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斯暖
春晓:“殿下还真是拔吊无情。”
亲完人家,摸完人家,这就要别人滚了。
萧阑光撩起眼:“不然,你还想本殿与你一同回家?若你能将那南藏月休弃,本殿也并非,不能考虑。”
春晓:“……”莫名地,她想起了萧阑光克妻的赫赫威名。
他似乎看出了她在想什么,微恼:“你在想什么?你要是不想回去,就跟我回皇子府,你那柴房我还给你留着,那一屋子蟑鼠,可想你想坏了。”
春晓立刻匆忙滚下去。
滚下马车后,春晓拍拍衣袍,抬眼便看见了站在门前的玉衫男子,微微泛白的脸庞,那双丹凤眼含着雾气。
此刻天色已经暗了,府门上早早点起了灯笼,可能是春晓在马车上耗了太久,听到妻主消息追出来的南藏月,便这样站在门前。
丈夫在门前夜风中站着,而她在马车里和情郎耳鬓厮磨,莫名有些心虚。
春晓咳了咳,身后的马车驱动,气定神闲地驶远了。
灯下的美公子面庞半明半暗,唇角含着浅浅的笑,身后的几个小厮低低垂着脑袋。
南藏月:“妻主回来便好。”
他像是没有看见她红肿的嘴唇,眨去了眼中的雾气后,便殷勤上前,将一件青色披风披在春晓身后,柔声道:“虽是天气热了,但夜间风凉,妻主还是要多着两件衣裳。”
原来,那个藏在外面的男人,竟是招摇大皇子吗?
南藏月轻轻咬住唇内的肉,凡是宫内有消息渠道的士族,对圣上的几个子女,都是有所了解的,不论是女殿下,还是那些皇子殿下。
而在大夏如今的叁位皇子殿下中,要说这位招摇大皇子最着名。令他在大夏盛名远播的是那诡异的克妻命,而早期和亲途中灭一国的战绩,逐渐被人们所忘却。不知是日久所致,还是谁的授意。
招摇大皇子的封号,是今上在皇子四岁那年封给他的,招摇皇子出于先皇夫,先皇夫英年早逝,独留下一个皇子,单从封号便能看出圣上不喜这个孩子……
究其缘由,令人深思……
他曾在几场宫宴中遇到过这位大皇子,那确是个雍容华贵,艳丽逼人的郎君,冶而不妖,蓬荜生辉,看起来行事张扬,性情却孤僻的皇子。
可就是性情孤僻,却几次叁番,被婆家家主荐官。要知道以男子之身入仕,大夏几百年来,除了当朝柳相,再无旁人。
南藏月在心底慢慢想着关于大皇子的信息,眸色阴沉。
春晓慢慢系上披风的带子,瞥了一眼身旁神色恭顺的男人,抿唇一笑。
误解吧,就这样误解吧。
她背着手走入了书房,南藏月站在她身后欲言又止。
“我今天累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她在他面前将门关上。
南藏月突然将一只手塞在门框里,红着眼睛,颤声道:“妻主今夜,也不愿来我屋里吗?”
春晓张了张嘴,最后颔首。
不愿意。
“可是……”
春晓利索地将他的手推出去,然后将门关上了。
她轻出一口气,站在门后,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等到外面传来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才转身解下披风,去点灯。
今天和萧阑光做过之后,就沐浴了,所以现在可以直接睡觉。
点了灯,橙黄的灯火边盈满了屋子。
而有了光,阴影便更加清晰,灯旁的春晓身影被拉长,落在了身后另一个悄无声息的身形上。
“姐姐的夫郎,好没有规矩。”
轻轻的声音,仿佛鬼魅。
春晓来不及吃惊,一双手便缠上了她的腰身,略显硬实的女体贴上了她的后背,略尖的下颌抵在她肩头,和缓的女声继续道:“姐姐要休息了?”
她一把扯开腰间的手,回过身,狠狠皱眉:“赵胥?”
“是我。”修眉俊目的女子轻轻一笑,秀气的眉眼舒展开,伸手去触碰春晓的脸庞,“姐姐今日想必喝了不少酒,脸庞粉红红的,可爱极了。”
春晓一把拍开她的手,打量赵胥的目光有些犹疑,这张脸还是段晚棠的时候,腼腆又温柔,前些日子揭露身份的时候,也规规矩矩的,怎么今夜倒有几分邪气了?
赵胥摇了摇自己的手,也不知是不是被她抽痛了,随口道:“门外那个,就是姐姐选定的夫郎?看起来,也不过如此。”
春晓忍不住怼她:“他是南家嫡公子,德容言功样样出色,整个建安城找不出第二个。”
赵胥懒懒地敛着目,“南家的当家是慧灵帝的忠实走狗,这男人对你无益,纵他出身再好,男工再端庄,也一无是处。”
她背着手笑:“姐姐,你是要有大抱负,大前途的女人,看待男人,便不能肤浅去看,你要看他的用处。你得看他有没有价值,能不能为你的大业出力,否则便是废物。”
“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且忠于慧灵帝的南家公子,实在鸡肋一般,空占着你的正夫之位。要我说,倒不如去尚了那大皇子,倒也有益处,他手里的那支势力,父君眼馋许久……”
春晓恨不得捂住耳朵,这些话干嘛对她说,就不能留着等穿越女来,和女主说吗?
她不要走剧情啊,她就是炮灰前身啊!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55)
“姐姐,那些男人不值得,与我走吧。”
赵胥倾身凑在她的耳边,隔着她捂住耳朵的手,轻轻声,呼吸落在她的手背,徐徐道:“我能给你的更多哦。”
春晓放下手,一把将她推开。
原着大纲里并没有出现这个角色,不过按照一般的惯例,这个女主的妹妹,多半是要和她争夺皇位的,要么是在造反过程中两人反目,要么是在造反成功后,分赃不均,再造她一次反。
春晓冷冷看着她:“出去。”
赵胥一身夜行玄衣,唇间含着笑,被斥咄也不恼。
她的眸光在灯下有些晃亮,弯着唇,后退两步,当真翻窗走了。
春晓跑到窗前,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灵活的身影飞檐走壁,月下如一只鸟影,轻巧地掠过坊屋。
看不出来,还是个高手。
果然能造反的各个都是人才吗?
春晓有些醉意,却并不困,她想起自己很久没有交稿了,乍然暴富,现在的她已经不靠写话本维持生计了。
但身为一个有良心,有格调的作者,春晓没有就此弃坑,她将灯花剪了剪,铺纸研磨,开始继续写她的王女缠情,她打算今晚将这个话本子完结。
剧情进展得越来越快,都有反贼党首来撺掇她造反了,这个世界已经不能留了,她要尽快想一个法子脱离出去。
第二天早上,春晓去书斋交了稿子,将稿费随意塞进自己荷包,在大街上站了一会,转脚走向贺家。并不是她现在的宅邸,而是贺岱的房子,她从狗洞钻了进去,回到了自己住了十七年的小破院子。
破院子在她成婚后,便封了起来,这种偏僻的小院落,封了两个月,院子里便被落叶堆满了。
树叶还是青翠的,地上的枯叶不知从何而来,大概即便是春天,也会有枯朽的落叶吧。
她坐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静静看着屋顶,十七年的时间,她身处其中,是一天一天一刻一刻度过的。而在任务世界的这些年,这些时间,都是她亲身经历。
这么多的光阴里,她遇到了无数的人,那些剧情人物像是磅礴的河水,不断地冲刷过立在河中的她,河水呼啸淌远,而源源不断的活水,又从远方再次冲刷到她身上,带着头破血流一往无悔的气势。
她忽然折了一根小树枝,开始在树下刨土,刨了好几个坑,才算是挖到东西。
这是一个木盒,不值钱的杂木,已经被泥土中的微生物蛀空了,上面挂着的小锁也锈迹斑斑摇摇欲坠,春晓没有找钥匙,她徒手便将破旧的小盒子掰开了。
盒子中是一团布包,鸦青色的棉麻布料,在地上展开,露出了里面零零散散的小玩意。
发霉的糖葫芦,缺胳膊的木头人,一朵褪色的绢花,浑浊的兔子玉石,木簪子,一本千字文,还有十几个铜板。
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不是她埋的,而是另一个小呆瓜埋的。
七岁那年的冬夜,她在冬青巷捡回了一个差点冻死的小乞丐,两个相依为命的小孩,共享了这间小破院子。
时人学子常常称赞名士,希望得到名士的垂青提拔,而科举出仕,位列右相的柳觊绸便是这些学子的榜样,他们渴望成为下一个柳觊绸,实现从寒门到封侯拜相的转变,更渴望得到他的提携。
是以,时下称颂柳相的辞赋层出不穷。
其中,广为流传的一篇赋文里,他们形容柳觊绸,是凭风玉琢的皑皑云虚郎。
无法接受柳觊绸男子之身入仕,搅弄乾坤的女学子们,将他捧上了神性的地位,仿佛如此,便能够接受了。
而她们怎么会想到,这位皑皑云虚郎,幼时是怎样一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柳觊绸刚被春晓捡回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全身上下,脸上手上脚上,甚至头皮上,都长满了红红的冻疮,有的地方都破溃,流出了黄色的脓水。
彼时春晓从皇子府逃出来,身上还有些钱财,那些钱最后都花在了医馆里。
花了半年的时间,她才将这个脏兮兮的小花猫养得可以入眼。
小乞丐性格腼腆又沉默,他的腿被马踩断了,大半年都是躺在床上,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着春晓跑来跑去。
他没有名字,因为捡到他的地方,有一条柳堤,所以春晓给他起名叫阿柳。
阿柳是个女孩子,春晓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是这么告诉她的。
他自有记忆以来,就在行乞为生,没有性别概念,时下人们称呼小乞丐,多是带有女意,所以他便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事实上,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
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捡到他之后,春晓便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
他连话都说不全,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
春晓养了大半年,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个中差距,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
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于是春晓隔叁差五会再出去乞讨,就这样要饭,养活了两小只。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还会给他送礼物。
阿柳的腿好一点,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等她回家,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等她回家,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贤惠又可爱。
“这朵绢花好不好看?”
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温柔安静,潋滟蹁跹,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
他重重地点头,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插在了他的短发里。
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头上也长了冻疮,为了方便治疗,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春晓握着刀,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
大半年过去,冻疮好了,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穿着小袍子,拄着一根树枝,有些不伦不类的。
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生怕将绢花碰掉了。
春晓捂着嘴大笑,伸手去掐他的脸,想要逗他走两步,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无奈地看着她。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56)
幼年的柳觊绸,是个文文静静的小孩子,脸上冻疮的痕迹消去后,便露出了真实的面貌。
精致完美的骨相,如描似画的五官,鼻骨高窄,唇色薄红,眉眼精致凸出,虽样样完美无缺,但这样一张脸,那一分一厘组合起来,却莫名有一种,早夭感。
仿佛这张脸的主人,注定不得长久,英年早逝。
漂亮有余,但福气不足。
他对自己的美丑并没有概念,却会觉得春晓儿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小女孩,他在心里将她与春天的花骨朵,蝴蝶的翅膀,冬日的阳光,包子铺热腾腾的包子,贵人腰间闪闪发光的配饰相比。
春晓捡了他,却不打算一直养着他,她的人生轨迹是已经写好的一本书,而阿柳是一个没有任何桎梏的炮灰角色,他的人生在剧情之外,有着无限可能,而无限的可能仅限于,不能与她相交。
一根糖葫芦被她分开成两半,一半塞到了阿柳的手里,她道:“阿柳,我要送你去念书。宋先生的私塾,可以住宿,以后你可以在她的私塾读书。”
她攒了点钱,计划送阿柳去念书,如果阿柳刻苦一点,考上个功名,以后的日子不会差,若是他再有几分聪明和运道,中了举,得了进士,到时候外放做个小官,那才真是天高皇帝远的自由自在。
这是她为他谋划的前程。父母爱其子,则为之计深远,阿柳虽不是春晓的亲人,但她捡了他,又在他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沉没成本,便也希望他以后可以过得很快乐。
绑着一条高马尾的男孩茫然地看着她,“念书?”
“读书可以明理,等你读书进学后,便没有人可以欺负你。而阿柳眼前的景色,也会和现在截然不同。”春晓的腮帮子塞着一只山楂,牙根有点酸,她的小腿在廊下晃着,“总是被关在院子里,阿柳也会很寂寞吧?”
小阿柳不知道什么是寂寞,他每日在家里等着春晓儿回来,只有满心期待与欢喜。
最后春晓拍了拍他的脑袋:“听我的,我总不会害你的。”
于是小阿柳被她送去了宋先生的私塾。
阿柳发现自己似乎被春晓抛弃了,跟着她身后,哭着跑着,最后跪着抱着她的腿。他什么也不懂,他睁开眼就是个小乞丐,没有任何人教他道理,他本是要被冻死在那个冬天,他的脑子里,记得的东西十分有限。
“为什么不要阿柳了,阿柳可以做你的奴隶,我会很有用,不要丢下我……”
小春晓无奈地扶额,不明白昨天说得好好的,怎么今天闹得这么难看。
小阿柳不能明白,昨天还在一起看星星,为什么以后就不许他回家了。
最后,春晓只能答应,每逢休沐,就来接他回去一起玩。
她冷着脸,凶巴巴地才把小男孩威慑住,将他交到了宋先生的手上。她的束脩不能白交,所以这个私塾,他必须得上。
或许读书确实可以明理。
再次回家的阿柳要显得成熟许多,他主动地打水,做卫生,然后将自己带来的食物热好,给春晓吃。
他最后说:“贺家是大户人家,先生说,大户人家小姐身边的丫鬟,要会认字读书的。所以,等我念好书,我再来卖身。”
他眼睛红红地,看向她,又低垂着哀婉地,跪着求她等他长大,等他认完字来卖身。
春晓只能无奈地和他解释,自己给他规划的科举之路,好说歹说,也不知道他听进去多少。
最后为了哄他,她还给他取了个小字。
取自他那纤长浓密的燕睫,叫燕娘。
结果第二个月,回来的小阿柳,给她带来一个噩耗。
他兴奋得脸颊通红,告诉她,先生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柳觊绸……
后面的话春晓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傻傻地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漂亮又脆弱的面貌,耳中一阵阵血液流过的轰鸣,最后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
亏她苦心为他谋划前程,想要他在剧情之外,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可是全天下,只有他是最不自由的,柳觊绸是唯一被原着大纲写进去的男主名字,注定要追随穿越女,成为她后宫之一的男人。
短短的一下午,阿柳在身边羞涩又兴奋地忙活,春晓想了许多,最后将他赶走了。
柳觊绸是留给女主的男人,不应该和炮灰前身扯上关系,她们之间除了交恶没有别的选项。
……
想着想着,梧桐叶翩翩落下,春晓将一包袱的小玩意,重新埋回地下。
这是她幼时和阿柳约定的时光盒子,约定十年后,再一起打开,看看那时候他们是怎样的光景。
算来,十年还差两个月,但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挖出来也就挖出来了吧。
春晓将土踩实,踏着落叶,熟练地翻墙,离开了这座荒了的小院落。
有时候,这破世界,真是充满了宿命的感觉。
春晓负着手,一头钻进赌坊,一掷千金,输了八万两银子,丢下一张欠条,施施然离开了。
离开了赌坊,她又钻进了一栋青楼。
不是改明成摘星楼的摘月楼,而是另一间从事皮肉生意花样更多的红绯院,莺莺燕燕被鸨爹带上来,春晓坐在上首,虚着眼睛挑选,鸨爹热情地介绍,都是鲜嫩雏儿。
春晓摆摆手,让她换一批活好的来,无所谓雏不雏儿。
春晓撑着脑袋,在那些古早小说里,原主通常是被一个烈性子的美男子推倒,撞破头被穿越的,而这种烈性子的男人去哪找呢?这些青楼男人,一个比一个温顺。
她的花酒喝到半夜,晕乎乎地被人带回了家中,迷迷糊糊中有人衣不解带照顾了她半宿。
她仿佛知道是谁,故意不配合,还用手推搡他,发酒疯。
那人却不恼,也不顾她一身酒气,攀上了床,丢下手中湿帕,含住了她的手指,亲亲热热去吻她的面颊,婉转求欢。
(小说+影视在线:『mobi』)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57)
第二天酒醒,她感觉自己被掏空。
而掏空她的人,像条蛇般缠上了她的腰,细腻柔软的面庞从她的脖颈,贴上了她的侧脸,吐气若兰呼唤她的名字。
春晓想要一脚将他踢下床,却没有力气。
这个男人,昨晚到底做了多少次,她完全记不清了。
他绝对磕了药!那种粉粉的小药丸,别以为她没发现,他梳妆台下面藏了好几瓶!
“变态。”她磨牙。
“妻主说什么?”被子下的两人浑身赤裸,南藏月攀附着她,紧紧圈住她,身体滚烫热烈,床榻间似乎浸满了他身上甜蜜的气味。
“妻主欠的八万两银,阿月已经替你还了。作为回报,今夜陪我一起赏月如何?”
春晓挣扎了一下,将他的脸推开,“你怎么这么粘人。”
鬼知道他怎么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正常男人被妻子冷暴力,又欠下一屁股债,没暴怒打人就不可思议了,这货竟然还缠缠绵绵邀功,是没有耻辱观吗?
这个npc的好感度系统究竟是怎么设计的,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他讨厌她,不会对穿越女夺舍造成障碍呢?
春晓烦躁地拧着眉想,要是实在不行,就只能这个烂摊子就留下了,只是这种原主风流债会影响到女主逆袭的爽感,到时候肯定会影响任务评分。
“南藏月,说实话,我……”
南藏月轻轻摁住她的唇,弯着眼睛,“昨天晚上累到妻主了,我服侍您沐浴。”
那双漂亮至极的丹凤眼,一汪剪水双瞳,盈着情意与温顺,明明看似弱不禁风的纤百合,却不若她怎么发脾气,不论她怎么惹恼他,也不会掉一片花瓣,仿佛不论暴风骤雨还是和风细雨,都甘愿受着。
“别跟着我,我要去上学了。”
更衣完毕,又用了早膳,春晓积蓄了力气,继续扮演一个不归家的妻主。
南藏月静静站在门后,看着她的身影走远。
待她走后,他的贴身小厮端来一碗温热的汤药,粘稠的苦味飘在空气中。
纤弱温柔的南小公子毫不犹豫将其大口饮下,口中弥漫的说不清的苦涩味道,却像是丝毫影响不到他。
柔婉的神色褪去,面无表情的新婚夫人抚上了自己的小腹,他的妻主究竟在想什么呢,她究竟想要什么呢?她的目光,究竟在看向哪里……
——
国子监离贺岱的房子很远,所以春晓从前每天上学都要早起,火烧火燎地在清晨的建安城狂奔,而今丈夫买了个学区宅,导致春晓现在上学只要一刻钟的路程,撒丫子跑,则半刻钟就到了。
春晓在学堂上,借着夫子之乎者也的传道,整理自己的思路。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春晓在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字。
笔走游龙,潇洒恣意——冲!!!
她还重重标注了叁个感叹号,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人能看懂。
贺春晓已经做好心理建设,存了死志了。
为了给穿越女留下一具好用的身体,所以春晓肯定不能用那种,被砍一刀,坠楼摔断脖子,服毒烧烂肠胃的方式寻死,关于死法,在那些穿越小说里,已经给出了标准答案。
春晓在摔破头,和溺水之间选择了一下,最后犹犹豫豫选择了溺水。
溺水听起来痛苦,但是她可以在溺水的那一刻,脱离世界,并不需要承受什么痛苦;而若是砸脑袋,如果砸得不好,人不晕不死,反倒活着受累,如果砸得太好,脑袋开瓢,那就傻眼了。总的来讲,个中技术要求比较高。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