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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狂上加狂
不得不说,这一路虽然舟车劳顿,却也是她自孩儿降生下来最轻松的一段日子。
可是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个还算讲理而沉静的女子,却在王诩面前屡屡破功,脾气总是按捺不住。他可真是自己此生的劫数,躲不掉的沟坎……
心内虽然这般想着,莘奴还是回到了奶娘的房间,将熟睡的娃儿抱起准备回了自己房间。那奶娘一时也不敢阻拦,只是弓下身向莘奴施礼,小心翼翼道:“家主说在旅途上替小娇娥换换尿布时发现小儿的身上略起了些湿疹,应是平日被子盖得太严的缘故。家主替小娇娥调配了涂抹的药泥,只是要每隔两个时辰涂抹一层,所以姬看是不是将小娇娥放在奴婢这里,免得夜里烦扰了您的安寝。”
莘奴这般一听,赶紧坐在了一旁的床榻上,低头解开了婴孩的襁褓。果然婴孩的后背和腿根处起了些细细的红疹。这么一看,自责之心顿起,她怎么没有发现孩子的身上竟是长出了这等东西?
不过在娘娘看来,这也怨不得莘奴,她毕竟初为人母,自己也不过是年方十九的少女罢了。身边也从无婴儿,哪里懂得照顾孩子的机关呢?
莘奴也是深深体悟到了自己做母亲的亏欠,这也是一门要向人学的技艺,若是有个年长而又经验的奶娘在身旁,才是对孩儿最得宜不过的了,于是她想了想,又把婴儿放到摇篮里,对奶娘问道:“不知你怎么称呼?”
那女子连忙跪地答道:“奴家的丈夫姓田,姬只需唤我田氏即可,我已生养两子,哺育婴孩也算有些经验,请姬放心调养身体,我自会用心照顾好小娇娥。”
当莘奴从奶娘的房间走出来时,心中的那一点怒火已经烟消云散。
可是就算没有孩儿的搅闹,莘奴一时也是睡意全无。这边城的小宅院落不大,想要找寻王诩的身影也不难,她转了一圈,便在小书房里找到了他。
他正在捣药,面前摆满了大小药罐,屋内也弥散着草药特有的清香。
“你怎么不同我讲,孩儿生了湿疹?”莘奴想了半天,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温婉的开场来化解两人之间的尴尬。
王诩头也不抬地道:“怕你担心,湿疹也算不得什么大毛病,涂抹几天就能见好了。”
莘奴的头微微的低下,再不知该如何同王诩讲。这便是王诩了,他的柔情永远包裹在一层坚硬布满尖刺的硬壳里,若是被那坚硬冰冷而丑陋的外表吓退,那便不能察觉到硬壳下包裹的柔软。
那熟悉的草药味,曾经是莘奴在成长时经常嗅闻到的。少年时的王诩就在摸索着在一次次给她配药中积累了神乎其技的医术。
如今再嗅闻到这药香,他却是在给他们二人的女儿配药……有那么一刻,莘奴心内生出的是从来没有过的后悔——王诩会是最慈爱的父亲,作为他的女儿本来是应该受到父亲无边的宠爱的,可是自己到底是剥夺了女儿在父亲身旁成长的机会,这一点上,她是对王诩和女儿都有亏欠的。
可是如今再言后悔,也是于事无补,毕竟自己已经与他和离,而他也要迎娶秦国贵女,想必他的一番柔情自不会再有人辜负……
王诩已经停止了捣药,微微抬眼扫向了立在门口的莘奴,对于这个女子,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以至于可以从她的细微神态里尽是猜出她心内所想,
她现在就这么略显尴尬地立在门口,下意思地用手抠着一旁桌子的桌面,一下下的,甚是起劲儿,若是再不出声,只怕这个女子是要将桌面抠出个大窟窿来……
想到这,他终于放下手里的药杵,说道:“这里是有许多胡族,今天是他们的乌檀节,到了晚上最热闹,要不要去看看?”
这胡族中当时犬戎最多,这时顽劣而毫不开化的民族。在她小时,就曾经多次被王诩戏言为小犬戎。而姜云君曾经的西域之旅有见证了这个中原人视为虎狼之族的另一面,不禁也让莘奴生出了好奇。
而且王诩难得的主动示好,她直觉上不想反驳,加之孩儿夜里有人照顾,出去游玩一番也不碍事。当下便点了点头,同意了王诩的邀约。
晚上的出行时,莘奴并没有去穿厚重繁琐的深衣,而是选择了一套改良的胡服射装。收紧的裤腿和袖口颇为利落,在外面披上了雪白貂绒的斗篷再戴上同样毛色的胡帽,乍一看,还真是个胡族的小公主呢!
不过幸好这是黑夜,无边的暮色倒是遮盖住了她的绝世美貌,斗篷领口一圈丰厚的绒毛也遮盖住了她的小半边脸儿。所以就算王诩并没有坐上马车,而是拥着她上了一匹高头大马,也不用担心旁人会窥见她的容貌。
而王诩也是一身胡服,高大的身材被黑色的猎装衬得更添英武之气,他的长发并没有束在发冠里,而是如胡人一般披散在了脑后,只用一根鹿皮绳串起一枚碧玉绑缚在了额前,乍一看,竟是透着一股野蛮的英俊,叫人看了他,一时都移不开眼。
王诩并没有带太多的侍卫,身边也只跟着子虎与两个侍卫,也是一同骑马前行。
待得出了小城,来到了郊外,远远的,就听到了游牧一族特有的悠扬而浑厚的歌声。
莘奴虽然喜欢读各地的轶事野史,可是对乌檀节却从来都没有听闻过。
因为无论哪本书籍上,对于犬戎等胡族的记载都是少之又少的。这是中原的礼仪之邦对于蛮化不不开教民族天生的鄙视。
就算这犬戎族当初破了西周的京城,害的周王室四处奔逃,也不能取而代之的真正缘由也在于此。没有足以威慑四方的德行,更没有丰饶的粮仓,虽然一时击败了羸弱的王室,也难以震慑四方的诸侯,所以当初犬戎将周幽王杀害,又将镐京洗劫一空后,便又推回到了自己的蛮荒之地。
有段时间,至今中原百姓也是闻犬戎色变的,视这异族为洪水猛兽一般。像这等小镇上,能与犬戎等胡族和平相处的景象其实也并不多见。
待得走得近了,坐在王诩身前的莘奴,用手推了推,遮住了自己眼儿的帽子,好奇地张望着远处。
只见那里点燃着几堆篝火,一群犬戎男女正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而在他们之旁,则爬伏着十几只似狼而非狼的动物。浑身雪白的皮毛,眼里闪现的是恶狼一般幽深的蓝光。
这些是犬戎人驯养的白犬。不同于中原沦为六畜,成为人们餐桌上香肉的同类。这些白犬还保持着许多狼的野性,个头也比中原同类大了许多。而犬戎族部落的图腾便是狼。
犬戎的“犬”字更是直指这个民族崇拜的便是狼一般的凶悍野性。
就在王诩一行人靠近时,有犬戎的守卫拦截住了他们,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看他们虽然身着胡服,却并无胡人深鼻多毛的特征,当下用生硬的诸夏之语问道:“你们都是什么人?”
就在这时,他们的身后已经传来爽朗的笑声:“不要阻拦他们,这些都是我们的贵客!”
莘奴顺着那话语声望了过去,只见一个身着狼皮头蓬的高大异族男子正大步向这里走来。
看他迥异于身旁侍卫的打扮,应该能看出,他应该是犬戎族内的首领,只是看上去似乎很年轻的模样。
待得他走近,莘奴心内不由得感叹道:这人算是她见过的犬戎人里最英俊的一位了。
而那人本来大笑着迎向王诩,可是看清了他怀里抱着的女子半露出的脸时,不由得一时呆愣,直勾勾地望向了莘奴细白的脸庞。





为奴 167|第 1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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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王诩却微微一皱眉,似乎并没料到会在此处看见这位高大英俊的男子,便开口道:“伦博兄不是说要回转漠北的部落吗?”
伦博听了王诩之言,这才收回了目光道:“本已经出发,不过半途时遭逢天气突变,听刚刚从漠北而来的族人说,正刮暴风,所以这才回转,等风暴停歇才走”
说完这句,便又直勾勾望向了莘奴。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犬戎礼服的高大女子也走了过来,笑吟吟地说:“鬼谷子,我久候多时,已经命人备下了营帐酒席,一会祭礼便开始了,请下马来畅饮一番吧!”
原来这女子是伦博的姐姐伯奕娜,犬戎首领的大女儿。她的小儿子曾经因为得了怪病而全身蜕皮,病来中原寻求良医,却一直无果,是王诩遇到并妙手回春解了小儿的困顿。
是以她邀请王诩前来参加今晚的盛会,也是一表感激之情。
就算是算尽天下的神人,也有漏算的一日。王诩此来除了因为犬戎的盛会的确热闹,想带着莘奴来赏看一番外,却没有料到这位犬戎的王子还在营地中没有走,是以并没有下马,而是对伯奕娜道:“此番前来,并不打算多停留,只是谢过王女的盛情邀约。在下一会便要回转,就不多叨扰了。”
可是把伦博却大大咧咧地拦在了马身前,笑着道:“携了美眷便不想让人看吗?王诩兄未免太小气了吧?”说到这,便做出了相请的姿势。
面对这般的强势,王诩的嘴角微微勾起,倒是恭敬不如从命,欣然翻身下马,并搀扶着莘奴也下了马。
莘奴虽然不知他们几人间的关系,却直觉想要回避这个有些气势逼人的犬戎王子,是以将脸深深地埋进斗篷的衣领中,跟随王诩入了犬戎的营帐。
这乌谭节,乃是犬戎的盛会,出了祭祀狼神外,还是男女们集体举行婚礼的隆重日子。
当也夜幕西垂时,便是狼星高升,时辰正佳时,伴着熊熊篝火,半裸着上身的男子们开始击打着腰鼓载歌载舞。而待嫁的新娘子们也开始盛装打扮,守在篝火的另一侧。
莘奴注意到待嫁的新娘中,竟有几个乃是明显有孕在身,不由得心存疑虑,难道是未成礼时,便珠胎暗结了不成?
一旁的犬戎王女似乎看出了莘奴的疑虑,她一向深谙中原礼仪之道,自然看出莘奴疑惑,笑着道:“我们犬戎的习俗是兄嫂弟娶,那几个孕妇的丈夫都是族中战死的勇士,而她们失了丈夫后,为了避免困顿无依靠,便可嫁给自己丈夫的兄弟,免去被他人欺凌之苦。”
莘奴听得了心内一惊,可是入乡随俗,脸上却并没有露出半点惊讶之情,以免失礼。,但是心内却不禁感叹,犬戎的领地不似中原徒弟肥沃,物资贫乏,这等在中原儒礼看来荒诞不经的婚嫁,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起码她便看到有那年近四十岁的老妇,与十六七岁的少年牵手饮狼血盟誓以示成礼,若是一时不察,只当是两母子了。
不过犬戎盛行一夫多妻,一个男子娶了五六个都是常有的,那娶了老妇的少年倒是不必担忧以后田干地旱……
莘奴直觉认为王诩带自己来此目的并不单纯,是以并未多言,就算酒席之上那犬戎王子几次三番想与她交谈,她也是抿嘴低头,一副内向不善言谈的样子。
那伦博几次相谈未果,只当她害羞,便也作罢。
待得婚礼后,便是庆典篝火大会。异族的盛会果然有趣,在篝火之旁的摔角,还有跳羊比赛都是让人耳目一新,只看得人目不转睛。
待得盛会结束,王诩这才要带着莘奴骑马回转城中。那伦博一直殷勤地陪伴在左右,看那意思,就算他亲切称呼的王诩兄健在,也阻挡不了他想亲近嫂嫂的心思。
看王诩要走,他有些失望地说:“天色已晚,不如在营帐中休息后再走。”
王诩淡淡地道:“天色已晚,此地狼啸甚多,一时睡不安稳,就不再叨扰了。”
当要离开时,伯奕娜备好了许多礼物,都是犬戎独有的,如虫血草,锦鹿皮,赤鹿角。一并打包,交给了王诩的随从。而莘奴自打生了孩儿以来从来没有出来玩过,若是平时,这等异域风情,是她心里的最爱,必定会玩得乐不思蜀。
可是就算今日不知怎么的,宴会再怎么热闹,她都一时没有松懈下来,倒是只闷闷地饮了一杯,虽然只饮了一杯,到底是塞外的烈饮,酒意上头,有些困乏了。
伯奕娜和王诩在一旁说话,莘奴便亟不可待地转身先上了马。
她本来就不似犬戎女子一般身材高大,所以纤细的腰身竟是有不堪一折之感,可是翻身上马的姿势却异常娴熟,娇娇小小却敏捷得叫人移不开眼。
伦博又有些心痒难耐,趁着自己的姐姐与王诩说话的功夫,走到马前,抬头望向莘奴。
眼前的娇人,虽然尽量将脸儿埋入貂裘的绒毛之中,可是依稀可以看见她的脸儿和飞扬的眼波。而且方才在营帐里饮酒时,他清楚地看到莘奴的发式,似乎是中原女子未嫁时的发式绾发。于是猛然醒悟,似乎觉察了什么,问道:“姬与王先生是何关系,可是王先生的妻子吗?”
莘奴略一踌躇,想着王诩不日便要迎娶秦女,倒是不要给新妇增添无谓的误会,再加之她看到伦博一直看这自己的发式,便知他看出了端倪。可她也不想与这异族虎狼一般的男子纠葛,便模棱两可道:“是与不是,干卿何事……”
说完便调拨马头,径自离他远了一些。
伦博听了那眼睛,犹如族中的白犬一般,烁烁放光,嘴角露出微笑,又深看了莘奴在马背上娇俏的背影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不一会,王诩便回转,翻身上马后,拥着莘奴回转城中。
莘奴知道王诩是无利不起早的,他此番来犬戎定然是有其用意的,有与犬戎加深联系的想法,而犬戎与秦国又有着莫大干系。
秦国地势颇好,凭着函谷关便可外拒齐楚燕韩魏赵等诸侯国。犬戎在秦国之北,土地贫瘠,常有旱灾。每次旱灾,犬戎无粮时便攻打秦国,抢占粮食,可说在秦国的心腹之患了。
回到了城中的宅院时,莘奴问道:“可是将宝压在了秦国?”
王诩看了莘奴一眼,淡淡道:“我观察六国许久,魏国先败桂陵,再败马陵,国力衰退;齐国虽国力日兴,我观之昙花一现;赵国直面秦国,根本无力发展,燕韩小国不谈也罢,楚国无论地域还是人口皆强于秦国,可惜几代以来楚王以降皆是小遇而安,无有平复天下的雄心壮志,只有秦国才能结束乱……”
莘奴听他贬损魏国,心里一沉,因为这毕竟乃是自己的母国,而自己也是魏王的骨血,不由得开口辩道:“纵然秦国据有优势,可是战场之上千变万化,却也难言必胜。”
王诩却一眼识破了她的心思,只是看她一眼道:“你以为你那个父王又能维护你多少?”
莘奴说不出话来,的确,就算是魏王健在,若是有需要,也是会第一时间出卖了她这个亲女的。而王诩的确是审时度势的英才,所以他才会做出迎娶秦女的决定吗?
但是,今夜拜访犬戎,却让莘奴察觉到,王诩可真是心思城府极深。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不论哪位诸侯平定天下,都是容不下鬼谷夫子的。当初龙葵夫人算计王诩,便是前车之鉴。
是以,王诩才要未雨绸缪,虽然已经下决心扶持秦国,却先来到犬戎,埋下人脉根基,给日后做个保障。
那犬戎的王女感激着王诩对自己爱子出手相救,可是莘奴却是了解自己这位前夫加恩师的。
一向深不可测,冰冷心肠的王诩怎么如闲来无事的乡野郎中一般,及时出现在这位王女面前出手相救呢?
所以仔细一想,秦国纵是得了天下,可是犬戎可是成为秦的心腹之患,如同摘除不掉的芒刺一般,成为秦每一代君王的心腹之患。
只要鬼谷子愿意,现在还算羸弱的犬戎将是制约以后的强秦的利器。
想到这,莘奴再次缓缓的吐了一口气。这便是王诩了,他步步为营,精于算计,在他的眼中只分有用与无用。
而现在她怎么看都是毫无用处的废子,而那秦女俨然是一盘棋的棋局阵眼所在。
说实在的,刚才在犬戎部落里时,她一直在默默地提着一口气,生怕王诩是有意将自己送给那犬戎的王子。
所以当王诩开口提出回转时,她真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为奴 168|第 16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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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如何看不出她松下的那一口气。待得回转了府门前,他翻身现自下马,踩在一旁的护栏旁,用身子挡住了莘奴的路,不让她绕出去,只是道:“今日为何玩得不尽兴?”
莘奴抿了抿嘴,默默地瞪着她。王诩道:“可是怕我将你留在犬戎的营地?”
方才在犬戎营地里的憋闷此时倒是因为顺利回转消了一半,可是莘奴没想到王诩会问出来,先是一皱眉,然后低沉语道:“父王已当我是死的了,如今又是与你一同来这偏僻小镇,细想起来,我与那无力保住自己孩儿的姬莹又有何异?君以前甚是喜爱恐吓与我,不也是常年要拿我送人吗?”
王诩没有说话,只是在月色下伸手拢了拢眼前女子的斗篷,将她的脸团得更紧些,然后道:“以后我不会再说这样的话,你也莫提可好?”
这是一个从来都不会认错的男人,他自年少时便步步为营,甚少有后悔之事,可是今日之言却很类似于“我错了”的意思,这样道歉的话从他嘴里说出还真是让人感到惊诧呢。莘奴微微睁大了眼,弯翘的睫毛上扬。
说到这里,王诩停顿了一些,静静地看着她娇俏的模样道:“我对你的狠多半是落了空的,对别人的狠也从未用在你身上,你对我却是从来不曾手软心慈,又有什么可值得怕的?”说完,便转身离去了。
莘奴留在原地,看着王诩的背影,不知为何,昔日看起来威严而沉稳的男人居然带着一丝难言的落寞。
显然,莘奴的这么一说是惹得王诩极为不悦,再次恢复了自相逢初时的冷淡。接下来的几日,王诩与犬戎打扮的人常有联络,似乎是在密谋着什么。
那个犬戎王子也几次来拜访,可是莘奴都躲在府后,并没有见到那入狼般的男子。
只是这样一来耽搁了许久,姬莹便有些着急。她只想早早到秦国要回孩儿,了结了与公子疾的无头官司。可是恩师却止步不前,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不知是何用意?
可是王诩显然并不心急,禁不住姬莹的连连催问,莘奴只得再去问询王诩,去贴一贴他那晾了几日的冷屁股。
只是这“摸冷屁股”也是一门绝技,鬼谷之中所传授技艺甚多,偏是这一门却生僻得叫莘奴未成学过其万分之一。
是以踌躇半半晌,最后终是借口着小猴似乎湿疹已退,叫奶娘请王诩过来看看孩子。
虽然借口甚是蹩脚,但王诩也算是给了几分薄面,端着一张冷臀脸来到了小猴的房中。只是进了屋后,也只是一味抱着孩子逗弄,并不曾多看她一眼。莘奴便是坐在一旁,趁着他逗着孩子之机,见缝插针地逗引着王诩说话。可是王诩并不搭言,拿出了自己做的一个拨浪鼓,逗得小娃娃咧着嘴笑。
莘奴看着他这般冷淡,心里的无名火也渐渐冒起,趁王诩将孩儿放下之机,再也忍不住腾地站起身来便往屋外走。可是走了几步,又是忍住,腾地复又转过身来,看着王诩道:“你究竟要怎样,越发的活回过去了,竟是顽童一般搞这种不言不语的把戏。若是不想看我,只管将姬莹的孩儿还来,到时我们一并消失在你眼前,岂不是叫你心境平和,日日开心不成?”
王诩听她之言,这才微微地斜过眼,轻瞟着她道:“这也是同你学来的。以前你若发起脾气来,可是月余都不同我多言一句的。怎么我只这几日便将你憋闷得不行。莘姬,你既为人母,也是要讲一讲道理的呀。”
王诩此言不假,莘奴在父亲刚死那会,简直视他如眼中钉,肉中刺,若是不言不语还算是好的,发起脾气来便是小小的魔王,砸摔得满屋狼藉,全然是不讲什么道理的。
莘奴被堵了个正着,只能微微张着檀口,不敢置信地倒吸一口冷气,道:“那是什么年月的事情了,亏了你也能翻找出来,那你倒是要怎样?也要在屋子里打滚,乱甩东西不成?”
王诩倒是毫无愧色,信手拿着拨浪鼓,在手里哗啷啷转,说到:“自幼时生活艰辛,一直未能如姬一般恣意妄为,深以为憾……我那时是怎么哄你的,你也便来哄哄我就是了。”
莘奴的嘴算是合不上了,只瞪着眼,看着这越发无耻的男人,那时他是如何哄自己的?
虽然年头过得甚久,莘奴倒是记忆犹新。那时男人白日里事务繁忙,也只有快要入夜的功夫,来陪自己食饭。那时自己因为心内烦躁,挑食得很,每次吃饭之前,都要人劝着才能上桌。于是王诩便一声声地温言劝慰,一餐饭总要个把时辰才能吃罢。那时的王诩倒是比现在多言,各地的趣事轶闻都是在这无话可说的尴尬中,如数家珍地逐一倾吐出来。
可惜自己那时多半是不捧场的,小脸如同过了米浆一般扁平。
现在王诩要自己也这般去逗他,还真是够难为自己。
于是,莘奴气冲冲地一甩自己的裙摆,扑通一声端坐在王诩的席前,板着脸准备逗君一笑,只是她的笑话,大多是在上看到的。幸而前几日,她坐在马车上,觅得了一本姬莹带来的书籍,便闲来无事地看了一看。虽然大多数轶事并不知其笑点何在,但好歹也补足了一些乡野的趣事。
只想了想,便随便捡了件最不好笑的说与王诩听。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道:“单说这卫灵公,身边奉有侍臣弥子瑕。这弥子瑕又与孔子的学生子路乃是连襟,子路身强体壮,甚是能吃,每日尝食整猪一只。这日,二人在庭中饮酒,忽见一老者前来府中买粪。二人打赌谁人卖得更多钱。于是二人起身入恭。待老者取二人粪完毕,却是弥子瑕所售钱更多一些。子路不平,唤来老者询问。老者答曰:‘君身高体壮,力强能食,所出甚多。然小君所出虽少,却能冲发增两成,是以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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