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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明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半渡
6传应一喜,捻须摇头说道:“不错,恭义营军容雄壮,不动如山,乃堂堂之阵也!哎——,动了,怎么动了,他们又动起来了……”
恭义营整队完毕,立刻对水匪起了进攻。
京良挥动令旗,城头上的大鼓停了下来,他把腰间挂着的牛皮小鼓扶正,挥动鼓槌敲响了进军鼓,新兵们齐齐迈出左脚,踏着鼓点向前走去。
“一二,一二……”京良口中小声地自言自语,数着汪克凡教的拍子,鼓声铿锵,节奏鲜明,维持着恭义营前进的队形。
从军以后,京良成了汪克凡的随身亲兵,很快适应了充满朝气的军旅生活。千军万马随着手中的鼓槌而动,这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充满了自豪,真想让家人来看看自己神气的模样……
“一二,一二……”有人在跟着京良数拍子,又粗又憨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异,却没有一个士兵敢笑他。那是第四队的队官史阿大,他身高腿长,不压着步伐就会带乱全队的队形。
用口令配合鼓点节奏,是近代阅兵仪式中常用的手段,效果极佳。长枪方阵缓缓移动,几乎没有松散变形,步伐整齐划一,虽然只有几百人,却隐隐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戳他娘,这真是成军才三个月的新兵吗?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城墙上,孟宝彻底被镇住了,好半天都大张着嘴巴。
他半辈子都待在军中,就算手下的卫所兵不堪战阵,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军队在行进中保持阵形比静止时难得太多,在战场上的也更加实用,能做到这一步的,恐怕只有那些久经战阵的百战之师。
几名文官都是一脸疑惑,孟宝喜滋滋地向许秉中一拱手:“恭喜堂尊,我崇阳有救了,恭义营,也许真能胜了这一阵……”
一番解释,许秉中听了个似懂非懂,旁边的6传应又掉起了书袋:“好,好,其疾如风,其徐如林,已得孙武用兵之妙矣……”
城下,恭义营直直向水匪阵中撞去,水匪前队距离城墙不过千步之遥,长枪阵虽然移动缓慢,转眼间也已逼近。
见恭义营来得凶猛,水匪的阵型连忙做出调整,团牌手调到前方,弓箭手藏在后面,随着军将的号令,向恭义营射出了一排羽箭。
“立定——!举盾——!”
哨官出口令,长枪阵停了下来,新兵们抬起套在左臂上的小盾,微微低头躬身,把头脸咽喉等要害藏在盾牌下面,除了这面小小的铁胎盾牌,他们的身上还穿着布面甲,足以防御普通的箭矢攻击。
“嘭,嘭嘭……”
羽箭射在盾牌上,出了一连串金木相击的钝声。水匪射出的羽箭并不稠密,大部分新兵毫无损,只有几个运气不好的,腿脚手臂等裸露部位被射中受伤。
“举枪——!”
为了节省体力,新兵的长枪都斜抗在右侧肩上,临敌接阵才改为平端。左手前,右手后,前手低,后手高,数百支长枪突然斜指敌阵,犹如猛兽亮出了利爪。
“前进——!”
进军鼓再次敲响,节奏却隐隐加快,水匪们刚刚射完一轮弓箭,趁这个间隙要迅杀入敌阵。与此同时,一直隐忍不的火铳手和弓箭手开始还击,战场上瞬间枪声大作,子弹横飞,嗖嗖作响的羽箭如飞蝗般射向水匪。
汪克凡举起手中鸟铳,瞄准了水匪前排的一名团牌手,“砰”的一声枪响,那团牌手腿部中弹,立刻扔掉盾牌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大腿哀嚎不止。
恭义营转眼到了跟前,那团牌手踉踉跄跄爬起来想跑,却瞬间被淹没在长枪阵中。“噗,噗”,他的背上连中两枪,一头栽倒不再动弹,新兵们从尸体旁踏步走过,像一柄利刃般切入了水匪的阵营。
水匪们嘶吼狂呼,聚起一股人潮迎了上去。他们大都是水匪中的亡命之徒,这才被选入先锋部队,如果攻破崇阳,他们的赏赐最为优厚,但在需要拼命的关键时刻,这些悍匪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珍惜。
迎面却有无数长枪如林刺出,一道道血光迸现,惨叫接连不断,水匪倒下了二三十人,剩下的再没了斗志,声喊四下逃开。
长枪阵继续向前,水匪的阵型被劈成了两半。
“破阵了!破阵了!”
城头上许秉中喜不自胜,在女墙上重重捶了一拳,兴奋下全然不觉得疼痛,没想到,恭义营竟如此勇猛,一鼓就冲破了水匪的盾牌阵。
“娘的,汪克凡这厮真是凶悍,赢了一阵竟然还不收兵……”孟宝既兴奋,又有些紧张。
在他想来,恭义营以少击多,终归不是数千水匪的对手,出城迎战只是为了提振城中的士气。小胜一阵后就可及时回头,趁乱撤入城中,以免被人数占优的水匪包围。
但是恭义营的选择却出乎意料,他们冲破第一道盾牌阵后,就直奔水匪的前队将旗而去,看样子是想一举击溃这两千名水匪!
“孟百户,恭义营激战正酣,如何能助其一臂之力?”
“这个,战事激烈,末将实在插不上手,请堂尊恕罪……”孟宝喃喃解释着,面对许秉中热切的目光,有些气短心虚。
恭义营和水匪胶着厮杀在一起,以他手下的卫所兵和青壮,这种场面下想帮忙也帮不上。就像两条壮汉正在以命相搏,拳来脚往,利刃翻飞,细胳膊细腿的小孩子贸然冲上去,只会伤了自己。
仗打到这个地步,只能寄希望恭义营自己取胜,如果这么一支强军也被水匪打败,城墙上的青壮们立刻就会逃光……
恭义营,长枪阵,在水匪阵中直驱向前,所到之处势如破竹,所向披靡,离水匪前队将旗越来越近。
水匪前队主将连连怒喝,拔刀砍翻几名溃卒,才镇住了慌乱的部下。号角声变得异常凄厉,水匪们重新聚拢成队,前队主将催动将旗,率领两千名水匪一起涌了上来,把恭义营裹在了当中。
城头上观战的众人鸦雀无声,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长枪阵在正面突破中虽然悍勇无比,此时却陷入重重包围,水匪从四面八方一起杀到,恭义营尾难以兼顾,只要一点被突破,恐怕就会崩溃。
“立正——!”随着四名哨官的口令,长枪阵又一次停了下来。
“迎敌——!”除了前排士卒不动之外,新兵们一起转向朝外,左侧朝左,右侧朝右,后排的新兵直接向后转,面对长枪阵的后方。
“举枪——!”数百支长枪一起平举,长枪阵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刺猬,每一个方向都有无数冰冷的长枪,沉默地面对嘶吼冲来的水匪。
在屹然不动的长枪阵外面,水匪像疾风吹动的乌云,疯狂地向长枪阵扑去,轰的一下,两支人马猛然撞在一起,长枪阵如受重击,四周的边缘同时向内凹陷。
“咚咚咚咚咚……”城头上响起了激昂的战鼓,为恭义营擂鼓助威。
“呜,呜,呜……”水匪阵中也是号角连连,杜龙王正在集结后队人马,想要赶来支援。
战局变化太快,杜龙王已经现情况不妙,水匪后队正忙着扎营,有人甚至跑到远处的山坡上砍树,如果前队败下阵来,分散的后队就只能任人宰割。
谁都没有想到,恭义营的进攻竟然如此犀利,突然就到了决出胜负的关键时刻。





残明 第二十九章 十荡十决猛将军
大片的乌云滚滚而来,崇阳城下风急马嘶,数千人舍生忘死,激战正酣。
在两千水匪的合力冲击下,恭义营的长枪阵向内凹陷,被挤压成一个几十米见方的方阵,层层叠叠的水匪围在外面,里三层外三层。
不断有水匪倒在长枪下,更多的水匪却毫不犹豫地撞了上来。
这些悍匪纵横长江洞庭,按照以往的经验,用人填,拿命换,官军肯定最先支持不住。乱世中人命如草芥,既然做了贼,脑袋就别在了裤腰带上,大不了用这条贱命换官军一条命。
刀枪挥舞,血肉横飞,恭义营开始出现伤亡,第一排的长枪兵抵挡不住这强大的冲击力,向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
水匪们如癫似狂,嘶吼着一起冲了上去。攻破临湘时就是这样,官军开始抵抗得非常凶猛,但在连番猛攻下突然崩溃,这一幕,仿佛又要在今天重演。
但是,水匪们不知不觉停了下来,再难向前推进一步。
长枪阵向内收缩之后,新兵之间的距离更加紧密,每一名前排士兵身后都有五六杆长枪提供支援,左右也都是紧挨着的同伴。枪林如猬刺,组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前排有士兵受伤倒地,后排的士兵立刻顺序补位,按照汪克凡制定的战斗条例,长枪阵在作战时不许救治伤员,以免阵型出现破绽。
火铳手和弓箭手站在长枪兵的后面,离水匪只有十几米远,在这个距离上,他们糟糕的射术不再是问题,只要拉满弓朝密密麻麻的敌人射过去,就肯定能命中目标。
水匪们虽然人多,但是彼此相互阻挡,站在前排参与战斗的人数并不占优,后排的水匪缺乏长武器,难以对前排进行支援,干看着帮不上忙,前排的水匪却要同时面对五六支长矛,不断被刺倒在地。
犹如压紧的弹簧,长枪阵的反弹之力越来越大,终于顶住了水匪的进攻!
一层层的水匪涌了上来,一层层倒在长枪阵前,不过一炷香的工夫,长枪阵周围已铺满了尸体。每杀伤一名恭义营的士兵,水匪就要付出十几人,二十几人的代价,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承受这么大的交换比,狂热的水匪终于感到了畏惧。
他们突然停住了,甚至向后退了几步,长枪阵周围出现了一个两丈来宽的空当,地上横七竖八到处都是尸体,鲜血汩汩汇聚成流,伤兵们惨叫不断。
水匪前队主将看到进攻受阻,大喝一声亲自冲了上来,亲兵举着将旗紧跟在他的身后,风急云紧,战旗飘飘,越显得威风凛凛,水匪们的士气为之一振,又呐喊着起冲锋。
那前队主将是杜龙王的亲生胞弟,自幼落草,骁勇异常,带着十几名亲兵直冲长枪阵,随手挥动手中的鬼头刀,轻易就格开了史阿大刺来的一枪。
“唰”的一声,第二排的士兵又刺出一枪,直戳前队主将的咽喉,他站在史阿大的身后,枪杆搭在史阿大的肩膀上,长枪刺出的方位出人意料,动作隐蔽而突然。
没想到史阿大的肩膀上突然冒出一柄长枪,前队主将急忙后仰,手中鬼头刀奋力向上格挡。“当”的一声,鬼头刀崩开了长枪的铁质枪头,他的身子也向地上倒去。
就在此时,第三排士兵的长枪刺到了,这一枪斜斜向下,本来是要刺他的下盘,此刻却正好对着他的胸口。
那前队主将身手过人,伸左手在地上一撑,身子腾地弹了起来,堪堪避开这一枪,眼前却见寒光闪动,史阿大回手又刺了他一枪。
前队主将奋力前扑,身子猛地扭向一侧,史阿大的长枪“刺啦”一声划破了他的衣服,差之毫厘却没有刺到。前队主将趁着这一扑,已经欺到史阿大身前三尺,手中鬼头刀顺着枪杆急抹,横削史阿大的胸腹。
这一刀来得好快,史阿大眼看无幸,身后却又探出两柄长枪,一柄架向鬼头刀,一柄直刺前队主将的小腹,第四排和第五排的士兵出手了。
前队主将侧身急闪,百忙中鬼头刀向回一带,史阿大的右肩上已迸出一道血花。
史阿大肩膀受伤,长枪脱手掉在地上,就势抬起左臂上挂着的的铁胎小盾,向前队主将劈头盖脸砸去,前队主将不闪不避,手腕只轻轻一翻,沉重的鬼头刀竟然如宝剑般轻盈刺出,直刺史阿大的咽喉。
“他娘的,好厉害!”史阿大再也来不及躲闪,只能暗骂一声,闭目等死。冷气森森的鬼头刀距他咽喉不到半尺,那前队主将却突然脚下一软,扑通摔倒在地,大腿上赫然插着一柄长枪。
在史阿大身后的第六排,一名年轻的士兵满脸紧张,两手死死攥住枪杆,咬牙切齿地还在拼命搅动着。
“啊——!”前队主将怒吼一声,手中鬼头刀奋力斫向枪杆,几柄长枪却接连刺到,他坐在地上躲闪不及,连中数枪,倒地身亡。
受伤的史阿大退到阵后,第二排的士兵补上他的位置,面前却再没有水匪冲上来搏杀,随着主将阵亡,水匪的进攻突然停止了。
十几名水匪亲兵此刻已死伤过半,蓝色将旗轰然倒地,旗手顾不上拾起沉重的大旗,掉头就跑,包围长枪阵的两千名水匪立刻崩溃,就像一件被挣破的衣服,碎片四下崩散。
长枪阵向外缓缓膨胀,如同挣脱束缚的猛兽舒展着筋骨,一直恢复到原来的大小,在军官的喝令声中再次整队。
“击鼓前进!”
汪克凡一声令下,京良又敲响了进军鼓,恭义营踏过水匪的尸体和将旗,没有理会那些溃逃的散兵游勇,直奔杜龙王的后阵而去。
崇阳城头,欢声雷动!
青壮们声嘶力竭,摇旗呐喊为恭义营助威,许秉中等人先是震惊,随即转为狂喜,他们为守城做了诸多准备,甚至打算以身殉城,没想到水匪还没来得及攻城,就被恭义营杀得落花流水。
“堂尊,我愿请战出城,助汪克凡一臂之力!”孟宝斗志昂扬。
“怎么?现在能插上手啦?”许秉中心情不错,竟然有心情调侃他。
孟宝脸一红:“哦……,此战必胜,但恭义营的阵型不能散,我出城给他们打个下手,多少能帮点忙。”
“去吧,让郑选和你一起去,先把恭义营的伤兵救回来,送到城中好生看护。汪克凡这一战救了阖城百姓,多少也得还他个人情。”许秉中笑着嘱咐两句,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城下的战场,看到恭义营在敌阵中势如破竹,忍不住低声感慨:“没想到,没想到……,此子本是个文弱秀才,今日却接连冲阵溃军,真乃十荡十决之猛将……”
……
恭义营稳步向前,迎面碰上一队水匪援兵,大约有五六百人的样子,他们匆匆忙忙被杜龙王派来,还没赶到战场,水匪前队就已经崩溃。
恭义营迎着他们走了上去,离着还有一里多地,这群水匪就“轰”的一声炸了窝,不顾军将的约束向周围逃开。杜龙王的精锐都在前队,这几百人都是胁裹的百姓,虽有少量亡命的悍匪押阵,也被刚才那惨烈的一仗打怕了,哪敢上前交战。
远处,杜龙王的蓝色大纛开始向山口中移动,这一仗胜败已分,他只好尽快撤退。
那队援兵中的悍匪还算镇定,仗着长枪阵移动缓慢,非但还没有逃走,反而一字排开堵住溃散的逃兵,驱赶他们上前拦阻恭义营。
有些逃兵向两侧逃去,大多数却被堵了回来,又被迫转头面对恭义营,走投无路情急拼命,一窝蜂般冲向长枪阵。
没有组织的冲锋没有任何威胁,恭义营甚至没有停下来迎战,保持着原来的节奏继续前进,如同驶过激流的巨船,在逃兵群中劈开了一道深深的浪痕。
长枪伸缩攒刺,不断有逃兵倒下,弓箭鸟铳连连射,收割着一条条性命,又以汪克凡的枪法最为精准,几乎每次开枪都会打倒一名敌人。
汪克凡平端鸟铳,搜索着合适的目标,这种前膛装弹的火绳枪操作太过繁琐,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就不会开枪。
照门里出现了一个相貌奇丑的汉子,汪克凡立刻扣动扳机,却觉得对方的面容有些眼熟,最后关头把枪口抬了一下,但是,那汉子还是随着枪声倒在了地上。
那汉子叫黑鱼,汪克凡想起来了,黑鱼那张黑脸丑得非同一般,只要见过一次,肯定会留下深刻印象。
他怎么在这里?被自己一枪打死了吗?
汪克凡微微一愣,背后却传来一阵杂乱的喊叫和脚步声,转身看去,孟宝带着手下的卫所兵追了上来。
“汪千总,孟某人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孟宝披甲执刀,快步奔跑之下非常辛苦,见了汪克凡却连忙抱拳,百忙中行了一礼。
“噢,劳驾看看那个丑脸的黑汉,要是还有气的话,就送到城中医治。”汪克凡一指躺在地上不知生死的黑鱼。
“好嘞!”
孟宝爽快地应了一声,带着几名卫所兵走上前去,查看一番把黑鱼抬了起来:“这汉子还有气,把他交给我吧,汪千总放心。”
“有劳孟百户了……”汪克凡的客气话刚刚出口,就被一群大呼小叫冲上来的青壮打断,这些青壮可比恭义营的度快多了,呼呼啦啦追向溃逃的水匪,如虎驱羊,勇不可当。
杜龙王却比他们跑得更快,大旗转眼间就消失在山口后,扔下了漫山遍野无头苍蝇般的水匪,自己跑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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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明 第三十章 坐稳屁股再出拳
杜龙王顾不上收拢残兵败将,只带着数百人仓皇逃走,考虑到宋江的大军就在后面,汪克凡放弃了追击的打算。
不是不想追,是不敢追,不能追。
恭义营都是短腿的步兵,只有依托长枪阵才能挥战斗力,并不适合在运动中追击敌人。山谷中地形复杂,道路难行,身披铠甲的长枪兵很快就会耗尽体力,一旦被水匪打个埋伏,反而会吃个大亏。
善战者绝不会以短击长,汪克凡小心藏拙。
虽然放跑了杜龙王,漫山遍野的残匪也足够明军忙活了,失去指挥的水匪溃不成军,在青壮的追逐下东奔西逃,慌不择路,稀里糊涂就做了俘虏。
除了个别困兽犹斗的悍匪之外,有组织的抵抗全部被恭义营击溃,长枪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水匪们要么逃走,要么扔下兵器跪地请降,动作稍慢的,立刻就会被无情地刺杀。
战事很快结束,卫所兵和青壮们开始打扫战场,汪克凡却命恭义营原地休息。士兵的武器都放在手边,不许解甲,不许躺卧,不许随意走动,彼此间队形间距保持不变,只要一声令下就能起身迎敌。
战场上随时可能生意外,必须养成时刻保持警惕的习惯。
士兵们喘息着就地坐下,表情有些木呆呆的,还不敢相信真的已经胜利了,过了一会才有人开始喝水聊天,低声谈笑,渐渐放松下来。他们还都是新兵,在刚才的战斗中过于紧张亢奋,精力体力都消耗很大,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而不是争抢那些缴获物资。
况且这一仗如摧枯拉朽般彻底打出了威风,孟宝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贪墨恭义营的缴获,最多在其中做点小手脚,水至清则无鱼,没必要和他计较,明面上还得给点甜头。
汪克凡更关心将士们的伤亡,这些天摸爬滚打在一起,几乎能叫出每个士兵的名字,对这支部队已经建立了感情。
吩咐汪晟等哨官保持警戒,汪克凡带着几名亲兵向后走去,那里是恭义营和水匪前队的战场,一群群青壮正忙着救助伤员,收敛阵亡士卒的尸体。
遍地都是水匪扔下的武器、器械和旗帜,上面沾满了脚印和泥土,失去主人的战马避开人群,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中,水匪的尸体没人收敛,横七竖八倒卧在血泊中。
汪克凡目光一扫,看到个意外的场景,史阿大斜蹲在一具水匪的尸体旁边,左手探在那水匪的裤裆中,仔细地摸索着什么……
史阿大身子壮健,神经大条,把肩膀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随手捡了一柄单刀防身,就兴致勃勃地冲进死人堆,在尸体上搜寻金银财物。
当兵卖命,图的就是升官财,史阿大是个直肠子的庄稼汉,对升官没什么感觉,只喜欢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伤兵没有任务在身,捞点外快不算违反军纪,他就像一头尽职的猎犬,仔细筛查着每一具尸体,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钱的部位。
耐心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不一会的工夫,史阿大已经找到了好几串铜钱,两块碎银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可是个好东西,娶媳妇正好用得上,史阿大又惊又喜,捏起戒指狠狠咬了一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呵”出一阵憨笑。
这戒指十足真金,肩膀上挨一刀也值了!
嗯?不对,狗日的把戒指藏在裤裆里,害得老子咬他的吊毛!
史阿大突然醒悟过来,呸呸吐了两口,一脚向那尸体踢去。
“哦……”尸体竟然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史阿大吓了一跳,忙俯下身仔细查看,原来那水匪还没死,腰间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伤口,看样子随时可能断气。
“你小子是个短命鬼,早死早投胎,下辈子别再做贼了!”史阿大嘟囔着提起单刀,顺手扎了下去。
那水匪满身血迹,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眼看就要死于刀下,背后突然有人伸出一只手,扯住了史阿大的手腕。
“你……”史阿大怒冲冲回头要骂,却现来人竟是汪克凡,又把脏话咽了回去,指着那受伤的水匪解释道:“这,这家伙不行了,俺想给他个痛快,还少受点罪。”
“没伤着要害,也许还能救回来。”汪克凡蹲下身子查看一番,从水匪的衣襟扯下两根布条,为他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叫过几名青壮抬回城中医治。
“传令全军,不得攻击已经投降的俘虏,不得攻击失去抵抗能力的伤兵,除非……,除非他们进行反抗。”汪克凡擦净手上的血迹,看到史阿大在一旁疑惑不安,温言安抚道:“你做的没错,但是杀俘不祥,以后要禁止这种行为。”
“是!”史阿大恍然大悟,忙行礼领命。
汪克凡点了点头,神态中若有所思。
所谓杀俘不祥,只是一句借口罢了。
在古代战争中,充斥着大量杀俘屠城的记录,大规模的屠杀往往会引瘟疫流行,胜利一方的士卒也死得不明不白,古人以为这是杀俘屠城的报应,才有了杀俘不祥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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