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竹杂记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周作人
“瑞玉问,女心伤悲应作何解。余曰,恐是怀春之意,《管子》亦云,春女悲。瑞玉曰,非也,所以伤悲,乃为女子有行,远父母故耳。盖瑞玉性孝,故所言如此。余曰,此匡鼎说诗也。”《诗问》卷二,《七月》“遵彼微行”注云:
“余问,微行传云墙下径?瑞玉曰,野中亦有小径。余问,遵小径以女步迟取近耶?曰,女子避人尔。”虽不必确,亦殊有意趣,此种说经中有脉搏也。又卷一,《氓》“三岁食贫”注云:
“余问,既贿迁何忧食贫?瑞玉曰,男狭邪不务生业,女饶资财何益也。”又“总角之宴”注云:
“瑞玉问,束发已私相宴安言笑,何待贸丝时?余曰,总角相狎,比长男女别嫌,不复通问,及贸丝相诱,始成信誓。”解说全章诗意亦多胜解,如《丘中有麻》云:
“《丘中有麻》,序云,思贤也,留氏周之贤人,遁于丘园,国人望其里居而叹焉。瑞玉曰,人情好贤,经时辄思,每见新物则一忆之。有麻秋时,有麦夏时,无时不思也。麻麦,谷也,李,果也,无物不思也。”《风雨》首章注云:
“寒雨荒鸡,无聊甚矣,此时得见君子,云何而忧不平。故人未必冒雨来,设辞尔。”解云:
“《风雨》,瑞玉曰,思故人也。风雨荒寒,鸡声嘈杂,怀人此时尤切。或亦夫妇之辞。”《溱洧》解云:
“《溱洧》,序云,刺乱也。瑞玉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修禊溱洧之滨,士女游观,折华相赠,自择昏姻,诗人述其谣俗尔。”《诗说》卷上载瑞玉说,“自我不见于今三年”二句可疑,郝君引《竹书纪年》解之曰:
“周公自二年秋东征,至四年春便还,前后不过年余,举成数故云三年耳,又以见周公之悯归士,未久而似久也。且详味诗意,前三章都是秋景,至末一章独言春日,盖军士以秋归,以冬至家,比及周公作诗之时则又来年春矣,故末章遂及嫁娶之事,言婚姻及时也。此事诗书缺载,据《竹书》所记年月始终恐得其实,未知是否。瑞玉曰,恐是如此。又曰,读此诗可知越王勾践之生聚其民不过欺卖之耳,那有真意。”此语殊有见识,即士大夫亦少有人能及。训诂名物亦多新意,而又多本于常识,故似新奇而实平实。如《七月》“七月亨葵及菽”注云:
“瑞玉曰,菜可烹,豆不可烹,盖如今俗作豆粥尔。其法,菜半之,豆半之,煮为粥,古名半菽,《夏小正》谓短闵也。”又“采荼薪樗”注云:
“瑞玉曰,荼苦,得霜可食,樗非为薪也,九月非樵薪之时,且下句遂言食我农夫,则二物皆供食也。樗,椿类,叶有香者,腌为菹,九月叶可食,薪者枝落之,采其叶也。”此二条亦见《诗说》中,但较详。把《诗经》当作文学看,大抵在明末已有之,如《读风偶评》可见,不过普通总以外道相待,不认为正当的说法,若以经师而亦如此说,则更希有可贵矣。《诗说》卷上云:
“瑞玉因言,《东山》诗何故四章俱云零雨其濛,盖行者思家惟雨雪之际尤难为怀,所以《东山》劳归士则言雨,《采薇》之遣戍则言雪,《出车》之劳还率亦言雪。
《七月》诗中有画,《东山》亦然。
古人文字不可及处在一真字,如《东山》诗言情写景,亦止是真处不可及耳。
有敦瓜苦,蒸在栗薪。触物惊心,曷胜今昔之感,所谓尽是刘郎去后栽者也。二句描写村居篱落间小景如画,诗中正复何所不有。”又云:
“晋人论《诗》,亟赏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及谟定命,远犹辰告,以为佳句。余谓固然,佳句不止此也,如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牛羊下来,写乡村晚景,睹物怀人如画。又如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渺然有天际真人想。其室则迩,其人则远,渺渺予怀,悠然言外。东门之栗,有践家室,止有践二字便带画景。至如汉之广兮,不可泳思,江之永兮,不可方思,尤所谓别情云属,文外独绝者也。”(十一月)
苦竹杂记 谈土拨鼠
为尤炳圻君题《杨柳风》译本
平白兄:
每接读手书,就想到《杨柳风》译本的序,觉得不能再拖延了,应该赶紧写才是。可是每想到后却又随即搁下,为什么呢?第一,我写小序总想等到最后截止的那一天再看,而此书出版的消息杳然,似乎还不妨暂且偷懒几天。第二,——实在是写不出,想了一回只好搁笔。但是前日承令夫人光临面催,又得来信说书快印成了,这回觉得真是非写不可了。然而怎么写呢?
五年前在《骆驼草》上我曾写过一篇绍介《杨柳风》的小文,后来收在《看云集》里。我所想说的话差不多写在那里了,就是现在也还没有什么新的意思要说。我将所藏的西巴特(sheppard)插画本《杨柳风》,兄所借给我的查麦士(chalmers)著《格来亨传》,都拿了出来翻阅一阵,可是不相干,材料虽有而我想写的意思却没有。庄子云,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为光也不亦微乎。《杨柳风》的全部译本已经出来了,而且译文又是那么流丽,只待人家直接去享受,于此而有何言说,是犹在俱胝和尚说法后去竖指头,其不被棒喝撵出去者盖非是今年真好运气不可也。
这里我只想说一句话,便是关于那土拨鼠的。据传中说此书原名“芦中风”,后来才改今名,于一九〇八年出版。第七章“黎明的门前之吹箫者”仿佛是其中心部分,不过如我前回说过这写得很美,却也就太玄一点了,于我不大有缘分。他的别一个题目是“土拨鼠先生与他的伙伴”,这我便很喜欢。密伦(milne)所编剧本名曰“癞施堂的癞施先生”,我疑心这是因为演戏的关系所以请出这位癞虾蟆来做主人翁,若在全书里最有趣味的恐怕倒要算土拨鼠先生。密伦序中有云:
“有时候我们该把他想作真的土拨鼠,有时候是穿着人的衣服,有时候是同人一样的大,有时候用两只脚走路,有时候是四只脚。他是一个土拨鼠,他不是一个土拨鼠。他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因为不是认真的人,我并不介意。”这话说得很好,这不但可以见他对于土拨鼠的了解,也可以见他的爱好。我们能够同样地爱好土拨鼠,可是了解稍不容易,而不了解也就难得爱好。我们固然可以像密伦那样当他不是一个土拨鼠,然而我们必须先知道什么是一个土拨鼠,然后才能够当他不是。那么什么是土拨鼠呢?据原文曰mole,《牛津简明字典》注云:
“小兽穿地而居,微黑的绒毛,很小的眼睛。”中国普通称云鼹鼠,不过与那饮河满腹的似又不是一样,《本草纲目》卷五十一下列举各家之说云:
“弘景曰,此即鼢鼠也,一名隐鼠,形如鼠而大,无尾,黑色,尖鼻甚强,常穿地中行,讨掘即得。
藏器曰,隐鼠阴穿地中而行,见日月光则死,于深山林木下土中有之。
宗奭曰,鼹脚绝短,仅能行,尾长寸许,目极小,项尤短,最易取,或安竹弓射取饲鹰。
时珍曰,田鼠偃行地中,能壅土成坌,故得诸名。”寺岛良安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九引《本纲》后云:
“案鼢状似鼠而肥,毛带赤褐色,颈短似野猪,其鼻硬白,长五六分,而下嘴短,眼无眶,耳无珥而聪,手脚短,五指皆相屈,但手大倍于脚。常在地中用手掘土,用鼻拨行,复还旧路,时仰食蚯蚓,柱础为之倾,根树为之枯焉。闻人音则逃去,早朝窥拨土处,从后掘开,从前穿追,则穷迫出外,见日光即不敢动,竟死。”这所说最为详尽,土拨鼠这小兽的情状大抵可以明白了,如此我们对于“土拨鼠先生”也才能发生兴趣,欢迎他出台来。但是很不幸平常我们和他缺少亲近,虽然韦门道氏著的《百兽图说》第二十八项云,“寻常田鼠举世皆有”,实际上大家少看见他,无论少年以至老年提起鼹鼠,鼢鼠,隐鼠,田鼠,或是土龙的雅号,恐怕不免都有点茫然,总之没有英国人听到摩耳(mole)或日本人听到摩悟拉(mogura)时的那种感觉吧。英国少见蝼蛄,称之曰mole-cricket(土拨鼠蟋蟀),若中国似乎应该呼土拨鼠为蝼蛄老鼠才行,准照以熟习形容生疏之例。那好些名称实在多只在书本上活动,土龙一名或是俗称我却不明了,其中田鼠曾经尊译初稿采用,似最可取,但又怕与真的田鼠相混,在原书中也本有“田鼠”出现,所以只好用土拨鼠的名称了。这个名词大约是西人所定,查《百兽图说》中有几种的土拨鼠,却是别的鼠类,在什么书中把他对译“摩耳”,我记不清了,到得爱罗先珂的《桃色的云》出版,土拨鼠才为世所知,而这却正是对译“摩悟拉”的,现在的译语也就衍袭这条系统,他的好处是一个新名词,还有点表现力,字面上也略能说出他的特性。然而当然也有缺点,这表示中国国语的——也即是人的缺少对于“自然”之亲密的接触,对于这样有趣味的寻常小动物竟这么冷淡没有给他一个好名字,可以用到国语文章里去,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大的不名誉。人家给小孩讲土拨鼠的故事,“小耗子”(原书作者的小儿子的诨名)高高兴兴地听了去安安静静地睡,我们和那土拨鼠却是如此生疏,在听故事之先还要来考究其名号脚色,如此则听故事的乐趣究有几何可得乎,此不佞所不能不念之惘然者也。
兄命我写小序,而不佞大谈其土拨鼠,此正是文不对题也。既然不能做切题的文章,则不切题亦复佳。孔子论《诗》云可以兴观群怨,末曰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我不知道《杨柳风》可以兴观群怨否,即有之亦非我思存,若其草木鸟兽则我所甚欢喜者也。有人想引导儿童到杨柳中之风里去找教训,或者是正路也未可知,我总不赞一辞,但不佞之意却希望他们于军训会考之暇去稍与癞虾蟆水老鼠游耳,故不辞词费而略谈土拨鼠,若然,吾此文虽不合义法,亦尚在自己的题目范围内也。
中华民国廿四年十一月廿三日,在北平,知堂书记。
补记
《尔雅》,《释兽》鼠属云,鼢鼠。郭璞注云,地中行者。陆佃《新义》卷十九云,今之犁鼠。邵晋涵《正义》卷十九云:“《庄子·逍遥游》云,偃鼠饮河,不过满腹。今人呼地中鼠为地鼠,窃出饮水,如庄子所言,李颐注以偃鼠为鼷鼠,误矣。”郝懿行《义疏》下之六云:“案此鼠今呼地老鼠,产自田间,体肥而扁,尾仅寸许,潜行地中,起土如耕。”
以上三书均言今怎么样,当系其时通行的名称,但是这里颇有疑问。犁鼠或系宋时的俗名,现在已不用,不佞忝与陆农师同乡,鲁墟到过不少回数,可以证明不误者也。邵二云亦是同府属的前辈,乾隆去今还不能算很远,可是地鼠这名字我也不知道。还有一层,照文义看去这地鼠恐有误,须改作“偃鼠”二字才能够与“如庄子所言”接得上气。绍兴却也没有偃鼠的名称,正与没有犁鼠一样,虽然有一种小老鼠俗呼隐鼠,实际上乃是鼷鼠也。
郝兰皋说的地老鼠——看来只有这个俗名是靠得住的。这或者只是登莱一带的方言,却是很明白老实,到处可以通行。我从前可惜中国不给土拨鼠起个好名字,现在找到这个地老鼠,觉得可以对付应用了。对于纪录这名称留给后人的郝君我们也该表示感谢与尊敬。
(廿五年一月十日记)
苦竹杂记 关于活埋
从前有一个时候偶然翻阅外国文人的传记,常看见说起他特别有一种恐怖,便是怕被活埋。中国的事情不大清楚,即使不成为心理的威胁,大抵也未必喜欢,虽然那《识小录》的著者自称活埋庵道人徐树丕,即在余澹心的《东山谈苑》上有好些附识自署同学弟徐晟的父亲,不过这只是遗民的一种表示,自然是另外一件事了。
小时候读英文,读过美国亚伦坡的短篇小说《西班牙酒桶》,诱人到洞窟里去喝酒,把他锁在石壁上,砌好了墙出来,觉得很有点可怕。但是这罗马的幻想白昼会出现么,岂不是还只往来于醉诗人的脑中而已?俄国陀思妥益夫思奇著有小说曰“死人之家”,英译亦有曰“活埋”者,是记西伯利亚监狱生活的实录,陀氏亲身经历过,是小说亦是事实,确实不会错的了。然而这到底还只是个譬喻,与徐武子多少有点相同,终不能为活埋故实的典据。我们虽从文人讲起头,可是这里不得不离开文学到别处找材料去了。
讲到活埋,第一想到的当然是古代的殉葬。但说也惭愧,我们实在还不十分明白那葬是怎么殉法的。听说近年在殷墟发掘,找到殷人的坟墓,主人行踪不可考,却获得十个殉葬的奴隶或俘虏的骨殖,这可以说是最古的物证了,据说——不幸得很——这十个却都是身首异处的,那么这还是先杀后埋,与一般想像不相合。古希腊人攻忒罗亚时在巴多克勒思墓上杀俘虏十人,又取幼公主波吕克色那杀之,使从阿吉娄思于地下,办法颇有点相像。忒罗亚十年之役正在帝乙受辛时代,那么与殷人东西相对,不无香火因缘,或当为西来说学者所乐闻乎。《诗经》秦风有《黄鸟》一篇,小序云哀三良也,我们记起“临其穴,惴惴其栗”,觉得仿佛有点意思了,似乎三良一个一个地将要牵进去,不,他们都是大丈夫,自然是从容地自己走下去吧。然而不然。孔颖达疏引服虔云,“杀人以葬,旋环其左右曰殉”。结果还是一样,完全不能有用处。第二想到的是坑儒。从秦穆公一跳到了始皇,这其间已经隔了十七八代了。孔安国《尚书》序云:
“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孔颖达疏依《史记·秦始皇本纪》说明云:
“三十五年始皇以方士卢生求仙药不得,以为诽谤,诸生连相告引,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是坑儒也。”但是如李卓吾在《雅笑》卷三所说,“人皆知秦坑儒,而不知何以坑之。”这的确是一大疑问。孔疏又引卫宏《古文奇字序》云:
“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于骊山型谷之中温处,瓜实,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方相论难,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终命也。”这坑法写得“活龙活现”似乎确是活埋无疑了,但是理由说的那么支离,所用种瓜伏机的手段又很拙笨,我们只当传说看了觉得好玩,要信为事实就有点不大可能。《史记·项羽本纪》云:
“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计时即坑儒后六年。《白起列传》记起临死时语云:
“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据列传中说凡四十万人,武安君虑其反复,“乃挟诈而尽坑杀之”。仿佛是坑与秦总很有关系似的,可是详细还不能知道。掘了很大很大的坑,把二十万以至四十万人都推下去,再盖上土,这也不大像吧。正如《镜花缘》的林之洋常说的“坑死俺也”,我们对于这坑字似乎有点不好如字解释,只得暂且搁起再说。
英国贝林戈耳特老牧师生于一八三四年,到今年整整一百零一岁了,但他实在已于一九二四年去世,寿九十。所著《民俗志》小书系民国初年出版,其第五章论牺牲中讲到古时埋人于屋基下的事,是欧洲的实例。在一八九二年出版的《奇异的遗俗》中有论基础一章专说此事,更为详尽,今录一二于后:
“一八八五年诃耳思华西教区修理礼拜堂,西南角的墙拆下重造。在墙内,发见一副枯骨,夹在灰石中间。这一部分的墙有点坏了,稍为倾侧。据发见这骨殖的泥水匠说,那里并无一点坟墓的痕迹,却显见得那人是被活埋的,而且很急忙的。一块石灰糊在那嘴上,好些砖石乱堆在那死体的周围,好像是急速地倒下去,随后慢慢地把墙壁砌好似的。
亨纳堡旧城是一派强有力的伯爵家的住所,在城壁间有一处穹门,据传说云造堡时有一匠人受了一笔款答应把他的小孩砌到墙壁里去。给了小孩一块饼吃,那父亲站在梯子上监督砌墙。末后的那块砖头砌上之后,小孩在墙里边哭了起来,那人悔恨交并,失手掉下梯子来,摔断了他的项颈。关于利本思坦的城堡也有相似的传说。一个母亲同样地卖了她的孩子。在那小东西的周围墙渐渐地高起来的时候,小孩大呼道,妈妈,我还看见你!过了一会儿,又道,妈妈,我不大看得见你了!末了道,妈妈,我看你不见了!”
日本民俗学者中山太郎翁今年六十矣,好学不倦,每年有著作出版,前年所刊行的《日本民俗学论考》共有论文十八篇,其第十七曰“埴轮的原始形态与民俗”,说到上古活埋半身以殉葬的风俗。埴轮即明器中之土偶,大抵为人或马,不封入墓穴中,但植立于四围。土偶有象两股者,有下体但作圆筒形者,中山翁则以为圆筒形乃是原始形态,即表示殉葬之状,象两股者则后起而昧其原意者也。这种考古与民俗的难问题我们外行无从加以判断,但其所引古文献很有意思,至少于我们现在很是有用。据《日本书纪》垂仁纪云:
“二十八年冬十月丙寅朔庚午,天皇母弟倭彦命薨。十一月丙申朔丁酉,葬倭彦命于身狭桃花鸟坂。于是集近习者,悉生立之于陵域。数日不死,昼夜泣吟。遂死而烂臭,犬乌聚啖。天皇闻此泣吟声,心有悲伤,诏群卿曰,夫以生时所爱使殉于亡者,是甚可伤也。斯虽古风而不良,何从为。其议止殉葬。”垂仁天皇二十八年正当基督降生前二年,即汉哀帝元寿元年也。至三十二年皇后崩,野见宿祢令人取土为人马进之,天皇大喜,诏见宿祢曰,尔之嘉谋实洽朕心。遂以土物立于皇后墓前,号曰埴轮。此以土偶代生人的传说本是普通,可注意的是那种特别的埋法。孝德纪载大化二年(六四六)的命令云:
“人死亡时若自经以殉,或绞人以殉,及强以亡人之马为殉等旧俗,皆悉禁断。”可见那时殉葬已是杀了再埋,在先却并不然,据《类聚三代格》中所收延历十六年(七九七)四月太政官符云:
“上古淳朴,葬礼无节,属山陵有事,每以生人殉埋,鸟吟鱼烂,不忍见闻。”与垂仁纪所说正同,鸟吟鱼烂也正是用汉文炼字法总括那数日不死云云十七字。以上原本悉用一种特别的汉文,今略加修改以便阅读,但仍保留原来用字与句调,不全改译为白话。至于埋半身的理由,中山翁谓是古风之遗留,上古人死则野葬,露其头面,亲族日往视之,至腐烂乃止,琉球津坚岛尚有此俗,近始禁止,见伊波普猷著文《南岛古代之葬仪》中,伊波氏原系琉球人也。
医学博士高田义一郎著有一篇《本国的死刑之变迁》,登在《国家医学杂志》上,昭和三年(一九二八)出版《世相表里之医学的研究》共文十八篇,上文亦在其内。第四节论德川幕府时代的死刑,约自十七世纪初至十九世纪中间,内容分为五类,其四曰锯拉及坑杀。锯拉者将犯人连囚笼埋土中,仅露出头颅,傍置竹锯,令过路人各拉其颈。这使人想起《封神传》的殷郊来。至于坑杀,那与锯拉相像,只把犯人身体埋在土中,自然不连囚笼,不用锯拉,任其自死。在《明良洪范》卷十九有一节云“记稻叶淡路守残忍事”,是很好的实例:
“稻叶淡路守纪通为丹州福知山之城主,生来残忍无道,恶行众多。代官中有获罪者,逮捕下狱,不详加审问,遽将其妻儿及服内亲族悉捕至,于院中掘穴,一一埋之,露出其首,上覆小木桶,朝夕启视以消遣。余人逐渐死去,唯代官苟延至七日未绝。淡路守每朝巡视,见其尚活,嘲弄之曰,妻子亲族皆死,一人独存,真罪业深重哉。代官张目曰,余命尚存,思报此恨,今妻子皆死亡,无可奈何矣。身为武士,处置亦应有方,如此相待,诚自昔所未闻之刑罚也。会当有以相报!忿恨嚼舌而死。自此淡路守遂迷乱发狂,终乃装弹鸟枪中,自点火穿胸而死。”案稻叶纪通为德川幕府创业之功臣,位为诸侯,死于庆安元年,即西历一六四八,清顺治五年也。
外国的故事虽然说了好些,中国究竟怎样呢?殉葬与镇厌之外以活埋为刑罚,这有没有前例?官刑大约是不曾有吧,虽然自袁氏军政执法处以来往往有此风说,这自然不能找出证据,只有义威上将军张宗昌在北京时活埋其汽车夫与教书先生于丰台的传说至今脍炙人口,传为美谈。若盗贼群中本无一定规律,那就难说了,不过似乎也不尽然,如《水浒传》中便未说起,明末张李流寇十分残暴,以杀烧剥皮为乐,(这其实也与明初的永乐皇帝清初的大兵有同好而已,还不算怎么特别,)而活埋似未列入。较载太平天国时事的有李圭著《思痛记》二卷,光绪六年(一八八〇)出版,卷下纪咸丰十年(一八六〇)七月间在金坛时事有云:
“十九日汪典铁来约陆畴楷杀人,陆欣然握刀,促余同行。至文庙前殿,东西两偏室院内各有男妇大小六七十人避匿于此,已数日不食,面无人色。汪提刀趋右院,陆在左院。陆令余杀,余不应,以余已司文札不再逼而令余视其杀。刀落人死,顷刻毕数十命,地为之赤,有一二岁小儿,先置其母腹上腰截之,然后杀其母。复拉余至右院视汪杀,至则汪正在一一剖人腹焉。”光绪戊戌之冬我买得此书,民国十九年八月曾题卷首云:
“中国民族似有嗜杀性,近三百年中张李洪杨以至义和拳诸事即其明征,书册所说录百不及一二,至今读之犹令人悚然。今日重翻此记,益深此感。呜呼,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乎。”然而此记中亦不见有活埋的纪事焉。民国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大公报》乃载唐山通信云:
“玉田讯:本县鸦鸿桥北大定府庄村西野地内于本月十二日发现男尸一具,倒埋土中,地面露出两脚,经人起出,尸身上部已腐烂,由衣服体态辨出系定府庄村人王某,闻系因仇被人谋杀,该村乡长副报官检验后,于十五日由尸亲将尸抬回家中备棺掩埋。又同日城东吴各庄东北里新地内亦发现倒埋无名男尸一具,嗣由乡人起出,年约三十许,衣蓝布裤褂,全身无伤,系生前活埋,于十三日报官检验,至今尚无人认领云。”这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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