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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夏谷

    “主公好坏呀,伤了奴家的心。”丁四娘带着娇媚的哭腔,恼道,可那双雪白长腿,勾住了刘彻的腰带。

    “呸,一个狐媚子扮我,迟早被剁碎,送给侯爷当下酒菜。”淼淼冷嗤一声,眸子里滚出浓浓的轻蔑之意。

    淼淼极度厌恶狐媚子也是有原因的。他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虽长相丑陋,却勤奋好学,拜得大儒董仲舒门下,颇有成就,况且家中殷实,不愁吃穿。一次,于山野之中,遇到娇艳如狐仙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圣泉
    长安城最近在变天,刚步入夏天,雷阵雨不断。

    卯时的祭天仪式,我又是在刘珺的怀里,迷迷糊糊地度过。呜呜,这个冰山夫君,昨晚化作色中饿鬼,将我的每一根骨头都折磨得酥酥软软的,害得我今早的沐浴和膳食都是他伺候的,惹得完全不害怕我的丫鬟红着脸颊抿嘴偷乐。

    哎,未来的日子更加难熬。可以想象得到,吃小龙虾,他会替我一只只地剥干净,做出一副羡煞无知闺阁少女的深情模样,实际上在计算只数,一次巫山**抵五只小龙虾,哪里敢不要命地多吃。还有,心爱的梨花酒,也牢牢掌控在他手中。三首新曲换一壶梨花酒,欲哭无泪呀,我又不是李延年这种天才音乐家,憋上一个月才勉强填出三首新曲。更可恶的是,偶尔在人前炫耀自己的琴技,从来只听到皇亲贵胄奉承刘珺驯妻有术,就没有一个捧着良心的,夸我一声才女。咳咳,才女排不上,刘彻后宫里的妃嫔,为了讨刘彻的喜欢,个个都有一两项才技傍身。

    回忆一下,刘珺之前远赴巴蜀的美好时光,开桃花坞,睡猗兰殿,吃东海楼,没事看看宫斗,添点油加些醋,有事忙忙奏折,烧个火盆偷一下印章,简直快活似神仙。本来,淼淼答应了他姐姐丁四娘,加入九黎组织,为刘珺效命,我留在长安城,一方面与淼淼照应,随时关注淼淼背后的前主人平阳侯曹时的动态,另一方面帮助刘彻稳定后宫、处理朝政,可谓是自夸的顶梁柱。但是,刘珺就是看不惯我过得舒坦,执意抓着我去同他一起受苦。哼,念奴哭一下,阿胜会给她买一车子的樱花羊羹,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因连续的雷阵雨导致路上泥泞不堪,刘珺的军队在函谷关附近的荒野住上一晚。除了粮草用的马车,其余人一律穿雨衣骑马。刘珺的治军十分严格,不进村扰民,不住客栈影响商客,扎帐篷只选择靠近湖边的陆地。

    刘珺的帐篷,冰蓝色的云尘缎子搭建,防湿防潮,低调奢华。这云尘缎子,绣着繁复的预祝大汉旗开得胜的吉祥图案,赏心悦目,而且质地轻盈,韧性和厚度适中,确是军用帐篷的绝佳材料。所以,锦绣山庄为大汉的将领设计的云尘缎子,价值千金,贵得咋舌。

    然而,我一点也不愿意乖乖地待在刘珺的帐篷里,跟刘珺整个人一样,冷冰冰的,没趣味。军营里,除了营妓,是不容女人的。因此,我必须学男人一样紫玉簪束发,穿上特制的淡紫色软甲衣,踩着黑色鹿皮靴,颇有几分英气。只是那张秀气白净的面容,衬得自己像桃花坞的小倌倌,别扭得很。

    约了霍去病推荐入伍的赵破奴比箭,我背上箭筒,大步迈出,瞅到刘珺端来一碗辣辣的姜汤,像小旋风般飞出,故意撞上刘珺的胳膊,打碎那碗刺鼻的姜汤。可是,我还没逃出帐篷门口,就被刘珺拽上后衣领子,扔到床上了。那粗糙的箭筒硌得我背部疼痛,我蜷缩成一团,努力挤出眼泪。

    “乙亥,再舀一份姜汤过来,多加一碗当归。”刘珺双手环胸,冷冷地道。

    “我约了赵破奴比箭,赌了十两金子!”我恼道,使劲地推开挡住去路的刘珺,可是这家伙站得比未央宫里头的石狮还顽固。

    “堇儿选择不喝的话,为夫就收了红月牧场。”刘珺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的月牙眼,舌头轻轻滑过我的耳垂,富有磁性的低音如毒蛇般钻进我的耳朵。

    “不许收我的红月牧场!”我立刻跳起来,喊道。话音刚落,才知晓自己情急之下吐露出掩藏许久的秘密,捂着嘴巴,赶紧往薄被里钻。

    “哦,原来堇儿就是红月公子,骗得为夫真惨。”刘珺掀开薄被,将我捞起来,牢牢地禁锢在双臂之中,热热的气息扑在我的脖颈,声音甚是温柔,恰似喝一口就能呕吐的当归乌鸡汤。

    “红月牧场是红月公子送给小遗的满月礼。”我狡辩道,绝对不能承认红月公子就是我,否则我呕心沥血经营的红月牧场,白白被刘珺这只大灰狼吞掉了。

    “堇儿这么渴盼生小遗,那为夫可得辛苦耕耘了。”刘珺直接将我按倒在床上,扒掉我的软甲衣,挑开胸前的里衣,密密麻麻的吻落在胸脯上,偶尔使出利牙,轻轻地咬,务必激起我的娇喘。

    “阿珺相公,堇儿错了,晚上再给,好不好”我干哭道,身子软绵绵的,哪里能使出力气流泪。

    刘珺瞟到搁置在帘外的两碗当归和姜汤,替我穿戴好衣裳,将我抱出去,一口一口地喂我。没有额外的红豆椰奶冻当作奖励,这当归和姜汤比砒霜还毒。我含了一大口姜汤,猛然扑向刘珺,啃咬他的嘴唇,将那姜汤全部哺到他的口里,仍是不能解气,撅着嘴巴,瞪着他。

    结果,刘珺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意,将剩下的当归全部倒进嘴巴里,然后按住我的后脑勺,单手抓住我的大腿,改为嘴对嘴喂着,温厚的舌头侵略着我的口腔,令我像只任人摆布的木偶般,脑袋晕乎乎的。

    喝完药后,刘珺并没有放过我,他好像从一开始就奔着不许我和赵破奴比箭而来。被他折腾了几次,白日积累的疲惫感令我的眼皮子打架,打着打着就呼呼大睡了。

    “大祭司,大祭司……”一阵熟悉的呼唤在耳畔回荡。

    当我揉揉眼睛,伸伸懒腰,发现一头毛发红似鲜血的巨型狼种,睁大绿莹莹的眼睛,露出两根长长的獠牙,咬着我的裤脚,吓得我顿时清醒,哭喊道:“阿珺相公……”

    “如果你不想睡在身边的三维物种被我咬断脖子,你就继续嚎叫。”那只好像被刘珺称作红玉的红狼恼道。

    狼居然会说人话我拖着双腿发软的身子往后退,屁股似乎碰到硬邦邦的物体,一阵吃疼,转身过去,才发觉刘珺就躺在我的旁边,寒潭眸子安静地闭着。我伸出一根手指,探探他的鼻息,才捂着胸部,舒缓一口气。

    做噩梦,一定是在做噩梦,我安慰着自己,背对着红玉,紧紧地抱住刘珺,数起绵羊,可脉搏急促的跳动,出卖了我忐忑不安的心。

    “早就警告过大祭司,别去体验三维物种的生活,把自己变成蠢货。”红玉叹道,伸出前爪,抚抚额头。尔后跳到床上,咬住我的身子,将我甩到狼背上,不给战战兢兢的我半点反应的时间,就朝帐外狂奔。

    帐外,圆月当头,星光灿烂,巡夜的守卫皆倒在地上,打着呼噜,流着口水。我担忧这三万兵马会遇到敌人,顾不上畏惧,挣扎着从狼背上爬下来。红玉顺势匍匐在地,将我摔到在地,接着向我扑过去,发狠地咬破我的脖颈,狼嘴巴里吐出一颗夜明珠,滚到脖颈流出的血液里。待到夜明珠被血浸染,发出红色的光芒,砰地一声炸开



第一百四十六章合谋
    三个月后,至代郡,已是立秋,初露出落叶萧瑟之景。

    我知晓刘珺离开代郡需要一个闭门不见的契机,便抢在他的前头,故意约赵破奴骑马打猎,并佯装堕马摔伤了右腿。呜呜,可是真摔,当时听到腿骨断裂的声音,抱着流血的右腿,疼得哗啦啦地大哭。毕竟赵破奴这只蠢货还带了一帮戏耍的小兔崽子,不得不假戏真做。

    于是,刘珺利用手中的虎符,急急调用还在前线跟攻击代郡的一批匈奴作战的老将军李广退回来守城。而他对外声称,运筹帷幄之中,概不接见。实际上,他命依依故意说漏嘴,整日为我熬药送汤,无心战事。

    自从冷面襄王娶我这个番邦女人为王后,长安城的谣言满天飞,那些待字闺中的少女,都将我视为头号敌人,更有说书者含沙射影地指出我乃祸国妖姬妲己转世。呵呵,我这个长得不像朱雀的麻雀,何德何能成为祸水呀,连个美人称号都混不上去。因此,这莫须有的罪名远扬。

    当佑宁同守城的将士闲聊,发出襄王沉迷于美色、代郡之战将不战而败的感慨时,老将军李广暴跳如雷,立即扇了佑宁十几个耳光。那李广纵横沙场数十年,双手使出的是杀人的劲儿。片刻之后,佑宁晕倒,平日里精心保养的细皮嫩肉,如今肿成猪头,嘴角流血,几乎半死。

    接着,依依悄悄过来汇报,我熟练地为已经痊愈的右腿打上石膏,穿上刘珺借八百里加急的军情带过来的时下最流行的彼岸花云华缎子,抹了美人醉,勾画狐狸眉,将额前的淡紫色兰瓣也涂成张扬的红,但是和红颜祸水相差甚远。对着铜镜沮丧了一会儿,我撅撅嘴巴,咬咬牙,脱了绣鞋,改为木屐,总算透出一丝妖精的韵味。在迂腐的古人眼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就是女人的脚只给丈夫看。哈哈,想想自己要扮妖姬就激动呀,没办法,我是个戏精,爱加戏。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我用尽吃奶的力气,拽着比自己脚大的木屐,单只脚蹬蹬地爬上城楼,见到佑宁昏迷在地的惨样,又是心疼又是恼怒,一边喝令两个将士抬着佑宁去看大夫,一边吩咐依依赶紧找来刘珺。

    看到那一滩佑宁残留下来的血迹,捂着胸口的心跳扑通扑通地响,双腿也在发软。刘珺说事先不告诉李广,演戏更逼真。然而,照李广这种不怕死的硬气,连服侍了刘珺十几年的佑宁也能下重手,更何况我这个名声不太好的妇人呢。我摸摸自己的脖颈,深呼吸了几口气,向后退十来步,尽量离李广远点,万一他震怒想掐死我,我还可以逃跑。

    “李将军,佑宁到底因什么事得罪了您,以致于落下半死不活的境地!”我清清嗓门,涨红了脸表现怒气,吼道。其实,上前去抓住李广的衣领,效果更佳。可是,我没有这个贼胆子呀。

    “明知故问。”李广低头擦擦手上的血迹,语气生硬。

    “李将军为什么不敢正视本宫,是心虚吧。”我学起刘珺的冷笑,别过脸去,也不看李广。

    “本将军只是不想抬眼看到脏东西。”李广嘲讽道,抬头瞟了一眼我,尽是轻蔑之意。

    “大胆!李将军,本宫敬你是长辈,对你不行礼的举动已诸多包容。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给本宫执行军法,杖责一百军棍,罚去放哨。”我扯破了喉咙喊道,叽里呱啦地背出预先准备好的台词,轻松之余觉得喉咙干痒的,需要茶水润喉。

    话音刚落,众将士皆震怒。别说古代了,就是现代,看不起女人醉心于事业的男人一大把,甚至大部分女人都当自己是半养家半工作的弱势。所以,将士们极度不满我这个没军职的祸水滥用私刑。而且,他们常年征战在外,自然是跟李广比较亲近。

    霎时,李广拍起手掌,大笑道:“既然堇王后如此喜爱军棍,那就乱棍打死,以儆效尤!”

    乱棍打死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提着自己的裙摆,踢掉木屐,一瘸一拐地下城楼。将士们虽然心底上支持李广,但是畏惧刘珺的冷血无情,到底是唯唯诺诺,不愿意出手。唯有跟随李广的两个死士发狠地追捕我,距离我愈来愈近。

    我咬着嘴唇,边跑边抹着眼泪,一直念叨着刘珺,却不敢露出右腿无事的破绽,这些将士中指不定有内奸,不可掉以轻心。故眼见一个死士伸出的手掌差点抓住我的后衣领时,我急得忘记看楼梯,踩空了左脚,差点从楼梯上滚落,幸亏刘珺及时赶到,将我揽入怀里。

    “赤脚该打。”刘珺脱了枣红色的披风裹住我的脚,托住我的腰肢的左掌不安分地下滑,狠狠地掐了我的屁股。

    我瞪了一眼刘珺,举起小拳头打算反击刘珺,瞅到刘珺应是忙着暗地里检查代郡的守卫出来得匆忙、上衣有些微敞开,露出狡黠的笑意。哈哈,这回还不栽倒本姑娘的手中。

    “阿珺相公,堇儿为了佑宁找李广评理,他竟然想将我乱棍打残,然后送到红帐子里……”我将脑袋埋到刘珺的胸膛里,哭得梨花带雨,月牙眼摸索到刘珺胸口的小红豆,轻轻地咬下去,听到刘珺使劲憋着的哼声,心底乐开了花。

    这红帐子嘛,代指营妓。该死的刘彻,采纳了中大夫主父偃提出的送犯罪的官宦女眷到军营中犒赏三军的建议,设置了为营妓专备的红帐子。我故意改动了李广的原话,就是想激化李广和刘珺的矛盾。

    “嗯,李将军确有此事”刘珺那只老狐狸居然放大了低哼声,产生一种特意压制却不小心溢出的错觉,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边诬陷李广边恬不知耻地当众挑逗刘珺。

    呜呜,我偷偷地观看将士们的反应,发现有好几个脸皮薄的都脸红了,欲哭无泪。这回的劲爆话题,估计要相传万里了。自家的夫君,是来克我的。

    “老臣恳请襄王处死这个扰乱军心的祸水,莫寒了兄弟们的心。”李广掀开衣摆,跪地道,不卑不亢。

    他这一跪,引起众将士的怨怒。李广是三朝元老,为大汉立下赫赫战功。朝堂之上,刘彻准许免跪。朝堂之外,刘彻主动对他行礼。可现在,他居然向刘珺下跪,必定抱了杀死我的决心。

    “哦,李将军是在威胁阿珺相公吗李将军需要本宫提醒一下,你屡次出战匈奴,皆大败,可是假败”我露出半个脑袋,笑靥如花,吐出的字却是朵朵冰冻三尺的雪花。

    “士可杀不可辱!”李广站起身,拔出腰间



第一百四十七章开封
    刘珺托佑宁将梳理好的军情交给李广,便携带着我和依依选择于子时出代郡。确切地来说,经过乔装,刘珺扮作病痨子,我自然是当贤良淑德的夫人,依依是丫鬟,一家子着急着出城寻大夫。

    那守城的士兵,即便大半夜巡视,也站得笔直,毫无倦怠。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对我们盘查得格外仔细。连我们成亲多少年这种问题也搬上台面,害得我假装腼腆了许久,差点露了馅。甚至,不怕被刘珺的病气传染到,请我搀扶着刘珺下马车,仔细瞅瞅刘珺的神色。亏刘珺有自知之明,将那双寒潭眸子的凛冽之气收敛得干干净净,又垂丧着脑袋,才不教人怀疑。

    出了代郡,我终于松了口气,最近戏份太多,演得好累呀。不过,值得高兴的是,那守城的士兵,越负责任,越显示了刘珺治军有方。自家的夫君,只有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时,才感觉到那张冰山脸也分外迷人。

    “乙亥,给你半柱香的时间,将那个高瘦的士兵,处理成意外身亡。”刘珺冷冷地道,寒潭眸子闪过转瞬即逝的忧虑。

    我虽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并没阻止依依的行动,而是待她离开,才向四处张望,确定只有风吹落叶之声,才凑近刘珺的耳朵问道:“为什么呀”

    “跟堇儿的演技一样,太刻意。”刘珺吮吸了一口我的耳垂,笑道。

    “或许他生性细腻。”我掐了一下刘珺的胳膊,别过脸去,恼道。

    接着,我们都沉默下来。我坐在马车里面睡觉,将许多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暂时搁置一边,睡觉吃饭可是人生头等大事。而刘珺坐在马车外面赶车,他赶车的速度明明极快,轱辘轱辘地碾压乱石,也不等一会儿依依,却听着非常安心,总令人产生岁月静好、不如共赏这清秋之景的错觉。事实上,此去河南郡,凶多吉少。

    从代郡到河南郡,我们仅仅花了两个月,每天只在荒野里烧个火堆睡上两个时辰,包括养得娇气的我因睡眠不足、疲劳过度而感染了风寒,一病就耽搁了半个月。

    临近河南郡,我的病刚痊愈,强撑着身子,求了刘珺半晌,才答应继续赶路。刘珺心底倒是希望我再休息上半个月,奈何河南郡春天遭遇水涝,秋天又赶上干旱,颗粒无收,一场暴动恐怕在所难免。

    风寒过后,我的咳嗽却未见好,偶尔忍不住的时候,便借着如厕,悄悄地蹲在茅厕,咳到喉咙肿痛,四肢发冷汗后,才洗洗手,整理仪容,强带上笑容,同刘珺汇合。次数多了,刘珺终究起疑,若不是我故意哭着说要回长安,刘珺必定又要停止前行。当拖油瓶的滋味,比喝当归还难受。

    沿途,遇到一个衣衫褴褛,大约三四岁的小乞丐,眼巴巴地盯着我口中难啃的烧饼,流出清口水。他的胳膊和双脚干瘦如柴,肚子却鼓胀如球,即使我这个没有缘分生下孩子的人看着,也一阵心酸。

    那小乞丐,接过我的烧饼,狼吞虎咽,因吃得太急,噎着了,涨得满脸通红。我连忙递过清水,弯着腰,一点点地灌入他的喉咙,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见他逐渐缓过气来,嘴角绽开一丝欣慰的笑。

    “谢谢夫人。”小乞丐咯咯地笑道,脏兮兮的小手扯着我的衣裳,正向我示好。

    正当我掏出手帕打算替他擦擦脸上的脏物时,他突然捂着肚子蜷缩成一团,似乎承受着剧痛,在地上打滚,不到片刻,口吐白沫,脸色惨白,不再动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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