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吃鱼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四十五)你要娶他吗
冯子瑜是谁,哪里看不出林湘神色微妙。况且,依照林七的脾性,破天荒登门拜访,所为绝不该是小事——至少,对林七而言并非小事。
将这段无头公案在心里记下一笔,她并未深问下去。林湘和阿淮可不一样,这种事情,不想说的,绝不会对旁人道半个字。
拈着一块咸口点心,冯子瑜一手托腮看她,转了话题:“明月的事说多了也没什么趣儿,倒是林七姐,我蛮好奇,你的那出戏现如今还在排吗?”
那日,一起去集秀班时,冯子瑜便听出来了,林七要排的虽只是女爱男欢的戏本,内中道的却是林家的家私。
自古哪有小辈妄论亲长的道理,这戏真排出来,和现实一比对,只怕全帝京都要看林携玉的笑话。
“嗯。”林湘很干脆地点头,只要不多过问明月,她就没太多可隐瞒的,“一出戏嘛,为什么不排?它的词曲又不是什么媚俗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反正,林沅只让她管住嘴,没提旁的。虽然就算对方提了,她也照样会装傻充愣、顶风作案就是了。
冯子瑜出来了就没想过立刻回去,她和林湘天南海北扯了一通,还说要去集秀班看看目前排戏的进度和成果。
她倒也不是纯粹为了看个乐子。一则,前两日帝京里的风言风语不是没传到冯子瑜耳边,戏班多得是踩高捧低之人,就是为了阿淮那傻子,她也得去一趟,给林七撑撑场面;二则,既然林七今日来找她为的事和明月相干,那去一趟集秀班,该知道的便也差不离了,若是大事,瞒不住的。
林湘一口把这个提议否了。
她并不明了冯子瑜的小心思,但刘老说得对,凌初未不好招惹,虽然眼下风平浪静,没什么动静,但集秀班的事,还是不要让旁人再插进来得好。
就是明天了。她郁郁盯着桌上的木纹瞧。那日离开,林湘给明月留了信件,说五日后在戏班的某处僻静处儿再见一面。
但短短五日时间,能想明白个什么呢?
离了茶楼,回书舍时,已经到了午食的点儿,后屋里隐约飘来淡淡的米香味。
从上次柳大夫为她把了脉,林湘每日的午餐便多了一碗温养身体的药膳粥。书店内就有炉子,每日中午架上小砂锅,文火细细炖煮,并不费事——这是寻书说的。
能不能滋养身体,林湘不清楚,不过,怪好吃的。
她在外头溜了一圈,这会儿早饿了,便径直去了后屋准备盛碗粥喝。
没想到,她一进门就目睹了事故现场。锅沿的白沫争先恐后往外溢,顺着砂锅流到下方的炭火上,滋滋地响。
元宵向来听力敏锐,现在,只是一步的距离,坐在炉前的矮凳上,他却连淤锅造成的蒸汽声都恍若未闻,指头摸在眼下浅色的旧伤痕上,不知停留了多久。
“喂喂喂——粥溢了溢了!”林湘出声提醒。
低垂的睫羽忽地一抬,元宵寻声看她一眼,又迅速转而向案发现场望去,不敢相信似的眼眸微睁。连一旁隔热用的湿布也不记得去拿,他直接两指一提,将锅盖掀开,待浮起的白沫渐渐消下去了,才将它搁回原处,拿起布开始处理砂锅上的淤痕。
整个过程中,他的手一直很稳。可是,林湘不是没被砂锅烫过,哪里不清楚这东西的烧热时的温度有多惊人。
身手好的人难不成都练成了铁砂掌?
“呃,元宵……”这几日元宵躲她躲得厉害,林湘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交流。这不,刚把他的名字喊出口,元宵的身子便立刻僵住了,捏着湿布的手指也不再动弹,半晌后,他继续用湿布进行砂锅的清理工作,人却依旧不肯看她。
林湘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才被元宵抵触成这样。天可怜见的,她难道还不算一个爱护下属的好老板吗?
“火不用你看了,先出去吧。”林湘尽量让自己说话时的语气更温和些:“记得问问寻书把烫伤膏放哪儿了。”
元宵颔首,起身离了屋子。
林湘在他的位置坐下,凳子离炉火实在太近,热气灼得人直擦汗,她把凳子挪远了点儿,看着厚重朴实的砂锅,想了想,试探性地指腹轻轻一碰锅盖。
触电似的灼痛让她立刻收回指头。
明明是疼的。
一锅药膳粥煮好,她和寻书坐在一起,边吃边聊。
叁小姐派人来过书舍,留了话请她回家一趟。寻书说。
叁小姐。林湘默默听着,吹了吹热气,将一勺粥送进口中。寻书不提,她几乎快忘记这个人了。是了,阶层跃升这么大的事情,一直在外照管林家生意的林叁自然也要回家的。
林叁,林渭,在小说里算是半个正面人物,和她母亲林携玉脾性如出一辙,都是强势有手腕的人。不过,由于年纪尚轻,未历风霜,林渭行事还不像林携玉那般能处处圆滑周全。少年人锐意锋芒,若宝剑无鞘,满室明光。可想而知,这种性格,让林渭后来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她也好,以前的“林湘”也好,都和这人没什么交集,林渭突然叫她回家,背后不是林携玉的授意,林湘是不信的。
左不过是安慰她一通,委婉告诉她一家人应该相互扶持,甚至为了粉饰流言接她回林家去住。
一家人个球,倘若真是一家人,当初她落水之后,林携玉就不会对林沅高拿轻放。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核,她是智障才会开心地凑上去。
她这厢心思千回百转,但寻书只是尽责任传一句话,话说完了,便一刻也不愿在这件事上停留,更不愿让她去想,便生硬切换话题,转而向她问起那日的后续。
不同于一直让她避事的刘老,寻书不清楚这内中的来龙去脉,只知道是她要了明月的身子(没错在寻书看来是要)。寻书总念着她能娶夫生子,一但见她总算和谁家儿郎有了亲密之举,便连对方的身份地位都不顾了,就差直球对林湘言明自己想吃喜糖。
寻书问一句,林湘便答一句,两人压低了音量,小声讨论着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你要娶他吗?”
柳砚青进屋时,恰巧听到书舍的寻书姑娘这样问她。耳畔的风铃声太响,而二人的声音又太低,那句话被风铃砸得模糊不清,听着没半分真切,而他的到来亦让本该出自林湘之口的、可以用来推测前文的答复消失无踪,但柳砚青知道,的确是这几个字。
“林老板,我新配了除疤的药膏,便想着给你送来一份。”
没有察觉到对方略显尴尬、在偷偷打量他的神色似的,柳砚青微笑着,将袖里放着的小药盒递了出去。
她伸手接了,袖口遮不住虎口上的牙印。几天过去,齿痕大部分已经消退,看不大清了,可凝血结痂处,几条丑陋的疤痕依旧乖巧趴伏,向他明晃晃昭示着曾经发生过什么。
她一整天不见踪影,生了病不在他这儿抓药,再来书舍时,虎口留下了男人咬出的极重齿痕;走路偶尔会有细微的停步;身上的药味中亦混杂着星点浅淡到快辨不出的、常用来配避子汤的草药的气息。
一个不近情爱的人突然和人欢好,背后的缘由再罗列也逃不出那几项,故而,连那人是谁他也有七分准。左右,分礼物那日下午她原定要去哪,柳砚青是知道的。时、地、事,根据这些稍作推拟,她要娶谁并不难猜。
她不是个多情的,正相反,林湘是个冷性儿,一但要了谁、娶了谁,便不再会有他心。
这样很好,很好。
“药既送到了,林老板,不打扰你继续用饭,药铺还有其他杂事,我先走一步。”柳砚青说。
那天被人打断的话,既未说出口,便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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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四十六)露水情缘
除去登台的时刻,明月很少在脸上施涂粉黛。他的镜台上从不见帝京时兴的妆粉眉墨,匣内的一只只簪钗也多是素约雅净的样式。
“月贵一个‘清’字,不似俗花俗草,以媚惑人”,东岭殿下金口玉言,她既说清者为月、那俗的媚的,明月便不该沾染分毫。
坐在妆镜前,他定定看着自己镜中的倒影,指间一只黛笔夹了许久,始终没有抬起来,落到应去的位置去。她来看过他的戏,是他的戏迷,自然是喜欢明月平素的模样的。
新来的小童脆生生在外间唤他,“问公子安,眼下未时已经过半了。”
命小童退下,他垂眸看了一会儿乌色的黛笔,接着摇头嘲弄一笑,将这纠结了许久之物收了起来。
画如何、不画又如何呢?
她看不到的。
明月不该去见一个会把自己拉进世俗里的人,被凌初未那个疯狗盯上的他亦不该连累旁人。
[五日为期,申时茯院相见,你我之事,彼时言明。]纸条上的话,明月字字都记得,却也只能是记得了。
她给出的约定,早烧成了倒进盆栽中的灰烬。
这个时节冒险去见明月并不是个好主意,所以,在哪儿碰面,林湘是仔细考虑过的。
集秀班里人多口杂,僻静处少,茯院算是其中一个。那里是某位男伶的住所,院外花木扶疏,勉强算得上幽静。林湘以前帮着从戏班仓库取排戏用的道具时,会从此地路过,在院外的荫凉下歇过脚。而明月寻个由头,去找院里住着的男伶见面说话,也能解释得通。
两人只要能打个照面就好,没错,林湘又准备了纸条。
眼见快到申时,天上日头正毒,有刘老和她(不情愿地)打配合,脱身去取排戏用的道具这个掩护任务完成得相当轻松。
回程路上,她捧着几件戏服,略显夸张地擦擦脑门的汗,在茯院外冲护卫的杂役友善笑笑,于树荫前停了步子假装稍作休憩。
离申时还有片刻,摸着柔软布料下硬质的信封皮,想到明月看到这些文字时可能的情绪,林湘万分忐忑,只觉站也不是、靠也不是,眼睛盯着远方,她心里转了一万遍“逃避可耻却有用”的泄气话,步子却没挪动半步。
寻书昨日的问句一直盘旋在她耳边。
要娶明月吗?
问自己千遍万遍,林湘亦给不出肯定的回复。
找理由很轻易,从明月的身份、这里的风气、暗流涌动的现状、到横在她心头的死敌林沅,她能找出无数条不该娶明月的理由。有了这些理由在,连不娶明月的选择也可以被挂上负责任的名头。
但林湘清楚不是的。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她只是打心眼里抵触和一个迄今为止才见过两面的人共度一生。
她扪心自问,自己既不了解真实的明月是什么样子,也无法给他创造出与过去差不多的生活条件。在这种前提下,和对方十年、五十年的生活下去会是什么样子,林湘想象不出。
婚姻或许可以没有爱情支撑,但不能没有信任、平等和彼此了解。
她没办法现在就娶明月,连他乐户的身份,也必须求到林家去才能帮他消掉,至于之后的事,娶不娶,嫁不嫁,都是要他们认真相处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做出的决定。
这些事林湘思量了许久,一件件在书信里掰碎了仔细解释,却依然担忧明月会像那晚似的自我厌弃,想到了歪处去,自个钻了牛角尖。
将明月看到信后可能会有的反应一遍遍在脑内预演,后悔着信里哪句话的措辞还有修改的余地,直到树荫下傻站的林湘被看门的杂役委婉催了两回休息好了没赶紧走,她才意识到——兴许,明月不会来了。
是了,他是帝京的名伶,世人追捧的明月公子,爱慕者不知凡几,哪里需要她来负责呢?
不,林湘打住负面想法,万一明月只是在路上被绊住了腿脚、万一他在自己来之前已经进了院子呢?这件事很重要,不能草率的。
换了个能看见茯院门口的地方,林湘在那里又站了许久。
来古代半年,她总学不会依据天色辨认时间。往太阳的方位看了又看,林湘始终分不清眼下是什么时刻。周边一个又一个戏班成员路过,每次听见脚步声,她抬眼又再度失望地合上,里面没一个人是他。
当中有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他提着篮子经过这里,停下脚步,笑嘻嘻递给她一个洗干净的桃子,说让她吃下解解暑气。
林湘道了谢,接过桃咬了两口,桃肉又脆又甜。
说不清是如释重负还是别的情绪,吃完了桃子,她揣着信封回去了。
刘老得知此事,拍拍她的肩膀当做安慰,“小湘,他既然不见你,显然是欲与要你拉开距离,你便当这是露水情缘便好。”
露水情缘吗?若明月真心这样想,她自然是开心的。林湘听话地点头。脑中却闪过对方和她说话时,那种依赖又亲昵的语气。
明月他,究竟是怎样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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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四十七)想要的东西
林湘将没送出去的信件带回家,夹进了书册里。
明月既然不想见她,她也没那么不知趣,情商低到再凑到人家跟前去,拿那一晚说事儿。这封信不会有再用上的那一天,对还没做好与谁携手一生准备的林湘来说,其实是件好事。
但她辗转反侧许多日,一直纠结的心事却遭对方这样看似轻飘飘地放下,她心中或多或少,还是在意明月为何这样选的。
躺在竹席上,摸着右手虎口处凹凸不平的结痂,林湘叹了口气。
柳大夫贴心地给她送来了去疤痕的药,疤痕是能去除的,像刘老说的,露水一样,很快,这件事就会连痕迹都消失无影。但是,那个腥甜又泛咸的吻,还有那样的明月,在她心里一直绕啊绕,始终牵着她的心。
她不愿意把他往坏处想。
第二日又是个大晴天。
不似林湘为了避热装了竹帘,柳大夫药铺的店门总是大开着的,日光朗亮,照进厅堂,任是谁路过,都能一眼看清他在做什么。
林湘进出书店时,总会往柳大夫的药铺看上一眼,一开始是好奇,后来是养成了习惯。因为柳大夫记得她每日来书店的时间,就算手头有事在忙,也会适时抬起眼,对着往店内看的她颔首浅笑。
两人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并不用说话喊对方一声,只互相笑上一笑,便算是问过了好、道过了早安,接着各做各的事情去了。
不过,这个习惯其实中断很长时间了。画像那件事情过后,她觉得别扭,疏远了柳大夫好一阵子,两人每天早上惯例的打招呼环节,也再没做过了。若不是柳大夫直言他分毫不在意此事,也愿她不要放在心上,大概,他们再不能做一对和睦共处的友邻。
思及此处,怀着淡淡的做错事的愧疚感,林湘的目光往药铺扫去。
倒不是为了恢复那个已经很久没维持的清晨仪式,她只是单纯地行动跟随思想,去看柳大夫一眼。
却没想到,随意望过去的目光不偏不倚,恰巧迎上了他的。
柳大夫的眼睛里漾起浅浅的笑意,唤她的嗓音轻快而平和:
“早上好,林老板。”他说。
林湘压根没想过能与他对上眼神。已经一月半没打过招呼,她来书店的时间也不同于往日,然而,不经意往药铺内看一眼,发生的一切却仿佛不曾变过。
“嗯,早上好。”视线在他周身转过一圈,林湘心情复杂。
药桌上放着乳钵和晒干的药材,柳大夫方才应该是在研药。然而,他手中的药臼偏靠在研药碗的一侧,看身形姿势,停下来估计有一会儿了。
不是恰巧与她眼神相触,柳大夫似乎是停下了手头的活计,早就在等她的转眸,然后笑着送上一句早安。
也是,他待人总这样周致细心,既然过去有和她打招呼的习惯,便会一直记在心上。
可,倘若她直接便进了书舍,没有往药铺看这一眼呢?
想到这儿,林湘心里的愧疚感更深了。过去那段时日仿佛就是她一个人在任性闹脾气,白白让一个朋友在一旁牵就她、包容她,等着她恢复如常。
她这种没心没肺的人,哪里值得柳大夫待她这样好。
“还有事要说与我听吗?”她欲言又止的神色惹得柳砚青出声询问。
说什么,她不是个爱把感情宣之于口的人,心里觉得感动啊、愧疚啊,这种话要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嘛。
不再看眸光平静若水的柳大夫,她把眼睛移开,思绪转了又转,憋出一句:“我、我请你吃顿饭如何?”
耳边朗朗两声轻笑。
柳大夫的声音本就是极动听的,难得笑出声,更如珠玉溅地一般,悦耳舒心至极。但林湘听着总觉得他像是在笑话自己,连避开他的视线都不顾了,怨念地盯着柳大夫,她道:“这个问题有什么好笑的……”
“是啊,不好笑。只是,林老板,既然是邀请,下次还是走近些,看着对方说罢。”柳砚青眼底满溢的笑意收消些许,抬袖冲她招手:“你进来罢,对,走近一些。”
时辰还早,药铺中并未有寻医的人,两个药工却是到了。林湘跟二人点头当做招呼,在柳大夫的药桌前站定。
“怎么了?”她好奇道。
移开桌上的药碾,他在砚台里加了些清水,边磨墨,边对林湘道:“心觉别扭是人之常情,无甚指摘之处,我既并不挂怀,你又何须在意?”
“还有,做事呢,不止请人吃饭这一条可选。”笔尖点上新墨,他铺开纸,一条条列出与人交际时常用的手段,“虽然宴席的确是联络情谊的好方法,但是,也并不适宜在任何情况下都用。例如,请郎君吃饭呢,一次可以,两次、叁次,这就不合适了。林老板日后还要娶亲,这些细枝末节,还是多注意些。”
林湘小心接过他递来的纸张。纸上墨迹还未干透,随手书就的一字字若鸾飘凤泊,她认真看罢对方传授给她的社交小技巧,感觉似乎学到了很多的样子,又什么也没学到。
这种为人处世小道理她不是不明白,只是实践不来。
“所以,不请你吃饭的话,该怎么做呢?”
“前几日我已经送你一堆礼物了,药材、笔墨纸砚……就是再送你什么,我也想不到要送什么好啊。”
“柳大夫,你有特别想要的物什吗?”
想要什么?柳砚青被她给问住了。他待人接物向来淡薄,特别想要的东西,向来是没有的。
“大概是月亮吧。”认真思考一阵,他道。
“啊?”月亮是什么回答?
“与你说笑的,林老板,每日的药膳粥,千万不要落下,这个可以吗?”
这种要求,简直小菜一碟。
林湘痛痛快快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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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四十八)写春一页青
本来想昨晚写今早更的,没错,又睡着了。
可能多数同学都不记得尚黎光这个人了,可以复习一下,指路:(六)春阳集
阿鱼温馨提示,搭配(六)看本章,观感会更加流畅哦。
无论林沅受封穆城王一事给本朝的时局带来多大动荡,对于身居闺阁的公子们来说,最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只是自身多了一个可能被指亲的人选。
一时之间,林沅的顽劣行径和他的家世、容貌,以及今上对其夸张至极的宠爱程度,吹遍了帝京高门的每处闺阁。
也吹到了尚黎光的耳边。
穆城王林沅。
尚黎光的母亲虽是先帝的遗臣,却向来不与百官为伍,为人刚正孤直,独行已事,故而,被许亲于纨绔子的顾虑,他其实是没有的。所以,对于这个被文臣们推上台的傀儡,他本不会特意去留心瞩目。
若只是关注傀儡的言行,哪能窥见本质?值得注意的,是它手足上缚着的丝线,是隐在幕后操纵木偶的匠人。
如果,他不曾听闻那个同林沅关系不佳的庶妹,恰巧开了一家名为“惜时书舍”的店铺的话。
多日以前,他曾远远见过那家书舍。
“咦,这笔字不错嘛,功力好深,阿黎,快,你也来看看。”彼时,二姐勒住了缰绳,骑在马上,在车外兴冲冲地喊他。
尚黎光依言掀开窗子的帷裳,朝二姐所夸赞的那笔好字看去,乌木招牌上,澄金的题字在午后的日曜下流转着炫目的亮光。
古拙厚重,锋芒不显,果是一笔好字。
二姐入了书舍,很快败兴归来,她没能从店家口中问到这招牌的由来。
书房里,尚黎光小心展开那卷他再熟悉不过的字画,摸着角落处的题字,若有所思。
纵然风格不似、笔力不同,但这画上的字,尚黎光临摹多年、品鉴多年,熟稔几同出自己手,自然能辨出它与那惜时书舍上挂着的乌木招牌,在神意上的几分相似。
若他此刻身在帝京、若他真与林家有所牵扯,那林沅封王一事,还要再继续深思。
隔日一大早,尚黎光亲去了一趟这家书舍。
风铃响动,林湘抬首,瞥了进门的来客一眼。十六七岁的少年掀开竹帘,微躬着腰,扶着一位锦衣公子入了门内。
头顶锥帽坠下白纱,遮覆了来人的面容,色调柔和的蔻梢绿下裳行步时轻轻摆动,自帽沿垂下的、受两条红绳牵系的玉片便也跟着叮然作响。
按理来说,林湘不会记得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但尚黎光恰巧是个例外——一个她不想碰见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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