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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狂上加狂
不同于儒家的仁爱君臣,王诩传授给弟子们的乃是最实用功利之技,却似乎无意修整弟子们的为人品德素养。
比如方才那邹忌溢美恩师之后,期期艾艾地述说着自己与同在齐国为官的武将田忌的不和时,为人师者,本该教诲弟子应该文官武将以和为贵,不可因为大王一时的宠信略有偏颇而起了嫉妒之心。
可是王诩听了邹忌不足为外人所到的心结,却静默了会道:“他军功显赫,自然张扬了些,不过也是莽夫一个,不足为惧,但若他得了有心机的左膀右臂,你便要多些留心了。”
这等挑唆文武不和之言,是父亲生前打死也不会传授给弟子的。更何况王诩的这些个弟子们,如今哪个都不是什么寻常身份,他轻飘飘的一句话,很有可能引起一国动荡的飓风狂浪。
莘奴虽然这些年不得在讲堂听课,可是毕竟十二岁前一直得父亲的亲手传授,自然觉得王诩的种种言行甚是乖僻刺耳。
也难怪近年来频频有儒生挑衅鬼谷一门,甚至在市井里烈火焚烧鬼谷王诩著书之事。这种毫不掩饰的追逐名利的诡学,就算是争鸣兼容的百家中也是犹如水入热油一般喷溅不可相容。
那些个儒生就是不得入了谷,不然擒住了鬼谷本人,只怕也是要将这邪佞扔到沸水中烹熟了的吧?
就在莘奴胡思乱想时,耳旁突然传来了陌生而又带着些许熟悉的声音:“弟子孙伯拜见恩师。”
正在执握着木杓的素手不由得微微一顿,在温酒的铜器上发出细不可闻的声响。
偏偏这时王诩突然转头道:“莘奴,再倒两杯温酒。”





为奴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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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奴慢慢抬起头,一双眼直直地望向鬼谷家主。王诩却并没有看她,而是一脸慈爱地看着自己那久别重逢的爱徒。
她紧抿着嘴倒满了两尊酒,先递给了安坐在上位的王诩,然后端起另一酒杯,慢慢以膝蹭地,出了遮身的帷幔,半低着头将酒樽递出去。
可酒樽递出后却无人去接。莘奴慢慢抬起头,终于看清了眼前这多年未见的故人。
记忆力的少年,是白皙文静,身形挺拔如山中翠竹一般惹人喜爱的,每次他爬墙过来递给自己野花时,那如白陶一般的脸颊上总是滚落下滴滴的汗珠,流转到形状美好的下巴,在羞涩的笑意里微微一颤,消失了影踪。
可是……眼前这个真是记忆中的那个如翠竹一般的少年吗?那个正愣愣看着自己的男人竟然因为明显的肥胖而有些看不出以前的轮廓,鼻翼两侧分布着粗大的毛孔,因为刚刚饮了酒而泛着一片暗红色,争先恐后地冒着油脂,曾经轻灵的双眼如今也被挤压得有些看不清晰了……
这下莘奴倒是忘了闪避,径直呆愣望着他,终于还是在他隐含着痛苦羞愧的眼神里辨认出他的确是那个两年未见的孙伯。
就在这昔日一对青梅互相对视时,一旁传来了暗哑低沉的男声:“敬了酒就退到一旁吧。”
莘奴低下头,慢慢地退回到帷幔下,可是心内似乎被填埋了一块油腻腻的肥肉,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吞咽不下去。
而那孙伯也有些失常,回答鬼谷恩师的询问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显然没有料到竟会此时遇见了二年未见的梦里佳人,心内翻搅起的波澜从他那微微发颤的话音里便能听得出。
不过这时,王诩却不再看向那语无伦次的弟子,而是垂眸看着面前果盘里剥好的甜栗,一颗颗都是那么饱满,只待人轻轻一捻就能送入口中。
当初他不重罚这孙伯狗儿,道理很简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罢了,不过因为年方十八,生得一副白净的模样,便哄得山中没有见识的女子迷得失了魂魄。
他不惩治,不让这对私奔的小情人如愿地泪眼婆娑,相互山盟海誓,彼此忠贞不渝。相反,他要让这孙伯衣食无忧成为人上之人,抛弃曾经盟誓的女子,将她一人留在炼狱之中。
所以孙伯最后去了宋国——一个朽气沉沉,储君暴虐骄纵的没落侯国。
这孙家的长子做事一时冲动却无后继之力,自认为学识出众,偏又是软糯的性子。到了宋国后,虽然娶了娇妻,做了士卿,可是在政事上却毫无建树。抛弃了心上人,却并没有换来他预想中的闻达于诸侯间的辉煌,只有每日深夜心内的无尽煎熬。
那段日子,他总是借酒浇愁,以至于喝坏了肠胃,饮了些汤药以后便贪欲口腹,唯有吃入美食的那一刻,才能填补心内的空落。昔日轻灵的少年真是像清晨的甘露,不知滚落消逝到了哪里。
莘奴跪坐在席榻上,交握的双手月越来越紧。这个样子被王诩不懂声色地看在眼底,他知道,对于她而言,以前还算美好的记忆,现在竟然硬生生被一张写满了消沉低落的胖脸挤压得只剩下一滩洗不掉的油腻……
突然,莘奴抬起头,直直地望向王诩,背脊重新挺得直直的,一双明媚的大眼微微上调,眼理有种说不出的嘲讽。
王诩玩味地看着她,嘴角终于浮现一个真切的冷笑。
就在这时,有人进来禀报:“家主,门外有人称自己为魏国的庞涓将军,前来拜谒。”
丝乐刚刚停歇,庭院里一时安静极了。众人皆回望恩师王诩,心内俱是大吃一惊。
他们当初入谷时,皆是籍籍无名之辈,出谷时得以被恩师赐名,显达于天下。可是此番拜谒恩师时,他们让仆役们通禀的皆是自己的名字罢了,怎么敢带上在诸侯中的官职?
可是这庞涓倒好,不但迟到,而且如此炫耀地带上了自己的官职,当真是荣归故里,在昔日同窗面前抖一抖威风。
王诩微微晃了晃酒杯。这次酒宴所饮的是庖厨从鬼谷里带来的李子酒,酒液里泛着微黄的果肉,入口倒是顺甜。
在满厅的死寂里,王诩慢慢地开口说话了,不同于他俊雅的外表,鬼谷家主的声音如同狂野里略过的枭鹰,带着让人心惊的刺耳。
“当初我取了一个‘涓’字赐予庞家无名小子,是觉得这个字的寓意甚好,既有汇聚成溪,百川成海之意;又有时时自洁污垢,涓洗不洁之愿。”
一旁的白圭正坐屈首,恭敬地说道:“恩师给每一位弟子赐名都是用心良苦。”
王诩端起酒杯,接着冷声道:“可若本就是死水深潭里的臭水,就算日日清洗,也只能是愈加的污秽不堪,倒不如倒掉,任它自去流淌去吧……”
说到这,他将杯中之酒尽数倾倒在了地面上,然后道:“夜色已深,众位都是身负王命,各自散去安歇吧!”
说完便挥了挥手示意弟子们散去,便站起身来,隐于帷幔之后,从长廊离去了,压根没有理会庞涓的拜谒。
莘奴默默跟在王诩的身后走了一段时间,他突然转头道:“你且回去吧……到我的房中去。”
莘奴心里一紧,知道这是要她陪宿之意。只是她心内现在烦乱,真是不愿再与这心机深沉的男子虚以委蛇。只是方才庭前肃杀,她也不愿忤逆他,成了宣泄的由头,便低头顺着小径向卧房走去。
待她走远了,廊下垂首站里的白圭才走到近前说:“门外的庞涓,弟子已经打发他走了,他也心知自己言语有失,直言明日来向恩师赔罪。”
王诩立在廊上任凭月光洒满玄色深衣,开口道:“他天生心胸狭窄,难有容人之量。魏国不是久安之地,你此番回去,寻个借口便离开魏国吧。”
鬼谷王诩对于官场人性的判断一向极准,更何况白圭也是这么认为的,连忙垂手道:“喏,回去便向魏王此行……只是我走了,那师弟孙仲的去留……”
“庞涓待他怎样?”王诩问道。
“热情之至,屡次在魏王面前保举孙仲……”
听了白圭的话,王诩闭了闭眼道:“既然这样,他便留下吧,那孩子比他哥哥孙伯强,机灵多智,可惜短缺了历练,略带些天真……若是能磨砺一番,也堪重用。至于那庞涓,难善终……”最后三个字,透着无尽的冷意,让人听了忍不住打着寒颤。
白圭是鬼谷中的资格甚老的弟子,说起来他其实与恩师同岁。可是每每见了王诩,总是觉得自己的这位同岁的恩师愈加深不可测,不由想起一段经年的往事……
世人都知云梦山的两峰之间隐匿着一处终年雾霾的狭长山谷,称之为“鬼谷”。
此乃禁地,偶尔有外乡人闯入此处,但是最后都被人有礼而不容拒绝地“请”出山谷。
曾有一位据说是圣贤门人的儒生带着自己弟子欲访鬼谷而不得时,气急败坏地破口骂道:“王诩竖子!满嘴妖言邪佞,占卜之道蛊惑世人,不思恢复周礼,教导弟子匡扶礼乐,却一味摆弄些牵制平衡之术,玩弄权贵满腹商贾利益,居然还这般无礼待客,当真是扰乱王道的妖物!”
那位儒生看来“修身”这一门尚欠火候,最后竟然在谷口一把火烧掉了几十本据说是谷内之主的纵横高作。那漫天的烟火差点将有些发干的山林引燃。
不过谷主的气度显然是修习到家了,竟龟缩不出,只是着人送了一副龟甲卜卦出来,并配以一副挂签——“儒衫裹蛮魂,祸从口中出,他日危城下,君之断魂时。”
这卦辞的大概便是:衣冠禽兽,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满嘴乱吠,哪天走在城根下,一块青砖砸死你个无知老儿!
当下那位儒生又是气得暴跳,举了块山石将那龟甲卦辞砸了个稀巴烂。
家主的卦辞向来极准,替那位儒生占卜的卦辞最后也灵验了。
听说那儒生后来参与到了宣城的内乱中,因为妄言宣地公子家事,被剁为肉糜……”
当时自己听闻后,后脊梁冒着虚汗的同时,前来恩师面前直言想要修习占卜之道。
王诩却笑着道:“谷外人以讹传讹也就罢了,怎么你也一味添乱?那儒生当日狂妄全无半点孔门风度,我那卦辞与其说是占卜,不如说是对他的劝慰!如今这世道,纷争伐战频繁,哪里又不是危城?依着他那般性情,侍奉士卿却不肯谨言慎行,自然是祸从口出,难以善终……”
一切的解释都入情入理,叫白圭不得不信。不过恩师向来懒得向世人解释自己心内的想法,但对于自己倒是极有耐心,较于其他弟子,倒是肯于多解释一两句的。他劝阻了白圭修习无用的鬼神占卜,却将自己新近眷写的《商学》拿给了白圭。
“若是给了别的弟子,只怕是觉得我轻慢了他们的才华,你可愿意研究一番?”
所谓士农工商,商贾永远排在最下。这些男儿们抛家舍业出外求学,若不求得士卿荣华,华盖车马,难道要习得满身的铜臭味吗?
可是白圭当时却恭谨地收下了墨迹未干的书简。
如今恩师示意他辞官,便想起这一关节,连忙小声道:“恩师的著作,弟子近些年来潜心反复琢磨,有了些许心得,此番辞官后,倒是想将恩师的玄学融会贯通一番,去各国经商历练,不知可否?”
王诩笑了,这是这一晚上第二个真切的笑意:“你是个难得的聪明人,竟是把‘危邦不入’参悟得如此通透,难得你能放下男人最舍不得放下的东西,既然想好了,为师便不必多说,昔日孔子座下学生端木赐,便是个经商的奇才,愿你能超越他,做出不逊于公侯的伟业来。”
与白圭说了几句后,他便举步入了房内。
方才的酒宴可以说是不欢而散,根本还未食用什么菜品。
以前在谷里时,除非王诩特意提出了什么菜肴,不然都是莘奴做主三餐菜品。
今夜也是如此,炭火正旺的小炉上是铁制的锅釜。此时铁锅内烧得正沸,满满一锅肥腻的猪肉煮得烂熟,雪白得有些晃眼……




为奴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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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煮的乃是庖厨为了宴席而宰杀的野猪。可莘奴偏偏鲜嫩之处,单选了厚实的肥膘,又拣选了一副猪肠与香料混煮在一处,这番做法就连庖厨也有些瞠目结舌。
要知道时人讲究,“君子不食溷腴”。但凡讲究一些的士,若是自认君子绝不会食猪狗之肠,表示不与肮脏沆瀣一气为伍。
甚至屠户那里,切下了的肥猪肚肠也多是用来喂狗的
可是莘奴烹了这一整副的出来,简直是露白到极点的唾骂了,直接痛斥云梦山主的心肠堪比猪狗!
这莘奴也是憋闷了一个晚上,若是当时没有回味过来,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王诩的用心。
心肠何其毒!何其龌龊!当下竟一时忘了对他的惧意,整治这喷香的出来。
王诩挥手命一旁准备帮他脱衣的奴婢退下,径自脱下了深衣,扔在了席榻上,然后半点形象全无地盘腿坐在了桌案前,看了看锅内之物,并没有如莘奴预料的那般动怒,只用一旁铜盘里的水净手后,用长箸夹起那幅肠子,放入陶盘里,伸手取来切肉的薄刃将那肠子划开,甚是熟练地切成一段段后,命仆役取来炙烤之用的碳炉,将切好的肠铺在碳炉的铜盘上,取盐与桂椒撒在其上,不一会一股独特的异香便弥散在屋室内。
这时,他才低声说道:“过来。”
屋内只莘奴一人,自然是冲着她说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愿地磨蹭了过去。
这时王诩已经夹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苏叶裹好,单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边。
莘奴原以为王诩就算动怒也不过是掀桌而已,哪里想到他竟然从善如流,将这第一口鲜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看着那红菱抿成了一条线,王诩嘴角弯翘道:“你是妇人,又不是君子,有什么忌讳?若是不吃,我可要捏开你的嘴巴了。”
这等私下的粗鄙,哪里有半点方才人前恩师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无动于衷也弄得泄了气,张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苏包。这一入口才发现,这等被厌弃之物竟然是说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锅里沸煮了一阵,里面的肥腻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盖腥味,包裹以紫苏清香,竟然迥异于牛羊肉味。
自小养成的用餐礼仪,遇美味当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这是一时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尝炙肠的模样,与她潜读竹简中的疑句时的认真一般无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几个送入她的嘴里。眯眼又看了莘奴一会,王诩包了一个,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回味道:“小时家贫,食不到肉,曾与狗抢食,发现这肥肠其实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经常食用,倒觉得这味道比肉还鲜美,今日得你提醒,才发现已经许久未曾品尝这小时难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里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贱民而已,怎么会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饮食严苛呢?与狗抢食?倒也下得去嘴!不过王诩一向是会吃的,若是没有记错,他当初好像是在鬼谷厨下主厨许久。
那段时间,奴仆们端上来的食物都很特别,虽然是些常见的鲜鱼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为庖厨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时母亲还特意唤来他,细细询问了美食的烹制方法,准备亲自去做几样。可是他却跪在庭前,紧抿着嘴,一语不发。
这般无礼,气得当时的管事照着他的脊梁狠狠地踹了几脚,还是母亲不同他一般见识,只当是他尚年少,珍爱自己的技艺,生怕失了安身的本事罢了。更是欣赏他不同于一般奴婢卑躬屈膝的气度,向父亲推荐,让他去了谷内的书院,照顾经常废寝忘食的父亲的起居,也好跟着学些笔墨,多些安身的本领。
从那以后,他才得以跟随父亲学习,一步步摆脱了他那贱民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为如今诸侯士卿的授业恩师。
等莘奴回过神来,王诩连那锅里的肥肉也食了。虽然油腻,可是包裹了芥泥,沾取了酱料后,鬼谷家主依然食得津津有味。
这样一来,莘奴满腔的怒火便泄气了一半。事实上,就算在他的身边服侍了许久,莘奴依然觉得自己不太了解这个男人,永远也推算不准他是因何而怒,又或者为何在本该大怒时淡定从容。
食饭后,她服侍王诩躺下,本来心存侥幸,想着夜饮那般疲累,王诩又饮了许多酒,许是能逃过一劫,却还是被男人无情地拉扯到了枕席中来。
“你今日为何要恼?是因为那孙伯不复年少时的俊朗?”
莘奴懒得回答这等问题,只被他压在身下紧抿着嘴唇。
被他如同煎鱼一般反复折腾时,莘奴觉得若是想要让鬼谷家主变得同那孙伯一样痴肥倒是很难。因为那一锅肥肉都已经变成了无穷的精力,最后都应验在了自己的身上!
待得家主又食了另一番饱足,莘奴依然累得睁不开了眼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不过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却早早醒来,推醒了莘奴,命她起身给自己备下衣物,看起来是准备出游的样子。
当他穿好衣服后,看了看一旁的莘奴,突然命她换上了男衫,将头发梳拢头上,用簪子固定,又戴了男子外出喜戴的章甫。这章甫形状呈方形,可莘奴脸儿小,奴婢们拿来的章甫却略大些,这般扣在头上,竟是连那一点红痣连同细眉一起扣进了黑布里。只将那固定的绳儿绕过耳后,系在下巴处,才算是勉强固定住了头上的章甫。
王诩让自己这番打扮是何用意?莘奴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做事向来是不与人解释的。只看着莘奴套着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袍,又滑稽地顶着章甫,遮住了大半姿色的模样,嘴角翘了翘便带着她出门了。
等莘奴上了车马,又走了许久,她这才发现,马车是在进入大梁。
此时城外开凿贯通的运河已经启用了名字,这绵延通往远方的运河被魏王正式命名为“鸿沟”。有了这运河,与魏相邻的齐地海盐便可更加方便地售卖到诸侯各地。大梁的商贾身影也日渐增多,一时繁华热闹得很。
自三家分晋以来,魏国一枝独秀,愈加鼎盛繁华,这一切当时归功于魏文侯时,国相李悝的变法,让魏国实力大大增加。不然就算那庞涓再骁勇,也难以抵挡魏国的四面环敌。
“你是待我去魏宫见王?”莘奴远远地看着大梁城门,讶然问道。
看王诩点了点头,莘奴的眼睛亮了亮,不再言语,静静地端坐在马车里,心内思踱着一会见王时的言语。
此次入魏宫,却不再如上次那般行走于通往后宫的偏门。只见魏宫的正门打开,着红色深衣的侍官们分立两侧迎接贤者。
魏国一向以承袭了晋国正统而自居,所以国色也是以火德的红色为主。放眼望去,队伍甚是雄壮。
鬼谷子虽然名声渐响,到底是个乡野散人,可是魏王竟然这般高规格的款待,也让人颇为诧异。
等莘奴随着王诩下了马车,听了一旁礼官细细向王诩讲述一会入宫廷后的落座次序,才明白,原来这隆重的礼队不光是迎接鬼谷子,还是在迎接着另外一人——陶朱公。
这位帮助吴王卧薪尝胆战胜了宿敌吴国的功臣,当年却是功成身退,谢绝了越王勾践的厚赏,携着美人夷光西施,隐遁远游去了。
没想到这位据说经商成了巨贾的高人竟然现身大梁,当真是让人深感诧异。
当莘奴走在王诩的身后,跟随引路寺人一路来到宫廷前厅时,自然而然地遇到了也在此等候的范蠡夫妇。
莘奴不禁扶了扶头上的章甫,细细地打量着这位昔日越国的名臣。
陶朱公已经两鬓微霜,早年随越王入吴为奴的凄楚日子也在他的样貌上呈现了出来,面色沧桑,额头布满了皱纹,花白的胡须垂落道了胸前。而他身旁的那位妇人,便是鼎鼎大名的美女西施了。
然而岁月对美人最是凶残,虽然现在依然能看出她美好的轮廓,可是到底经历了岁月浸染,美人明丽的眼角也布上了细纹,当年“沉鱼”之容,衰减了几分。
看见鬼谷子前来,范蠡倒是笑言到:“没想到尊驾竟然能涉入红尘,离开云梦山,竟能在此处与你重逢,范某此行收获足矣。”
二人显然是早先认识的熟友,一时笑着互相寒暄一番。
就在这时,寺人尖利着嗓子宣鬼谷子陶朱公入庭见魏王。
能够一次性接见两位当世贤者,对于一向注重贤命的魏王来说,可以算得上是荣耀一件,是以,身边的重臣也随侍左右。
昨夜被恩师拒之门外的庞涓也在队列之中,当看见恩师出现在庭前时,庞大将军的眼底闪过一丝恨意。




为奴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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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王诩很会隐藏丽姝的姣好。美人再美,也不堪滑稽的打扮,更何况还被遮盖了额头眉眼,加之有盛名已久的西施在场,自然而言都是将目光都倾情投入到了那昔日的吴国如夫人的身上。
就算沾染了些岁月风尘,曾经覆灭了一个诸侯国的风采已然超越了人间的庸脂俗粉,令人为之神往。
可惜魏王不能全然放下身心去欣赏美人,他端坐在高位之上,面带微笑地对范蠡与王诩道:“二位贤者能同时抵达大梁,乃是魏国的荣幸,愿美酒车马与贤者共,若是二位肯留下成为魏国的上卿,更是魏国之福啊!”
范蠡拘礼道:“大王美意,范某实在是感激不尽,然某已经在乡野闲散惯了,年岁又渐大,实在不堪重用,只是追逐钱利之心不减,此番前来,是想沽一货卖与大王,让魏能充盈国库。”
这般将钱利毫不掩饰地至于士卿云集的朝堂之上,简直是时人不可想之事,士卿皆是追求高雅,淡薄钱利是衡量君子必不可少的要义,这也是商贾为人所唾弃的缘由之一。
但是魏国的钱库的确是空缺了些,此前与秦国的那一战的胜利,除了战士们的热血外,更是靠钱银堆出的。而迁都大梁,城中百废待兴,更是让本来丰盈的国库有些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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