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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梁白开
那人蜷得更紧,恹恹应了一声。
他身旁火堆只剩下星星点点暗淡火光,墙角倒堆了些树枝干草,也不见他起身添火。传志问:“我们衣裳都湿了,冷得很,能借你一些柴火吗?等明日天晴了,我再给你拾些。”那人再不动弹,传志等了一会儿,打了个哆嗦,回头看看阿笙,见他脸色发白,只得当这人应了,到墙边挑挑捡捡,翻出一些不太潮湿的柴火,抱去阿笙身边。哪想取出火石,才发现已给雨水泡湿了,正不知如何是好,阿笙从怀中拿出一只油纸包,拆开来,正是两枚火石。传志接过,不禁嘀咕:“不管什么事,阿笙你都能做得很好。”
阿笙尚未回答,但见火花一起,传志又转头看地上那人,想了想问:“阿笙,咱们坐过去吧?”
阿笙道:“你生的火,想去哪边都是你的事。”
传志一笑,抱起干柴到那人身边,小心将火笼起。阿笙业已过来,在他身边坐下。屋外雨声喧哗,房中柴火噼啪作响,两人都缄默不语。传志盘坐在地,时不时添些柴火,又到腿上泥土,闲来无事,索性一点点搓掉,不知过了多久,忽听阿笙道:“我并不是哪里都好。”
传志愣住,问了声“什么”。
只听阿笙低低叹息一声,望着冉冉火焰:“至少有一点,你要比我好得多。”他转过脸,看着身边一脸茫然的少年,闪亮的火光映在他的眼睛中,漂亮至极:“你心地很好,也许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好。”
传志讶然,呆呆望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低下头去,露出两只通红的耳朵。
雨声好像忽然小了,所有的声音都被隔绝,在这个破败的土屋里,传志忽然觉得,好像有一种从未体会过的东西在心头流淌开,安静而温暖,像是幼时在林间玩耍,偶然抬头扫见一棵开花的树,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香气。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蜷缩的人剧烈咳嗽起来,打破了这份寂静。他瘦弱的身躯几乎弓成一个圆,却有一条腿拖在地上。传志心下不忍,忙道:“你不打紧吧?”阿笙拿过包裹,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一粒黑色药丸递给他:“想是风寒,你先喂他吃了。”传志接过,又拿了水袋,过去将那人半抱在怀中,撩开他散乱长发,用袖子抹去他脸上水珠,方认出这人,竟是昨日在街上救的那个乞儿。
阿笙看他不动,问:“你愣什么?”
传志忙将药丸放入乞儿嘴中,又喂他喝水,待他吞咽下去,方对阿笙说:“我见过他。”遂将昨日事情大致讲过,末了,低头见这孩子面色由青转红,已然睡去,喜道:“阿笙,这药管用得很!他已经睡了。”
“你声音再大些,他也不用睡了。”
传志笑笑,将他轻轻放在火边,脱下半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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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罩他身上,又坐回阿笙身边,轻声道:“那小公子下手太狠,他拖着一条残腿,也不知如何走到这里。他衣裳这么破,又受了伤,又冷又饿的,一定难捱得很。”
阿笙两指放在唇边,轻声一吹,黑马便朝他走来,跪下身子。他从马背上拿了条薄毯,扔进传志怀里,方冷冷道:“他敢偷那么多财物,便该知道会有何下场,这世上可怜人千千万万,去做龌龊勾当的又有几个?小小年纪,偷些馒头包子也就罢了,竟打首饰铺的主意,这小子倒也厉害。”瞥见传志脸色一变,又轻声道:“死不了。做这药丸的,是天下最好的大夫。虽治不好腿”他说到这里,忽停下再不肯说,静静望着火堆。
传志等了片刻不见作声,便问:“虽治不好腿,但怎样呢?”
阿笙拾起一根树枝,边拨弄火堆边道:“他是死是活,干我何事。我又何必跟你解释这些。”
传志看他态度忽变,颇为不解,却也不再追问,将薄毯盖在腿上烘着,看眼外头雨势道:“咱们说不定要在这里过夜了,你困不困?还冷吗?你要不要先睡一会儿?地上凉,我坐在这里,你枕在我腿上睡吧,兴许舒服一些。”他态度坦荡,口吻平淡,并未觉得不妥,如同在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反是阿笙回过头来看着他,半晌才问:“昨天在樊楼,你为何救我?”
他旧事重提,传志脸上一红,忙道:“你,你知道的,我没有瞧你不起,只是因为,因为我看出你双腿不便,所以才……你还在生我气?”
阿笙转过脸去,淡淡道:“算了,你哪懂这些。我不困,你自己睡。”
传志小心道:“你真的不生气?”
阿笙挑眉,睇他一眼:“你为何总觉得我会生气?”
传志想了想,叹息一声道:“我小时候住在山里,成日见到的,除了九叔和爷爷,就再无旁人。九叔脾气不好,我总是惹他不高兴。爷爷性子也怪,高兴时便对我很好,不高兴了,好几天都不知他跑去哪里你莫多心,他们都待我很好。我那时候总觉得山里很好,一辈子也不想出来。后来我见到你,我觉得,觉得你……你哪里都好,我真羡慕你。爷爷高兴时教我识字,什么‘有朋自远方来’、什么‘海内存知己’,我听不懂。爷爷解释道,那是在说,有朋友是一件很好的事。我从来没有朋友。我那时候常常想到你,心里觉得若能跟你做朋友,一定很好。不过更多时候,我心里想的是,绝不能被你比下去了。”他说了一大堆,并未回答阿笙问题,也不自知。
阿笙却听懂了。他沉默片刻,打了个哈欠道:“我困了。”
传志当他听累了,颇不好意思,掀起毛毯:“你要啊,腿上都是……”话未说完,阿笙已经躺下,枕在他腿上道:“你想睡了叫我便是,小心守夜。”传志低头,见他已经闭上眼睛,便将那句“都是泥”咽了下去,给他盖上毯子掖好,怔怔望着他苍白脸颊,心道:他定是受凉了,要烧些热水才好,也不知道这小兄弟有锅子没有。
周围又安静下来,天光暗淡,雨还在下,愈发冷了。传志强忍倦意,守着火堆,却还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再睁眼已是清晨。传志身子一歪,发觉自己偎在阿笙肩上,还披着薄毯,面前火上正煮着一锅开水。他慌忙坐直,阿笙倒是面色如常:“雨已停了,你吃些东西,咱们这便走。”传志不好问他自己睡了多久,又听一人道:“两位哥哥救了我一命,小的没啥东西报恩,还请再留一会儿吧!”
说话的正是那乞儿,他拄着一支木杖走进屋来,晃晃手中物事,笑道:“嘿嘿,我在山里装了捕兽夹,今早一看,竟抓了只兔子!我自己也吃不完,两位哥哥不嫌弃,我这就去讨些酒来。”
传志喜道:“你醒了?身体可还好?”
乞儿将手中兔子扔在火边,笑道:“吃了哥哥给的药,一早就好了。我起来时哥哥你还在睡,那位哥哥给我诊了脉,已经不妨事了。”
传志不好意思道:“我竟睡着了。”
“嘿嘿,我有什么事?倒是这位哥哥,”他看看阿笙,从怀里摸出一只薄薄石片,开始处理兔子,“也不知道你肩膀酸不酸,要是我,早就受不了啦!”
不等传志开口,阿笙便站起身来:“无碍。传志,我们得早些启程。”
乞儿愣住,看看双手,又看看传志,低下头去,讪笑道:“哥哥生得跟神仙似的,自然瞧不起我这种脏兮兮的小乞丐,您要是嫌脏,我,我这边去好好洗一洗,我……我只是想,想谢谢两位哥哥,前夜里全凭这位哥哥出手相救,昨天你们又救我一场,我,我真的……”说着说着,他眼泪便滚落下来,在一张黑乎乎的脸上滑下两道水渍。
传志不忍,拉住阿笙衣袖,轻声道:“我们姑且留一晌,好不好?”
阿笙扫一眼那孩子,又对传志道:“我还当你在山里住过,早吃腻什么兔子野鸟了。”
传志不禁失笑:“我哪会馋他一只兔子?离八月十五还早,小兄弟又这样留我们,我觉得还是留下好些。”
乞儿忙道:“哥哥说的是,人家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两位哥哥多次救我性命,还请受了这顿饭,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千万不要嫌弃。”
阿笙看传志目露哀求,重新坐下,冷声道:“你要杀,便到别处杀去。”
乞儿高声一应,提起兔子走向屋外,又喊传志:“传志哥哥,还请你过来帮我,我去村里讨些酒来!”传志答应,正要出去,听阿笙低声叮嘱:“你还是提防一些。”传志笑道:“他不过十二三岁,又断了腿,提防什么?”阿笙不耐,挥挥手要他快过去。
传志本说不必麻烦,那孩子却执意要请两人喝酒,他只得答应,坐在屋外将兔子细细清理洗净,拎进屋内,见火边放了些黄泥、槲叶、香草之类,便问:“要这些做什么?”
阿笙正在拨弄火堆,也不抬头:“我还当师叔祖也是讲究之人,你竟不曾吃过?”传志不解,他也不多解释,要传志在兔子肚里塞满香草,用槲叶将整只兔子包好,再涂上一层拌了柴草的黄泥,最后埋进火下灰烬中。传志这才明白:“这样烤,一定很好吃。”
阿笙添些柴火,淡淡道:“我娘厨艺很好。幼时我们坐在火边,妹妹喊饿,娘随手便能做些好吃的;便是荒山野岭,也吃得很讲究。我爹总笑她贪嘴,我娘却说,人活一世,能喂好这张嘴已属不易,当然要吃好的,吃得致些。她若见我这样烤兔子,定骂我暴殄天物。”
传志心生向往,在他身边坐下,轻轻地说:“你爹娘一定待你很好。”
“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阿笙说完,停顿片刻又道,“人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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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祸福,有的人父母双全,却多灾多病;有的人生就沉鱼落雁之姿,却沦落风尘。不如意事常□□,不必忧愁。”他见传志神情落寞,今日与师叔作别时也是这幅表情,是以多说一些,又不肯说得太明,始终冷着脸,口吻淡漠。
传志听出他安慰之意,笑道:“我知道。我原先觉得自己身世很苦,一直很羡慕你,觉得你哪里都很厉害,哪想后来才知道你双腿有疾,很为你难过。现在想,倒是我多虑了。”
阿笙冷哼一声:“我倒宁愿能有一双可以走路的腿。”
传志一愣,又慌了:“我,我不是,你知道,我心里……”说到一半,忽看他弯着眼睛,唇角翘起,知他故意消遣,才松口气道:“唉,你脾气真怪,我觉得惹你生气了,哪想你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不觉得哪里做错了,你却不肯说话了。”
阿笙笑意更深,道:“分明是你不够聪明,我几时这样反复?我始终都是一样的。”
许是此时没有旁人,既不用担心王雅君的计策,也不慌忙赶路,何况骤雨初歇,山间气息清新,两人相处几日已经熟稔,阿笙这一笑虽然浅淡,却很是放松,竟令传志看得呆了,脱口道:“阿笙,你真好看。”
阿笙一愣,转过脸去:“你是真的不聪明。”
传志侧身探头端详他神色,笑道:“你看,我又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我看出来,你并没生我气,对不对?”
阿笙淡淡道:“若总是生气,岂不是要气死。我并不爱生气。”
传志道:“那便是了,你只是不爱搭理人,让人误以为你在生气。我知道这个,以后便不担心了。我一点也不想让你生气。”
“我有一个妹妹,叫筝儿,”阿笙忽道,“她脾气倒是大得很。”
传志又看他眼睛,得意道:“这次我看出来了,你在笑。你一定待她很好,很喜欢她。”阿笙摇头,并不应声。传志便与他说些别的。
直到兔子已经烤好,那乞儿才拎着酒回来。火已熄了,传志将兔子从灰中扒出,拍开泥壳,霎时香气四溢,惹得小乞儿涎水直流,手舞足蹈。三人摆开酒盏,也不用碗筷,直接用手撕兔肉吃。乞儿自称无父无母,只因被丢在李子树下,便姓李,名小娃,在京城乞讨为生,已有十五岁,只是长久忍饥挨饿,身形与十二三的孩童无异。传志看他可怜,取出钱袋,送了他半袋碎银。乞儿感激不尽,连连道谢,给传志敬酒,阿笙却始终滴酒不沾,推说不胜酒力。
传志不曾喝酒,三两杯下肚,已是头晕眼花,摇摇晃晃再坐不直,半倚在阿笙身上,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话。李小娃看他醉了,又执意要阿笙喝,传志亦举着酒盏送他嘴边。阿笙一手揽着传志腰背,防他摔倒,一手吃过兔肉,油腻腻的,给他扰得没法,只得就着他手一饮而尽。喝罢片刻,便面露迷茫之色,双眼迷离,歪过头,下巴靠着传志头顶,不多时沉沉睡去。
传志头昏脑涨,迷蒙中觉得颠颠簸簸,不知身在何处,只能继续睡,挣扎着想要醒来,却觉得如有重物在身,无法睁开眼睛。反复数次,方从梦中醒来,睁眼看去竟是烛火耀目,眼前红纱暖帐,身下软榻香被,已不在那破屋之中,当即大惊失色,想要坐起,又发现手脚都有绳索紧缚,难以动弹。他只记得在破屋避雨,同阿笙和乞儿喝酒吃肉,思及此处,忙大声喊道:“阿笙!”
脑后有人道:“可算醒了。”阿笙那清冷淡漠的嗓音,此时听在耳中却如闻天籁,传志挪动身体,半晌才翻过身去。这一翻身,两人脸对着脸,鼻尖几要挨上。传志向后靠靠,才发现他腕上、腿上也给绳索缚着。阿笙勉强举起双手,冷冷道:“你那好兄弟在酒里下了药,将咱们卖给魏二虎,换了三百两白银,你值七十。”
作者有话要说:崇明门是随口说的,不要在意orz
☆、人生自是有情痴
两人被捆在纱帐内,视线所及不过一张床榻大小,外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手脚被缚,了许久功夫才坐起,一同靠在墙上。阿笙将传志昏睡后的事情大致讲过,原来那魏二虎是开封青虎门二把手,素来横行霸道,气焰嚣张。李小娃似乎早想加入青虎门,只是苦无门路,这次偶遇传志两人,便与魏二虎手下合计,故意在酒中下药,等两人睡着,前日里的双刀、长杖二人便进来将两人捆上马车,一路送回开封。李小娃也一同前来,换得三百两白银,留在青虎门中做了小厮。听罢,传志脸色已是刷白,喃喃道:“我们那样待他,他为何要陷害我们?”
阿笙蜷起腿,被捆的双手用力探向右靴,并不答话。传志没有在意,垂着头沮丧之极:“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谋害不相关的人,何况,何况他还说……”他想到李小娃黯然垂泪,说想要报答两人的神态,如鲠在喉。
细微的摩擦声响起,阿笙不知从靴子里摸出了什么,这才漠然道:“人之趋利,若水之就下,本是常事。自己太笨,就莫怪别人算计你。”
传志初次遭遇这等境况,怎样都想不通为何,又想到王雅君,在风月阁中何其温文尔雅,内里却深不可测,一时间只觉得世上都是笑里藏刀的可怕人物,不大失所望,听到阿笙此言,也无力反驳,丧气道:“是我太笨了。九叔说的对,从开封到苏州去这点小事,我就做不好,还连累你也被抓。你分明嘱咐我提防他的,要不是我……”
“我岂会受你连累,区区乞儿能奈我何。”阿笙用手中东西对着双腕间一划,绳索应声而断,“栽在旁人手里也就罢了,若被小乞丐算计,未丢我青石山面子。”传志大惊,转头看去,他手中竟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阿笙稍稍活动手腕,划开两人绳索,将匕首插回靴中,见他不动,抬眼道:“愣什么,还不起来。你还想留在这里等他魏二过来?”
传志回过神,忙掀开纱帐,探头看去,房中空无一人,跳下床来惊道:“阿笙,你竟料到会有这时,特意备的吗?”
阿笙跪在褥上,手撑被褥挪至床边,低叹一声道:“说你笨,你倒真不聪明。我能知此事来龙去脉,自是因为我不曾喝他的酒。至于匕首,旁人道我双腿残疾,便不会想到靴子中藏有武器,以备不时之需而已。”
传志再度愣住:“你始终醒着?”
阿笙点头,看他愈发不解,继续道:“你喝酒时我不曾拦着,是因为无法确证他有谋害之心,你又那样高兴。见你一杯下肚便有醉态,我才确信酒中有异。”
“那,那……”传志呆若木鸡,不知说何是好。
“我们被抓时你昏倒在地,我若跟那两人打起来,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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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致输,却不一定能保你周全。”阿笙知他还有问题,不解释清楚恐怕这小子无心做别的,何况身在青虎门,他也不急着逃命,又道,“你不用觉得牵连于我,只因我想看他李小娃有何企图,若跟王雅君有关,兴许还是好事。”
传志沉默片刻,迎上他目光,喃喃道:“阿笙,你,你不拦着我,是因为我那时很高兴吗?我好容易交到一个朋友,你怕说出来,我会难过,是不是?”
阿笙一愣,随即脸色大变,抱起手臂,横眉冷笑:“我若怕你难过,怎不瞒你一生一世?我不过是想看你一意孤行,自食恶果的伤心样子而已……”他说着说着,又转过头去,声音渐低,恢复成平时冷冷清清的调子:“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与其一路保护你,倒不如教你些江湖险恶的道理,我总不会始终跟在你身边。”
传志目不转睛,将他神色看在眼里,笑道:“你没在生气,对不对?”
“这时候反聪明了?”阿笙道。帐中烛光摇曳,映在他脸上,看在传志眼中,恍惚觉得他脸红了,见他又是一声叹息,正色道:“再不走,姓魏的真要来了。”
传志叫声糟糕,匆忙将阿笙抱起,快步掠至门口。拉开门缝,瞥见院中灯火通明,不少人手持火把来来往往,议论纷纷,却没人看向这边,正自诧异,听阿笙道:“出事了。”
传志侧脸看他:“出事?”
他离得太近,阿笙稍稍退后一些,压低声音:“姓魏的派人将我们送到此处,说今天是大喜日子,要摆宴欢庆,眼下已近人定,他还未现身,这些人又如此匆忙,定是青虎门里出了事。”
传志问:“出了何事?这不是京城吗,谁会在京城闹事?”
阿笙白他一眼,冷声道:“我岂知道?我只知道对我们来说,正是逃走的好时机。”传志讪讪一笑,见屋外那批人已经走开,一闪身钻出门外,脚下加快步伐,掠进暗处。阿笙假装昏迷时已将青虎门中屋舍道路暗暗记下,一路指挥传志如何潜行,未工夫便赶至前院。但见百十人聚集院中,堂前站着三人,当中一人白发白须,神色阴郁,右边一人身材高大,正是魏二虎,左边是个面带病容的窈窕女子。阿笙靠近传志,附耳低言:“那老头是青虎门主人,姚一正,一手鹰爪不容小觑。女子是他妻子,南宫晚樱,不常在江湖走动,很少有人见她出手。姚一正早年似乎受过重伤,之后便将帮派交给义子魏二虎打理,青虎门本就不是什么名门正派,这几年行事更与流氓地痞无异。”
“阿笙,你真厉害。”传志知他不喜被抱,已将人放下,一手揽在他肩上,轻声感慨。
“这种话等逃出去再说也不迟。”青虎门今夜戒备森严,出乎他先前意料,必须谨慎行事,“他门下混混不足为惧,魏二虎这几年混迹风月,外强中干,也不必忌讳。万不得已出手时,你要留心另外两人。”
传志奇道:“姚夫人看起来病恹恹的,难不成也是高手?”
两人说话间,魏二虎大手一挥,高声道:“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挖出来!他娘的敢偷袭我青虎门,定叫他有去无回!小的们都听好了,再给老子细细搜查一遍,就是茅坑里也别放过!一旦发现他娘的踪迹,马上举火报告!”阿笙听罢,知是有人夜袭青虎门,而且只有一人,却想不出此人是谁,毕竟青虎门在京城气焰嚣张,与朝廷关系错综复杂,门中虽都是乌合之众,此人敢孤身独闯,也绝不简单。思索间又听传志问话,心道这人定是脑子不太灵光,这时候还问些无关紧要的话,本想讽他两句,话说出口却是:“天外有天,你在江湖行走,岂可小觑他人。只怕她比姚一正还难对付。她既姓南宫,兴许是暗器高手。”
传志点头,待要问“为何姓南宫便是暗器高手”,院中人群突然一阵骚动,数人齐声惨叫,众人立刻散开,在院中让开一片空地,地上七八人正翻滚挣扎,痛苦异常。当中站着一名俊美少年,他举起手中火把,嬉笑道:“报告二爷,发现他娘的踪迹啦。”
见其人,闻其声,传志脱口惊道:“是他!”
正是前日里废了李小娃一条腿的少年。
传志忙低声转告阿笙,又道:“他到这里做什么?我还当他们兄妹都在王家。”
魏二虎显然不认识此人,怒道:“你他娘哪里来的混小子!敢到我青虎门撒野,可是活腻了!”
少年冷眼瞧他,口吻轻蔑:“青虎门算什么东西!我要不自己出来,这群草包能找得到我?”说罢面容一凛,声色俱厉地对魏二虎道:“我这次来,是找你要人的!你平日在京城欺男霸女胡作非为,我本要替天行道,不过今日,识相的若把我那小兄弟交出来,便饶你一马。否则”他露出笑容,缓缓转头,视线掠过众人,忽横扫衣袖,周围数人当即惨叫,摔倒在地。
魏二虎脸色大变,瞥一眼身边老者,嚷道:“你他娘的血口喷人!狗屁小兄弟,老子哪里认识你兄弟!”
少年冷笑:“前夜里在樊楼,你欺负的两位少年人,莫非是假的咯?我那兄弟被你派人追杀,至今不见踪影,敢说此事与你无关?”
传志一愣,明白过来:那日他不告而别,去王家府邸时这少年已然不在,不知魏二虎并未抓到两人,今日才打上门来;不过阴差阳错,他和阿笙还是给抓了,也不算冤枉青虎门。不过萍水相逢,这少年竟如此关心自己,传志大受感动,哪还会置身事外,满怀关切地望着他。阿笙没有他这般紧张,附在传志耳畔道:“瞧不出,你竟有个肯为你独闯龙潭的小兄弟。”
他浅浅鼻息呼在耳垂,传志有些痒,想要躲开,却又觉得耳朵很舒服,胸腹霎时有团火炸开似的,烫得很,不知该躲向何处,支吾道:“不,不是那样的,我们只是……我有些,有些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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