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细节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2006 年 3 月 3 日,时代周刊公布了从 2002 年底到 2003 年初的卡塔米审讯记录,其中曝光了审讯过程中的种种“虐行”,其中包括:让他扮狗羞辱他长时间审讯不让睡觉用一个非常不舒服的姿态长时间拷住强迫喂食降低房间温度并不断向他泼冷水在他耳边长时间放特别吵的音乐据称,卡塔米的待遇在关塔那摩是一个普遍现象。无独有偶,2003 年底 2004 年初,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美军虐待战俘的照片文件曝光于各大媒体,举世轰动,可以说让美国的国际声誉沾上了难以洗刷的污点。
无论是阿布监狱的照片,还是关塔那摩的记录,都表明“敌人”落入美国手里之后,人权受到了严重侵害,但是,是不是就可以得出结论,说美国的“人权”概念根本经不起推敲,不过是一个用来敲打它国的大棒呢如果得出这个结论,只能说观察者只关注了“美军虐俘”这个现象,却没有关注在虐俘现象曝光之后,美国社会及政界对这个现象的反应。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辆长期在路上的车来说,遇上或大或小的交通险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交通险况是否最终会酿成人命关天的悲剧,还要取决于车里的很多危机应对设置,比如,刹车是否灵敏,车内乘客是否系安全带,车内的充气口袋会否及时弹开,等等等等。阿布监狱和关塔那摩的虐俘行为,可以说是美国这辆“自由号街车”遇到的“险情”,这个“险情”
的出现,说明美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严重的缺陷。但是,从美国社会各界对反应和行动来看,这辆汽车的刹车安全带充气口袋系统又是非常可靠,在汽车从“自由线路”滑向“野蛮线路”之前来了个紧急刹车,及时避免了更大的危险。
媒体民间社团的力量,可以说是“刹车”系统,立法系统的制约,可以说安全带装置,而独立的司法力量,则是充气装置。所有这些避险机制及时启动,最后的结果是,虽然布什政府这个“司机”开错路线几乎翻车,车里的美国人民受到惊吓,最后还是有惊无险。
美国的媒体在报道政府的这些“丑闻”时,可以说是争先恐后。04 年初阿布监狱丑闻最先的报道者中,有美国 cbs 电视台的“新闻 60 分”节目,纽约客杂志也进行了长篇报道。
之后美国各个媒体掀起了声讨美国政府的热潮,04 年起,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
等详细报道了监狱里的审讯技术以及关押犯的悲惨状态,并呼吁政府尽早关闭关塔那摩监狱。
时代周刊干脆发表了几十页的卡塔米审讯日志。
与此同时,各个民间的人权组织也开始积极行动,扞卫“敌人的权利”。其中最着名的是纽约的“人权观察”,它对关塔那摩的囚犯状况做长期的跟踪调查,推出了系统的调查报告。“宪法权利中心”这个组织不但给卡塔米这样的人提供律师帮助,而且协助受害者积极参与对美国政府相关人员的起诉。与关塔那摩相关的书籍音乐话剧电视片游行示威纷纷出现,高校教会电台电视台对关塔那摩的讨论层出不穷,批评的声音占绝对优势。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立法机关开始有了反应。“反虐俘”最着名的代表,是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克凯。他说,“为了赢得这场反恐战争,我们不仅仅需要军事上的胜利,而且需要价值观念上的胜利,虐俘让我们在价值观念上损失重大”。2005 年 10 月,参议院以压倒优势通过反对虐俘的法案,“禁止对战俘使用残酷的不人道的和污辱性的审讯手段”。压力之下,布什政府于 12 月签署同意了这个法案,以示“美国政府反对虐待,尊重国际法规”。
司法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从 03 年开始,美国最高法院就开始接手相关诉讼。04 年判决关塔那摩在押犯有权通过程序挑战他们的被关押状态。2006 年 6 月,最高法院判决关塔那摩在押犯确系日内瓦协议的保护范围,同时还判决,政府不能另设行政军事委员会来审判犯人,审判必须通过常规法庭或者军事法庭,再次限制了行政力量对司法力量的干涉。
其实,即使是布什政府,也从来没有公开提倡过“虐俘”。要知道最早开始启动调查阿布监狱虐俘行为的,是军方自己,而不是来自外界的压力。对某些温和的“刑讯逼供”,布什政府可能曾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后来,随着各种社会压力的增强,他们不得不一再站出来表态反对“虐俘”。事实上,布什政府也的确有为难之处。一方面要从准恐怖分子嘴里“榨”
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还要对他们“和颜悦色”。如果另一次 911 发生,需要负责的可不是纽约时报或者“人权观察”,而是美国政府。可能令某些官员想不通的是,对卡塔米这样的“准恐怖分子”大声放音乐都被指责为“虐俘”,与此同时,某些伊斯兰极端组织正在砍下象博格这样无辜美国人的头颅。
然而,正如麦克凯所说:“我们是比我们的敌人更好的人”。文明社会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这个标准下,阿布监狱的 17 个虐俘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有两个美国士兵,甚至被判处了 10 年和 3 年的徒刑。美国驻伊的总指挥官桑切斯也称,是阿布监狱丑闻导致他“被迫退休”。与此同时,关塔那摩的囚犯正在一批批地被释放,就是卡塔米,据国防部的最新消息说,由于他曾经经受的“虐待”,美国很可能无法起诉他。甚至相反,一些被释放的关塔那摩囚犯,开始反过来寻求起诉美国政府中的相关人员。
固然,关塔那摩的荫影仍然没有完全清除,美国社会仍然在为“敌人的权利”进一步斗争。然而,已有的这些斗争至少表明,关塔那摩那 700 来个人的痛苦并没有白白承受。他们的痛苦,已经被美国社会转化为强化其人权保障机制的信号,以防止更多这样的痛苦。泱泱大国的运转,政府不可荩 不出错,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承认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个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约。同样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否容忍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践踏人权――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权,而且是“敌人”的人权――归根结底,人权是人类的权利,不仅仅属于“我们”或者“他们”。
民主现实主义翻开报纸,又是一则伊拉克的坏消息:巴格达发生汽车炸弹袭击事件,46 人死亡,104 人受伤某种意义上,这种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天天都能读到的新闻叫什么新闻哪天打开报纸没有发现伊拉克的死人消息,那才是新闻呢。
伊拉克到底怎么了地球人都在思考。
查尔斯克劳桑莫,美国一个保守派政治评论家,曾经这样反击那些反伊战的人:自由派老说多边国际行动更道德,我就奇怪了,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告诉我们,解放两千五百万被压迫的人这件事不道德呢
姑且不论美国打伊拉克是不是的确为了“解放”被压迫的伊拉克人――对于许多“天真”地这样地认为的人,恐怕会有类似的困惑:别人好心好意去解放你,你咋就不从呢
问题是,好的东西,就可以强加于人么伊拉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难题,而且是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一个病人拒绝吃药,你可以出于道义劝他,甚至强行灌药,但是灌药的过程中把这人打得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来得的病还重,这还合乎道义吗
2004年,克劳桑莫提出一个概念:民主现实主义。其核心主张就是美国应该公开实行“单边政治”,主动出击传播民主制度,而不是扭扭捏捏寻找什么“国际共识”。与其浪费时间去寻找并不存在的共识,他说,不如大刀阔斧地单干“扁兔崽子”antison of bitch policy。
然而,就是右翼政治学家福山,都批评这个“民主现实主义”的政治主张“奇怪地脱离现实”。
归根结底,不同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不同。克劳桑莫看到的是那些“流氓国家”的流氓行径,而福山看到的――以及我们现在每天翻报纸看到的――是伊拉克一天又死了多少多少人。
06 年 12 月 6 号,美国众议院任命的“伊拉克研究小组”发布了他们的研究报告,提出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方案”。其核心主张无非是两条:第一,美军不能无限期地留在伊拉克,美国政府应该给伊拉克政府施加压力,让他们自己加紧解决宗教种族冲突,否则美军就应该在2008 年开始撤军;第二,建立中东地区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尤其应当把伊朗和叙利亚拉进谈判桌,进行地区对话。
派系团结加地区对话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主张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假定对方――伊拉克也好,伊朗叙利亚也好――是一个理性的统一的既有对话意愿又有相应行动能力的实体。
不幸的是,不理性不统一缺乏对话意愿更缺乏行动能力,恰恰是中东方面的“现实”。伊拉克已经被宗教派系斗争折腾得遍体鳞伤,至于伊朗,看美国出丑本来就不亦乐乎,人家有什么兴趣跟你真心实意地对话
美国政治学家杰克施奈德近年来写了两本书:从投票到暴力和选上去打。这两本书针对的,恰恰是冷战结束以后这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在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与种族宗教冲突激化并驾齐驱。苏联民主化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绵。南斯拉夫民主化以后,各种族打得让人眼花缭乱。布隆迪 1993 年刚实现第一次和平选举,第二年就发生了图西族和胡图族的种族仇杀。施奈德承认,正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的,“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在他看来,90 年代之后激增的种族民族冲突恰恰是民主化本身的结果:为了赢得选票,无数政客不惜煽动本来不存在或者较微弱的种族仇恨。换句话说,民主化“制造”了派系冲突。
说种族民族冲突完全是“民主化进程”制造的,当然不公平,事实上,专制者同样会“制造”
种族宗教矛盾。比如布隆迪,在民主化之前两个种族本来就相互砍杀。但是,说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却不无道理。如果说民主化的“西方文化条件”已经在现实面前不攻自破――毕竟,不少儒教文化国家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民主转型。民主化的经济条件也令人生疑――美国从英国殖民者手里夺得政权实行雏形的选举时,人均 gdp 恐怕比现在许多专制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民主化的“国家认同条件”却一次次地得到历史地印证:一个社会里如果没有基本一致的“国家认同”,民主化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新问题。
如果说专制时代还可能一个“大流氓”镇住无数“小流氓”,民主化过程中则有可能出现“群氓乱舞”。
这当然不是说,一个多民族专制国家就别指望民主化了,事实上,即使根据施奈德的统计,和平实现民主化的多种族国家比血流成河地渡到民主的国家要更多。但是伊拉克这样的例子又的确告诉我们,在一个种族裂痕很深的社会,民主化有一个“社会准备”的问题:如果没有强大的公共领域在意识形态上与政治煽动家相抗衡,如果没有一定的民权运动作为民主化的基础,如果没有种族调和甚至同化的政策相配合,民主化很可能被煽动成多数对少数的暴政甚至内战。毕竟,真正的民主化,不仅仅是政治体制的变化,而且是政治文化社会形态的转型。在崇扬民主价值的同时,对民主化进程中的陷阱保持警觉,才是真正的“民主现实主义”。今天伊拉克的乱象,恰恰是“民主理想主义”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就是给人灌药,也不能把人给灌得一命呜呼。
美国大选贵不贵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随着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落幕,美国总统大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每次
民主的细节 第 4 部分阅读
美国大选贵不贵花数十亿美元买来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物有所值随着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落幕,美国总统大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每次到这个时候,总有一个声音冒出来:选举太贵了,花太多钱了,就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而已。
美国总统选举的确贵。1996 年总统大选花了 4。8 亿美元,2000 年 6。5 亿,2004 年则超过 10 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今年大选,到 7 月底花费就已经超过 10 亿了,这个无底洞还在延伸之中。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一方面,若是把选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但 10 亿美元占 2004 年美国 gdp 的十万分之八,用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似乎又不算太多。
一个朋友跟我聊起过:“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我们这有个有钱人,选举时给当地官员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处处给他好处”我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 2000 美元,这点钱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 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的四分之一。不过,随着 1972 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 1000 美元2002年调整为 2000,随通胀而浮动,2008 年为 2300 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集体捐款也有了限额。
当然选举的不平等影响不可能彻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 2300 美元的捐款限额,有钱人可能顶着 2300 美元捐,而且可以发动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穷人要么捐不起,要么只能捐个几十上百的;另一方面,虽然对捐款数目有了限制,但有钱人或组织往往通过做议题广告“曲线”影响选举,这就是所谓的“软钱”。虽然 2002 年两党选举改革法案旨在消除软钱的影响,但孙悟空七十二变,软钱正想方设法变成“更软的钱”。
那么何不干脆取消私人筹款直接使用公款竞选呢公款竞选透明,防止无度花钱,还能避免富人和穷人的不对称影响力,听来似乎是最佳选择。事实上,像澳大利亚西班牙墨西哥和很多苏东国家都主要依赖公款竞选。
美国不是没有公款竞选制度,只不过它是一个“自愿选项”,即,候选人可以选择使用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总额限制今年大选是 8400 万;也可以选择自己“化缘”,坏处是没有底线保证,好处是不存在总额限制。今年,“本来支持公款竞选”的奥巴马决定放弃公款,而麦凯恩决定使用公款。两人选择不同并不奇怪:根据麦凯恩在本党初选中的筹款记录,他自己筹款也就筹到 8400 万左右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去千辛万苦地求爷爷告奶奶呢而奥巴马简直就是竞选筹款的“神奇小子”,筹款能力是麦凯恩的两倍既然可以筹那么多钱,何必戴上 8400 万的紧箍呢
说奥巴马筹款神奇,不仅在于他的筹钱总额,更在于他的筹款大多来自于中小选民。拿2008 年 6 月的筹款记录来说,其总额中有 65来自于小于 200 美元的小额捐款,而麦凯恩只有 33。可以说,奥巴马的大多支持者们真的是省吃俭用来支持他。真的粉丝,敢于直面惨淡的钱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竞选代表了民主选举的真义: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人,在给民主竞选提供动力。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 200 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65,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
的愿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竞选资金没有必要全盘公款化,因为筹款本来就是个动员过程,能带动普通民众去参与去思考去影响这场选举。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来的 20 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公民责任的意识。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福利平等篇他人眼中的刺07 年 3 月,我国发布了一份“美国人权记录”,列举了美国的种种人权劣迹,其中有一条指出,据美国人口普查局 2006 年 8 月 29 日公布的数据,2005 年美国有 3700 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 12。6,有 770 万个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平均每 8 个美国人中就有 1 个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毫无疑问,这个信息是言之有据的,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确出台了这些数据。但是我觉得这条信息需要一个长长的注释,否则可能造成一定的误解。
说起贫困户,我们一般想起的都是一幅悲惨景象:一群面容憔悴的人,住在破烂的房屋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孩子没学上,生病没钱看但是在美国,“贫困”的概念却不是这样的。下面我引用一段 05 年出版的调查报告,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穷人的“惨状”:
“46的贫困户拥有房产,一个典型贫困户所拥有的房子平均有三个卧室一个车库,一个阳台;美国贫困户的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巴黎伦敦维也纳雅典等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积。
97的贫困户家里有一部彩电,50有两个或更多彩电;76有空调;75有一辆车;30有两辆车;73有微波炉;62有有限电视;33有洗碗机。从营养消耗来看,美国贫困家庭儿童的平均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消耗量和中产阶级家庭儿童完全一样。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蛋白消耗量甚至超过健康标准一倍,也就是说,大多数贫困家庭儿童存在过度营养问题”
看来,美国的穷人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这个国家之所以存在 3700万贫困人口,很大意义是因为它所制定的贫困线标准高出我们发展中国家的标准。
美国当前适用的贫困线标准制定于 60 年代。1963 年经济学家奥桑斯基计算出,一个普通四口之家当年需要花费 1033 美元购买食物,占家庭收入的13。因此,她将收入 3100美元1033 美元的三倍作为当年一个四口之家的贫困线。这个数字根据家庭人数而变动,也根据年份而变动。目前,美国四口之家的贫困线是年收入 2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贫困标准与时俱进的过程当中,今天的奢侈品往往会成为明天的必需品,今天美国的贫困线生活水准实际上是 70 年代初的中产阶级生活水准。
这里要提醒读者注意一个关键问题,美国的贫困线标准计算的仅仅是贫困家庭的现金收入,不包括穷人所享受的各种福利,而美国有大量扶助贫困户的福利项目。正是因为这些福利项目的存在,许多美国穷人没钱也可以有饭吃送孩子上学看病住房子。近年美国联邦政府的福利年均开支为 5000 亿美元以上,用于支持各种各样的贫困人口资助项目。举几个例子:
食品券项目。专门防御穷人挨饿的项目,建立于 1939 年,不断更新发展,目前的运转机制是,政府给零售店预付货款穷人刷卡购买食物。04 年该项目覆盖了 1 千万个家庭2 千4 百万人口,其中 51为儿童。
住房选择券项目。针对低收入家庭的房租补贴项目,1961 年正式建立,延续至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从贫困户申请人中选出一部分,代表他们与其房东签约,为他们支付 70左右的房租。
“领先”项目。帮助贫困家庭的儿童的项目,1965 年成立,到 05 年,已经有 2 千 2 百万学龄前儿童曾接受其资助。就05 年来说,预算为 68 亿美元,90 万儿童受益,平均每个儿童受益 7222 美元。该项目本身有 21 万多员工,但其志愿者队伍则有 120 多万人。
以上只是几个典型例子,其他类似的项目不计其数,比如针对贫困家庭的“学校免费早餐午餐”项目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联邦培尔助学金”项目政府资助的“公共住房”项目针对穷人的“医疗保险”项目“贫困家庭的暂时资助项目”,等等。正是这些项目的存在,很多缺少“现金流”的穷人却不至于面对重大生存危机。可以说,在“市场失败”的地方,政府积极介入,托住社会安全的底线。
当然贫困的出现也不完全是“市场失败”。在发展中国家,贫困出现往往是因为就业机会少或者工资太低,但在发达国家,贫困虽然也有这些原因,它与贫困人口自己的行为也往往密切相关。比如,美国贫困现象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单亲家庭的涌现,还有一个重大原因是一些人的工作量太少。据统计,23 的贫困儿童是生活在单亲家庭当中。又有数据表明,一个典型的贫困户一年的平均工作时间是 800 个小时也就是一周 16 个小时,如果 800 个小时提升到 2000 个小时也就是一周 40 个小时,75的儿童将会脱离贫困。当然,就业机会和工资问题也需要面对,最近美国国会通过“最低工资法案”,将美国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 5。15 美元提高到 7。25 美元,就是针对工资问题。
还需要说明的是,与发展中国家许多贫困人口的长期甚至永久性贫困现象不同,美国的贫困人口往往是由于失业离婚生病暂时处于贫困当中。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从 1996到 1999 年,低于一半的贫困人口“连续贫困”四个月以上,只有 20的贫困人口“连续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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