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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浩歌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那斯骨骼精奇

    中年掌柜先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待缓和过来,表情讪讪,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点着头,“好嘞。”

    万楼一笑置之。

    掌柜很有眼力见儿的将四分五裂的桌子残骸清扫开,搬来一张桌子摆上,酒杯,碗筷,一应补全。

    万楼将那壶酒放在秦恒面前。

    秦恒抬头露出一个极为牵强的笑容,“前辈,愿意听故事”

    万楼坐在秦恒左侧的长凳上,拿起一个杯子,倒满酒,未饮。

    “几年前,刚进炎庆军那会儿,总想着要杀敌建功,行事鲁莽,不计后果。得知敌军斥候小队藏匿于黄山坳,我便假传军令,带领三百巳甲营,夜袭黄山坳。谁料中了埋伏,敌军千余人,巳甲营死战,战至最后,只剩我一人。”

    秦恒给自己倒了杯酒,“那夜,活下来真的有愧。”

    万楼抓起两颗花生米扔入口中,满饮杯中酒,“然后呢”

    “有个夸口说要打遍赤域用剑高手,自称是剑客,形象邋遢的少年窜入战场,第一句话是‘我瞧这家伙顺眼,老子带走了’。”

    秦恒脸上浮现一丝笑意,很快又黯淡,“他带着我狼狈杀出时,只剩下一臂。”

    “很无趣,很乏味。”万楼再次扔了两颗花生米入口,却没有喝酒,说道:“不过,是应该去那丫头说的苍澜草原走一遭。”

    秦恒拿起整壶酒,“咕噜咕噜”喝尽,笑道:“杀人,要剑。”

    万楼白了秦恒一眼,嗤笑道:“小子,接下来的路,你能活下来再想那么远也不迟。”

    秦恒压下心中因见旧友古剑,得知其死讯的各种情绪,转头望着万楼,道:“前辈,晚辈与你说些掏心窝子的话。”

    万楼没有接话,他忽然觉着坐着不舒服,便直接蹲在了长凳上。

    秦恒接着道:“我其实并没有那么怕死,只是怕死的窝囊,也怕死了之后,秦老粗一人,太孤单,最怕死都没能为那十万人讨来一个说法。”

    “小子,你知道老夫最不喜欢你哪一点吗”万楼道。

    秦恒苦笑道:“不知。”

    “最不喜欢你这婆婆妈妈的性子,遇事总是想这么多。”万楼道。

    秦恒只是一笑,然后话锋一转,道:“前辈,若我所料不错,李旻撕破脸皮,确有杀我之意。你这稳稳当当的十魁前三甲,要是跟着我踏入京畿九门,万一死在里面,会不会……”

    “小子,别拿话激老夫。”万楼瞪了秦恒一眼,“你的那点心思,老夫心知肚明,拐弯抹角的想让老夫走,没门。”

    秦恒喝着酒,表情依旧,似乎完全不懂万楼在说什么。

    万楼愤愤道:“还有,你小子以后少在我面前提什么化境十魁,当初老夫从西地来到南阙,之所以要挑战这些人,便是觉得这化境十魁之名,名不符实。”

    “天下之大,有多少隐藏的化境高手谁又敢说尽知就南阙弄了个狗屁的化境十魁榜。”

    “小子,老夫告诉你,眼光要看远些,这天下的化境何其之多。东方佛国有无数圣僧,佛陀成就金刚不坏身,修成怒目金刚,等同我等言之的




第四十六章 山雨欲来
    白罱城。

    城中权贵集中,没有二品以下官员居住的玉狮街,这几日气氛诡异。早朝的官员基本都绕远道去了以前从不踏足的中轴街,然后再折返伏麟道入宫门上早朝,下朝亦是如此。似乎为了刻意避开处在街头的两座大门,千户侯府,将军府。

    千户侯梁群,京畿九门,一军统帅郑东阳,两名在各自权贵小圈子里算得上拔尖,朝中排位靠前的大人物,府门挂缟素。

    市井百姓间都传开了,那两位平时在京城内横行无忌的纨绔少爷,死在了外面,尸首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百姓暗地里拍手叫好。

    有人欢喜有人忧。

    雨慧江上那场大风波,涉及七大权贵家族。

    分别是千户侯府梁家,京畿九门一军统帅郑家,布政司江家,有个宰辅作为靠山的陈家,礼部尚书王家,朝中新贵马家,以及常武侯孟家。

    梁风,郑行身死,另五大家族晚辈传回消息后,布政司江家,礼部尚书王家,率先差人前来吊唁。这一是表明态度,二是消除嫌隙,将矛头齐齐指向杀害两位公子之人。

    梁、郑两家表面和和气气,江家与王家,却看出是虚与委蛇。

    在梁群与郑东阳这两只官场浸泡多年的老狐狸看来,他们越是如此,越是表明这里面有猫腻,为何七人合谋,只死我梁家孙,郑家独苗,你五家晚辈却安然无恙的返回。

    梁府后堂,一间只供奉梁家历代先人灵位的祠堂内,一名花甲老者,将刻有‘贤孙梁风’的灵牌,放置在最下一排。

    然后,老者点燃三柱香,插入香盆内。

    没有任何言语,老者就这样站在原地伫立好一会儿,随后便径直离开祠堂,出门向右走去,拐过弯角,推开一间只摆放有佛龛,供奉三生佛的屋子。

    老者虔诚跪伏蒲团之上,磕仨头,上三香。

    屋子门外,一个面如冠玉的中年人站在门口,说道:“爹,马家来人了,你看我需不需要去应付一下。”

    老者回头,露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一袭灰布长衫,他缓缓站起身,虽说花甲之年,可老者身姿挺拔,未有半点佝偻之态。

    他走向一旁放有抹巾的桌台,拿起一块,开始细细擦拭佛龛。

    老者擦拭的动作很慢,边擦边道:“来了有什么用,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都来,朝中啊,有很多人这会儿见着你爹都像是见着瘟神,离老远都咧开让道,那副嘴脸像极了我当年知晓前任广执令要被打压的嘴脸。你说风儿这是干的什么事,杀没杀成,惹得一身骚不说,连自己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梁行堂,梁风之父,闻言,心中悲痛,眼中一抹狠辣闪过,“爹,风儿之死,到底是不是因这五家临阵倒戈,致使风儿身死”

    千户侯梁群依然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是与不是有何关系,在外人眼中,我梁家已后继无人。”

    梁行堂面目狰狞,一拳砸在门前的墙壁上,鲜血直流。

    老者道:“行堂,你去见一见马家之人,客气一点,言谈之中隐晦透露雨慧江之事,乃是有人通风报信导致。”

    梁行堂立刻领会,只是有些疑虑,道:“马家会相信吗”

    “马家相不相信与否并不重要,只要消息传出去,他们五家必定产生间隙,最主要的是背后谋划之人,听到这消息,他会怎么想。”老者解释道。

    梁行堂心中明了,他道:“那么,他五家便过得不会舒坦。”



第四十七章 孟家有女名潋姗
    要说这南阙京师有一怪,那便是城西平民百姓居住的巷弄住宅里,住着一个大人物。

    这个大人物有多大,附近百姓却是不知道。只知道东头那家在两扇小木门上贴着楹联、年画的孟家,里面住着一个在朝廷当大官的老爷。

    今日朝会之后,常武侯孟灏走得飞快,与平时闲庭信步的模样,判若两人,对于同僚的打招呼,他只是随口敷衍两句,便急急忙忙往家赶。

    到了家门口,他垫脚从低矮的墙头往院子里看了一眼之后,立马换回平时那副意态从容的模样,先是轻咳两声,然后轻轻推开木门。

    一个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恬静看书的姑娘,听见咳嗽声,便知是谁回来啦。

    木门打开,姑娘抬头,浅浅一笑,喊道:“爹”。

    孟灏有些失望,“闺女,你就不能稍稍表现出一点惊喜模样,让爹开心开心。怎么说你都出去游历这么多天,都半点不惦记爹”

    眉黛如画,长相温婉的姑娘,浑身上下带着丝丝书卷气。她站起身,白紫相间的锦衫,腰间绣有一枝梅花,衬托的姑娘出尘脱俗。姑娘并不算高,但给人很匀称的感觉,瞧上去很舒服。

    孟潋姗走过去,亲昵拽着孟灏的胳膊,让其坐在对面的石凳,然后给爹泡了杯茶,端到面前,道:“爹,女儿怎么可能不挂念你,这不一回来就先来见爹了。”

    孟灏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摇头道:“潋姗,你越说这种话,就代表你越心虚,先去见的你娘吧,你娘在你姥爷家。这么说,你是最后一个来见我。”

    孟潋姗俏皮吐了吐舌头,与之温婉可人的模样,又是另一番美景。

    孟灏宠溺又无奈的一笑。

    然后,他话锋一转,问道:“见过大庆那个年轻人了”

    孟潋姗轻轻点头。

    孟灏低头吹着茶沫,“感觉如何”

    姑娘将一直拿在左手的书折叠了一个记号,然后合上放在石桌上,她没有去深思爹的问题,直接回答道:“做事狠辣,遇事聪明,善算计。”

    停顿了一下,她声音小了些,“而且长得还不错,哦,对了,武功修为有点差。”

    孟灏呵呵一笑,说道:“那还只能算长得不错,我可是听说那小子十几岁便已是大庆许多待字闺中姑娘的梦中情郎。”

    孟潋姗俏脸微红,吞吞吐吐道:“嗯……是还长得可以啦。”

    孟灏笑得眼角都出了褶子,他知道女儿脸皮薄,便不再就此事深究下去,他又道:“闺女,你给的评价可不低啊,京城如此多的年轻俊彦都没人能当得我闺女一个四字评语,你这一连串说了十二字评语,那小子真值得我闺女给出如此高评价”

    孟潋姗微微点头,她的脸上露出一丝费解之色,道:“甚至,还有我没看透的地方。爹,你也是晓得的,我与常人不同,能看到人心某一瞬间念头的善恶。我在他身上试过,看到的只是一片大山,一片汪洋,还有一个金灿灿的太阳。此等景物,在我以前观他人时,从未见到过。而且我在他身上用过多次,看到依然是这景,很是奇怪。”

    孟灏闻言,脸上笑容逐渐收敛,看着孟潋姗,表情严肃道:“闺女,你不是答应爹,不轻易用那有异常人的能力”

    孟潋姗立马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话,得赶紧补救,她目光一转,跳到爹的双肩之上,于是很懂事的给爹捏起了肩膀,并说道:“爹,我那不是好奇嘛,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第四十八章 饯行酒
    是夜无月,微风细雨。

    橘子湖边卜云街,一间名为“广聚”的大众客栈,是秦恒一行人的落脚处。

    “爹,明天真的要走”

    穿着紫色素衫的程菲芸,来到客栈二楼,推开廊道尾的那间房门,没有往里走,只是站在门口问道。

    这间有桌案的客房是程明志死乞白赖向那位公子讨来的,都说读书人一身傲骨,“不食嗟来之食”,在他这,完全没这回事。

    程明志正在轻笔记录近几日的见闻,等到时间充裕,在汇总在自己煞费苦心编撰的《风云录》上。他将笔放在砚台上,抬头看着女儿,“我们与那位公子不是一路人,早点离开也好。”

    程菲芸欲言又止。

    “女儿,爹知道你在想什么,无非觉得跟着那位公子,不必整日躲躲藏藏,提心吊胆,没个安稳日子。可是女儿,你是真没发现,还是在装糊涂那位公子明显是要去做什么,而且是生死难料那种。”

    “爹不想那么早死,爹要做的事情还没做完,爹还没见到你嫁人生子,爹不放心。”程明志看着女儿,轻声道。

    程菲芸双目之中一抹黯然闪过,她低着脑袋,扯着左臂的袖子,嘀咕道:“我真能有喜欢的人吗能活到嫁人的那天吗”

    程明志一怔,他何等耳力,“女儿,爹不去说那些豪言壮语,但只要爹活着,就会记得答应过你娘什么。”

    程菲芸清晰感觉到爹在提及娘亲时,言语中的愧疚。她蓦然间展颜一笑,脚步欢快地走进房内,来到桌案前,洒脱道:“爹,我来研墨,你和我说说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程明志心疼地看着女儿,笑意慈祥中夹杂着一丝愧疚。

    女儿离开后,程明志再无半点下笔千言的心思,他走出客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望着静谧无月的夜空,想起当年好在自己身侧研墨、洗笔,好对自己笑的那个温婉可人的女子。

    如今,人已经不在了。当年说要写出一部流传千古的传世名篇,让她第一个寓目,现在却是连小半部都没能完成。

    “先生明日就要走了,秦恒提前来送行。”

    一个白衣年轻人走在廊道上,手中提着两壶酒,眼神清澈,笑意温暖。

    程明志回神,转头看着来人,当看到其手中提着的酒时,眼神顿时一亮,他迅速起身,边伸手边笑意真诚道:“公子有心,程某受宠若惊。”

    他咂吧一下嘴,“饯行酒都带来了,我若不喝,岂不是让公子难堪,……”

    说着,他的手已经放在了酒壶之上,稍稍费了些力气,将酒“拿”了过去。

    秦恒呵呵一笑,道:“程先生曾为前朝撰史官,拍马屁的功夫果然也到了‘化境’,我是拍马难及。脸皮的厚度更是已经到了‘神窍’。”

    程明志仿佛不明就里,想把两壶酒都提走的他,第二壶拽了半天愣是没拽动,他只好作罢,转身返回原处,坐在台阶上惬意小酌。

    秦恒坐在他身旁不远处,两人都只是细细品尝酒中滋味,无人言语。

    过了许久,还是程明志忍不住先开口道:“公子此去,生死未卜”

    秦恒喝了口酒,点头道:“对方要是撕破脸,就看他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代价越大,我死的可能性就越大。”

    “那公子还去”程明志不解道。

    秦恒又喝了口酒,神色依旧平静道:“我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程明志闷头喝了口酒,然后转头看着年轻人,说道:“公子,对不住啊,我老程有些忘恩负义



第四十九章 黑夜独行
    黑夜的卜云街,白衣年轻人踩踏在青石板路上,他走的大袖飘摇,看似缓慢,实则几个眨眼,就从街头走到了街尾。

    今夜这绵绵细雨,似乎没有要停的趋势,秋风吹过,夜萧瑟。

    路上仅见几个穿着单薄的行人,被这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脚步立刻加快了几分。

    秦恒的身影在红莲郡的大街小巷穿行,偶有见到白色虚影闪过的行人,不是以为见到不该见的东西,就是以为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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