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半娄烟沙
周云砚憋出这么一句来。
这点小事,血仙应他。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动手玩他的长发。
周云砚满头墨发长到腰椎,血仙把它当被子盖的时候,便觉得十分顺滑。
他俩现在的姿势十分的于礼不合,周云砚已懒得再说她。
说了也没用,她还能顺杆爬,做出让你更上头的事情。
他说他的,她做她自己的,不能说她丝毫不听,但可以说是完全没往心里去。
“云砚。”
血仙唤他。
寂静的夜里,周云砚眼不见心不烦,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子湛。”
子湛是周云砚的字。
周云砚掀起一只眼:“你知道我的字?”
血仙:“当然。”
静了一会,周云砚问道:“你说我少时曾认识你,不知那时我俩关系如何?”
他十分好奇,他小的时候,是如何与这树精相处的。
血仙把玩他的头发,道:“你小时初见我便赞我好看,比如今洒脱许多。”
周云砚:“……”
那是洒脱吗,那就是孩童不懂事,看什么便说什么罢了。
血仙接着道:“关系自然是极好的,我知你悦我,才会来找你。”
周云砚听闻,心中叹了口气,这些他全都不记得了。就算记得,那也是童言无忌罢了。
血仙用他的发梢点着他的心口窝,道:“就算不记得也没关系,你必然会再次心悦于我。”
血仙的声音淡淡的,没有多少起伏,她说什么话都是如此,好似天生没有太多的语气转折。
但周云砚就是能从她的眼神与语气中,听出她的细微情绪,似乎很欢喜。
他沉默半晌:“……你说我……还会再次心悦于你?”
血仙淡淡的笑了,用周云砚墨黑的头发,在他的脖颈上来回轻扫。
“你们人惯会说谎,却骗不了我。”
血仙不会窥心之术,但精怪的直觉十分敏锐,周云砚看她的眼神不会说谎。
周云砚拂开扫他脖颈的发梢,似乎是无言般,闭目沉睡。
血仙将他的发梢摆成扇子的形状,学着戏台上的公子哥,遮住了樱桃小嘴,说道:“莫害羞,我也心悦于云砚。”
周云砚的无垢之魂极为纯净,若真心爱慕一人,便只容得下这一个人。
当初听到周云砚要成亲,血仙唯一的念头便是,谁要跟他成亲,她便吞了谁。
实在听不下血仙的肉麻话,周云砚左手快速的捂住她的嘴。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15节
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这里面是什么?”
“粗布衣裳,还有些种子。”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她问道:“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不说件件绫罗绸缎,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
周云砚若是想,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
可当身边的人,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那边天气不好,这么好的衣服,穿着都可惜了。”
血仙:“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那些小厮丫鬟,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
周云砚:“……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你不懂,若只我一人穿得好,不如不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血仙见过我祖母?”
他猜想,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
“自是见过。”
不止见过,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
在血仙眼中,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于是问道:“多养些蚕不就好了?”
“桑树养不活,其他的树也少,若是菜叶子,人都吃不上,哪有空余给蚕吃。”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没对他动手动脚,赶紧换好了衣裳,道:“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
血仙道:“你把种子给我。”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便打开包裹,拿出来少许。
血仙是树精,这些花草树木再弱,也确实是她的同类。无论是嫩草、鲜花,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都有其灵性。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对掌心的种子道:“你们容易活吗?”
周云砚:“……”
这么问种子,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
周云砚看不到,但血仙能看到,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
在这些植物眼中,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
就算初次照面,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想必连动物也吃。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小声道:“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
血仙问周云砚:“边关日照充足吗?”
周云砚一愣,答道:“日头很烈。”
血仙点头,指着棉花道:“那它就能活。”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16节
周云砚:“……”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他们惧风沙吗?”
棉花弱弱的道:“小的们虽耐旱,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
“他们说,没有风沙是更好的。”
周云砚叹了口气:“关键还是在这,那里还需多种树。”
边关这个苦地方,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
血仙道:“种树?这有何难。”
周云砚给她解释:“树根不深的,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
血仙歪了歪头,道:“云砚,你怕是忘了,我是树精。”
“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他道:“你此话当真?”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道:“我若真有办法,你会快活?”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毕竟她十分孱弱。
似是为了鼓励她,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我自然会快活。”
血仙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第15章 15、木辛古
邻国三皇子府
“法师!周云砚那厮回来了!”
木辛古大刀阔斧的坐在木椅上,身后墙上挂着一颗化为白骨的牛头。他握着酒杯,目光沉沉的凝视着送信的探子,兴奋得对一旁的黄衣法师说道。
那法师手里拿着一根断掉的拂尘,身披黄色镶金绸袍,胸前还带着一串大珠子。
法师掐指一算,所谓的掐指,就是用大拇指从小拇指开始抠,一直抠到食指。禅意悠悠的拖着长音道:“时候已到。”
木辛古听闻,猛的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用力将铜器往地上掷去,有点怒摔的架势。
铜器十分结实,在铺了动物皮毛的毯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随后一路滚跑,沿路发出“咚咚哒哒哒”的声音,与厅内严肃的气氛十分不符。
眼看着那杯就要滚到看不前的地方,木辛古冲着一旁伺候的人道:“……快把杯子捡起来!”
伺候的仆人不太有眼力见,应了一声后,像追小狗一样,追着杯子就开始跑,好不容易才捡了起来。
“拿着杯子滚出去!”木辛古怒喝道。
“是。”仆人拿着杯子向外走,途中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杯子落地,再次滚跑“咚咚哒哒哒”。
木辛古:“……!”
两年前,在两国最近的一次交锋中,他大败于周云砚,还被周云砚百步穿杨,射穿了他的大腿。
伤处至今仍有余痛,每到刮风下雨天,被刺的大腿缝里都会传来阵阵痛楚。
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不受父王的重视,兄弟们见他,也会明里暗里的劝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合马上征战,不如就在府里了做个闲散皇子。
木辛古不死心,他恨毒了周云砚,恨不得挖他的心头肉来吃!
上次打了败仗后,两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他也只敢在边关搞点小动作。
前些日子,他再次向父王进言。
他们已经蛰伏了两年,是时候再次出兵了,这次他必要拿下那边关城!
可能是上次他出兵耗得财力与粮草有点多,也可能是上次死伤太过惨重,父王并没有答应,只想维持两国的和平。
还用非常复杂的目光看向他,让他觉得十分恼怒。
木辛古觉得父王老了,被邻国打怕了。
在马上驰骋的父王早就不在了,如今就剩一个贪恋权势的老糊涂。
木辛古看不到因为征战而备受其苦的百姓们,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他要让周云砚死!
正当他愁闷抑郁之际,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个法师。
法师自称“黄陂法师”,一直辗转各地修行。木辛古见识过他的本领后,直接将他引到了皇子府,好酒好肉的供着他,还给他做了一件镶金法袍。
并偷偷告诉他,若有朝一日他显贵了,必将他奉为国师。
原本黄陂法师还有些犹豫,但木辛古又送金衣,又表衷肠的,黄陂法师一改推拒之意,有些为难道,既然三皇子如此重视我,本法师便只能肝脑涂地了。
木辛古想让黄陂法师替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掠来他的心头大患周云砚。杀了还不行,他就要活的,他要自己亲自动手,慢慢的折磨那厮到死!
黄陂法师的手下有五个能人,其中一个能日行千里,且极善于隐藏身影,特别适合去干拐子,人称千里手。
“三皇子莫急,就算千里手没有成功,但他善于逃跑,可让他去探一探那周云砚,黄陂再去考量下一步要怎么办。”黄陂一副高人的模样,悠哉的说道。
木辛古:“若是能一举成功当然是最好的。”
他已经等不及要还周云砚这些年的“恩怨”。
这厢,进了关里,周云砚先送血仙去了镇关将军府。
“你先在此处好好休息,莫要乱走,我晚上自会回来。”血仙坐在他的对面,大眼睛左瞧右看,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周云砚:“……”
“听到了。”
血仙转过脸,冲他点了点头。
“后院里有井,我刚给你舀上来一桶水,放在了后院,这里很少有人来,你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就变小,等我回来再说。”
放血仙一个精怪在家,周云砚非常不放心,但他接下来还有正事,不便带她一起去。
血仙掩唇打了个哈欠,道:“这是云砚的屋子?”
周云砚还在想有什么没叮嘱到的,听到血仙的话后点了点头,道:“其他的屋子还没收拾,你先在这屋歇着,别嫌弃。”
他很少回将军府,回来了也就用一用书房和他的寝室,其余的房间一直空在那里。他打算今晚先让血仙睡自己的房间,他去隔壁侧房睡。
“我喜欢云砚的味道。”
血仙说着倒在了周云砚的床铺上,长长的头发散落满床,拉起周云砚一旁的被子嗅了嗅。
周云砚:“……”
他清了清嗓子,视线从血仙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的道:“被褥这些日子都没洗,还是……莫要嗅了。”
“没洗才好。”
血仙将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了进去,黑溜溜的眼珠微眯,看起来十分陶醉。
周云砚对血仙是一点招都没有。
说是说不了的,血仙落落大方,什么都能说出口,没说两句,他就会败下阵来。动手就更不行了,周云砚做不出对血仙动手动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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