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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吁”
当先的咄骨利口中作声,缓缓地勒住马儿,用手搭了一个凉棚,朝着远处张望。
“走岔路了么?”刘稷与他骑在一起,四下看了看,这个时代的荒凉,让他根本无法通过道路来辨识方向,就像脚下的大草原,到处都是一种颜色,不熟识的人很容易迷失方向,而远方的大山,似乎总是遥不可及。
“应该没错。”咄骨利指着远处的一座山岭说道:“那里多半就是‘玛庞山’。”
“你在怀疑什么?”刘稷知道他是个谨慎的人,不会无缘无故这么说。
“奇怪,我返回的时候,还看到附近有许多象雄人,这会子一个都没有,不知道跑去哪里了。”
“兴许找地方睡觉去了吧。”
刘稷用玩笑的口吻说了一句,便摧动坐骑,朝那个方向驰去,这一趟是顺便拜访,以了却他的猎奇心理,再说了,这样的天气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怎么也得休息一下。
咄骨利等人赶紧跟上去,对于这位上官的胆子,他只有佩服的,似乎什么都不放在眼中。
山路有些崎岖,但是却十分平整,很快,眼前就出现了一座建筑,筑于山体上的一座城堡,吐蕃人似乎很喜欢把城堡建在山上,贡塘、穹隆银以及都城逻些都是如此。
城堡看上去不大,当他们接近城门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迎了出来。
“贵人,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小五看到他们一脸的惊喜。
“同你家娘子约好了,顺路过来拜访。”刘稷呵呵一笑:“她是否在家?”
“此刻,应该在后山的佛洞中诵经,小的引你前去。”
小五的眼神在一个麻袋装裹的事物上扫过,神色恭谨地牵过他的马头,一行人从洞开的城门进去,沿着狭窄的街道蜿蜒而上,一路上没有多少人影,不过街面很干净,应该有人时时在打扫。
从偶尔出现的行人身上,他看到的是明显的汉人面孔,这些人对于他们这些不速之客的到来,显得很平静,只是略略看了一眼,便去忙着做自己的事了。
一个奇怪的城堡,一个奇怪的主人,这就是刘稷对于此地的第一印象。
后山的山体被人为地修整过,挖成了一个个的洞穴,有点像是他看到过的敦煌遗迹,里面供奉着大小不一、神态各异的佛像,来到这个时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佛像,就算是号称“佛国”的尼婆罗,都没有那么夸张,因为当时当政的是来自天竺的印欧人种,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信仰。
小五带着他们来到了其中最大的一处洞穴前,守在洞门口的小四有些惊讶,不过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用眼神与他们打了个招呼,刘稷等人跳下马,将马匹交与随行的军士,同时也从马背上解下了那个麻布袋子,就这么扔在地上。
“贵人恕罪,我家娘子还有早课,请稍等一会儿,最多一刻就会完成。”小四用很小的声音解释了一句。
刘稷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这处洞**子至少有两米高,里面挖得更大,隐隐可见当**着一座高大的佛像,面目圆润,仪态生动,佛龛下跪坐着一个背影,正在喃喃地念祷着什么。
对于宗教,他没有太多研究,由于工作的需要,只是了解过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毕竟,华夏的那个友好邻邦,与敌视的强邻都有着很深的宗教渊源,最初的印巴分治,依据的也是这个因素,随后进行的历次战争,同样缘于深刻的宗教矛盾。
他的拜访对象很虔诚,足足过了一刻才结束了诵读,然后便抬起头,看着那座佛像,良久都没有动弹,直到小五忍不住上前通报。
“度母,有客到。”
曾九娘转过身,看着那个挺拔的身影,嘴角微微翘起,就连眼中都多了几分神采。
“也许,不能再叫你九娘子了,需要换个称呼吗?”刘稷朝她一颌首,打趣道。
“随你如何,五郎叫奴家什么都成。”
曾九娘嫣然一笑,含蓄而优雅,看了一眼他的身后,说道:“没想到你真得找来了。”
“我说过,就一定会来。”刘稷一摆手:“可否行个方便,带我前去。”
曾九娘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走在前面,刘稷快走两步,追上她并排延着山路朝后头走去,绕过这片山崖,是一片枞树林,这种高寒地区的特有树种,高大挺拔,就像一个个忠诚的卫士。
被他们拱卫着的,是一座拱形的墓地,有着典型的汉制特征,只是墓前的石碑上,一个字都没有,显得神秘而突兀。
“这就是她长眠的地方,你随便看吧。”曾九娘的态度让他感到有些奇怪,是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刘稷唯一能肯定的一点就是,这座墓地没有留存到后世,传说中金城公主的下葬处是一间佛寺,也许是之后发生了什么变故,毕竟相隔了近千年。
正如之前对方所说的那样,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可看的,他没有打算在上面献上一束花,或是点上一束香火,因为墓地前干净得一尘不染,就连个香炉都没有摆上。
刘稷终于明白自己的感觉从何而来了,做为公主的守墓人,根本不应该是这种表情,哪怕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他们可一直还在享受着她的遗泽,这座城堡就是最好的见证。





盛唐余烬 第一百九十五章 礼物
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处遗迹,它见证的是一段被后人津津乐道的历史,刘稷朝着墓地行了一个后世的鞠躬礼,表达了自己的敬意。
因为里头埋葬的,是一位真正的奇女子,历史第一个对于自己的婚姻不满,想要逃离这个国家,甚至付诸行动的和亲公主,可惜最终失败了。
她的一生表明了,后世某些历史学家所标榜的观点,不过是为了迎合某种政治需要而已。
曾九娘和她的随从小四、小五,以及刘稷自己的随从咄骨利等人,都在默默地看着他做这一切,直到他站起身,走到扔到地上的那个麻布袋前。
“既然你让我如愿,我也送你一件礼物罢。”
曾九娘摇摇头:“一个修行之人,用不着什么礼物。”
刘稷蹲下身,解开麻袋口子上的系带,从里头拽出一把头发,拖到她的脚下:“先看看再说要不要。”
曾九娘惊呆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对方说的礼物,是一个人,而当看到那个人的模样时,眼神一下子复杂起来。
此时的息东赞,不知道被饿了多久,瘦得脸都变了形,一双眼睛深深地凸起,手脚都被捆着,睁开眼睛的时候,从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
“救......救我。”
刘稷放开手,任他滑落到地上,味道太难闻了,离得太近根本受不了。
曾九娘却毫不在意地弯下腰,仔细地打量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她的两个侍从小四和小五如临大敌,眼都不眨地盯着地下,手已经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生怕对方暴起伤人。
过了一会儿,她直起腰,朝着刘稷伸出手:“能否借你的刀子一用?”
刘稷一怔,随即就明白了,她想要借的,是自己的短刀,也怪,一个如她那样柔弱的女子,怎么拿得动寻常的长刀,他没有犹豫,从腰后拔出刀子,连鞘一块儿递了过去。
曾九娘接过刀子,摩梭着上面繁密的花纹,轻轻地笑了:“五郎,你知道这把刀子的来历么?”
刘稷不禁愕然,他哪会知道,从穿越的第一天,这些东西就绑在自己的身上,原以为是旧物,可听女子的口气,似乎别有深意。
“就是此人送与我,我再转赠于你的。”曾九娘叹息道:“君以此始,必以此终,这或许就是天意吧。”
在她的示意下,小四和小五分别拽住息东赞的身体,前者扯着他的凌乱的发辫,让他的头部后仰,露出脖子。
曾九娘拔出刀子,拿着它慢慢逼近,息东赞感觉到了刀锋的冷意,眼都不眨盯着这个曾经温存无比的女人,眼里已经没有了恐惧。
或许死在她的手里,是最好的结局吧。
越是接近,女子的手就越发不稳,即将挨上皮肤的那一刻,她突然间停了下来,全身抑制不住地颤抖着,就连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颤音。
“我不成,小四,交与你了。”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走掉了,刘稷赶紧拔脚跟上,咄骨利想了想,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紧张,又停下了脚步。
“捉住他。”小五立刻双手拉住息东赞的身体,小四缓缓地拔出自己的腰刀,嘴角泛起一丝狞笑。
直到这时,息东赞才反应过来,他一边徒劳地挣扎,一边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试图在做最后的挽留。
“你这种腌脏的货色,哪配我家娘子动手,还是让我们这些贱民,送你上路吧。”
说着话,小四将他的头发拨到一边,露出后颈,大喝一声:“狗日的蕃虏,你也有今天!”
手起刀落,那颗人头连同长长的毛发一块滚到地上,无头的颈腔里喷出一股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已经走出十多步开外的曾九娘,突然停下了脚步,身体摇摇晃晃地,如果不是刘稷一把将她扶住,也许就会瘫到地上。
“我是不是很没用,心心念念的仇人就在眼前,连下手的勇气都没有。”她拿起那把刀子放到眼前,悠悠地叹了口气。
刘稷揽住她的腰,将刀子拿过来,两个人慢慢向前走去,从背影上看,就像一对相互依偎的情侣。
“你以前从来没有杀过人吧?”
“我信佛的。”曾九娘的眼中泪花翻滚,声音也失去了往日里的冷清。
“早知道我就直接送个人头来了,你也不必这么伤心难过。”
女子忍不住宛尔:“五郎嘴里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令人心暖。”
“我不是为那个人伤心,而是为自己。”她微笑着说道:“你的礼物,我很喜欢,谢谢你,让我亲眼看到他的死去。”
你分明没有亲眼看到好不好,刘稷腹诽了一句,点点头:“你喜欢就好。”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要回赠五郎一物。”
女子一下子又恢复了往日的表情,他这才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动作有些暧昧,赶紧放开手。
女子“扑嗤”一下笑出了声:“莫担心,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什么也没想,只要你喜欢就好,无须回赠。”
刘稷连连摆手,一付无福消受的模样,使得女子面上的笑容更盛:“五郎之名,闻于异族,不曾想,却也有着赤子心肠。”
“奴想赠与你的,是一个心向大唐的象雄,这算不算得,投其所好?”
刘稷看着笑成一朵花的女子,终于明白了,这一路上为什么,一个象雄人的影子都看不到。
没想到,顺手而行的一个偶然之举,竟然也有出人意料的收获,这一下,倒是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在玛庞山上只呆了半日,他们一行便重新上了路。
这一路要从穹隆银城附近经过,他们便打听了一番城里的情形,果不其然,城中发生了巨变,原来的王室和尼婆罗人一样,被屠戮殆尽,原有的权贵上层人物也几近清空,目前控制城池的,是来自于城外的佛教徒,而被他们口口相传的,则是一个名为“度母”的称呼,神圣而庄严。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想不到那个女子的能量之大,远远超出了众人的预料,刘稷等人继续前行,在距城不远处,遇上了唐军的巡骑,为首者正是与他有着一面之缘的马璘。
从他的嘴里,又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大唐与吐蕃和议的正使到了,就在巴扎多城下的唐军大营中,与之同行的还有一位出人意料之人。




盛唐余烬 第一百九十六章 挑衅
在刘稷的眼里,驻于巴扎多城下的这座大营里,少了一些人,又多了一些人。
说少,是指的傔人,原本与这支唐军主力随行的,是从各地应募的五千多傔人,他们负责大部分的后勤工作,这么多人如果身处大营之中,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装束根本就不同。
然而自他与马璘一同入营的伊使,就没有看到几个,剩下来的,多半是各部自行招募的傔人,他的乾坑戍也不例外。
有少就有多,多出来的,则是一队队整齐的兵马,安西唐军可以说全军皆骑,但作战,还是以下马步卒为主,这是他们负责的战区地形所决定的,多山地、丛林,骑军的用处没那么大。
然而这些一看就是新到的兵马,却尽数都是骑兵,他们娴熟的控马技术、适于马战的衣甲、兵器,无不表明了这一身份,就连马璘都有些惊讶,因为他出外巡查之前,还不曾见到过。
“是北庭兵马。”经过他的提醒,刘稷恍然大悟,北庭与回鹘、葛逻禄等草原部落相邻,自然会有相当数量的骑军。
当他二人来到中军大帐之前,募得发现,这里已经被两部泾渭分明、相顾而立的牙兵们遮护得严严实实,双方毫不示弱地互相瞪着眼,只留出一道当中的通道,就像是绿林中的山寨,摆出的下马威。
正愕然间,封常清的押衙,“蹬蹬”地跑过来,将他们领到了帐门口,同刘稷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肃立,大声唱名。
“叠州戍主马璘、乾坑戍主刘稷帐外请见!”
“进来。”帐中传来的声音,一听就是封常清本人的,两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掀起厚实的门帘,明晃晃的光线让他们的眼睛一时间有些刺痛感,原来偌大的帐子里,此刻正摆着宴席,看各人觥筹交错,甚至有些醉态的模样,只怕已经进行了好一会儿。
“来来,你二人来得正好,某为你们引见一下。”封常清拿着个盅子站在帐中,朝他们招招手。
刘稷二人走过去,先是同他见了个礼,然后站起身,打量着坐在右手边的这一行人,上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作文士打扮,面有风尘之色,显然是长途赶来,颇为不适,精神有些不振,但是看穿着和肤色,平时当是养尊处优惯了,只瞧身后的两个仆役,身上着的都是锦衣,便可见一斑。
而紧挨着他的,是一个七尺高的大汉,身量之高,就是安西军中也不常见,只怕唯有李嗣业那个猛人才能与之相比,此人鼓着一双牛一般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刘稷,让他感到了一种如芒背刺般的不舒服。
就在此时,封常清的话清晰地进入了耳中。
“这位是朝廷钦命的会盟正使,鸿胪寺张少卿。”
两人都是一拱手,口称:“久仰。”结果人家只是抬抬眼皮,点点头示意了一下,连手都没有动弹。
紧接着封常清指着那个大汉,刚要开口说话,那人径直站了起来,整个身形如同一座小山般,刘稷只觉眼前一暗。
“老封,作了那么久的同僚,又何必来这般虚客套,某家在座的有谁会不认得,只是这两位,倒是要重新认一认,马老二,有长进啊,没给老马家丢脸。”这大汉竟然是个自来熟。
马璘面带无奈地一拱手:“见过副都护。”
封常清在一旁喝斥:“什么副都护,现在要叫程中丞。”
大汉毫不在意地哈哈一笑:“叫什么不妨事,老程做了许多年副都护,你要乍一称什么中丞,还当是叫别人呢。”
众人都陪着一阵尬笑,刘谡也微微扯了扯嘴角,此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位身高近两米的巨人,就是安西军中与李嗣业齐名,被称为“疯子”的程千里。
当然,如今他已经驻节北庭,难怪营中来了这许多北庭兵马,帐外还矗立着北庭牙兵,只是两地相隔这么远,他与钦使同来,却是一个什么意思?
正思忖间,对方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刘稷只能曲身行礼:“属下见过中丞。”
“好小子,还记得自己的身份,某还以为,你立下如此大功,都忘了自己是谁呢?”
此言一出,满帐哗然,就连精神萎靡的那位张少卿都睁开了眼,封常清等安西诸将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无他,这等挑衅的意味也太过明显了点。
一直以来,他们都不知不觉当刘稷是自家人,直到对方的这句话,才恍然觉出了不对。
乾坑戍,本就隶属北庭序列。
之所以会在封常清的帐下听用,暂归田珍的归仁军辖制,是因为当时的节度使王正见身兼两镇,北庭也好,安西也罢,根本没有区别,可如今却不同。
这样的情形,在封常清的军中并不罕见,当时高仙芝败于怛逻斯,安西戍军一扫而空,不得已才会由北庭兵马充实,这才有了乾坑戍的调任,可那是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永久性的,产生这个任命的原因,是由于只有那边有空位子,而刘稷又想要实职。
谁能想到,王正见死得太过突然,而大军又早早地就集结在了小勃律,再加上战事一茬接着一茬,因此,这笔糊涂帐,一时间根本没有人想起,如今被人一口揭破,感情打了这么久,功劳算谁的,还不好说啊。
帐中的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田珍、杨和、梁宰、段秀实等安西诸将慢慢站起身,走到封常清的身后,而对面席位上的几个北庭将领,也同样停下著,站到了程千里的后面。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真有些箭拔弩张之意。
而其中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则是帐中唯一坐着的人,那位朝廷的钦使张少卿,这种情形下,以他的身份,原本应该是最合适的圆场人选,可奇怪的是。
他就像是个看热闹的旁观者,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接过身后仆役递来的酒盅,慢里条斯地自饮自啄,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双方的阵容,似乎在期盼着。
什么。




盛唐余烬 第一百九十七章 凶狠
逻些,筑于一座红色的山体之上,整个建筑是一片宫殿群,也就后世有名的布宫前身,传说中,是一代雄主松赞干布为了迎娶远道而来的文成公主,所修建的新婚之所。
当然,与后世有些不同的是,八世纪中的布宫,还是做为吐蕃王室的居所,并不是某教的圣地,更不是后世穷游女文青的心灵洗涤之处。
至于它倒底是先有宫再有城,还是先有城再有宫,就不得而知了,此时,这座倾注了吐蕃国力的恢弘建筑群,的确象征了一个地区性强国的辉煌,昔日。
那囊.芒保杰细登横躺在宽大的锦榻上,头发梳成数十条长辫垂于脑后,每一条都装饰着珠宝和贝玉,头上戴着繁复的花冠,身穿长可及地的拖裙,由来自于汉地的绢帛织成,每一块都价值不菲。
几个侍女在一旁服侍,她的榻边站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穿着一身紧致的皮裘,一只手握成了拳头,眼睛里流露着依恋和不甘心,还有些许的怯意。
尚结赞带着刚刚回到城中的尚结息,从门外走进来,眼神在男孩的身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他的询问,在榻前两、三步的地方站定。
“亲爱的姐姐,看看我带来了什么人?”
“尚结赞,你当我是瞎的吗?”看到他们,芒保杰细登笑着坐起身,摆摆手让侍女们让开:“尚结息,你从哪里来?”
“尊贵的赞蒙,你忠实的仆人,从遥远的长安回来,一路经过了唐人的地方,还有青海、多窝、苏毗,穿过战火纷飞的战场,才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尚结息上前一步,抚胸深深地弯下腰,嘴里就像是吟诵般地说着话,
“尚结息,你的忠诚令人敬佩,你的勇气传诵四方,你的家族会因为你而骄傲,你的君主会拥有你这样的臣子而自豪,请告诉我,你带来了令人高兴的好消息,让所有的吐蕃子民,不再心生傍惶。”
“当然,美丽的赞蒙,虽然我们失去了一些土地,可是唐人的大军停下了脚步,他们在黄河岸边洗马,不会再向前一步,天可汗的使者,正在赶来的路上,或许可以订立一个盟约,让这种状态继续下去。”
“可是,还来得及吗?要知道,我们的后方,臧河的源头,吐蕃人祖祖辈辈的放牧之地,已经出现了唐人的身影,他们和那些天杀的尼婆罗人、象雄人勾结在了一起,杀死我们的子民,抢走我们的财物,或许正在向这里进军。”
“所以,我才会来见你,尊贵的赞蒙,我们的国家处在覆灭的边缘,我们的君主却躲在了远处,被那些居心叵测的小人围着,在这样的情况下,请你一定要挺身而出,担负起一个主君的责任,保住我们的都城。”
芒保杰细登听着他的话,陷入了沉思,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就算最后成功了,也难保不被人清算,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性子,她一清二楚,不同于传统的吐蕃君主,尺带珠丹,对于他们这些世代就居于高位的大族,一直保持着警惕之心,另可去信任那些苏毗人,也就是尚结息嘴里所说的小人。
那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他试图让吐蕃境内的所有部落,不分吐蕃人、羌人、吐谷浑人、或是苏毗人、象雄人都成为一体,这样一来,就势必会侵害那些大族的利益,而支撑吐蕃国力的,恰恰是这些大族,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会让唐人压制得如此之狠,已经到了覆亡的边缘。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拖着长长的步裙,系着花色相间的围腰,走到那个一直站着的男孩面前。
“挲悉笼腊赞,告诉我,你是谁的子孙?”
“赞普的子孙,母亲。”男孩的答案让她皱起了眉头。
“错了,伸出你的手。”
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畏惧,但还是听话地伸出了手,芒保杰细登拿着一根木条,抓住那只不大的手掌,狠狠地打了下去,那种清脆的声响,听得尚结赞二人都是心惊。
十下之后,手掌已经又红又肿,男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却在竭力忍着不让它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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