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叹伶仃
母子两人交心的时候,秦风就站在大院的门口,身边站着几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熊孩子。
“少爷,这是我们今天上山采到的果子,还没舍得给家中的弟弟妹妹们吃呢。”
一个身上打满补丁,脚下穿着一双露出大拇指布鞋的孩子高昂着头,一脸骄傲的跟秦风开口。
他的双手举得高高的,新鲜的野果上布满着露水,看起来让人垂涎欲滴。
秦风看着他们,就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心中只觉得暖烘烘的,接过这些不知名的果子,也不管脏不脏,有没有毒,直接就塞进了嘴里。
孩子脸上的笑容更甚,一脸表功的模样,开口问道:“怎么样,好吃吧?”
盛夏的果子其实还没有完全成熟,酸涩的滋味在秦风的口中蔓延开来,让秦风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很甜。”
秦风艰难地把果子咽下去,一脸笑意地从秦朗手中接过一箱水果,每个熊孩子都发了一堆,就连那个需要被自己哥哥背着的女娃都没有落下。
“都赶紧回家去,记得先在河边把身上洗干净了,不然回家可是要挨打的。”
“还有,那水果都洗干净了再吃,不然小心闹肚子。”
这东西可是后世的,农药之类的估计少不了,这个时代的人可没尝试过农药的厉害,应该不会有事吧?
秦风有些不确定,看着那些满心欢喜的孩子们离去,然后从纸箱中拿出一个硕大的蟠桃,也不去洗,咔嚓一口就开始啃起来。
本少爷可是后世来的,元素周期表都尝遍的男人,岂会怕这点东西?
等到了中午,那些去装填猪草的婆娘们都满脸得意的跟没有这番机遇的婆娘们说着早上几个孩子的好运气。
“你是不知道,那果子看着跟王母娘娘的蟠桃一样,我家老二孝顺,家里人人都尝了尝,你别说,那个滋味...”
“是啊,我家也吃到了,那果子水淋淋的,吃一口满嘴香甜,我现在还能感觉到。要说少爷除了败家一点,没有任何的缺点,少夫人跟了少爷可真是享福了。”
“谁说不是呢?少爷人好,对咱们这些庄户也好,如果真能养出少爷说的那种大肥猪,咱们这些庄户也能隔三差五吃上一顿肥肉,那日子,就是拿神仙来都不换。”
“没错,要是谁敢动少爷一根指头,看老娘不活撕了他!”
“...”
沦为苦力的一代名臣魏徵也在现场,他一边把那些收拢回来的猪草用铡刀铡短,一边听着婆娘的絮叨,心中却是有了些不一样的领悟。
“平民百姓不会管是大汉还是大隋,甚至异族也没什么关系,他们只会关心自己的小日子过得如何,他们眼中的只有面前这一亩三分地,是不是能吃饱饭,是不是能吃好。如果等有一天,他们吃饱、吃好之后,或许会睁开双眼,去看看这天下是个什么样子,可在这之前谈什么教化,根本就是在放屁。”
秦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让魏徵打了个哆嗦,连忙起身行礼道:“见过恩师。”
秦风摆摆手,毫不在意道:“为师这里没那么多规矩,况且尊敬这个事,是放在心里的,我若是值得你尊敬,哪怕没这些繁文缛节,你也会尊敬。可我若是个混蛋,哪怕你每天大礼参拜,只怕心中也恨不得立刻把我干掉。”
“历朝历代的皇帝不都是这么一回事吗?”
说完这事,秦风突然转移话题道:“这三日来,可曾学到一些什么?”
魏徵沉思片刻,他心里清楚,秦风问他的,绝对不是什么学会铡草、敲坑壁这些简单的事。
“恩师是想告诉弟子,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秦风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种教育的效果可比读上两句书本有用多了。
“这段时间,感觉如何?”
秦风和魏徵站在大坑的旁边,看着庄户们将猪草填进去,然后再将薄膜覆盖在上面,最后用土封实,等待发酵。
魏徵一脸兴奋道:“恩师,原来与人相处也是学问,摆弄庄稼也是学问,甚至怎么组织人手来干活速度才快,同样也是学问。”
“没错。”秦风点头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世间万物,什么不是学问,何必非得在书本上死抠?”
“为师不是说圣人之言不好,但那是圣人的学问,不是你的。而且圣人也不是坐在家里,凭空掉下的学问,你可明白?”
魏徵一脸佩服道:“弟子受教,恩师不喜读书,但却出口成章,果然大才,弟子不及也。”
秦风刚才还一脸得意的面孔顿时苦了下来,连忙左右看看,发现秦华不在旁边才松了一口气。
我他娘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个嘴呢?
没事装什么逼,当个纨绔子弟多好,若是传扬出去,不知道又是多少麻烦。
秦风连忙转移话题道:“为师不清楚你以后的路会如何,但据那杨英说,朝廷有意以才取士,所以你未必没有重新做官的机会。”
“可做官,不是作威作福便够了,你还需要去了解这些百姓的想法,知道他们在乎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如此一来,等你施政的时候便能游刃有余,不被人哄骗,不会再像那庙宇中的菩萨一般,当个泥胎玩偶。”
魏徵心头一动,开口问道:“恩师,若是朝廷真的以才取士,那您...”
“我?”秦风伸个懒腰,有些不屑道:“当官有什么好,每日忙忙碌碌,还未必能留下什么好名声。在为师看来,如今的日子才让人满足,想什么时候起,便什么时候起,想吃什么便吃什么。闲了就给自己找些活干,累了休息便是,这日子,便是拿皇帝来,为师也不换。”
“你跟为师不一样,你有你的志向,你有你的路要走,选好了,走下去便是,为师日后说不定还得仰仗与你,到时候莫要装作不认识为师便是。”
魏徵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声道:“弟子不敢或忘恩师的大恩大德,不论日后如何,恩师便是恩师,若真有那么一日,弟子依旧会如今日一般,听候恩师教诲。”
“你这是做什么。”秦风一把将魏徵拉起来,伸手给他拍去裤子上的泥土,笑道:“你小子想的太多,一步一步走下去吧,为师倒是很期待你究竟能走到哪一步。”
“若是累了,那便回来,为师这秦家庄,终有你的一席之地。”
没去管身后的魏徵,秦风大步离去,看起来无比洒脱,心中却满满都是得意。
这一下,是不是彻底抱住了魏徵这条大腿?
少爷我真他娘的聪明!
调教大隋 第三十一章鬼祟之辈
秦华和秦朗出门了,最近秦家庄的开销不小,秦风那点银子被倒腾了一个干净,没办法的他只能再取出几面小镜子托秦华去大兴城中售卖。
其实秦风也想跟着去的,只是不论刘婉婷还是秦华、秦朗都坚决不肯,说是什么商贾乃是低贱的行当,秦家的少爷怎能亲自前去?
无奈之下,秦风也只得打消了见识见识大兴这隋朝都城的风采,想着来日再去。
秦家庄距离大兴城并不远,总共也就二十七八里的路程,所以虽说秦家庄就那么一辆骡车,可还没等午饭的时候,秦华和秦朗两人便进了城。
大兴城作为大隋的都城,不敢说当世最为繁华,但也绝对是数得着的,也就东都洛阳能够和大兴相提并论。再加上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大兴城汇聚了无数西域各国的商人,甚至还有昆仑奴的存在,看起来无比热闹。
大兴城中的百姓也是见多识广,对这些或金发碧眼,或高目鹰鼻,或全身黝黑的异族人视若无物,各自忙着自己的营生。
后世白居易刚到长安的时候,拿自己的诗稿去拜会名士顾况,顾况看到白居易的名字,调笑了一句长安米价正贵,居住不容易。如今大隋虽说还没建立两年,大兴也比不上后来的长安,可想要在大兴城居住,同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对来去匆匆的行人视若无睹,秦华背着个包袱,轻车熟路地便走进了一家首饰店。
“钱掌柜,久违了。”
坐在柜台后面,身形略显富态的中年男子闻言抬头,待看清来人之后,一脸惊喜道:“秦大哥,你可是真让我等煞了。”
钱掌柜的话让店内的顾客一阵诧异,这年头龙阳虽说不是什么特别罕见的玩意,可一个中年发福的油腻胖子和一个清瘦的中年小老头,这组合,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怪异。
秦华一阵恶寒,连忙开口道:“钱掌柜怕不是在等我,而是在等东西吧?”
钱老板满脸堆笑,脸上的每块肥肉似乎都在颤抖,连忙起身,将秦华让到后院,开口道:“秦老哥,您是不知道,上次那两个小盒子我已经卖出去了,贵人们相当喜欢。这次小弟给您提价,四百两一个,有多少小弟收多少,如何?”
秦华楞了楞,他万万没想到,这钱掌柜竟然会主动提价,不是说商人都奸诈无比的吗?
秦华哪里知道,上次那两面小镜子被这钱掌柜转手就卖给了两个贵妇,价格更是翻了一翻。就算如此,那两个买了镜子的贵妇在开趴体的时候拿出镜子来炫耀的之后,依旧引起了无数贵妇的羡慕、嫉妒和恨。
由于胡风的影响,大隋女人的地位普遍都很高,这就导致无数顶着侯爵、公爵名头的倒霉蛋儿们前来闻讯那小镜子的事。
钱掌柜高兴于自己的小店一炮而红,在整个大兴城也算小有名气,可秦华自卖出那两个镜子之后就收手了,也没留下个联系方式。这让钱掌柜每日盼星星,盼月亮一般等着这个不肯大批量供货的家伙,就差扎个小人诅咒他了。
钱掌柜也不是没有私下打听过,可不管大隋商人还是胡商,没有一个人能够拿出同等质量的货物来,所以他才主动提价,挽留住秦华这个聚宝盆,否则秦华若是拿着东西去了别的店里,他去哪哭去?
香茶奉上,点心摆好,钱掌柜用他那张大脸凑到跟前,满眼贪婪地盯着秦华放在一旁的包袱,略带谄媚道:“秦大哥,不知今儿可有货?”
秦华端坐在胡椅上,身后就是持刀肃立的秦华,他小心翼翼地解开包袱,一脸为难道:“钱掌柜,您也清楚,这东西咱们大隋不产,乃是西域小国的特产,很难弄到手,所以我今天这里依旧只有两个。”
能在秦家这样的官宦人手呆近二十年,还给秦毅做过书童,秦华自然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他比谁都明白。
“哎呦,我的好老哥,就不能多进一点儿吗?”
钱掌柜嘴里抱怨,可眼睛却停留在那两个颇为精致的小盒子上挪不开了,在取得秦华同意之后,立刻小心翼翼的拿起两个盒子,开始检查起来。
当他看到镜子里满脸富态的自己时,不禁抱怨道:“秦大哥,您这东西这一个月可是在咱大兴城里出了名啦,无数的贵人来小弟这打听,价钱咱们好商量,你有多少,小弟收多少,如何?”
秦华心中冷笑一声,这等手段也就蒙蒙没见识的乡下人,想跟你秦爷爷弄鬼,你小子还嫩点。
秦华确实没想到这东西这么受欢迎,可钱掌柜表现出来的急切却瞒不过他。最为重要的是,别看钱掌柜说着价钱好商量,其实是在试探他这东西的存量。甚至钱掌柜心中未必没有杀人夺得制作方法的念头。
其实不难理解,钱掌柜询问过很多胡商,可这东西在西域都没出现过,那秦华的话就很值得商榷了,虽说有些不敢置信,但在钱掌柜排除大部分可能之后,有六七成的把握能够断定,这东西就是秦华,或者说秦华背后之人的手笔。
要是自己能够拿到制作这东西的方法,白花花的银子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秦华不为所动道:“钱掌柜这却是强人所能了,西域的情况你也清楚,混乱无比,不与我大隋亲近的小国比比皆是,更别说还有马贼拦路,道路又难行,为了这区区两个小盒子,付出的代价可着实不小。”
“也罢。”钱掌柜咬牙道:“四百两一个,两个我都要了,这就给秦老哥拿银子。”
“等等。”秦华伸手止住起身的钱掌柜,一字一顿道:“五百两,少一文都不卖。”
钱掌柜敛去了笑容,皱眉道:“秦老哥,这做人不能太贪,您说是不是,我这也是小本生意,您张口就一百两...”
“这我不管。”秦华一脸笃定道:“五百两,钱掌柜若是不要,我立刻就走。”
秦朗悄然踏前一步,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腰间的刀柄上,只要钱掌柜有什么不轨的动作,那他可以在片刻的功夫内斩下此人的狗头。
看了看孔武的秦朗,钱掌柜沉思片刻道:“罢,五百两就五百两,我老钱就当交秦老哥这个朋友了,只是秦老哥以后要是还搞到这盒子,一定得先照顾小弟。”
“一定,一定。”
顺利交割银钱之后,秦朗背着银子,略显紧张地走出了首饰店。
秦朗的胆子不小,当年更是敢在大军之中杀进杀出,可老实说,这等数量的银子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见,所以一切都显得小心翼翼。
秦华也有些担心,要知道秦家庄一年的租子也不过二三百两银子,这一千两可是一笔巨款。不过直到出了城门也没发生什么事,这让秦华和秦朗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两人赶着那辆骡车往秦家庄的方向赶去,甚至连午饭都不敢吃,生怕出现什么意外。
幸运的是,一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直到秦朗那宛若寒冷的一般的声音传来。
“管家,有人跟着咱们。”
秦华颤颤巍巍地掀开车帘,果然看到后面远远地坠着一人一马。
这是来踩点的,还是准备杀人越货?
秦华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所幸如今刚刚太平没几年,秦华也不是那种没有一点见识的文弱书生,当下立刻吩咐道:“秦朗,咱们换条路走。”
秦朗听命而行,可后面那一人一马非但没有离开的打算,反而越来越近,就凭他们这骡车的速度,只怕用不了一刻钟的时间就会被赶上。
“走不掉,他胯下那是匹好马。”
秦朗停下骡车,抽刀出鞘,刀刃斜指大地,单枪匹马拦在寂静的小路中央,静静地看着后方。
秦华有些懵,可他明白,连刀都抽出来了,看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怎么办?
秦华有些慌乱,说到底,他见识的就算再多,也依旧改变不了一个书生的本质,从前不是没遇到过比这还危险十倍的状况,可那时候有秦毅在,如今...他能依靠谁?
似乎是看出了秦华的慌乱,秦朗冲着他微微一笑,淡然道:“管家,莫要担心,少爷说过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某家深以为然,区区一个蟊贼,能奈我何?”
这一刻,秦华好像看到了那个当年浑身浴血,带着老爷一家从乱军之中杀出重围的秦朗,回来了!
调教大隋 第三十二章恶客临门
“怎么回事?”
看着有着惊魂未定的秦华,秦风的眉头紧紧皱起一起,心中突然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少爷,我伤了人。”
秦朗倒是一片坦然,虽说身上还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迹,但就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淡然。
秦华将装银子的包袱放下,有些哆嗦道:“少爷,我们回来的时候,有人一路尾随。那人的马好,我们的骡车跑不过,最后...秦朗斩断那人的一条手臂,老奴觉得还是莫要杀人的好,便让那人给逃了。”
“是吗?”
秦风伸手婆娑着他刚刚长出绒毛的下巴,沉思片刻道:“今日去卖那盒子只是少爷我临时起意,你们两人也是临走之前才得到的消息,他们不可能事先得知。也就是说,有人一直在那首饰店等着咱们。”
秦华点头道:“没错,老奴也是这般想的,只是不知会是谁派来的人手,少爷,不可不防啊。”
秦风点点头,转头问秦朗道:“朗叔,跟随你们的人,手段如何?”
秦朗回忆片刻,道:“那人应该不是江湖中人,用的手段是军中的杀人之法,手段狠辣,不过却没有杀人的意思。应该是想拿住我等,逼问那盒子的来历。”
“那人始终没开口,被我斩断一臂之后也只是闷哼一声,所以无法从他的口音判断出来历。”
军中之人...
这可以说是个线索,也可以说丝毫无用。
军中之人和江湖上杀手的手段很容易分辨,可这年头北齐刚被灭没多久,流落出来的军中之人不知有多少,想要从这点上判断出来人的身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有资格招揽军中流落出好手的,绝对不会是一般的商贾,看来背后另有高人啊。
毕竟这一个小盒子代表的利益可不只这几百上千两银子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其实是这盒子背后那个不知名的西域小国和可能存在的其他货物,如果能够掌握这条商路的话,以后想不发财都是难事。
可会是谁呢?
秦风想了半天想不出一个头绪来,毕竟这可不是仇杀,想想自己的仇人就行,见财起意的人数不胜数,大兴城中有这个能力的更是多如牛毛,让秦风一个一个去排查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见秦华还是一脸担忧的模样,秦风便笑道:“莫要担心,区区蟊贼而已,如今可不是乱世,这大兴城外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哪怕是国公来了,他也得讲道理,否则你们少爷我也不是吃素的!”
“且安心,你们午饭还没吃吧,且去吃饭,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秦家庄也不是什么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一夜无话,为了不让秦家庄上下人心惶惶,秦风严令秦华和秦朗,遇袭的消息不准外传,同时他也没把这个消息告诉刘婉婷,第二天清早照常出去巡视。
秦朗倒是没什么事,他在军中的时候什么状况没有经历过,区区一个蟊贼,又被他斩断一条手臂,根本不会让他放在心上。
没有农活的庄户们早早起来喂猪,然后继续去收割猪草,那些等待着发酵的猪草是为过冬准备的,如今还是盛夏,猪草随处可见,猪崽们自然不会缺了吃食。
王一刀的手艺没得说,一刀下去,小猪崽们彻底没有了烦恼,世界也清静了。
最重要的是,王一刀有着家传的宝药,既然连阉割了的人都能活下来,想来这猪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其实阻碍阉猪流行的,还真是这个问题,毕竟一般的农户哪怕清楚猪阉割的万般好处,可他们却没有钱财来请手艺精湛的阉猪匠,没有钱买治伤的药。养猪不是什么快收益的来钱手段,纵然人们知道养成之后能赚不少的银子,可拿不出银子来有什么办法?
可如今情况却不同,人是秦风请的,药钱也有秦风出,甚至秦风还建议王一刀在阉割之前用酒为刀消毒,再放到火上烤一烤。
这措施虽然简陋,但应该能够起到消毒的效果。
目前来看,效果还算不错,秦家庄数百户人家,数千头猪崽,除了几十只没熬过去,成为众人肚子里的烤乳猪之外,其他的猪崽看起来都比较健康,没有任何的问题。
庄户们的孩子在肆意的玩闹,整个庄子都是他们的游乐场,欢声笑语和大人们的呼喝交织在一起,谱写成一直清晨进行曲。
薄雾渐渐散去,宽阔的视野让人心情舒畅,可秦风的眼底却出现了一个男子的身影。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那男子的样貌也越发的清晰,一身长衫虽是商贾专用的皂色,但材质却十分名贵,非巨富之家断然是买不起的。
隔着老远,那人微微一拱手,问道:“可是秦家少爷当面?”
样貌...还算周正,至少不会难看,但左侧脸颊上的一颗大黑痣却破坏了整体的形象,随着他开口说话,那大黑痣跟着蠕动不说,上面的那根长毛随风轻摆,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恶心。
秦风点点头,负手站在原地,凭借他的身份,若是对这些商贾客气才会让人笑掉大牙。
“秦少爷,可否借步聊聊?”
这人说话的时候嘴角微扬,但那双眼睛却没有丝毫的温度,再加上他薄薄的双唇,给人一种刻薄的印象。
秦风扯动嘴角,正在来人以为得计的时候,秦风却转身就走,一个字都没有留下。
名字都不报便想找本少爷聊聊,真当本少爷是那没见过世面的乡野村夫?
来人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一双三角眼寒光凛冽,但转瞬便重新露出微笑,一脸不经意的说道:“鄙人听说,秦少爷那小盒子的销路不错?”
果然还是来了!
之前在看到这人之时,秦风便隐隐有些猜测,毕竟昨日秦华和秦朗才刚刚遇袭,今日便有不认识的商人登门,若说没有一点关系,他说什么都不信。
只是之前秦风还不敢确定,毕竟事有巧合,但这句话一出口...
秦风猛然回身,冷冰冰地盯着这人,开口问道:“昨日是你的人?”
来人脸上笑意更浓,仿佛预料到了秦风的表现一般,开口道:“鄙人柳咏德,想请秦少爷让出一条路来。”
“路?”
秦风伸手止住将刀拔出一半的秦朗,不屑道:“你是谁的狗,本少爷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至于你想要的路,自己去西域找,本少爷可没拦着,找得到,那是你的本事,找不到也别来烦少爷。”
一个狗字,让柳咏德那双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不过他随即便展颜道:“秦少爷说的是,凭您的家世,我确实和狗没有区别,可有些人,凭秦家这点底蕴却是惹不起的,秦少爷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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