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生镜
作者:关山空门
终有一日,你我将释怀所有,天各一方,生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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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走在黄泉路上。
身上的衬衫纵横着一道道撕裂的口子。殷红刺目的大片血痕和汽油污迹掩盖了它原本的颜色。我遍体鳞伤却感觉不到疼,真庆幸,我死了。
这条路幽暗湿滑,青砖路面上爬满了枯藤,两旁是巍峨狰狞的镇魂石兽,青面獠牙,落有一层厚厚纸钱灰。前方不远不近漂浮着一盏灯笼,昏黄明明灭灭的光给我引路。
这方世界暗无天日,但我心里是无比平静释然。我终于解脱了,我离开了他的身边,至此往后,不会再见。
走过一程后,我远远看着前方横有一道白骨堆叠的高桥。桥头站着一位年华正好的姑娘,红艳艳的褶裙迎风翻飞着,一张桃花面描抹着浓妆。倒一点不像21世纪的打扮。我现在心如死灰,也懒得细究,信步走了过去。
刚要过桥,她却低低地笑了几声。本不想多与人交际,但我也只得扭过头来。
她调笑说“公子怎么死得这么惨?”我懒懒道“因为做了孽。”“公子可不能就这么过去,得喝了这碗孟婆汤。”我不禁愕然,真想不到孟婆尽然是俏生生的姑娘。传闻中孟婆汤一碗下肚,忘却前世今生。我的前程往事是真的不值得回顾怀念。
如果人间有孟婆汤,我这一生或许会有机会娶个娇妻,养个孩子,一条金毛,有一栋向阳小房子,温馨平淡的活到白头。然而,人间并没有。于是,我活得心如刀割,死得极其悲惨。
我当然是想喝的,但又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如果不喝会怎样?”孟婆用涂了丹蔻的细长手指捂住嘴作势轻笑两声“你看奈何桥可是白骨堆叠而成,你若是不喝,就得做别人的垫脚石,千年万年地被踩踏。”言毕,孟婆神采焕发,一双凤眼缠着我瞧,真像看具枯骨。
我连忙伸手“拿来吧。”
孟婆宽袖一拂,一只盛着碧悠悠透亮汤汁的青瓷碗便捧在她手中,递了过来。
我接过,仰头便喝。汤未入喉,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一声脆响,瓷碗摔了个稀碎,汤汁渗入脚下累累白骨。
面前多了个长身玉立的少年,发带、长衫是一色的白,更显肌肤胜雪、发黑如墨。孟婆低低俯首,声音一下变得沾了蜜似的甜“执案使所来何事?”
少年一言不发只抓住我手腕转身便向远在天边的灯火煌煌处大步走去。
我也懒得多问,安安静静跟着走,反正人都死了,心也碎了个稀巴烂,已经不能再惨。
少年领我步入了一座巍峨大殿,十面阎罗分列两边,殿心穹顶透进一束金灿灿的天光,地上青石刻画着地狱千万神魔。
前方高阶上垂下金丝纱帐,我依稀看见,帐后背身站了一人,黑衫阔袖边上有金线绣的盘龙卷云纹,玉冠束发,颀长高挑,透着威严肃杀之气。隔着一面薄纱,仅见他模糊背影我就飘飘然,不禁想要揭开纱帐看个尽兴。
正在神思恍惚,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冥帝陛下,人已带到。”
我背后一凉,堂堂冥帝如果知道我对着他的背影起了什么绮思,说不定我灵魂都要碎成痱粉,世上都有地府了,我还真担心有读心术。
冥帝没有开口,少年却面向我鞠了一躬,弄得我不明就里。
“真是对不住公子,由于阁下出事时身体与阳寿到期的醉鬼紧贴着,所以阴使误钩了阁下的魂,地府有心要弥补过错,现下公子有两条路可选。这第一条是送你还魂,地府护你平平安安活到百年。第二条,你留在阴间,做个闲散逍遥的小仙官。”
我心里寻思:死前我已是心如死灰,你们不误钩我的魂魄,说不定我会自己寻死,既然如此,我还可以捡个仙官当当,何乐不为
于是我恭恭敬敬回鞠一躬“那请留我在阴间吧,我真一点不想再活了。”
少年打了个响指,一声脆响,从大殿穹顶飞下一只黑羽雄鹰,落在了他单薄肩头,他取下鹰嘴里叼的物什道“伸手”
我疑惑着伸出手去,他把一枚指环套在了我无名指上。“这是你的受职戒。”
我低头细瞧着这受职戒,黑晶石的戒身上刻画着繁复古朴的花纹,大小刚刚合适,与我生前他送的铂金戒式样有几分相似……
我心一下揪痛,那戒指我扔了,因为我知道他送我的理由可能是逗哄一个床伴,或是本想送给他的白月光结果人家不,让我捡了这个便宜,甚至可能是为众多情人批量购买,人手一个,都不亏待……一切都可以成为理由除了……因为爱我。
我猛然回神,迫切地问少年“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喝孟婆汤”“你已是守镜仙官,不能再饮。”“那送我回人间,我喝孟婆汤,从新投胎做人。”
“你手上已戴受职戒。”“那我取下来。”我刚要去取,他便火速按住我的手“你绝不能取,你若取下,便是触犯天条,永不入轮回,你将入地狱炼火池,千千万万年忍受烈焰焚身之痛,你最想忘的前尘往事会一幕幕清清楚楚的闪现在你眼前,旧伤未愈,又添新痛。”
我真是气得笑了,想我一生并没有做什么坏事,那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无论生死,都要背负着他留给我的无尽痛苦,时时刻刻遭受煎熬折磨。既然存在地狱那也应该有天堂,那些慈悲为怀,济世救人的神佛,为什么不救我
许是少年看我神情痛苦便又说“阁下不必伤怀,你若想忘怀过往,只需度过你的升仙劫,劫数一过,冥帝会为你亲施清心咒,从此以后,尽忘伤心事。”
这倒是让我心微微振奋了一下。“那我的劫是什么”
“请随我来。”我跟着这个文质彬彬的执案使离开大殿。
临出门时,我无意间回望一眼,仿佛看到金丝帐后,高高在上的冥帝转过身来。依稀可见笔挺身姿,如同开刃寒锋,脸却远远的,看不真切。
我们在一栋座落在高桥上的阁楼前驻足,殿阁古色古香,雕窗飞檐。阶下是墨色的脉脉忘川水,水面飘着细细碎碎暗紫色的花瓣,浓香甜腻。
执案使推开乌木雕花门回头道:“你以后就在这里起居办公。”
“我的劫究竟是什么?”
他深深看我一眼,我恍惚觉着这眼神带着尖刺、透着冰渣。这种眼神我再熟悉不过,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的那群朋友就是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欲哭无泪,我死都死了,怎么还要受罪,问句话而已,哪里错了
他淡淡答“你倒是心急,就这么急着渡了劫,好前尘尽忘”
我低头小声道“是的,烦请你快些告诉我。”
执案使冷笑一声,雪色长袖一拂,手里便拿着面青铜圆盘,圆盘上刻古怪兽头的狰狞浮雕,边缘画有一圈咒文。他正色道“这是观生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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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是守镜仙官,要做的事只有一件,事毕,便是渡了劫。”
我心立即活了过来,急忙追问“什么事”
“取你一滴血替镜开光,守着这面镜子,看着镜中人,朱笔沾墨将他一生所做所为记录在册,直到他死。判官会据你所记,论功过,定来世。”
我心又沉下来所以我还要带着令我痛入骨髓的记忆再熬百年
“这要多久。”
“地府不见日月,所以并无年岁,人世百年,恰如一瞬,你挨得住的。”
这倒是奇闻,我伸手去接过。
他转身离去,我进门,听到他声音空远地传过来“差点忘了告诉你,你若因为个人恩怨添油加醋,胡乱编写,还是要入炼火池。”我并不介怀,我虽然死得惨,但却是一生与人为善,并不会无端给人使绊。
我在窗前竹榻上舒舒服服躺下,可见那地狱唯一一束光亮突破滚滚乌云撒向东方巍峨的殿宇的穹顶。
我拿出观生镜,咬破手指,殷红的血滴在青铜兽头上,兽头缓缓陷下去。圆盘中央凹凸的浮雕渐渐平整成镜。
我看到了他。
他依旧是一身版式新颖,设计剪裁一流的笔挺西服、衬衫雪白,乌发分毫不乱,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在光线明灭中更显深刻英俊。在灯火璀璨的酒会里,在衣香鬓影中,恰到好处地浅笑,给每一个向他打招呼的业界名流,大家闺秀或点头示意或轻言细语。看来我死了,他活得更加顺心。
真是讽刺,我陪他风风雨雨十五年,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一句话都不肯和我说,一个正脸都不留给我。看着他春风得意,左右逢源,我真想把手伸进镜子里,扯着他衣领,对他吼“你看看我,我死了!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于心何忍!”
☆、第2章
我手指死死抠着青铜镜沿,本以为人死后就不会再痛,没想到仍是心如刀绞。
我终于明白执案使说那句“你若因为个人恩怨添油加醋,胡乱编写,还是要入炼火池。”并非多此一举,我是真想在册子里多添几笔,让他用下一世的苦难来偿欠我的债。
但倘若我做了,便是飞蛾补火。我在炼火池里烈焰焚身,千年万年得不到救赎,他却轮回百年又春风得意,怎么算都是我亏了。我虽不指望度过升仙劫后就能逍遥快活,但总比同归于尽式的报复划算。
我看着他穿过人群,在光线柔和的角落里的布艺沙发上坐下了,脸上面具式的浅笑立刻了,脸色阴郁深沉、眼睛没有焦距。他一手端着高脚杯轻晃,一手随意地拨弄着玻璃桌面上的一盆蝴蝶兰。
他弹拨花瓣的手指修长白皙,无名指还戴着那枚铂金戒指。当我还活着时,我一度以为他手上的戒指的寓意是和我执手此生、相扶到老,后来才醒悟,明果断如他,哪里会有这些感性又虚无的想法,他戴戒指只为既能在旧友面前维持念旧痴情的老好人形象,又能为他赶走那些胆小怕事的花花蝴蝶,毕竟跟他缠一块儿的除我之外都是些胆识过人、能力和相貌都一流的青年才俊。
我就像是他的袖扣,刚买的时候爱不释手,戴久了,腻了、过时了,当扔就扔。
“老四,缩那干嘛呢?”霍玄还是风风火火地,几步跨过来,一掌大力扇在裴桢后脑勺上,发出一声闷响,听着都疼。裴桢手里端着的高脚杯被冲击得一倾,红酒撒了一身。他不紧不慢地脱掉黑色的西装外套,掸了掸胸口沾湿的白衬衫,继续靠着沙发背摆出一副非诚勿扰的样子。
“操!又祸害了您嘞。”霍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只胳膊搭在他肩膀上,开始胡吹海侃。
他们大学寝室四兄弟都是身高腿长型、走出去一排十分养眼,家庭背景、兴趣爱好出奇地相似,四个人不愿意依附家里,志同道合一起创业,我和他成天黏在一起后,自然而然也加入了。
租来的五十平米单间,用层板一隔,外面是工作区,里面供我们五个大老爷们儿吃饭睡觉侃大山。
我们每天起早贪黑,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耗不尽的青春热血,恨不得24小时连轴转,起初只成立了个房产咨询工作室,一点点汇聚人脉、积累资金、置备固定资产,用六年时间发展成为小规模的房地产企业“池西”。
十五年,恍惚一瞬,看着“池西”一步一个脚印做大做强,我曾觉着那么多年的苦心经营是绝对值得,我付出的心血是得到他们肯定的,没想到就仅仅是“我觉得”。
“池西”现在已经是地产界的巨头,西南的纳税大户,企业的方案审批、竣工验等等,政府通通一路绿灯。我一直曾经以为“池西”是属于”我们”的,但最终事实证明“池西”是属于“他们”的。就像将军能封侯拜将,但陪他四处征战厮杀,同样受过伤、留过血的战马,却只能老死槽枥。我明白得太晚了,我永远不可能和他们四个平等地站在一起,分享战果,我只配成为他们使得顺手的工具。
如果不喝孟婆汤,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时候我已经认命了,我发现无论他心里还是眼里都容不下我,而曾经“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们却莫名其妙地反感疏远我。
裴桢和我渐行渐远已成定局,我无力挽回,但失去他们三个好兄弟,真舍不得,毕竟一起过了那么久混穿袜子、抢食泡面、骑着小电驴发传单的日子。我一直坚信,男人之间,不存在什么误会或置气,有不痛快干一架就解决了。我无数次地尝试和他们沟通,对我有意见,说出来,我改。每一次,他们欲言又止,看着我的眼神透着厌恶和鄙夷,根本不屑和我化干戈为玉帛。
我像只被抛弃的小狗,独自蜷在墙角,舔舐血淋淋的伤口。我安慰自己,来日方长嘛,他们迟早会发现,都是误会,我还是那个以心换心、坦坦荡荡的何兆。
没料到,事与愿违,我到死都没有得到他们的原谅。
我甚至不知道我究竟错在哪里,也许错在我不自量力吧,觉得他们个个光芒万丈,就忍不住腆着脸往上靠,面目可憎,所以不得善终。
那天例会上,裴桢照旧西装挺阔,镶钻的银制领带夹闪闪发光。背后投影仪幕布上”池西“的logo还是我设计的,五片海棠花瓣旋转生光。
裴桢手里钢笔轻轻敲着实木会议桌,眼睛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在斟酌措辞。我一下攥紧了拳头,自从他们刻意和我保持距离后,我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心境才能稍微平静,我不可以失去“池西”。
裴桢最终还是没能说出口,而老三霍玄一向快人快语、行事果决,他直接将转任文件”啪”的一声扔在了我面前。”何兆,你太累了,换个岗位更适合你,管理层嘛,到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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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样。”
我颤抖着手指翻开文件,我从本部调到了海南项目公司。从企业决策层变成了个不大不小、不尴不尬的项目总。文件要求我务必要前三年留在本部办公,处理交接事宜,对海南项目公司实行远程指导。
什么事务要交接三年?心智成熟的人都能发觉,这明显是在架空我,他们终于忍不住要对我发难了,也许我再晚一点死,我们就会撕破脸,曾经的兄弟情谊都碎成渣滓,最后分道扬镳。
文件上有他们四个的签字,这不是商量,这只是通知。以后我是不是该见面点头哈腰问领导好?我不愿意也不甘心就这么“灰溜溜”地从”池西“离职,所以只得在文件上签字,手上的笔仿佛重于千斤,一笔一划切割的都是我支离破碎的心。
那一刻,好像世界都站在了我的对立面,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看着一切发生。
霍玄自问自答,聊的热火朝天、唾沫飞溅。历数自己这么多年泡过的辣妞、喝过的烈酒、混过的地下赌场……
我听的昏昏欲睡,而裴桢靠着沙发背,从头至尾一动不动,姿势都没变过。
霍玄连珠炮似的轰了半天,终于停下灌了口酒。
“老四,你家里那个,最近怎么没见人影啊?”
他淡淡地看了手上的铂金戒一眼,用手指碾碎了几片蝴蝶兰花瓣。
“回江城了吧。”
霍玄掐着裴桢后颈一个劲儿地摇,“我操,谁说那瞎子了,我是说莫小白!”
我知道那“瞎子”指的是我,我只能苦笑了,近视六百多度加上红绿色盲,顶多算个半瞎。
在曾经没有隔阂的时候,霍玄总会用他的烟酒嗓大声嚷嚷“快看,小瞎子害羞了!”“哇哦,小瞎子要吃醋喽!”“小瞎子过来!”……
不大的单间里满满当当都是他响雷似的声音。
在我眼里霍玄是个豪爽霸气、不拘小节的纯爷们,但往往越耿直的人,说话直白,表情毫不掩饰,所以伤人越深。
偶尔在公司过道里碰见,我笑得小心翼翼“三哥早啊”
霍玄不是直接无视地走过去,就是把我撞得一个趔趄。
人不幸身体有缺陷时,总会得到别人的心疼呵护,而我的缺陷“红绿色盲”别人一听,只觉得好笑,所以我是不幸中的不幸。
因为这个毛病,我区别不了红绿灯,没办法拿到驾照。以前我就出门买包烟,裴桢都要跟着。我告诉他“分不清绿灯亮没亮,但我可以看身边其他人走没走,又不是小尾巴,非要黏着。”
裴桢说过“我不会让你冒一点险,我最怕的事,就是你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受伤。”
今天看来,果然人心易变,言犹在耳,裴桢担心的人却再不是我了。
最哭笑不得的是,小毛病仍然致命。
在我身心俱疲、万念俱灰的时候,在黄昏空荡的街头,前面是红绿灯,我正犹豫该不该迈步,旁边有一个高大汉子蹿了出去,我习惯性地跟着。
一辆商务车极速驶来,我只感到眼前白光刺眼,然后全身遭到猛烈地撞击,仿佛血液逆流、骨头破碎。我被狠狠撞飞出去,滚了几米远,殷红的血,拖了一地。
而那蹿出去的醉鬼,也不能幸,他覆在了我身上,阴使误勾了我的魂,我替他抵了命。
这对我是种解脱,如果我是自杀死的,我会永远埋怨谴责自己,我和奶奶相依为命那么多年,也算尝遍所有艰难辛酸,奶奶把我养大成人不容易,她撒手人寰后,我便是她生命的延续,而我却做出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这是最好的结局,阴差阳错,我死了。
☆、第3章
昏昏欲睡的我被霍玄这一问彻底勾回了魂。
裴桢原来并不知道我已经死了。他只是以为我回了江城,他凭什么断定我在心灰意冷时,最想去的地方是我们相识相恋的江城,被伤得体无完肤后还要没脸没皮地缅怀我们甜蜜的过往?他永远那么自信,我生前很喜欢他这点,但此刻,只感觉到尤其可恨。
怪不得裴桢现在愁容满面,他要是知道我死了这么劲爆的消息肯定会一扫阴霾,兴奋得跳起来。再没有人可以成为他追白月光的绊脚石,他可以披着伪君子的面皮一辈子光鲜亮丽。他一定会在每年清明,给我扫墓上香,这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心虚或是愧疚,只是专程来佯装深情,他总是把自己包装得这么完美。
霍玄口中的“家里那个”是指的莫小白,那有两种可能,莫小白在我尸骨未寒的时已经搬进了兰断居那栋别墅,或者裴桢除了兰断居,在其他地方还有家。
裴桢和多少人凑成了鸳鸯蝴蝶,我已经不感兴趣,但兰断居如果被他拿去取悦佳人,我觉得我有可能会摔烂观生镜,变成厉鬼逃到凡间去,把他撕个粉碎。
兰断居的房子我已经住了七八年了,算是陪着我见证我和裴桢的感情从如胶似漆到形同陌路,如果我成了孤魂野鬼的话,我的魂大概也会困那里。
那里所有家具、装饰、甚至水管电路的改造都是我和裴桢亲自完成的。
鹅黄色的轻薄冰纱窗帘,挂满菱形坠子的璀璨水晶吊灯,绞满紫色木槿的舒适布艺沙发,茶几窗台上的玻璃花瓶里插着香气浓郁色泽艳丽的干花,地面铺着黑底白点的水磨石,像是一片空阔深邃、闪闪发光的星空。
房子是我和裴桢感情正浓时买的,我们一起打理装饰,我一直以为房子是我俩的,所以我住得安心又坦然,直到一次“池西”资金周转困难,我不得已提出将这栋别墅抵押贷款,当时裴桢犹豫不决,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以为他是担心我无家可归,毕竟那时他还可以回家宅,而我几乎孑然一身。
最后他被我说服了,我无意间瞥了一眼抵押合同,户主名字只有一个裴桢。我当时不以为意,毕竟我们黏黏乎乎几乎是一个人,自认为“他的”和“我的”没什么区别,而且我还正困在裴桢造的玻璃童话里傻兮兮地乐。
裴桢果然优秀,未雨绸缪,老早就修好了栅栏,准备和我划清界限。
裴桢可以把兰断居空置、转卖,但万万不能把它送给新看上的小男孩。
但凡他尚余一丝人情味,他该把这一方净土留给我,这栋别墅里面可以有新的一家人住进来,养几只猫猫狗狗,整日充满欢声笑语,阖家幸福,但绝不可以有他的情人搬进来,躺进我的白瓷浴缸和他鸳鸯戏水,睡着我的枕头,和他拥抱缠绵。我不能忍受,衣柜里挂满他俩的衬衫领带,情侣杯里插着他们的同款牙刷,这一切都让我无比恶心。
裴桢倚在沙发上,用两指转了一圈指环,并没有陪霍玄聊他的莫小白,自顾自地品起了红酒,似乎兴趣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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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环视一圈,原本透着股散漫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明亮起来。
那人来了。
他不吹灰之力就把我刺激得捧着颗千疮百孔的心狼狈而逃,他是裴桢心心念念的白月光,他是裴桢目光所聚,情之所钟。
在他面前我相形见绌,不战而败。
宋懿被一圈西装革履的权贵围着,他身材颀长高挑,被黑色西裤包裹的双腿笔直,腰身纤细,上身却是很随意地穿了件烟灰色v字领薄毛衣,雪白的衬衫领子外翻,他总是如此随性,不经意地勾人眼睛。茂密的棕褐色头发微微有些自然卷,后梳露出光洁的前额。
他的眼睛深邃,眸色浅淡,鼻梁骨挺直,肌肤雪白,被晚宴辉煌灯光一照耀,就像是欧洲宫廷壁画里走出的人物。
我早听说他的生母是爱尔兰国宝级的女演员,一张脸几乎达到美学极致,他当然也继承了母亲的好相貌,抛下对他的所有成见,只以一个纯gay的身份来看,他的确是万里挑一、可遇不可求的配偶,输给他我委实不冤。
宋懿对裴桢滚烫的目光似有所觉,转过头来,极有风度地对裴桢遥遥举杯,嘴角抿着一抹浅笑。裴桢也执着高脚杯回敬,电光火石间,眉目传情。也就几秒后,宋懿回头,照旧和那群油头粉面的富商官僚闲聊,但是那刹那间的浓情蜜意仿佛滚油,劈头盖脸的浇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