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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参见大总管

    诏令赵禼选募信实之人,厚与金帛,各令深入西界,採探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国事,审问的确以闻。

    其探人如有据,当议酌赏。

    至于间谍的奖惩的话,的确,在宋朝当间谍是有奖励措施的。

    因为间谍情报活动一种高危险的职业活动,为了完成任务,间谍往往会以生命为赌注。

    特殊的职业性质决定了这也必将是一项高回报、高收入的工作。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夫践不测之戎,入万死之地,觇伺微密,探索机会,非有重赂厚赏,孰肯自效乎”

    因此,《孙子用间》篇云:“赏莫厚于间。”

    首先当然是物质奖赏了。

    给与重金是最常见的一种奖励形式。

    既然重赏,那么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用于奖赏有功的间谍。

    这份资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赋税,据史料记载:“太祖时,以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捍北虏,与兵三千而已。然其齐州赋税最多,乃以为齐州防御使,悉与一州之赋,俾之养士。”

    二是官库,王安石曾说:“雄州有官库,专给用间。”

    三是度僧牒,熙宁七年,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

    四是回易,熙宁八年,河北缘边安抚副使沈披乞钱五万缗收息酬觇事人,诏赐万缗。

    元丰元年,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别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充抚养士卒及赏觇事人。

    五是朝廷特别支出,元丰四年为了加强沿边的情报工作,宋神宗专门令三司拨银千两、金百两给知雄州刘舜卿用于间谍支出。

    政府对间谍的奖赏标准是,人给钱三千。

    如政府官派间谍“缘边州军主管刺事人……人给钱三千”。

    普通百姓将外来间谍“用心缉捕勘鞫得实,支赏钱三千贯”。

    北界探事百姓因编造假情报骗取政府三千赏钱而被斩。

    可见宋朝政府的惯例是每条情报三千。

    如果有特大功劳,政府也会以授予官职作为间谍的奖赏。

    当然,除了物资的奖赏外,有功的间谍往往都可以获得加官进爵的机会,这比纯粹的物资奖赏更加吸引人。

    在宋朝,间谍因任务完成而加官进爵的事例不少。

    皇祐二年,河北人张用为奉职,张显、王昇并为三班差使殿侍。

    原因是,河北沿边安抚司言用等各捕得两地供输人冯均,常往来边郡探事,以报契丹。

    熙宁八年,治平寨蕃部阿克节探报西界人骑烧劫投汉蕃部有实,诏补阿克节为本族副兵马使,仍赐绢二十匹。

    元祐元年,泾原经略司言西界蕃部哩博晋巴投报西界贼点集得实。诏:哩博晋巴与都虞候,仍于近里族分住坐。

    绍兴五年,登州吴敦礼特许参选,敦礼以布衣为沿海制置使郭仲荀遣往高丽,伺敌中事,得其报以归,故录之。

    同时,对于那些因身份暴露而不得不逃归宋朝的间谍,宋朝政府不仅会给与他们一定的官职,而且通常会将他们安置在远离北部边界的江南,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皇祐元年,定州路安抚使韩琦言:“边人严政者,尝使刺事契丹,今其家忽为契丹捕去,必尽遭屠害。乞补政为三班差使殿侍。”从之。

    至和元年,补易州民李秀为三班差使殿侍。

    始,秀为雄州刺事,有边民遁入契丹以告秀,秀畏罪乃求归,特补之。

    嘉祐五年,知雄州言:“幽州人杜清自来与雄州探刺事宜。今事觉挈家来归,请补外州一教练使,给良田数顷,仍以月奉赡之。”从之。

    元丰元年,定州路安抚司言:“北界人于惟孝因传达边界事,为北人收捕甚急,今乞归明。望朝廷悯其累报北事,及尝告捕北界刺事人李景等,特推恩。”

    诏于惟孝与三班差使,充江南指使。

    元丰二年,录北界归明人武备为下班殿侍、江南东路指使。备尝为边臣伺敌中动静,事泄,惧罪来归,故录之。

    同年十二月丙辰,录北界人翟公瑾为三班借职,差江南指使。以定州路安抚司言,公瑾屡泄契丹事,惧祸,挈妻子来归故也。

    元丰七年,雄州主管觇事人马杰探报北界事有验。诏与三班差使。

    被赏官的间谍多为平民。

    三班差使、三班借职、殿侍等虽为无品武阶,官职很小,但毕竟通过政府的特别奖赏,这些昔日的间谍已经完成了由民到官的转变,社会地位和角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对于那些曾身处敌境的间谍而言,如今的他们不仅再也不用惶惶度日,而且拥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固定的收入,从此可以安全、平静地生活。

    这是政府对于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员最好的奖励。

    此外还有精神奖励。

    的确,在宋朝间谍史中,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在国史中为间谍立传。

    这标志着间谍已经得到了统治阶层的完全认可,并被作为忠义的表彰来激励后人。

    《宋使忠义传》中就为间谍姜绶留了一席之地。

    据《宋史姜绶传》记载,姜绶是处州人,当金兵进犯京师时,内外不通消息,他以忠诩郎应募,带密信赴南京调兵支援京师,但出城后被金兵捕获骂贼而死。

    《金史忠义传》中也记载了间谍张顺的事迹。

    张顺原为普通士卒,后应募侦察敌人的兵势,并通告城中被围将士救兵将至,在其潜到城下时被俘,俘后还大声告诉城内救兵将至,结果被乱刀砍死。

    有奖赏的话,当然也少不了惩罚措施了。

    因为间谍情报活动除了危险性高外,还是一项保密性极强的职业活动。

    一般来说,离开了保密,就谈不上间谍情报活动了。

    故《孙子兵法用间》篇中云:“事莫密于间”,并强调重惩泄密者“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

    宋朝统治者对在间谍情报活动中“泄密”、“窃密”者的行为给与了严厉的处罚。

    宋朝军法明文规定:“漏军事或散号漏泄者斩”;“吏卒与贼私相交通或言语书疏者斩,仍没其家财”。

    对于官吏的泄密则有另外的惩罚措施。

    根据所泄机密的等级不同会有轻重不等的处罚措施,如事关朝廷机密“诸听探传报泄露朝廷机密事若差除流貳千伍伯里;主行人有犯,加一等並配千里;非重害者徒三年,各不以荫论”;一般的情报“诸发运监司、经略安抚总管钤辖司人吏漏泄本司公事,杖八十;重害者加二等”;若是直接危害到了国家安全则要被处以极刑“诸以国家事宜若重害文书及干边防报化外者绞;未通报减一等,配二千里以上,並奏裁许人捕”。

    对于提供虚假情报的间谍直接处斩,“觇候谬说事宜更相推托及漏泄者斩”。

    熙宁六年,“斩两地供输人、北界探事百姓王千”,原因是王千为冒领赏金而放火焚烧日沟驿庙。

    至于情报传递体系,由于间谍情报必须绝对保密,万一稍有疏忽,泄露军情或贻误军机,都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为了达到情报的快速、准确传达,宋朝主要采取了两种传递方式。

    一是烽燧传递。

    烽燧,也称烽火台、烽台、烟墩、烟火台,是古时用于点燃烟火传递紧急情报信息的高台,系古代重要军事防御设




第二百六十四章 反制措施
    的确,由于南宋在设置斥堠铺与摆铺时,并未废置原有的邮传系统,这就造成省铺、斥堠铺、摆铺三铺时常并存的情况。

    而为了应付三铺重复混乱的局面,南宋政府对它们作了严格的分工。

    斥堠铺初设时,“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堠文字”,主要是“探报金贼并盗贼文字”。

    摆铺取代斥堠铺之后,其传递任务与斥堠铺相同,摆铺被废除后,斥堠铺则又承担起所有紧急文字的传递任务。

    常行文字以及非关金兵、盗贼文字由省铺传送。

    像是孝宗隆兴二年,因摆铺再设,对三铺的分工又有了新的规定:“诸军摆铺止许承传尚书省、枢密院、都督府、沿边州军等所遣发军期钱粮要切文字,余闲缓处不许辄入,并依条入斥堠、急、马、步递。”

    到了乾道时,又摆铺废罢,则将铺兵放遣,一半归军,余半入斥堠铺。

    摆铺再置时,则“将诸路旧置摆铺之处斥堠铺兵内,拣摘少壮健步谨审铺兵三名,改充摆铺,专一传送军期不入铺要急文字”。

    后又制黑漆白粉牌和雌黄青字牌,分别作为摆铺由诸处发往行在和由朝廷降付诸处紧急文书的标志,以示与斥堠铺文书的区别。

    淳熙十三年,又规定:“内外军期急速文字专入摆铺,常行文字并入斥堠。

    其元无摆铺处,军期亦入斥堠,常行并入省递。”

    至于其它传递方式的话。

    因为烽燧传递和邮驿传递是使用最为普遍的两种传递方式。

    除此之外,宋时还出现了一些独特的情报传递方式。

    比如信鸽,因为信鸽具有简便、灵活、快速、准确的特点。

    众所周知,在古代通讯工具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利用鸽子传递信息,要比用马传递信息快很多。

    在宋时,人们驯养家鸽通信已不是什么稀奇事,“蜀人以事至京师者,以鸽寄书,不旬日皆得达,及买人舶舡浮海,亦以鸽通信”。

    由此可见,在当时鸽子已是一种非常方便的通讯工具。

    而我国利用信鸽作军事通信联络正式见于史料的是北宋仁宗庆历年间,西夏国王元昊的军队在与北宋交战中,利用鸽子进行军事通讯。

    比如根据《宋史夏国传上》的记载,好水川之战中元昊就是利用鸽子来获知宋军行踪的。

    “福与怿循好水川西去,未置羊牧隆城五里,与夏军遇。怿为先锋,见道旁置数银泥合,封袭谨密,中有动跃声,疑莫敢发,福至发之,乃悬哨家鸽百余,自合中起,盘飞军上。于是夏兵四合……宋师大败”。

    元昊事先设下埋伏,引宋军入瓮,再用百只信鸽来作为伏兵发起攻击的情报信号,从而一举获胜。

    可见鸽子在好水川一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军利用鸽子传递情报的事迹见于《齐东野语》。

    《齐东野语》记载,南宋时,时任川陕宣抚使的张浚前去视察泾原统制曲端的军队。

    张浚“按视端军,端执挝以军礼见,阒无一人。公异之,谓欲点视,端以所部五军籍进。”

    “公命点其一部,于廷间开笼纵一鸽以往,而所点之军随至,张为愕然。既而欲尽观,于是悉纵五鸽,则五军顷刻而集,戈甲焕燦,旗帜精明”。

    曲端平时以鸽子传送信息练兵,战时则用鸽子传送情报调兵,这种方法比用人力传送情报少了许多不确定性。

    此外还有密码,这不是说笑,宋朝间谍活动频繁,为了适应情报传递的需要,间谍技术也有了新的突破与发展。

    而宋朝间谍技术最大的突破就是密码的出现和使用。

    不过宋人那时密码不叫密码,而是将密码叫做“字验”。

    所谓“字验”,即将各种情报用四十字的一首诗中的某些字来表示。

    具体要求是:所选的诗不得有重复之字,诗中的每一个字依次表示某一种情报,字与情报内容搭配的密码本只由军中主将掌握,每次使用时视所需传递的情报内容在新抄写的这首诗应加符号的字下加上规定的符号即可。

    对方收到这首诗后,查对密码本就能译出机密情报了。

    这样,送情报的间谍即使被捕或叛变,只要密码本没有落入敌方,敌人就无法破译出所传递的情报。

    据《武经总要》中记载,军中之事略有四十余条,各以一字为暗号,为:请弓、请剑、请刀、请甲、请枪旗、请锅幕、请马、请衣赐、请粮料、请草料、请牛车、请船、请攻城守具、请添兵、请移营、请进军、请退军、请固守、未见贼、见贼讫、贼多、贼少、贼相敌、贼添兵、贼移营、贼进兵、贼退军、贼固守、围得贼城、解围城、被贼围、贼围解、战不胜、战大胜、战大捷、将士投降、将士叛、士卒病、都将病、战小胜。

    如果出现了以上四十项中的某一项或几项的情况,则书写一首五言律诗,按四十项的次序,用一个记号写在五言律诗的第几个字下面即可。

    以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为例,这首诗的内容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当出现了“被贼围”的情况,按四十项的次序是第三十一项,那么就应该在诗的第三十一个字“又送王孙去”的“又”字下加记号,即表示“被贼围”的情报。

    “字验”的形式还有另外两种,叫做“名递之法”和“数递之法”。

    华岳的《翠微先生北征录》记载:“彼有惧其递角之泄露也,故立为名递之法。谓以‘人皆畏炎热’诗二十字为号,写‘人’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写‘皆’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食。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外,全无明文及其所乞之事,此名递法也。”

    “彼有惧其往来文牒之易辩也,故立为数递之法。谓如以‘湖上新亭好’诗二十字为号,写‘湖’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一百件之数,写‘上’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二百石之数。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内,全无一字及其所乞之数,此数递之法也。”

    这两种方法比之上一种则更加灵活,可以传递更具体的情报。

    此外,还有一些常用密码,如“彼有以色为递者,谓以五色而辩其所申之意。以蓝青而书号者,系乞何人,系在何军;以赤朱而书号者,系乞何物,系在何处。彼有以字代替者,甲乙丙丁之十干,即以为一二三四数目之代用;子丑寅卯之十二支,即以远近里数、殿润升池江鄂驻札之代呼。有以衣帝者,谓传一衫至,则一军发,传一袴至,则两军发之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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