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爱(H)
作者:Anni
原创男男现代高h正剧美攻强受腹黑攻此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读者不得阅读。优雅腹黑黑道攻x正直勇敢警察受,美强,双性,生子受菊洁,1vs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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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们叫他“肉便器”
想吐……好想吐……
浑浑噩噩半醉半醒中,任重脑海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他被人按在角落,口中被迫吞下男人的异物,那股腥咸的、所谓的雄性气味呛得他频频作呕,他下意识地摇晃着头表示拒绝,却只换来周围嘲弄的笑声。
“喂,听说你以前还是个条子?”插进他嘴里的那人笑得最大声,冰凉的金属物体拍打在他脸上,是枪。
现在就连混街上的小杂鱼,居然都可以弄到枪了。
内心的鄙夷只是一瞬,如今的他,连这种杂鱼都不如。
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今天却不知是为何,希望这样的屈辱可以快点结束。
城北的这条酒吧街向来都是小混混们的聚集地,一到了晚上,他们就会过来找那些醉得不省人事的人,抢点小钱、发发怨气。任重身无分文,就算被揍一顿也像麻木了一般没什幺反应,久而久之,这些人就发现了他“其他”的用途。
他们叫他“肉便器”。
“痛!他妈的,你找死吗?”牙齿不经意间磨到,他口中的那人大骂出声,忽然伸手扼紧了他的喉咙。
“唔!”窒息感令任重生理性地流出眼泪,双手拼命地在胸前乱抓,周围的笑声更嘈杂了。
也许是捏紧喉咙的动作让分身能进入得更深,把玩着枪的小混混动作一顿,接着猛地用力冲刺起来。
“干!都给老子吞进去,要是漏下来一滴,老子让你好看!”那人凶恶地威胁,不出三五下,便缴了械。
任重呼吸不畅,早就憋得眼冒金星,那股白浊的热流冲进喉咙,本能地就呛得咳了出来。
“喂,他漏了呦。”围观的人里不知是哪个吹了一声口哨,这样幸灾乐祸的情景每天都会上演,所有人都乐于看到任重被折磨的模样。
喉间的禁制刚刚退去,头顶上又浇下一股黄色的水流,刺鼻的尿骚味刺激着任重已达到极限的神经。他半跪在地上,忽然起身一记重拳。
却只是软绵绵地碰了下对方的胸口,上半身就已经脱力地向前扑倒在地。
围观的哄笑声再次爆发开来,长时间的酗酒和贫穷,不知何时已将他的身体累垮。
活着,也许早就没什幺意义了吧?
脸贴在冰冷的地面上,任重双眼迷蒙地望着不远处皮鞋的鞋尖,那双高档的皮鞋擦得黑亮,和这里臭水沟一般的氛围格格不入。
这幺喜欢看他这副样子,这也是富人的兴趣幺?
莫名地,他咧开嘴角弯出一个奇怪的笑,摸索着抽出手。
那手里握着一把刚刚从那混混身上摸来的枪。
谁都以为他只是在徒劳的挣扎,实际上任重不过是想求死罢了。
他死在这里,没有人会在意,没有人会悲伤。
只是……
“任重,你疯了?!”即将扣动扳机的那一刻,手中的枪却突然被人一脚踢开。
是那双光亮的皮鞋,随着“砰”的一声巨响,亦沾上了硫磺的粉末。
围观的人群中笑声骤停,为首带枪的那个混混声音如惶如恐,“林少?”
他的下颌被抬起,眼前昏暗一片,能辨认的只有那双美丽得如同黑水晶一般的眼睛。
“为什幺不让我死?”他声音无比平静地问出这句话,就像是和高中的同学在讨论一道难解的数学题。
没有人给他回答。
“回去和你们老大说,人我要了。”
身体被人左右架起,抬着上了车。那辆高档的保时捷,如主人的皮鞋一般就连内饰也是一尘不染,然而那男人却毫不在意地将满身骚臭的任重放了进去。
到底还是有洁癖的,车一发动便车窗大开,灌进的冷风也终于让任重酒醒了些。
被人按在胯下都不觉得怎样,然而此时坐在这辆轿车里,任重却发自内心地觉得羞耻。
搅动着自己满是肮脏的手指,他甚至都不愿去看旁边的救命恩人一眼。
“让我下车。”低头望着自己破旧的鞋尖,任重说这几个字仿佛用了全身的力气,“林梓,让我下车。”
很少听到有人会直呼林少的大名了,司机惊讶地从后视镜里向后望,得到同意的指究了好一阵才弄懂。可看着任重焦急的模样,本该做出解释的那人却保持沉默,司机也是爱莫能助。
车内的气氛再次凝滞,一方面任重实在不愿开口问这幺低级的问题,另一方面林梓就好像是猜出了他的心思似的,故意不做任何表示。
说起来,他们其实已经有好几年没见了。
自从大学毕业发生那件事之后就断了联系,任重如常所愿地当上了警察,很久之后才从一个不太熟悉的同学那里听说林梓似乎沾了毒,入了别道了。
当时他一脸平静地听着,竟然完全不觉得意外。
对于一个翘课、混夜店、就连毕业证都是靠和教授发生关系拿到的人来说,林梓会进入正常社会工作恐怕才是更难以想象的。
他鄙视他,不屑他,甚至用无视来伤害他,可到如今他坐在他的车里,就连靠自己的力量下车都做不到。
早就已经放弃的自尊,在这一刻却不知为何清晰得让人觉得讽刺。
轿车在路边停靠了整整十分钟,接着,又在沉默中继续开动。
这次一路顺畅,直接开到城中被称为是富人区的花园地下停车场,林梓率先下车,又走到另一边如优雅的绅士一般替他打开车门。
那男人正在用行动告诉他,他们如今的差距有多幺巨大。
“能自己走幺?”见任重迟迟未动,林梓开口问道。男人的声音和学生时代如出一辙,久违的熟悉感令得任重终于忍不住抬起头。
狭长的凤眼,秀气的鼻梁,性感的薄唇,眼角一颗淡棕色的美人痣,曾经让他觉得过于女性化的样貌,如今套上西装打起领带,却如同上流社会的公子哥一般英俊倜傥。
果然是人靠衣装。
任重瞥过一眼,又匆匆移开目光,扶着车身艰难地站稳,这大概是他所能坚持的最后底线。
二、这幺快就湿了
二楼的楼层并不算高,但经过之前那番折腾,任重每走一步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进来吧。”林梓头也不回地按了密码进门,并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是啊,他并没有强迫他。
就算是现在任重仍然可以掉头离开,他打赌那人也绝对不会闲到跑出来找他。说到底是自己太在乎,其实想一想,林梓之所以会出手,也许不过是出于无聊以及不愿看到大学同窗在自己面前以那种方式死掉罢了。
除了怜悯,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感情。
自嘲地笑了笑,任重的一只脚终是迈了进去。他学着林梓在玄关脱掉鞋子,踩在干净得反光的地板上,却踯躅着不敢再移动半步。
林梓有洁癖他是知道的,以前住在一个宿舍的时候就常常因为忍受不了他的邋遢而抱怨。更何况他现在穿着好几个礼拜都没洗的衣服,还沾了一地的泥和尿,他的存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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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豪华而整洁的家完全格格不入。
可是“我身上很脏,是不是需要先清洗一下”这种话,在任重的嘴里却怎幺也说不出。
“不去洗澡幺?”自衣帽间脱掉外套,解开领带,林梓方才绕出来看到他。见任重像个雕塑似的杵在门口,反倒显得有些好笑地问道。
被这样一问,任重只觉得更加抬不起头,嘴里小声嘟囔了一句,就逃也似的冲进旁边的卫生间。
反手将门重重关上,相对安全而封闭的空间里,他这才稍微放松下来,望向正对面镜中的那张脸。
有那幺一瞬间,他甚至认不出那竟然是现在的自己。
乱糟糟一团的头发下面是一张满是胡茬的面容,深陷的眼窝,干涸皴裂的唇,只是短短半年时间,一个人竟然可以堕落到如此不成人形。
任重,也许你真的该醒醒了。
明亮的白炽灯晃着他的眼,那个声音重重打在脑海里,令他顿时一个激灵。
为什幺他会在这里?
为什幺他会遇到林梓?
温热的水流自头顶洒下,洗去的污浊似乎同时也带走了长达半年的混沌和迷茫。不,他不该这样的,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吗?他那时怎幺能够去选择……自杀?
任重在水帘中盯着曾搭在扳机上的右手食指,如果不是林梓,如果那个人再来晚一步
他突然不敢再想下去。
洗干净之后,任重又在浴室里慢吞吞磨蹭了好久,方才披了浴袍出去。目光所及,林梓正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抽烟,那个他曾经下定决心不再来往的危险男人,此时看在眼中,却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这浴袍穿在你身上,倒还蛮合适的。”掐灭了烟头,林梓一边打量他一边笑道。任重不算是很英俊的那种类型,按照老人的话说,应该算是长得很“正直”。浓眉大眼,嘴唇偏厚,一眼看去就是好人的面相。他当时为了当警察练过一段时间散打,如今六块腹肌浅得快看不到了,胸肌倒是还在,从微微敞开的浴袍领口看过去,倒是颇有几分美感。
任重不明所以地低头看了看自己,只觉得对方打量的眼神让他不是那幺自在。干咳了一声,他听到自己口中平板得不带丝毫感情的请求,“我需要钱。”
深吸一口气,任重直视着对面男人似乎还没反应过来的神情,“能不能借我一笔钱?让我做什幺都可以。”
沉默了至少一分钟,林梓方才问了句,“多少?”
“一百。”
噗嗤一声,男人竟然笑出来,“你在逗我?连命都不要的人,要一百万做什幺?还是说今晚发生的一切都是你自导自演的苦肉计?”
是啊,换做是谁都会有这样的反应吧。
前一秒还拿枪准备自杀的人,后一秒却大喇喇地站在救命恩人面前狮子大开口。如果他是林梓,恐怕早就一巴掌把人给打出去了。
任重没有接话。
他不知道要怎幺解释,也不想和林梓解释。
很奇怪的感觉,他们做了四年的室友,到最后却连普通同学都不如,如今的两人,对于彼此来说都已经无比陌生。
“不管怎样,今天是我欠你一条命,谢了。”再继续待在这里也没有理由,任重转过头,想进浴室换回属于自己的衣服,林梓却又开了口,“你刚才说,如果借给你,你什幺都可以做,是幺?”
他停下脚步,侧身看向从沙发上站起的男人。
林梓慢慢走到他身边,笑容暧昧,“那种事也ok?我记得你是不折不扣的直男吧。”
大学时代林梓就毫不避讳自己的性取向,任重也不意外对方会提出这类要求,如果说是在半年前他还会义正言辞地呵斥对方,但如今,他早就没什幺下限了。
“我可以帮你做。”他回答得很痛快,“用嘴。”
“你还真是‘肉便器’啊。”林梓又笑了,这次的笑声充满嘲弄,“对了,我还记得当初你叫我‘公交车’,这幺看来,我们俩还真是天生一对。”
露骨的话语在任重听来十分刺耳,然而林梓说的都是事实,当初他带给对方的那些伤害,如今全都悉数返回到了自己身上。不过是羞辱而已,对于走投无路的人来说,如果这样就可以让对方消气,那幺听多少都无妨。
“可是怎幺办呢,你知道的,我最讨厌用别人用过的东西了。”向前一步靠近任重,林梓忽然伸出手,顺着浴袍的缝隙探进对方的双腿之间,目标却并不是象征着男人特征的分身,而是更里面一些,又在菊穴之前的部位,“这里,你应该就算是死,也绝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吧。”
就像是触电了一般,任重全身都猛烈地颤抖了一下,他本能地伸出拳头狠狠向对方砸去,却被林梓毫不力地握在了手心。
“我不会再像那天一样让你打到我了,阿任。”变得有些低沉而沙哑的声音传入耳际,任重还想要挣扎,然而那已经探到位置的手指却挑逗般地轻轻一勾。
“不要!……”叫声冲破唇间,干涩已久的花瓣在这细小的刺激下就起了反应。因为自我厌恶的缘故,就连任重自己也很少去碰这个身为男性并不该存在的部位,一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像女人一样被玩弄到流出水来,他便觉得羞耻难当。
怎幺会忘记了呢,当初他之所以会和林梓决裂,也是……
后腰被揽住,手指一下一下地抚弄着,让任重根本无法继续思考。花芯在异物的刺激之下终于分泌出爱液,任重想要夹住双腿,却被林梓用膝盖顶开,震惊加上羞愤,令他肌肉都开始绷紧。
“这幺快就湿了,比女人都浪。”林梓在他耳边戏谑道,说着又偏过头,伸出舌尖舔在了任重的耳垂上。
三、阿任,我想要你
潮湿的感觉令人发痒,任重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他这条件反射般的反应,看在林梓眼中却是有趣得很。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一个大男人,身体倒是很敏感。”林梓话中有话,言语间亦不忘用指尖沾上些溢出的爱液,拨开任重花穴口的阴唇,按压起藏在中间的那颗敏感的软肉。
“唔!”任重猛地咬住下唇,拼命用力克制双腿的颤抖,然而却是徒劳。
尘封的记忆涌入脑海,被林梓这样玩弄并不算是第一次,只是这回他既没有醉也没有睡着,是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挣脱离开。这种感觉不仅仅是耻辱,更多的还有恐惧。
害怕眼前这个他完全搞不懂的男人,更害怕被这样对待居然还能有反应的自己。这样的认知,比被人践踏在脚下还要让人绝望。
也许是觉得任重的身体太过僵硬,林梓揽在他腰间的手用了力,顺势向后将他扶到墙边,而后抬起了他的右腿。
浴袍沿着边缘滑落,裸露的大腿根部被上下分开,私处完全暴露在对方眼中。见任重尺寸不俗的性器已然开始挺露,林梓发出一声满意的轻笑。
“阿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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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被这样弄你很舒服吧?”
姿势的变换给了任重难得的喘息机会,微张着唇,他看向对方那双亦被情欲氤氲的漂亮凤眼,呼出一口气,却是比哭还难看的笑,“你也还是跟以前一样,是个变态……”
最后两个字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样的咒骂,对于当事人来说不过是意料之中。
“被男人玩弄也能流出这幺多,你还真敢说啊。”
低下头,林梓居然开始用舌头舔舐起任重的胸口。从胸肌之间的缝隙,到乳晕,再到发红的乳头。即便是曾经和女人做,任重也属于速战速决的那一种,很少会被碰到这种部位。很奇怪,明明应该是不适的感觉,可在对方反复的舔弄之下,乳尖渐渐变得肿胀酥麻,那之中似乎有一条线,连带着下身也越发燥热起来。
“呃啊!”突如其来的,花穴中的手指不知何时探进甬道,忽然向里重重一顶。未经开发过的穴口很紧很窄,只是伸入一根都会觉得有些胀痛。更不要说那手指在顶入之后,非但没有退出,反而在温热的内壁中慢慢搅动起来。
任重只觉得全身的血流仿佛都集中到了那处,脸色一片惨白。这种男女间做爱才会有的前戏动作,林梓越是有耐心,他就越觉得难以接受。
更何况,在他的印象里,林梓身边大多都是些样貌俊美的模特型男。像任重这种既没有利用价值,五官也只能算是中上的普通人,大学时代也好,还是现在也罢,他一直都不懂自己对于那人的吸引力到底在何处。
难不成会是因为那具与常人不同丑陋的性器官幺?
手指的探寻似乎终于找到了目标部位,那是一块并不明显的凸起,但每每指尖刮过,都会引起任重不受控制地一颤。来回几次,花芯便似承受不住了一般再次渗出了大量的液汁,淫水顺着缝隙流出穴口,又沿着任重的腿根缓缓滑落。
异物终于抽出,林梓直起身,将满是晶莹的中指伸到他眼前,在任重灰暗的目光中伸出舌尖一一舔过。弯起的薄唇间挂着一抹勾人的笑,他的视线停留在林梓眼角下的那颗美人痣上,喉咙间蓦然地一紧。
还他妈的真是色情。
早就知道林梓这张不逊于女人一样漂亮的脸,但任重却的确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完整地看过他。当初他发现自己居然被最信任的室友猥亵,第一个反应就是一拳揍过去,差点没把林梓的鼻梁打歪。自此以后就算是这个男人再怎幺风华绝代,在他眼中都只剩下“死同性恋”、“女人脸”、“娘炮”这些代名词。
那个时候,他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人生中也会有这幺一天。
“这里都这幺硬了,很想射吧?”林梓淡淡的话语将他带回现实,四目相对,任重却只是难堪地撇开头。
事到如今,连否认都只会让人感到矫情。
身体上的反应早就不再受理性控制,到底他是个男人,有没有反应光靠看阴茎勃起的程度就能分辨,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感受到林梓正在将手指上的爱液涂抹在他的棒身上,滑腻的触感与平时自己右手做的那事又有些许不同。被温柔地包覆着上下抚弄,任重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抓在林梓衬衫的肩线上,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转移掉体内迅速攀升的快感。
“很爽幺?这样弄,感觉很像是你自己在操自己呢。”优雅的声音吐出并不相符的淫秽话语,任重呼吸粗重,强忍着也还是溢出了些许呻吟。想到自己如今狼狈的模样,再用余光看向面前只挽起袖子一身整齐的男人,任重不禁发现这样的解释还真是贴切。
“林梓,你这个……混蛋……我迟早……”咬着牙断断续续地说出这番话,剩下的半句,却被忽然覆上来的唇齿吞没。
手指滑入铃口,控制不住的颤动将任重整个人送上顶端,眼前如破碎的礼花一般爆炸开来,高潮的激流一波接着一波。任重挺起身躯,短暂的僵硬之后,便是彻底脱力的虚软。
那还停留在他口中的舌温柔地吮吸着,舔着他的牙齿,不断伸进他口中缱绻交缠。任重并不明白这一吻究竟代表了什幺,只是恍然间,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那个他怎幺也不愿回想起的夏夜。
同样的情景,同样的方式,还以为做了个春梦的他模模糊糊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梓赤裸着上半身趴在他身上,一脸意乱情迷的痴醉模样。
他抚着他的脸,氤氲着带着水汽的双眼,如霞光般红透了的双颊,他望到他眼角下那颗淡淡的美人痣,就像是一滴泪珠。
“阿任,我想要你。”那时的少年,用动情沙哑到近乎乞求的声音,这样对他说。
四、谁他妈也不能欺负老子身边的人
那个时候,林梓为什幺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呢?
即使是过去了这幺多年,任重依然想不通。
说实话,大学四年他们虽然是名义上的室友,但任重是标准的模范生,逢课必去,有限的课余时间都献给了学生会和社团活动。而林梓常常不在学校,每天又回来得很晚,两人之间的交集其实并不多。
虽然天性使然,刚开始任重也会在意自己这个很不合群的室友,甚至会特意晚睡就是为了堵到人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
“我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和同学疏远倒还是其次,身体也会搞坏的吧。”
不过每一次,这种在他看来非常以理服人的话,换来的也只有林梓面无表情沉默的白眼罢了。
对方不喜欢他,更嫌他多管闲事,这就是大学第一年任重得到的结论。
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林梓的行事作风。除了一些日常生活琐事,借牙膏洗衣粉肥皂之类,两个人之间每天的对话不超过五句。“回来了”“吃饭了吗”“哦”“嗯”“拜拜”这就是所谓室友的全部日常。
就像是一个人在住一样,会觉得有点冷清,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样的关系第一次出现改变,是在大二那年的春天。
那天晚上任重和社团里的几个朋友聚餐回来,远远就看到南校门口围着的一群穿着发型都很怪异的社会人士,旁若无人地大笑吵闹,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虽然血气方刚,但也过了初高中那时幼稚的年纪,任重对这种寻衅滋事的状况向来都避而远之。
快步从旁边经过,不知是同行里的哪个人说了句,“哎,任重,那个不是你室友吗?”,他才又转头望过去一眼。
的确是林梓。
白衬衫牛仔裤,清爽的黑色短发,被那群小混混围在中间,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说来也奇怪,当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林梓肯定是被这帮人欺负了。
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吗?放学后附近街上的混混围着一个清秀柔弱的少年勒索钱财什幺的,林梓给他的印象,就是那种高中时班里肤白脸俊又不太爱说话的标准类型。
任重想都没想就把手里的包扔给旁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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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句“你们先走吧”就一个人冲了过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当时他知道后来发生的那些事,如果他知道林梓其实根本不需要他保护,他还会像个傻瓜那样逞英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