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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一张四米长、两米宽、半米厚的楠木架在餐厅中间,这是餐厅唯一的桌子,单就这方楠木,已经是世间罕见。不知楠木历经几千年风雨,被伐倒以前到底是多么庞大的树干,才能有这么大一方金光闪耀。
木台两边各四张楠木圆凳,说是凳子,其实就是一截楠木,如桌子一样金光闪耀、冰凉玉滑。
四面墙无窗,带有天然水墨花纹的汉白玉从底贴到顶,在天花板两盏大水晶灯的照耀下,转身一圈,那汉白玉上的天然水墨花纹,极似一副完整的千里江山图轮廓,看到此景,瞬间觉得自己渺小如尘。
吧台前陈列着一门大炮,这是餐厅除吧台外唯一的陈设,大炮前立着一方金字招牌,上写着:打开南门第一炮。看到此物,心中敬仰顿升,犹如见到百万雄狮席卷江山。
能在楼叔餐厅谈判,得是林迪薇那个级别的人才能预约。齐家遭受巨大灾难,一切皆源于权益争斗,楼叔餐厅并不能消除人心中的欲望和阴毒,给争斗双方一次和平的机会。
预约好以后,一方最多两人进入,一次最多可同时容纳八方人在此谈判。
我刚坐下,娇妹一人进来,和我一样,她展开双臂在大炮口站着,让壮青年搜身,表情庄严肃穆,像是参加追悼会。
娇妹先绕着走一圈,惊讶地感叹道:“天啦!不进来亲眼所见,简直不敢想象。”
感叹着,慢悠悠转一圈,先走到站在一旁的平措身边,笑说道:“麦子,到楼叔餐厅,你还带人,怕我在这里动手吗?我可不敢哦,这是圣地,我能亲自来看一眼,还得感谢你,不然,这圣地,我怕是这辈子也进不来。”
双方到齐,壮青年从吧台你端来一壶热茶、三个茶杯、一盘煮熟的红薯、一盘炒熟的豌豆、一盘生花生、一盘泡菜,茶壶放在小架子上,每个茶杯带片底托,轻轻说一声:“开水请吧台里自取。”说完转身推门出去。
娇妹从平措身边往我走来,伸出一根手指轻点在桌子上,手中在楠木上随着她的漫步而滑动,她围着楠木走一圈,口里说道:“麦子,你说我该坐哪里呢?”
她一边问着,在我对面坐下来,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压得两座小山半露着,伸出一只手:“来吧,我们用这种方式握握手。”
我伸出手,高工抬起,轻轻在她手掌心上打一下:“娇老大,久违了,今天特别温柔可爱啊!完全不像号令江湖的女魔头。”
她把手回去,双手叠在一起,垫在下巴下,歪着脑袋说道:“你这就没意思了,我怎么能是女魔头呢?我不是给你说过嘛,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私下里都是朋友。”
“对,我记得,你说我是你第一个朋友,也可能是唯一的朋友。”
“还有呢?你还记得什么?”
“我还需要记得什么呢?”
“哎呀,你怎么把最关键的忘啦?叫我娇娇啊,你一个一个娇老大,还说我是女魔头,我不高兴了,一点也不像朋友。”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一根手指在红薯上点一点,气鼓鼓地撒娇:“我生气了,什么都不想听。”
看漂亮的女人扭捏作态是一种享受,就像欣赏千变万化的朝霞。
我提起茶壶,倒三杯茶水,退给她一杯:“好啦,娇娇,别生气了,年关将近,祝你新年快乐,美貌无双。”
她慢慢坐起来,端过茶杯闻一闻,又拿过一杯,两杯都喝一下,斜眼看着我:“想给你小弟一杯?不行,我喝两杯,你就不该带他来。”
我对平措摆摆手:“平措,门外等着吧,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没事的。”
平措走以后,她把喝过的茶第一杯给我:“这杯给你,这样才像朋友。”
“娇娇,你虽大我几岁,可从小在国外训练营长大,这里生活习惯吗?”
“有什么不习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一边说,一边剥开一个红薯递给我:“麦子弟弟,辛苦你啦,亲自帮我除掉蛇仔,就以这红薯作为酬谢吧。”
我接过红薯,咬一口:“嗯,很甜,娇娇,这四盘是楼叔餐厅的忆苦思甜菜,你也吃点,东西虽然平常,但在这里吃,一辈子也不会有几回。”





始于1979 第505章 背叛与意识
餐厅里隔绝了任何外界声音,好像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只要我和她都不说话不动,几乎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声,甚至安静得仿佛听见茶杯里热气升腾的声音。
她用手指掐起一块泡菜丢到嘴里,随即发出清脆的声响,口里说道:“真脆,真好吃,这应该是国家级的泡菜吧?我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泡菜。麦子,我说感谢你亲自帮我除掉蛇仔,你怎么一点也不回应?”
“我不是你唯一的朋友嘛,既然是朋友,为朋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没什么好夸耀的。”
她应该是真心希望蛇仔完蛋,不是因为蛇仔是洪家放在她身边的眼线,洪家在她身边安排的眼线一定不只是蛇仔,但这个眼线嚣张跋扈、不听她的约束,还嗜血成性、坏事干尽。可蛇仔真的以那样的结局完蛋,她一定遭受洪家的斥责。
“麦子,蛇仔的事,你真是令我又一次刮目相看啊!不过,青子能越狱出来杀阿虎,万一蛇仔越狱出来,第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你吧,你不担心吗?”
“娇娇,你是为我担心,还是为自己担心呢?你都不用担心,蛇仔两条腿骨当场砸粉碎,就算华佗在世,他也越不了狱。”
她对我竖起大拇指:“够彻底,来以茶代酒,敬你。”又问道:“我为什么要为自己担心呢?你觉得我怕蛇仔?”
“你当然不怕蛇仔,但你怕姓洪的那个老东西,虽说你是拿钱办事,可入了圈的人,没有人能随便退出。你虽嘴上说自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其实,你我都知道,既然姓洪的能找你来做事,他就有办法制约你,人都只得一条命,能不想好好活着吗?”
她嘴一撅:“没劲,说这些干嘛?你说是请我过年的,一来是因为你,二来是这楼叔餐厅的威名。既然来了这里,就该说些紧要的秘密。”她把眼一挑,起身向我走来,娇声说道:“还要做些秘密的事情。”
她快速地坐在我腿上,不由分说地开始解我皮带……
要坐怀不乱,我还没有那个境界,像她这么娇艳飒爽的女人,更是难以把持,我觉得,面对她的挑逗,任何男人都把持不住。
心中还有一点幻想,我知道自己的东西天生粗壮,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的经历让它饱受风雨浇灌,持久力与坚强度都已于常人,一定能让她彻底尽兴。或许她尽兴以后,能对我念念不忘,心中留存美好的回忆,在以后的残酷争斗中,看在回忆的面子上,能对我网开一面。
我是个读书万卷的人,我也知道,就算她再尽兴,再满足,可能也只是这一刻对我温柔体贴,过后苍白无味,就如,吃过再好的美味,过几天也回忆不起味道。可万一有用呢?必定我这东西天生如此不同一般,老天必然是要我发挥其长处。
还有一个想法,我已经被佛爷弄得名誉扫地,没有必要再装高尚,更没有必要在如此漂亮的女人主动送上门来时,扭扭捏捏,显得很不真诚,已经名誉扫地,应该要做一个真诚的人。
露露、小芬、肖玲玲也很美,我是不能动她们分毫的,她们长期与梁凤书在一起,万一被看穿,那将后还我,而且,我觉得她们试过一次后,肯定会上瘾,那就更糟糕。
我的第一个女人是梁凤书,第二个是小语,第三个是林迪薇,第四的位置就交给这女魔头了,但愿以后不会有第五、第无数个。
她拼力奋战时,我一边配合,心里还在想,我最初的梦想,是要拯救天下美女,她这个女魔头不走正道,长相也符合我要拯救的标准,应该要拯救她。
我了解这个城市的男人,也了解这个城市的女人,在这繁华锦绣之下,我已经属于对自己很有节制的人。这是一个女人比男人多八倍的城市,以我的才华和玉树临风的外表,一定可以拯救无数个我想拯救的女人。
博览群书的不好之处,就在于自己觉得灵魂高尚了,觉得自己的心比别人高级,为此,难要坚守很多东西,比如爱情。或许爱情没有背叛不背叛,心里爱着,就是爱情,这样想着,自己也觉得荒唐,因为美的女人好像我都想爱。
背叛属于一个动词,是一种行为,人类对每种行为的定义最开始都出于主观,传承日久,变成一个普遍客观认可的真理。
假如我是在为拯救更多的美丽姑娘,而给自己对爱情的‘背叛’找借口,那么佛爷背叛齐家、老谢夫妻背叛齐家、金殊背叛齐家、阿虎的小头目们背叛等等,又该如何定义呢?谁先离开谁是背叛者?还是谁不愿意被剥削、被压迫,谁就是背叛者?我心里一直认为,“背叛”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意识。
人活着,生命之外最宝贵的应该是自我选择权,爱情也该如此吧?
伤害或许才是真正的背叛,施害者就是真正的背叛者。个人主观认为自己被伤害了,把别人称之为‘背叛’者,或许有待哲学家们再努力证明。就如,齐爷认为佛爷就该为齐家奉献一生,你要中途退出,就是背叛,就得对自我认为的背叛者施以报复的手段,我想,这是恃强凌弱。
爱情里,也更应该有自我选择权,如果认为对方伤害了你,可以选择离开,这也是可以选择的。沉沦是一种自我伤害,用自己所认为的真理捆绑别人,就是对别人的伤害。当觉得自己在爱情里受伤了,最正确的办法是离开,如果因此而谴责对方、甚至报复对方,这才是真正的背叛。
我常常想啊,人,为什么要用自己认为对的真理要求别人呢?
假如齐爷也如我这样想,佛爷离开后,尊重他的选择,至于被转走的钱,可以到楼叔餐厅来当面核算,看看佛爷为齐家鞍前马后大半生,该不该得到那些钱,算好以后,可以多退少补,谁也别觉得谁背叛了谁,谁也别伤害谁,不就不会两败俱伤了吗?




始于1979 第506章 生命里的第四个女人
人或者动物,在面对生存和更好的生活时,无可避的要相互斗争,这种斗争的天性应该是造物主为了让众生繁衍所下的诅咒。造物主的是管不了,可争斗中没有谁背叛谁这一说,老祖宗们早有定论“成王败寇”、“愿赌服输”……
我觉得自己被万卷书所毒害,朝云暮雨之时,心中总是纠结背叛与愧疚,让本来快乐无比的风花雪月变得不那么畅快。我知道,很多人没有这种愧疚感,一有机会,他们就尽情享受,全身心投入,不论男女。
享受着,还担心这个地方,在如此庄严的地方做这样的事情,心中感觉对不起墙上的千里江山图。仔细又想,在那烟波浩渺、层峦叠嶂、蜿蜒逶迤之中,比我洒脱放纵的人应该不计其数吧。
身下这风霜雨雪中生长上千年的楠木,应该不会计较我们所干的事情,我想,在这棵巨大的楠木还没被伐倒之前,估计已经有很多人在它的树荫下爱过,它已经见怪不怪,甚至也想欣赏各种爱。
吧台前的‘打开南门第一炮’也应该不会计较,在那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它每天要开无数炮,对于我这一枪一炮,它应该是完全看不上眼,依照它的神,大多会鼓励我开炮、开炮、不停地开炮……
良久,她从金光闪耀的楠木上爬起来,整理一下本没什么可整理的短裙,把浅灰色桃领丝薄体血衫拉下来,披上白色修身衫,坐在我的腿上,抱着我的脖子,用奄奄一息的语气说道:“你真强,我从没这么尽兴过。”
我知道她会这样说,我口很渴,端起已经冷却的茶杯猛灌几口。
她又说道,带着报复的语气:“你如此不同凡响,林迪薇肯定用过,她能用,我就能用。”
我一直认为女人的占有欲和报复心很重,比男人们重太多了。记得林迪薇曾说过:“小语能用,我为什么不能用,我和小语并无血缘关系。”林迪薇还会加上一句:“我爱小语的心不会因此而有丝毫改变。”
她之所以是女魔头,就是不会像林迪薇加上后面一句,假如她也在后面加上一句:“其实,我可以和林迪薇做好朋友的。”马上就会显得高尚而大度,要这样要求女魔头太难,由他去吧。
我推开她,提着纯银茶壶到吧台加开水,回座位时,坐在她先前坐的位置,我们继续隔桌而望。
她的眼色里明显多了怜悯与爱意,软弱无力地趴在楠木上,双手还是叠在一起,依然是垫在下巴下面,软绵绵地说道:“你真没良心,说好是一起过年的,你却离得我那么远。”
不能忘了来这里的目的,要是我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回去后,林迪薇一定认为我中了美人计,而忘记初心。
回忆一下我来这里到底是有何目的,想起来后,却不能单刀直入,面对这个女魔头,我要是稍微显得急躁,她就会看穿我的把戏。
人性中最卑劣的,莫过于刚刚爱过,马上想着如何对付她,这或许就是同床异梦,可同床异梦的人心中有爱吗?我刚刚心中是有爱的,并且,爱还在燃烧,我的强力灭火。
抓起一把生花生:“娇娇,手打开,吃点。”
她接过花生,慢慢悠悠坐起来,一颗一颗慢慢扔进嘴里,含羞带笑地说道:“我认为,我们现在才开始算是真正的朋友了。”
“蛇仔呢?蛇仔也是你朋友吗?”
她一颗花生扔在我脸上:“放屁,他算什么东西?他也配吗?你少侮辱人。”
“好好,好,我信你,我们才是真正的朋友。”
记得上次和她在李白的餐厅里,曾拿着手机,神神秘秘地给我看信息,说蔡子瑛曾和她联系,让她救我,说得那样真切。对于她说的话,我是不敢相信半句的。
或许我和她都做到了灵魂归灵魂,身体归身体,把无从证实是否存在的灵魂,和这副躯壳彻底分开处理,把享受和斗争也分开处理,江湖都是如此吧?
“娇娇,你应该知道的,青子被我抓那次,我和他相约在李白的餐厅,就坐在我们曾约会的靠窗位置。在我决定要拿下他之前,我一直当他是兄弟,后来我找借口转移到雪茄房去坐,因为我知道海上有一个狙击手对着窗边的我。在雪茄房里,我几次提醒他,有没有必要为佛爷用那种方式尽忠,用欺骗兄弟和要兄弟命的方式,可他还是要求我坐回窗边去,我才不得不抓他。”
说到这些,话就显得有些沉重,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是哦,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了,对你们当天发生的事情很是解,青子本是去执行佛爷的命令,让你交出东西,不然就杀了你,佛爷行事那样缜密,可你是怎么知道船上有狙击手瞄准你的?”
“他们在准备时我就已经知道,可我还是去赴约,因为我觉得青子是我兄弟,我想拉他回头,唉,终究没能救得了他啊!”
“少来,说重点,你是怎么知道船上有狙击手的。”
“你真想知道?”
“当然,不然干嘛问呢?”
“佛爷身边的人提前通知我的,他总认为自己很高明,眼线遍布江湖,却不知我也有眼线,并且我不需要眼线遍布,关键几个就行。”
娇妹仰天咯咯笑起来,手撑在楠木上站起来,双手环抱着自己胸前的山丘,慢慢踱步,嘴里说道:“我亲爱的麦子弟弟,你真是狡猾,这都不能说实话,我又没有让你说出具体的人,佛爷身边有你的眼线?怎么可能?实话告诉你,青子约你,我知道,但我只知道他代表佛爷去向你要东西,连我都不知道狙击手的事,还是后来才知道,你怎么可能提前知道?”
她终于绕到我想要说的话题,看她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知道,她的脑海 在飞速旋转,她也不会相信我的话,从我的面部表情和语气中寻找真相,却故意装着闲聊的样子。一个人,当她显得最不在乎的时候,就一定特别在乎,不然,干嘛要有‘不在乎’的反应呢?
我要表现得狡诈一些,如果显得真诚,她会认为我在装真诚,其实真诚很难装,不真诚很容易。




始于1979 第507章 循序渐进
让我确实有点饿了,拿起红薯,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也是如意让她再往话题里进一步。
她故意显得不急不躁,走到那门大炮前,低头假装欣赏征战无数沙场的大炮,心里可能想着刚才的那一阵‘猛烈的炮火’,嘴角还漏出来一丝惬意的浅笑,这笑肯定不是对那么古董大炮。
假装欣赏,瞥见我狼吞虎咽,她随意说道:“胃口真好啊!这么急着补充营养?”
我嘴里塞满红薯,含糊不清地回答她:“这里可以使用一整天,时间还够,只要你愿意的话。”
她微微一笑,假装没听清楚,娇声说道:“佛爷的保密工作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哦,麦子弟弟,我真要向你学。但我知道,一定不是你算出来的,你可能能算到自己有没有危险,不然你也不会有‘神算’的美名,可我后来知道,狙击手当场被你的人干掉,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听她娇声娇气地假装随意嘀咕,却显出她急于想知道答案,我得再引诱她一点。
喝口茶,让嘴里的红薯吞干净,显得比较优雅得体,站起来伸伸懒腰:“哎呀,娇娇啊,真好吃,你也来吃点吧。”
我不这样说,她不好意思回来坐下,怕显得自己比较焦急。我如此说,她一定会回到我这边来,和我保持比较亲密的距离,用这种方式让我不由自主地说出老实话,她应该觉得我还年轻,城府有限。
在我没有名誉扫地前,我没发现自己的幼稚,觉得自己是当世诸葛亮,在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后,我们两个在家里做个痛彻心扉的自我检讨,现在的我已经焕然一新。
果然,她高兴地说道:“好啊,难得来一次这里,我也要多吃点。”
她蹦蹦跳跳地显得率真而快乐,抱着我的腰,把我推到桌子边,说:“你给我剥红薯皮,我不要吃皮。”
见她如我预料的反应一样,我也很高兴,也很率真:“好,我给娇娇把皮剥掉,我吃皮,你吃肉。”
她接过红薯,小咬一口,另一手从我口中把红薯皮捞出去,放在纸巾上,假意很关怀我:“不要吃皮,还有这么多,皮不好。”
见我又去抓泡菜吃,她轻轻踢我一脚,哀怨地说道:“你故意的,是不是?快说说嘛,你是怎么知道有狙击手的。”
我把一盘泡菜拉到桌子边缘,用手指尖加起来,仰头往嘴里放:“哎呀,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脆,这么香的泡菜,比我师傅以前的泡菜好吃太多了。”
小时候的泡菜,全是酸味,只因为买不起盐,因为我记忆中的泡菜酸得牙根都快要掉下来,可那是唯一的下饭菜,从小到离开故乡的十五年成长里,每天都吃那些泡菜,使得我很恨泡菜,再好吃的泡菜我也恨。
我恨贫穷里的记忆,因为我怕再回到那样的日子里去,哪怕一天、一小时也不想,为了不再回到那样苦寒的日子里去,我必须要演好现在的角色,假装很喜欢吃泡菜。
嘴里嚼着泡菜,含糊不清地说道:“真是内线,佛爷最的人,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我知道,你和佛爷是合作关系,你并不是他的傀儡,可也难保你不用我的情报换别的。”
“我才不信你这鬼话。”
她说得斩钉切铁,一手拿着没吃完的红薯,一手去端茶杯,低头的时候,眼珠子滴溜溜转,我的视力也是不同寻常的。
我提醒她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心狠手辣、心肠歹毒之人,难人心向背。也不是我故意在他身边买眼线,是有人看不过,不想让我死,怕我死了以后没人拾得了他。”
“哈哈哈,你还拾佛爷,我都不敢想。嗯,不过,你说得对,心肠歹毒,必然人心向背。”
我假装迷恋她致的身材,和保养有道的酥白皮肤,只是欣赏那种,不是挑逗。故意沉迷其中,不说话。
她的腿一点也不躲闪,表示对我的举动毫不在意,随便任我弄,又说道:“大峰、小峰?嗯,不可能。假如你说的是真的话,能是谁呢?麦子,你一定是骗我的。”
她一下抓住我的手,骑在我腿上,捧着我的头:“快告诉我嘛,我也要对付佛爷那老东西,不瞒你说,蛇仔被你弄掉,我是高兴的,可老洪责怪我失去蛇仔后,下面没有人更熟悉佛爷,所以,你应该把消息告诉我,我们一起对付他。”
也就是在楼叔餐厅能这样放心,换个地方,被她这样骑着,还让她捧着脸,那离死亡几乎不到一秒钟。
“娇娇,你知道的,这我不能说,我能告诉你的,就是一定要小心佛爷。”
她把我的头放在她丰满的胸膛,淡淡说道:“小心提防他,这还用你说,在道上混,谁都得提防着。”
我慢慢放下她,显示我不是嫌弃她,也不是怕没有力再来一炮。站起来去倒茶,端着茶杯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有点落寞又带着沉思的模样,彰显我要真诚一回。
“娇娇,你说得对,是谁都得防着,可那老东西不一样,你仔细想想,齐家与他合作几十年,最后齐家被他狠狠反咬一口,廖建山、郭越曾和他合作,可那两人已经早死了,耀仔、北仔、断手、青子、洪定远、殊胜荣、白兴堂,和他合作过的那一个有好下场?这是规律,稍微用心想想,就知道这个人不能合作。”
她马上挑出我话的漏洞,当然,这漏洞是我故意制造的。
“等等,你说什么?洪定远、殊胜荣?”
我假装不明白她的意思:“啊,洪定远、殊胜荣不是也和他合作吗?金洪股份,你忘啦?”
“金洪股份我当然知道他是主要运作谋划人,可洪定远和殊胜荣他还是不敢动的吧?绝对不敢动,他那么老谋深算,绝不至于动自己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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