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斯暖
赵胥依旧拧着眉。
春晓站起身,理了理被松妆刚刚无意识抓皱的衣袖,随口道:“所以我的原名叫什么?”
赵胥一愣。
春晓微微一笑:“我们是萧氏,却为何姓赵?”
赵胥不知为何,忽然脸红了,别开眼:“只是韬光养晦的法子罢了,在攻入建安前,我们都从父姓。而,待雪恨后,我们都会恢复萧姓,我的原名叫萧晚棠。”
萧晚棠,春晓念了念,他当初化名段晚棠,原来也是有缘由的。
“春晓,是母亲在你出生时为你取的名字,你原名萧春晓,回到赵地后,一时只能化名赵春。”
“赵春。”春晓琢磨了一下,听起来便像个路人甲,只是,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和萧阑光的孩子……
她的奶奶和萧阑光的奶奶,是姐妹俩,也就是说他们有同一个曾祖母,所以他们的孩子会是个正常人吗?
不过,无论孩子出生随谁姓,都是姓萧。
这样想一想,即便大皇子殿下要做个单身父亲,孩子跟他姓,但自己也占到了便宜呢。
……
第二天,春晓去国子监递了假条,要休长假,去走访在苍梧郡定居的好友。
好在她和苏温、王智媛、陈柏四人的狐朋狗友组合,建安f4名头,整个国子监都知道,所以夫子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将她的假条批了。
从国子监回来的路上,沿街有些小商贩摆着一盆盆菊花在道边贩卖。
菊花还算好养,所以这边农家都会在蹊边养一些,每到深秋,菊朵累累,辉煌富丽纤秾合度,美不胜收,许多人会挖出长得好的几盆,来城里贩卖。
春晓总觉得送菊花的寓意不好,她在街上逛了一会,最后驻足在一间玉器阁,在琳琅满目的玉器中挑中了一只缠着银丝的发带,长长的一条,一头缀着一枚水头剔透的小玉,整个透着一股孤高的性冷淡风,瞧起来便极适合小阿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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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68)
九月八,满城华紫雍白,天初亮,一队小马车嗒嗒离开了建安。
等柳觊绸下朝归来,收到消息的时候,那人大约已经走出了百里外,秋日透过雾霭冷冷落在这片土地上,昨夜的霜一一化去,寒意却没少几分。
柳府养的菊也开了,多是朝中那些附庸风雅或阿谀之辈送的名贵品种,凌霜傲风,香味清苦,柳觊绸看着手里的发带,这是一个小乞儿一早放在府门口的。
他是男子,却为臣身,这些年来从未有一日扮过男装,也对那些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上朝是总是与女子一般束发簪冠,偶尔花哨一些的官制礼服,会垂落两条璎珞丝带,那是重臣朱色。
他轻轻摩挲手中发带,那一枚小玉竟是上好的暖玉,入手生温。
散落头发,又半挽起,他凝向镜中的自己。
走访苍梧郡的好友。
苍梧郡荒僻,气候潮湿,民众未开化居多,她怎么会想起去那儿游玩。
“大人,陛下这个月送来的药。”
小厮拱手将一只黑木小盒子放在桌面,垂手走下去。
柳觊绸单指拨开了盒盖,取出那只灰绿色的丸子,这是毒药,也是解药。
若是不吃,活不过下一个满月,若是吃了,肉体得活,灵魂却将永坠权势的无间。
两年前,他能够保下她,能够重返朝堂,都是朝上那个女人的恩典,她需要一个听话的忠臣,一个为她扫除异己的走狗。
仿佛虫子腐烂的尸体揉和的怪味药丸,泛着一股异臭,被那白皙如玉,向来执笔挥斥的手指擒起,俊雅如玉,有如兰雪之风的公子垂眸,眼也不眨地将它一口一口吃完,浅红的唇瓣骤然泛黑,又逐渐褪去。
味觉和嗅觉一天天减弱,柳觊绸的手掌垂落在膝上,他如今不过是一只连腿都废了的走狗,还有什么脸面去站在她面前,与她娇妍艳丽的第一公子夫郎相比呢。
“小七,小七,九月了,再过两个月,就该下雪了。下雪了,天会很冷,但是雪多好看,干干净净的,落在地上,落在屋檐上,落在你的发上,落在你的掌心……”
“为何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为何呢……”
小阿柳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一辈子与小七在一起,一辈子在家里等小七回来,一辈子为小七做饭,暖被,听她叽叽喳喳地说话。
她让小阿柳念书,小阿柳去了,她让小阿柳进学,小阿柳寒窗苦读。
小阿柳都做到了,小阿柳也知道了自己不是女子,他是个男子,是个在世俗里,可以与女子婚嫁的男子。小七是女子,小阿柳是男子,多么完美啊。
可是,她说小阿柳很恶心,她从没有这么讨厌他,她嫌恶他,践踏他的热忱。她说他是个男子,却没有男子该有的样子,抛头露面,牡鸡司晨。
可是他一直很听话,她让他念书,她让他住在私塾,她让他不准回家,她让他滚远一点,他一一照做。
可是为什么,他们越走越远,越走越远了呢。明明他都已经不奢望在一起,他只想默默地守护她,无论成为谁的走狗,做下多少独断奸恶的事,整个建安城讨厌的小姑娘,只要他捧着手心里,就不会有任何人能够伤害到。
没人知道那个臭名昭着,嚣张跋扈的贺家小纨绔,是大夏那威名远扬的权臣的求之不得。
“苍梧郡路遥风寒,让沿途的驿站予以方便。我记得苍梧郡有一伙匪类,现在领本相的令牌,指左都卫领一路精兵,随行顺便剿匪吧。”
“是。”
银丝发带尾坠的暖玉落在这位俊逸冷淡的男相的肩头,那双幼时如秋湖潋滟的星眸,如今星子都沉入了湖底,湖面静静映着晦暗的月光,掀不起一丝涟漪,他藏在袖中的手轻轻攥着一只梅花簪子,木质簪子已经很老。
十年之约,他去将那些东西挖出来时,便发现被人掘出来过了,一定是她。
所以她还记得,对不对。
这只梅花簪子,是她送他最珍贵的一个礼物,她将它簪在他短短的头发上,他动也不敢动,生怕将它碰下来了,现在想来,仿佛是隔世的欢梦,他隔着薄薄的雾,蓬山外的云,不敢觊觎人世的风景,偷偷摸摸,视若珍宝。
“小阿柳真好看,以后一定会是十分漂亮的新娘子,我都想将你娶回家。”
“小阿柳烤的地瓜最香了,我总是烤不出这个味道,小阿柳给我烤一辈子地瓜好不好啊?”
“今天又下雪啦,小阿柳快来看,数一数我接住了几朵,数对了我堆的小雪人就送给你。”
“我堆了两个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小阿柳,你看我的脑袋上有个帽子,小阿柳这么漂亮,就簪一枝梅花吧,又香又好看,你说好不好?”
“小阿柳焐的被子暖呼呼的,真想融化在被子,一辈子不和小阿柳分开。”
“小阿柳,我们都要好好的啊,好好的长大,好好的生活,赚很多很多钱,买好多好多好吃的,过得快快乐乐,高高兴兴!长命百岁,万事如意!”
“小阿柳,你好乖啊,怎么有点呆呆的呢,好可爱,可是我喜欢,嘿嘿。”
“做噩梦了吗,不要害怕,我会一直保护你的。我给你规划了一条最好的路,小阿柳以后一定会是整个大夏,过得最自由,最快乐的人!”
“……”“……”
可是,小阿柳如今冷冰冰的,再也暖不热被子了……
柳觊绸捏住那枚暖玉,毒素毁了他的膝盖,逐步毁了他的味觉与嗅觉,四肢躯干,终年寒凉。
他最终还是成为了整个大夏,最不自由的人。
所有的福气,在那个雪天遇见她,便用尽了。
他配不上她,配不上那个大夏最自由跋扈的小纨绔,而那个小纨绔也瞧不上他这个满腹心机的权佞。
他要比所有男人还要早认识他,却也早早输了,没有缘由,被判了死刑。
她就像是一只蝴蝶,春夏秋冬,在他短短的叁载飞过,而后浮光掠影,雪泥鸿爪,更隔蓬山几万重。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69)
春晓一行人离开建安没多久,便有一队千人精兵追了上来。
差点给春晓晓吓个半死,哆哆嗦嗦探出头去问,是不是来抓她回去的。
那为首的小将军,左都卫一扭马脖子,对这位建安有名的小纨绔颇为不屑,“苍梧郡有一伙山匪甚是嚣张,有揭竿之势,我等奉旨前去讨贼。”
春晓松了口气,让路:“那小将军便先行一步。”
“不行。”左都卫邵元一扭脖子,“我等是柳大人麾下兵士,有为民立心之志,既然沿路遇到了你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纨绔,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春晓:“其实大夏还是挺太平的,更何况我走的是官道。”
她就是反贼,还有谁比她还危险?笑话。
邵元长得方正,虎背熊腰,十分威武:“天真,就你这车队老弱病残几只,若是没有本都卫看护,不出百里,就要被吞得骨头都没了。”
春晓:“其实我有个夫郎,武力超群,能够保护我的。”
劲盔女子立即,一脸鄙视地看向她:“堂堂女子,竟指望靠个弱男子保护,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我告诉你,你别死要面子活受罪,本都卫大发慈悲庇护你一路,也不收你保护费,还磨磨唧唧有何意思,脑子没坏就偷着乐吧。”
春晓:“……,我与夫郎沿途还得游山玩水,恐要耽误不少时间,都卫大人您看……”
邵元一脸惊讶:“你不是去走访好友吗?既如此就当要快马加鞭啊,苍梧郡距建安甚远,若是赶不上十月抵达,怕是就要下雪了,到时候风大雪大,将你这小胳膊腿都给埋了,你爬着去游山玩雪吗?”
春晓儿:“都卫大人言重了。”
南藏月在马车,轻轻晃了晃春晓的胳膊,小声道:“听他的,届时到了苍梧郡,我们便分开。抵达赵地,便将他们绑了,还能得一要挟萧簌的筹码。”
春晓觉得他言之有理,又忍不住惊讶:“阿月,你这角色进入得太快了。”天生的反派料子啊。
南藏月柔柔一笑:“阿月自小便聪明。”
松妆交握着手,安静坐在车厢一角,左颊的伤已经上了药,绿色的药膏更显得那红肿可怖,他轻轻偏着头,尽量不让春晓看到。
可是中途下车修整时,松妆那肿胀吓人的侧脸,将邵元给吓到了。
邵元差点拔刀,怒气冲冲瞪着春晓:“这是你打的?看不出来你小胳膊小腿,竟然打人这么凶?竟然打男人,真是个女中败类!”
春晓正在灌水,闻言差点呛到,连忙摆手:“冤枉,这可不是我。”
“是侍身。”
服侍春晓喝水的男子,一声玄衣轻衫,罩着暗纹纱道袍,风雅飘逸,仿佛山中精灵,面容白皙柔美,唇红齿白,一双丹凤眸端庄温婉。
端是整个建安女子的梦中情郎,那南家尊贵的小公子。
邵元像是被冰水浇了后背,猛地后退一步,心脏砰砰乱跳,这娇弱的小公子,竟然这般凶残的吗?
瞧那郎君脸上肿得老高,就知道施暴的人用了多大的狠劲,这南小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原来打起人来这么狠辣?
尚未娶夫的邵都卫,心生戚戚,男子都是这般深藏不露的吗?她母亲说等她此次回家,要为她安排相亲,会不会也碰到这样面慈腹黑的儿郎?若是他打妻主怎么办?她自幼习武,自然不怕打架,但是她总不能还手打男人,这就要被迫挨打了,就很可怜了。
邵元同情的目光落在贺小七身上,她这小身板,怎么受得了的?
春晓被那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舒服,躲进了马车里。
一路被五大叁粗的兵士们盯着,春晓也没心情游山玩水,一路风尘仆仆,马不停蹄来到了苍梧郡。
赵胥没有和她们一路,她在建安还有事要做,回程也会走暗线,算起来速度,要比这打着游山玩水旗号的一家人要快许多。
在苍梧郡,春晓儿见到憔悴许多的好友,瞬间热泪盈眶。
苏温也一下子热泪盈眶,甚至超常发挥背了首诗,“我从月前辞帝京,谪居卧病苍梧郡,苍梧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苍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晓妹,我好苦啊!”
苏温眼泪鼻涕掉,容颜憔悴,哭得一抽一抽的,看起来确实过得很苦。
春晓心下一紧,这苍梧郡的群守之女都过着这样的苦日子,她这建安城销金窝里出来的小纨绔,可怎么适应得了啊?
“温姐。”春晓抱住了苏温,余光看到邵元在和苏温她妈寒暄。
两个人抱头痛哭一阵,内眷被苏温的弟弟带进内宅休憩,姐两个在苏温的书房里坐了一炉酒互诉衷肠。
“从前我过得最苦的日子,就是兜里只剩一百两,那时候我就慌得不行。可如今我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种,有钱花不出去的苦啊!苍梧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民凶匪悍,我都不敢出门欺女霸男,那秦楼楚馆的小倌,一个个皮肤比我都要粗糙,呜呜呜……咕嘟咕嘟。”
春晓倒酒,苏温一口闷。
苏温是个标准的世家女,家长宠爱,将来要继承苏家,只是从小心思不在课业上,就喜欢斗鸡耍狗到处玩,有一回还和春晓打过一架,打完架之后,就成了好朋友。
春晓摇摇头,这就是有钱人家的烦恼,她最苦的日子,没爹没妈,一天只有一颗地瓜吃,饿得想死的心都有了。
“苍梧郡的小子,都长得丑,我以后可怎么办呐,我还没娶夫啊!”苏温拭泪,“我已给陈柏去了信,他有个表弟据说生得貌美如花,不知道能不能够下嫁给我。”
“从建安嫁到苍梧,这怕是不能的。”春晓坦诚,“现在的男人,都聪明得很,纵使你富可敌国,可哪个男儿,能耐得住一辈子蜗居在苍梧郡的寂寞?建安日子多繁华啊。”
苏温崩溃:“那我怎么办嘛,我都这么大年纪了。”
春晓嘿嘿一笑,她有夫有侍,就不说出来酸她了。
苏温:“唉,光阴蹉跎了。”
说完感情,她又絮絮叨叨说起平常受到的委屈,她是郡守嫡女,这苍梧郡都是上赶着巴结她的人,唯一肉体受过的委屈,就是苍山上那伙山匪,“你是不知道,她们凶得要命,而且荤素不忌。苍梧郡的百姓,大多不修边幅,本小姐又生得仪表堂堂,那寨主竟然起了淫心,要将我讨回去做压寨夫人。”
“她已经放下话来,明日就是最后期限,明日午时就要来抢亲了。”
苏温哇第一声哭了,“我也不是害怕,她一个山匪怎可能抢得了郡守之女,我就是觉得耻辱。想我堂堂建安贵女,如今竟然连一个无知匪首都敢肖想了,我落魄了啊,虎落平阳啊!我恨呐!”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70)
“想我们当初在建安拍马斗鸡,为非作歹兴风作浪,有多么的快乐。如今想来,真像做梦一样,百般怀念也回不到从前了。”
春晓轻声咳了咳,安慰她,“那个,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也算是尽欢了。再说,若你能够高中进士,不也是有重回建安的机会吗?哪怕在翰林做个小小的庶吉士,也能留在建安了。姐妹,兴许未来可期呢。”
苏温打了个酒嗝:“你说得容易,进士是那么容易考的?我是个什么头脑,难道你还不清楚?”
春晓想了想,又忍住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别的出路。”比如她若从赵地攻回建安,可以顺路将这位好朋友带上,倘若一路顺风大业得举,让苏温鸡犬升天一回,也不负当初一起欺女霸男的缘分。
苏温喝得醉醺醺的,“我只是说一说,你可能不够了解,明日我带你去苍梧郡转一转,你就知道姐姐所言非虚。恰好,明日那匪首要来进犯,我带你去看看那匪首有多凶恶,我一定要亲手摘下她的脑袋瓜,叫全群的人看看,我苏不凉可不是好惹的。”
两个人喝了一夜,就此抵足而眠。
第二天,两个人的早餐是苍梧郡的特产,苏温小声告诉春晓,她因为水土不服,已经便秘七天了。
春晓听完,放下筷子,“我吃饱了,我们出去逛逛吧。”
苍梧郡就在交州旁边,若赵军选在交州起势,第一个要攻占的,便是苍梧郡。
她要刺探一下这里的地貌民情,以及那伙要被邵元剿灭的匪寇,究竟是个什么来路。
引狼入室的苏温大小姐,穿上了一身新袍子,净面梳发戴玉冠,有了几分当初京都城纨绔女的模样,两个华服小姐,把臂同游,形成苍梧郡一道亮丽的风景,尤其是春晓儿那张艳压群芳的脸蛋儿,简直让苍梧群的老百姓怀疑,这是不是群守家那位小姐男扮女装的相好儿。
远山寡淡,阴云稠稠,苍梧郡的郡城不算大,举头便可瞧见环绕的群山,坡度都不算高,最高的那一座便是被匪首占据的苍山,山腰围着一圈暗沉的云雾。
一上午兜完了郡城最繁华的几条街,两人又回到府邸抖抖索索地添衣裳,十月底的苍梧群菊花都残得差不多,路上遇到的大婶都在聊过些天怕是会下雪。
苏温将一条雪白的狐裘挂在春晓脖子上,抱着自己的汤婆子道:“在建安时,每日气候会有钦天监盯着,日日有条子送到府上。初来苍梧郡十分不习惯,苍梧地貌湿润,常常下雨,影响出门心情,我也是这些天才发现,当地野民看云视察气象别有一手。基本都是准的。”
作为东道主的苏不凉,苏小姐伸着脖子出去望了一眼天色,笃定道:“我断言,今晚必定会下雪!”
春晓跺跺脚,将汤婆子塞到被子里,将脚也塞进去,“外面好冷啊,风太大了,你说咱们还要去看那匪首吗?这么冷的天出来抢亲,落草为寇之后,那群女人都不怕冷的吗?”
“大约是自小生活在这,这里的孩子都比较抗冻。”苏温挤进了春晓的被窝里,将脚也往汤婆子那里揣,“咱们自小养尊处优,一点苦都没吃过,自然比不得那些乡野女人皮糙肉厚,经得住寒风暴雪摧残。”
“我可是吃过苦的。”春晓揣着狐裘,将脸埋在毛绒绒的白毛里,“这个围脖我好喜欢。”
苏温瞄了她一眼,娇媚如初春花骨朵的女孩儿,一张精致的白皙脸蛋,埋在雪白的狐狸毛里,一双眸子乌黑,如两弯黑水银,“这围脖是我从前买来,要送给百花楼头牌的,现在也没机会送出去了,太男子气的东西,你喜欢就拿去吧。”
春晓点点头:“我喜欢的。”
两个人在苏温的书房里窝着,炭盆点着,捂了一会热起来了,又窝在一起看书,下棋打牌。
南藏月和松妆来到门前,连个看门的小厮都没有,门只是掩着,他们凑近一点,风就将门给刮开了。
“谁啊?”苏温头也不抬就问。临安城寸土寸金,宅子不算大,下人也不算多,但是苍梧郡地皮便宜,郡守又是最高长官,所以府邸十分地大,那些下人带来便不够安排了,临时又买了许多当地的下仆,规矩都还没有记牢。
南藏月轻轻颦眉,身边的小厮立即上前答道:“我家主子是贺小姐的正夫,听贵府下人说,小姐与苏小姐在一处,便寻来了。”
“进来吧。”
于是南藏月和松妆便一同进去。
循声看去,两个男人便看见了,他们家娇娇软软的妻主,正窝在一个挺拔的女儿郎怀里看书,笑眯眯地靠着她的胸膛,和他们招手:“阿月,妆妆,午饭用了没有?”
松妆眼睛微微瞪大,南藏月迅速收敛了惊疑,含笑:“我与弟弟做了些膳食,来请妻主回屋用餐。”
春晓随手将手里的书丢给苏温,掀开被子,跳下床,被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颤,“那就走吧,我在外面吃了一点,但是吃不惯苍梧郡这边的口味。”
苏温羡慕地看着春晓左拥右抱,发出了单身狗的声音:“春晓晓,我也饿了。”
春晓得了她一条围脖,正是好说话的时候,便爽快道:“那就一起来,人多热闹!”
于是苏温也跳下床,屁颠屁颠跟在后面,裹着皮草跟着去后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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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女尊国的小纨绔(71)
春晓原本勾着南藏月的胳膊,问他做了什么好吃的,苏温也想听,于是就挤过去,挤着挤着,就变成了南藏月旁听她们聊天。
“晓晓,我还有一顶帽子,是虎皮做的,十分威风,还有老虎的牙齿在。明天我让小厮去库房取出来,改明大雪封山,我们姐妹左牵黄右擎苍,去打猎,肯定嚣张极了。”
“好得很,月月我也想要帽子。”
南藏月张口要说,苏温又道:“我们打一只狼,来给你做狼皮帽子怎样?狼皮也很威风,听说苍梧郡冬野会有雪豹出没,若能猎到一只雪豹,那就妙极了!”
“哎呀呀,我能有这份福气吗?我的箭术平平无奇呀。”春晓挤开南藏月,牵住松妆的手,和苏温介绍:“这是我家松妆,他有扛鼎之力,能开两石弓,到时候咱们狩猎,带上他一起,就算遇上了狼群也不必怕的。”
“当真?”
“自然当真,我从不骗人!”
“……”
南藏月只觉得世界吵闹不堪。
好在饭吃到一半,那个碍眼的女人便被叫走了,因为城外来了一伙抢亲的土匪,大当家点名要将她娶回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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