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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贡布有些腼腆,还没开口,娇妹主动对贡布招招手:“贡布兄弟,来,玩玩,大战在即,我们也得看看强敌来临时,改如何配合攻击。”
都是练家子,日常切磋练习是常有的事,娇妹如此兴致盎然,我想,她难道真是想暂时非凡的身手,好让林迪薇觉得我跟她在一起是安全的吗?杨可凡不敌娇妹,他让贡布试试,莫非是想看看其中窍门,好回去摸索出对付娇妹这杀招的办法?
见我不反对,贡布拿起桌子上的手机抛给娇妹,一手拿出自己的手机在手中掂一掂,腼腆地说道:“晚上在拳台上,冬仔就是以娇姐这套手法杀死黑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如此诡异的手法,力量与速度都算是‘另辟蹊径’,那我也玩玩吧,以手机为刀,被刺中三下算输。”
夜风劲吹,风像是突然加大了力量,四周的绿树呼呼摇晃起来,吹得娇妹的长发横飞在风中,却有一缕长发垂在肩头猛烈颤抖。
贡布往外走几步,难为情地说道:“娇姐,你把头发上的白玉珠子拿掉,我怕打起来,我习惯性地要夺掉它,造成误伤娇姐。”
娇妹手指在头发上一撸,笑说道:“贡布兄弟好眼力,我拿掉就是。”她把白玉珠子抛给我:“麦子,这可是我的宝贝,不准弄丢了哦。”
我刚接过沉甸甸的白玉珠子,贡布已经踏步杀向前去。
杨可凡眼睛盯着贡布与娇妹的战斗,走到我身边,指一指自己胸膛:“麦少你看,她这手法是夺命的招式,太过诡异,从没见过。”
我低头看去,杨可凡胸口上巴掌大的一团淤红,像是一块天然胎记长在胸口。
杨可凡把手掌上翻对我演示一下,低声说道:“肋下长穿,不管对手多强大,也禁不起这一杀招,娇姐刚才要是多用些力道,我的命恐怕就没了。心脏是人最重要的命脉,是人都知道,但在打斗中要使出这招术,要不是特意练习,几乎做不到,速度不够,在使这招的过程中,很容易被对方重击头部,招还没使出,自己就会被打倒。”
一辆车驶进停车场,强光车顶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弧线,桌上对讲机里传来话:“是黑哥来了。”
见黑蟒仔快不跑来,嘴上已经喊道:“谁跟谁啊?看来我是来对了。”





始于1979 第558章 异乡的夜风
黑蟒仔让两个小弟去旁边吃喝,自己跑到我身边,眼睛盯着战斗,心痒痒地说:“贡布对娇姐,简直太难得。”又看看杨可凡,指着他的胸口:“揉什么?被伤着啦?”
杨可凡伸出一掌,快速在黑蟒仔胸口一戳:“你试试,被娇老大戳中,小命难保。我刚被戳中时,感觉一下呼吸没了,这招厉害啊!”
雪儿突然惊呼一声:“娇姐小心啊,贡布和平措一样,当心他……”
娇妹被贡布的手机戳中腰部,疼得退出好几米,她揉一揉腰间,打断雪儿的话,大声喊道:“稀罕你提醒。”喊着,又疾步流星冲向贡布。
贡布又想以刚才之法攻击娇妹另一边,被娇妹一个下边腿,附带以拳打击贡布膝盖间,使得贡布跌落出去,差点摔倒在地。贡布稳住身子,改为快速跳动的步伐,极速翻动,以腿做鞭,铺天盖地地攻击娇妹,使得她三路应接不暇,再突然一个仰面平淌如水,娇妹又被戳得一个踉跄。
“三比二,多谢娇姐承让。”贡布往旁边跳开,对着娇妹微微鞠躬。
娇妹‘气急败坏’地笑起来:“哈哈哈,贡布兄弟确实厉害,比平措的手法好似还快一些,我甘拜下风。”
“罚你把它喝掉,就是你提醒,不然我不会输。”娇妹来到桌前,端起一杯酒递给雪儿,娇声娇气。
杨可凡提着新准备好的一大包酒菜离开,我送他到停车场,上车时,他望一望楼前花园里的欢声笑语,低声说道:“哎,阿秋教训得对,我们要能练到贡布那样就好啦!麦少,还是要小心一些,这几天隐秘活动那帮人好似在集结密谋,等我消息。”
看着杨可凡的车转出停车场,车灯在空寂无人的树下射出一道光剑,转眼消失在空落孤寂的街道上。见得几个人还在四下巡逻,使得我的心多愁善感起来,想啊,要是巫师来伏击我们,这些外围巡逻的人,肯定首当其冲要被巫师的人干掉,他们的生命还这样年轻。可是,他们不这样,又能怎么呢?
一边往回走,我一边低声对贡布感叹说:“兄弟啊,还是应该让平措带他们离开这里,就当去你们兄弟的家乡悠游几个月也好,今晚那些人都不是善类,我担心他们攻击家里。”
贡布停下脚步,长叹一声:“哥,他们不愿意走啊!再说了,如果佛爷真要害他们,他们出去的路上不是更危险吗?在这里,好歹还能有个防御屏障,真要在路上狭路相逢,他们连个支援都没有,还是留下吧,我们的安防措施挺完备的。”
娇妹在花园里大声喊道:“说什么悄悄话?麦子,快过来喝酒。”
南国的夜里最适合在露天喝酒畅聊,想是凭临海边的缘故,一到晚上夜风徐徐,露天里坐最是清爽通透;这座城市的白天太过匆忙,仿佛每个人都疲于奔命,没有闲坐的时间,好似无故耽搁一会儿,成功的机会就会稍纵即逝、本该属于自己的钱就被别人抢走了。
因为匆忙,没有人像我故乡里的那些人,在明媚阳光下坐在田间地头抽袋叶子烟,聊一聊某个寡妇的风流韵事,又或者说一段某人家里的鸡飞狗跳。有时候我想,这城市如此繁华,是因为每个人都很匆忙吗?城市因为匆忙而繁华,我故乡里那些人在田间地头,一聊就是半天,所以贫穷?
生命总需要闲下来缓冲,这座城市都是身在异乡的梦想家,就算是在工厂流水线上每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的人,也会在夜里坐在路边的绿草地上温习人最原始的快乐,又或者哀叹绝望的生活。
夜色降临,这座城市的路边摊、露天大排档都人满为患,仿佛异乡的夜风能消弭思念与苦闷,仿佛人声鼎沸的嘈杂能驱散异乡的孤独感,就算只花三五元钱吃一碗酸辣粉,也能享受露天的夜风与人潮的嘈杂。
我是最爱夜里的露天的,说不准是不是爱夜里露天的夜风,或许夜风真能消弭思念与哀愁。在我刚从故乡一路颠沛到南方的城市时,只有露天的夜接纳我,我不得不在夜露中渡过漫漫长夜,因为无处可归,只能在街角残灯、夜风中孤苦伶仃地把一个又一个希望寄予日出之后,足足有几百个夜晚以夜色苍穹为被褥、以街角旮旯为席,我太熟悉异乡的夜晚。
和梁凤书在一起后,我们最开始很长一段时间的纵情纵欲,都是在远离城市灯火的郊外野地,那时觉得夜风尤其舒坦,那时仰望星空弯月时,觉得它们发出的光芒都是深情而暧昧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和梁凤书都讨厌午夜街头,白天疲累不堪,夜里还得坐在露天夜风中喝酒应酬,那时啊,感觉夜色降临,意味着我的胃又将翻江倒海、梁凤书要强颜欢笑,当然,美好的生活需要强颜欢笑。
终于,生活好了,可以悠闲坐在露天的夜风中享受繁杂美食与啤酒,可这样的时间并没有维持多久,记得和李木、依依在夜风中把酒说梦,也只有寥寥几次。
在我为基础生活奔忙时,很羡慕那些街头混混,他们白天无所事事的酣睡,甚至是拥着不同的美丽青春姑娘酣睡,晚上可以纵情夜色,能在路边摊上肆意疯魔,甚至留着血在夜色里奔逃的身影都是那么的潇洒侠义。
后来,我与江湖千丝万缕,或许是因为梁凤书的谋划、我的多疑狡诈,我在江湖中爬得太快,也足够幸运,自攀附上齐爷以后,再也少有在街头繁杂喧闹的露天喝酒畅聊,常常还怀念那些夜里的露天美食,也只能让人打包回来吃。
自我不能在露天的夜风中享受美食与啤酒时,我的身份仿佛就高贵了,仿佛已经脱离底层人的挣扎,仿佛已经不需要夜风消弭思念与哀愁了。仔细想来,不是富裕的生活和看似高贵了的身份让我离开露天的喧嚣,而是危险,拥有太多,不敢再肆意坐在街头露天的夜风中,总担心嘈杂喧嚣中射出一支冷箭,生命就会如流星一样陨落。
我的身边人都是异乡人,这座城市里谁又不是异乡人呢?身在异乡,我们还是需要夜风消弭,就算不能坐在露天喧嚣嘈杂中,我们也习惯性地坐在属于自己的花园里,好像只有这样,生活才更真实。




始于1979 第559章 进退维谷
午夜的风也确实可能可以消弭心中的疲惫,还有思念与哀愁。我的孩子已经在牙牙学语中被人送入黄泉,我的小语不知还在哪里疗伤,夜风无法消解我心中的思念与哀愁,更不能抚平心中的仇恨,我依然愿意坐在夜风中,夜风能让我更清晰地看见仇恨与心底无法愈合的伤疤。
黑蟒仔的酒量越来越大了,连豪气都壮硕了,他一杯接一杯地敬娇妹的酒,用他仅有的溢美之词赞美娇妹的美丽与武艺高强,尽管娇妹的笑讪讪的,他依然愿意没话找话。
我没有怀疑过黑蟒仔的忠诚,可最近越来越感觉他的欲望在肆意生长,或许他也想在这座城市有一栋凤书楼,或许他也想在江湖上呼风唤雨。
佛爷已经只能躲藏在幕后使阴招,洪培忠与林迪薇达成合作以后,一段时间一统江湖的娇妹也不再‘领导群雄’,江湖分崩离析,各头目开始‘占山为王’,黑蟒仔以我的名义也扩张了队伍。
没有富足的资财和强硬的靠山,谁也不能在这座城市的江湖里傲视群雄,就连当初佛爷也得靠着齐爷的名号统领江湖,所以,我相信黑蟒仔没有实力离开我自立山头,加上我和梁凤书时常让他与各头目为敌,他在江湖上已经失去‘人望’,就算我的对手想买他而暗算我,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十几年的江湖生涯,我相信黑蟒仔一定是聪明人,他应该知道,一旦背叛我,他的生活不会安稳多久,他的老婆孩子甚至要改名换姓,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黑蟒仔不会不知道自己的斤两,而且他也明白,他下面的小弟大多听他指挥,是因为我这个‘荣誉市民’授权给他指挥,我有高贵的林迪薇相亲相爱,这是他粗鲁的黑蟒仔永远也高攀不上的。
我早已明白,男人到一定年纪,就会把道义和良知抛在一边,心中的欲望会没有节制的生长,所以,我一直觉得女人比男人可靠。黑蟒仔不再年轻,虽然他还是那么能打,可他必定没看过几行书,肆意生长的欲望没法找到落实之处。
梁凤书谋划着把面包店开出了几家分店,步履餐吧的老板名号也让黑蟒仔担任,就是为了填一填他肆意生长的欲望,也能有财源养一干为我们冲锋卖命的小弟。江湖中人需要默契,要是不懂得该有的默契,就会被江湖抛弃,甚至要命丧黄泉。
黑蟒仔的老婆秀秀就极其懂得该有的默契,尽管面包店梁凤书让他们两口子占大股,秀秀从不敢在梁凤书面前以老板自居,不只让女儿宋小金做了我和梁凤书的干女儿,每日再忙,也必要带上水果或者小礼物去探望梁凤书,她是很‘识时务’的,女人之间的情感一旦被培养起来,比嘴上兄弟义气的男人们交心千百倍。
接连几杯酒以后,娇妹不再接受黑蟒仔的敬酒,黑蟒仔也就识趣说道:“为了麦少交给我的安保任务,我最多能喝三分醉,今晚不喝了。”
娇妹是个豪爽人,她江湖漂泊太久,加上她不凡的身手,足以蔑视任何居心不良的对手,所以,她不像我这样处处设防,愿意与江湖儿女把酒言欢,可她又有洁癖,一般人无法靠近她,因为我的缘故,她愿意把黑蟒仔当战友,而且黑蟒仔在梁凤书的调教下,还算是个能上得台面的体面人。
“黑仔,今晚故意在拳台边找茬的那帮人不可小觑啊!像那样的人,佛爷有足够财力养很多帮。”
娇妹依偎在我的肩头,突然来这么一句,我都有些莫名其妙。我想,这个道理黑蟒仔应该是懂的,她何必要这样故意提醒呢?以她的酒量,应该是全无醉意的。
黑蟒仔看看我,好像明白了我都没明白的话外之音,带着歉意的说道:“娇老大说得对,哎,我确实大意了,那些人应该是要早灭掉的好,只是,麦哥让我平时尽量少挑事……”
娇妹马上打断黑蟒仔的话,歪着身子仰头看着我:“麦子,这是挑事不挑事的事吗?我们得让那些人不敢伸头,是吧?”
我这才明白娇妹的意思,她觉得黑蟒仔已经不够胆量了,甚至有些‘明哲保身’,对应该给予当头棒喝的人没有及时出手,已经开始瞻前顾后,没有了江湖该有的雄霸之气。身在江湖,被别人进一步,自己的地盘就会少一分,当退缩到维谷时,就会变成别人‘扬名立万’的靶子。
古人说‘自古英雄出少年’是有道理的,人到一定年纪,就会为生活安稳而变得谨慎,做事是容易瞻前顾后,说好听一点叫‘成熟稳重’,其实就是被生活洗练得‘进退维谷’,没有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
黑蟒仔比我大好几岁,我也一直秉持尊重身边人的原则,不愿意对身边人‘吆五喝六’,不想白废了读那些书,只好暗暗敲打他,指一指不远处的高楼密林:“黑仔,想当年你跟着北仔时,江湖上谁都忌惮你几分,这江湖是谁的?应该是咱们可以横着走的地方,我总比北仔有料太多了吧?”
黑蟒仔是个聪明人,他立刻感受到了我对他最近的表现有些失望,马上神抖擞地说道:“当然,就连肖志程那样的人都得听麦哥的,我懂了,最近我确实有些瞻前顾后,麦哥,明天起,我一定拿出该有的份量来。”说着,他站起来:“我先回去,刚才娇老大的话我也记下了,一定不让麦哥操心。”
看着黑蟒仔带着两个小弟消失在夜风中,雪儿轻声感叹道:“男人是不是有了家室,就会变得畏首畏尾。”
娇妹指一指贡布:“雪儿,也不尽然,你看看贡布兄弟,他不也有家室了吗?可他眼里的犀利没有消减半分,贡布兄弟,你老婆还有小半年就该生产了吧?”
贡布一直是坐得笔挺的,郑重说道:“是,嫂子说国庆以后的预产期,我与黑仔想的完全不同,并且我老婆露露也是极力赞同的:没有我哥,就没有我们兄弟的安稳日子,更何况老婆孩子,为了我哥,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顾忌。”




始于1979 第560章 午夜的凄美歌舞
娇妹用赞赏的目光狠狠地看贡布一眼,温柔地靠在我胳膊上,意味深长地说道:“麦子,你真是洪福齐天,女人爱你,连这样英武的男人都忠于你。”说着,她在我胳膊上狠狠掐一把:“你真是上辈子做了天大的善事哦。”
娇妹总是无所顾忌地与我亲密无间,好似她要昭告天下,她和我是亲如一家。我无法逃避她的浓情,害怕触发她心底的漂泊无定感,尽管我担心风言风语传到林迪薇耳朵里,可我更担心失去她,越是了解她,越是害怕和她成为敌人。
从小在苦寒中成长,我能敏感地分辨情感的真假,这也是那几百个蜷缩街头的长夜赐予我的‘法力’,所以我从没有真心相信过齐爷和佛爷,但我真心爱小语和林迪薇,我能感受到她们是真正的爱我,加上现在的娇妹,我能确定,她对我的爱是真的。
无根的浮萍长得再美丽繁茂,也是还是浮萍,娇妹能降低身价为洪培忠继续效命,大多是因为我的缘故,要是我表现出一点对她的嫌弃避讳,她可能就会漂走。我如果让她在耗尽所有心力的爱中委屈了,她一定会变成我的劲敌,我愿意迁就她的一切,我也相信她是极度聪明的人,不会让我难堪。
我们在夜风中迷离着,娇妹与雪儿半句也不提冬仔的伤,我知道,或许对于他们来说,生死有命,我只好借娇妹的话说:“我上辈子当然是大善人,不然怎么能得到娇娇如此厚爱呢?娇娇,你上辈子也是大善人,不然怎么有雪儿和春夏秋冬一干人把心掏肺地跟了你?冬仔今天晚上真是拼命哦,雪儿,冬仔的伤不要紧吧?”
娇妹懒懒散散地坐起来,端起酒杯,抱怨说:“麦子你是个十足的坏人,说我就说我呗,前面我听得心神荡漾,你后面偏偏还附带要关心冬仔,你又不是华佗,冬仔的伤你能治吗?”
她端起一杯酒,气鼓鼓地递给我:“罚你干掉。”
看我马上我把酒一口喝干,娇妹又高兴起来:“麦子,冬仔的伤没事的,他主要是脑袋遭受了那黑鬼的重击,养一段时间就好了,这方面是经过长年训练的。面对强敌,不能扛住对方的重击,什么绝杀都无法施展,所以啊……”她看看贡布:“贡布兄弟一定是明白的,抗击打是作为一个高手的首要条件。”
我伸出指头轻轻在她脑袋上敲两下:“娇娇是高手中的高手,这脑袋一定敲不坏吧?”
她两眼一瞪,指着雪儿:“雪儿,你没看到麦子打我的头吗?还不给我把他放倒?”
雪儿端起酒杯,含笑说道:“老大,算了吧,我要真动麦哥一根汗毛,你还不打死我才怪。”
娇妹马上假意探身要去大雪儿,雪儿往旁边避一避,玩笑说道:“老大,我要把麦哥放倒了,你不就不好用了嘛,我是为老大着想啊!啊哈哈……”
“死妞子,千人日的,敢取笑我了。”娇妹看看贡布,软弱无力地依靠在我的怀里,瞪着雪儿:“还不自罚一杯?”
雪儿自己喝一杯,站起来往外走几步,仰头望着明媚的弯月,就像要把曼妙的身姿腾飞起来,奔向传说中月亮上的广寒宫,双手在夜空中画开几道弧线,旋转着翩翩起舞,嘴里哼唱起来:
“咿呀,咿呀喂,咿呀——喂!
月光啊月光,咿呀——喂哦。
你可算过圆缺有几回呀,咿呀喂。
星光啊星光,咿呀——喂哦。
你可数过流星有几颗呀,咿呀喂。
银河啊银河,咿呀——喂喔。
你可记得鹊桥有多长呀,咿呀喂。
风儿啊风儿,咿呀——喂喔。
你可看见我的心在哪里呀,咿呀喂。”
没有音乐伴奏的婉转吟唱回旋在夜风里,歌声中带着哀愁与苍凉,被夜风浇灌得如山泉从高处敲打着清澈的潭水,在幽谷里飞溅起灵通剔透的鸣响与回声,使得夜空里的月光都变得更加细腻柔美起来。
雪儿如鸿毛翻飞,轻盈的裙摆与曼妙身姿上下腾飞,就如仙女在空中曼舞,又似秋叶在夜风里翻飞。
听到歌声,春儿和夏儿两位姑娘从旁边翩翩而至,与雪儿飞如一处,三人弥合同唱,使得歌声更加丰满悠扬,如那汪洋中的孤岛上突然想起天籁之音,寂灭处突然显出艳丽长虹,一方天地就此脱离人世俗扰,立于三界五行之外,自成一方迷茫着凄美的天堂。
娇妹依偎在我怀里看得如痴如醉,眼里涌起泪光,慢慢站起来,飞身入舞,高声吟唱道:
“咿呀,咿呀喂,咿呀——喂!
风霜啊风霜,咿呀——喂哦。
你可看过我的泪水飞扬,咿呀喂。
晨光啊晨光,咿呀——喂哦。
你可见过我的旧痕新伤,咿呀喂。
雨水啊雨水,咿呀——喂喔。
你能后告诉我该去何方,咿呀喂。
船儿啊船儿,咿呀——喂喔。
你为何载我一生尽飘荡,咿呀喂。”
娇妹的歌声高亢锐利,犹如雪亮的刀锋在风中劲舞,刺透晨风霞光,声音婉转苍凉,就像在无垠旷野里带着绝望向凄美的山川吟唱,歌声响彻穹庐。四人相依相合的舞姿,如在月光下升腾起一抹艳丽的流云,顺着夜风,追赶着银光飘荡。
正在喝酒的,外面站岗巡逻的,全都在齐声低和着吟唱:“咿呀,咿呀喂……”
旁边桌子上的兄弟姐妹们庄严肃穆地站立着,目光随着四人的舞姿移动,犹如观看一场旷古绝今的表演。
我是第一次看见她们如此凄美的载歌载舞,想来她们私下里应该经常这样载歌载舞,这婉转的旋律、透着哀伤的唱词,让我的心里流淌起温暖的泪水,从没有看过如此的美丽午夜,好似夜风都带着醇香的醉意。
娇妹飞入我的怀里,让我和她一起举起酒杯,她高声说道:“敬天、敬地,敬道义,干啦!”
所有人都高举酒杯,与她同喊,然后一起仰头喝酒。
我放下酒杯,把她紧紧揽入怀中,激动万分地说:“娇娇,好美,好动听,这是我看过最美的表演,听过最美的歌声。”
她伸出手指在我脸上慢慢抹去泪水,娇笑道:“傻子,怎么哭了呢?你也是江湖儿女,懂得人生无常,这不过是我们在荒岛上苦练时的乐子。”
“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娇娇,你们活得比诗里还要美,我真是不知道修了几辈子的福分,才有今生遇到你的青睐。”
夜风徐徐,弯月如勾,情是如此的浓郁,化不开的一团迷离。




始于1979 第561章 杀手的悲惨过往1
我把娇妹抱上房间……
打开窗户,让夜风舞动窗帘,我们依然没有睡意。
“麦子,你是唯一为我落泪的男人,不管你为多少女人落过泪,我都感激你的真性情,你是爱我的吧?”
我想,她这不只是因为心满意足后说出的情话。
“当然,哎,如果我最先遇到你,我愿意随你一生天涯海角,可是,那时的我,你也一定看不上我。”
“你如此的诗情画意,怎么会?”
“青涩年少的我不只穷困,也没这诗情画意的心境啊!我以前整年都没有睡过床铺,一夜又一夜的蜷缩在街角旮旯,看不到任何希望,就像生命里不含任何色,只能从旧书摊上的书里寻找一点填充和慰藉,直到遇到我家里那位,是她把我的生命涂抹上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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