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碎千山白 [1V1]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回锅又
大红色的鲤鱼灯,做工扎实防风,里面的烛火在晃动中仅仅闪烁了几下,平稳后依旧散发着温暖的橘色光芒。周围的热闹地聚起了好几个卖艺的摊子,鼓点伴着锣声,好不热闹。
因为人多,霍星流两手都提着东西,不免被落在后面。正在往前追随她的脚步,忽的听见幽幽的一声:“小侯爷。”
他顿了顿,一时没听出是谁。
不过很快,说话的人就艰难地挤来了自己面前。竟是荀菀。
也是,观荷节本来就是女儿们的节日,在秦国,这便是仅次于上元节的用来求姻缘的好日子。荀菀自是精心打扮过的,穿了一声橘杏色的襦裙,腰间挂一件五彩垂珠璎珞,碧玉佩系着长长的红穗儿,发间的簪环首饰一样不少,妆也很精致。
她提着一张莲花灯,亭亭站在他面前,望着他笑,“小侯爷,许久不见您了。”
霍星流态度淡淡的,甚至可以说与叁年前也没什么区别,冲她一颔首:“真巧。”心里只挂念着梁鸢,怕她太欢脱会和自己失散,“我还有点事,下次再聊。”
转身,却看见那边举着鱼灯的少女风风火火又跑回来,“你怎么走着走着不走了?”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身边那个打眼的美人儿,不知为何笑了下,于是凑到他身边,窃声道,“咱俩扯平了,你可不许再记今天的账。”
霍星流气不过,用灯杆怼了她一下,“少来,我这和你不同。这就想翻篇儿?不可能!”
正好戳到痒痒肉,梁鸢扭了一下,咯咯直笑,“小气鬼!”
荀菀在一旁,愈发显得多余。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小侯爷,从未见过他对一个姑娘这样亲近又温柔。即便兄长早早都同她说过了,劝她早些放下,可自小就喜欢,喜欢了足足近十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
没有风,莲花灯却微微地在晃。是因为她的手抖得厉害。
“小侯爷,这位是?”她说话的调子很慢,不大像是秦女,更随她母亲,有些齐国的江南口音。
“你兄长没和你说?”霍星流道,“这是小狸。”想了想,补充道,“也是我未来的夫人。”
梁鸢眉头一紧,还想反驳,被他先一步威逼的眼神压退了。只好跟着点头,没出声。
荀菀很惊讶,将紫衣少女来来回回打量了几遍,只觉得美则美矣,却太轻浮妖冶,收做妾室还好,做正室——又是异国来的乐伎,未免太荒唐了!
“这样快么?那霍老侯爷与霍伯母知道么?婚姻大事,须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没有这些还说出来,小侯爷是男子到没什么,到底是做姑娘的吃亏……”
这话听着是关心,字里行间却是指望着他俩迟早会黄,阴阳怪气的很,霍星流当然不爱听,当即冷下脸,没好气道:
“你真真是跟你兄长一模一样,平日里爱管闲事的很。且不说我父母也很喜欢小狸,即便不曾见过,也是我的家事,与你有什么干系?”
“我……我不是……”
荀菀也不是没受过他的冷言冷语,只是从前的霍星流是对谁都一样,可现在,他只独独对一个人好,把她归进了其他。明明叁年前都还约着婚事,如今物是人非,竟连陌生人也不如。
她百感交集,到底说不出什么辩解的话,只含着泪垂下脸,“是我失言了,小侯爷莫怪,”
又轻轻唤来贴身丫鬟,作势走了,“今日佳节,还请小侯爷与小狸姑娘尽兴赏玩,莫要因为……因为不相干的人扫兴。我走了……”
梁鸢自然听出她是荀菀,可见她这样失魂落魄的走,心里很不是滋味。见那二人走远了,才打了霍星流,怒道:
“你一个七尺多高的汉子,作什么老欺负姑娘?!从前在新亭是连翘,这会子又是荀姑娘。除了我,你不会好好和女人说话是吧?”
霍星流很无辜,甚至点点头:“是。”
她狠狠白他一眼,“你少恶心我。难怪城里那些人没见过我就把我传得神啊鬼啊,原来都是拜你所赐。”
她叹气,同他好声好气解释,“人家是姑娘,我也是姑娘,难道会有姑娘因为另一个姑娘那般刻薄而开心吗?当然了……对我来说,梁同姝要除外。其余的,只要没什么深仇大恨,我都见不得她们受委屈。”
霍星流很无奈,“傻姑娘,她暗搓搓想挖你墙角,你听不出来?难道我对她好些,叫她继续肖想,你才如意了?”,自是你也动心了。那怪谁?自然怪你这叁心二意的贱男人了!”
怎么说着说着,又为自己添了这些欲加之罪,霍星流哪里敢和她争,连连点头:“好好,越说越远了。你听着不喜欢,我改就是了。”
梁鸢感慨地摇头,道:“我这会子才发觉贺书言的话一点儿没错,除了那位荀姑娘,放眼这瀛城,但凡有点心性的,谁要喜欢你啊!简直是自讨苦吃!”
“……贺书言当真这样说我?”
“咳,走吧,不是说了去放河灯么。迟了是不是就赶不上了?”
虽然去得时候有些迟,最热闹的放灯被错过了,但河面上飘着无数星星点点的小河灯,每一盏,里面都带着少女的美好心愿,就像是从天上落下的星星,一颗一颗,微弱却无比动人。
梁鸢问岸边的商贩买来纸笔,分给霍星流一份,要他也写。自己将纸比在掌心,略思衬了一番,提笔便写:千古风流今在此,万里功名莫放休。君王叁百州。
又去凑到身边人,“你写得什么?”
霍星流便给她看,写得是:愿我如星卿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又道,“你呢?”
两人互相看过,都很不满意。
梁鸢说霍星流太儿女情长,霍星流说梁鸢不解风情。在河边吵吵嚷嚷争了半天,最后相互妥协,各自换了字条,才和好如初地去河边放灯。
夜里涨潮,水流略有些急,霍星流把她弄湿裙摆,便小心地替她拎着,手也将她圈住。梁鸢怕河灯飘不远,尽量地把身子往前递,才放手。又推了推,终于将那两盏带着心愿的河灯放走了。之后又把其他的不同式样的几盏小灯一起放了。
“真好。”梁鸢全没有了之前的阴霾忧伤,满眼都是那些渐远的河灯,“霍星流……”
只是淡淡叫了一声名字,霍星流就心领神会,扶着她的肩,在朗朗月色下吻上了她的唇。
踏碎千山白 [1V1] 一厢情愿
霍家的小侯爷在瀛城可是个鼎鼎有名的人物。
除了他父亲的荣光,王上的青睐之外,也因为他生得俊朗,却又在很长一段时间对这方面并不自知。姑娘年纪越小时越胆大,对美好的人或事总怀着本能地亲近之心。他浑然不觉,对待姑娘总要格外温存些,骑马时会顺手接一下,赴宴时会帮着排席挪位,和他说话,他就会认真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虽然这只是夫子教出来的待人之道,但用他的那双眼睛望过来,就很难不让人生出别的旖旎心思。
几乎在瀛城长大的贵女们都曾将那时懵懂的霍家小侯爷当做美梦来遐想。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随着年纪渐长,小侯爷便不再是从前的小侯爷了。那双如良夜般温柔的眼变得陌生又孤矜,他虽然越来越风华正茂,却也更客气疏冷,使得那些曾经爱慕过他的姑娘们都望而却步。
但是荀菀不同。
荀家是簪缨世家,荀父是瀛城太守,荀家两个哥哥两个都从武,前途无限。尤其是荀家二郎荀元,自小就是塾里的同学,凑在一块儿斗鸡遛狗,没少一起挨打,是多年的兄弟。
她是荀家的千金,自幼就备受父母兄长的照顾疼爱,又是嫡出的,在母亲的耳濡目染下早早就学会了如何把持家事,长辈都说,菀姑娘不论去谁家,都一定是个贤良的主母。与霍星流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所有人都说她会是未来的霍夫人。
虽然她从未问过他的心意,但是放眼瀛城,除了自己,还会有谁呢?大秦的儿女不讲究成婚早晚,荀菀并不怕等。不过是叁年,不过是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夜,不过是院子里的海棠花开了又谢,挂在上面的旧红绸被雨打风吹得不成样子,又不断地有新红绸替代。
可是……
兄长他们在元节大胜还朝,同行的人中却没有那个身影。问了才知道,他回故乡团圆去了——也是,他常年独居瀛城,难得有机会家人团圆。所以她盼了又盼,又多等了半年,才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早晨得知了他回来的消息。
只是,当她精心扮好了衣容,要去见意中人时,向来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兄长却冷下了脸,说:“不许去。”
荀菀是后来才知道,霍小侯爷在伐楚的时候捡了个楚宫来的乐伎,还……爱上她了。
荀菀本是不愿意用“爱”这个意义重大的字来形容那一段拢共不到一年的感情。即便那一次观荷节上偶遇,她便隐隐明白了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地靠近过霍星流,却不肯相信他会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对另一个女子敞开心扉。
直到今日侯府设宴,前来赴约的人都是小侯爷在瀛城多年来的好友。原本帖子只给了她的二哥,可她实在想去,起初问了不仅不准,还闹得兄弟之间很不愉快,再叁央求了一回,荀元只得再去帮她问,没成想竟同意了。
只是她再不敢像十五六岁那时享受着众人似真非真的‘霍小夫人’调侃,在每一个会与他同时出现的场合盛装打扮。简简单单的一身,一路都藏在兄长身边,本就是文静的性子,再一不说话,愈发在热闹的场合里显得默默无闻。
她来得不知是巧还是不巧,方一到后花园,远远的就瞧见那一对璧人正在凉亭里与其他宾客说笑。
小狸姑娘是个不容置疑的美人儿,但她美得太锋芒毕露,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喜欢的一见倾心,之后便魂牵梦萦,是只要盛开就会摄人心魂的罂粟花。不喜欢的,虽然会为她的妖冶艳丽惊艳,却生不出半分好感,觉得她太浓烈嚣张,是工笔画上太过抢眼的朱砂红,连出现都是一种错误。
她个子很高,竟不大像是南方人,年纪轻轻便高过了霍星流的肩头,穿了条胭红色的羊肠裙,把身段勾勒的玲珑窈窕。走近了,便看见她狐狸似的脸儿,微微喝了些酒,笑起来眼中的光彩明媚,几乎叫人挪不开眼。
荀菀看着他们依依挽手,亲昵得旁若无人,仿佛真是一对新婚燕尔的夫妻,只觉得很难过。只不是因为眼前的景象,而是无比清晰得意识到,自己没有难过的资格。说是近十年的爱慕暗恋,其实,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即便不是小狸姑娘,也不会是自己。
何况小狸姑娘真真儿是极好相处的人,有着与外表全然不同的好心肠,不过几巡酒的功夫,就与来客们聊开了。她落落大方,却不是贵女那般拘谨骄矜,大抵是因为还有些醉,所以说笑间又有些不加修饰的天真娇憨,实在是惹人喜欢。
到了叁巡之后,气氛热烈起来,霍小侯爷起身,郑重地向在座诸位敬一杯,道:“在座的都是霍某多年的朋友,平日里我从不曾求过你们什么。只这回,我请诸位给我两分薄面——小狸初来乍到,又是这样的脾气,若在她哪吃了什么亏,受了什么委屈,只管把账算到我这里来。她年纪还小,还请你们对她多照拂些。”
“是是是——大家都是多年的朋友,这样客气做什么!小狸姑娘既是你的、你的……”
“夫人!”
“是是,既是你未来夫人,咱们多有照拂也是应当的。”
“求倒也不必求,只是酒要再满上,今晚上兄弟们可别放过,非要将他灌醉了不可!”
众人自然应了,纷纷又拿酒吃。不管为霍星流斟酒,还顺带将他身边姑娘的杯子也斟满了。霍星流没说什么,只是笑着喝了自己,再也将身边的那一杯喝了。
荀菀生怕扫兴,哭也不敢哭,只瑟缩在角落里掐着手绢。最后还是荀元摸了摸她的头,深深叹气道:“你啊,不见黄河心不死。如今见过了,总该想开了罢!”
踏碎千山白 [1V1] 旧案
自从把小红马接回侯府,梁鸢和马呆在一起的时间要比和霍星流呆在一起的时间还多。除了练习,还会花很多时间帮它梳理鬃毛,清理身体,又或者也不干什么,就抓着一把草料慢慢喂它,像朋友一样聊天。她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红豆。
七月开始,天越来越热,叫梁鸢出门走动便是八抬大轿也请不动,但马厩还是一日叁回地来。霍星流这日难得回来地早,在院子里找了一圈不见人,便知道在后面,衣裳也不及得换,便过去找小姑娘。
果然,才在路上就碰到了回来的她。
见了便笑,“啧,陪过红豆,终于想起我了?”
“我可不知道你这么早回来,才不是想你。”梁鸢在说话这方面没有长进,但见了他,就又一箩筐的琐事想说,“对了,刚才我和红豆说话,它好像听懂了,突然凑过来蹭我。我照顾它半个月,这还是它第一回对我示好呢!”
霍星流已经习惯了,很耐心地听她分享,又说,“这是好事,等再养久些,它会对你更亲昵。”略一顿,“我有点儿事,要忙一阵子。”
“你不是这阵子都一直在忙。”
“嗯,但是这次是要去别处,可能…要走几个月,原是今夜就该启程的,我念着你,特地说了明日再走。这会子多陪一陪你。”
“……”
梁鸢一怔,想也不想就说,“不可以。十天半个月就罢了,几个月是几个月?一两个月,还是七八个月?我在这儿人生地不熟,你怎么能放心的了我!”
“乖乖,我这回是去查个本朝旧案,关系错综复杂,里外里不少人盯着,实在太凶险。若是寻常的,带你也就带你了,权当是游山玩水。只是这回并不一般,我怕你跟在我身边,反而更不好。我尽量早些办好回来,好么?”
霍星流多少有些愧疚,只在新亭的时候陪了她几个月,来了瀛城之后忙得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怪也只能怪顾野回京的这一步臭棋,连累地他们这一众党羽过得都不安生。说了又亲了亲她的额头,“我今天帮你都交代好,若是实在应付不过来,就写信回去,叫连翘来帮你。”
梁鸢不置可否,反而笑了笑:“如果你想听,我自然可以在这个时候答应你。但是我到底能不能做到,你难道不清楚么?”
“……”霍星流脑子里霎时间出现了许多种,自己外出之后不久与她失去联系,再见便是天人永隔,她以种种方式惨死的景象了。他并不是真的想要把她关起来,可如今是乱世,姑娘家家独身行走,即便不争什么,只是走在路上,也难保有匪寇强盗。
他是怕她死,偏偏她最不怕的就是死。
犹豫半晌,便向她和盘托出,“我这回要去西北。九年前,我们秦国西北大旱,百姓一整年颗粒无收,王上拨了钱粮,派了籍贯西北的使臣去到灾地赈济。结果那使臣欺下瞒上,贪墨渎职,西北数城饿死了灾民无数,连带着相邻地城邑也被那些走投无路的变成匪徒的灾民打砸抢烧,一样损失惨重。
只是秦地地广,这个消息还是几个月后才传到了王上耳里。当时君王震怒,立刻钦点了世子再带钱粮去赈济,又杀了起初的那位使臣,诛了九族,连同西北七座受灾城邑里的县官都丢了官衔。
这原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偏偏前两日七公子旧事重提,还拉出了当年那位使臣侥幸苟活的独子出来伸冤,说这是冤案,他父亲从来都是勤恳爱民的好官,当年之事,是有人幕后指使,拿他一家老小的性命威胁才会如此。虽说不论缘由,渎职了就是渎职了。但若真有幕后主使,拿百姓的性命当做筹码来弄权,也决不可轻饶。所以王上震怒,勒令重查这桩旧案,原是交由七公子全权处置的,顾野不能袖手旁观,这才也向王上举荐了我。”
梁鸢点头,“明白了。当年这事的幕后主使是顾野?”
“不。起码顾野说不是。既是要我去,他没必要在这件事上骗我。”霍星流知道她在想什么,于是道,“但是既然顾景州旧事重提,人证物证具在,难保不是早有安排。这一回我去,既是要查案,更是要破局。”
略一顿,再说道,“而且,当年世子顾釐并不是暴毙,而是顾野的预谋,送了一个女人到他身边,成为他的宠妾,在他平日里进用的汤药里下毒,因为毒性甚微,所以即便是医者也无法察觉,但积年累月后,终究会被掏空身体。而那名宠妾,正是顾釐去到西北之后遇到的‘难民’。”
“哦~顾野是怕旧事重提,牵连到自己,所以才会如此在意。而且七公子突然旧事重提,必定有因,说不定就与这事有关。啧…说白了,就是收拾多年前的烂摊子。看来你年轻的时候,也很鲁莽嘛,若是再缜密些,这会子哪有这么多的麻烦。”
“这可和我无关,九年前我才十叁四,哪里就有那种通天的本事了。我只是后来稍微推波助澜,顺便用顾釐的命,当做向顾野表忠心的投名状罢了。”
梁鸢也不知道要说他挑人的眼光好还是不好,毕竟天下间的蠢人不在少数,但是能像顾野这样身居高位又傲慢愚蠢,甚至这么多年也毫无进益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得上是‘难能可贵’了。追随这样的昏君,说是一种苦修也不为过。可若是去追随明君,日后便不能名正言顺地做乱臣贼子了。
于是摇摇头,感慨一声,“有失必有得,这些都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霍星流摸摸她的头,正要好言劝她呆着,她却在他掌间转过脸,一双上勾的眼儿望着他,明亮生辉:“我要和你一起去。”她不给他回绝机会,从颈间摸出那枚兽牙佩——她一直都戴着,睡觉沐濯也不取,“你当我任性也好,胡闹也好,你明明说过的,要将你的志向和人生分给我,难道不作数?”
如果说当初为什么对她动心,这样坚定又无畏的眼神便是答案。
“好。”霍星流欣然应下,“知道你向来有勇,这回要乖些,学会有谋才是。”
踏碎千山白 [1V1] 边城
天不亮,城外一处荒芜的岔路口便有一人一马在静静地等候。男人一身黑衣,戴着的幂离有长长的薄纱,几乎拢住了上半身。牵着缰绳的那只手很修长漂亮,尾指上有一枚白玉戒指。
不多时,便自一条小径传来略有些纷杂的马蹄声。似乎,不只一人。
男人警觉地跃身上马,同时摸向后背的箭矢。好在伴着微茫的天色,很好地认出了来人,的确是小侯爷不假。他一样是劲装佩箭,装束简便,只在他身后,竟还有一个身影。模模糊糊,看不太清模样,但身下那一匹红马却很好认,于是心中了然。
很快,霍星流便勒马停下。身后的小姑娘显然骑术还不太上手,一下没勒住,直直越过两人往前跑去。她忙又喝了一声:“吁——”终于才控制住小马,慢慢倒退回来。
“这是徐淮。”霍星流简单一比男子,又一比小姑娘,“这是小狸。”
徐淮将幂离撩起,一双狭长多情的桃花眼横扫到梁鸢身上,似笑非笑道:“小侯爷真好闲情。”
霍星流早有准备,淡淡说:“王上只说要查明旧案,并不限制我们怎么查,我当然可以选择带什么人。”
徐淮收回眼神,不紧不慢地前行,“听说前些日子小侯爷在府上设宴,请了不少京中的朋友。可惜徐某无名,未能有殊荣登门。若早知道小狸姑娘是如此标志的美人,即便是去当个洒扫小厮,也要一睹芳容。”
徐淮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是草莽出身,却在因为被颇有名望的世家闺秀瞧上,从此平步青云。加之本身实力不俗,所以很快就在京华崭露头角。只可惜那位贤良的妻子红颜薄命,才看着起手提携的夫君踏上正轨,未满二十便仙去了。据说咽气前含着泪让徐景起誓,不许他为了自己一生孑然,一定要延续徐家香火。
也是因为如此,叁年之后徐景又另一位娶另一位书香门第家的千金女郎做续弦,结果不过新婚燕尔半年,第二位许夫人又撒手人寰了。这位的痴心更离谱了,自知命不久矣,不感叹人生无常,只恨自己一副缠绵病骨,连累徐郎担上了克妻的恶名。
虽说生死有命,人生无常,可接连两个正直青春的许夫人都去了,即便是不信鬼神的人也要怕了。瀛城中有女儿的高门世家人人自危,避他如蛇蝎。他也有自知之明,这些年来不仅不近女色,除了公务巡防,甚至鲜少与人交往,事业却做得蒸蒸日常,今年二十有六,已经是京华城中的抚军。
加之他原也只是京官,却能在短短数月内与七公子结交,并被如此信任,愈发显得不简单。
梁鸢这回很乖,把谨言慎行放在心里,并不说话。霍星流接话道:“徐兄托大了,那一回请得都是那时伐南的战友,原就约好的,只是还他们。加上实在也忙,很匆促。改日得闲,我便在府中大办一场,届时徐兄一定记得赏光。”
“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好。”徐淮不拒绝也不答应,而是一扬鞭,立刻纵出好远,声音顺着风飘来,“四十里之外的镇子上有家酒馆不错,谁最后到谁请吃酒。”
霍星流没急着追,只是关切地看向梁鸢:“你跟紧我,不论有什么事,立刻叫我。知道么?”
梁鸢对这场新奇的比试跃跃欲试,简单答应了一声,便催他,“你快些,要追不上了。”
霍星流笑着说好,“跟紧我。”
*
好在徐淮比预想中的要好相处的多,除了偶尔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对梁鸢说一些,她根本就摸不着头脑的话之外,人还不错。毕竟有荀元‘珠玉’在前,只要不动辄对自己喊打喊杀,便都能称之为友好。
因为公务,所以行程并不宽松,梁鸢却比霍星流想象得更乖,等到了辽州之后,他才知道日夜兼程,女孩儿的裙裳太薄,她磨得大腿根全起了水泡,路上也不肯说,还是安定下来之后他见她怏怏的,追问下才老实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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