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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夏谷

    “刘珺,伸出手来。”我恼道。

    一只白皙的大掌从帘子外伸出。几个月没见,刘珺的手倒是变白了不少。翻翻手心手背,虎口因长年累月练剑而起了茧子,其余部分光滑温厚。以前的那些浅浅的疤痕也褪去了,果然自己当大夫好使。只是嗅一嗅,这家伙估计和刘胜吃酒吧,淡淡的桑落酒味将原先醉人的寒兰香掩盖了。

    我故意使用蜻蜓点水的力度在他的手掌写下“红豆牛奶”四个字,脸颊又发烫了,第一次死去活来的痛浮现在脑海挥之不去。可是写完后,他居然没反应。照理说,他不是该一把拉入马车里,慢慢调戏吗我正敲着额头,绞尽脑汁找出刘珺异常表现背后的阴谋时,见掀开帘子的是刘胜,霎时恼羞成怒。

    刘胜薄薄的嘴唇,轻轻滑过那只被我写下红豆牛奶四个字的手,那双妖孽的桃花眼斜斜地翘起,时不时勾着几个妙龄少女的魂魄过来围观,笑道:“九嫂,真有情调,难怪九哥疼你入骨。”

    “胜哥哥,红豆牛奶是什么意思”念奴偏着小脑袋,啃着卤猪肘,睁大了眼睛,道。

    尔后,刘胜轻咬念奴的耳垂,在她耳边呼气,逗得念奴耳根子通红。念奴用手绢遮着脸颊,糯糯地道:“堇姐姐真不怕羞。”

    “死刘胜,信不信我将猗兰殿的事告诉刘珺!”我叉着腰,喊道。

    “本王不喜欢被威胁。所以在龙城就告诉九哥,罚跪了一晚上。”刘胜将念奴搂在怀里,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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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刘珺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段故事,是后来银杏树迎了金秋,我枕在刘珺的手臂上,听着他喑哑的嗓音,哭着笑着将它咽下去的。

    长安城的天,说变就变。夕阳携着孩童成群戏耍的声音降落后,黑云逐渐层层压下去,潮湿的空气尽是郁结于心的胸闷。

    长安城的道路,被划分为九道,这第一道与第九道最靠近店铺,却是根基最厚实最平坦的大道,被称为驰道,美其名曰皇族人专用的国道。

    驰道的一侧,每隔三丈,都种上辟邪的槐树或者高大威武的杨树。而杨树与槐树之间,大多是价值连城的花卉,平常百姓只敢远远地看着,绝不采摘。其实,这些花卉也算不上贵重,只因为培育它们的人都响彻长安城。

    譬如,兰兮小筑百里的驰道皆栽满孤瘦高傲的寒兰,即便是不懂事的顽童用弹弓打落了一朵,怕是第二天就能听到顽童的家人彻夜离开长安城的消息。再者,司马相如的屋舍,三里的驰道,零落几株滇山茶,是文人雅士爱于称道的。

    还有一个地方,也是那些墨客最神往的,便是长安城负有盛名的销金窝:嫣红馆。初听名字,姹紫嫣红,颇俗气。熟不知,能霸占整个春天的,也是这片娇艳。嫣红馆,修花犯粉墙,铺十里红毯,驰道遍种馆主亲自栽培的千重瓣芍药。所谓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没有英雄不贪恋温柔乡的。

    驰道上,正有一辆裹着乌金帘子的马车,缓缓奔向芍药花的。车内,摆放着一只木塌,塌上只垫了一层黑色的薄被。若不是木塌旁的那只悬挂的铜炉燃着治疗头痛的龙脑香,真看不出主人出身于富贵人家。

    “珺儿,你跟姑母提提,效仿吕太后听政,恐怕会留得一世骂名。”木塌的中央坐着一位穿了黑色常服的中年男人,两鬓灰白可见,神色端正。他便是辞了丞相之位的魏其候窦婴。

    “表叔,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木塌下方,摆着矮小的凳子,刘珺坐得并不舒服,冷冷的眸子里藏着一丝嫌弃之意。

    “本以为你有了孩子,古怪的性子能收敛些,看来那野丫头也抓不住你。”窦婴叹道,眯起眼睛,挥了挥手,示意刘珺退下去。

    窦婴知晓,每到阴历三月初九,刘珺会掷千金,留宿在嫣红馆一晚。遂在长乐宫门等着,说是顺便载刘珺去嫣红馆,其实想借刘珺的口去劝诫太皇太后窦漪房将权力归还给刘彻。可刘珺并不买这个表叔的账,三言两语就回绝了。

    窦婴是平叛七国之乱的大将军,也是有脾性的。更何况窦婴被先帝指给刘珺做太傅,自尊心可强了。如今罢了官,利用叔侄二人的关系,提及一句,都觉得委屈。所幸窦婴听了门客的建议,刘珺的路走不通,就可以对太皇太后任命的丞相柏至候许昌旁敲侧击。而许昌最近也流连于嫣红馆,所以他急忙赶刘珺下马车,怕被刘珺看出端倪。

    可惜,窦婴的这个诸侯徒弟,比师傅城府深了百倍。早在长信殿替眼疾反复的太皇太后批阅奏折时,刘珺就知道窦婴的主意。故窦婴邀请他上马车,他没有推辞。他特意让窦婴碰壁,窦婴就不得不去拉拢许昌。只不过窦婴太耿直自负,根本不去探究平凡的许昌之所以能被提拔为丞相,是因为许昌够听话。不出明天,窦婴会再次触怒太皇太后,从家宴名单里剔除。

    刘珺走到嫣红馆门口时,天色昏沉,细雨绵绵。原本,窦婴不下逐客令,他也会主动下马车。沿着芍药花一直走,平静的心里便会泛起涟漪,很快,就能见到那抹梦幻的身影。

    为了那挥之不去的倩影,刘珺批阅了通宵的奏折。今早,嘱咐佑宁,撒了些寒兰沐浴。在婢女的伺候下,他挑了犀木簪绾发,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曲裾,愈发冷峻。一个新来的婢女不懂事,在他腰间系了堇儿所绣的水蓝香囊,他震怒,扯掉香囊,轰走所有人。尔后,将这只水蓝香囊锁在玉匣里,拂袖而去。

    这么多年,只有阴历三月初九,他死去的心才会有一丝悸动。可今晚又不太一样,说不出哪里有问题。没有系水蓝香囊吗不,他不喜水蓝色,又肤浅又柔弱。刚刚似乎瞟到了佑宁在为堇儿撑伞,她的眸子里涌现出的凄婉,像极了那抹站在海边的蓝色身影,令他的心微微一疼。接着,他觉得多虑了,他的堇儿活泼机灵,听佑宁的汇报,估计要和皇帝斗气到很晚才回来。而且,他吩咐过在欧阳明日等候的窦绾,即便堇儿真不巧过来为念奴庆祝生辰,切莫将他在嫣红馆的事说出去。暂时,他还不想让堇儿知道,她的存在。

    嫣红馆,往里走,左拐处,一簇簇墨兰在蒙蒙雨中绽放。花开淡墨痕,没有比这从水墨画中走出的墨兰更惹人注意了。据说是李馆主亲自从雪山之巅里带回来的,分发给一些馆内的坐上宾。兰兮小筑的墨兰阁里的红色金嘴墨兰便是李馆主所赠。只不过,嫣红馆里的墨兰,生得高贵,墨色之中蘸点清水,倒与这买醉寻欢之地格格不入了。

    墨兰深处,更有佳境,是一处人造的假山瀑布。只不过,绝大部分人会止步。其一,是被这世间稀少的墨色兰花所吸引。其二,墨兰后面的小径,虽每日有打扫,却是废弃之地。

    说起这废弃之地,颇有一段诡异的传奇。当年西楚霸王项羽与宠妾虞姬曾在此处行了寻常百姓家的成亲之礼。而后来项羽兵败垓下,虞姬自刎明志,成就霸王别姬的佳话。所以风水师断定此处是嫣红馆的命脉所在,倘若破了,怕馆内的佳人也如虞姬般红颜薄命。可李馆主哪是相信天命之人,偏偏在此处凿了假山瀑布,结果当晚便听得红衣女子的哀泣之音,那句虞兮虞兮奈若何吓坏了好几个婢女。无奈之下,李馆主顺从了风水师的建议,栽种墨兰来驱散虞姬的魂魄。

    这西汉,真有不信鬼神的人,便是创造鬼神的人。刘珺走到墨兰深处,熄了花灯,便向水流声靠近。立在瀑布前,忽然忆起他的堇儿喜欢像八爪鱼般趴在他的怀里酣睡,手心不自觉攥得紧紧的,沁出一些薄汗。可拧拧眉毛,纵身一跃,跳进了瀑布里面。瀑布外,是幽深的洞穴,刘珺不需要取出火折子,就能走出洞穴,如之前在瀑布前的一跃,因为太过熟练,根本不会沾上水珠。

    洞穴外,别有



第八十二章 谎言
    纸是包不住火的。为了去圆一个谎言,必须许下多个难以预计的谎言。

    这段故事仍然继续,即便刘珺想放弃讲述,我固执地求他说完。他痛,我也痛……

    兴许是悼念春天的消逝,长安城的这场雨,意犹未尽,从昨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早上。

    思夏居里,芍药花灯燃尽。轩窗半开,漏几点雨,黄衣少女怕馆主风寒加剧,便蹑手蹑脚地去关上,却被刘珺阻止。只见刘珺轻轻一带,白纱帷幔滑下,屋子便昏暗不少。黄衣少女刚想悄悄地说馆主怕黑,刘珺已翻出一颗深蓝色的东海明珠,晕开一道道朦胧的光芒,似雪地里的北极光。

    红纱帐里,李倾城戴着面纱熟睡着,薄被半掩,透过水晶帘,隐隐绰绰。李倾城平日里的睡眠很少,但是如今到了天亮还没醒来,便是她的贴身婢女黄衣少女的杰作。

    黄衣少女叫黄莺,馆主唤她莺儿,是馆主从她赌棍父亲那里买下来的。她心灵手巧,知道馆主病了不爱吃药,便在粉蔷薇纹铜铸香炉里掺了些治风寒的药草,还特地加了分量极少的蒙汗药。她这样做,可是为馆主好。以前,刘珺早起后,馆主便在准备早膳,伺候着。现在,换刘珺服侍馆主,多美呀。只要馆主开心,莺儿也快乐。

    刘珺这回的确没有匆匆离开,在卧房旁的小厨房忙碌着,给李倾城做一碗长寿面。这长寿面,是他向南宫姑姑讨教的,挨了不少骂。对于他来说,百步之内取人首级,是举手投足之间的小事。但煮面条,就难于上青天。昨晚,李倾城和他置了气,他也就忘记做长寿面了。

    今早睁开眼时,瞧见李倾城绯红的脸颊和微微的兰吐气息,便心神混乱。可混乱之中,他又忆起堇儿睡觉时一旦被打扰就会吧唧吧唧响,结果受不住诱惑,将堇儿压在身下,听到的便是呜咽的哭声。该死的,他在思夏居里,居然想到别的女人。那个野丫头,要什么没什么,怎么可能与神圣不可侵犯的李倾城比呢。

    李倾城的口味清淡,一根细长的面条成一碗,加香油和葱花即可,连官盐都省去了。可起锅之前,刘珺想起堇儿常常被他从被窝里拎起来做的虾仁阳春面,加点干虾皮味道更好。毕竟,李倾城生病了,胃口差着呢。若是能抛弃长安城的繁琐事,与心爱的女人在思夏居奢侈地待一天,怕是神仙也妒忌。于是,他打定了主意,学学他的堇儿,死皮赖脸地多留宿一晚,令神仙忿忿不平。他就爱与天斗,其乐无穷。

    后来的后来,连他自己也没意料到,这个野丫头,令他丧失了斗志。因为第一次,他害怕老天将自己满手的罪孽报复在堇儿身上,那比万箭穿心还疼痛。

    两碗热腾腾的面条搁在白玉双鱼圆桌子上,刘珺拿了两个兰花底的瓷盘盖着,防止冷得太快了。堂堂一个诸侯王,做足了下人的活儿,若是被爱嚼舌根的人发现,怕是整个长安城要笑话他一天。蓦然,他的嘴角噙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李倾城苏醒后,依旧病恹恹的。她对着瑞兽铜镜,看着戴面纱的自己,脸色苍白,额前的三瓣玫瑰花钿也憔悴了,浑然失去平日里的连阳光也夺不去的瑰丽。她讨厌自己现在的样子。

    她清楚,如果摘下面纱,她的美貌,会使全天下的女人失去自信心。可这次听说子乔的野丫头又怀孕了,她便在嫣红馆淋着雨跳舞,一舞又一舞,无数的皇亲贵胄献上价值连城的宝物,只为博得美人一笑。也就是那一天,她哥哥李延年创作的歌谣再次响彻整个长安城。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可她始终没有笑,淡漠得如一尊芍药花砌成的雕塑。直至她跳得沉下身子,被刘珺温厚的大掌接住的那刻,她惨白的脸颊泛起一丝笑意。这一笑,嫣红馆的红芳尽落,长安城不知多少人辗转难眠。

    她感染了严重的风寒,连堪称为国手的刘珺也多日眉头紧皱,衣不解带地为她把脉喂药。不过,刘珺下榻嫣红馆的事,被九黎组织所封杀。在没有完成大业之前,刘珺不敢冒险,让世人皆知,李倾城才是他真正的软肋。他宠幸的女人,如过江之鲫般繁多,李倾城、叶雪樱、王月出……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贪慕李倾城的容貌,并不在意。更何况,后来一个夏国的野丫头横空出现,将政局搅乱,更像是他的劫难。娶一番邦女人为妾,以掩举兵大计。只有李倾城和刘珺知道这点。但作为女人的直觉,她对同样来自夏国的野丫头没有好感,甚至生出莫名的不安。每每抚琴到弦断时,她便安慰自己就是刘珺心心念念的蓝衣少女乔夏。可惜,以前的事,因为一碗海水的缘故,她不记得了。

    “再不绾发,面都凉了,本王又得跑一趟厨房。”刘珺笑道。他搂着李倾城,在她耳畔柔声道。尔后,接过黄莺的乌木梳,娴熟地为她挽起大汉最流行的坠马髻,别了一支从越女斋提前半年订制的芍药含春金步摇。

    这坠马髻,不过是她有一天隔着珊瑚珠帘听新来一批的清倌奏曲,疲乏之余,小憩了一会儿,出了帘子时,才发现发髻有些蓬松散开,索性摘去缎带,只在发尾拢结一个大椎,绑一条红丝线。结果,有心人发现,坠马髻极能展现女人的成熟韵味,便在整个长安城传开了。

    绾发后,刘珺牵着李倾城坐在了桌子旁边,黄莺打开瓷盘时扁扁嘴角,不敢言语。李倾城瞟到碗里的干虾皮,心头颤动,眉眼不愿表露愁苦的情绪,毕竟屈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诸侯王给她煮长寿面,已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她吃了几口面,勉强咽下去,不料还是呕吐出来。幸亏黄莺眼尖,备好红玛瑙痰盂装着,让她看起来没有那么狼狈。

    “很难吃吗”刘珺接过黄莺的湿手巾,替李倾城擦去嘴角的脏物,轻声问道。他见李倾城摇摇头,便亲自去尝面条,软硬适中,加了干虾皮,鲜度增加不少。他的堇儿饿的时候,估计能趁他不注意,偷吃两碗呢。

    “襄王,馆主一吃虾不是起红疹就是呕吐。”黄莺怯怯地道。她察觉到刘珺品尝面条时嘴角微微上翘,心头竟揪疼,便一直安慰着馆主病了,或许看不到。

    顿时,刘珺的脸阴沉下去,冷若寒潭的眸子低低垂着,任是坐在身边的李倾城也猜不透他的情绪。其实,他是在生自己的气。李



第八十三章 伤痕
    有些情,一旦沉沦,便是满身伤痕。

    从念奴生辰那晚说起,也是嫣红馆馆主李倾城的生辰。

    淅淅沥沥的雨,打在络绎不绝的宝马香车上,飘起一朵朵朦胧的水雾。所谓一场春雨一场暖,夏天的脚步近了,这雨不应生寒。可静静地对着时,手心冒起了冷汗。

    “九嫂不想去嫣红馆看看吗”刘胜横抱着熟睡的念奴,桃花眼上扬,又是魅惑人不偿命的笑容。

    “李倾城,家中世代出自娼门,能歌善舞,容貌出众。其兄李延年创作的歌谣,三岁小孩都会唱。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我坐在靠门的桌子旁,将佑宁温热的梨花酒一饮而尽,绯红的脸颊泛起一丝苦笑。

    “九嫂若卖个人情给本王,讨得娶念奴为王后的圣旨,本王也愿意为挽回九哥的心而出力。”刘胜轻轻地落了一吻在他怀里不安分地蹭动的念奴,笑道。

    哼,男人的心,覆水难收。刘胜是想借我的痴念困住刘珺,令刘珺无暇顾及刘胜和念奴之间的事。可刘珺既然教念奴设计司马迁娶她为妾侍,又怎么会被刘胜钻空子。如果刘珺的心不在我这里,对付我根本不难。我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泪眼婆娑。孩子,我是不是该放弃你

    “靖王,我尊重念奴的想法。”我冷冷地道,接过籍福掌柜递来的酒坛子,意味深长地点点头,籍福便退下去。

    话音刚落,刘胜像是被说穿了自己单相思的愁苦,眉头蹙蹙,桃花眼里噙着血红的怒气,拂袖上了欧阳明日三楼的雅室。刘胜是个诸侯王,在长安城也有添置自己的楼宇,大概是刘珺下了命令,不得带念奴回去,才在欧阳明日下榻。

    待刘胜走远,我费力地拔掉酒坛的活塞,漫不经心地瞅了一眼活塞上刻着的四个字“何时动手”,大口大口地灌进肠胃。一醉解千愁,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的酒量如此好呢。

    “籍掌柜,哥哥可是在研制新的胭脂桃花泪据说需要子时的桃花露水为引子,这个季节,哪里还有桃花呀。”我问道,生了几分醉意,脑袋却愈发清醒。

    “回小姐,这城郊的十里亭附近,有一座山,名凤栖梧,桃花还打着骨朵儿,少主子已差仆人在此处建立屋舍,研制不成桃花泪绝不下山。”籍福摸摸玉扳指,笑道。

    最后一滴酒也喝干净了,我假装醉酒,走路摇摇晃晃,撞上打算劝慰我的窦绾,结果酒壶碎裂,我蹲在地上边哭边捡起,故意割伤自己的手指。

    “堇夫人,都是做母亲的人,还这么粗枝大叶。”窦绾道,连忙用手巾包扎我的伤口。

    她的声音,像淙淙溪水般清澈,差点令我狠不下心来示意仆人偷换她腰间出入长乐宫的牌子。刘彻给我的金牌也是能随意出入长乐宫的,但一到门口就会被问长问短。窦绾的就不同,她可是窦漪房执意许配给刘珺的王后,出入未央宫自然没人查。而且,编一个窦绾替刘珺要回一车奏折送到兰兮小筑的谎言,那些势利的侍卫自然不会阻拦。

    所以我与籍福的对话,就是派仆人尽快上凤栖山,告知哥哥准备好太监的服饰,子时送奏折回猗兰殿。提前打探过,长乐宫子时的守卫是一群好吃懒做的人,最好糊弄过去。而且在子时,长秋殿有一个奇怪的规矩,宫灯的数量不能超过二十盏。我思考过了,万一运气太差被发现了,潜伏在宫灯附近的草丛中的武功高手立刻投石灭灯,再上演一场闹鬼的剧本,趁乱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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