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酒祭霜刀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胭脂千杯酒
西子沅跪在地上,他的额头向外冒着冷汗,西子沅的眼中满是鲜血,他的鼻子也向外喷涌出暗红色血来,它们滴落在地上,水花声听起来是那么的清脆明亮。
封血刀还在梅冥的手上,梅冥握住它的刀柄,狠狠地将它拔了出来,似乎梅冥也感觉到痛了,因为他刚才皱了下眉头,梅冥瞧着那封血刀,他两手握住,狠狠将它折断成两半。
清脆的金属声让西子沅更是担忧,他害怕自己的下场会和封血刀一般,或者比那还要惨,西子沅的目光清楚了一些,他这才猛然觉察到,他领来的五百锦袍卫,此时已摞成了尸山,鲜血从那尸山下缓缓流出,形成数百道鲜红色的溪流,而徐千怜不知去了哪里。
一切都结束了,不投降,就是个死。
西子沅感受到了无限的绝望,他瞧着梅冥的双眼,那是死神的凝视,而自己的呼吸声沉重,一如地狱的号角在吹响,没有人活下来……西子沅想到:“我应该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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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阿常
“醒醒。”
声音空旷,犹如天外之音,陈朱严躺在毛茸茸的熊皮上,他的脑瓜子嗡嗡响,疼痛感不时刺痛他的眼球,陈朱严只感觉自己的脸滚烫,他的嘴唇干的好像贫瘠的土壤:“水……”
陈朱严有气无力地说道:“水……”
冰凉的雪涂抹在他的嘴唇上,逐渐融化,流入陈朱严的口中,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他费劲全力抬起眼皮,瞧见了一个模糊的黑影。
“你……谁……”陈朱严含糊不清地问着,那黑影坐在火堆旁,他搓着手,回答道:“叫我阿常就行。”
“阿常……”陈朱严在疼痛中发出轻微的哼声,他的视线逐渐清晰,阿常那年幼却满是伤疤的脸庞出现在他眼前。
“是你……救了我吗”陈朱严想要起身,却疼痛难忍,他被迫又躺回折叠起来的鹿皮上,他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后脑勺出现了个大大的凹陷。
阿常在火上取下一只烤好的野兔,他点头道:“没错,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你是谁”
陈朱严的面色突然僵硬起来,犹如冰天雪地里的树木般毫无生气,他闭上眼思虑一阵,随后喃喃道:“我是谁……”
陈朱严的记忆出现了缺口,他忘记了自己为何受伤,也忘记了自己是谁、做了些什么,全因为脑后的那伤口,将他的记忆抹去了。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陈朱严最后只能给出这个答案。
阿常噗嗤一笑:“你居然忘记自己是谁”他随即从背包中取出一只铁爪来,他的背包是用鹿皮与兔皮缝纫而成的,或者两种皮毛不够了,他又向里掺和了一些灰色的狼皮:“这是我从你的身旁捡到的东西,你看看能不能想起来什么。”
陈朱严接过铁爪,他很自然且习惯性地将铁爪戴在手上,而后轻柔地擦拭,但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你在哪找到我的”
“在一片树林里,你和几十人起了冲突,对面是金角羚羊旗,但我认不出这旗的主人,你被他们所伤。”
“金角羚羊……”陈朱严头痛欲裂,他努力地回想属于他的一切,可这都是徒劳,他什么也记不起来。
阿常见陈朱严实在是痛苦,便只好打断他:“算了,想不起来就不要再想了,既然你的身旁带了铁爪,那我以后就叫你铁爪吧,能起来吃东西吗”
陈朱严摇摇头,阿常只好撕下兔子肉,塞入陈朱严的口中,陈朱严也是饿了三日,此时饥饿的他恨不得将兔肉整个吞下去,但他做不到,于是他咀嚼着,每一
次咀嚼带来的都是疼痛,他愤恨地骂了一声,却还是抵不过饥饿的感觉,他强忍着疼痛将那一整块肉吃了下去,随后他长舒口气痛骂一声:“妈的,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阿常吃着兔肉,笑着看向陈朱严,不久后他的眼神落寞起来:“唉……有些事还是想不起来比较好,我就很羡慕你呢,什么都记不起来,晚上便能睡个好觉。”
“哦”陈朱严发出疑惑的声音:“为什么什么都不记得才叫痛苦呢,话说你到底为什么将我救回来”
陈朱严刚开始因为伤痛,都没细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只瞧这四周皆是岩石,这里应该是一个山洞,而不远处便是大雪纷飞的树林,寒冷的空气从洞口涌入,陈朱严瑟瑟发抖,不由得颤颤巍巍伸出手,将那熊皮再裹紧一些。
而阿常身穿鹿皮织成的衣服,他的腰际悬挂着两柄短刀,虽是有裂口,但看的出来阿常每日都在打磨短刀,以至于让它们在山洞中还散发着明亮的光芒。
阿常扭过头看着陈朱严,他苦涩笑笑,但陈朱严能看得出他心中的苦闷:“我啊,经历的事情不算多,但每一件都刻骨铭心,你可曾在街上跪地乞讨,让那群该死的贵族拿你当狗一样取笑”
陈朱严摇摇头,阿常噗嗤笑出声来:“也对,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唉,那你也从未体会过爱人被活活吃掉,我却连她的骨头都认不出来。”
“吃掉”陈朱严不可思议道:“人,还会吃人呢”
“哈哈哈!我敢打赌,他吃的人,比这世间猛兽吃的还多,他就是个牲畜!”
阿常忽然情绪激动起来,他死死地握着刀柄,嘴唇逐渐嫣红,鲜血顺着下巴掉落进火堆中,传来‘呲’地一声响。
陈朱严满怀忧伤地瞧着阿常:“唉,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经历的事情还蛮多的,那你是从哪来的”
“顺京城。”
“顺京城”陈朱严对这地名熟悉,但又想不起来是哪,于是他道:“说不定我也是从顺京城来的哦那等我伤好了,你准备去哪”
阿常沉默良久:“去改变这个世界,我要让阶层制度破裂,让行乞巷的人顿顿都有肉吃,让杀人者偿命,伤人者伏法,让天朝的百姓再也不用疲于赋税,让所有孤儿找到他们的家庭……我这个愿望,是不是不太现实”
陈朱严笑出声来:“为什么不现实只要你敢实现,就尽管去做,说实话,你的梦想还真让人热血沸腾呢!我可以加入你吗”
“你”阿常鄙夷地瞧着
陈朱严:“你这体格子,怕是连刀都举不起来。”
陈朱严并未反驳,他实在是太瘦了,两只手臂皆如枯木一般,这铁爪戴在他的手上总感觉太过沉重,但陈朱严似乎喜欢这个铁爪,也似乎知道它该怎么用,于是陈朱严道:“没关系,刀我举不起来,这铁爪我应该会用的很好,等我伤好,便随你一同实现梦想,反正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也不知道该去往何方。”
“那前提说好,我可不会因为救你葬送了自己的性命。”阿常的个子很矮,肌肉却很瓷实,他坐在那里宛如一头狗熊,若是让他披上熊皮,定会让猎户吓得丢了魂,而阿常自从离开顺京城,便在深山中锻炼自己,他曾与豺狼虎豹搏斗,还花了两日磨死了一头棕熊,随着他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实力便也越来越强,阿常喜欢这种感觉,这种高手的感觉。
“哈哈哈哈!我还需要你来救嘛”陈朱严瞧着阿常那个小个子,不由得哈哈大笑,他心知自己必定有些武功底子,所以自然有轻狂的资本,他瞧着阿常手里的兔子,不由得咽了下口水:“能不能……再给我一块肉吃。”
“好啊。”阿常毫不吝啬地撕下一只兔腿递给陈朱严,陈朱严强忍着剧痛吃起兔肉来,虽是不美味,却也能果腹,陈朱严吃后嘴唇上满是油水,他思虑片刻后道:“那你准备去哪”
阿常回答:“北上。”
“去哪回顺京城吗”
阿常摇了摇头:“我想先为你找回失去的记忆,然后我们去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毕竟只凭你我,做不到颠覆世界的梦想。”
“我觉得你说的很对。”陈朱严摸了摸脑后的血痂,痛地他哼了一声:“这个世界太过凶险,你和我需要朋友,而你与我就是朋友。”
“还不一定。”阿常的目光中略显丝丝险恶:“我还不知道你是装失忆,还是真失忆,也许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瞒着我。”
陈朱严点点头,他摊手道:“你说的也对,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秘密。”
两人仰头大笑起来,看起来两人性格蛮相同的,阿常喜欢这个陌生人,陈朱严也喜欢阿常,只不过等到陈朱严哪日记起来所有,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爽朗乖巧。
这只兔子吃的很快,两人满嘴都是香喷喷的油,在这寒冷的天气中吃上一只烤兔简直是再美不过的事情了,若是有一壶酒那便是当神仙也不换!
正当陈朱严寻思着美事时,阿常却开口打破了他的幻想:“你不要以为天天都会有肉吃,这只兔子是我偶然
撞到的,今天运气好,才能吃到肉,而运气不好的时候,可能两三天也碰不到一只老鼠,那时候便只能吃这个。”
说着说着阿常从背包中掏出一块肉干,那肉干上凝结了冰霜,瞧起来和石头一个模样,只不过它是棕色的,陈朱严猜想这肉肯定很硬,说不准吞下肚子会割开他的胃与肠子,而陈朱严真的猜对了,这肉除非饿得受不了,否则阿常也不会轻易吃这种东西,因为曾经这肉干蹦碎了他的门牙。
阿常解释道:“这肉是熊肉,好多人想买还买不到呢!”
“熊”陈朱严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你一个人,杀了一头熊”
“还有我的两个兄弟。”阿常说罢,拍了拍他的两把短刀,这短刀与
第三十六章 坤尸
“你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阿常的语气中充满了感叹,他将兔子丢下,将短刀塞入腰带里,上前翻找着那五人的尸体,他卸下他们的铠甲,选出最好的两幅,自己穿上一副,也给陈朱严留了一副,他将五个人上好的腰刀捡拾起来,他看着腰间的短刀,最后阿常将短刀丢在地上喃喃道:“抱歉,我有新的兄弟了。”
阿常还找到了几两银子与几十枚铜钱,虽是不多,但阿常曾经在行乞巷的生活让他知道金钱有多么的来之不易,于是阿常将金钱用碎布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塞入了背包的夹层之中。
“我们该动身了,一切都准备好了,若是还在这里等待,追杀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们不能冒这个风险。”
陈朱严点头同意,但他没有动身,只是找到一块布,擦拭着那染满鲜血的铁爪:“我不能走路,我们应该找一匹马。”
阿常抬起头瞧了一眼陈朱严,这荒山野岭,去哪找一匹有马鞍的马呢但是阿常两人十分幸运,这五人的马匹栓在树林外,有一匹则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山洞前,那是匹健硕的花色母马,性格十分温顺,陈朱严可以在它的身上舒舒服服地骑行,而阿常则背着皮包,挎着腰刀,挽着缰绳为陈朱严领路,路途艰辛且长,但阿常猜想他们必定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
中午烈阳高照,融化积雪,温度骤然升高,两人的铠甲里是兽皮,热的他们全身是汗。
阿常将铠甲卸掉,放在了马背上,而陈朱严被那铠甲压地肩膀酸痛,他的后脑勺痛如刀绞,便也只好卸掉铠甲,趴在马身上睡起了觉。
两人沿着官道行走,因为他们衣服上的金角羚羊图案可以规避大多数检查,沿路盘问的士兵见到两人,阿常便说陈朱严受了伤,需要去医治,守兵也不多说什么,便将两人放行,阿常这才知道,一身皮比一张嘴要好用的多。
正午肚饿,阿常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那匹母马也是累得不行,它吃着沿路的草,但貌似不合胃口,便只能一个劲的嘶鸣,听得阿常心烦意乱,这荒郊野岭好不容易找到个餐馆,于是阿常让小二领着马去吃草,他则扶着陈朱严入了餐馆。
这一进餐馆,阿常的肠子都要悔青了,只瞧见餐馆内摆了五六张桌子,上面坐满了人,而且他们身穿铠甲,上面画着金角羚羊,正是西蜀王的部下,原来这餐馆就是专门接待西蜀王用的。
但眼下退也不是,那些人还热情地招呼着两人,他们让开位置,搀扶着两人坐下,他们很友好,为两人倒上茶与酒,问长问短
。
其中有个貌似头头的人询问道:“从哪来啊”
阿常冷汗直流,不假思索回答道:“郧阳。”
“哦!”将领一拍大腿:“那可是个好地方!里面的将领我几乎都认识,你们是谁的兵”
阿常恨不得用桌子上的猪骨塞入他的黄牙里:“是张把总的人。”
“张把总”将领琢磨了一番,随后眉看眼笑:“张东山啊!哈哈哈哈!他可带兵严!”
阿常只得赔笑:“是啊是啊,我们兄弟俩差点累死。”
“那你们现在要去哪啊”将领瞧了瞧陈朱严的后脑勺啧啧嘴道:“我看这位兄弟的伤可不轻啊,寻着郎中了吗”
“还没呢,张把总带着我们训练,我们两人运气背,碰着一头棕熊,那熊轻轻一拍,我兄弟就这模样了。”
将领向后耸耸身:“哦!那可不妙!在野外与丛林中碰到熊,能活着出来就不错啦!怎么样,找到郎中了吗要不然我去给你们找一个吧!”
阿常摇摇头:“不必了,我想赶快带着我的兄弟回去,军营里有很好的医生,我怕张把总会怪罪我们,吃完饭我们要抓紧赶路。”
“哈哈哈!好好!你们吃点什么这老板娘可是跟我睡过哦,我跟她一说,她就会多给你俩放点肉,水盆羊肉,炖肘子,怎么样要是没带够钱,我帮你付!”
“那麻烦了。”阿常冲将领笑笑,接着又去与他人攀谈了,他人问的就不如将领那般尖刻,大多数只是他的伤是怎么来的,或者有机会较量一下。
不久后,将领端着一盆肘子跑来,那肘子金黄颜色,表皮油汪汪的如同果冻一般,瞧得陈朱严那叫一个眼馋。
将领嘿嘿一笑:“吃吧!吃吧!我特意挑了个大的!吃完了好上路!”
陈朱严正要动筷,却被阿常伸手拦下,他环视四周,只瞧这些士兵的碗里不过是一点米饭加一些青菜,鲜有肉腥,而这将领的碗里也只有吃了半个的鸡腿,阿常将肘子向前一推,他看向面色僵硬的将领问道:“郧阳城,是不是没有张东山这个人”
将领看了阿常片刻,随后爽朗大笑:“那怎么可能!张东山可是我的老友了!他的兵我怎么可能不好好款待快吃吧!我还能害你吗”
但阿常观察入微,他瞧见了将领正将手伸向腰间,身旁的士兵也渐渐没了笑容。
“去你、妈的!”阿常将那肘子猛然砸向将领的头,趁他哀嚎之时立刻抽出他的短刀,一刀将他的手掌钉在了
木桌上。
‘铮——铮——铮——’
数十把明晃晃的腰刀长剑抽出,士兵们掀翻桌子,怒吼着冲向阿常,而陈朱严还搞不清楚状况,只是看着地上的肘子冒着白色的泡泡。
阿常狠狠推了一把陈朱严叫道:“你的铁爪呢用啊!”
这时陈朱严才掏出铁爪来,狠狠刺穿了一个人的胸膛,阿常则抽出腰刀,但这刀又重又笨,阿常的攻击慢如蜗牛,被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尽数格挡,阿常干脆将腰刀丢在地上,抽出桌子上的短刀,他扑入人群,短刀在他手中轻盈了许多,眨眼间便刺透三人脖颈。
鲜血飞溅中,阿常被暗处袭来的一剑刺透了肩膀,他轻哼一声,挥起短刀砍掉了他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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