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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吃鱼
书里那么多有名有姓的角色,也就林淮能被她轻轻松松智商压制了。林湘心里涌起了莫名的成就感。
小孩子该疼时要疼,该教育的时候也得教她做人。免得最后,林淮在失去父亲后……活不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在和林淮的斗智斗勇中度过。
林湘相信,她已经取代了女主,成了这孩子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然而,林湘才不在意她的态度,就林淮那点儿恶作剧都会因为掩饰不了表情而失败的水平,压根就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和寻书一起张贴完广告单,就近了书店正式开张的时间。林湘虽然不迷信,但还是按照黄历挑了个吉利的日子。
五月十九,宜开业、开市、纳财。
林湘起了床,发现林淮这厮半夜又踢被子,好好一条薄被被她蹬到了脚边,被面都皱皱巴巴的。
她拍了拍对方的脸,“起床了。”
“不要。”林淮还没清醒,嘴里嘟嘟囔囔:“讨厌鬼,才不要你管……”
“我昨天说过了,今天你要和我一起出门,我没空回来给你做午饭。”
“我不吃饭了。”林淮迷迷糊糊翻了个身,往床里边滚了滚,挨着墙壁继续睡。
“好,你不想出门就算了,我走了。”林湘刻意加重“出门”二字的读音,这几天林淮就没能出去玩过,一直被她强迫着待在家里。
她就不信,一个十五岁的小孩会不爱出门玩。
林淮当然是想出门的。这几天她一直在被讨厌的七姐支使,每日烧火洗衣,吃得也是粗茶淡饭,她恨不得逃回家里,却被看破了她想法的七姐恐吓了一通。不敢回家、也没有银钱,林淮只能继续待在七姐的小院。
她现在悔青了肠子,恨不得打死当初那个负气离家出走的自己,爹的惩罚和林沅算什么呢?病了一场改了性子的七姐才最可怕,每天变着法儿的欺负她,简直像被恶鬼附身了一样。
对,居住在七姐身上的一定是一只恶鬼!
“谁说我不出门了!”林淮坐起了身。
她知道今天是林湘开业的日子,她要跟恶鬼战斗到底,让林湘也不痛快!
林淮带着满腔豪情与意气,雄赳赳气昂昂,跟着林湘离开了家门。
林湘不用看就知道她心里肯定打着鬼主意。
用过早点,行至书舍,林湘和店里的几位小工及寻书打过招呼,将熊孩子交给了其中一位短工照管。
林湘环视四周,屋内整洁、陈设雅致,簇新的书籍一一摆在书架与木桌上,各处都妥帖极了。
书店是真的要开业了。
附近的商家都知道今天是她开张的日子,路过此处时都会道一声恭喜,送上些许贺礼。
林湘一一谢了,亲手取下门上覆着的草帘,露出内里贴着的大红楹联。
爆竹齐响。
待到响声渐歇,在路边围观的行人纷纷进店凑热闹。林湘准备了些许花生糖瓜,每个客人离开时都能分到一点儿。
比起换招牌那日,林湘今天同样开心,却也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凑热闹在书店闲逛的、见到她的广告单来买旧书的、单纯想蹭点小食的,各色人乌泱泱来了又去。因为开业事忙,林湘特地请了好几个小工来看店,但还是不时出一点岔子:这本书找不到、那个价钱算不清,某位顾客趁人不注意抓了一大把花生、林淮想往外跑……
一直忙到午时,客人散了,林湘才有机会喘一口气。
她出了店门,盯着一地的爆竹纸屑发呆。开店做生意其实并不适合她,林湘不是那么玲珑八面的人物,如果可以,她甚至不太想和陌生人多聊,因而一上午下来,只觉得劳累不堪。
“林老板,恭喜开业。”
柳大夫从隔壁的药铺出来,走到她眼前,道:“今日初初开业,林老板还是多笑笑好。”
“我知道,只是稍微有点烦。”林湘叹了口气。可能是因为柳大夫的气质太随和温文,面对他时,林湘总是很轻松地将自身的真实情绪表露出来:“我从没想过,开店是件这么麻烦的事。”
“再过段时日便好了。”柳砚青好言安慰她:“最初开张的几天,总是会很忙碌的。”
“是啊。”林湘继续叹息,“柳大夫你的医馆刚开张时一定也这样吧。”
正相反。
柳砚青在心里回答。
他的医馆初开门那段时日,门庭冷落,几乎无人上门。
医者,医命也。他那时二十二岁,年纪轻、又是个男人,哪里有人放心由他来诊治呢?
柳砚青不愿说这些让她更不开心,正欲岔过话题,一旁的林湘揪了揪她的辫子,懊恼地开口:“抱歉,我忘了,治病不是做买卖,普通人是不会因为医馆开张就上门看病的。”
小姑娘低着眼睫,神色认真,还带着几分心情郁郁的烦躁。她和人交流时很谨慎,但凡说错一句话,总是要出言道歉,和林湘认识不过数月,柳砚青已经从她嘴里听过很多次“抱歉”。
大部分的时候,她的致歉都是精准且不必要的,这显示了她头脑的机敏与本性的封闭。
如果将人和人之间的交际比作邻人相处,那林湘从始至终,都只把自己限在自家的篱墙内。她深谙与邻人和平共处的规章,行事却太过火,为了不冒犯他人,她连邻里共用的道路都不愿踏上。
而不精准的那些歉意,就像这一次,它们所指向的结论,连柳砚青都有些意外。
林湘她……并无性别之见。
不是高人隐士的超脱樊篱、藐视俗规,她知道与儿郎相处时应该保持距离、也从不会在言行举止上有轻浮失礼之处,但本性里,她压根不认为——女人能做的事,男人来做会有所差别。
正如这次,或许她之后能意识到原因所在,但她绝不会立刻就发现,他的医馆在最初是无人造访的——因为他是个男人。
帝京无人不知巨贾林携玉的名号,柳砚青亦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也算粗浅知道那位富商的性格。凭那一面之缘,他能断定林携玉养不出林湘这样的女儿。
林湘。
他将小姑娘的名字在心里念了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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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修了下前文,改了书名,震惊地发现多了很多收藏和珍珠。本以为改个书名效果那么显着,结果,原来是我的文上了潜推。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收藏、留言和投珠,这篇一时兴起写的文才坚持连载了下去,甚至有机会被更多人看到!
又,百珠和二百收来的比我想象中快,我刚写完百收番外唉,下一个番外才刚想好名字。人物是元宵?湘湘,元宵不能说话,互动上要一段时间磨。我想过段日子再放番外出来,先把文里元宵的人物形象给立住。不然糖也不甜。
顺便,新读者调查:上一章的番外甜度还行吗?需不需要我去读几篇甜宠文恶补一下发糖知识?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十四)回家
与柳大夫聊了一会儿,几个小工连同寻书林淮一起从书店里走了出来。
今天书店开业,是要摆宴席招待帮工的,林湘昨日已在附近的食坊预定好了包厢,见众人出门,她正欲向柳大夫道别,回到寻书和林淮的身旁,不想,一上午没能捣乱成功的林淮憋不住了。
林淮被一个不苟言笑、人高马大的短工防贼似的看了一上午,简直要气坏了。她怒气冲冲,看见七姐的影子就嗖地窜了过去,抗议的话还没出口,她就被七姐身边的男人吸引了注意力。
青衣葛巾、浅笑安然。
她揪到了七姐的小辫子!眼睛一亮,林淮没想太多,脱口而出:“你是画里的——”
“林淮!”林湘轻喝一声,忙拽住她的衣袖,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
“走了,去吃酒席。”拉着她的手腕,林湘匆匆向柳砚青辞行:“抱歉,柳大夫,我们先走一步。”
“无妨,一路小心。”
林湘草草点头,却并未听从他的嘱咐,只将脚步迈得飞快,徒剩落后几步、惨遭抛下的寻书和小工们面面相觑。
适才林淮并未大声喧哗,她们几个落在后头,并未听清叁人的交谈内容,故而小工们只在心里纳闷:怎么还没碰头,主人便先行了一步,把客人给抛下了?
寻书也想不通,但她认为林湘姐行事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便道:“东家和八小姐或许有家事要叙,我们走慢些吧,落后她们两步。”众人纷纷应了,一行人慢慢地往食坊去。
柳砚青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少见地蹙了眉。
观那锦衣少女和林湘间的互动,林湘是画了他的画像?但是,为何要画他?她对自己不像是有私情,但他眼下这张面皮,难道有入画的价值吗?
柳砚青抬袖,指尖轻碰了一下自己的面颊,触感微硬而略显粗糙,这正是他每日顶着的那副面具。
收回手指,他忽而摇头一笑。是了,自己必然是戴着它的。因为旁人的突兀举止而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他今日,也算荒唐了一回。
这厢柳砚青正为自身理智暂失而发笑,而另一边,林湘却在暗自生自己的闷气。
明明知道柳大夫的店就在隔壁,而她家那个说话不经大脑的傻子又见过他的画像,自己居然还敢把林淮往店里带。
万一林淮今天把她暗地里给人家画像的事捅了出来,在古代私藏异性的画像,无疑的桃色新闻一个,她,不对,柳大夫今后怎么见人?她的店还开不开了?
若不是打断的及时,后果——林湘不敢设想。
“七姐……”见七姐一路黑着脸不置一词,林淮低眉抿唇,任林湘拉着她往前走,连她的手腕痛、走太快也不敢提了,只小心翼翼道:“七姐,你理理我嘛。”
林湘并不想理她。
“我不是故——”
林湘飞快打断,不给她狡辩的机会:“你当然是故意的。”
“好嘛,就当我是故意的,可,这又没什么啊,不是什么都没发生嘛。”
闻言,林湘停下了脚步。“你真觉得没什么?”
林淮自然清楚说出此事会让七姐添一件风流韵事,但女郎多情、为一个男人画了小像算什么大事?这种无伤大雅又能让七姐小小头疼一下的捉弄,在她看来正好合适。但是,对着七姐愠怒的目光,“当然”两个字在她喉咙里卡了壳。
她不明白七姐为什么生气,而自小娇纵惯了养成的小姐脾气,又让她无法轻易说出道歉的话语。
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余光瞥见寻书等人追了上来,林湘阖目再启,松开了林淮的手腕,她的目光渐渐冷了:“好,你的想法我知道了。”
她将林淮丢下,一个人往食坊走。
七姐不管她了。
直到食坊的活计把她领到了另一间包厢,林淮才意识到这个事实。
她本来准备趁午宴之时向七姐服软退让,甚至做好了和一群下人同坐一桌吃饭的巨大牺牲准备,却没想到,七姐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直接吩咐了伙计再给她找间屋子,让她一个人坐。
没人管她最好了!七姐自己没尊没卑的,她可不是,她是林携玉的女儿诶,才不要和一群下人一桌吃!
林淮愤愤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吃了一口,全吐了出来。
难吃死了!
林淮恨不得把桌子掀了,手都搭了上去,最后还是什么也没做。
听着隔壁包厢隐隐传来的阵阵笑语,林淮猛地站了起来。她不想待在这儿了,她现在就去告诉七姐:就算母亲会重罚她,把她打一顿,家法五十,她也要回家去!她还要对七姐说:她会向父亲告状,把这些天里受的委屈统统说出来。听到她这样说,七姐一定会大惊失色,拼命地求她。
她一定要好好出口恶气!
“八小姐,您怎么来了?”寻书给她开了门,面带疑惑:“是这里的饭菜不合口味吗?”
林淮没有回答,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七姐的位置,七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却什么也没说,继续夹菜吃。
“八小姐?”见她不说话,寻书轻声喊她。
林淮握紧拳头,转身走了。
“林湘姐,你和八小姐吵架了吗?你一直不开心,她好像也不开心。”林淮走后,寻书小声和林湘咬耳朵。
“嗯,吵了一架。她……先不管了,不会丢的。”
林湘现在很烦,比开店应付客人还要烦一百倍。
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在很努力地适应古代生活、很努力地去接受女尊男卑的世界,但是,直到今天和林淮不欢而散,林湘才意识到,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她没有适应这个世界,她只是将上一辈子的价值观沿用到了这时,并且,强行忽视了因此导致的所有不和谐音符。
她想和寻书做朋友,就替人销了奴籍,让人家喊她姐姐。结果,她从离开林家到开店,事事还是要依靠寻书帮忙;而寻书也没有一件是不应她的。这和当丫鬟伺候她有什么分别?
若非她附身的是个衣食无忧、可以恣意妄为的富家小姐,只怕,她在这个时代还活不过一个月。
而到了与林淮相处的时候,她就更过分了。因为对方皮得跟她妹似的,她就想帮对方紧紧皮,把人家从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富家小姐,强制性地拉到和自己同一个生活水平线上,美其名曰:让林淮先适应以后的命运。
她到底要有多可笑,才能自认为可以将林淮的思想给掰“直”?要知道,小说里,没了父亲之后,林淮宁愿一头碰死,也不愿屈居于女主林沅的麾下苟活。
长幼有序,嫡庶有别;人分等级,阶而有差;女郎生则尊贵,男人自为下贱。这些念想在林淮、在世人眼中如同至理,理所当然,自古有之。
「一个女人家里藏着男人的画像算什么大事?况且,还是她亲手所画,多风雅、多有才,就是人太多情了些。反倒是那个被画到纸上的男人,一个良家男子,未经媒妁,私相授受,噫。呀,他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医馆,二十多岁了也未有个妻主——这男人一定是恨嫁了,才会这样大胆妄为,勾引邻人。」
类比男尊女卑的古代,林湘几乎能想象到这事被爆出以后,街头巷尾的流言。
林淮不可能想不到这些,但她压根就不认为,一个男人的名声,值得她去维护。所以面对自己的怒气,她只觉得委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捉弄啊,对七姐你无伤大雅,为什么你要发火?
林湘从有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人生中,她会一辈子充当一个不合群的异类,作为一个异世界孤身而来的幽灵而活。
“寻书,你真的……想在书舍里做工吗?”良久,一室饮酒吃菜的笑语声之中,她轻轻询问。
“嗯,我想帮你。”寻书毫不犹豫道,表情坚定又真诚,看不出任何矫饰之意。
这是她想听到的回答吗?林湘不知道。
她只是点头,拿起那盅一直放在手边的酒,与寻书碰杯,慢慢地饮了。这酒的度数很低,可她却不是个能喝酒的,一杯下去,她捂住嘴咳了两声。
因着下午还要开店,午宴并没有持续太久。众人吃饱喝足,结账出门,林湘出了食坊,行了几步,瞥见那身熟悉的衣裳,她才发现林淮并没有走,对方靠着墙角、抱膝而坐,整个人缩成一团,一副被世界抛弃了的可怜相。
“八妹。”林湘停下脚步,轻轻喊她。“你……没走?”
林湘还以为,没了她的管束,林淮会立刻回家去。
林淮当然想走,但是,她即使要走,也是在运用智谋、顺利反抗了七姐的压迫之后,再留书一封扬长而去。现在,七姐不管她了,她直接就能回家,这算什么?
她抬起头,看着喝了酒脸色发红的七姐,喉头滚了滚,千思万绪化作一句:“七姐……我惹你生气了。”
我不该……拿你的名节开玩笑。
“先起来再说。”林湘垂下眼睫,她弯腰伸手,把这个便宜八妹从地上拉了起来。
惹她生气?不,纵是没有林淮,今日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画就放在她的书房里,一张一张,不只是柳大夫的。若是被他人发现,声张了出去,后果比今日严重得多。
她不气林淮,她气的是自己,悔的也是自己。
气自己没有认清这个世界的现实,妄加干涉剧情;悔自己冒犯他人私画画像,以致差点出了岔子。
她牵着林淮回了书舍。
下午的生意较上午冷清了一些。看过热闹,来买书的客人自然是少了。这正合林湘的意,她现在无心应付这些客人。
林淮下午乖了很多,捧着一本书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一页页翻看,还不时朝她的方向瞄一眼。
半途,她甚至找出了林湘之前揉皱弃用的广告单,一张张铺平,夸林湘画得好看。
林湘知道自己的斤两,画起国画来,她哪里比得上林淮呢?但既然林淮有心示好,她便也认真听着。
见林湘肯搭理自己了,林淮来了精神,一句句地跟她谈画画的关窍。
琴棋书画四艺之中,林淮尤善琴艺,对其他叁样只是平平,她铆足了精神,努力回忆教画的先生授课时所言的绘画之道。
闲话半晌,林淮肚子里快没了货,急得额头冒汗,林湘最懂相对无言的尴尬,也不为难她,起身招呼顾客去了。
林淮松了口气,把七姐的广告单放回柜台的抽屉里,继续看她的闲书。
“姑娘,地上掉了张纸。”一个书生打扮、叁十出头的女人道。
林淮伸头一看,是一张广告单,也不知是何时从柜台上落下去的,纸上还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她一阵心虚,慌忙在书舍里找七姐的身影。见林湘在书舍另一边和买书的人闲聊,才松了口气。
她起身把广告单拾起来,拍了两下,脚印的痕迹依然明显。纸上画着枯石与红梅,七姐的用笔和着色总是透着古怪,那枯石和红梅神意不足,反而有点现实里的样子。
反正这张纸也用不上了,这样想着,她把广告单迭好,没有放回抽屉,随手夹进了书里。
一本书看至一半,纸上突然落下一道暗影。
“八妹。”寒若冰雪的嗓音自头顶而落:“在外玩闹数日,该回家了吧?”
林淮一个激灵,猛地抬头,撞进一双深邃而冰冷的眼瞳之中。
容貌昳丽,而神似寒松的女人立在柜台前,自高处俯视着她,嘴角扬起一抹恶意的弧度。
——林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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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沅终于出场啦,撒花。这章近4000字,早想收笔不写,但还是想停在一个合适的地方。不好意思,发晚了,若有错字明天再改,留言也明天回,睡了。/睡不着改了下文,把不通顺的地方理了理,真4000了。日喔,在po里我绝对是高产的作者。
之所以花那么多笔墨去写林淮的出走与归家,是因为,她是连系湘湘和原书的桥梁,是湘湘成长必经的挫折和观察世界的窗户,更是之后不少事件的引子。
还有,虽然题材是女尊,但女主湘湘其实是支持平权的,不论男女也不分贵贱,她想尊重每一个人,这样写是不是会很怪?
之所以写女尊,一是合理开后宫,二是,想让湘湘活得自由一点。她去了古代,照样能努力适应环境自立自强,只是,过程会很苦,我不想让自家崽崽太累。
首-发:danmeis (woo13)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十五)孽缘(上)
林湘不是瞎子,相反,这辈子她的视力好的出奇,因而,林沅和她身后的几个仆人甫一进店,她就立刻注意到了。
几个高高壮壮的女人往店内一戳,一样的高矮胖瘦,又打扮相似、面色冷肃,颇有几分来者不善的架势。
而立在最前的女子,凤眼上挑,唇若流朱,容貌妖妍无匹,分明是勾人心魄的长相,低眼抬目间,却暗含一种摄魂的冷光,气势之盛,甚至压过了外貌给人的浮艳之感。
女主,林沅。
上一次林湘见她还是未离开林家之时。
那时,她们两个都大病初愈、犹带病容,林沅眼中不见任何人,她望着这世界的一切,如同望着一群不可交流的草履虫。几个月后,她身上的孤僻和冷漠犹在,却不再疏离到与这世界隔开一层。至少,她甚至有心思亲自跑来这里捉拿林淮。
看来,她对新生活适应得很好。
这样想着,林湘找出原主低眉顺眼、弱气柔和的气质,快步迎上前去:“五姐,你怎么亲自来了?”
林沅并没有理会她。
盯着郁郁不言从木椅上起身的林淮,他开口,口吻是陈述,也是命令:“走吧。”
“母亲已经在等着你了。”
“……好。”林淮闷闷应声。
虽然一直想反抗七姐的压迫,但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林淮还是分得出的。她不爱被七姐管束着、做那些女郎不该做的事,却喜欢和七姐待在一起时,对方无可奈何又细心照顾她的样子。
可现在,七姐不想收留她了,哪怕她已经服了软、认过错,七姐还是通知了家里来把她带走。
林淮把手里的书合上,从柜台后走了出来。她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林湘的脸色,生怕对方还如撒开她手那时一般,神情失望又冷漠。
书被她卷成圈状,仍捏在手里,用力之大,连关节也微微泛青。低头看着林湘的衣摆,她丢下一句“我走了”,就飞快冲出了屋舍,上了自家的马车。
这孩子那么怕林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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