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漏光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阿白
他万般无奈地,一手抵在另一手心,做一个“打住”的手势:“啊,行了行了哥,我脑子都快让你唠叨炸了,还他妈不在意呢?”
根据他以往的经验,伏城这人,极度表里不一。
高兴的时候故作轻描淡写,生气的时候假装漠不关心,喜欢的,偏要保持距离,不喜欢的,倒是还能一块假惺惺喝上一盅。
总而言之就是贼欠揍,但同时,也让人很好判断他的心情——全反着来就行了。
那么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也就不言而喻。
料到伏城会再说一遍“我说真的”,高彦礼干脆主动出击:“好,你说只是亲戚,那到底什么亲戚?”
果不其然,伏城一下子哽住,高彦礼说:“你看,亲戚关系都还没编好,你这话有什么可信度?”
他一边说,一边洋洋自得,为自己的缜密逻辑和致命打击鼓掌叫好。一个没留神,手里的球被抢走,只见那人风驰电掣般上篮,落地时轻巧得像只鹿。
指尖转着球过来,走近后丢给他:“三比二,我赢了。”
又说:“中午你请客。”
高彦礼茫然接住球,伏城丢球力道太猛,撞得他胸口一疼,随即开麦叱骂:“操,什么时候赌饭了?你现在这么有钱,还要讹我?”
最后总结一句就是:“真他妈的没良心!”
实验数据表明,高彦礼的人格,会随着一天24小时呈周期性变化。
上午爱江山,下午爱美人,晚上爱什么,暂时还不知道,因为伏城也没跟他过过夜。
牛杂汤端上桌的时候,小店老式挂钟的时针刚好“咔哒”一下,拨到十二点。同时,高彦礼也摇身一变,话题从篮球技巧和大学志愿,一下子转移到他的前女神,周茉。
这个名字一出口,饭桌上的两人不约而同地,双双叹了口气。
对高彦礼来说,这段过早夭折的感情,说浅不浅,说深,也没深到哪去。
毕竟从一开始就只是见色起意,学生时期班里漂亮而优秀的女孩,追求者总是甚多,但要真将那些痴情男孩排成一队逐个采访,到底是真心还是跟风,估计他们十个里边有九个半,会陷入自我怀疑。
更何况这位富二代从小到大,就没遭遇过挫折。
帅气多金人设,使他无需上演淋雨下跪的苦情戏,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随着那束二百五十块的红玫瑰在垃圾桶寿终正寝,他想跟这女孩白头偕老长相厮守的不成熟的冲动,也未老先衰了。
现在他对周茉的态度,一个字佛,两个字随便,三个字无所谓。
真要说还有什么在意的点,那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种由失败造就的不甘,大概是个男人都会有。
这么看来,惨是惨了点,但感情脉络还算清晰,没有多少好纠结。相比之下,伏城的心情就复杂多了。
从前一直都以旁观热闹态度对待的「兄弟的女人」,有朝一日突然向他表白,这个猝不及防的策略转变,让他十分窒息。
聊天软件至今还有周茉昨晚发的“在吗”没敢回复,伏城头大的同时也在思考,是该跟高彦礼如实坦白,还是顾及他的心情和面子,做个一言不发的叛徒。
一碗牛杂汤见底,他还没想好。这题太难了,他自暴自弃,打算撕卷子:“高彦礼。”
自打这两人建立相亲相爱的革命友谊,伏城就没再叫过他全名,要么“哎”,要么“喂”。果然,高彦礼吓得一哆嗦,勺子滑进汤里:“咋,咋了?”
伏城拧着眉,吸了口气:“其实,那天的饼干……”
桌上手机屏幕蓦地亮起,特殊设置的来电音效,打断他的话。他愣了愣,脑子瞬间断电。
高彦礼凑过来看,一下子乐了:“哟,你金主。难不成是想你了?”





漏光 一座浮城
洁白的雏菊花束轻放在墓前时,恰巧石碑上站着歇脚的那只麻雀,梳理好羽毛,扑棱着翅儿飞走了。
工作日的下午,这座陵园很少人来。半山腰整齐排列的深灰色碑面,配以盛夏碧绿的草木,偶有风声鸟鸣悠悠入耳,空旷而寂寥。
清扫路面的小工一眼就注意到那个女人,望向她时,他情不自禁地,握了握手中的扫帚杆。
柔软长发自然垂下,由黑裙贴附胸和背,裙摆未及膝,露出一双瘦而直的腿。单看侧影,便已叫人浮想联翩,不过引人留意的主要原因,还是她在那儿站得时间太久,且太过安静。
据他有意无意地观察,她大概已经这样站了一个多小时。不似大多扫墓的人捶胸哀嚎,也没有喃喃地倾诉,薄而漂亮的唇始终并紧,只是面无表情地伫立。
一阵风过,雏菊上落了一只黄蝴蝶。
他看见她垂下眼,很浅地笑一下,然后弯腰,向它伸出手。手指温柔地曲着,是抚摸的动作,那抹黄色在她指尖稍作停留,随即旋转而上,飞向远方。
高跟鞋声渐近,扫地小工慌乱地低下了头。
她的身影在面前掠过,几根发丝飞扬,一阵淡淡的香。他没有勇气去看她的脸,只好任由她像蝴蝶般远去,直到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才偷偷丢了扫帚,走向她曾站立的位置。
黄蝴蝶不知何时又辗转归来,翩翩停泊。他看见石碑上的那张照片,年轻美丽的女人正对他弯唇微笑,与方才的她,有几分相像。一双眼娇柔而妩媚,若是还活着,该是多好年华。
黑色轿车还没在单元门前停下,希遥已经看见站在那儿焦急等待的人。
棉麻布的宽松衣裤,依然是她喜欢的暗绿色,只可惜岁月不待人,曾经纤瘦的腰肢臃肿发福,乌黑的长发夹了几缕银白,早已剪短到耳边。
开门下车,一个微笑颔首的时间,常青荷双眼微红着,走过来拥抱她。
希遥轻轻捋着她后背,她回身,紧紧握住她细瘦的胳膊:“我做了你喜欢的糖包子。刚刚出锅,你跟我来……”
年纪大了,记忆衰退,日常小事总是转眼就忘,却又将从前一些故事,记得那样牢。
她还当希遥是那个穿花裙子的五岁小姑娘,记得她爱吃红糖包,坐在孤儿院涂了色油漆的小凳子上,捧着一个慢慢地啃。等包子吃完,新裙子弄脏了,脸颊鼻尖,也全是黏糊糊的糖浆……
……尽管希遥不止一次地告诉过她,她早已不太爱吃甜东西了。
身后的人没有同她走,常青荷疑惑回头,看见希遥冲她浅浅笑着:“常姨。公司还有事,就不上去了。”
那个微胖的身影站在楼前,越来越小,直至车子到达居民楼转角,才消失在后视镜里。最后那个瞬间,似乎刮起阵风,将她耳边花白的短发掀起,遮住她的面容。
若不是物是人非,真有些像多年之前,她站在孤儿院的篱笆墙内,目送程秀兰牵着小姑娘的手,逐渐远去的情景。
希遥将视线回,方向盘右打,猛地拐出小区。
每年这天,从旬安城北部陵园回市中心的路上,她都会来见见常青荷。早已成为习惯,却真的也只是见见,一个拥抱,两句交谈,无话可说之时,便就此作罢。
她不愿承认是落荒而逃,偏以不受她家人待见为由,替自己寻求开脱。
拥挤路段的车流将希遥堵在路上,手机震动两下,她拿起看了一眼。
消息来源是她的秘书魏,平时在公司总被她压榨欺凌,做些额外的杂活。虽然偶有为难,但钱给到,一切好说。
此刻,他的语气一如既往,欢快而任劳任怨,一点都不像刚跑完机场长途:“希姐,人给你送到了!”
这话说的,有点不正当交易的味道,希遥笑了笑,草草回复两句,给他发了个红包。
一秒钟后红包被打开,魏“哇”了一声,直接发来语音:“姐,你真伟大!”
希遥唇角扬起,前方红灯转绿,她没再回他,将手机放下,启动了车子。
握住方向盘的时候,有隐隐的阵痛从小腹传来。她顿了顿,回忆一下日期,大概是例假到了。
她的体质有些弱,例假第一天,总是痛得直冒冷汗。这次也不例外,刀搅般的疼痛很快袭来,离家不到三公里的位置,她实在坚持不住,将车子停在路边。
傍晚的夏日,吝啬的风几不可觉,却掠过她汗湿的后颈,刮起一片冰凉。马路对面有几个学生笑闹喧哗,手中拿着鲜花和横幅,站在路旁翘首以盼,似乎在迎接什么重要的人。
希遥模糊听见几个字眼,愣了一下。扭头吃力环顾,这才意识到,原来是停在了旬安大学的附近。
她按着小腹皱眉,将身子坐直一些,打算离开。不过还没等动作,学生们开始激动骚乱,随即一辆银色的车在路对面缓缓停靠。车门打开的一刻,鲜花飞扬,横幅铺展。
女孩们提前排练不知多少遍的口号,整齐而响亮:
“欢迎伏教授回国!”
相识的时候他多少岁,二十七?二十八?记不清了。
日子走得太快,到如今,连希遥都已过了那个年龄。
不由得叹老天太过偏爱,年近半百的他,依旧戴着细框眼镜,身板挺直,面容儒雅而温和。竟不怎么显老,只是阅历代替了青涩,时间抹平了过往。
可见人世何来公平,俊美男子是行走的荷尔蒙,床上床下尽是坦途。就连岁月这把杀猪刀,也能为他网开一面,刀下留人。
疼得越发厉害,同时伴有呕吐感,希遥捂着腹部,弓下腰去。
从前,他最喜欢看她痛苦的模样。用一根手指轻轻松松让她高潮,一连几次也不停歇,将她揽在臂弯里,低头细细端详她失控的小脸和筋络凸起的细颈,那是他的乐趣。
她流了满脸的泪,腰腹向上拱起,像搁浅的鱼般,竭力仰头喘息。喉咙溢出绝望的嘶哑,沿着下体滴落的晶莹的水,只是滋润别人,没法救赎自己。
树荫里的黑色车辆,被夕阳染上光芒。静静停在那儿时无人注意,开走时,却张扬而摇摆,卷起一阵沙尘。
身畔拥簇着欢声笑语,伏子熠下意识回过头去。黑色的影一晃而过,他在半降的窗隙里,看见那双似曾相识的眼。
迎面橙红的霞铺了满天,日头渐落,转眼即是黑夜。
来电画面亮了又暗,希遥瞥一眼名字,将手机从面前的底架拿下,丢在副驾驶的位子上。
有多讽刺,阔别已久的人,在同一天内接连见到,她未曾谋面的母亲,让她得以存活的常青荷,以及,赐予她十年噩梦的伏子熠。
这样重逢的顺序,倒是契合她人生的轨迹,恍恍惚惚间,好像又从头经历,走了一遭。
可最后,她还是该回家。
钥匙在锁孔中转动,门开的瞬间,客厅里少年正弯腰研究落地台灯。“啪嗒”一声,总灯绳被他拉了一下,紧接着,四下角落所有小灯,如天际的繁星般,接二连三,徐徐亮起。
背对着窗外漆黑的夜色,他直起身,与站在门外的希遥对视。白色耳机线从耳廓弯曲延伸进口袋,他抬起手,扯了下来。
后颈一片潮湿的冷汗,希遥双腿一软,扶住门框。没来得及有任何思考,他立刻快步过来,稳稳托住她:“你怎么了?”
生怕是出了什么事,于是又接着问,“怎么不接电话?”
干燥温和的掌心将她的小臂包裹,身后的门被风关合。他低下头,紧张而急促地呼吸,目光在她脸上来回扫视,又腾出一只手去探她的额头,想知道她现在的状况。
而她怔怔地望着他,电光石火归于安静,竟冒出个荒唐的念头,想勾住他的脖子,触碰他的胸膛。
他的名字很好听,她曾经很喜欢。见到他时总会忍不住默念,却始终抿紧了唇,怕不留神出了声,被他听到,惹他厌恶。
毕竟,自始至终,她都不是什么好女人。
他叫伏城。后来亦是她的,一座浮城。




漏光 想吃棉花糖吗
玻璃杯里的热水,由于正对着空调而凉得很快,也就几分钟时间。在这几分钟里,分别坐在沙发两端的人,不约而同地盯着那袅袅而上的热气,任生命流淌,缄口不言。
一段冗长的静默之后,先开口的是伏城。他用手背碰了碰玻璃杯的外壁,感受了一会儿,然后握住杯身,沿着桌面滑送到希遥面前:“可以喝了。”
杯底一路留下薄薄的弧形水迹,像一道连接两人的桥,可惜转瞬蒸发干净。
希遥看过来的时候,伏城将手缩回,仍旧若无其事地转着手机。头发应该是才洗过,蓬松而清爽,在额前乖顺弯垂,发旋位置倒有几根不听话的,高高竖起,被空调风吹得左右飘摇。
她探身,以很自然的动作拿起杯子:“谢谢。”说话的同时,垂下眼皮,向杯子里吹了吹气——还是有点烫。
桌上摆着两件东西,一张银行卡,和一串钥匙。时隔一天,被他原封不动地归还,反射出客厅顶惨白的灯光,照进眼里,就好像在冲她说,看,你导的这场闹剧。
她轻轻笑了一下,唇角弯起。觉得总不能就这样哑着坐一晚上,于是随口找句话说:“是小魏送你来的?”
伏城闻声,抬起眼。不然呢,不是你安排的吗?但并未说出口,只是这样在心里嘀咕两句,“嗯”了一下,然后抚上额头——
可别提那个魏。
话多的程度完全可以媲美高彦礼,又过分热情洋溢,导致他现在一想起下午那段难捱的时光,就觉得头疼。
大概当他是来这儿旅游的,一路上嘴没停过,掰着手指头给他盘点旬安的名胜美食,还有一箩筐的小道消息,例如哪个景点可以从后山小路逃票,哪条观赏路线没有监控,可以在墙上涂鸦留念……这种无下限的作派,也与那位高姓故人尤为相似。
到了最后,才终于想起那个一开始就该问的问题。等红灯的功夫,他从驾驶座探回头来,端详着后座面无表情的伏城,表情颇为好奇:“小帅哥,你跟希姐是什么关系?”
一位老师,当他自己也不会解这道题的时候,通常的做法就是——“大家四人一组,讨论一下”。九年义务教育让伏城观察学习,习得了这一经验,于是耸耸肩,饶有兴趣地后仰身子:“你猜?”
魏也是人才。一连猜了几个,都完美避开正确答案,最后,学生还没讨论出来,下课了,老师解放了。
窗外猛然窜起的一束烟花,将夜空点亮,伏城愣了一下,偏头看过去。这才注意到外边人群喧笑已久,适时希遥喝完那杯水,站起身来:“是中央广场那儿放的。这一片的新商业区刚建好,恰巧今天开业,人很多,过会还有喷泉表演……”
念在伏城第一次来这座城市,便想要带他出去走走。却想不通自己为何心虚,好像区区一个邀请,便有多么暧昧露骨,难以启齿。
于是斟酌许久,一大套解释过后,才引出那句,“……要去看看吗?”
林立的写字楼外墙屏幕,在夜间缀上缤纷变幻的灯,也有的被即将上映的电影包场,循环播放短暂而抓人眼球的预告片。
夏天的夜,说不清凉暖。市中心的路面经过一整天的炙烤,温柔的余热向上升腾,又被晚风吹冷了些,途经人的脖颈手臂,滚滚而过,一阵波浪般,恰到好处的触感。
摩肩擦踵的广场上,边缘摆的一圈小吃摊更是生意火爆,被围了个水泄不通。路过时听见吆喝,希遥顿住脚步,思考了一下,微仰起脸,看向旁边比她高一个头的男孩子:“想吃棉花糖吗?”
有生之年,希遥是第一个问他这个问题的人。伏城不可思议地扬了扬眉。
大概她总是不自禁地把他当个小孩,之前都已经买过冰淇淋和巧克力蛋糕,再加上个棉花糖,好像也没有什么违和感。因此没注意他复杂的神色,等了半晌没得到回应,便干脆拉起他,往人群里去:“走,我陪你一块吃。”
细细的手指握住他手腕,伏城错愕跟在她身后,一边低下头,看了看两手交叠的位置。手好凉。是生病了?
偌大一个粉红色棉花糖握在手里的时候,伏城半天才压抑住把它迅速团成一个小球,丢进嘴里毁尸灭迹的冲动。
侧眼看去,希遥正举着一个纯白的,低着头小口啃着,余光瞥见他无动于衷,抬起头问:“你不喜欢草莓味?”
殷红的唇角挂着几丝糖,若有若无地轻飘。看得他心有些痒,想伸手拿拇指捻去,但最终还是没管,抬起手来,也扯了一口:“挺喜欢的。”
高彦礼的电话是救星,从裤兜里掏手机的动作自然而流畅,掩盖他大部分的尴尬。没曾想内容却是——“大后天上午十点半,旬安国际机场,来接接兄弟。”
阴魂不散。
伏城黑下脸,也不忘嚼着糖:“你来干什么?”
电话里叽里哇啦地,啰嗦了一堆。刚巧一个烟花腾空而起,炸裂的瞬间,关于他兴冲冲的讲述,伏城一个字也没听见。只隐约听见最后一点:“……顺便再看看你。”
顺便。碍于希遥在面前,伏城没吐脏字,只是斜了个白眼,无情按下esc:“我还有事,拜。”
一回生二回熟,高彦礼司空见惯,很有眼色:“好嘞哥,那不打扰,哎,长长久久啊!”
饶他之前冥思苦想了一个晚上,终于琢磨出这句多重含义的祝福,自觉非常,此刻一出口,更加得意洋洋,觉得对得起他语文课代表的水准。
事实上也真的效明显。昏暗的夜里,伏城剧烈咳了一声,脸上浮现淡淡的红,一直烧到耳根——不论是针对他哪一层意思。
临近喷泉表演开始,伏城将手机震动关闭,丢进口袋,并且暗暗发誓,除非闲得蛋疼,以后再也不接这家伙的电话。
一通电话的时间,希遥已经把棉花糖吃完了一小半。
不知道电话里对方说了什么,只是看着伏城红一阵白一阵的脸色,时而皱眉抿唇,格外青春的味道,觉得有趣。再上移,又看见他被风吹乱的头发,刘海被掀开,有几绺没回到原位,直挺挺地翘着。
她看不下去,便指着自己的额角,向他示意:“这儿。”
那样喧哗的情境,怎么可能听得清,伏城的手还在裤兜没来得及拿出,俯身弯腰,凑近她的脸:“什么?”
神助攻的人群推了他一把,一个轻微的前倾,他猛地向前一步,又紧急刹住。额头再向前一毫米,就要触及她的。
他们之间的对视有过很多,晴天,雨天,黄昏,清晨。在逼仄的轿车里,在学校对面的梧桐下,在别墅弯弯折折的走廊和楼梯角……只不过,从没有一次是这么近。
慌乱而无措间,他眼眸微颤,想要别开视线,又怕欲盖弥彰。
天降水流从头浇灌到底,压下许多东西,连同他翘起的头发,和没吃几口的棉花糖。
伏城猛地惊觉,茫然四顾,周围的游客也都一同遭殃,一个个跟他一样,披湿挂雨,成了落汤鸡——原来是喷泉出故障了。
再回过头时,希遥的睫毛上挂着晶亮水珠,头发末梢打着绺,向下不停滴水。她看着他,眨眨眼睛,一秒钟后,嘴角肆意上扬,“噗嗤”一声,憋不住似地,笑了。
像此刻这样开心的她的笑容,伏城很少见到。
上一回大概都要追溯很远,那个夏天她高中毕业,穿白色长裙,赤着脚踩在沙滩,一路低着头,搜寻漂亮的贝壳。
他在一旁堆沙子堆得无聊,便生了坏心思,跑到她近处的海,双手掬起一捧水,朝她泼去。
眼见着她整个人被浇湿,却不恼,拨了拨贴在脸颊的湿发,也俯身,把海水使劲掀在他身上。她的笑声清脆而响亮,一边追得掐腰气喘,一边大声喊他:“伏城!你站住!”
想起这些时才意识到,她很久没叫过他的名字了。不谈过去的这些年,就连从高考结束那天开始,这段已经不短的相处里,竟也一次都没有。
不知怎么,忽然有了那么个啼笑皆非的猜测,伏城试探而犹疑地,慢吞吞问:“希遥,你是不是……不记得我叫什么了?”
一个加工信息的时间,她望着他,又笑起来:“怎么可能?”这次笑得比刚才还要开怀,双眼都弯起,郑重地仰头,一字一顿:“伏,城。”
广场中央的喷泉在那一瞬间腾起,细而有力的水流直入天际,被灯染色,绚烂而明亮。人群爆发欢呼,希遥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开始了。”
他却僵着没动,半天,才慢慢应了一声。
这是平和的年代,没有战乱,没有饥荒。音乐与色用来慰藉心灵,庆祝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而他是万千人民中的一员,平凡且庸俗,随波逐流,饮食起居。
虽说饱暖思淫欲,也要怪这夜色太撩人。害他差点就要冲破理智,低头吻她。




漏光 原来你没遗传他
高姓友人一身人模狗样的黑西装,头上打了足有半瓶发蜡,还配了一双比头发更加油亮的皮鞋。从机场到达口出来,就径直往候机人群里冲,等到贴脸站在面前,伏城才猛然认出这位高端人士。
36度的高温,这货衬衫领都湿透,还要打肿了脸充胖子:“今儿还真凉快哈。”
伏城从裤兜翻出最后一张纸巾,不想靠近热源,一个弧线抛给他。高彦礼站在路边擦汗,伏城抬手招一辆车,拉开门的同时问:“去哪儿?”
高彦礼选择困难,向来不擅长安排行程,以往都是死乞白赖,一切听伏城的。不过这次,他有自己的想法:“要不带我瞅瞅藏你那小金屋?你金主在不在家呀?”
意料之中地,他被拒绝了。甚至还被孤零零扔在出租车后座,伏城一边系安全带,一边对司机说:“到市中,随便找家麦当劳停下就行。”
1...34567...39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