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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甲青
“这坡上开荒?”李老头有点不相信,可是看看庄户们的干活架势,又不得不信,“这坡上能做个甚?只怕连水都不好浇吧?收成岂能保证?”
冯永嘿嘿一笑,说道:“也不瞒太公,我开的这荒,种的可不是粮食。”
“不是种粮食,那是种何物?”
“茶树。”
“茶……”老头子惊呼一声,立刻又把自己的声音掐断了,左右看看,发现周围的庄户没人看过来,这才凑近了一点,刻意压低声音问道,“便是那做茶汤的茶叶子?”
冯永点点头。
到了这个时候,种茶的事,估计已经瞒不住了,而且也没有必要再瞒下去。别人就算知道了那又如何?这附近的茶树就那么六棵,而且全在我的山上,现在都已经被我全砍下树枝了,你到哪再找母树去?就算你找到了母树,你会种吗?会炒茶吗?
会种茶,你可以大赚一笔钱。
会炒茶,你就可以有赚不完的钱!
还是那句话,知识啊,知识就是力量!
李老头的嘴唇有些颤抖,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冯永,神色变幻莫测,一会儿不信,一会儿惊讶,一会儿咬牙,一会儿悔恨,变化过程精彩万分,也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功夫,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心理过程。
等了好久,李老头突然冒出一句:“老夫记得冯郎君尚未婚配吧?李家有一嫡女,才貌双全,贤良淑德,宜家宜室,不知李郎君有意否?”
冯永当场就差点喷了,卧槽!这老头,要不要这么直接?!
“是老夫失态了!冯郎君莫要听到心里去。”看到冯永那瞪得快要凸出来的眼睛,李老头子清醒过来,尴尬一笑地摇摇头,拱手致歉,“鬼迷了心窍一般。”
嘿嘿,理解理解,这就如后世看到一个孤儿拥有点石成金的超能力,偏偏又没结婚,所以一心想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一样。
“人之常情,太公莫要在意。”冯永表现得很大度,“其实这种茶,最重要的,便是那茶苗。如若太公庄上也想种,等小子真种成了,可以匀一些给太公。”
“当真?”李老头大喜过望,伸手就握住冯永的手,“冯郎君莫不是在消遣老夫吧?”
“小子安敢如此?”冯永笑嘻嘻道,强忍着恶心,把自己的手从老树皮一样的手里抽出来,“只是这茶苗长得甚是不易,要种也只能是先紧着自家的,太公想要种,只怕要等上一两年才行。”
“无妨无妨。”李老头摆摆手,脸上带着掩饰不住地喜意,“只要能学会这种茶之术,莫说是两年,便是四五年也等得。”
冯永点点头:“还是太公有远见,小子还怕太公嫌时间太长呢。”
“这茶是树,又不是地里的粮食,哪能说长就长出来?桃三杏四,桃子还要三年呢,这茶树可比桃树金贵,哪能心急?”李老头这话说得通透,一听就知道是明白人。
不过冯永更明白,这茶树,还是要种成规模才能赚更多的小钱钱。不然就指望山里的那点野茶树,除了能给自己喝,还能干嘛?以后等更多的人种茶了,老子就专门收茶叶炒茶,农产品再加工深加工才是王道嘛!至于那些种茶的,全部都是给自己打工的!
李老头没想到的是,自己就是好奇出来随便看看,竟然就捡到个大便宜,当下高兴万分。同时又想到自己族内那个下里村的李五,心里不禁暗暗骂道:真是蠢如豚犬!要那双眼睛何用?竟把如此良材美玉当牛粪扔了。唉,要是当初没退婚,如今这冯庄的一切,李家又何尝不能有?
“那便如此说定了。只是太公,这茶树还是要种在山上,方才好一些,平地里反而不美。如若太公真有心要种茶树,可要事先下好功夫,这山上开荒,可不是易事。”
“晓得晓得!”李老头连连点头,“只待冯郎君真种成了,便支人来告诉老夫一声。老夫便使人也学了冯郎君这般,找些小山开荒,介时还望冯郎君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茶苗莫要要价太高才好。”
“不会不会,太公请放心,如果到时茶苗有多余的,小子就是免费送也是可以的。”
免费好啊,看看如今冯庄的庄户们,不就是免费获得了鸡食和鸡苗吗?到时只要签定一个小小的协议就可以了。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69章 种族的分隔
蜀汉之庄稼汉作品相关第0069章种族的分隔“那此事就这般说定了。”李老头把根脚敲定,又在上面加了一榔头,“前些日子秋收,庄上不方便置换田地。现在秋收已了,冯郎君不是嫌那新庄子远么?正好,老夫与那何家还攀了些亲,冯郎君若是真想要换,老夫这张老脸还是使得开的。”
“此事小子还没谢过太公呢!”冯永又行了一礼,“太公可是帮了小子大忙了。”
“都是近邻,相互搭把手,也是应该的。”李老头笑道,“说来此事还是何家和老夫占了便宜,那新庄可都是上好的水浇地呢!老夫在别处,也得了五百亩上田。这个庄子上,一气五百亩的上田可没有,只怕要冯郎君吃些亏。要不要老夫给你额外送些佃户劳力?”
这话说得有水平,给人帮了大忙,却说得反而跟欠了别人一般,让人听了心里不由地加了几分感激。
“不亏不亏!只要能换过来就不亏,冯家人丁不旺,新庄那边顾不过来,放那边才令人头疼。劳力就算了,过些日子,庄上还会再有一些人家过来,应该够了。”
这年头,劳力紧缺。新庄那边虽然是被官府抄的家,可是庄上的佃户又没罪,早就跑光了。当然,更大的可能是,何家内部直接就把佃户接手了,所以新庄那里就是一个空庄子。按正常情况来说,就算是置换,也没有给冯永免费送劳力的道理。
不过前面跟那个李遗谈过接手老兵的事情,算算时间,大约也快到了,再加上那些僚人家庭,也不怕没人耕种。
“看来冯郎君是有打算的,那老夫就不多此一举了。你先忙,老夫就不打扰了。”李老头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心满意足地拱手道别,脚步轻快地走了。
“那小子就不送太公了。”冯永还了一个礼,高声说道。
看着那老头头也不回地往后摆摆手,冯永嘿嘿一笑,跟这么一个老头做邻居,看来也顶不错。
“捡出来的石头不要乱扔,都堆到一起。”心情大爽的冯永转身站到山坡最高点上,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几个往坡下小溪扔石头的捣蛋鬼喝骂,宛如万恶的监工。
当下便有两个大人从人群里冲出来,用腋窝一边夹起一个,扔到冯永面前,“啪啪啪”几下,每人打了几个屁股蛋,最后再给冯永哈腰点头赔笑脸:“对不住主家,小的没看好。”
冯永摆摆手:“把府上识字的孩子都叫过来。”
感觉自己有些失算,以前庄上人少,干活都是习惯把大人小孩全拉上,就那样还嫌人不够。现在多了这些僚人,人手就充足多了,没有必要再让小孩子上阵。开荒这种事情是体力活,小孩子力气小,人多了,有时反而会碍手碍脚。
看来自己还是太缺乏经验,要是管家来安排的话,也不至于搞成这样。
过几天还要再来批拖家带口的老兵,此事早跟管家提过了,所以管家今天一大早就进城买日常用品去了。
“站好,排队。”
找了个块暂时的空地,冯永下令。
对于主家的口令,庄上的孩子们几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当下很快就和往常一样排成了两列。
坡上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就安静了不少。
对于冯庄的庄户来说,孩子们的排队是和识字读书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祖祖辈辈从来没有出过读书人的他们看来,仅仅是可以让自己家的孩子识字,冯庄就是天下最好的地方。
果不其然,只听得主家开了口:“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一二三,开始。”
于是稚嫩的童声中,还夹着几个变声期的公鸭声,混合着在冯庄那小小的山坡上响起:“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孩子们的朗诵声,仿佛一下子给大人们的身体里注入了无穷无尽的能量。庄户们干活的热情立刻就高涨了起来,甚至有些莫名不受控制的疯狂。
明明是两个人才能抬起来的石头,一个妇人直接就抱了起来,还有余力快走几步,扔到固定的石头堆里,然后再回头看看不远处的孩子,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庄上为数不多的男人,听到了孩子的读书声,竟然直接脱掉了上身的衣服,弯下腰去,用双手死命地抠住藏在土里的大石块,如同莽牛一般低吼一声,手臂上的青筋暴起,生生把那一般用镐头才能撬起的石块翻了出来……
虽然知道庄户们对识字读书很是崇拜,可是冯永还是低估了孩子们的读书声对他们的刺激程度。冯永不知道庄户们心里的想法,却感觉到庄户情绪的亢奋,转过头看去,一时又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但当他看到另一旁的僚人时,差别就一下子显现出来了。前面明明干活速度都差不多的两拨人,现在汉人庄户的脚步突然就快了不少,不少人竟然还担着土,或抱着石块一阵小跑。
相比之下僚人那边反而是沉默了许多。小孩子带着羡慕的眼光,眼巴巴地看着那些正在背书的同龄人。而大人则是有些自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那边,却又忍不住地用眼角偷偷地瞄上一两眼。
从人的本性上讲,冯永更相信人性本恶之说。抛去人类给自身束缚上的道德,再湮灭作为灵长类的灵智,那么他会认为,人与动物没有任何区别。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即使作为最高文明代表的汉人,其道德也是只针对汉人自己,种族的分界线是如此的明显。作为一个穿越者,冯永并不是对僚人有什么其他偏见,而是周围环境如此,他不得不小心地掩饰自己的与众不同。
如果僚人一到冯庄,就马上得到与其他人一样的待遇,这不但让冯庄上的原有的庄户感觉到不舒服,也会让僚人不会珍惜得之不易的生活。
升米恩,斗米仇,老话说得一般都是很有道理的。
冯永前世手下有一个主管,是个老好人,手下人迟到了,他帮忙请假,手下人出错了,他帮忙掩饰,年终总结,就他那个小组人员最懒散,业务最差。后来被批评了,他想严格抓制度,提醒过手下好多次,哪个迟到就扣哪个工资。哪知道才刚执行一个月,手底下的人就全部炸毛了,以前都没这回事,现在怎么能这样?最后事情闹大了,竟捅到老板那里去,老板最后一拍板,全给我开除!一个没落下好。
所以说,烂好人当不得。因为人心总是不足的,有些东西来得太容易,就不会珍惜。
到现在为止,除了管家招了一个僚人少女进府帮忙以外,僚人还是得默守着无事不得靠近冯府的不成文规矩,更不要说他们的孩子能像庄户孩童那般识字读书。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70章 有类郑家之风?
这个规矩不是冯永定下的,而是在庄上所有人有意无意的默契定下来的。僚人也知道自己是外来户,自己本身又对汉人有一种自卑感,所以也就默默地守着这条规矩,自然不敢越逾。
一个阶层已经固定死的社会从来不是一个有活力的社会,一个上升通道被封死的社会是一个迟早会出问题的社会。
把这个道理放小一些,放到一个小庄子上,也是通用的。所以冯永虽然没打算挑战习俗,可是却偷偷摸摸地掺杂一些自己的私货进去。比如借口说府里人太少,叫管家从僚人里挑一个进府做事。这样的表态至少会让僚人看到那么一丁点希望:这个主家,应该不像别的汉人,把僚人都不当人看。而且指不定,万一自己就是下一个幸运儿呢?
一碗毒鸡汤,就这样被冯永从后世带过来,灌给了这些僚人。
幺妹作为冯永的贴身侍女,平日里都是跟着主君,随时伺候的。只是今天管家去了城里,作为府里的第三号人物,她只得守在府里。看看户外的日头,正想着坡上的茶水喝完了没有,要不要给主君再送一些过去,没想到此时黄月英却已经来到了冯府。
还好她也是见过黄月英几次,虽然不清楚她是什么身份,却知道这是城里的贵人,当下便告知自家主君今天带着庄里的人上坡开荒去了。黄月英当场便动了心思,叫幺妹前面带路,赶向庄后的山坡。
人还没走到呢,便远远地看到坡上一群人干得热火朝天,那琅琅读书声更是显得犹为清晰入耳。
黄月英一愣,心道此处乡野之间,何人竟在此开设学堂?
待走得更近了,才发现竟是坡上一群排成行伍之列的孩童在诵读。站在那些孩童面前,正背手走来走去的,不是冯永是谁?
虽然赵广也曾跟她讲过冯永教庄上孩童识字之事,但在她想来,开蒙原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给庄户的孩童开蒙?估计也就是闲暇时间随便教识几个字罢了。没想到今日一见,却是大出自己的意料之外。
那烈烈灼日,照射在一群以军伍之列,齐齐诵读开蒙之文的庄户孩童身上,远远看去,竟似有七彩之光,即便是自己打着油伞,亦有一种头晕目炫之感。
这个混帐小子,还有肚子里还有多少东西没抖出来?
“那边念的是什么文章?竟从未听过?”黄月英止住脚步,静静地听了好一会,方才开口问道。
她原本的意思是问赵广的,可是前边带路的幺妹却以为是问她,当下便停下脚步,回头行礼道:“回夫人,那便是主君给庄上孩童开蒙而编的千字文。”
“那便是千字文?”黄月英又侧耳倾听了一会,称赞道,“平白如话,易诵易记,实乃开蒙之佳作。”说完又看了一眼幺妹,问道,“你也识得此文?”
幺妹抿嘴一笑:“回夫人,我家主君编出此文的时候,奴婢还在一旁看着呢。说起来,这庄上,还是奴婢第一个学的千字文。”
“你竟然也学过此文?”黄月英感到有些不可思议,“那上面那些孩童所背的,你也会背?”
幺妹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听主君说,这千字文便是文如其名,拢共一千字,字字不同。共分四段,一讲天地,二讲人事,三讲天下,四讲田园,端的是精妙。只是奴婢心思拙笨,学得不太好,学了甚久,也只是学会了一半,为了此事,主君还把奴婢责骂过好几回,说奴婢不是读书的料。”
看着冯府上一个服侍人的侍女竟然能说出这般话来,一直以来觉得自己对冯永已经有一定了解的黄月英,此刻看向那坡上走来走去,行无正姿的身影,忽然觉得竟是如此陌生。
“昔日曾闻,郑公家中,便是侍婢,亦通风雅。没想到今日,竟然能在冯庄看到此等异事。”一直很少开口的关姬突然说了话,眼睛直直地看向那坡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冯永在冯庄空地上如何教那些孩童,她是见过好几次的。只是当时冯土鳖的乡村教育事业才刚开展不久,冯永每次都只教那么几个字,孩童们也都只是能背下千字文的前面几句,看上去自然远远不如现在这般齐齐大声背诵长篇文章来得震撼。
昔日郑玄家中侍婢俱通《毛诗》,一婢尝忤玄意,玄命长跪阶前。一婢戏谓之曰:“胡为乎泥中?”此婢应声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二婢对话,皆出自《诗经》,其风雅如此。郑玄教学有方,由此世人皆知。
关姬所说的,就是这么一段故事。
“开蒙之书,可比不上毛诗。”
黄月英倒是没同意这话,转头过去,却是狠狠地瞪了一眼赵广。这也是个糊涂小子,这般重要的事情,竟然只是跟她提了一句,连个梗概都没跟她讲过。
赵广莫名被瞪了一眼,很是迷茫——我这是,又做错了什么?
日头渐大,坡上的冯永来回转了几圈,便感觉有些受不了,不禁感叹一声自己终究是失了农人本色。想想前世小时候,顶着大太阳,忍着闷热,跟大人下地干活,在高温里一干就是一整天,也没什么不适,而现在,早已经失去了那股蔑视太阳公公的锐气。
被当作临时侍女拉出来的僚人少女阿梅很有眼色地递过来一碗茶,冯永赞赏地看了一下这个肤色黝黑的少女,接过碗一饮而尽。
“主君,幺妹小娘子带着人过来了。”
僚人少女阿梅今年十七岁,汉话说得很是流利,听说她的阿翁是个汉人,从小就教阿梅说汉话,不过在阿梅十二岁的时候就病死了。阿梅的阿母又独自一人把她拉扯到十五岁,也在两年前撒手人寰。当然,这些都是管家打听到后说给冯永听的。
不得不说,冯永有这么一个管家,感觉真的是省了不少心。只要是庄上的人和事,他都会尽量掌握在手中,免得让意外扰乱了冯庄的平静。
听到阿梅的话,冯永转过头看去,果然看到山坡下幺妹正带着黄月英走过来。至于为什么冯永一眼看过去知道是黄月英?只要看打伞的那个人旁边那个冰山美人就行了。
唉,该死的一见钟情!




蜀汉之庄稼汉 第0071章 不一样的读书种子
看了看那帮亢奋的庄户,冯永觉得不能让黄月英上这坡来。乡下的庄户干活干得太热了,直接脱衣服接着干那是常事,而且男女之间没有那么多忌讳。黔首嘛,有衣服穿那是遇到好主家了。家里几个人共用一件衣服,哪个要出门了就换上出去,那就是常有的事。
可是黄月英这种有身份的人,碰到了这种情况,给你安一个冲撞贵人的罪名那也最正常不过的事——光天化日之下,有衣服你都不穿,你想干嘛?
挥挥手让那帮孩子停下,同时对那些庄户们大声喊了一句:“快点把衣服给我穿上!有贵人要过来了。”
然后紧跑慢赶,冯永一路小跑下了山坡,赶到黄月英面前,行了一礼:“夫人突然来冯庄,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好歹让小子有个准备。”
“提前跟你说了,可就看不到如此盛况了。”黄月英示意冯永让开,又扬起下巴,朝坡上还没有解散的孩童点了点,“如此好文,为何不曾对我说?”
连这个我也要汇报啊?那赵二郎天天在冯庄间谍,这事不是应该由他给你说的吗?
冯永又莫名地看了一下赵广,难道这货良心发现,觉得做间谍不对,所以没说?
赵广第二次躺枪,茫然地回看了一下冯永:我没做什么啊?
“夫人,这坡上庄户在干活呢。场面有些乱,就不要上去了吧?怕那些下人冲撞了夫人。”眼看着黄月英越过自己,继续向前走去,冯永连忙开口劝阻道。
“前些时日收谷子的时候,我不也一样在场吗?怎么就没人冲撞?今天被我逮着了平日里藏着掖着的东西,就不敢让我看了?”黄月英凤眸一挑,语气有些不太友好。
关键是收谷子的时候靠近官道,哪个敢在那里脱衣服?这庄后的坡上就不一样了,全都是属于冯家的,连后面的山也不例外,庄户没了这个顾忌,脱衣服干活不是常事吗?
没有冯永的解散命令,孩童们仍然静静地站在那里,甚至连乱动一下的人都没有。双手背在后面,两腿分开,挺胸而立,如同那茁壮而长的小青松。
黄月英上到坡来,看到的便是这般景象,她甚至看到有一个十来岁的孩童,汗珠子都快流到眼里了,竟然擦都不敢擦一下,只是努力地眨眨眼,想把那汗珠挤到一边去。
看看那边努力干活的庄户,再看看这边一动不动的孩童,黄月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向冯永的目光,有着掩饰不住的震惊。
冯永倒是没注意到黄月英的目光,他现在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干活的大人身上,在人群中找了找,没有看到光着膀子的人,心里想到咱这主家看来还是挺有威信的,心情略微放松下来。
“你叫什么?”黄月英走到刚才那个挤汗珠的孩子面前,把油伞挡在他的头上,弯下腰问了一句。
那孩子没有料到这看起来不算好看的女贵人竟然问他话,张了张嘴,突然又转过头去,把手举到伞外,喊了一声:“报!”
“嗯?”冯永听到声音,回过头来,“怎么啦?”
“回主家,贵人问我话了。”
“哦,没事,说吧,贵人问什么就回什么。”
“诺!”那孩童回过头来,对着黄月英说道,“回贵人的话,我叫狗子。”
黄月英愕然地站直了身体,看了看冯永,又看了看孩童。
只见这孩童身上穿的衣服有些破旧,光着脚丫,脚上粘满了泥巴,唯一可称道的就是脸还算干净,头发也梳整整齐齐,显得很有精神,不过仅仅是这一点,就是别处的庄户孩子不能比的。
狗子这一小小的举动,让关姬都忍不住默默地看了一眼冯永。
能教出一批读书种子的人有很多,能带出令行禁止部曲的人也有很多,但能让乡野顽童明礼识字,把他们教成为读书种子,又能让他们令行禁止的,她只见过这么一位。
无命而不言,无令则不动,若单单以列队而言,这些孩童,只怕已经比多数军伍强得多。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冯土鳖,却浑然不知这些孩童的行为,在别人眼里看来,究竟有多么地惊世骇俗。
在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过军训的冯永看来,对学生进行队列训练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连课堂纪律都保持不好,还想提高教学效率?至于那种因材施教,把读书人捧得高高的古代精英教学模式,冯永表示我就是想培养出最基本的识字农民,又不要他出书立传,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
流水线教学生产不出高质量学生,但是可以高产量啊,连最基础的识字率都没有,你就算培养出两三个天分高的学生,能打几根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嘛!
黄月英原本还在奇怪为什么冯永要在坡上开荒,现在她觉得自己明白过来了。这冯家,莫不是因为要供这些孩子读书,所以开销有些大了,再加上前些日子她让冯永接手了一些僚人,也是要张嘴吃饭的。想来小小的一个冯府,原本就没底子,这样折腾下来,只怕府内都被掏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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