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桥到崖山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梦中宋韵55
消息传进开封,王安石和韩绛2人都自请守边。韩绛说“如今变法,朝廷正依靠王相公。就由我去陕西吧”9月8日,韩绛被任命为陕西宣抚使。
韩绛外出、吕惠卿因父亲去世服丧在家。转眼间,王安石又成了孤军奋战。为摆脱不利局面,王安石又重用起了一新党的重要成员、当时资历尚浅的曾布,让他接替吕惠卿做崇政殿说书。
13日,曾公亮罢相。14日,枢密副使冯京任参知政事、三司使吴充任枢密副使。而司马光也在本月离开京城。去永兴军路任地方官。
至此,变法派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可后来的败因也在这里深深种下了。请问:在双方对立局面下,把敌人都赶到下面去,是个理智的做法吗
要知道。不管你法令有多高明,总要中下层官员去实行。以后发生的事证明:新法、几乎每一个新法,都在执行时走了样。这是单独存在的问题吗和这些贬到地方上的反对派官员们有没有关系
当然,被贬下去的官员最多也就十多位,宋朝地域是广大的,有人会说:他们完全达不到在下面捣鬼,阻挠新法的作用。可官官相护懂吗何况韩琦、司马光、欧阳修、程颢等人的号召力有多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许这些王安石不是不懂,但迫于宋朝国情,除贬职外,根本别无办法!
更何况王安石的识人用人也真是有问题。新党内部的确有不少投机钻营的小人。如吕惠卿、如曾布…
再如前面说过的李定。李定之所以被定为小人,是因他不给生母服丧。听来可真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但为什么不细打听下内幕呢李定生母姓仇,在嫁给李定父亲前己生过一儿子,就是大名鼎鼎、处处高出苏东坡一筹的诗僧佛印。再嫁李家,生了李定。三嫁郜氏,生蔡奴。这样仇氏死时己是三嫁之人。当然嫁多少次在北宋都很正常。再嫁之妇,论尊贵有‘北宋武则天’刘娥。论贤淑有范仲淹的妈妈。从没人有半点歧视。但这都不适用于李定的妈妈。因儒家的有关规定:话说儒家所有规定都以孔夫子当年行为准则有关。那么《礼记》中有明文记载“孔子不丧出母”以此看来,李定有什么错
所以李定算是个冒牌“小人”但这一位就不好说了:邓绾。邓绾相当有才,是状元出身,此时在宁州当通判。为求升官,他向朝廷上书,极力赞美新法。王安石一见大喜,立即向神宗推荐。神宗也很重视,在10月上旬,派专车把他接到开封。
金殿见面,君臣相谈甚欢,神宗一高兴,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邓卿,知道王安石吗”邓绾的回答很诚实“不,臣未曾相识”
神宗面露向往之色“那是当今的古人啊”古人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被推荐、最令人神往的完人形象。相当于道教始祖太上老君、佛教始祖释迦摩尼的级别。
神宗又问“卿识得吕惠卿吗”“也未曾相识”
“那是当今的贤人啊”神宗又爽快给出了评价。
年轻的小皇帝没察觉到下面邓绾的真面目。他给出的答案太早太快了,违背了当初富弼告诫他的为帝总原则——不可让臣子知道皇帝的喜好!
摸到实底的邓绾立即就有了前进方向:王安石都是古人了,那还等什么他走出皇宫后第一时间拜会了王安石。这时真的感觉到命运对他微笑了。步入官场,要有多大的幸运。才能直接找到位皇帝无私依赖的大臣做靠山啊。
在这种激动
免役新法篇
但他们都对保甲法实行后一立竿见影的好处视而不见。那就是大宋朝的治安状况:之前大叛乱、小造反每年都有,自从有了保甲法,州县之间因禁军太远、厢兵太烂造成的管制空白立即被填补,终神宗一朝,再没任何叛乱发生!
11日,王安石、韩绛2人正式升任大宋宰相。王珪任参知政事。
14日,西夏侵略大宋泾原路镇戎军,三川寨巡检赵普以伏兵击败之。
22日,在上个月诸路改议更戍法的基础上,宰相王安石推出第五项新法,这项新法可说与青苗法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免役法出台!要了解这法令,得先清楚宋朝之前一直在用什么法令那就是“差役法”
“差”顾名思义就是当差。宋朝把所有国民按家产多少,分为9等。这里先不说家产多少随时都会变动,如家里着火烧光了或突然间买卖兴隆赚大了,只说这九等人家分别都要为国家做些什么:
九等里,后五等有福了,他们基本上与这件事无关。而上四等的人家较惨,他们要为国出力,谁让你们有钱呢而之所以有钱,就是因你们聪明能干,国家正需你们这样的人才。那让你们当什么差呢说来也简单,通常来说叫“衙前”这词非常形象明确,就是在各级国家衙门前打杂。具体如国家收税,收上的各种物资、粮米绢缎之类。注意不是钱,宋朝货币虽与之前朝代相比空前发达,可也没到能用货币转换物资收税的程度(除现代社会,没任何朝代能做到这一点)
这些物资都堆在衙门里,国家哪有那么多公务员来管就由各城乡的上四等户出人来看守。而且看好了不给钱、看丢了你还得赔!
这是看守,收齐了还得运。各位衙前同志们,你们得押运这些物资,架着船、赶着驴,给京城里的皇帝送东西。送的路程远近就看各位的幸运程度了,要是投胎到长江以北。那或许个把月就回来了。要很不巧,您是位江南人、岭南人或四川人,想想来回得多远的路,多大的苦…且还是那个总原则:运到了没奖,运丢了你得赔…
话说1年多前,就是1069年时,宋神宗偶然间翻看内藏库奏章时,就发现了这么个事:一外地到京的衙前,任务是“纳金7钱”连1两银子都没到,可这哥们居然过了一年都没能交差回家。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的衙前得到了任务。风雨无阻地送来。却被这边衙门给忽悠了——各种敲诈勒索、各种巧立名目。让这位兄台晕头转向、应接不瑕,直到回家路费都没了。且还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
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衙前的任务一到,小弟我就得从此没日没夜地忙。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你让我怎么写完这部书怎么赚钱怎么养家糊口
截止到这,问题还没激化。因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人多力量大嘛,灾难均摊,问题也就小点,可实际和理论永远是脱节的。因在宋朝,富豪级家族、中举的人家、出家人、女户、单丁户…等等都有豁免权。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
这样多的任务、这样密集的中奖律,只能造成一个结果——破产!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且这还是次要的。更让人发指的是他们破产后的社会现象:谁也不敢发财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会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而大宋立国近111年,普通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它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头衔”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职务”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其它的再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所以差役法定要废除!
身为现代人的我们当然知道:取代差役法的最好方案就是邮局、邮政,但古代的驿站都是由统治阶级垄断的,运送他们想要运的物品,比如杨贵妃要吃的荔枝。在不能动用官方驿站的前提下,王安石新法集团才不得已想出了“免役法”
简单说:免役法总原则就是“交钱免役”让从前需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而国家则用这些钱去召募想当差的人。
这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得到了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用这些时间可去生财养家。国家得钱,去召募人员当差,可扩大就业人数,减少社会上闲散人员,不仅使国家正常运转,还把各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另外,王安石的“免役法”还有两大特色:1他把上等户加进来了。管你豪门大族、进士高官,从此别想高人一等!想逍遥拿钱来——
2以前没负担的下五等户及单丁户、女户、僧道户、官户、坊郭户也要交钱。只是视家产多少,与同级别家庭的交税量减半。这叫做“助役钱”
除这两大特色外,还有一最具争议的规定:就是每年的免役钱、助役钱和夏秋两季的税
东明事件篇
免役法的推行非常谨慎,它最初只在京城附近试行,要一年后看效果成绩如何,才决定是否向全国推广(想想500多年后李自成为何能揭竿而起,你就该知道这个“免役法”推行困难有多大了)这就给了反对派一线生机。著名的东明县事件随即发生。
话说年底的某个早晨,开封城城门在清晨时打开了,突然间涌进来数百人。这些人直奔市长办公室——开封府大衙。可惜这时包拯己死很多年了,工作习惯早己恢复成原样,这些人被两扇厚重冰冷的大门挡在外面,只能小心翼翼把来的原因报告给门房:他们是开封府辖区内的东明县居民,因免役法让他们活不下去了,才来告状!
事发到这,应说一切都在控制范围之内。国家政策法令在实行中出现问题了,老百姓有些不理解,他们不管是来告状还是来请教,用的办法、找的部门都非常正确——开封府尹,这就是他的职责!就算他是反对派,不想也不能对免役法的对错做出合理解释,他至少有责任把局势稳定住,让这数百人在开封府或别的什么地方老实呆着,然后请示上级怎样处理…
可他不!他的作法真的很牛。开封府那天大门紧闭,放出话去,三个字“不受理”你们去找负责新法的人吧!
这是东明县事件 第 132 章 团完全是瞎胡闹,且存心恶毒,变着法的剥削小民。必须及早废除,才能恢复天朝上国的祥和秩序!
可王安石那边很快也有了自己说法。东明县县官名叫贾藩,查履历是枢密使文彦博大人的前部属,是他擅自修改了东明县里户籍等级。他现在己逃离职守,从东明县逃进了开封城。可在哪里就是搜不到!那么请问他这么做是不是有人指使,如德高望重的文大人可没谁敢这么说…
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不了了之了。
熙宁4年(1071)1月3日,韩绛命种谔偷袭西夏。两人密谋出兵取横山。郭逵上奏“种谔狂生,今朝廷因种氏世家而用之,必误大事”韩绛为使种谔领兵不受掣肘,于是上奏朝廷,召回郭逵。而种谔也不负韩绛所托,大败西夏军,夺得罗兀城,以2万兵士守之。
2月1日,王安石终于重提旧事,再度向大宋朝的祖宗家法挑战!第6项新法——科举改革出台!规定从此以后,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
这项新法一经实施,就标志着王安石彻底和现在的大宋官场绝裂!
他是用新课本教育出新人才、新考试考出新官员,来取代现有官场上和司马光、苏轼、韩琦、文彦博、欧阳修们拥有同样思想、同样的官员们。
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诚如司马光里所说“…力战天下之人,与之一决胜负”在自古至今所有官场,这都是不敢想像、也从没任何人敢做的事!为的,是创造一个思想统一、全民族为一个目标而奋斗的环境。关于这一点的必要性,我们身为现代人,都深深知道,这是改革的首要条件,必须得完成的…
8日,曾布被任命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曾布作为王安石的死党,史称“布每事白王安石,即行之。或谓布当白冯京、王珪两参政。布曰‘丞相已议定,何问彼为俟敕出,令押字耳’”
3月2日。西夏得大辽声援,举兵反攻,攻陷抚宁城及种谔新修筑的诸寨堡。3日,庆州守军兵变。种谔奉命平叛,罗兀城就此被西夏收复。21、22日,种谔、韩绛2人分别因此受罚。
4月18日,司马光在京城见了吕诲临终一面,接受了吕诲的临终遗言后,开始给皇帝写辞职信。请求赵顼允许他从永兴军离开,到更远的西京洛阳去完成一生的宿愿——写书!
去完成那套名垂千古、与汉代不世出史学大师司马迁同样辉映后代的史学巨著。神宗同意了。从这时起。司马光就彻底退出了神宗朝的官场。他远远停留在西京洛阳。冷冷盯着新党集团的一举一动。绝口不提国事,专心编撰,静静等待着翻身复辟的时机…
这是个可怕的对手,他绝不是放弃。而是审时度世,明白这时的王安石己不可撼动,那么就绝不再恋战!有时后退更是一种策略!
开封府推官苏轼也被贬出京城,出任杭州通判。
从职务上说,开封府推官时只能算京城无数官员里的中下等,但文笔好一切都好。苏轼哪里都可以去,和谁都能见上面、说上话。于是苏轼出现在任何场合,就算己死了大名士范仲淹,他都不放过。特地跑到文正公故居去临风洒泪。高歌凭吊。
如宰相曾公亮被贬,他跑去指责前首相大人胆小懦弱,让王安石无法无天。曾公亮叹了口气说“上与安石为一人”皇帝和王安石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我有什么办法
熙河前奏篇
8月21日,洮河安抚司成立,以王韶总领其事。
终于,王安石变法的真实目的、之前所有法令的核心内容,终于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为什么变法步调走得那样急为什么不先把“吏治”等前期工作做足都有了答案——战争!与吐蕃、西夏、辽国的战争!
这问题表面上可用另一个词“富国强兵”来概括,但细想一下:富国与强兵有统一性吗根本没有,甚至正好相反!
历史无数次证明了一非常有趣的现象:越穷的国家,战斗力反而越强。一旦国家富裕、百姓们有钱了,战斗力反而直线下降…例子非常多,如罗马帝国毁于蛮族、西晋时五胡乱华、还有宋、辽、金的灭亡记…
所以这“富国强兵”只是个便于宣传的口号而已。王安石变法的真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迅速筹集军费!只此一个目的,别无其它…
仔细研究变法前因后果,会发现一事实:宋神宗、王安石肯定是炙烈地热爱着自己国家,以振兴华夏为己任。尤其宋神宗,他朝思暮想让国家富强,打垮西夏、收复燕云、威服辽国,恢复汉唐的辉煌。这是超越了宋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终生成就的伟大抱负。
只是实现步骤的过程绝不是人们平时所想像的那样充满了传统意义上的仁爱道德,他们所选择的振兴之路非常凶险,是一速成之法。而这就是把可怕的双刃剑,从始至终,如想成功的话,每一环节都不能出错!
这时,西夏的大梁后、梁乙埋姐弟已开始对河湟部吐蕃下手了。这就是王韶在《平戎策》里所列举出的周边国情,以西夏这时的统一与仍处在建国之初的强盛。去攻击分裂成散沙的河湟吐蕃部落,吞并是迟早的事!宋朝哪怕是出于安全,都要迅速采取行动。不然等待的就是超级难看的死法!这就是为什么王安石改革步子那么快的原因…
河湟随时会被攻破,战争迫在眉睫!宋朝当时要钱没钱、要兵没兵…还要再说什么按部就班、理顺关系、搞好吏治后再改革。那就完全是痴人说梦!
为此,在王韶刚刚提交《平戎策》后,宋神宗和王安石就毫无保留支持了他。要职位有职位,把他扶上了西北洮河安抚司的主管,其间所有和他有矛盾的原领导全都撤走!
熙河开边即将开打!王韶要在真正开战前先树立起一形象。宋军是吐蕃人、羌人最好的朋友,虽我们骑着马、举着刀、一路杀人,可我们非常可爱…
以这理念。王韶选中了第一个目标:在青唐势力最大的吐蕃人俞龙珂。他部众有近20万人,另外在他领地里还有数字不详的羌人…
面对这样的异族人,以当时宋朝在当地的势力真空,王韶居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某天。他只带了几名骑兵,像游山玩水一样越过了国境,进入了吐蕃人势力的青唐,直接找到了俞龙珂,和他谈天说地。剖析吐蕃人未来,两人说得很融洽,不知不觉间天就黑了,王韶当晚居然就留在了俞龙珂的营帐里,坦然高卧。直到第二天天亮…
天亮后,一切都解决了。他的口才,尤其是他的胆量让吐蕃人折服,俞龙珂答应举族归宋,从此做大宋的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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