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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全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作者(美国)戴尔卡耐基译者袁玲
这个小伙子现在笑话更多了,他有很多听众,总是笑痛肚子,他关于奴隶制、关于国家等等所说的一些观点也使他们由衷钦佩。
后来,詹姆斯·金特里找到他,那时他在俄亥俄河上的经历已使他小有名气,金特里认为他能胜任驾一条平底货船至新奥尔良的工作。新奥尔良当时已有四万人口,热闹而繁华。现在亚伯拉罕在这个大都市繁忙嘈杂的码头,看着远方的轮船静静靠岸,听着启航的轮船汽笛长鸣,他开始激动,这个城市给了他新的感受。他看见了种类众多的热带出产的物品,也看见肤色各异的不同人种,白色的有昂首阔步的北方佬,高谈阔论的英国人,骄傲的法国人,骄横的西班牙人;红色的是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他们就不那么神气了;最惨的是黑奴,他们一大串连锁着,悲伤而丁丁当当地走在街上,其后跟着手执鞭子的残忍的奴隶贩子。
两个月后,亚伯拉罕告别了新奥尔良,他有些恋恋不舍了。他渴望到新世界里闯荡,而不希望在偏僻的乡村默默无闻,而且在那里,他知道,他是多么不合时宜啊!托马斯常常看不惯他的儿子老是随身带着一本书,他认为多做点事更重要些,何况即使是做事,亚伯拉罕也总是到那些有书可读的人家里去帮工,这就常常不能听从托马斯的安排。训斥和拳头使得亚伯拉罕日益疏远他的父亲,他尽可能出外帮工,这样回家的时候就少了,而那时他带回来的钱也会让父亲高兴些。后来,他又回到詹姆斯·金特里农场。1829年一年,他帮金特里先生做工。
1830年,林肯已经21岁了。父亲又决定西迁,将全家搬往亡妻南希的堂弟约翰·汉克斯落脚的伊利诺斯州梅肯县,理由是为了寻找那“老是回避他的好运气”。
那年的3月1日清晨,托马斯·林肯收拾好简单的行装就启程了。亚伯拉罕手持鞭子,一路吆喝驱赶着牲口,奔向伊利诺斯州的山谷,印第安人管那里叫做桑加芒——鱼米之乡。经过两百英里的长途跋涉,林肯一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并找到约翰·汉克斯。约翰领着姐夫一家人去梅肯县迪凯特西南十英里处的桑加芒河北岸。那里约翰为他们预先选定的新农场,夹在草原和森林之间,附近又有河水流过,真是个理想不过的小天地。他们利用约翰早就伐好的圆木,动手盖起了一栋住房、一间牲口棚、一间熏肉房,还有厨房等一应附属设施。又在房屋四周围上栅栏,种上玉米,再就是开垦了15英亩土地,这样,新居算是初具规模了。家就在伊利诺斯州靠近迪凯特、可以俯视桑加芒河的断崖边上的一片林地里定居下来。
在迪凯特,这一家外来户就露宿在法院大楼前的广场上。26年以后,林肯曾亲手指着当年货车停靠的地方,说道:“那时我还真没想到自己有足够的才智能做一名律师。”
赫尔顿在林肯传记中这样写道:
林肯先生有一次和我提到了那次行程。他说当时冬日的寒霜依然覆盖着大地,虽然白天路面上能融化,可是夜里的寒风会使其再次结冻。因此,拉车的公牛行进得相当吃力而且缓慢。一路之上,自然不会有什么桥梁,所以,碰上溪流,要么涉水过河,要么绕道而行。清早时分,路面冻得不是很结实,公牛每踏一步都会把薄薄的冰层踩成块块碎片。除了必备的家用以外,林肯一家还把宠物小狗带来了,它一路小跑地跟在货车后面。一天,这个小家伙没能跟上,被落在了后面,大家过了河才发现小狗不见了,回头一望,它正在河对岸悲伤地又蹦又叫。河水夹带着一块块碎冰片在眼前流过,小家伙不敢渡河。如果掉转车头再次涉水过河,只为了捎上小狗未免不值得。所以,多数家人急于继续赶路,无心再理会小宠物。“我脑子里没有抛弃的概念,即使是对一只小狗。”林肯这样向我述说,“我脱下鞋袜,趟过溪水,怀里抱着颤抖的小家伙凯旋。它欢快的跳跃和狗类特有的对感激的表达,就是对我刚才赤脚过冰河最好的报偿。”
公牛载着林肯一家一直通往了州议会的大门。正是在那里,多年以后他情绪激昂地参与了地方州是否有权退出联盟的激烈辩论。辩论过程中,丹尼尔·韦伯斯特在向着国会的大门迈进。他那声若洪钟的铿锵演说令人印象深刻,林肯认为丹尼尔是“全美国演讲者的光辉典范”。众所周知的“韦伯斯特致答海恩”的结束语被林肯在后来的政治言论中经常引用:“自由与联盟,现在到永远,个体利益和群体力量!”
至于1860年至1861年期间出现的南方十一州脱离联邦这一核心问题做决案的,既不是强势人物韦伯斯特,也不是天才克莱和声明显赫的卡尔·霍恩,而是出身卑贱、一文不名的车夫。而此时此刻,他正歪戴着熊皮帽,身穿鹿皮裤,驾车赶往伊利诺斯。一路上,他哼唱着乡野小调:“万岁,哥伦比亚,人间天堂。哥儿们,你要是滴酒不沾,我就要骂脏话。”
第二年他在邻近地区做工,替农夫们干些杂务:耕田,捆扎干草堆,劈栅栏木,宰猪。
林肯在伊利诺斯所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该州历年来最寒冷的一次。大雪在大草原积下十五英寸厚,牛群死去,鹿和野火鸡也几乎灭绝,甚至人们也被冻死。这期间,林肯同意帮人家砍出一千根围栏木头,以换取一条用灰胡桃木的树皮浸染过的棕色粗布裤子。每天,他要走上三英里去干活。一次,当他横渡桑格芒河时,独木舟不幸翻了,他被甩进了冰冷的河水里。当他奋力爬上岸,找到最近的一户人家——沃尼克少校家时,双脚已经冻成了冰棍。整整一个月,他都无法走路,所以这段时间里他就躺在炉火旁,给少校一家讲故事,或者研究伊利诺斯州的法令文集。
在少校家居住期间,林肯曾经追求过少校的女儿。但是,少校对此很不满意。想想看,我堂堂少校的女儿能下嫁给一个鲁莽的伐木工吗?而且这小子没钱、没土地,更不会有什么前途,休想!
林肯的确没有土地,而且他从来没想过要拥有土地。他已在农场生活了20年,而他对于垦荒农耕已尝尽辛酸了。他厌恶那种过分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而那种渴望要得到声望以及和其他社会人士交际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见到人们并吸收一些听众,并让他们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有一次林肯帮忙划一只平底船,顺着河流到新奥尔良去,而他的遭遇是多么有趣啊!还有一次夜里,当船只在杜杰司尼夫人的大农场边停泊时,有一群黑人,带着刀棒,爬上船来。他们打算把船员杀掉,将尸首投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新奥尔良的贼窝去。林肯从贼人手里抢了一根木棒,用他长而有力的手打得三个强盗滚进河里,然后追击余党上岸。但是在搏斗中,一个黑人用刀在林肯的额头至右眼角的地方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这个伤口留下的疤痕一直伴随着林肯,直到他进了坟墓。
他的父亲已无法阻止亚伯拉罕出去闯荡。到了新奥尔良后,林肯就为自己谋得另一份河流上的工作。以一天五角的价钱,并加上奖金为工资,来雇用他的异母兄弟及他的表兄弟砍树,伐圆木,将它们漂浮到一所锯木厂,建造一只很大的平底船,再装上腌肉、玉米和生猪,然后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下去。这样,他们每天可以挣得50美分外加额外奖金。林肯为船上的人做饭、掌舵,还为大家讲故事。有时,他会放声高歌“裹着头巾的土耳其人目中无人,在人前炫耀那卷曲的胡须,认为天底下自己最棒而别人全是白痴”。
河道中的航行给林肯的一生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赫尔顿在林肯传记中这样写道:
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目睹了奴隶的悲惨命运。他看到黑奴们被绳捆索绑着受尽躁瞒和鞭打。这种惨无人道的兽行令他义愤填膺,所见所闻在向他的良知发出挑战。从此,奴隶制在他的脑海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
一天上午,当他们一行人在街市上闲逛时,一阵阵吆喝声从奴隶拍卖市场那边传了过来,一名年轻的混血女奴正在被拍卖,林肯他们也正好从此经过。竞标者们开始对这位年轻的混血女奴做全身检查,那些家伙掐捏着她的身体,让她像马一样转来转去,展示自己的体态。大概只有这样的检查才不至于使买主花冤枉钱,从而鉴定一下是否真像拍卖者夸口的那样“此价钱绝对让买主满意而归”。面对此情此景,林肯是万分愤怒,他带着难以抑制的厌恶情绪转身离开了现场。他对赶上来的同伴说道:“上帝呀!让我们赶快离开这个肮脏的地方。如果这种事情(指野蛮的奴隶制)再让我碰上,我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袖手旁观。”
林肯很讨奥法特的喜欢。正是此人雇用了他去往新奥尔良,他喜欢听林肯讲的笑话和故事,更欣赏他的诚实品格。随后,他又雇用这个年轻人回到伊利诺斯伐木,并且在纽萨勒姆村盖了一间木屋作杂货店。在这个小型的村庄里共有15到20间木屋栖息在山坡上。林肯在杂货店里做店员,兼顾一家锯木厂和一个磨坊。他在这里生活的6年时间对他的一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店里面堆满着各种杂货和酒桶。这是一家乡村杂货店,从盐、糖、茶叶、鸡蛋,到布匹、帽子、手套、袜子、皮鞋等,样样俱全。
在店铺的柜台外边,放满了农家用的犁、锄头和铁锅等用具,墙壁上还悬挂着旧式的长枪。
亚伯拉罕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工作也很卖力;他不但体力很强,而且还很有学问。此外,他说话也十分风趣,所以很讨人喜欢。
那个奥法特老板店里的一个叫做亚伯拉罕的掌柜,真想不到竟是一个那样诚实的人!有一次,我在这家店里买了一袋茶叶,到了晚上有人来敲门,我很奇怪,马上出去看,原来是亚伯拉罕。他说事后一查,发觉那一袋茶叶斤两不足,特地补送些茶叶来。他又再三向我道歉,才放下茶叶回去。我并不是重视那一点点茶叶,而是被他的诚实感动了。
是啊。有一次,他少找了三分钱给一个从乡下来买东西的顾客,而他竟在晚上,走了六公里的夜路,把那三分钱送还,这实在使人敬佩。
而且,他很喜欢孩子,我家里的孩子,每天一吃过晚饭,连嘴也不擦,说声听故事去,就跑了。
不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听到“亚伯拉罕真老实”这一类夸赞。店里的生意也非常好。奥法特坐在沙发椅上,不住地从那大烟斗里喷出烟来,那副得意的神情,实在滑稽。
这老板总是说,这店里卖的东西,比波士顿或华盛顿的货品,都要高出一筹。不管是酒、糖、苹果、纸烟,一样的货物,只要是摆在他店里,就变得特别好。
总而言之,我这店里卖的都是第一流的货色,而价钱却是最便宜的,对待顾客特别亲切,你只要看看我们这个掌柜!这样能干的掌柜,在全美各地去找,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呢!
奥法特说得没错,的确,林肯只有一个,能让美国三百五十万名奴隶彻底获得自由的也只有他一个了。
就在两三天以前,那么大的一桶威士忌酒,运到了店里来。用两头马很吃力地拖来的一桶酒,说起来简直要吓坏人,亚伯拉罕却很轻松地独自抱了起来,而且举得比眼睛还要高些!在你们之中,力气这样大的人,我想找不出一个来吧?只要他伸出小指头来一摸,包管叫你们的肩胛骨粉碎!
在当地,有一个勇武好斗、无人敢惹的青年团伙——“丛林男儿团”。这伙人擅长摔跤格斗,并且酒量过人。他们是全伊利诺斯最凶悍的人。其实,这些人的本质也不坏,他们也有忠诚、坦率、慷慨的美德及同情心,不过就是特别爱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威风。所以,当素爱吹牛的奥法特来到镇上声称自己有个体力过人的店员亚伯拉罕·林肯时,这伙人反倒高兴起来,他们要给“这个家伙”点苦头吃。
可结果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年轻的林肯在跑步和跳远比赛中都取得了胜利。无论是扔大槌,还是投炮弹,他那长而结实的臂膀都比别人掷得更远。而且,林肯还给他们讲了一些笑话,引得这伙人狂笑不止。
在纽萨勒姆,他体会到了先前从未有过的快乐。几天后,这伙人的头领“粗臂杰克”又向林肯发出了摔跤挑战,引得镇上的人聚集到白橡树林观看二人的比试。最终,杰克被林肯摔倒在地。打这儿以后,林肯赢得了“丛林男儿团”的友谊和尊崇,他被他们推为赛马和斗鸡的裁判。当林肯失业或者没地方住时,他们很慷慨地把林肯请进自己的木屋供养他。
在纽萨勒姆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所追求的一个机会,就是克服他的胆怯以及学习公开演说的一个机会。自从在印第安纳州时,他在这一方面仅有的机会,就是对田野里的一小群工人们讲话而已。然而在纽萨勒姆有个组织叫“文学会”,每逢星期六夜晚就会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极为踊跃地参与并且在其组织中取得领导地位,讲故事、朗诵自撰的诗歌、发表即席的演说、谈论桑加芒河航行一类的问题,或者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事件。
这些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他的心智领域并且唤醒他的志愿。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用他的言词去影响别人。这样的认识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力,这是从来没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店里的工作并不很多,这使得林肯有时间看书,并对政治开始着迷,这使他更有兴趣钻研法律。在纽萨勒姆,每逢星期六晚上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就会热闹起来。羞怯的林肯非常活跃,在这里他讲的笑话、他即兴的演讲和他的政治见解,甚至他的因缩水而紧贴在腿肚上的熊皮裤,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曾向学校老师门特·格雷厄姆求教,格雷厄姆告诉他要想在法律和政治上出人头地必须精通文法,他因而设法借来柯卡姆的《英文文法》读了又读,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清楚、明白地表现自己的思想。
现在林肯的自信心日渐增强,在这里他认识了不少的人,他们常拿他难看的地方开玩笑,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丑陋的亚伯拉罕并对他的笑话着迷。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
仿佛一个“怪人”
林肯很喜欢去一家新开的磨坊,因为那里总是挤满了人,从他们口中可以听到最新鲜的消息。在他还没有学会忍受寂寞时,和那么多人在一起聊天显然是最愉快的事。他们正在热烈地讨论着政治,为自己拥护的总统和政党喊哑了嗓子也在所不惜。他们谈论最多的是奴隶制的废与立。林肯的父亲认为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观点是正确的,父亲和林肯的关系很微妙,林肯无疑是爱父亲的,因为父亲有时会放下手中的活计,留在家里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讲故事。父亲经常给林肯讲一些在法庭上听到的真事。父亲对政府征收土地税特别反感,他想不通,土地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为什么要交钱给一点力气也没花的官僚。除了倾听父亲的谈话,还时常观察父亲,看他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对待继母,也许他是想在父亲的言行中找到成为男子汉的秘诀吧。
当时,牧师被认为是最有学问的人。一到冬天,牧师借着教堂里炉火的光辉,大声地朗读《圣经》,为整日辛劳的人们描绘虚幻的天堂美景。人们受到宗教的感染,情不自禁地高唱赞美诗。可是林肯却有着超乎他年龄的冷静,他更为关注人类的内心世界,人类的命运比神的启示更牵动他的注意。他常常在家人做祈祷时走神,父亲为此不止一次呵斥过他。他思考时的神情是如此的专注,即使是一位见多识广的长者看见他,也一定会误认为他是一位小哲学家,全然不会想到面前的少年竟然没受过多少教育。林肯对诗歌也很有兴趣,他经常把自己做的诗读给朋友们听。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林肯是通过一切感官来学习的。”后来他的表哥这样描述道,“我们尽情地交流着思想,往往聊到东方发白。”而林肯自己则谦虚地宣称,他的学问都是“顺手捡来的”。
从别人丢弃的旧报纸中,林肯了解到美国正在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奴隶制的废立决定了美国将要走向何方;报纸使他熟悉了许多伟大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克逊成了林肯心中的英雄。他越来越关心南部的奴隶制问题。每当人们在小教堂里讨论有关的话题时,林肯都是最热心的听众。他会骑马好几个小时到根垂维尔城去,只为了能在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林肯经常做出这些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举动,大家都笑话他是个怪人,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心中那份燃烧着的激情。他时常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那是因为他头脑中忽然闪现出奇思妙想,丰富的思想愉悦了他平淡的生活。
他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演讲,渴望有人倾听他的心声。为了像一个真正的演讲家那样挥洒自如,亚伯拉罕经常走30英里路,去法院听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律师们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辩护和配合得体、雄浑有力的手势令林肯十分着迷。他情不自禁地模仿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时还学得唯妙唯肖,但是人们却不理解他,经常指着他哈哈大笑。有时他还模仿牧师的样子对大家讲话,神色很庄重,但那些临时听众们却误以为林肯在和自己开玩笑,每个人都笑得不可开交。一天,他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怎么能理解林肯真正的志向呢。
林肯的继母曾说过,林肯真诚地对待生活,面对不公正的人生从不怨天尤人。他曾经历了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命运的坎坷没有让他成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让他更加宽厚、富有同情心。只要有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就会出来打抱不平,假如有谁仗着人多围攻弱者,他总会不顾安危挺身而出。所有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因为无论是跑还是跳,长着两条长腿的他总是赢家;摔跤时,他身高力大也总占上风。渐渐地,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为古怪的年轻人非常热心,时刻准备着去帮助那些处于困境的人们。这时林肯已经意识到,比起拳头来,笔杆子可能是更为有力的武器。他开始记录各种民歌小调,把歌词中富有乡土气息的、或是有意思的部分全都写下来。
他认为,只有勤写勤练才能有效地提高写作水平,锻炼逻辑思维能力。他便是这样做的,而且从不间断。正是勤奋和坚持造就了他光辉、传奇的一生。
伟人的伟大之处,更在于他的慈善。正是由于林肯拥有一颗仁爱之心,才会义无反顾地不顾一切地投入到废奴事业中去,使深受苦难的黑奴获得自由。
磨励与追求
在1832年4月,美国伊利诺斯州边界上空战云密布,一场以美国移民为一方,土著印第安人为另一方的种族灭绝战正在酝酿中。根据一次签约,原先被强行集中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特定地区的红种人又在饮马密河驻扎。4月6日,印第安人索克和福克斯部落的军事首脑已率领着368名面涂油彩、头插鹰翎的战士和450匹战马,以及近千名妇幼跨过密西西比河,杀向伊利诺斯州。这位67岁的“黑鹰”军头断然宣称,他的子民近百年来一直是在罗克河沿岸渔猎种植,后来白人耍阴谋,用烈性酒灌醉了他们,才错误签约,被迫退居河西地区的。如今他们卷土重来,要重建家园,声明条约作废。
黑鹰军团引起了伊利诺斯州的恐慌。这一情况忽然使林肯从无事可做、无钱可赚的饿肚子的境地解救出来。他应征前往,借了一匹马同他的朋友到达里奇兰河,成为一个匆忙组成的连队的连长。
黑鹰战争之初,白人部队损失惨重,然而林肯和他的部队却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任何一个印第安人。
战争耽搁了他拉选票的机会,然而却丰富了他的经历,他更利用此事大做文章。退伍后他风尘仆仆地到处宣扬他的政见。他穿着一件极为短小的混纺牛仔上衣,一条亚麻长裤,戴着一顶草帽四处奔波。
只要有几个人聚在那里,他就会走过去和他们闲聊,有时是帮他们做事,趁机介绍他的观点。他最终还是落选了,但他的一番努力并没有白费,在桑加芒选区大家都喜欢这个诚实而平易近人的青年,在该区的208票中有205票是投在他的名下的。
选举结束后已临9月,他入伍的饷银还要等很久才能到手,现在他失了业,总是心事重重的,他必须要填饱肚子,所以只好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他购买了一家商店的股份,成为商店另一位股东威廉·贝里的合伙人。这是他最容易找到的事业,因为他做过生意,当过店员。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做,他们考虑开间酒店,零售日常用品和酒类。1833年3月时,他们领到营业执照,而该酒店是贝里以他和林肯两人的名义开办的,但其营业时间却只有十二个月。
为了谋生他找错了地方,但难以理解的是生活总是好坏纠缠在一起,充满着矛盾。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林肯需要的也许就是这种地方。贝里是个酒鬼,他日日夜夜浸泡在酒里,他们做生意及后来酒店里来不及卖出的酒多数都流进了他自己的肚子里。林肯是个书迷,从早到晚迷醉在书中,反正生意冷清,时间多的是,倒是书不怎么多。
他从一堆废物里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一本法律述评,立即如获至宝地读了起来。之后,他又跑了二十多英里路到斯普林菲尔德去找约翰·托·斯图尔特,他是黑鹰战争时林肯的上级,是一名律师。林肯一认识他,就知道他是帮助自己学习法律的最好人选。除了借阅斯图尔特所藏的法律著作外,他还读过吉本的《罗马帝国的衰落》、洛林的《古代史》,还在那个纽萨勒姆懒散的渔夫杰克·凯尔梭的影响下,阅读了彭斯的诗、莎士比亚的戏剧,还有潘恩的《理性时代》,甚至还有伏尔泰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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