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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斯暖
平静的日子会消磨人的斗志。
闲暇的时间,春晓都用来了看书,去培养一些兴趣,偶尔也会去看看自己的罐头厂。
她和折玉郎结婚那天,时间那么赶,这家伙还是将一筐红鸡蛋送到了梁家,而梁舟同志的新婚贺礼是一家罐头厂,专门生产黄桃罐头,梁少爷财大气粗,折玉郎高兴了半天,将这家罐头厂落在春晓名下。
专利法出台的时候,春晓去给这家罐头厂申请注册了一个商标,月夜并肩吃罐头的两个背影。
梁舟是最早走的,他身子骨弱,心思重,五十八岁那年感染了重症肺炎。
春晓和折玉郎拎着水果去探病,这个两鬓斑白依旧儒雅的老头倚在窗前看书,看不出病态,一双眼睛依旧有光,叁人聊了一会,梁舟便有些疲惫。
叁天后,夫妇俩便接到了梁家的丧讯。梁舟一生未婚,他的小侄子说,叔叔走得那天让他去买知青牌黄桃罐头,他找了好久,终于买到了,回来后他已经走了,他老人家不喜欢吃甜食,却尤其爱吃黄桃罐头……
折玉郎七十叁岁那年的北京城是个寒冬,下了好大一场雪。
折玉郎掏出了一只朴素的白金戒指,戴在他有些枯槁的手指上,落地窗外是银装素裹的冬雪飞舞,他盘腿坐在地毯上,偏过头看着春晓笑,眉眼飞扬,明明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了,却还有个小酒窝,笑得像只偷了蜜的小老鼠,充满了少年气。
“晓晓儿,今天我戴着它好不好,不要骂我了。”
春晓望进他眼底,看见了逐渐枯萎的生机,沉默地点点头。
如今身价千亿掌握全球经济命脉的大总裁,戴个结婚戒指还要偷偷摸摸的,折玉郎摸摸无名指,委屈又幸福。
网络世界发达后,网友们知道那个英俊多金的首富先生事实上有位发妻,一直在位。而那位妻子一直没有露面的原因,也一直被人猜测着,有人猜那个女人一定十分丑陋,有人猜那不过是个摆设,首富先生外面彩旗飘飘哪是他们能够知道,也有人脑补一位受尽了委屈的正宫太太形象。
可事实上,这些年以来,受委屈哪里是那位太太,分明是首富先生。
他不能与她光明正大地恩爱,折玉郎想,其实只是他不被她承认。
折玉郎不觉自己有哪里差劲,可他这一生都在患得患失,他忽然道:“晓晓儿,你是不是一直嫌弃我?我不够沉稳,不够有文采,不够冷静,不够成熟……”
他念念叨叨,他这在春晓面前话痨的样子,和在公司里说一不二的模样简直不像一个人。
男主折玉郎说:“但是我和他们都不一样,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哪里不好我都能改。你喜欢什么,我就能学会什么,不喜欢我就再也不做,我不比别人笨。”
折玉郎很清楚,当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不要脸,死缠烂打寻死觅活,她一定不会选择自己。是他卑劣地缠住了她。
春晓一直没有说话,而折玉郎终于说累了,他靠着沙发休息,委屈巴巴地摸着他指上的戒指。
春晓道:“你在和谁比呢?没有人将你和别人比较了。”
折玉郎:“晓晓,你的戒指呢?戴上好不好?”
春晓皱了皱眉,有点苦恼:“太久没见了,好像丢了。”他送的首饰太多了,她都是随手放着,有时会送一些给小辈,仿佛真的不记得结婚戒指放在哪了。
折玉郎嘴角翘了翘:“我捡到了。我捡到了。”
他垂着眼睛,在胸前的暗袋里取出一枚依旧光亮的钻戒,像是摩挲了很多遍,钻石的光芒依旧像婚礼那天璀璨,“我给你戴上?”
日光落在雪面,撒在暖气洋洋的室内,春晓递出了左手。
他慢慢给她戴上了戒指,而后紧紧握住她的手,两只戴着戒指的手紧紧相握,或者说是那只小手被那大手紧紧攥着。
岁月不败美人,这个眉目如初的老头笑着看她,靠在软软的沙发上,这是她亲手挑选的家居,她很喜欢这软软的触感,他便也很喜欢。
春晓安静地看着他,不知过了多久,她伸出手,将折玉郎的眼睛合上了。
这个男主太黏人了,死都要攥着她的手。
春晓垂眼将折玉郎的手掰开,可他的骨节太硬了,没能掰动,“小宝!过来这里!”
折福宝蹲在她身边,将折玉郎的手掰开了,春晓将那枚戒指褪下来,放入他始终蜷着像是抓住什么的掌心,那小指和无名指被掰折断了,形态有点奇怪。
“小宝,发丧吧,你爸走了。”
她抚了抚脖间围巾,很平静。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夜,是参加折玉郎的葬礼。
葬礼上来了很多人,熟悉的陌生的,新人故人,面带沉重的人群中,有一个格外不一样的男人,穿着首长的军服,身姿依旧如当年一样挺拔,昔日乌黑的发已经掺了银丝,他的目光从那堂前棺椁上,落在她这位遗孀身上,微微一笑。
在悲凉的葬礼哀悼会场,这个男人面带温柔的笑容,却没人敢指责。
他身边的警卫员请她去喝杯茶。
防卫严密的隔间,茶烟袅袅,只有他们两人。
“好久不见。”元辰开口打破沉默。
春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心情平和,又带着一些放松,笑了笑:“确实好久不见,上次见面,你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帅小伙。”现在两人都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家了。
元辰低声笑,态度平易近人,“恍若隔世吗?”
他问她,折玉郎死了,有没有想过改嫁。
春晓撑着脑袋,“我们都是一把年纪的老头老太,你怎么还问这么老土的问题。”
上次见面问,这次见面又问,还是在她丈夫的葬礼上,真是目标明确,“又没有几年好活的了,元辰同志,保重身体啊。”
他眸子微深,“如果我说,我一直在等你呢?”
春晓摇摇头,她完全不信,自从五十年前不欢而散后,她再没有见过元辰,她想男配肯定是知难而退了,毕竟她又不是什么国色天香非她不可的女主角,元辰肯定去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了。
元辰抿了一口茶,唇色微湿,眼角的细纹在他温吞的笑容下显得稳重又神秘,没有年轻时的锐气与侵略性,此时的他更像是收敛锋芒的鞘中剑。
他没有执着这个话题,闲聊一般,笑谈起当初上山下乡的知青生活,当初哭笑不得故事现在看来,倒是有趣极了,令人怀念,聊到她回城时,他的话头便突然转变:“所以,我这位被抛弃的可怜虫,可以知道我究竟哪点,比不上躺在那里的玉郎同志吗?”
他指了指会堂的方向。
春晓一愣,没想到如今身居高位,杀伐果断的男配大人竟然还执着这个小问题,莫名好笑。
她似真似假道:“我家玉郎善良柔弱不能自理,离不开我,你和他不一样。”
他也似真似假道:“若我说,我也离不开你呢?”
春晓:“你这模样,可真不像一位大首长。”
他闷笑两声,眉骨清癯。这位首长在外资料上一生未婚,无妻无子,将一生献给了祖国,献给了国防事业,谁也不知道他私下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他忽然接上上面的一句话,道:“其实也不是没有多少年好活的了,不瞒你说,我小时算过一次命。那和尚说我有善缘,这一生,一定会长命百岁。我能活到一百岁,就是还有二十多年好活……还有很久。”
春晓可不信:“元辰同志,你在搞封建迷信啊。”
他撑着额头无奈地笑。
事实上这位私生活保密的首长,这些年来一直敬畏神灵,“这么说来,春晓同志,是要拒绝我第二次了?”
元辰抬眸,眸光有些暗淡的灰,“那算命的和尚还批了,说我这一生,是孤独终老的命格。然后被我妈赶了出去。”
只有这个他是不信的。
元辰:“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春晓好奇:“什么赌?”
元辰:“就赌我能不能活到一百岁好了。若我确实能活到一百岁,就说明阴阳批命是存在的,那么可以推,轮回道也是存在的。”
元辰:“倘若我能活到一百岁,下一世,你就要与我做夫妻。怎么样?”
春晓挑了挑眉:“好啊。”
怎么可能会有下一世,这只是任务世界,他哪里来下一世,就算有什么神鬼的存在,他的下一世也不会有她,因为她此间任务已经结束了。
春晓伸出手与他握了握,七十多岁了,还是个小傻瓜。
元辰含笑凝视着她,她忘记了说他输了的惩罚。不过也无所谓,他元辰可不是个愿赌服输的性子,他天性执拗,偏不认输。
他们两人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
而在华国首富折先生葬礼的第二天,他的发妻殉情而死。
当天死讯化为高层一个首长桌面上的一份密报,他阅后大病一场,险些去了。
病愈后,那位首长的无名指多了一枚戒指,个人资料改成了已婚,而上层对于他那位妻子,却讳莫如深。
概因那位首长阁下的结婚报告,提交的是一位已死之人,他那婚姻关系,是冥婚啊……
这位元姓首长,晚年病痛缠身灾厄不断,却意外长寿,一百岁生日那天,与世长辞,神态安详,仿佛去处亦归处。
(完)
(这个世界结束了,下个世界开女尊,这个世界凉得不行啊……)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1)
夜色辉煌,灯海如市,煌煌人间盛宴别样处,建安春风随公子的裙摆没入莺啼街尾巷。雕梁画栋飞阁流丹,那香飞笑语晏晏地,是一栋四层花楼。
傍着建安河的潋滟,淌着整个大夏最荼蘼的脂粉味,摘月楼是此间最大的一栋花楼。
而它吸引人的地方,却不仅是花楼的禁忌暧昧,而是时代背景给予的刺激。
春晓遥遥朝对面席位上的王太女举杯,眯眼饮下一杯甜甜的桃花酿。这是个女尊国,这栋花楼,自然也也是女人寻欢作乐的场子,这满楼卖身卖艺的人类啊,都是娇滴滴的男儿郎。
想到这里,春晓摸了摸身边貌美小倌的大腿,就着他的手,吃了一粒剥好的葡萄。
在选择任务世界时,春晓依旧遵循了自己总结的难度越低,评分越好刷定律,然后锁定关键词,戏份少,演戏要求低,轻松爽文向。
然后就被随机到了这个女尊np文世界。
这个世界剧情里她的身份十分有意思,她是这个大夏朝建安王都,出了名的纨绔女君,虽然出生平平御史之家,且只是最小的庶出女,但她依靠着风流纨绔的名头,将她贺春晓的名字传遍了建安城。
是个风流纨绔的同时,她也是女主角。但却不是剧情女主角,而是女主角的一具躯壳。
这个女尊np世界,说的是一个现代女生,穿越到女尊国一个声名狼藉的女纨绔身上,凭借自身过硬的现代常识知识,洗白劣迹,惊艳天下,不但收揽了女纨绔那群貌离神离的夫郎的心,更一路上得到了无数美男子的青睐,最后走上人生巅峰,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
春晓儿是从胎儿时期开始来到这个世界,掐指一算,这已经是她养这个纨绔躯壳的第十七年了。
再有一年,她就能退位让贤,将这个贪财好色的躯壳,留给女主角来施展魅力了。
回想这十七年,春晓扮演着一个幼时呆笨,童年自私卑鄙,少年好色风流损人不利己的天生纨绔形象,她火力全开,可谓入木叁分,整个建安城任谁提到她,都要摇头呸一声。
春晓满不在意地揉揉鼻子,要没有她卖力地诋毁自己,贬低自己的形象,不停地败路人好感,得罪那群美男子,怎么能让女主穿越过来逆风翻盘,逆袭得爽快?
要知道她从前看小说,就特喜欢看那种,女主打脸逆袭文,开局全民公敌,最后却成为全民的神。
只是她这个纨绔角色扮演得太爽了,搞得有些勒不住马,原剧情里的叁个夫郎还没给女主娶到宅子里,她得趁着这一年时间,抢叁年民男回家关着,不断刺激他们,羞辱他们,强迫他们,然后被其中一个砸破头,给女主一个穿越的机会。
“晓晓。”
春晓乐不思蜀地与自己的老相好玩着吃葡萄的游戏,那边的声音响了好几声,她才听见,连忙回头,笑眯眯看向那身材高挑冷艳的美女,“寡臣姐姐,何事?”
萧禹戈眉头轻皱,她身边没有男子作陪,挑剔地尝了一口杯中酒,便不再碰杯。
“你喝醉了。”席位上的女人站起身,高挑挺拔的身子有一米八多,面容冷丽,大长腿两步就迈到了春晓身边,一只手将她从莺莺燕燕里拉出来。
春晓像个小鸡崽被捉出来,她连忙咽下口中的葡萄,粉嫩的唇瓣染上一层甜蜜的水光,亮晶晶的眸中倒映着楼中轻旋的花灯,像是落满了星星,“寡臣姐姐的手劲太大了,好疼。”
萧禹戈松了松手,春晓连忙整理了一下衣袍。
要说这个世界,不适应的地方,那也是有很多的。
这是个女尊男卑的世界。女主外男主内,女人生理力量强于男性,女性身高普遍高于男性,女人赚钱养家,男人叁从四德,大街上军营里活动的都是女性,而柔弱的男性更多在家里料理家务,养育子女。
比如她身边这位高挑俊美的大美女,就是这个时代标准的俊女君,高大结实的身材,矫健的身手,精致坚毅的脸庞,一身尊贵威仪的气质,这是大夏朝的王太女。
相当于封建王朝的太子。
而春晓比较不幸,即便是在这个女强男弱的世界,她用的身体数据,依旧是她自己。一米六出头的小身高,白皙娇美的面容,纤细易折的身材,丝毫没有女人的英武,反倒充满男子气,走在大街上会被当成男人调戏的那种。
所以青酒有时会给自己眉毛加粗,增长点威武。
“你带我从国子监逃课,便就来这?”
萧禹戈叁两下将春晓夹在胳膊肘里,大步朝外面走。
春晓哎哟两声,“我的名声难道王女没听说过吗?我贺小七出来喝酒,不来这儿,还能去哪?”
春晓和王女同为太学学子,不过春晓在国子监读书,王女则在皇子监。一个月前春晓也不知道哪里着了王太女的眼,被点成她的伴读。
春晓不是念书的料,至少现在扮演的身份不该是念书的料,陪着念了半个月的书,王太女就受不了这个文盲了,将她赶回国子监,勒令她认全了千字文,再去皇子监给她伴读。
而回到了国子监的贺春晓,快乐得像只投林的小鸟,当天下午就逃课去喝酒了。
叁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逃课被王太女抓住,非要跟来看她喝的什么酒。
“太女殿下,将我放下来吧,我知道错了。”
此时已经走出花楼,站在莺啼街街头,两边灯市如昼,夜市热闹。萧禹戈瞄了她一眼,见她可怜兮兮地求饶,终于大发慈悲松了胳膊,“唤我寡臣就好。”
寡臣是王太女萧禹戈的字,春晓乖巧地喊:“寡臣姐姐。”
王太女垂眼看她卖乖,眸中柔软了一下,伸手在她脑袋上揉了一下,“下回不准来了。堂堂太女伴读,整日出入花街柳巷,成何体统。”
春晓叹了口气,“寡臣姐姐你是有所不知啊,我年纪也不小了。”得赶时间走剧情给原女主留叁个夫郎呢,“家中姐妹众多,母亲公务缠身,父亲忙着其他姐姐,没人关心我孤枕难眠,只能我自己努力,给自己讨个夫郎暖被窝了。”
招个花楼的公子哥回家当小妾,搞得女主后院鸡飞狗跳,多香艳刺激啊。
春晓儿想着,反正将来收拾烂摊子的是穿越女主,火葬场还是修罗场都与她无关,她现在就是放飞自我,随心所欲,可劲浪。
萧禹戈狠狠皱眉:“你想男人了?”
(无线穿越之纵横诸天万界)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2)
“堂堂女儿君,当胸怀抱负,立鸿鹄之志,存天地之心,怎能拘泥于女男私情?难怪你念不进书,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些什么?”
王太女萧禹戈训斥她,陪读将来会是太女的幕僚,自然也归她管教。
春晓乖乖受教,原着里没有成为太女伴读这事,她想以自己的废柴程度,再过俩月,萧禹戈就会发现她放诞荒唐,是烂在了根上没救了,就不会再强求她上进了。
而现在,萧禹戈殿下还在试图将烂泥扶上墙,“……我说的话,你可都听清楚了?”
春晓喝多了酒,也没怎么醉,但有些尿意:“太女殿下,寡臣姐姐,我们去上茅房吧。”
萧禹戈:“你说什么?你真的喝多了。”
春晓摇摇她的手:“我们一起去出恭吧,这边的茅房都好暗,我害怕掉进茅坑没人捞我,寡臣姐姐,陪我一起去嘛!”
萧禹戈老成的板着脸,被她拉着走,“你以为你真的掉进去了,孤会下去捞你?”
确实,不能让堂堂大夏太女殿下下粪坑捞人。
春晓顺势松开手,“那我上楼去找妆儿陪我出恭。”
“妆儿是谁?”
“方才喂我吃葡萄的好弟弟。”
萧禹戈又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放荡,那是男子,怎能陪你出恭?成何体统?”
最后还是太女殿下给小纨绔守在了茅房外面。
春晓儿上完厕所,在水池边洗完手,乘坐着太女的车马,被送回了家。
夜已经深了,她故意这个点回来了,自从被选为太女伴读后,她那八百年不露面一次的老娘突然冒出来,开始关心她饿不饿冷不冷,还将她死了十几年的生父牌位上了族谱。
春晓儿摇摇头,人啊,得势与不得势,处境真是截然不同。
可惜她的太女伴读注定当不久,所以她那官迷老娘的算盘注定要落空了,这也是春晓不想面对她的一点。她不想和这群家人过多社交,避免女主穿越来后,接触下露馅太多。
第二天醒来,春晓儿背着小挎包翻墙出去,在巷头买了个烧饼,啃着去国子监上学。
她在家地位不高,去国子监念书一直乘坐的是她的十一路公交车,虽然老娘这个月给她提高了待遇,但她也不想吃她的好处,春晓儿对自己的十一路有感情了。
最主要的是,在甩腿去上学的路上,还能遇到同时下朝的柳丞相。
春晓唇角浮现一丝坏笑,前方慢悠悠走过来的马车,不正是与她不共戴天的当朝右相吗?
春晓叼着烧饼,背着手在与马车擦肩而过时,突然讥笑出声:“柳觊绸。”
她只是单纯叫他的名字,还没口出恶言,那绸帘便被一把掀开,露出了一张白皙精致的面容,眉目如画俊逸逼人,本是温文书香气的面相,此时冷冷睨着她。
这就是大夏朝独一无二的右相,以男子身入仕的右相,柳觊绸。
在这个女尊男卑的时代,能够以男子之身,占到了百官之首的位置,男人的心机手腕拔群不假,但一路上吃了很多苦头也是真。
而在柳丞相入仕路上,最大的一个难关,最苦的一个跟头,就是面前这个恶意地笑着的女子给他的。
她只差将他扒光了在众人面前羞辱。
年轻俊仪韬略无双的柳丞相目光在她脖间刮过,雅致疏朗的气质冰封,若森森冰裂,他甩手狠狠将轿帘关了。
春晓捏着烧饼,吐出舌头做个鬼脸,“小肚鸡肠的男人。”将仇恨值拉满。
以这个纨绔之身,她不遗余力之下,得罪的男人可不少,比起原着剧情可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保管女主穿越来之后,火葬场一定葬得够爽够刺激,分分钟就是鸡飞狗跳鸡飞蛋打。
整个大夏朝都知道柳丞相与那个贺家风流小纨绔之间,有不共戴天的仇怨,赶马车的小厮连忙甩了一鞭子,马儿走得快了一截。
来到国子监的时候,烧饼已经吃完了,春晓抱着挎包坐在最后一排,撑着脑袋听了一会课就开始犯困,昨夜回家已近子时,也就是十二点,早上又闻鸡出门读书,她这纨绔早出晚归,生物钟比高叁生还要苦。
今天王女没有来找她,她摇头晃脑一天,快乐背着小书包回家干饭。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3)
路过乾街的书局时,春晓脚步顿了顿,她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荷包,没有钱喝花酒了。昨天在摘月楼匆匆被王太女拉走,她的酒钱还没有结,还好她是常客,有个专门的记账账户,每个月去清一次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春晓叹了口气,她还以为拉着王太女去喝花酒,能够蹭一顿免费的呢,谁知道竟然还得她自己结账。
当个小纨绔也不容易,她在家不受宠,每个月的月钱只有半两银子,只够她每天早上出门买个烧饼,为了支撑自己花天酒地,春晓只能开了一个副业。
这个副业是在她十叁岁那年开始的,算来已经有四年了,她也从默默无闻的贺御史家庶出七小姐,成为了整个建安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浪荡贺小七。
春晓今天的日常欺男霸女任务还没完成,她东张西望一会,溜到一个小巷子里,用一块包袱皮遮住脸,然后鬼鬼祟祟走近书局。
这家书局是建安城五大书局之一,挂名在卢家商会,春晓的副业就在这里开展。
掌柜一见那娇小的身影鬼鬼祟祟溜进来,就认出了来人,她朗然一笑,放下手中事迎上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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