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浩歌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那斯骨骼精奇
“师弟,你我兄弟叙旧,你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提那个老家伙,本来不错的心情,都让你搅得糟糕至极。”戴嵋掏了掏耳朵,一脸不耐道。
万楼背后黝黑短刀无声颤鸣,瞬息之间,他的身影掠至更高处,他朗声道:“那便手底下见真章。”
戴嵋猖狂大笑,骨颊凹陷的脸变得愈加丑陋“师弟,这么多年你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还在修老家伙说的什么刀意。若真那么厉害,老家伙当年也不会差点死在我手里。”
夜空之中,无任何前兆,两个身影刹那之间交替而过。
万楼屹立雨慧江旁的高山之巅,他的少年身影变作一个须发皆白,仿若高山傲立的巍峨身影,他平静凝视戴嵋,道:“养了这么几十年的刀意,用在你身上,真觉得不值,我还以为,将来出这一刀时,斩杀的便是神窍。”
老者话音落,一把攥住那柄“开天”,四面八方的气机瞬时被其牵引周遭,只见白须白发张狂乱舞,那柄“开天”由光芒黯淡,变为霞光万丈,映照的黑夜宛若白昼,形成一道通天光柱,他将开天缓缓举起,却并未落下,刀的意仍在凝聚,刀身四周,金紫电芒环绕。
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悠悠:“都言我辈修行,入神窍,觅长生,羡慕不知存在与否的仙人。可我万楼修行偏偏不为那狗屁的长生,只为在江湖遇到有意思的人或事,心中有不平,便能尽情一刀,斩之。”
四面八方聚拢的刀意,已经引得下方精甲卫手中战刀脱手,尽皆飞入空中,围绕万楼旋转不停。
戴嵋瞳孔骤然一缩,盯着万楼手中刀汇聚而出的纯正刀意,意冲云霄的震撼一幕,心下心悸莫名。
戴嵋心思急转,言语激将道:“万楼,难道你真不惜一死,也要耗尽养蓄多年的刀意,只为杀师兄我。若是如此,你与师兄当年弑师,有何分别”
万楼刀意蓄存不减,金紫电蛇围绕霞光巨柱,愈加骇人,对于戴嵋的诛心言语,充耳不闻。
刀将落。
戴嵋七八寸长的两撇白须犹如笔走龙蛇,忽的延伸出去,好似可无限增长,在其身畔画符缠绕。他的战意瞬间攀至顶点,乱糟糟的头发中,窜出一根剑形发簪,落入其手,刹那之间,发簪化为一柄细长白剑。
白剑出鞘,戴嵋随意一挥,远处矮山便被白剑所散发的冷冽剑气削去半个山头。
随之,那白剑悬停于戴嵋身前,剑身嗡鸣,旋转不停。白剑旋转中,不断有白芒裹挟紫霞缠绕其身,剑意无穷,似要一剑穿江裂海。
黑刀,白剑,一短,一长,两者隐有一争高低,争锋相对之意。
大战一触即发,两人心中皆明了,剑起刀落之时,便分生死。
却在这一刻,“宁夫”之上,昆仑奴带着秦恒拔地而起,落在须发皆白万楼的不远处。
秦恒与昆仑奴,万楼,戴嵋,三者瞬间互为犄角之势。
秦恒没有去看那面貌丑陋,一身剑意却势不可挡的戴嵋,只是看着老年万楼,眼眸深邃,不紧不慢道出一问。
“前辈,晚辈知道此时我不该阻拦,但大丈夫死则死矣,前辈所为,俨不能语值与不值,然而这世间道理有些浮于表面,有些则在人心,在晚辈看来这纯粹二字最难得,您今天若是身死道消,那就是不值。前辈以为呢
第四十二章 烟雨任凭生
“你这是放虎归山。”程菲芸大眼珠一瞪,激动道。
秦恒揶揄道:“放虎归山,莫说他们不是虎,便是虎,也是病虎,能奈我何”
这话将姑娘呛得面红耳赤,先前在他眼中蛮讨人喜的公子,现在在看,越看越讨人厌。
站在程菲芸后的婴儿肥姑娘,低声冷笑,心道:“姓秦的王八蛋做事阴险着呢。姑娘,你可不要被他那张面皮给骗了。”
程明志缓过劲来,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壶酒,“咕嘟咕嘟”猛灌了两口,笑着说道:“闺女,你还嫩着呢。这位公子算计可深的很。杀两人,留五人,这是诛心局。你想一想,这些权贵子弟,家里哪个没有朝中地位显赫的官宦老子,权势不低”
又灌了一口酒,他接着道:“杀两人,这两人背后的家族如何想另五人安然无恙回去,他们会如何认为当然,表面上肯定会和和气气,一致将矛头对准罪魁祸首。”
程明志也不遮遮掩掩,直接指着秦恒,意思就是,这罪魁祸首就是他,道:“可暗地里,难免会想着这里面是否有什么猫腻,不然得罪死之人,为何会放过他五人,会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秘密。人心最难缝补,嫌隙一旦存在,这条裂缝只会越来越大,也就将成为矛头与隔阂的开端。最终这几家,说不定就会发展成狗咬狗,窝里斗的局面。”
“那被杀两人背后家族不就要与他不死不休。”程菲芸还是没有绕过那个弯。
程明志笑着对女儿解释道:“他们与这位公子本来就不死不休,你想他会在意这些无关痛痒的恨。”
程菲芸终于想明白其中关节,当她再看向那白衣公子笑眯眯看着自己时,浑身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退后至甲板一角的七人,将对方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有人面如死灰,有人心中暗喜,有人面无表情,有人古井不波,有人若有所思,有人趋于崩溃。
当那戴嵋逃走,梁风就知道自己已然成为弃子,今日必死无疑。他在心里不仅将那位平时见到只差要认爷爷的江湖高人,骂得狗血喷头,还将那位李公子,从头骂到脚,犹不解恨。
此刻,梁风惨然一笑,不知为何,对这位白衣公子居然没什么恨意,他自嘲道:“到头来棋子才知是棋子,觉悟太晚。”
郑行闻听对方言语,瞬间慌了心神,恐惧袭遍全身。作为天策军骠长的他,非但没有像那些沙场血战,慷慨赴死的将士一般,坦然面对生死,反而极没有骨气的“噗通”跪倒在地,大喊道:“小王爷,你不能杀我,不能杀我,我爹乃是京畿九门中,手握一军的统帅郑东阳,你饶了我,我保证不将今日之事……”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本来笑眯眯的秦恒,瞬间笑容收敛,他一把拾起地上的遗留战刀,目光冰冷地看着郑行,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都说老子英雄儿好汉,看来也不全是,这里面唯一将门子嗣的你,反而最让我瞧不起,因为丢的不仅仅是你自己那张脸。”
秦恒手起刀落,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至另六名权贵子弟脚下。
无人敢出声,生死面前,还是那句老话。
“死道友不死贫道。”
梁风死在吴彩霞手中,这是秦恒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
婴儿肥姑娘把这些人当作灭她吴家满门之人,下手半点不迟疑。只是显然姑娘是第一次杀人,当血溅在脸上,身上,她看到那个瞪大眼睛滚落的脑袋,双眼之中的惧意根本掩饰不住,她握刀的手抑制不住地颤
第四十三章 江湖遇一人
橘子湖畔,有个可谓人间绝色的女子,女扮男装坐在景翎道的石凳上,女子身材高大,不似南地女子的娇小玲珑,俨然是一副九头身。
男装扮相的她,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岁,一袭青衫背剑,腰系玉带,不施粉黛也如朝霞映雪的脸,一颦一个动作,给人干净俐落之感。
如此翩翩公子模样,惹得经过此处的大家闺秀,频频侧目。
此刻的“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从眼前经过的佳人脚步轻移的幅度,以及娉婷袅娜的身姿。一旁石凳上放着一摞宣纸,上面画着的具是女子走路的姿势。
过了好一会儿,女子自顾笑了起来,笑容给人一种很干净,犹如莲花盛开的感觉,她道:“果然我还是学不来小家碧玉的莲步轻移。”
随后,她便将目光移往别处。
此时已近傍晚,秋意微凉,橘子湖畔行人如织,大多是些才子佳人,江湖游侠儿。
这些人之所以会对此地趋之若鹜,乃是因为橘子湖畔流传着许多才子抱得美人归,矢志不渝的爱情故事,吸引了茫茫多的才子佳人频频踏足。
而江湖游侠儿的到来,就极具传奇色彩。江湖传闻,化境十魁排名第九、第十的双印夫妇,出身于橘子湖边的普通人家。二人之所以有今日的成就,那是因为常年饮用湖中水,机缘巧合遇到藏匿水中的世外高人,授以机宜,才在武学之路上一路势如破竹,成就化境巅峰修为,入十魁之列。
于是,这里就成了风水宝地,一年四季都有江湖人士到这里饮湖水,觅机缘,撞大运。
女子沿着湖边往北,漫无目的地走走看看。
她一动,就有三人跟在身后,相隔始终是八丈之距。
三人中,走在中间的是一个壮如铁塔,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长相威严,一眼望去,就给人十足的精神压迫感。中年汉子上身穿一件黑色镶红边的薄马褂,下身灰色宽松棉麻裤。即便如此,这身宽松至极的衣装,也让他浑身肌肉给撑的鼓鼓囊囊,爆炸性十足。
汉子犹豫良久,才下定决心,然后快步跟上女子。
络腮胡子一靠近女子,立马恭敬低头,喊道:“萨主。”
女扮男装的“他”,“嗯”了一声,给人感觉平易近人。
络腮胡子的汉子头埋得更低,心中思量再三,字斟句酌道:“萨主,您出来近六个月,族中古曼,杨岐两氏已经蠢蠢欲动,贳鲲传来消息,前些日子,古、杨两氏散出消息,说是萨主外出游历,遭遇意外,乌布十三族岌岌可危,煽动族人另立新萨。近日更甚,两族频频搅动几族发生摩擦,转而上升为内乱厮杀的混乱局面,伤亡不下千人。”
女子回头看着汉子,“你想劝我回去”
两人相等的身高,络腮胡子中年人却始终低下一头,不敢抬起,听到问话,浑身肌肉爆炸的中年人,低着的脑袋,点了点。
女子道:“乌布十三族自从在我手中一统之后,原有的那点血性,都快消磨褪尽,闹一闹,也挺好。”
她弯腰拾起地上的石子,抛入橘子湖,看着湖面荡起的圈圈涟漪,她一拍双手,莞尔笑道:“是内乱,那就还是自家事,翻不了天。”
络腮胡子中年人,无言以对。
“龚寅,传我令给贳鲲,就说只要他们不勾结外人,随他们折腾。但若是勾结外族,试图吞并我乌布,不必留情,全都杀了。在那一亩三分,只有我林卓君,说了算。”女子眼神平静,声音淡淡,却充满无尽霸气。
林卓君,是女子游历南阙王朝,给自己所起的中原名字,她本名,金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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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旧友古剑
那白衣年轻人自然是到了红莲郡的秦恒。
他之所以会来到这处南地久负盛名的橘子湖,是因为要在红莲郡耽搁两日,目的是等人。
至于等谁,红莲郡的暗牒在传来秦老粗的口信时,并没有说,因为口信只有一个字,“等”,但秦恒心中也有一个大致猜测。
林卓君发出笑声时,显然不够大,瞬间便被比武台四周的哄闹嘈杂给吞没。
她饶有兴致的走到年轻人身侧,也蹲了下来。下意识瞅了身边白衣年轻人一眼,第一感觉,长得不咋地,没有我们北域儿郎的武人体魄,脸太白,没有硬朗气质,身板瘦,不够健壮。总之,除了有一双特别好看、清澈的眼睛外,在林卓君眼中,这年轻人浑身上下一无是处。
“哎,幻影腿我怎么记得是某个人撰写小说中杜撰出来的功法”
林卓君拍了拍年轻人肩膀,毫不顾忌年轻人在与孩子的大眼瞪小眼,争锋相对。
白衣年轻人没有说话。
林卓君也不气恼,也学着这一大一小,来回互瞪,先瞪着年轻人,又瞪着孩子。
还是那衣着朴素的孩子,最先反应过来,已经到了他娘到处找他回家吃饭的时辰。
然后,他直接无视面前不知何时又多出的一俊俏公子,对白衣公子,学着江湖人抱拳的姿势,学得有些不伦不类,说道:“今日你我不分胜负,本大侠要回家进膳,敢问阁下明日敢否再战”
白衣公子同样一抱拳,并做了个伸手的手势,“有何不敢,请。”
那衣着朴素,脸上还有灰泥未洗净的孩子王,领着一帮孩子,双手插着腰,雄赳赳气昂昂地大踏步离去。
白衣年轻人冲那孩子背影喊道:“能与我秦无敌在武学造诣上比肩之人,整个江湖,屈指可数。少侠名讳,我下次一定记住。”
林卓君目瞪口呆。
随后,就见白衣年轻人长叹一声,起身走到湖边,“高处不胜寒啊。”
手中多出一壶酒,一饮而尽。
林卓君捡起地上一颗石子,砸向那人后背,出手很有分寸。
谁知,还没碰触到那身白衣,石子便悬浮在其背后,再难寸进。
一个少年,身形一闪,出现在年轻人身侧,笑看着“他”。
周围人的视线都在那台上二人身上,并未有人发现此处的异样。
林卓君讶然,瞬间回过味来,原来是个游手好闲,出门游历有高手随行的公子哥,顿时没了兴趣。讶然的是,这高手确实是高。
想及此,她也站起身,准备离开。
这时,白衣年轻人转过身来,笑容清澈,做了个仰头喝酒的姿势,道:“江湖中人,不拘小节,喝一杯。”
林卓君本欲拒绝,但一想也是闲来无事,再反观那少年与年轻人,二者关系,好像也并非主仆,再一想,自己此行的另一目的,于是也就满口答应。
几人并未进什么大酒楼,而是选了个人流相对稀少的街边酒肆,要了一碟花生米,两个小菜,两壶清酒。
今天,吴彩霞破天荒的没有跟着姓秦的王八蛋,所以直到来到这处酒肆,还是三人。
林卓君率先落座,然后她就见白衣年轻人与那唇红齿白的少年说了几句什么,那少年就坐在了离她这一桌稍远的位置,自己也要了两壶酒,几碟小菜,已经吃了起来。
随后,那年轻人坐在了她的对面。
秦恒笃定对面之人,是一名女子,他给对方斟满酒,看向男装扮相姑娘身后所背着的那柄古剑,说道:“姑娘,在下也不拐弯抹角,你所背古剑乃我一旧友所有,他对此剑视同性命,不可能
第四十五章 往事一壶酒
酒桌碎裂,年轻人却纹丝未动。
小小的酒肆里,仅有的几位客人也作鸟兽散。
酒肆掌柜,是个面相敦厚的中年人,站在摊前,欲言又止。
“老板毋需忧心,今日损失,我们双倍赔偿。”万楼提着一壶酒绕至摊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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