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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来,剑出鞘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橘子下酒

    这人身上好重的江湖气。

    老头惊疑不定,镇上很久没有出现新面孔了,何况还是个江湖刀客。

    中年刀客,也就是薛成义,他习惯性的用左手提刀,因为这样方便随时右手拔刀出鞘。他脚步缓慢,在酒馆老板好奇的目光中走进铺子,找了个最里面的角落坐下。

    酒馆老板有点吃不准这位外来客官,但做了大半辈子的生意,多少会掂量分寸。他笑呵呵的上前,用抹布给陌生客官擦了擦桌子,说道:“我这地方简陋,只卖酒,就卖一种酒,客官要是不嫌弃,上一壶解解渴无妨,比不上城里酒楼,都是自家酿的。”

    薛成义将刀放在身边凳子上,点了点头道:“那就劳烦店家上一壶。”

    酒馆老板连忙道:“好嘞,客官稍等。”

    见老头转身去拿酒,薛成义环顾一圈四周,对于踏遍半个中原的他来说,眼下这酒馆可以说是不堪入目,却没多少嫌弃。以他的实力,若是想某个富贵,无论去哪个高阔门阀都要被当成菩萨供着,但他不喜,江湖中人自有傲气,焉能做人看门狗。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朴素些的生活,就像他在大漠城那样,独门独户,乐得清闲。

    若是提不动刀了,就退出江湖,找个清静的地方,最好靠水。以前没这个讲究,后来在大漠城生活久了,才懂得水的重要。

    只是怕活不到那个时候啊。

    他这次孤身一人入恒州,本就做好了葬身于此的准备,杀那长公子不难,难的是如何全身而退。州主之威震天下,不管是夸大其词还是犹有过之,恒州几十万兵马都不是吃素的。只是在他意料之外的是,半路杀出个深不可测的僧人。那和尚虽然言行吊诡,实力却绝不再他之下,甚至更强,他没把握从和尚手下杀了那小子,才不得不收手。段千鸿对这个儿子似乎并不上心,或者是觉得在自己的地界上相对安全总之那长公子身边并没有安插高手保护,只是经此一事后,在想出手只怕是无望了。

    薛成义说不上是喜是悲,只是马失前蹄没能得手,反倒是能走出恒州了。他丝毫不怀疑那日若是杀了叫段元亨的公子哥,接下来迎接的必然是疾风骤雨般的剿杀,段千鸿在江湖上可没有心慈手软的好名声。

    这些日子虽然远遁百里,却依旧没能彻底甩开明里暗里的追杀,昨日经过焦鞍郡,本以为又是一场恶战,谁曾想只是些雷声大雨点小的虚张动作,让他想不明白,似乎是有网开一面的味道,却不明其由,难不成恒州也有人希望那长公子死

    不多时,老板就端来一壶酒,还有一盘花生,笑道:“小店上不得台面的酒水,见客官风尘仆仆,没什么好招待的,头一回来小店,送客




第二十八章 往返
    前些日子大婚搞的段元亨“焦头烂额”,至今都没能缓过来,闲散日子过惯了哪有成家的觉悟,其它不说,就婚礼俗程就让他提不起精神。恒州有“三朝回门”的讲究,大婚第三日段元亨携礼陪同邓婵钰回乡祭祖,邓瑁夫妇也一并回返南轲城,近两年九州各地的军事操练如火如荼,显然都是在为不知何时就要燃起的硝烟做准备,邓瑁职务也不轻松,恒州二十万铁骑由他一人扛,段千鸿一副甩手掌柜的架势,除了军务大事抓上一手,其他日律琐事都是这岳父大人全权包办,这些天累积下来的军务折子估计够他忙活小半月。

    这次前往南轲城目的有二,其一自然是奉香祭祖,平淡无奇。其二是要趁这次机会了解些恒州的军事情况,总有那么一天庞大家业要落入段元亨手中的,总不能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邓婵钰是个心思玲珑透彻的女子,似是看出段元亨除了陪同她祭祖以外还其它事情,便主动提出要在家中小住几日,理由是怕日后想念娘家,倒也不假,两全其美。

    段元亨不管是以长公子的身份还是以女婿的身份,随邓瑁去军中都不显份外。

    南轲城与恒州城互为犄角,相隔约两百里。恒州城作为州辖主城,重中之重,而南轲城城池坚固,周围地势平坦,空旷辽阔,极其适合驻军,因此被打造成军事中枢,可进可退,连接各个郡县城池的要道四通八达,便于支援增军。恒州旧晏两地兵马共计四十万,而南轲城外十里便设有八关九隘,关口向西而缓,关隘相围成圈,內驻军二十万余,占州路总兵马半数。

    段元亨六年在外游历,并非只是走,离开土生土长的恒州,先去了鸿儒名士林立的江南。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黄金屋,这些段元亨都招手即来,哪用靠读书读出来,无非是不想做个孤陋寡闻的莽夫罢了,就像他老子那样,大道理讲不出几个,都是靠拳头服人。出入江湖,总要留下个文武兼备的美名才好,光是拳头硬多掉斤两。再者南方人多是“动口不动手”,不像北边看不对眼就刀剑相向,那时的段元亨武功奇差,去了北三州太吃亏。还是江南好,姑娘俏,才子俊彦们不管背地里怎么肮脏龌蹉,明面上都要风度翩翩,和和气气的。先在江南磨练磨练,学些江湖规矩,涨点见识听闻,怎么都不是坏事。江南有座儒家具地圣贤庄,囊天下学问,自前朝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影响深远,势如破竹,而作为儒道文化发源地的圣贤庄更是天下士子向往的朝圣之地,段元亨在无数士子儒生削尖脑袋都想往里钻的天下学府待了整整一年。

    收拾行囊踏上去往北三州的道路,前前后后准备了三年时光。

    北边不像江南民风含蓄委婉,大多性子执拗率真,说不出谁好谁坏,各有千秋。江湖风光,北方占一大半。不比朝堂弄权,注重才智谋略,江湖大多靠的还是刀剑锋利,若是再才高八斗,那就更锦上添花了,段元亨就是想要成为这种人。用了三年积攒学识,谈吐,修养,见闻,以及日以精进的武功,才有真正踏入兵荒马乱江湖的资本。

    北三州这些年都不太平,有各州协议在前,大规模的战争打不响,但散兵游戈的小摩擦却从未断过。北人好战,血性重,便喜欢以战养战。南方军队操练大多在军营校场,偶有实战便是拉出去与些占山草寇厮杀,而这些欺软怕硬的蟊贼让他们打家劫舍欺压百姓那是手到擒来,遇到正规军队围剿还不吓破了胆,多半还没伸展开拳脚,蟊贼们就弃了兵器束手就擒了。若比兵力,整体来讲北方要更高一筹,这一点好颜面的南方军士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

    走南闯北,找寻师父与练剑两不误。

    北三州是很好的磨练之地,一路上都能遇



第二十九章等一个人
    南轲城与恒州城相隔并不遥远,穿过两郡接壤辖地,路途两百里,原本快马加鞭一天的行程,因为马车的缘故走不快,再者段元亨没有选择官道,而是贴着羊角山脉一路游山玩水,时不时的走走停停,似乎一点不着急。

    邓婵钰有些疑惑,却没有开口询问。她没怎么出过门,在马车上坐久了,难免有些不适,二十里一歇,对她来说倒也不错。沿着山路而行,坐倦了就下来走走,活动下身子。

    行程过半,却用了一天,眼见天色渐暗,不得不找地方过夜,若是走官道,大可以下官道进城安顿,但走僻径小道,找不到庙檐难免就要风餐露宿了。

    对于段元亨来说是家常便饭,以前在外闯荡,没那么多乡村野店,多半是以天为被地为庐,习惯了也不觉得遭罪。自从踏出州主府的那一刻,就没资格逞娇贵了,也深刻的体会到,脱下那层光鲜亮丽的皮,自己又算个什么,江湖里的一只虾米而已,还是只能在浅滩上游离的那种。

    相比较而言,安居深闺不沐风霜的邓婵钰就显然不大习惯。起初听说要露天夜宿还颇有几分好奇兴趣,随后听到段元亨有意无意的提了嘴蛇虫鼠蚁,那仅有的几分好奇也打消殆尽了。

    后头吊着的五十轻骑可不是普通的军伍骑兵,若是如此邓瑁出手也略显寒酸了,大大配不上长公子出行的阵仗,更体现不出对女儿的上心啊。从这些军士一路有条不紊的纪律以及执行指令的果速,段元亨猜出这些都是邓瑁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亲兵,琅骸军。

    恒州仅次于雕虎白鳞军的一支铮铮雄兵。

    这些都是从二十万兵马各营中挑选出来的兵尖子,每个人都极为擅长骑射之术,且身上至少携带了五种兵器,段元亨一路冷眼观察,统一的三种分别是:腰间佩挂骑战最佳的宽口马刀,背扛七尺红缨枪,马鞍左右各提弓矢。至于剩下两种,其实没有明确的固定配置,段元亨瞧见五人携带连弩,走在队列最后。军营中常有制定战略阵形来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战役,而弓弩作为远程武器,往往会被护在阵形后方,以避免伤亡,从而发挥最大程度的压制力,以逸待劳,哪怕对方突进至身前,多半也是拿命来填,死伤惨重。其余不佩戴连弩的轻骑,或带狼牙锁链,或带淬毒短匕,各有不一。至于最后一种,实在无迹可寻,也只有真正实战时才能领略了。

    邓瑁治军素来严谨,既然是亲兵那自然更加铁血些,五十骑分工明确,井然有序。段元亨选在沿溪的一处空地安顿,无需下令,五十骑已翻身下马各自分工。

    喂马,拾柴,取水,打猎,巡视,警戒。

    段元亨暗自点头,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一支这样的军队。从马车上取下器皿,与邓婵钰一起走到溪边。

    溪水潺潺,清澈见底。

    女子都爱干净,邓婵钰坐在溪边一块石头上,捧水洗了把脸,动作淑女温婉。段元亨则奔放无羁,挽起袖子操起水就往脸上泼,溪水冰冰凉,格外舒爽。邓婵钰正要给他递去丝帕,却呆呆的看见他将袖子往脸上抹,就算是擦干净了。【…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段元亨笑了笑道:“习惯了。”

    邓婵钰默不作声,曾经听爹爹说过这位衣食富贵的相公外出六年,未有多大感触,在她看来,身份尊贵的长公子无非是换了个地方享受紫醉金迷,说是外出游学,还能真吃上苦头不成。但自成亲以后朝夕相处对段元亨的言行举止越来越了解,却发现他身上并无半点勋贵子孙的娇纵,反而更为贴近寻常人家子弟,偶有一些小粗俗,却没让她有丝毫的反感。这种在富贵人家看来的粗俗,像极了普通百姓看待显赫贵胄言行的矫情。

    她抿了抿嘴,上前用丝帕温柔擦拭他棱角分明的脸庞。

    天色已经暗透,营地生起几团篝火,夜晚寒意最甚,两人贴坐在火堆旁。这些亲兵格外“懂事”,特意与两人保持距离,一来是尊卑有别,二来是人家两口子你侬我侬,一群大老爷们在旁边算怎么个事儿

    五十人分为两波,轮流值夜,休酣。

    邓婵钰不善言辞,第一次露宿



第三十章 月黑风高
    夜深时刻,万籁俱寂,唯有溪水潺潺。

    林中鸟兽入眠,溪旁篝火摇曳。

    树下几堆人围着一辆马车和甲而寐,远处有甲士轮番执锐巡视,戒备森严。

    车厢中段元亨托着腮静静的看着眼前女子入梦,时而黛眉微皱,时而嘴角带笑,有趣的很。寻常这个时候的他会淬炼剑上内力引入体内,六年修炼一日不曾懈怠。可如今君来剑上已再无内力供他获取转纳,他反而觉得漫漫长夜显得无所事事了。替邓婵钰盖了盖滑落的棉袍,他转身从一块精致木匣中拿出一本小册,页卷有些泛黄,显然有些年月了。

    这本封面朴素无华的小册是段千鸿丢给他的,只说是好东西。段元亨先前看过,是本剑谱,言词晦涩难懂,他粗略的翻了几页,狗屁不通。这种破旧野籍要是搁在大街小摊上,也就几文钱一本的货色,还不一定有人稀罕买,但既然是段千鸿给的,那就没道理是骗人瞎杜撰的玩意,绝对是好东西啊。

    只是段元亨吃不透,更别说嚼烂了。这本剑谱其实也就记录了两招,一招名“点阙”,一招名“蜉蝣”,百来个字,段元亨反反复复研究了数十遍,依旧不得其解。

    今天他再次拿出翻看,似懂非懂。小心翼翼的翻过一页,深怕力气大了将这本就破旧的册子彻底折腾散架了。借着窗外火光摇曳,眼力极好的段元亨一字不落,默默在心中吟诵。

    没有操之过急,他先将第一招“点阙”记下,若哪日练成,再去碰第二招,否者原本就难懂复杂的招式路子,相互混淆,再想习得就更加遥遥无期了。

    段千鸿也不怕儿子骄傲,曾说过段元亨的天赋不错,悟性也够,就是习武之路耽搁了十年,否则以自家的丰厚底蕴,必然不会比江湖上任何一位年轻一辈的修为差多少。只是这十年的时光,注定就如一道沟壑,天差地别,难以追赶。这落下的步子要一个脚印一个脚印的去拾,哪有那么容易。都说笨鸟先飞,你就是比人家再有天赋有底蕴,那也是飞了十年的老鸟了,你一个嫩雏想要后来居上,难如登天。也不乏一些大器晚成之辈,可江湖上也没几个这样的奇葩,大多二十五岁前没有在江湖上掀起水花,基本也就冒不出泡了。悉数现如今功成名就万人敬仰的宗师高手,在段元亨这个年纪,已然名噪一方。就拿段千鸿来说,二十岁正在战场上拿人头攒功勋,曾一人挡数百骑,独守天险之地落阳谷口,一夫当关,一战成名。【…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恒州这份家业可不是单凭前朝皇帝赏赐,那可是实打实凭本事挣来的,否则以一位州牧刺史,如何能在国乱之后站稳一州又占一州当年前朝封州十四地,十四位御钦刺史如今还活着的有几位藩王谋反,必先杀刺史,绝朝廷手眼!

    段元亨闭上眼睛,细细咀嚼,指尖在大腿上轻弹,一息一起落,两根手指相互交替,如同抚琴,节奏均匀。按照册子上的记载,段元亨在心中“临摹”出招式,一次次的死招,又一次次的重新更改。寥寥几十个字,硬生生让段元亨推演出几十种形态。

    孜孜不倦,段元亨总算体会到何为“胸中有千百招”,可没有一招行的通,抓不住“点阙”的精髓所在,死招还不如无招。

    寂静无声的夜空,从远处传来一声鸟鸣。

    睁开眼,那嘴角带着浅笑的女子依旧拉着他的袍边不曾松开,恬静的让人不忍去惊扰。段元亨面无表情的看了眼窗外,轻轻从她手中抽离衣袍,提剑走下马车。

    琅骸军不亏被誉为恒州第二精锐,只是段元亨轻微的脚步声,周围甲士瞬间惊醒,刀不离身,枪不离手。

    段元亨走到领头的伍



第三十一章 冷眼旁观
    “今天你会死,但这罪,怕是要罪加一等了。”

    段元亨神情淡然,丝毫没有因为对方实力比自己高出好几筹而紧张,不知是因为那五名死士不计代价的死命相搏,还是因为身后装备精良的奋勇虎骑,又或者还有别的倚仗。

    暗月之下,五名死士影随身动,五个方位,各占一角。

    横刀在前的薛成义衣袍猎猎,一身内力不再压制,让五名死士面色阴沉。

    脚下枝梢轻轻晃动,身影已经消失在原处,不去等这些死士狗皮膏药一般的无赖剿杀,薛成义一人一刀,先发制人。

    来到一名死士面前,一脚踢出,死士连忙抽刀去挡,却听到两种断裂的声音,一种由死士的短刀发出,另一种,则是这名死士胸前的骨头。一个身体倒飞出数十丈,再也爬不起来。

    其余四人绝无坐以待毙的道理,齐齐发难,而薛成义神色漠然,刀上浩然意气倾斜,还在几丈之外的四人身子一顿,缓缓倒地。

    一场原本还算势均力敌的局面以虎头蛇尾收场。

    段元亨一直不语,静静旁观,死士不敌,他也没有让身后的琅骸铁骑冲杀,仿佛一点不担心接下来的处境。

    薛成义托刀,气息没有一丝变化,一场战斗过后依然处乱不惊,他脚步轻缓,走向段元亨。

    树挪死,人挪活。青山镇那个没啥好手艺的酒馆老板,搁在外头或许混一辈子也就是个苦累小人物,镇外大千世界繁华似锦,乱花渐欲迷人眼,若是随波逐浪,辛劳一生,又有几多所得。但搁在青山镇上,那粗简的酿酒手艺就成了一绝,虽然挣的不多,也没法富甲一方,但在一亩三分地上,却是个有头有脸的富庶人家。

    一丈又一丈,他离那位鲜衣怒马的公子哥又近了几分。

    二十多年前,那时的他也像这位公子哥一般年轻,意气风发,虽然不说有多风流倜傥,但也有不少女子倾慕,出身士族的子弟大多不爱舞刀弄枪,倒不是不羡慕那些仗剑天涯的高手,而是吃不起那份苦,便嘴上说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他则不然,是士族子弟中的一个另类,从小痴迷武道的他不顾家族反对,在成亲前一晚离家而去,一走便是十年。

    那年瑞雪,各路州官藩王兴兵作乱,他遇见了一位身穿大内侍卫官服的用刀高手,捡回条命。他求那老头教他练刀,那老头却说他天赋太差,撑死也是个半桶水,不乐意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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