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酒吞北海
没有死,但结果惨烈。
李琅玉抠了一土,指甲里都是黑泥,他贴着地面咽下几声喘息,每一声都是蓄势的水坝,在等着大坝决堤。愈来愈急的雨水冲走了脸上的脏渍,视线被浇得一片模糊,诸多过往混着雨声像瓷罐一样摔了开来,他的人生被碎片划得破烂不堪。
他又想起来了,那段丑陋记忆。
那是十年前,逃难途中发生的一件事。
白静秋刚刚丧夫,带着他和李竹月暂住在避难房里,四十多个人挤在一屋,天南地北,三教九流,打架的小流氓,听不懂的地方口音,热烘烘的汗臭,俨然就是个浓缩的小社会。那半年,李琅玉鲜少与人说话,见谁都是一副冷冰冰模样,到了晚上,怕白姨发现,就默默躲在被子里哭,哭到梦里,也就回家了。
避难房人多脏乱,天气稍有温度便带来各种病症。李竹月发了高烧,许久不退,李琅玉也染上感冒,而外面打仗,药品稀缺,价格狠命上涨,一时手头有些紧。起初他们向周围借钱,但那些难民表示你们是北方来的有钱人,穿的用的明显就跟大家子不一样,有什么资格哭穷。白静秋没法,把能当的都拿出来,带着李琅玉去当铺。
那当铺老板随口给了个低价,便不再更改,白静秋恳求他,他才用双淫眼打量过去,一脸的生`殖`器骚腥味。李琅玉站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
白静秋让他在门外等,这一等,便从骄阳热烈等到了日落西山,天际是稀烂的蛋黄色。她颤颤巍巍地从里面走出来时,李琅玉怔了怔,鼻头酸得发紧,他上前去扶她,接过那一沓可观的票子,烫得他手心疼,疼到肉里。
他们买了药,走在狭长的空巷中,白静秋嘴上念着竹月,说这下有指望了,又问李琅玉可还想吃点什么,衣服够不够,洋溢着一脸幸福。李琅玉背脊一阵抽痛,问了句,白姨,你疼吗。那个极力扯出笑容的女人呆愣了几秒,蓦地泣不成声,身体一挫一挫蹲下去。
他站在墙边,巷子中吹过春末暖风,热得他发慌,人心不古,他想,这世上的人怎么能这么可恶?
仇恨滋长如蔓草,疯狂地在每个夜晚繁殖。他睡不着时就会打开那扇破旧的窗户,看着黑漆漆的天空,想问父亲,这是不是苦的滋味?
他一定得回去,回到北平。
李琅玉再次睁开眼,在冷风冷雨中。他把一切杂念抛之脑后,抹尽脸上水珠。遭遇的不过是折体之痛,既然没有死,就不能躺在这。便是爬,也得一步步爬出去。
他想到这里,便觉得什么都不可怕了,反而有种力量在支撑他,人是活的,就没有绝境。
他支起膝盖,枕着那些潮湿的泥土,磕在大大小小的石块上,一点一点朝上爬去,踩空了,又重新开始,身上的痛感也全部消失了,他只记得要从这里出去。
两个小时过去,指腹蹭破了皮,还有最后十米,他看到了坡顶,就在他还差几步时,脚下的一块石头突然松动,他心一慌,手指来不及抓稳,身子猛地下滑。
然后,一只手及时拉住了他。
李琅玉被拉到平地上,两手紧紧拽着对方胳膊,雨水顺着脸庞簌簌往下流,他一抬眼,看清来人后,覆盆大雨从头而下。
程翰良握着他的肩膀,捧过那张爬满狼狈的脸,对上一双瑟瑟凄寒的眼珠,嘴唇微张欲言又止,他犹疑半晌最终轻轻唤道,明书?
大风将声音吹得虚飘飘,李琅玉听到这个名字,从这个人的口中,浑身便是冷颤的愤恨,他打着哆嗦,手上青筋暴起,抓起一把混着沙泥的石子,朝程翰良砸去。
程翰良不躲,噼啪作响的石粒打在身上,溅到脸上,有刺刺的疼。李琅玉又抓了一把、两把、三把,悉数扔过去。他满心满肺的怒,眼下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发泄出来。
程翰良按住他的手臂,搂着他,想把他拉起来。他挣扎反抗,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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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唤,顿了顿,直接抡起拳头,程翰良侧头一歪,重重的一拳便落在了肩头。
不够,远远不够。
雨水进到视网膜中,浇红了眼眶,他什么都无法分辨,理智意识被冲走大半,唯有怨恨在不断膨胀,从一口蒸腾着过往记忆的热锅中,叫嚣个不停。
他忍了这么多年,被仇恨捆着、扎着、鞭打着、十大酷刑轮番盘问着,他早就身陷囹圄,许多事情、许多故人,一想起来便是意难平。
两人扭结在一起,在滂沱大雨中,如解不开的绳链,滚到湿漉漉的地上。程翰良只守不攻,接住落下来的一个个拳头,任凭对方发泄,李琅玉红着眼圈,眼中鼓胀着泪水和雨水,这个人,这个人……都是这个人!
他们是虎与狼的搏斗,年幼的狼,稳健的虎,一个在撕咬,一个在控制。
谁也不放过谁。
李琅玉被他压到身下,用光力气,再大的劲也发不出来了,他悲切地看着程翰良,五官扭曲,最后失声大哭,为自己失败结局的丧气,为黔驴技穷、折辱一身的不甘,为昨日种种转头空、今日故园难再回的追念。
都有,以及,他只是想好好哭出来。
程翰良将他抱起来,搂在怀里,即使如此,对方还在用软弱无力的拳头去打他。
真是太要强了,程翰良心想,可他不能还手,他怎么能还手,这都是他该受的。
“好了,琅玉,我这就带你回去。”
回到程宅,张管家立刻请了家庭医生过来,李琅玉在中途昏了过去,受冷受惊,加上外伤,支撑到现在已经不易。程翰良替他清洗了部分伤口,守在床边,眼睛不眨,就这样挨到半夜。
张管家关切道:“四爷,你要不要先处理一下伤?”
程翰良的手臂和脖子后面被刮出几道血痕,他挥挥手,表示不用,让他去厨房准备几样吃的,以备不时之需。
他看着床上的人,看那鼻子、嘴巴和脸庞,一点一点与过去那个小小的身影对了起来。
十年不见,人的成长速度真快,竟令他没有认出来。
他这半辈子树敌众多,原以为是那些人知他喜好,挑了个合他口味的,却没想到是这孩子。
也是该了,他确实是来寻仇的。
“四爷,关于李少爷这件事,知情的几个手下我都提前打好招呼了,保证不会乱说。”
程翰良嗯了一声,又听他道:“小姐那里我也编排好了,只是这日后该如何是好?”
是啊,程兰那里该怎么办,终于把人寻回来了,可一切都乱了。
程翰良叹了口气,脑袋里隐隐作痛。
凌晨两点,程翰良从房里出来,正好看见往回走的连曼,不由警觉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连曼靠在楼梯边,吐了一口烟雾,笑着说:“听说姑爷车祸受伤,我就来看看。”
程翰良从她身旁走过,冷淡道:“不该管的事别管,你只要记得这句便行。”
连曼弯起眼角,冲着他的背影说:“那我好心提个醒,要记住这句的不只是我。”她扭着水蛇腰,徐徐下楼,“得早些睡了,明日还得跟林太太他们打牌呢。”
第28章百年枯骨恨难消6
李琅玉睡了两天,终于从床上醒来。
睁眼的一瞬间看到了熟悉的天花板,再看到熟悉的摆设,眼珠由惺忪转为黯淡。
他又回来了,回到程翰良的住处。
屋子里没人,他靠在床头,两眼放空地望向前方,脑海中快速闪过一些事情,不怒也不哀。冷静得有些可怕。
小洋楼内的惊惧、河边的愤恨、雨中的缠斗也就是这几天发生的,折腾到伤筋动骨,他好似生生被耗去大半寿命。疼过痛过,气神被抽离躯壳,现在更多的是恍惚。
一个丫头端着脸盆推开`房门,见他醒了,兴奋道,我去叫四爷来。
李琅玉微微僵硬,手指不由抓紧被单。
程翰良是迈着急步赶来的,进门的刹那脸上有隐约的喜悦,但在踏入时又吝啬地起。李琅玉木然地看着他步步走近。
“好点了吗?”程翰良坐在床边,先将他看了一阵,后垂下眼睑轻声询问。
李琅玉淡淡应道:“如何才称得上好?”
活着便是好了吗?
程翰良嘴角浮起一丝苦笑,无话可说。
李琅玉将目光转向那座实木落地钟,钟摆摇晃得缓慢而无聊,“你既然一切都知道了,还留我干什么?”
程翰良侧过脸,食指搭在床沿,眼中增了些许随意和落拓,“你到底是师父的孩子,旧日相识一场,于情于理我也不会对你赶尽杀绝。”
“那你当初怎么不念情理二字?”冷淡的声音向他抛来。说的是十年前。
程翰良怔了怔,复而轻笑一声,“这就是你回来的原因。难怪,先前不知你身份时,我就说你怎么不肯喊我‘爸’,但我也不图个称呼,你爱怎样便怎样,现在说得通了。”
他望向李琅玉,寡情的面孔中仿佛藏了许多未语之言,但说出来的却都是凉薄,“不过,比起‘爸’,我更喜欢你像小时一样,喊我‘程四哥哥’。”
李琅玉提上一口气,狠厉地瞪着他。程翰良不以为然,下嘴唇努了努,在对方看来都是嘲讽。
“那天,白姨一家带我离开北平,一路辗转到南方,李三哥中途不幸逝世,他们的亲生女儿也弄丢了,可是,我还活着,活得好好的。”李琅玉喉结颤动,声音在沙粒中滚过似的,几近哽咽,他盯着程翰良,继续道,“其实回头想想,这么多年,我最应该感谢你,一想到你还风风光光、功成名就在这世上,无论如何,我都得活着回来找你。”
程翰良目光僵硬,在一片掣动中慢慢变得灰暗,他哀哀地笑着:“你了九牛二虎之力,不顾后路,就是为了杀我,倒有勇气。”
“不过,我跟你说过,我运气向来很好,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李琅玉目光冷冽,“这次是我输了,但既然你留我,我也不会浪这机会。”他斩钉截铁撂下这句,仿佛从穷山恶水中辟出了新路,他仍然坚定如一。
程翰良突然爽声大笑,“好,那你就好好活、用力活,我倒要看看是否会有我输的那一天。”
这时,外面响起了扣门声,丫头端进来一碗汤圆,刚刚煮好,是程翰良吩咐过的。
程翰良拿起汤匙,在碗里舀了几下,捞出一个团子,放在嘴边吹了吹。
汤匙递过来时,李琅玉不为所动,无言的冷漠即是拒绝。
程翰良道:“你要是打算饿死,倒也省了我的心。”
李琅玉昂起下颔,然后连勺带碗一起夺了过来。热气腾腾的汤汁还是有点烫的,可他好像封闭了所有感官,埋下头大口吃起来,他确实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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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未进食,同时又为了某种决心,他吃得很用力,也很痛苦,明明是喜欢的食物,却仿佛长满了刺,刺得他体内都是模糊血肉。
忽然,他一阵猛地咳嗽,眼里呛出泪水,大概吃得太急,哽得喉咙难受。程翰良紧张地想替他抚胸顺气,却在伸手的一刹那被他推开。
没有用多少力,可他连退好几步。然后他便看着对方自己捂胸,努力灌下汤汁,将所有不适生硬地压了下去。
最后,碗底吃得干干净净。
也是这一瞬间,程翰良才恍然发觉,当初那个孩子果然长大了不少。
李琅玉在床上养了一周,程兰每日都来看他,瞧见他病恹恹的很是心疼,与他说话也不似以往明快。李琅玉低垂着眼,偶尔随意搭了几句,像是敷衍。真相败露后,他也无心摆出之前做戏的样子,即使程兰不知,他心里膈应,都是程家的人,琴瑟和谐深情款款全是假相,骗人骗己,挺累的。程兰说着说着见他不作声了,欲言又止,那种奇怪的生疏感又回来了。她想着,或许等病好了,兴许人便能像以前那样了。她只能这样聊以自`慰。
冬天的气温降得很快,一夜寒风,不过两三天时间,穿的衣服都得翻个样。程家烧起了汽炉,李琅玉闷在屋里,程翰良来看过他几次,并让人给他送去暖手暖脚的,衣服和被褥都换了一拨,吃的饭菜也是叫人送上去。李琅玉自个想了几天,针锋相对无用也可笑,倒不如休整好重头再来,两人相处不冷不热,总归让旁人瞧不出端倪。
这日,天气转好,阳光晴美。李琅玉出了房,身体调整得差不多,只是神气不佳。屋子里暖烘烘的,极易生起人的睡意,他在大厅坐了会儿,无所事事,便练起了字。一求心静,二求心明。
等到中午,程兰和她房里的丫头从外面回来,买了几篮瓜果。她见着李琅玉有了起色,脸上都是喜意,洗了些苹果切成块与他吃。
这本是一番好心,可事情就怪在那碍眼的银镯上。
程兰递给他苹果丁,刚好露出一段白`皙手腕,抛得银光灼灼的镯子顺着手骨滚下来,勾花雕叶盘成圈,美得刺眼。
李琅玉乍一看,眼皮子猛跳,不是惊,是怒。
那是他傅家的东西,是他母亲沈知兰的随身嫁妆之一。
李琅玉登时抓住程兰手腕,目光又凶又狠,“谁让你戴这个的!”
程兰被他吼声吓了一跳,愣了愣才问道:“这镯子怎么了吗,是阿爸送我的呀。”
不听还好,一听便是怒火攻心。
“你,你们……你凭什么戴它!”他气极,也委屈极,毁人家门,夺人家财,还有什么更无耻的。
打扫卫生的丫头被他突然发怒震得不敢靠近,见程兰手足无措,壮了壮胆子:“姑爷你怎么能欺负小姐!镯子是小姐的,一直都是!”
李琅玉狠狠瞪过去,直接让她闭上嘴。
程兰倒在理智中,遂劝道:“你若不喜欢我戴,那我不戴便是了。”说罢便想将镯子取下来。
可李琅玉却是死命抓着她,紧得发疼,不肯退让一分,桌上那沓宣纸被丢至一旁的湿笔刷浸出个拳头大的墨点,一页行书做付东流,什么心静心明,都他妈的放屁!
他们程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一个好东西!
程兰被他拧得难受,挣脱了几下没成功。“琅玉,你到底怎么了,你放手。”
李琅玉红着眼圈,不知是怒极生哀,还是哀极生怒,他浑身发抖,倔强地伸长脖子,眼珠子恨不得巴在那镯子上,声音几乎是甩出来的,“这东西,你们不配……都不配!”
“她若是不配,那也没人配了。”
程翰良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琅玉僵硬回头,缓缓松手,还是用那双眼,那双浇了冷雨、燃了热火的眼睛,瞪着走近的男人。
程翰良问他,你做什么,身体刚好就开始吼人吗。
程兰连忙解释,打着圆场,万一事情真闹大了,依程翰良的脾性,吃亏的定是李琅玉。
李琅玉侧过脸,沉默不言,他垂下眼睑,只是盯着桌上那几页越看越糟的练字,扭扭曲曲,全都失了主心骨。
程翰良见状,摆摆手让程兰先回房去,自己有话跟他说。
他把人带到房里,锁上门,伸手解下外出时穿的风衣外套,还未坐下,对方劈头盖脸来了一句:“那是我家东西!”
“我知道。”程翰良轻笑一声,走到李琅玉身边,“还没进门就听到你发脾气,看来是全恢复了。本以为你能把性子,伤疤一好就忘了旧痛吗?”他把大衣挂在黄木衣架上,微微侧身,解开衬衫最顶端的扣子。
李琅玉见他如此坦然,更是气愤填膺,称他是丧尽天良的窃贼、厚颜无耻的叛徒。
程翰良不置可否,现在的学生骂起人,都是一坨稀烂的软柿子。还不如狠狠打一顿。
“你一心想要报仇,可所作所为实在荒唐幼稚。”羊入虎口,只凭孤胆,怎么会不失败,幸好是落在他手上,“别说杀我不易,就算成了,那还有冯尚元呢,做贼的可不止我。”
“我自有打算!”
“好,就照你的打算,最终大仇得报,可你爸还顶着汉奸名,你也不在意?”
他当然在意。明明是这群人害了他家,却反过来质问他。
程翰良转身看他,原本好看的眉眼十分不得快地皱缩着,仿佛怎么都捋不平。他伸出手搭在对方头上,嘴上依旧笑着,和颜悦色道:“气出这么多汗,不痛快给谁看?”
李琅玉呼开他的手,厉声道:“不着你虚情假意,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他眯起双眼,只一个低头的瞬间,便将李琅玉推搡到床上,压了上去,“可有一件事,我今天必须得管。”
李琅玉被他按住双肩,卡在正中央,动弹不了半分。程翰良靠近他耳畔,热气像嘶嘶的蛇信子舔过耳廓,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复仇,对我做什么打算都行,生死由命成败在天,我这条命是师父救回来的,理该还给你傅家,若是死在你手上也无可厚非。”
“但是,你不许将这份怨恨牵扯到兰兰身上。”
“你是男人,她是女人,除此之外,她名义上是你妻子,情义上是你同门,你跟她置什么气。”
“我留你下来,在外人眼里,你还是我程家女婿,所以你给我好好待她,不准再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三言两语一席话,李琅玉心有不甘,却也无话可说,只是固执地将头别向一边,装作充耳不闻的样子。程翰良掰过他的脸,半凶半哄道:“听话,小兔崽子!”
他干瞪着眼,往日的一腔奋勇、神气骄傲都没了,全部是委屈和不平。程翰良盯着那张脸,神色微动,僵持了几秒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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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他,来到书桌前掏出一个小盒子,略有迟疑地看了他一眼,说来可笑,他这辈子与虎狼为敌为友,行事直接刚硬,还未有这等少年人的忐忑姿态。
“想一想你今年二十四了,十八岁那年我应该送你点成年礼,可惜没机会,这个,给你。”盒子里是块系绳白玉,正面镶生肖与兰草,背面刻有生辰“民十二,五月初三”,程翰良将它塞到李琅玉手里,郑重其事,仿佛交付了天上的朗朗明月。
李琅玉瞟了一眼,再看向他,然后冷不丁地,将玉佩扔出了窗外。
“不需要。”他甚是简单地说道。
程翰良怔住了,脸色立马僵了,双目瞪向他,唇线紧闭成刀的刃部。
“好,好。”他一句一字冷笑着,扔下李琅玉,大步转身摔门而出。
整个房间都在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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镯子这件事很快掀了过去,李琅玉与程兰见面时,她果然没有再戴,只是两人彼此默契地保持着距离,日子照旧过,一天天都是寡淡的白水,喝掉又倒满,说不出什么滋味。李琅玉几次看她,撞见她枯苗望雨的眼神,明明是想和自己说话,却又遮遮掩掩。他内心也无不挣扎,说到底还是过不去那道坎。
胶着的状态总是不舒服的,后来的一天,李琅玉问她今儿是什么日子,一谈便谈到了年末,再过不久便是元旦,家里也该准备年货了,说起一些点心,便有了话匣子,民以食为天,北平人逢面便问一句“吃了吗”,果然是有缘由的。
程翰良愈发很少在家,不知在忙什么。李琅玉翻开报纸,一半都是报导东北战事,又看到北平要建立东北大学,希望招来流亡学生,而另一方面,国军资金不足,银行纸币加印,全国各地通货膨胀,最后一百法币连半盒火柴都买不了。
他看着一张张黑白照片,奔逃中的人群在镜头前愁云密布、满脸惨淡,还有破败的房屋和学校,顿时心底茫茫。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会不会有一天再次遭到波难?他想到这里,生出无尽可怜与悲悯,为那段回不去的日子,为那无辜的仓惶。
谁不愿岁月静好,谁不愿举世平安?
可美好之事毕竟少有,人生还是有一半浸没在黑暗里。
日子匆匆走着,寒冷的冬夜里,李琅玉被冷意惊醒,他趿着拖鞋走到窗边,拉开墨绿布帘,才发觉下雪了。
北平的第一场雪。
他将窗户打开,呼呼的狂风斩过来,雪屑子飘到他的手中,很快消失不见,仿佛融入了皮肤。庭院的石地板上渐渐转成柳絮白,昏黄的路灯一直照到街的尽头,最后凝聚成一个小小的光点。望故乡,去路遥,他立于大雪纷飞面前,突然想起这句唱词,终于知道为何人人都说《夜奔》难唱,不是不会,是怕唱。
李琅玉旋开`房门,打算找点水喝,还未下楼,便看见程翰良坐在大厅中央,对面坐着位老先生,瘦削的身形裹在黑色长袍里,帽子也不摘下。两人说话声音不高,老先生大概五十多岁。
“中将年轻有为,是个明白人,定局即成,大势在望,为民为理都是你我应该成全的。”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的物体,程翰良打开一看,不由笑了,道:“你们一向自诩清白廉义,怎么也干起讨好人的事了?”
那是把匕首,护套上爬满黑漆漆的斑斑锈迹,刀刃已经钝地割不开纸,做工实在简陋。
“这么个破铜烂铁,居然被你们翻到了。”
老先生附和笑道:“中国人都念旧,昔日宣帝刘洵召百官寻剑,到底是故剑情深。中将当初身不由己失了它,怎会没有感情?”
程翰良捧着它,眼中是难得温柔的笑意,“我还是孤儿时便带着它,作为防身之用,那时还能刺人杀禽畜,后来不用了,一陪我就陪了二十年,十年前身无分文,把它当了换了个骨灰盒,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了。”
“现在不是回来了?”
“是啊,回来了……”他扬起嘴角叹息道,“故剑情深,没有一天不在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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