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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夏谷

    “这件斗篷,一定是司马大人送给念奴姑娘的吧”佑宁热了一碗白粥端进马车内,笑道。

    念奴点点头,圆圆的小脸染上了胭脂的红润。“念奴九岁那年,在狩猎场找大雅,遇到大雪冻得晕倒,是司马大哥救了念奴……”念奴将斗篷抱得更紧,嘴角流露出甜甜的娇羞。

    “终于快到睢阳了。”司马迁那句慵懒磁性的声音飘进马车内。念奴听到后,立即将斗篷叠得整整齐齐,收在包袱里,并夺过佑宁的白粥,大口吞进嘴巴,又因太烫吐出舌头降温。

    “佑宁,下车。”我冷冷地道。跳下马车前,递了一个眼色给打算在念奴身旁小憩的司马迁。他随即领悟,极不情愿地伸伸懒腰,在念奴耳畔柔声说了几句,见念奴摇摇头,又拍拍念奴的肩膀,安慰些许,才走出车盖。

    “夏书女有何吩咐不,念奴是子长未过门的妾侍,应称呼为堇姐姐。”司马迁笑道。

    “从这里步行到睢阳,大概半个时辰。以司马先生的体质,不成问题吧。”我示意佑宁取出一钱袋的碎银子丢给司马迁,冷冷地道。

    “长孺兄可是花上一个月的俸禄,为夏姑娘在云来酒家接风洗尘。”司马迁系钱袋于腰间,叹道。

    “据说七天后,刘买将在云来摆满月酒。到时候,我送份大礼给汲黯大人,作为道歉。”我笑道。

    “哦,那子长可有份收礼毕竟,夏姑娘特意在未央宫,传播陛下派子长前往查探铸币之事的谣言。说不定,还没在睢阳城喝杯热酒,就被杀手盯上了。”司马迁笑道。

    “休妻娶念奴,赐封为太史副令,算不算大礼”我冷冷地道,瞧司马迁的笑脸顿时僵硬,不禁皱眉。

    “其实,救念奴的是大雅,子长只是凑巧经过。”司马迁转身离开,潇洒地挥挥手。

    我怔在雪地,如鱼刺哽咽在喉。何尝不知,只是念奴的一厢情愿。男人向来不为情所困,所以那些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痴情种才被津津乐道。但是,念奴若想要幻影,我也会竭尽全力去争取。这是我和刘珺亏欠她的。

    “堇姐姐,又不爱惜身子。”念奴恼道,竟拿了那件紫线穿花雪缎斗篷搭在我的肩膀上。

    “佑宁,你自小跟着刘珺,刘买兴许眼熟,还是先回长安吧。”我冷冷地道。

    “不行,襄王交代过,必须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堇姑娘。”佑宁道,神色坚定。

    “佑宁,你只会洗衣做饭,怎么保护我。先回去吧,免得我还要照顾你的安危。”我冷笑道。

    “有念奴在,堇姐姐一定没事。”念奴拍拍胸脯,笑道。

    过一会儿,佑宁无奈地从马车中收拾好行李,向我们道别。佑宁走一里路,就回头望我们一眼。那冻得通红的小鼻子,因为白嫩嫩的脸抹满了委屈,而更加像胡萝卜,看得念奴直瞪眼驱赶佑宁。

    一盏茶功夫后,我和念奴抵达睢阳。城内集市,异常热闹。不少衣衫褴褛之人跪在地上乞讨叫卖。凑近瞅瞅,一对夫妇,正热情地向买家介绍他们七岁半的女儿,仅用一担大米就爽快地成交。接着,女孩哭着闹着被买家硬生生拖走,而那对夫妇还沉浸在中午不必饿肚子的喜悦中。

    “念奴,这是他们的私事。”我拉住想上前扇那对夫妇一耳光的念奴,冷冷地道。

    尔后,念奴伏在我的肩膀,默默地啜泣。她的过去,也是无法去回忆的。一阵酸疼涌上,倒也有些记恨司马迁的不解风情。娶念奴为妻,有多难又不是阻止你纳妾。更何况,我一丁点也不希望念奴嫁给你,你以后可是太监。

    “念奴,在我离开大汉之前,会安排好你的幸福。”我轻声道,却发觉念奴合上挂着泪珠的眼睛,靠着我的肩膀,小嘴呵出吟哦声。

    我费力地将念奴挪到马车内,自己驾起马车来。呜呜,路痴就不适合出门,连百度导航都看不懂的人,更别说对着古代地图研究许久也没弄出个什么名堂。想沿途问路,扯着嗓门喊了,行人不是装作听不到,就是真的嫌弃我的声音小。早知道,就不扮神秘高冷,赶走司马迁和佑宁了。

    突然,马儿也不听话了,受了莫名的刺激,疯狂地向前冲,恰好撞上了一位黄衣女子。所幸,念奴拉着我迅速跳下马车,并及时勒紧缰绳。那女人的身子才没有被马儿碾过,只是如雪酥臂擦破了皮肉。

    “对不起,对不起……”我作揖道,连忙从马车里找到金疮药和白布条,为那黄衣女子包扎伤口。

    “没事……”那黄衣女子勉强爬起,笑道。这笑容,如吹落的腊梅香,散了满地的忧伤。我记得,刚从索马里回温哥华时,我也对doctorwang这样笑过。

    于是乎,便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女子。一袭浅黄绢纱曲裾曳地,纤纤素手抱着古铜色小香炉,柳叶眉微微翘起时,左眼的上方贴了一朵腊梅花钿,属于耐看的美人。

    “堇姐姐,念奴才打盹一会儿,你就开始瞎折腾了。”念奴揉揉睁不开的眼睛,恼道。

    “那匹马有问题,关我什么事。”我双手叉腰,恼道。

    “堇姐姐,念奴叮嘱过好几遍,喂马吃草时要将黑豆挑出来,马儿吃黑豆很容易胀气。”念奴抚摸着马儿的额头,在它表现得顺从的条件下,捂着鼻子,用小木枝轻轻探着马嘴,发现一些小粒的黑色东西。

    “我没喂过,今早司马迁带马儿去喝水。”我恼道,在看热闹的人群中瞟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暗暗思索着。

    “堇姐姐又推卸责任。司马大哥哪会像堇姐姐一样,除了吃睡,啥都不会。”念奴恼道,涨红了脸。

    “你的司马大哥,弹琴有我棒吗”我反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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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刘买
    多情却被无情恼。

    最厌恶,怜惜着雪的惊鸿影,趁虚而入的那场雨。轻柔的呼吸声,看似温润每一朵冰冷的雪花,实则只想拾起破碎的雪心,奏一首赚人落泪的悼词。美其名,雨的眼里,只有远方的春意。

    “念奴,给我站住。”我赤着脚,气喘吁吁道。

    “只不过偷了堇姐姐的蜜饯吃,至于大清早就大吵大闹。”念奴摇摇脑袋叹道,敏捷地爬上假山,十分悠然自得。

    “那是刘珺一粒一粒挑给我的。”我恼道,不自觉降低音量,羞红着脸。

    “哼,襄王连堇姐姐讨厌吃蜜饯都不知道。”念奴踩入假山下的水池,恼道。那些金鲤鱼一点也不害怕念奴,咬着念奴白嫩嫩的小脚丫,瞪大了铜铃眼珠子,逗得念奴皱起的眉头舒展。

    “刘珺当然知道我讨厌吃蜜饯……”我喊道,却发现越描越黑,只得抿抿嘴唇,急得直跺脚。

    “还剩下一粒,堇姐姐想要的话,追得上念奴再说。”念奴嘟起嘴吧,鼓起粉扑扑的腮帮子,恼道。接着,利索地脱掉鞋袜,跳到青石板上,一阵风似的从我跟前飞走。

    “不就是一粒蜜饯嘛,鬼才愿意玩追赶游戏。夏念奴,有本事今天都躲着呗,我去吃炸酱面。”我撇过脑袋,嘀咕道,在冰凉坚硬的鹅卵石上蹦跶着,以增加点暖气。

    “哎呀。”越想越烦恼,念奴这个举动,根本是无法原谅刘珺。结果,冒失的我,撞上了前面的障碍物。这障碍物,软软的,挺有弹性,不像是柱子,抬头一看,揉揉惺忪睡眼,不禁抹了一层晚霞,动弹不得。

    这是一个天神般的男子。一袭白衣翩跹,外搭水蓝披肩,白玉肤色,颀长身姿。眉宇间冷冷清清,如银河之水误入繁华,却断然无寒星般的凛冽,可亲可近。薄唇紧抿又微启,若世外桃红复含宿雨,但不惹半点世俗尘埃,可疏可离。

    “姑娘……”这位自带仙气的男子一声轻柔的呼唤,把神游于美男之貌的我带回了现实。

    我低头瞅自己冻得红肿的双脚,手心攥得紧紧,喉咙被想好的台词掐住,只能将头埋得更低,做个安静的哑巴。

    “堇姐……”念奴折返回来,喊道,可到第二个姐字就顾着张开嘴巴,吐不出任何活泼的声音了。

    “梁恭王刘买,请夏琴师多多指教。”美男子笑道。那笑容,像嚼在口中的莲子,苦中带甜,甜中带香,清清爽爽,还想再来一荷叶包起。

    直到刘买道一句告辞,挥一挥衣袖离去,我才缓过神来,踮起脚尖,张望许久,见男神的踪影完全消失,才笑道:“帅得一塌糊涂!难怪花意浓对他痴心一片。”

    “嗯嗯,念奴也这么认为。”念奴使劲点头,靠在栏杆上,双手托着下巴,笑道。

    “要是早点遇见他,就不会被刘珺骗上床了。”我失落地道。

    “现在也不迟呀,念奴更喜欢这个天神姐夫。”念奴冲我眨眼,笑道。

    “算了,皇亲贵胄都是些薄情寡性之人,不值得托付终生。”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打算回去补觉。

    费力地找到客房,才暖好被子,生了七分睡意,就被念奴一句“司马大哥来了”的兴奋唾沫惊醒。“他来干什么!”我几乎踢开被子,跳下床,喊道。

    “咦,不是堇姐姐和司马大哥商量好的吗”念奴挠挠耳边的头发,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现,笑道。

    我迅速换了一件淡紫薄烟曲裾,匆匆地梳洗一番,便和念奴去厅堂会一下这个不速之客。刚走到厅堂,顶级的碧螺春迎面而来,扫了一眼,刘买待司马迁座上贵宾,相谈甚欢。

    “司马大哥!”念奴笑道。

    她这一声甜甜的称呼,差不多吓得司马迁碰上嘴唇的茶杯掉落,溅了一身的水花,也弄得我怔住了,手心冒冷汗。这个念奴,一遇见司马迁,就智商下线。

    “原来是夏姑娘,采桑阁一曲,被襄王相中,别来无恙。”司马迁接过丫鬟递过的干手巾,一边擦着一边若无其事地道。

    “司马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夏堇向来卖艺不卖身。”我拉着念奴的衣角,扬起眉毛,冷冷地道。这个急中生智的表演,配合得恰好,不得不夸一下自己还是蛮有演艺天分的。

    “夏琴师,可否与本王琴箫合奏一曲”刘买问道。他的侧颜,是任何雕刻家描绘不出的美,也不怨花意浓站在花几旁给腊梅浇水时,痴痴地凝视,并对我投来淡淡的敌意。

    “备琴。”我勉强吐出了两个字。刘珺交待过,不许我和别的男人琴箫合奏,可梁孝王刘武的儿子就只爱秀吹箫呀。我还不想弹琴呢,那不过是被潘教授哄着骗着去学的。大提琴才是我生活不可替代的一部分。所以,我是为了大提琴和charlotte才舍得离开刘珺吗想到此处,便不敢再深入了,有些害怕知道答案。

    刘买瞥了一眼念奴取出的劣质古琴,不禁投射出浅浅的鄙夷之情。我调校琴音时,同样回了一个高傲的眼神,不过问合奏什么曲目,就自顾自地将先前在宣室无聊时创作的民谣搬过来。其实,就是一首简单的嘲讽之歌,用古琴弹,特意拉高了音调,尽量表现得欢快点,掩盖住原本的厌恶基调,倒有点不伦不类。刘彻曾讥笑过,这首调子适合用马头琴,挑出一点苍凉的味道,被我用古琴弹,暴殄天物。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夏琴师是在借古讽今吧。”刘买细眼微闭,挤出一丝寒光,道。

    “恭王去集市走一遭,就见到城内不卖菜,一担大米换一个丫头。”我按捺住加速的心跳,故扮拉大提琴时的冷傲,不紧不慢地道。眼前的刘买,虽有天神之貌,但生性还未捉摸到,只能谨慎试探。

    刘买收起玉箫,眉头紧皱,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未留,就踏出了厅堂。兴许是对着刘珺多了,我倒不畏惧他眼中的寒冷。人间冰窖又怎能和广寒宫的千年玄冰相比呢但视线一直停留在刘买身上的花意浓,抱着一件白貂大衣,追赶上去,被刘买甩开,跌倒在地。刘买回头望了一眼,两个丫鬟在别处洗衣服,老管家和胖女人出去买菜,根本没人会扶起手腕蹭破皮的花意浓。可刘买也只是



第四十八章追忆
    人生太短,短到不敢去追忆,怕费了神,失了魂。

    左脚刚踏入醉花间的厅堂时,察觉到气氛凝重,不由得退回去,躲在窗户下,窥视动静。刘买天神般的容颜,在暗黄的灯光下,恍恍惚惚,尤其是眼角挂着的淡淡的无奈和苦闷,叫人生了几分心疼。说起心疼,瘫倒在地的花意浓眼泪簌簌,不断地摇头。那双漂亮的眸子,极力地向刘买哀求一丝希望之光,却因迟迟得不到回应而逐渐黯淡下来,像墓里的陪葬品。

    不知是心头一阵触动,还是这几日没有佑宁在旁边叮嘱按时吃饭,胃里的鼓胀瞬间冲向喉咙,又是干呕连连。我捂着嘴巴,紧靠着墙壁,身子因病痛而缩成一团,默默地熬过去。

    “堇姐姐。”念奴轻声道。念奴原先在假山附近的小溪旁给金鲤鱼喂粮食,激起的水花声格外欢快,不知何时眼尖,发现了特意用柏树遮挡身影的我。

    胃酸比较短暂,听到念奴像豆沙年糕般甜甜糯糯的声音后,没有发作。于是,使了个眼色,令念奴也乖乖地蹲下,打探屋内的情况。

    依旧只听到花意浓哭干了眼泪的嘶哑。过一会儿,刘买刻意发怒,朝花意浓的身边扔掷了百合玉杯,而花意浓像只扯线木偶一般呆呆地望着。其实,刘买的掌心还残留了一块碎片,鲜红的血顺着白皙的手指流下,一滴两滴,太轻了,连他自己也不去在意。接着,刘买走到花意浓身边,伸出了手想扶起,又立即放下,抿抿干涩的嘴唇,拂袖而去。

    见好戏散场,碰到瘪瘪的肚子,我打算去厨房催一下烧火的胖女人,顺道提醒一下煲点补汤给花意浓。念奴也蹦蹦跳跳地并排在旁,丝毫不受之前厅堂的抑郁气氛影响。可当她饶有兴致地翻开一个绣着桔梗花的香囊时,我慌张地去摸了一下腰间,便迅速地夺过香囊,带着颤抖的音调,悄悄地道:“砒霜。”

    念奴先是傻傻地愣住,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悠,尔后缓过神来,舔舔小嘴,对上我冷漠严肃的表情,又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我收起香囊,检查到砒霜没有洒出,心头安定了不少。一路快步走,穿过三条长长的走廊,拐个弯直走大约一百米,就到了厨房。

    “王大婶,晚饭做好没”我堆起笑容,道。

    “催什么催,赶着投胎吗”那胖女人吼道,手中的切菜刀还不停地剁碎肉。胖女人姓王,个子不高,腰板很粗,听两个丫鬟说,她的夫君大她一轮,却积极入征了抗击匈奴的炊火军,所以她的脾气像炒熟的辣椒,惹不得。

    “念奴丫头,你还真当这是自个儿家啦。”王大婶见念奴没有洗手就去拿蒸笼里的灌汤包子,竟然一个菜刀飞过来,吓得念奴还没来得及细嚼就整个都咽下去,肠子一时堵得难受,脸色都变得苍白。所幸我递给她一杯温水,她咕噜噜地吞进肚子里,便露出两个愉快的酒窝。

    “王大婶,就只有你的丈夫不听劝去了炊火军是个大事,所有人都得让你!堇姐姐的未婚夫还上前线杀敌,搞不好守活寡呢。”念奴鼓起红红的腮帮子,一阵噼里啪啦,挡也挡不住,恼道。

    当念奴提及刘珺时,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找不到一丝仇恨之意,我的心底顿时燃起了一股暖暖的气流。念奴,到底还是为了我,学着去原谅刘珺的恶行。

    “夏姑娘喜欢吃什么菜”王大婶眼角湿润,向我传达了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恹恹地切葱,随口道一句。

    “水煮肉片、酿苦瓜、酸菜鱼、剁椒鱼头、辣子鸡丁、豉汁蒸排骨……再来一碟下酒的花生。”念奴边抓耳边的头发边兴奋地道。瞟到王大婶挤挤眉头,昂起小脑袋,眼睛眯成月牙,笑道:“念奴也姓夏。”

    此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长方形的红缎锦盒上,好奇地打开时,是一条手掌大的野生人参。拿起来仔细端详时,发现人参的上部有一个掐进去的指甲印,残留一点点蔻丹。

    “恭王所赠”我问道。

    “恭王除了金王后,不近女色,夏姑娘休要胡言乱语。”王大婶放下手中的活,啪地一声将人参又关进锦盒里,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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