是她听到的,而是她亲口所说的。
想到这里,忽觉茫然:她是真的江汀兰,清欢才是真的方传志,而我娘是谁?我又是谁?
清宁握紧郑夫人双手,问:“可那恶鬼一直在你身边,欢儿如何做欢儿?”
郑夫人嘿嘿笑道:“方家人都死啦!恶鬼同我说,师兄来了苏州。我就知道,他来苏州接我了。”
“他怎么来接你的?”
郑夫人黯然神伤,想了许久,道:“他没有来接我,是我去找了他。我带着欢儿从那恶鬼手中逃走了。我找到师兄,同他一起回来了。”
“欢儿也同你一起回来了?”
“那是自然,做娘亲的,死也不会丢弃我的孩儿,我将欢儿抱回了南华剑……不,欢儿呢?我的欢儿呢?他不在南华剑,他去了哪里?你将他藏起来了吗!你说!”她脸色狰狞,扼上清宁的喉咙,连连摇晃女儿的身体。清宁也不挣脱,只默认垂泪,脸颊因窒息憋成了青紫色。
传志慌忙上前,掰开郑夫人双手,问道:“还有一个孩子!你走了之后,那院里明明还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从何而来?水中尸体又是谁的?”
他情难自制,狠狠攥着郑夫人手腕,眼中露出杀意。
郑夫人哭喊着挣扎,却甩不开,手脚并用,在他身上乱踢一气。传志又问一遍:“你说,付九救下的那个孩子是谁?他娘亲又是谁?”
清宁想要求她放手,阿笙拦下她,轻轻摇了摇头。
郑夫人惊惧失色,抬头迎上传志的眼睛,乍然大叫一声,冲他脸上啐了一口。传志这才松手,见她疯癫至此,心生歉意。郑夫人抱着头往床下钻去,哀求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原谅我,我也是迫不得已,我是迫不得已……”
传志擦一把脸,道:“我不杀你,你出来吧,你放心,我不杀你。”
郑夫人躲在床底,仍是不信。清宁蹲下身,挡在传志身前,安抚道:“娘,你不要怕,你看,我挡住他了。你看不到他了,对不对?你要是不想出来,就呆在那里。”
郑夫人点了点头。
清宁道:“那你告诉我,恶鬼那么可怕,你怎逃出来的?”
郑夫人道:“我等他出去的时候,就逃出来了。”
“那时,家里还有别人吗?”
郑夫人想了半晌,笑道:“家里来了个邻家的小姑娘,她也抱了个娃娃。她给我送鱼吃,陪我谈天。那娃娃跟欢儿差不多大,生得可爱极了。”
“你还记得这姑娘名字吗?那娃娃又叫什么?”
“我,我不记得了。我不敢问。”
“为什么不敢问?”
郑夫人怔怔地望着地面,停了好大一会儿,方道:“我瞧见她母子二人时,便想到了一个办法。让那个孩子做‘传志’,那就好了。”
传志胸中一片冰凉,一手按在梅花刀上。他将嘴唇咬得血渍斑斑,强忍杀意,身体始终颤抖不已。
他听见郑夫人道:“我杀了那个小姑娘,砍坏她的脸,将她抛到了水里。我原本想杀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真苦,他往后就要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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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志’,要为那恶鬼杀人、报仇,活在世上可该如何是好?我想了结他的苦楚。可那孩子,笑得那样好看,他还那样小……我杀不了他,我将他藏在了被子里。”
清宁回身,对传志跪下道:“方公子,在下要说的话,已全部说完了。”
传志久久没有回答。
她低垂着头,眼泪一点一滴砸落在裙上。一年前,她带着哥哥的尸体回来,母亲望着清欢的脸,问她船上发生了什么事。听清宁说,只有她与传志等五人活下来时,母亲忽然仰头大笑,喊着“一切都是报应”,隔日便彻底疯了。
郑夫人疯了之后,再无人替她打理脸上的乔装,那张江汀兰的脸逐渐露了出来。清宁惊骇之下,自她的疯言疯语中推知当年真相,遂前往苏州,为传志留了信。
她到那时才明白,为何爹爹临死前,求罗成放过她,而非哥哥。
传志纹丝不动,清宁也静静等待着。她心想:余生本就了无生趣,若能被方公子杀了,倒也好;可娘又怎么办?
她想要求情,替江汀兰以死谢罪,还未开口,听得传志长啸一声,一刀冲她身后劈去。
床板断作两段,江汀兰暴露在那梅花刀之下。
清宁哭着求他饶命,传志推开她,怒道:“与你无关!”
他已听不到清宁说了什么,只迎着江汀兰那双极为美丽的眼睛,将长刀指向她的心窝。
江汀兰被他吓坏了,反倒不哭不闹,愣愣瞧着他。半晌,莞尔一笑:“你娘的眼睛,也是这般模样,好看得很。”
“你闭嘴!”传志大吼着,一心想将长刀刺进她的胸膛,忽听阿笙唤他的名字。
“传志。”
他回头,看到阿笙。阿笙一如既往,好像毫无表情地望着他。但他看得懂,阿笙在说:我陪着你呢。
阿笙问:“你已想好,要杀了她吗?”
传志看向江汀兰。
她已低下头去,揉捏着衣角,口中痴痴唤着“欢儿”,浑不知自己生死都在旁人一念之间。
传志一下子想到了许多事。
他想到那些他怎也想不通的问题,想到如何开始习武,下山,遇到阿笙,又想到郑家兄妹、杜红蕖、罗成,想到许多死去之人的面目。他去太湖,去落梅庄,又去东海,去开封,去南疆,最终来到这里。他想到青虎门那一夜。
末了,传志将梅花刀抛在清宁面前,道:“这是你哥哥的东西。”
清宁惊愕地抬起头来,问:“方公子,你……你若准许,我愿替母亲以死谢罪,但求你饶我娘一命。”
传志没有回头:“你爹爹和哥哥都死了,只剩你两人,你要好好活着。”
他拉过阿笙,推开这房间的门,外头明亮的天光倾泄进来。他弯腰背起阿笙,再没有说一句话,大步走了出去。
清宁回过神,抱起那把刀追出门外,但见雪中一道足印渐行渐远,山间万籁俱寂,听不到任何声响了。
传志背着阿笙下山,走至一半,忽开口道:“九叔临死前,是不是认出了郑夫人?”
阿笙道:“我也不知,你希望他认出来吗?”
“认出了,他一定很伤心。但还是认出的好。”传志道,“阿柔姑娘说,郑夫人当年,是带着清欢悄悄嫁入南华剑的,清欢恐怕不是郑竟成的亲生孩子。我那时还想,只愿郑姑娘永远不知道这件事才好。”
“冥冥中一切自有定数。”阿笙道。
传志又道:“可我是谁的孩子?”
郑夫人已经疯了;纵使她没有疯,她也不曾问过那女子的名字。那个善良的、为她送鱼、陪她聊天的年轻的姑娘到底是谁?世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好在她的骨灰,还葬在太湖畔。传志为她种下了许多松柏,还有一株垂柳。等到寒冬过去,春天到来,柳树会生出新芽,长出柳絮。柳絮会漫天飞舞,好似一场春雪。传志出生在冬末,兴许那一天,也是个大雪纷飞的日子。
传志问阿笙:“我是谁?”
阿笙想了想,亲亲他的肩窝:“你是我的传志,时时刻刻记在心上,从此往后也不会忘记。”
“你说的是。”传志笑了。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纷纷扬扬,悄无声息地洒落下来。
阿笙拂去他发上的雪,提醒他小心脚下。又听他道:“等咱们回家,我去山里砍一根竹子,你做一对竹杖,咱们一人一支,你道怎样?”
阿笙笑道:“竹杖很是好用,横着是扁担,竖着是拐杖,你若用来打架,也不易伤人。”
“那可真是好东西。”
阿笙向手心里哈了两口气,搓得热一些,捂上传志的耳朵。他们走到山下,马儿长嘶一声,欢快地跺了跺脚。传志扶阿笙上马,望着漫天白雪,道:“咱们回家去吗?”
“是,走之前我同邻家的奶奶说,咱们走后七八日,就将门前的灯点上。此番回去,大老远便能看到吧。”
“为何要等到七八日,出发那日就点上,不是更好?”
马儿奔跑起来,风和雪从两人身边呼啸而过,传志听到阿笙说:“灯油很贵。”
他哈哈大笑:“你说的是,往后的日子,可还长着呢!”
全文完
☆、终于终于写完了
最后还是写完了!
拖拖拉拉写了三年的故事,敲完最后一个字,差点在电脑前哭出来。提笔开始写这些废话,真是非常快乐,万分感谢读到这里的你。接下来都是我的碎碎念,不读也没关系啦。
先从“长恨刀”说起吧。
一开始,我想写一个寻宝的故事,一群人为了寻找一把上古神剑,互相残杀争斗,最终却发现那把剑是不存在的。而事实上,剑被铸成了两柄匕首,主角兄妹各一,而连他们自己也始终都不知道。这是“无量剑”的故事,阿笙是主角。
之后,又想写一个复仇的故事。不愿杀人的少年,被迫走上了杀人复仇的道路,等到一切结束,他才发现,自己原本可以拥有另一种命运。这是“长恨刀”的故事,传志是主角。
后来才意识到,这两个故事本质一样,即“历经千辛万苦才发现,所追求的一切都是一场空”,于是将两条线结合在了一起。听起来是非常恶趣味的设定,但也不是完全绝望,因为在看透那些虚无的东西之后,往后的日子还很长呢。
所以说,《长恨刀》是一开始就想好结局的故事。在写作之前,非常细致地定下大纲,制定了故事的走向。中间却一度被角色牵着鼻子带到了偏离轨道的地方,好在绕了很多弯路,最终回到了既定的结局。
虽然比计划中多写了十万字。
和之前的长篇相比,这次主要是想练习剧情架构和节奏把握的技巧,为此选择了武侠题材,还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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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加入了推理(或者说悬疑?)的成分。不知道有没有进步呢?特别是推理方面,我试图让读者和阿笙拥有同样的线索,得知同样的信息,之后再让阿笙解释来龙去脉,希望能真的表现出“他很聪明”,而不至于流于表面。不知这想法有没有实现。大家在阅读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阿笙一点也不聪明,而是我在不断苍白地强调这一点呢?但愿不会……
说回这个故事,我写到最后几章时,一度非常绝望。我没有办法回答传志的问题,最终给出的结局,只能是彻底扔掉他的困惑,从“方传志”之名中逃脱出来。而真实的人生,不会有机会逃跑吧。
传志在他的命运面前毫无反抗之力,被推搡进各种各样的陷阱,几度死里逃生,靠的都是机械降神。虽然根本原因是我剧情设置能力不足,但在想这一切剧情时,也尽量考虑了每个人的想法与视角,希望能足够合理地展开剧情。而传志本身是优柔寡断且无欲无求的人,实在太难让他行动了。
常常一边写一边想,读者会喜欢这个无力的故事吗?会不会感到很憋屈呢?主人公这么弱,大家会喜欢吗?
我非常喜欢传志。他是天生的和平主义者,满脑袋问题的问题少年,如阿笙所说,他不该踏足江湖。我希望他经历种种阴谋,却始终保持一颗良善温柔的心。虽然也担心这样的主角会令人感到失望无趣,但我在他的身上,寄托了对侠义的理解,是以执拗地选择了他。
阿笙恐怕更讨读者喜欢吧?他比传志坚定成熟,从不迷茫困惑,永远保持清醒和冷静。而且正因为有阿笙保护,传志才能一直保持那份柔软天真。所以我也超级喜欢阿笙,以至于写到庄敬亭要怎样对待他时,一度难过得不知该怎么办,至今也感到歉疚。
我写了喜欢的两个角色,也写了我理想中的美好古典的爱,一见如故,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守护,最终相伴一生。希望读者也会喜欢。
最后,“长恨”大概是“长恨此身非我有”的长恨。这是一个有着长长的遗憾的故事,但他们在之后的人生中,会很幸福的。
感谢读到这里的你,也希望你能在阅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倘若读后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好,那就更好了。
期待下次重逢。
梁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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