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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盛宴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天下归元

    “……”

    这家伙长了狗眼吗!

    不仅是狗眼,还会拐弯,透过两重帘子,主意打到她袖子里。

    好不容易抢回来的罩罩,还得送回去

    他怎么不脱下内裤反穿头上当强盗

    “……如果不能,我看这里做阴宅风水倒也不错。”

    不急不慢声调响在耳边,听来犹带笑意,不像威胁,像在开玩笑。

    冰山男林飞白已经一脸不耐地准备撤回鞭子。

    文臻唰地坐直,一把推开闻近香,呼地掀开车帘,也不待人招呼便跳下了车。

    这个动作让所有人措手不及,连林飞白也下意识后退一步,文臻却谁也不看,直扑白色马车,扒在半卷帘子的窗口,大呼:“亲爱的!”

    “……”

    一阵寂静。

    半晌,帘子一动,那只手轻轻拈住了文臻扒上车窗的手指。

    白纱帘下隐约那人眼波流动,似笑非笑,垂眼看文臻。

    “……亲爱的……”文臻嚷嚷,随即声音降低,“名字”

    “……燕绥。”

    “……阿绥,你可算来找我了,别生我气了好不好”文臻声音很大,踮起脚,脸凑向车窗,“我甩你是我不对,虽然你脚臭口臭加狐臭,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也后悔了,你看,我这不是来追你了嘛,幸亏你不生气!我就说你是舍不得我的……来,啵一个!”

    她笑眯眯凑向燕绥半掩在纱帘后的脸。。

    燕绥有趣地瞧着她。

    文臻一张嘴。

    蓄势已久的一口唾沫,呸地将要出口。

    燕绥忽然一抬手,飞快地捏住了她的嘴。

    “呜呜……”文臻说。

    死变态!

    香菜精!

    她迟早要把这只香菜精狠狠摁在地上摩擦!

    燕绥盯着文臻被捏得变形的脸,本就微圆的脸,这么一捏,越发嘟嘟的,透着初春新桃般的粉腻,而唇撮起,仿若一朵花的形状。

    瞧着这么明媚单纯的一张脸,行事却挺……不要脸。

    他忽然来了几分兴致,手一捏便松,顺手在她脸颊上弹了弹。

    嗯,柔润滑腻,手感颇佳。

    方才两人的动作,被马车挡住,林飞白并没看见,等他走过来,燕绥已经松了手。

    文臻顶着一边一个指印,笑眯眯给燕绥一个大白眼。

    她趴在马车边,一只手压着马车窗框,一只手悄悄拉着袖子里罩罩的带子,斜斜对着林飞白能看见一部分的角度,不动声色地往外拉,脸偏过去,做出和燕绥悄悄话情状。

    燕绥也配合地偏过脸。

    走过来的林飞白忽然目光一凝,长鞭扬起一声锐响,文臻只觉得袖子一空,再转头便见罩罩已经挑在了林飞白的鞭子上。

    那命途多舛的、迎风招展的、粉紫色的、如船如月如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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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女官
    “此乃近纯家传之秘,请殿下恕小女子不能随意奉上做法。”

    四面侍从垂头静听,都暗赞这丫头有点胆色。敢在这位鬼见愁面前说不。

    闻试勺偷偷瞪过去的眼神如果化为利剑,能捅闻近纯成漏斗,可惜那姑娘半掩颜容,眼皮下垂,愣是不接受他的警告和焦灼。

    她嫣然又道:“虽然秘方近纯曾立誓不可传,但为殿下奉佳馔却是近纯一心所愿,可巧再过七日,闻家便要举行一场厨艺比试,以选拔厨艺长才,为皇家效力。不知近纯可有那个荣幸,请殿下前去品尝。”

    闻试勺满头的汗,在她话出口的一瞬间,顿时干了一半。

    近纯虽然胆大,着实胆大得有勇有谋,他此次带子侄辈上京,就是为了接下来闻家的一件大事做准备,广邀宾客,铺垫人脉,如果真能请到宜王殿下,那不啻于莫大的光彩。

    至于殿下提到的美食……

    他对近纯有信心!

    河鱼面饼,听着便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珍馐,何况,近纯本就有与众不同的能力……

    马车里,燕绥笑了一声,听不出什么意味,只道:“是吗”便示意马车继续向前。众人都躬身相送,直至马车远去,闻试勺才抹一把汗,回头瞪视闻近纯:“阿纯,你胆子也忒大了,皇子也敢骗!你知道这位殿下什么性子吗!”

    “哪有骗”闻近纯一笑,半掩的面纱下目光熠熠,她身量不足,年纪尚小,说话却慢条斯理,口齿清晰,“河鱼锅贴吗我做得出啊山珍海味,奇禽异兽,哪样我做不出既然我能做得出,那就不是骗殿下。闻家不缺手艺,现在只差一个能被皇族重新注视的机会,我们得抓住。”

    “你就不怕殿下吃着味道不对降罪于你和闻家”

    “所以请家主派人去三水镇打听,是谁给殿下做了这道菜,都是哪些原料,怎么做的,只要有这些,我就能做出个**不离十,家主您忘了我最擅长什么”

    闻试勺默了一下,最终还是由衷赞一声,“近纯,你真不愧是我闻家最优秀的子弟。”

    是啊,自从父亲离宫后,闻家和皇族关系渐渐生疏,不是近纯反应快,到哪去寻这样好的契机呢。

    耽搁这么多年,闻家已经渐趋没落,富贵险中求啊。

    闻近纯对闻试勺的赞许,并无得色,只转头久久凝视燕绥远去的马车,弯唇一笑。

    …………………………………………………………

    阡陌纵横的大地上,行走着燕绥的骚包马车,行走着闻家子弟的雅致马车,也行走着文臻奔向陌生天地的大篷车。

    车行一昼夜,蒙田县在望。

    文臻算算,其实也不过数百里,放在现代,高铁一两个小时的事儿,然而在这样的年代,就能隔开闻老太太和家族之间的一切牵绊,闻老太太从十八岁离家至今,再也没回去过。

    闻家高门大院,位于蒙田县西北角,占地广阔,几近小半个县城,可见豪阔。

    进入一排气势恢宏的门楼,马车又走了好长一截,才看见一个巨大的庄园,门口有管家接着,闻四太爷并没有让女眷下车,管家行了礼,也没有多话,只道:“家主刚刚回来,吩咐了,主院客人多,来来往往怕冲撞了,这位易小哥是外男,安排在外院,真真姑娘就住默园,等忙过了这几日,定王殿下经过蒙田,再一路送上京。”

    车外闻四太爷的声音似乎有些诧异,“默园那位置……可不要惊扰了……”

    “老祖宗近日喊腿痛,已经多日不出门。近日家中客人甚多,实在是住不下了,也不方便和别人挤。”管家声音平平地道,“稍后小的会和真真姑娘说清楚规矩。”

    闻四太爷似乎便放了心,连声道那就好,只是那语调,听来总有些怪怪的。

    文臻悄悄瞄了一眼闻近香,她脸上神情像是有些不安,有些心虚……

    这一路上,两人作伴,旅途无聊,闻近香又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一开始赌气,后来也忍不住半炫耀地提了提闻家的现状,如闻老太太所说,闻家第一代出了个御膳房大总管,后来因为救驾有功成为宫廷总管,品级不高,却因得天子宠幸,烜赫一时,太监无后,便大力扶持自己的几个兄弟,并过继了侄子为后嗣,后来那侄子便成为第二代家主,按照第一代大太监遗愿,每代都会送一个子侄进宫,或从小净身陪伴太子长大,作为皇帝未来的亲信培养,或苦练厨艺,主管御膳房,也因此世代和宫中关系深厚。天子近臣,便利特权非常人可及,代代经营,便积累了庞大的关系网和家产,如今新接任不久的,已经是第五代了。

    而近日闻家的忙碌,和送子侄这事有些关联。这一代有些特殊,太子贤明,认为为人主君当爱民如子,无需令人自幼骨肉分离,只为给他作伴,而陛下自幼体弱,精力不济,也长久没提这茬,倒把闻家这样不上不下地吊了许久。

    太子的体谅,皇帝的疏忽,对于寻常人家,免于骨肉分离是好事,但对于闻家这种完全靠君主恩泽延续荣耀的人家来说,则会引起失宠无靠的恐慌。如今太子早已成年,再送男丁进宫已经没有意义,而因为此事的拖延,御膳房的位置也已经被人抢先,现在闻家想要送女孩进宫,妃子也好,女官也好,实在不行,宫女也可以。只求能继续停留于皇家视线之中,日后才好徐徐图之。

    女子不比男子,总得才貌俱佳才容易得天子青眼,闻家是厨王世家,厨艺自然还得出类拔萃,如此才容易在宫中出头,要满足这三样条件,便是闻家这样的大家族也未必容易,因此闻家特地召集了本支旁支所有的适龄女子,近日正准备好生挑选一番。

    闻近香说起这事时,眉飞色舞颇为兴奋,文臻一边替她大力打气一边哀叹脑子真是个好东西,这节骨眼被派出去办事,她还以为自己是个种子选手咋地

    看她那十指,一个茧子都没有,会做个青菜炒白菜她就跟她姓。

    然而今日前往默园的路上,闻近香明显失了谈兴,神情惴惴不安,闻四太爷也不比她



第十八章 贪吃熊
    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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