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可那又有什么,遵纪守法,老老实实的下场,是一家子跟着受穷挨苦,左右连命都不要了,还会在乎那些吗?况且,戍主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能力,以及担当,一条贱命而已,卖给谁不是卖?
“我老许没说的,底下弟兄,也不会有问题,都是良家子,在家中混不下去了,才会出来挣命,你说怎么做,咱们绝无二话。”
“好。”刘稷要的就是这一句,古人重信诺,那是真比生命还重的:“我也同你透个底,咱们这一回发了笔财,但是先不分,全都会记上账,我让人去做营生,凭咱们的实力,把生意做大,甚至做成独门,不难,到时候,我保证每一个弟兄,都会过上富足的日子,谁再欺负咱们,先要看咱们手中的刀子答不答应。”
在他们回师之时,军中不是没有议论,就连张、许两位戍副,也不免心里有些打鼓,事情是明摆着的,吐蕃人的王宫他们都亲眼所见,可事后,这笔财物却不知去向了,直到现在刘稷坦然提起,才明白对方是早有打算的。
从商会有多么丰厚的收益,哪个边军戍卒会不知晓,可是知道归知道,每一条商路,都是那些世家大族的囊中之物,寻常人家不要说碰了,就是稍有些家底的,也无法染指,更不必说他们这些毫无背景的普通百姓,就算给人押车做苦力,都不会有人要,因为那些世家,有的是家生子,根本不会相信外人。
那是一条流淌着金银的闪光大道,每一天都有着无数的财富进进出出,平常戍边的时候,遇上大方一点的商队,还能赏赐一点东西,上百人一分,又能落下多少?
听到自己有机会介入其中,许光景的呼吸都急促了许多,凭着刘家的家世,封常清这个巨大的靠山,还有刘稷本人的能力,他相信对方一定能做到。
许光景郑重其事地抱拳行了个军礼,算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刘稷微微一点头,两人很有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老张怎得还不出来,难道有什么变故?”刘稷看着那间屋子,房门被重新关上,父女俩不知道在里头做什么,原来的哭泣之声似乎也听不到了。
“原本某还觉着老张有些可怜,如今看来,他是踩上狗屎了。”
刘稷奇怪地看着他:“此话怎讲。”
“嘿嘿。”许光景摸了摸脑袋,笑了笑说道:“可惜某家那个丫头,生得太粗,你指定看不上,否则,某倒愿意与老张换上一换,也去那屋里哭上一回。”
刘稷有些无语地白了他一眼,你都长成这样了,女儿会好到哪里去,哥们虽然色,可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吧,见一个捉一个,那成什么了。
就在二人说笑的当儿,房门突然被人打开了,张无价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而跟在他身后的,是个身材纤细的女孩子,让刘稷吃惊的,并不是她的长相,完全不像张无价那张脸,而是整人的身高。
竟然比自己还要高些!两条长腿又直又挺,身材简直逆天地。
好。
盛唐余烬 第十九章 好人
龟兹城中的安西大都护府,里面的主人从来就不是正经的安西大都护,因为这个职务,通常都是由王公贵胄遥领,例如权倾朝野近二十年之久的李林甫,自接任之后,就从来没有到过这座府邸。
朝廷的制度始然,远过数千里之遥,自然不好让偌大一座府邸就这么空着,在节度使推行之后,这里顺理成章地被僻为了四镇节度使衙,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倒也不会觉得拥挤。
古时的府衙,大都是前衙后府,就连皇宫也不例外,这里同样如此,象征着节度使威权的六面大纛早已随着新主人出征,如今只剩下空荡荡的几根柱子,等候着它们重新归来。
府中还悬挂着几处白幡,那是为了老中丞而设,按照惯例,只有等到新任拜祭过后才会最终撤除,以表尊崇和哀致。
实际上,王正见接任两镇节度使的时候,家眷一直留在北庭并未迁来,一来是太忙顾不上,二来,两地都是他的辖区,总不好厚此薄彼,将家眷留在那一边,多少也是一种姿态。
谁能料想,接掌还不到一年,他就阖然长逝,家中亲人赶来时,只来得及见了最后一面,停灵三月,等到朝廷恩诏下来,加官赐爵荫赏后人自是不提,这一耽误,又是一个多月,按照老人的遗愿,灵柩是要归乡的,也就是北都太原,那里才是王氏一族的根。
在满城文武和百姓的护送下,王正见的灵柩与他的家人上了路,偌大的府邸又空了下来,新任的知节度事封常清,自然就成了府中的主人,他征战在外,家眷却是全数在这城中,妻子、儿子、女儿加上家仆、役使,在李栖筠等留守僚属的多番劝说下,总算是搬入了府中,理由也是很正当地,她们不住进去,如何体现新旧替换,政权更迭?
封家的人口不多,在他发迹之前,不过是这城中的一家破落户,娶了一个发配到远地的罪属之女,据说还是出自高门的大户,可惜在历次的朝政斗争中,被清洗流放,哪里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好歹封常清也算是个正经的汉人,虽然长得困难了点,总比胡人强,在那些出自高门的人心目中,血脉是不可玷污的。
就这样,无业游民加上半残疾封常清,竟然娶到了一个面目娇好的世家女,在当时也成为了龟兹城中一个趣闻,左右安西偏得不能再偏了,什么罪属什么发配,谁又真正放在心上。
郑氏自从过门之后,倒也是谨守妇道,侍候外祖帮扶夫君,在家贫如洗的封家,一切都得亲力亲为,白日操持家务,夜里还要纺纱织线,也亏得她能干,才让一家子不致于破败下去。
不过几年的功夫,两人就育下一双儿女,而已年近三十的封常清,在有了子嗣之后,突然之间发了狠,竟然求到了时任安西兵马使的高仙芝门下,做了一个傔人,又是一桩为城中人津津乐道的趣闻。
可是谁能料想,封瘸子居然就此官运亨通,一年一个台阶地扶摇直上,把那些出身基础高得多的同僚,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仅仅七年的功夫,已经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四镇支度营田副使、节度留后,又过了不到一年,龟兹城的百姓们突然发现。
这个曾经被他们嘲笑的三十岁无业游民,已经成为了高高在上不可企及的存在,安西四镇万里之地的主人!
这简直是网文作者都不敢开的脑洞,一部身残志坚的励志大片,只是可惜,这一幕却没能让他的父母看到,因为他自幼孤贫,是由外祖父养育长大的,在其过世之后,整个封家就只剩了他们这几个人。
一妻一儿一女,如此的配置,对于一镇节度使这等高官来说,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芳龄少女,早已成了当家主妇,由于过度辛劳的原因,郑氏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一双手也是糙如粗皮,由于经常抛头露面,饱经风霜的脸上也是皱纹处处,看着根本不像一个四十余岁的妇人。
大都护府后院的主宅中,那些看着很精细的摆设,其实全都是前任留下来的,郑氏是个要求简单的人,懒得去改变布置,只是将家里原有的一架织机给搬了进来,看着有些不伦不类。
如今的封家,早已今非昔比,根本不再需要她亲自动手织布,可是上下人等谁不知道,这是主母的一个爱好,而并非需求,每当织机响起时,就犹如平常的后宅妇人吃斋念佛,求得不过是个心安而已。
今天,所有的下人连走路都是轻手轻脚,生怕发出什么动静,因为,那架织机“吱吱呀呀”又响了起来。
这是一架很简陋的摇把转机,粗线绕在一个八角形的木架子上,被她均匀地摇动着,慢慢地送上梭子,一缕缕地相互缠绕,一匹暗白色的布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成形,而她的眼中露出满意的表情,似乎又看到了能够换取一家吃食物希望。
什么高门,什么节度,都不如这一刻,让她富有成就感。
在她的边上,跪坐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动不动地看着母亲的动作,这付画面从她懂事开始,就没有任何变化,哪怕一路从草屋搬到大宅子,依然如故。
少女的身上穿着一袭暗花锦缎布袄,收身束腰,除了领口是右衽,全都是胡服的样式,可是她的眼中,母亲身上不但穿着的粗布衣衫,就连这布也都是自己织就的,她不禁怔怔地看着,眼圈发红。
“傻孩子。”郑氏瞅见她的目光,哪里还知道,将已经织就的布匹卷起放在一旁,拿起一块手帕先是为她擦了擦,又在手上蹭了蹭。
“娘。”少女忍不住扑进她的怀中,哽咽出声。
郑氏叹了口气,摸着女儿柔顺的发丝,轻声细语地说道:“娘穿自已织的衣物,舒服,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明白么?”
“我知道,他回来了,你的心很乱,这是一辈子的事,衣服舒不舒服只有穿上身才知道,男人可不可靠,过了日子才明白,五郎自幼便与你相识,在你的眼里,只有他一个,可是在他的眼里,却非是只有你一个,如果你的心里过不去,日子就会很难熬,若是那样,娘就是拼却了一切,也不会让你嫁他,娘就你一个女儿,不想让你受苦,更不想让你后悔。”
“当年,娘可曾后悔过?”
少女的问题让她一怔,郑氏一下子又仿佛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当她听到自己将要嫁的男人,又老又丑又穷还是个瘸子时,连上吊的心都有,可最终是怎么过的门?竟然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后悔么?还真是说不清楚。
“你爹爹是个好人。”想来想去,她只有这一句话可说。
“五郎亦是好人。”
少女的话让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满龟兹城,怕是只有你才会说他是好人,连你爹爹,喜爱归喜爱,违心之语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少女的脸慢慢地红了,把自己紧紧地埋进母亲的怀里,就在郑氏打算再劝说一番时,只听到一个十分微弱但又坚决无比的声音。
“五郎就是好人。”
盛唐余烬 第二十章 交换
“爹,他,他不是好人!”
可怜刘稷还没能看清人家的脸,就听到了一句指责,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张无价庞大的身躯挡在前面,面上有些不知所措,他那木讷的性子,是应付不过来如此复杂的局面的。
好在还有许光景在,他呵呵一笑,打了个圆场:“咱们站了这许久,是不是该吃些酒菜了,老许听到戍主请客,腹中可是滴米未进呢。”
“是极是极。”坏人刘稷立马打蛇顺杆上,接口答道:“怠慢了二位,都是我的不是,这边请。”
宴饮就设在院中的大堂上,里面的陈设十分精致小巧,一看就是妇人所有,不过此时内宅为之一空,谁会管那些呢,他们进去的时候,当中的大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吃食,几个人分宾主坐下,另有婢女站在一旁,专门侍候。
实际上,这种共聚一席式的会饮,并非大唐的主流,也只有在这胡汉混杂的安西之地,才会盛行,至于关内,流行的还是延习了千年之久的分餐制。
当然了,刘稷更喜欢这种接近于后世的方式,不必用跪坐的姿态,折磨自己的大腿,此刻他们的屁股下,都是那种高脚的胡凳,比之已经流行开的胡床,更有现代的味道。
美食动人心,没有什么是一杯酒搞不定的,作为东西方的汇聚之地,西域最不缺的就是美酒,鲜红的葡萄酒,紫色的三勒浆,喝下去有股瓜果的甜味,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忽略掉酒精的作用。
几个人都是善饮之人,这种近乎饮料的低度酒,自然不在话下,几壶下肚,话就多了起来,聊得全都是征战和杀戮,刘稷明白他们的心思,是想为自己挽回一些印象分,因此全都挑得那些英勇事迹在说。
“不瞒你们,我老许也是刀尖下滚过二十年的人,什么样的阵仗没见过,尼婆罗的城池,看着没多高,可上头的守兵,站得密密麻麻,箭射得跟水泼似的,那样的城池,你们说,十天半个月的功夫,拿不下吧?”
刘稷拿起杯子同张无价碰了碰,两人知道内情,哪有功夫听他吹牛,倒是那些侍候的下人,一个个听得眼睛都直了,就连上酒菜都慢了几拍,全都聚集在堂中,生怕听漏了去。
犹其是站在他身后的芷兰、惠香二人,借着喝酒的动作,刘稷偷眼瞄了一下张无价身后的女子,似乎也在认真地听着,脸上并没有多少苦大仇深之感,只是她的五官隐藏在阴影中,看不分明。
“可咱们戍主,只容咱们全军睡了几个时辰,跑了两天两夜的路,只睡几个时辰,马上就要攻城,哪里起是来,可咱们是什么人?血火里挣命的厮杀汉,听到鼓声响,就是刀子也要向前冲,三个时辰后,所有的人穿戴整齐,全都站在了营里。”
“某怎么记得是五个时辰。”张无价在一旁嘟囔了一句。
“那是你记差了,某醒来时,天都不曾黑下来,哪有五个时辰那么久。”
许光景毫不客气地镇压了他的辩解,张无价哪会同他争这个,默不作声地任他继续说道。
“咱们一共只有一百人,其余的山民都是普通百姓,呐喊助威还行,真要见阵,都得吓得往回跑,没人觉得咱们真能成功,可你们猜怎么的。”
他卖了个关子,自己慢慢地夹了些吃食扔到嘴里,还饮上那么一口,引得一众下人纷纷催促,两个婢女干脆帮他斟酒夹菜,好不惬意。
“快说嘛,怎么了?”
享受着被人服侍的快意,过了好一会儿,许光景才慢吞吞地开了口。
“咱们戍主,趁着城上的守军被山民们吸引,出其不意地绕到了另一边,连个梯子都不用,就这么手把手地搭起来,只听得‘嗖’地一声,他就窜上了城头,别说守军,连咱们自己人都看呆了。”
听他说得有趣,刘稷差点儿忍不住喷出来,听众们却自行脑补那种紧张的画面,都在等着下文。
“当时,城上就只有他一个人,在那些尼婆罗守军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如同天神降临一般,挥刀便砍,杀得守军四散奔逃,硬生生地为咱们打开了通道,余下的人一个一个登上去,尼婆罗人眼见大势已去,不得不俯首而降。”
“哇哦。”婢女们纷纷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眼中星光闪烁。
“这算得什么,之前咱们要跨越千年不化的雪山,外面滴水成冰,哈口气都能凝住,在那样的境地下,走上几天几夜,还能活下来的,是不是难以想像?可咱们不光活下来,还打了吐蕃人一个措手不及,拿下了进军大勃律的头功。”
“你又不曾走过。”张无价再次出卖了他,许光景毫不在意,继续唾沫横飞地说着。
“天冷倒也罢了,野外还有想像不到的凶险,比战马还要高大的雪狼,一头足有数百斤重,咱们一遇就是数百头,想想看......”
不得不说,他的口才是极好的,就连事件的亲历者,刘稷和张无价二人都陷入了沉思中,过了一会儿,刘稷突然听到对方的一句话。
“老吴家那个小子,某准备收来养着,这回只怕不能跟你上京了。”
“不上也罢,你先回去,将那些战殁的弟兄们送回家,好生安葬了,他们的后事,待我归来,再做计较,石郎君若是有什么事,你多关照一下,通关或是押送之类的,行个方便,他是咱们的人。”
刘稷小声地向他嘱咐道,如果不是封常清的命令,他根本不想跑上一趟,耽误时间不说,一想到要同那些史上有名的奸臣打交道,头就大。
天宝十一载的大唐朝堂上,没几个正直的臣子,每个人都要站队,否则就是被贬斥的下场,他哪有心情去搅这种浑水,有那功夫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西域发财。
可惜钧命难违。
两人简单地交流了一下善后的事宜,这一战下来,乾坑戍几乎整个换了一茬,活下来还不到十人,他们的家小后事,自然全都着落在刘稷的身上,这种事情也是做给活人看的,人家只有安了心,才会没有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地把生命交给他。
不知道什么时候,许光景已经吹完了牛,凑了过来,摇晃着已经有些发晕的脑袋,口齿含糊不清地说道。
“老张,你该有个自己的孩子。”
张无价推推老伙计:“某早就有了。”
“我说得是儿子,老嫂子与某那浑家透露过,若是你要纳妾,她不会阻止,左右连翘已经大了,说话间就要嫁人,你们膝下总不能没有人侍奉。”
张无价默不作声地饮下一杯酒,倒是一旁的刘稷听了,诧异地问一句。
“令爱名为连翘?”
两人都是一点头,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女子,瞧到他的眼光,低下头转过身,再一次避开了他的注视。
“我有个提议。”刘稷站起身,走到女子的身前,将高过自己的那双肩膀扳过来,露出一张嗔怒不已的俏脸。
难怪能被自己看上并抢来,这家伙的眼光还真不错。
刘稷盯着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道:“之前是我做得差了,不顾你的意愿,对不住。”
没等她答话,便继续说道:“我的提议是,你可以选择离开或是呆在这里,做为交换,我赔你家一个孩子,可使得?”
张连翘看着这个当初强抢自己进府的恶魔,竟然没有第一时间甩开他的手。
盛唐余烬 第二十一章 注定
刘家大院的后宅主屋里,点着一盏五枝富贵花开错金烛台,一扇十六开的蜀绣屏风,将厅堂与内屋隔开,屋子里烧着地龙,内室铺着厚厚的地毯,那些铺阵摆设无一不是精致非凡,让坐在榻边的张连翘只觉得一阵阵眼晕,原来富贵真得能熏得人难以自持。
被囚禁在偏院厢房的那段日子,从惊恐到绝望,就像过了百年那么久,当房门被打开,发现进来的是自己的父亲,她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如同新生一般。
可是没想到,父亲竟然是那个人的部属,她又开始担心,这一切是由于某种交换,就在这样的患得患失中,张连翘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进到这间屋子来的,又是怎么陪着他一直坐到现在?连一点要拔脚而逃的心思都没有。
为了父亲,都是为了父亲,她只能这样子为自己打气,才能勉强压下心中的恐惧,暂时忘掉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
“水,水......”
恍惚中,刘稷只看到一个修长的背影,散席的时候,他已经有些不省人事了,只记得喝了许多,嘴角干涩无比,下意识地喊了几声。
不多时,那个影子又飘然而至,身上穿着婢女的服饰,刘稷本以为是芷兰和惠香中的一人,可是当她走到榻前时,那长长的身影几乎挡住了他所有的视线。
张连翘俯下身,双手将一只盛满水的杯子递到他的眼前,低头垂下眼帘,过了好一会儿,却没有接过去。
“你不是要喝水吗?”女子一怔。
“头晕得很,动不得。”刘稷倒不是完全在说瞎话,那种果酒虽然劲不大,可是喝多了还是会上头的,他这会子就处于昏昏沉沉当中。
女子有些手足无措,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跪坐到榻边,一手扶起他的头,一手端着杯子,喂到他的嘴边。
在她的侍弄下,刘稷喝下几口水,脑子里似乎清醒了些,眼前也变得明亮起来,昏暗的光线中,一张未施粉黛的脸庞就在他的头顶,而他一低头,汉女装束的高腰裙装,将女子的曲线衬托得淋漓尽致,很明显,她的年龄比艾尔要大上一些,却远远小于九娘,正是一个女人走向成熟的时刻。
刘稷只觉得喉咙发紧,不得不没话找话说。
“你把我弄进来的?”
“是你的侍婢,衣物也是她们帮你换的。”张连翘说完,发现这个姿势有些暧昧,赶紧撒开手,起身欲走,却被一把抓住了手臂。
“你......你作什么?”
刘稷放开手,拍拍床榻,示意她坐下:“你生得太高了,坐下来,我们说说话。”
女子默不作声地坐下来,低头把玩着那个空了的杯子,等着他开口。
“你还在恼我么?”
女子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知道,阿爹说你是个好人,曾数次救下他的命,我又能如何?”
“那就还是恼了,所以你是因为父亲才留下来的,阿翘,你用不着这么做,我说得很清楚了,你可以离去,回到自己的家,做你想做的事。”
“现如今还能回到哪里去?人人都知道我被捉了来,已经数月之久,你让我如何面对街坊邻居的眼光?又有谁家会聘这样一个人。”女子凄然地说道。
“你多大了?”
“二十。”
“不曾定亲么?”刘稷分明记得,大唐的律法,女子到这个年龄,如果没有婚配,官府会强行作媒,以保证生育。
“你都说了,我生得高,本就不好找人家,又兼之家贫,给不出多少嫁妆,索性等着官家来婚配,谁知道,让你......”
刘稷有些无语,关中人家生得高并不罕见,可是像她这样,比一般男子还要高得多,自然就会被人嫌弃,张无价的身高约在一米九五左右,而她已经超过了父亲的肩膀,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以上,好在年龄到了,再要发育的可能性不大,否则还指不定会冲上多少。
一个接近一米九的女孩,在后世是妥妥的超模范啊,可她却在担心嫁不出去。
刘稷忍不住牵过她的手,将那个杯子扔到一边,果然,由于长期地劳动,女子的手有些粗大,并不是那种柔若无骨的小手,被他这么一摸,女子有些惊惶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泪水。
“哪也莫去了,跟我吧。”
女子一怔:“做你的下人,本就是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