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烬之余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瓦希莉莎:“高庭狱门的案件,权杖委托我彻查此事。”
诺曼说:“国王想找出我们之中那些邪教徒的大伞?还是找出那些动用私刑、杀害邪教徒的义警?”
瓦希莉莎说:“我负责找那些义警,里德·西恩负责找邪教徒。”里德·西恩也是九隐士之一,我只见过他一面,他似乎是个谋士。
诺曼不冷不热地答道:“权杖对血族竟如此信任?”
原来西恩也是个血族。
瓦希莉莎:“这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血族不可能利用人类女性去制造奈法雷姆。而且血族也没有理由去猎杀邪教徒,那与血族全无关系。我们既然置身事外,便是追查此案的最佳人选。若非克里斯蒂娜必须常驻黑棺,里德的差事本该由她接手。”
“理是这么个理。”
我问:“那你为什么要从阿德曼开始查?”
诺曼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还不走?”
“唉,这破鞋,鞋带好难系。”
诺曼喝道:“你穿得是靴子,根本不用鞋带!”
“是吗?难怪,难怪。不过我既然来了,就闲聊几句也无妨。”
瓦希莉莎笑着回答我:“阿德曼·艾恩,他的绰号叫什么来着?‘恶魔猎手’,他的所作所为显示他比任何人都憎恨恶魔,他最有可能组织人手与那邪教作对。他是个孤儿,身份不明,来历不清,因此很有调查的价值。”
诺曼问:“你调查出了什么?”
瓦希莉莎说:“关于他的事迹,他的那些故事,大部分有夸大的成分,可过程很可能是真的,甚至....事实比故事更惊人。他真的独身一人闯入过恶魔的巢穴,他真的用毒蛇与蝎子锻炼自己的念刃,他真的在毒雾笼罩的丛林中追杀过一个狡猾的血族,他甚至将一个崇拜恶魔的野外村庄屠杀一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诺曼叹道:“我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已经够精彩的了。但这些事能证明他到处杀我们剑盾会的那些歪门邪道吗?”
瓦希莉莎说:“不能,他只是有理由那么做。他是个天生的....猎人。
他是个孤儿,有可能是某个骑士与奴隶生的,没法找到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也早就死了,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知情人士。
他在本撒的奴隶窟中长到了五岁,这时,他展现了念刃的天分,被剑盾会的训练营收养,开始学习念刃。
他学的不能算差,也不能算好,只能说中规中矩,正常来说,他也许能通过骑士的测试,这一辈子混到个子爵,然后在某场战争中不明不白的战死。
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给了他一巴掌,让他从此脱离了原先的轨迹。
他成为骑士之后,伪造了一份残疾证明,在后方担任文职工作,因为他娶了个女人,养了个女儿,他希望能更多陪伴她们,而不是整天在外面出生入死。”
诺曼嗤笑道:“懦夫自有懦夫的理由,我倒不如查查我们协会中有哪些败类用了这卑鄙的法子。”
瓦希莉莎:“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一个丧心病狂的巴尔教血族潜入他家中,将他的女儿变成了血族。巴尔教的血...极其恶毒,那孩子发了疯,像喝奶一样吸干了她的母亲,然后又打算吸干阿德曼,于是阿德曼杀死了那个孩子。”
我呼吸大乱,无法评价。诺曼攥紧手掌,指甲刺入自己的肌肤,流下了血。
她怒视瓦希莉莎,说:“血族?”
瓦希莉莎冷冷答道:“有些血族会干这事儿,我是不会的。至于那个巴尔教的血族,他逃离了地下城。可怜的阿德曼失踪了一段时间,不知向谁学习了追猎血族与恶魔的技巧,在那之后,他也离开了剑盾会,踏上了远征的旅途。”
燃烬之余 五十 宗师之战
我听了瓦希莉莎的述说,对阿德曼很同情,但同情是一码事,胜负又是另一码事。这人背负的东西太多,念刃太强,对弥尔塞而言很难对付。
希望博思泰特斯能让阿德曼精疲力竭,最好两败俱伤。
博思泰特斯大声说道:“你的眼神很疲倦!”
阿德曼淡然一笑,回答:“可能我昨晚没睡好。”
博思泰特斯:“你猎杀的太久,猎人,该休息了。”
阿德曼:“我要杀的那家伙早就死了,你要不要看看他临死前的照片?这些血族在‘不死’的时候,在照片上像雾一样模糊,可当他们彻底死去的瞬间,照片就能把他们拍的很清楚。”
博思泰特斯叹道:“那你为何还要猎杀?”
阿德曼:“习惯了,停不下来。”
博思泰特斯:“你并不贪图名利,我也不是你要猎杀的异类。我们之间的战斗并无意义。”
阿德曼无奈地笑了几声,说:“战斗本不需要意义,如果我不寻求战斗,活着做什么呢?在这里,我能与最顶尖的猎手们战斗,这本身就是意义。”
博思泰特斯架起盾牌,长剑平指前方,喝道:“那么,我接受你的挑战!恶魔猎手!”
阿德曼喃喃道:“搞得那么正式....”
他率先发动攻击,数剑刺出,博思泰特斯用盾牌招架,念刃产生的巨力让他朝后滑行了十米,地上留下两道碎痕,像是被铁轮胎的装甲车轧过一般。
韦斯特喊:“天哪!一千五百点的斩击!而且数招连发,这简直是神乎其技!”的确,单单这一招的难度已远胜过弥尔塞的连击了。
但博思泰特斯没事,他的盾牌上只留下淡淡的划痕。
诺曼说:“剑盾会的剑与盾相辅相成,我不喜欢用盾,说起盾系的念刃,博思泰特斯可谓活着的大宗师,他的铜墙铁壁连导弹轰击都能拦住。”
阿德曼发动激流,到博思泰特斯背后。老爵士将盾往地面一敲,砰地巨响,地面碎开,一个力场环绕着他。阿德曼避开了力场,同时手中长剑一挑、一拨、一转,一突,只听咔嚓一声,他将这力场斩出了一道裂缝,随后,他朝前突进,刺出了念刃。
博思泰特斯早已转过身,用盾牌挡住这一剑,同时长剑返还一招。阿德曼又将博思泰特斯这一剑荡开,两人互相攻守,势如飓风吹过山脉,刀光剑影,纵横交错,让人眼花缭乱,过了一分钟后,博思泰特斯退后半步,阿德曼远离博思泰特斯。
观众们看得如痴如狂,有人起身做起了人浪。我则惊讶于两人神妙的剑术,扎实的根基,强悍的意志,多变的技巧,因此深受触动。
博思泰特斯的盾系念刃十分了得,一旦张开,宛如大坝一般。可阿德曼将念刃凝聚剑尖,以异常灵巧的手法,瞬间将这铁壁开出一道口子。博思泰特斯虽败不乱,第一时间回身应对。两人随后的连续攻守密如飞蝗,严谨得无可挑剔,精彩得超乎想象。他们是旗鼓相当的对手,都是当今念刃运用的巅峰。
阿德曼说:“你这盾很麻烦,得先处理了它。”
博思泰特斯说:“它是一块好盾,可也不过是一块厚重的金属,使用的人令它不凡。”
阿德曼叹道:“虽然不想杀人,可也只能这么办了。”说罢,他将长剑在空中放了两秒,随即压下,只听见一声轰鸣,一道念刃掠空而过,我立时察觉到这念刃沉重至极,宛如山崩地裂。
这是他的进阶念刃,威力异乎寻常,更胜弥尔塞那一剑。
博思泰特斯暴喝,一圈金光汇聚在大盾上,那念刃击中大盾,声音令所有人脸上变色,捂住耳朵,气流与震动传向各处。蓦然间,阿德曼的那道念刃竟朝他自己飞来,博思泰特斯的念刃将这一招原封不动地如数奉还!
诺曼看得目瞪口呆,惊叹道:“好家伙!”
眼见阿德曼即将中招,他长剑伸前,稍一转,长剑断裂,就这么缓了一缓,他握住剑柄,躲向一边,那道念刃重重砸在墙上,那堵墙四分五裂,看台上的人急忙逃难,以免摔下看台。
阿德曼的右手骨折,长剑断裂。博思泰特斯的盾牌仍完好无损。
诺曼喊道:“这是天国城墙!他从哪儿学会这念刃的?”
我问:“这念刃很难学吗?”
诺曼说:“我最尊敬的一位师父曾经说过,如果学会了这念刃,手持好盾牌,可以在轰炸机的轰炸之下活命。师父还说,他无法想象这世上还有谁能运用这一招,如果使用不当,使用者相当于自杀,可博思泰特斯....”
从诺曼的表情来看,博思泰特斯的实力超越了她的想象,如果与博思泰特斯对战的是她,只怕也是徒呼奈何。
博思泰特斯比这位英勇善战的九隐士更强,只要剑盾会凭强弱选择九隐士,这位侯爵无疑已有了这样的资格。
博思泰特斯说道:“胜负已分,你全力一击亦无法撼动我!”
阿德曼深吸一口气,缠上骨折的右手,说道:“那可就更麻烦了。”说着,他用左手握剑,将一根立柱斩断,长剑横着一推,那近乎一吨的大柱子飞速撞向博思泰特斯。博思泰特斯站着不动,盾牌一举,将那柱子震碎,他自己一点都没碰上。
阿德曼又斩断立柱,将碎石和柱子一齐扔向博思泰特斯,后者并未用念刃反震,而是将重物挡开。突然间,阿德曼发动激流,以箭矢般的速度到博思泰特斯面前,左手剑一转,切向博思泰特斯持盾的手。
博思泰特斯喊道:“没用的!”他使出天国城墙,重压袭向阿德曼,阿德曼的左手紧握断剑,忙乱了一番,以铁莲相抗,数秒中内在这重压之下并未后退。
我想:“天国城墙是极强的反击招式,攻势不强,可阿德曼只剩下左手,他撑不了多久的.....”
没想到阿德曼骨折的右手忽然一抓,竟穿透博思泰特斯的防御,握住他的手腕。博思泰特斯立刻转动手臂,想将阿德曼甩开,阿德曼“哈哈”一笑,以不可思议的技巧,已将那盾牌夺走。
博思泰特斯一剑追击,阿德曼挡了一招,退开十米,博思泰特斯意识到阿德曼高超的武艺,不敢轻易追击。
阿德曼一剑将那盾牌毁了,这好盾失去了博思泰特斯念刃支持,不再坚不可摧。
博思泰特斯注视阿德曼的右手,我也看清那右手并未骨折,正是这出乎意料的变化令博思泰特斯失去了倚如长城的强盾。
博思泰特斯仍显得很平静,但对阿德曼已增了几分敬意,他问:“你如何办到的?据我所知,唯有血族能用鲜血瞬间治愈重伤,而且那很耗血液。”
阿德曼笑道:“事实上并未复原,但我记得我右手完好的样子,只要我维持意志,它暂时还能好好的,如果我不去想,它就真断了。”
博思泰特斯说:“据我所知,这是海市蜃楼,海尔辛家族独有的念刃。”
阿德曼说:“是吗?我管不了那许多,我的复仇之旅讲究实用,那倒霉家族的东西恰好派的上用场。”
说话间,阿德曼手中的断剑浮现出本来样貌,这又是那海市蜃楼的念刃。博思泰特斯目光惊讶,全场观众皆被阿德曼的念刃震慑。
内夫咬牙说:“太离谱了!阿德曼是海尔辛家族的?”他似乎有些气急败坏,他与海尔辛家族有仇?
诺曼:“瓦希莉莎,你偏偏没调查出这一点来?”
瓦希莉莎笑道:“他是不是海尔辛家族的与我无关,我只调查他是不是杀人的嫌疑犯。”
阿德曼再一次斩出那惊人的念刃,韦斯特喊道:“又是这招,威力达到两千五百点的....”
博思泰特斯身上的铠甲似乎变成了金色,又像是脱离了他的身躯,朝外膨胀。那道念刃击中铠甲,再一次返回阿德曼,阿德曼向上跳,但仍被这念刃擦中,他的右腿断了。他再度施展海市蜃楼,落地后双足完好。
但他维持不伤需要的意志极多,我不知他还能撑多久。
博思泰特斯的铠甲粉碎,他用铠甲也能发动天国城墙,但远不如盾牌有效。铠甲之下,他穿着一层轻甲,这轻甲却无法再保他一命。
波德莱尔说:“两个人都令人钦佩,我自问未必能胜过他们其中一人。”
我觉得这老头没说实话,他如果上场,必败无疑。我要是开挂自然能战胜他们两人,但常态之下或许不是他们对手。
阿德曼用意志维持他残躯不残,博思泰特斯再无防御的倚仗。两个都再无退路,必须迅速击败对方。
阿德曼再一次施展奇速,同时,他身上爆发出神圣的光辉,令他的身形模糊不清,刺眼异常。这光辉无疑能伤害血族与恶魔,对人类不构成危害,可借此令人无从判断他的招式,他的剑术本就高超,如此一来更是神秘莫测。
博思泰特斯唇边流下鲜血,他体内散发出淡薄透明的雾,阿德曼冲入雾中,剑招变幻,从西面八方出手,一人仿佛化作了数十人。博思泰特斯毫不畏惧,仗剑还击,他以守势为主,以精准的走位与落点抵挡猛攻。
阿德曼的意志非同小可,他的剑法更胜一筹,只要他能坚持得住,五分钟内,胜利将毫无意外地属于他。
燃烬之余 五十一 推销大师
阿德曼占尽优势,博思泰特斯的轻甲被阿德曼刺中、穿透、划破,令博思泰特斯伤痕累累。若非这位海神的铁莲如火纯情,早已伤重不支。而阿德曼不愿真下杀手,一直手下留情。
刹那间,阿德曼口中流血,脚下摇晃,博思泰特斯向前一步,一剑从阿德曼胸口划过,阿德曼受了伤,鲜血涌出。这一幕被观众们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他们心底仍倾向着阿德曼,不由得大声惊呼。
为什么?阿德曼并未被博思泰特斯击中一下,为何会受伤吐血?是他消耗过度了吗?
我注意到那雾气,透着一股阴森凄厉,这是博思泰特斯发出的,我本以为是用来遮挡视线,可现在看来,它似乎蕴含着某种毒素,会伤害在雾气中人。
念刃虽然是为了猎杀异类,守护人群而被创造出世,可意念也有正邪,有些念刃正像是妖邪的魔法,阴险而歹毒。
博思泰特斯并非像他一贯表现的那样光明正大,至少在他心底也有邪念。
可惜,阿德曼本可以赢,如果当真生死相搏,阿德曼在中毒之前就能杀死博思泰特斯,然而现在,他没机会了。
博思泰特斯一剑刺穿阿德曼的腹部,阿德曼发出轻哼,右手攥住长剑,左手一拳砸中博思泰特斯的脸,但老骑士硬挺住了这一拳。
裁判席紧急亮起红灯,一位裁判喊道:“终止比赛!博思泰特斯赢了!”
阿德曼厉声说道:“在我战死之前,绝不会输!”
博思泰特斯叹道:“太难看了,猎手。”他拔出剑,朝后退。阿德曼喷出的血越来越多,他怒视博思泰特斯,似要与他拼命,可当他迈步时,却轰然倒下。
观众骇然喊道:“天哪!英雄败了!”“他死了吗?不,不要!”那些阿德曼的书迷泪流满面,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博思泰特斯大声喘息,望向韦斯特,她连忙高呼:“看见了吗?看见了吗?这场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战,是博思泰特斯赢了!”
即使有人沉浸在悲哀之中,可总不乏欢呼雀跃、兴奋异常的人。一些观众朝外跑,想必是向外面传消息去了。还有人庆贺过度,乐极生悲,与弥尔塞、阿德曼的支持者吵了几句,随后大打出手。
我注意到博思泰特斯受的都是皮外伤,这让我只感大难临头。弥尔塞比博思泰特斯多休息了两个小时,可那又有什么用?他不是血族,那重伤险些要了他的命,两小时只怕连输血都不够。
韦斯特说:“现在,让博思泰特斯侯爵休息两个小时。很抱歉,我知道你很辛苦,但你的对手同样处境不妙。想要获得公爵头衔,必须经历最残酷的试炼。”
瓦希莉莎问:“你知道阿德曼与博思泰特斯的相似之处是什么?”
内夫问:“相似之处?他们都是男人?”
瓦希莉莎微笑道:“是的,而且他们都是鳏夫。”
诺曼说:“这可太可惜了,经此一役,想要嫁给他们的女人只怕会塞满整个本撒。”
这时,一只蝙蝠飞来,瓦希莉莎从蝙蝠腿上取下一张纸,看了看,说:“看来我们的阿德曼伯爵是无辜的,他与那些凶杀案无关。”
诺曼问:“你怎么知道?有真凭实据吗?”
瓦希莉莎说:“我让人查问了伯爵最近一年的行踪,他从未返回过剑盾会,不可能组织像模像样的暗杀,而且,他孤僻极了,即使救了许多人的命,可谁的情都不领。他是个独行侠,无权无势,没法为那群凶手提供铠甲,也无法抹去他们的线索。”
诺曼说:“你想把所有的公爵、侯爵、伯爵都查一遍吗?即使你能动用下水道所有的老鼠,只怕也得查上好几个月。”
瓦希莉莎说:“我发现博思泰特斯侯爵曾经担任过本撒的警务部长。”
他们沉默了半晌,诺曼说:“那又怎样?警务部长几乎是三年一换。博思泰特斯已经退休整整六年了。你是说他充当了凶手的保护伞?又或者他正是凶手的幕后指使者?”
瓦希莉莎说:“相反,博思泰特斯是个武痴,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精修钻研武艺,才能有如今的境界。他的身世也很清楚,是文森特家族的成员,甘博·文森特的次子。他人生的轨迹漫长而无趣,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此人生活规律的近乎机械。”
诺曼皱眉道:“你还真要把选手一个个查过来?你凭什么以为凶杀案就与选手们有关?”
瓦希莉莎笑道:“我只是滥用职权罢了,因为我对未来的同僚很感兴趣,很想知道他们的底细。”
娜娜叹道:“弥尔塞的伤情严重,就算使用最顶级的秘药,要让他能站起走动,至少也需要一天。”
我急道:“那就喂他喝魔血!”
拉米亚说:“住手,那会让他变成尸鬼的。”
我嚷:“就算变成尸鬼,也好过输给那个老头!”
拉米亚叹气说:“你就别添乱啦。”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正色道:“是了,这个博思泰特斯肯定就是幕后黑手!”
他们颇为惊讶,诺曼问:“剑圣,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说:“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凶手。这句话适用于百分之九十的侦探。这个博思泰特斯的伪装很完美,但,正是这完美,让我看破了他的把戏。”
瓦希莉莎说:“你怎么不说路人甲乙丙丁更有可能?之前落败的那些家伙不也看起来人畜无害吗?”
我其实是想他们调查这老头,一调查可能就是三、四天,有这段时间,足够弥尔塞痊愈,莫说痊愈,就算让尼丽怀上小伯爵只怕也足够了。到时候,我再化作圣徒,趁博思泰特斯下楼梯的时候推他一下,让他摔得半身不遂,甚至一命呜呼,弥尔塞的大事就算成功了。
有人会觉得我这计划破绽太大,第一,博思泰特斯是顶尖的念刃宗师,怎会被楼梯绊死?这定会惹人怀疑。第二,博思泰特斯最后的对手正是弥尔塞,就算猪脑子也会猜测是弥尔塞暗中下的手。
可事到如今,再卑鄙的手段也不为过,再大的漏洞也不要紧。因为比赛只剩最后一局,一旦决出胜者,木已成舟,想反悔也没用。届时,弥尔塞成了公爵,凌驾于法律之上,哪个不要命的胆敢查他?就算其余隐士觉得不对,可他们敢直接与我朗基努斯对着干吗?嗯?如果他们不想破坏我们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只有默认弥尔塞上位。
瓦希莉莎说:“很遗憾,你的证据不成立。请别再混淆我们的视听,浪费我们的警力了。”
我怒道:“浪费警力,胡乱调查的不正是你吗?”
诺曼笑道:“我倒希望博思泰特斯是凶手的老大,他的举动富有正义感,挺侠义豪迈的。如果他成了隐士,与我们平起平坐,那桩凶杀案反倒会成为他的功绩。”
我急道:“正义感?正义感能当饭吃吗?我们需要的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才能更好地维护权杖与诸位的统治。如果一个人能肆意妄为地践踏我心爱的剑盾会的法律,那我对亲亲剑盾会的忠诚与爱护,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波德莱尔笑道:“剑圣,你一黑棺的公爵为何会对剑盾会效忠?我怎么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说:“这有什么奇怪?我是个博爱而和蔼的人。这样吧,我现在就去逮捕这个博思泰特斯,由我亲自审问,必然能让他屈打成招....不对,如实招供。”
娜娜说:“怎么个审问法?就像你对待巴提克斯那样?”他们都听说过这事,闻言大笑不止,这群吃人血馒头的混账东西!这件事我完全是被冤枉的!
我气往上冲,可又不得不保持冷静,我得在规则之内施展权谋,怎么说也要为弥尔塞拖延至少一天。
我说:“你们带我去见权杖,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挺可怜的。我们去陪他,看我用是三寸不烂之舌让他明白剑盾会之内存在多么大的隐患。”
瓦希莉莎摇头道:“权杖大人不会见你,即使见了,也不会听从你毫无根据的蠢主意。”
我摆出扼腕痛惜的表情,说:“你们现在就举行决赛,将浪费多么大的商机?你们想过吗?”
他们问:“商机?”
我说:“首先,你们可以利用这机会,在街上卖印有两位决赛选手签名或者照片的t恤或大衣。
其次,你们可以开通投票,让所有本撒居民——不,所有剑盾会居民为自己喜爱的选手捐钱捐物,如果某个选手人气高,收到的财物多,就能在比赛当天的赛场上悬挂他的大幅头像海报,更能让他的支持者获得专属大礼包。
第三,你们可以招标,让本撒的商人竞标购得在诸神殿斗技场宣传自己产品的绝佳机会,更可以让两位决赛选手成为他们的独家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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