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那些事儿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赤脚踏沧浪
第一,性情说。
很多史书上说,张献忠残忍好杀,喜怒无常,“嗜杀出于天性”,“恒醉柔而醒暴,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乐。”
外国传教士写的《圣教入川记》更是说他“有神经病,残害生灵”。
其实单纯从个人品格与性情上分析,是很难从深层次真正弄清张献忠的杀人动机的。这就如同问,张献忠为什么杀人?答:因为他喜欢杀人。这是很难以理服人的。
第二,报复说。
据彭遵泗《蜀碧》记载:张献忠少年时,随父亲到内江(属成都府)贩枣,将驴子拴在一户乡绅的牌坊前,驴子的粪便玷污了牌坊前的石柱。乡绅的仆人看见了,冲过来就是一阵怒骂,并拿起鞭子毒打张献忠的父亲,命令他用手把粪便捧到别处去。张献忠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临走时他发下毒誓:
“我一旦得志再来四川,一定要杀尽你们这些恶人,方能消除我心头之恨!”
还有种离奇的说法是:张献忠带兵入蜀时,在四川与湖广交界处扎营。第二天,他在两省交界的地方大便,先在四川境内扯过一把野草擦腚,正好抓着活麻,手和臀部都被刺得生疼。他又伸手到湖北境内扯草,可草并不扎人。张献忠就问本地人,为什么四川的草刺人,回答说这草叫活麻,又名蝎子草。张献忠不禁火冒三丈,怒气冲冲的说:“四川人恶毒,连草都这么可恶,我就从这里杀起!”
其实,以上这些故事都经不住推敲,它是把严肃复杂的历史问题简单化了。倒是清朝初年计六奇的《明季南略》等史籍的记述也许更能接近历史的事实和真相。
《明季南略》中说:张献忠的恐怖统治激起四川人民的激烈反抗,“远近州县无不起义兵杀贼,献忠乃大肆屠戮,稍有犯者即全邑尽屠”。
彭遵泗在《蜀碧》的序言中也说:“献逆称帝,蜀人不与,诛斩所置守令,蓄然号怒,积而成凶。”
确实,从大西国大顺二年(1645)开始,形势的发展对张献忠越来越不利,四川各地军民的反抗此起彼伏,“执伪官投之水火,或生磔于庭”,“献忠所选府州县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杀害,甚至有一县三四月内连杀十数县官者”,这才招致了张献忠的疯狂报复:“献忠忿恨,命将分剿”。
第三,能力说。
很多人都奇怪,张献忠千辛万苦占据了四川,建国称帝,就应该东边扼守瞿塘峡,北边严守剑阁道,收买人心,休养士卒,处心积虑成就一番霸业,可他却举起屠刀,大肆杀害儒士,百姓,部属和士兵,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素质能力问题。
张献忠根本不懂得“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建国两年来,毫无安邦定国,恢复生产的举措,只是一味的高压和恫吓,官绅人人自危,百姓惴惴不服,因此“据城邑,保村落,驻山谷,拒险塞者,不可胜数”。
各地官民的反抗,反过来又加深了张献忠的恼怒和仇恨,下一轮镇压就来得更加残酷暴虐,而变本加厉的屠杀,必然刺激四川官民更激烈的反抗,张献忠就这样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中而不能自拔。
《蜀难纪实》的作者杨鸿基说,张献忠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认定蜀人刁蛮,难以感化,“惟欲以杀戮为威,而剿洗之兵四出矣”。
张献忠企图通过屠杀来使四川安定,以暴制暴,其实是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这种只知道用杀戮和剿洗示威,去平息人民反抗的办法,恰恰暴露出张献忠的“无帝王之器,无绥靖之能”。
“无帝王之器,无绥靖之能”,杨鸿基先生的评价可谓一语中的,确乎抓住了大顺皇帝张献忠的根本弱点。
张献忠,不是一个具备雄才大略的人物,他缺乏处理错综复杂局势的能力。他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他只是一个旧世界的破坏者,而不是一个新世界的建设者。
明末那些事儿 第143章 审判(2)
第四,没落说。
过分的杀戮,使张献忠日益孤立,曾英,杨展等明将步步紧逼,大西政权在四川的控制区域日渐缩小,到最后“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而已”。
张献忠不禁沮丧和茫然。他听说在沅州(属湖南)和铜仁(属贵州)交界处,有人挖出了一块古碑,上面刻着两行字:“东也流,西也流,流到天南有尽头,李也败,张也败,败出一个好世界”,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凄凉无奈的不祥之兆。
他或许感觉大势已去,潜意识中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成分:既然我不能占有这块土地,那就干脆把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杀光,把这块土地上的房屋烧光,把这块土地上的财富抢光,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吧。
因为我不能得到的,谁也休想得到!
对张献忠的这种心理,鲁迅先生在《晨凉漫笔》中分析得很深刻:“他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他分明感到,天下已没有自己的东西,现在是在毁坏别人的东西了,这和有些末代风雅皇帝,在死前烧掉了祖宗或自己所搜集的书籍古董宝贝之类的心情,完全一样。”
据说,张献忠有一天喝着闷酒,沉默良久,对张可望,汪兆麟等几个心腹说:
“皇帝真是难做,咱老子断做不来!现在老子手里有数百万两金银,数千担绒货,百十头好驴马。将手下这些人都杀掉,我等心腹十几人,隐姓埋名,到江南一带做个绒货商人,享受富贵,图个下半世快活,有何不可?”
有人劝他:“既然如此,那就把兵将解散,何必定要杀光呢?”
张献忠说:“我脸上有刀疤,军中谁不认识我,他日撞见,定然泄露。必须把兵士全部杀尽,方能保证万无一失。”
这种说法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今天已无从稽考。因为毕竟揣测臆想的成分居多,理性分析的因素偏少。
但张献忠在最后岁月,心灰意冷,回天无力,充满绝望,则是显而易见的。
第五,人粮说。
有人告诉我:考察张献忠杀人,不能仅仅着眼于政治和军事,而忽略经济因素。如果说杀害士绅,在于防范“倡乱”(带头反叛),犯下了肃杀扩大化的错误,那么,屠戮百姓和士卒,却不是张献忠一时心血来潮的简单的滥杀无辜。
张献忠据蜀期间,不仅没有颁布任何保护生产,发展经济的法令和政策,反而放纵士兵扰民,农民不安于耕作,“民尽为兵,废耕绝食”,“田土尽荆莽”,“一望荒芜”。大饥荒因此于大顺三年(1646)首先在大西军占领区爆发。
成都附近,大西军屯兵近百万(包括家属),兵多粮少,草木俱尽,为了填饱肚子,大西军什么都吃。张献忠“令取牛犬尽磔之,毋为后人遗种”,甚至满城熏捉老鼠充饥,牛,狗,鼠,雀都吃光了,最后只得派兵四出,袭杀黎民,以人肉为粮。
吃人,在明末并不是什么蹊跷事。据《明史》记载:天启三年,贵阳“草木败革俱尽,以人为食,至亲互噉(dan)。部卒屠人售肉,四斤易银一两”,“崇祯九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时岁饥,贼以人为食”。可见,吃人在明末早已有之。
既然不能保护和发展生产,官府和大户的积蓄又吃完了,为了生存,大西军只得杀人为粮。先是剥皮凌迟,零星的杀,后是分兵四出,“除城尽剿”,大批量的杀。从大顺三年(1646)正月一直杀到五月,成都城外,“军营所在,积掌如山”。因为人掌最无肉,所以用它来记功。
战争,让女人走开。张献忠对女人的杀戮尤为严酷,遗弃的女人小脚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据说还有人向张献忠建议,女人某个部位肉最鲜嫩味美。前面提到的那个因吃人肉而眼珠发黄的士兵,就认为女人的三寸金莲,吃起来好像猪蹄筋。
因为饥饿,大西军士兵开始逃亡。大西国其实已养不起这么多军兵,从六月份开始,张献忠暗暗传令杀戮士卒。自食其兵,当然是按照先疏后亲的顺序。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屠杀士兵,所以才耍了那么多鬼把戏。
孙子说:“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饥饿,使大西军这支曾经所向披靡的军队,变得疲软无力,丧尽人心。
明末那些事儿 第144章 审判(3)
据说,大顺三年(1646)以来,由于饥饿,大西军经常“宰杀军眷与囚徒为粮”。在行军转移时,船上经常满载“人粮”(活人)和腌制的尸体。
这个传闻,后来在清初一个小官员的笔记中似乎得到了认证。
许多年过去了,甲申年的血雨腥风已经烟消云散。这一年,江南吴兴的一个读书人金榜题名,被清廷任命为四川西充县县令。他到任后,招徕流亡,与民休息,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这块原本人迹罕见,草树丛生的地方,渐渐有了人间烟火气息。
不过县令也有苦恼之处,尽管贵为一县之长,生活却相当清苦,他跟两个仆人每日三餐只有野菜杂粮充饥果腹。因为总是吃菜,所以不仅面有菜色,连眼珠子都有些发绿。
有一天,县太爷瞪着发绿的眼睛,在衙门后园的野草丛中散步,突然眼前一亮:嘿,捡到一颗大珍珠!于是他叫人打扫后园,清除野草荆棘藤蔓,虽然没找到更多的珍珠,却发现杂树丛中竟然隐藏着一座精致的别墅。
县令乐呵呵地搬进了这座精舍,看到东厢房里摆着的十多个柜子,都用黄纸封着,打开一看,呵呵,里面全是奇珍异宝,蜀锦巴缎。西厢房内也有十几个木柜,同样用黄纸封着,打开一看,里面却井井有条放置了许多瓷瓶,瓶盖上有黄封,上写“御用”二字。
县令打开一个瓷瓶看看,咦,里面怎么没有金银珠宝,而是黄灿灿的糟肉。县令和两个仆人每天吃野菜杂粮,已经几个月不知肉味了,现在突然见到糟肉,就像苍蝇见到了血,还能干什么呢?于是乎,他们抓出糟肉,蹲在地上大口大口狼吞虎咽起来。
从此,他们的餐桌上,顿顿都有糟肉,三个人吃得胃口大开,都称赞此肉“色香味俱佳”。
过了一段时间,县衙里一个老差人,是西充县本地人,听说了这件事,就委婉地告诉县令的仆人:八大王张献忠曾经驻军西充,那些所谓御用的东西,应该都是他留下来的。听说他最爱吃人肉,专门选择那些白皙肥胖的人,杀死以后取下好的部位,用椒盐香料腌制起来,保存在瓷瓶里。
仆人听了差人的话,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赶忙跑回去告诉县令。县令越想越不对劲原来吃了几个月的佳肴,竟然都是腌渍起来的人肉。于是主仆三人“呕吐狼藉,病弥月始瘳”。
在四川称帝,却要杀光川人,强敌压境,却在杀戮士兵,自毁长城,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不敢相信。
但现在,我信了,因为只有张献忠这种狡黠的蠢人,才能想出这样自以为聪明的馊主意。
三百年后,在中国的大西北,也有一支造反的队伍,面临着跟当年大西军同样的困境。
也是同室操戈,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这支饥寒交迫的军队受到官府发动的一次又一次围剿,
也有异族入侵,民族斗争空前激烈,侵略者对这块贫瘠的根据地轮番扫荡,烧光,抢光,杀光。
在这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有一位伟人站起来巨臂一挥,发出了洪钟大吕般铿锵有力的声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于是,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开展起来,很快使这支仁义之师度过了难关,赢得了胜利。
什么叫雄才大略?什么叫庸人思维?在这里体现得泾渭分明,判若云泥。
明末那些事儿 第145章 审判(4)
张献忠杀了多少人
张献忠在四川究竟杀了多少人?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
最早统计张献忠杀人数字的是清初文人毛奇龄,他在《后鉴录》一书中记载:“岁丙戌(1646年)元日,命四将军分路草杀(挨户杀)。五月,回成都,上功疏:
平东将军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
安西将军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
抚南将军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
定北将军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
献忠自领御府老营,其数自计之,人不得而知也。”
初读这段文字,我有些眼花缭乱,赶紧拿出计算器一顿按键,不禁瞠目结舌:仅仅张献忠派出的四路人马,五个月时间内竟屠杀了川民六亿九千九百四十八万,这还不包括张献忠御府老营的杀戮数字以及前后杀害的儒绅,士兵。
清初文人毛奇龄在这里扯了一个“弥天大谎”。据明万历六年(1578)统计,四川全省“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会要》卷五十),全国人口也不过六千零六十九万,张献忠的大西军竟然在四川杀出了近七亿人。真是笑话!
更可笑的是,清廷任命的编纂官还将这一荒唐数字煞有其事的郑重记载在钦定《明史》里,说:“将官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为了妖魔化张献忠的大西军,清初的某些文人真是竭尽了全力,虽然他们的手法是拙劣愚笨的。
我们能够理解这些文人义愤填膺的心理。毕竟张献忠是十恶不赦的反贼,不共戴天的敌人,而且给他们提供俸禄的清朝政府也喜欢这些数字。
……虽然人们对“六万万有奇”的“无厘头”数字嗤之以鼻,但却不能就此得出“张献忠没有杀人”的另一个极端结论,因为杀儒士,杀降官,杀百姓,杀士卒,几乎在所有相关史著上都白纸黑字,言之凿凿。
因此,严肃的历史学家开始从古籍的字里行间探索真相。对于张献忠屠杀的川人,有人分析为六十万,有人推测是一百万,还有人说,最多不超过一百四十万。因为在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派兵四出时,“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耳”。吴梅村先生在《绥寇纪略》里也只是说,“成都属邑之人俱尽,而非全川百姓被杀光”。
这里就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万历六年(1578),四川人口是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可到了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全省人口却陡减至一万八千九十余丁,假设每名男丁平均拥有四名家人,也只有九万余口(《四川通志》)。“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
从三百一十多万到九万,那么多人如果不是被张献忠杀光了,又去了哪里呢?如果都被杀光了,谁又是十恶不赦的罪魁祸首呢?
首先是战乱,连绵不绝的战乱。
有位当代学者指出:张献忠之死尽管对苦难深重的四川人民来讲是一大幸事,但这一大幸事却无法冲淡那个乱世的血腥和残酷。
确实,张献忠的死亡并没有给曾经富庶繁荣的四川带来任何和平的曙光,四川大地接着又延续了二十五年惨烈的战争,苦难和死亡像甩不掉的阴影死死的缠绕着四川的百姓。
这里有一张时间表:
1644至1646年(约三年),大西军与曾英,杨展,王祥等率领的明军在四川展开激烈攻防战,大量平民被屠杀,最后清兵进入川北,张献忠遇袭身亡。
1647至1650年8月(约四年),南明诸将在四川拥兵自雄,争权夺地,在凶残的“窝里斗”中,名将杨展被害身亡。1650年9月至1659年(约九年),大西军余部与南明军,大清军拼力争夺川南,川东,最后以失败告终。
1660至1664年8月(约五年),清军镇压农民军余部和搜捕南明残余力量,取得辉煌战果。
1664年9月至1673年10月(约九年),四川境内大规模军事活动基本停止,局势相对安定。
1673年11月至1680年(约七年),吴三桂发动叛乱,占领四川,直到康熙十九年(1680)正月,叛乱才基本平定,开始走向太平。
从张献忠入川称帝的崇祯十七年(1644)算起,直到37年后的康熙十九(1680)年,四川由乱而治,这才迎来和平的曙光。在这三十七年里,除了有九年时间相对平静外,其他二十八年都处于激烈残酷的战争状态。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惨烈战争中,张献忠与南明军打了三年,南明军之间自相残杀四年,清军消灭农民军余部,南明残余和镇压川民的反抗,打了十四年,最后为平定吴三桂叛乱,又用了大约七年时间。
战争,就意味着杀戮和死亡,除少量川民逃亡外省,绝大多数都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他们不是被无辜屠戮,就是被拉兵抓夫,在战场上成了炮灰。“死于锋镝者,皆百姓也”,战场上敌我双方阵亡的士兵,其实都是强征入伍的百姓。
二十八年啊,整整打了二十八年!在战争中,家园毁掉了,亲朋死光了,原本繁荣富庶的天府之国只剩下了一片废墟。残存的川民发出了“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的哀鸣。
在你死我活的战争扭曲下,敌我双方军人都变成了穷凶极恶的魔鬼。在战争的最后审判中,应该被谴责和制裁的凶手,首先是张献忠的大西军,另外还有凶残的摇黄军,明军,清军和吴三桂的叛军。
活跃在四川东北边界的“摇黄贼”又称“摇黄十三家”,成分极其复杂,有饥民,有无赖,有地主家奴,也有土豪恶霸。争天王袁韬就是因奸婶事发,才跑出来参加“摇黄军”的。他们没有目标,没有志向,唯一喜欢做的就是抢劫杀人。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农民起义军,而是一伙穷凶极恶的土寇,土匪。
据欧阳直《蜀乱》记载,“摇黄”所过,“城野俱焚掠,炮烙吊烤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入营”,“积尸遍地,臭闻千里”。
欧阳直发现:张献忠的大西军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的命令,而摇黄军杀人,纯粹是作为玩乐。他亲眼看到“摇黄军”士兵将幼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承接,把幼儿穿在枪头上,幼儿手脚抓刨仿佛要飞翔的样子,众军人看得哄然大笑。
欧阳直还见过摇黄军将人绑在树干上,然后在其腋下戳出个窟窿,拽出肠子,在其身上缠来绕去,以为笑乐。有的“摇黄军”士兵提着婴孩的手脚,拿小孩的脑袋撞钟,铜钟嗡嗡作响,小孩脑浆迸裂,军士们却拍手称快。
土寇如此,官军也强不到哪里去。崇祯十七年,“四川各隘兵乱,遍行劫抢”,“凡所过所驻,皆抢劫而食。东南大扰,庐舍一空”。明军在长江两岸“打粮”一个月,“地方残破,民尽饿死,田上尽荆莽矣!”《武胜县新志》卷七说,定远县民“死于明兵者亦半”。
顺治四年(1647)十一月,“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尽杀之。成都人殆尽。”又“将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烤,有粮即放,无粮烧死”。被清军淫污而死的妇人,“尸在草野,经月不收”,“乱兵杀掠淫掳,真不忍见,不忍闻,亦不忍言”。
吴三桂的叛军也不示弱,“伪将军何德驻雅州,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陷入了“民不堪命”的绝境。
明末那些事儿 第146章 审判(5)
其次是饥荒,饿殍遍地的大饥荒。
“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有屋无人住,有地无人耕。”
伴随战争而来的,是田地荒芜,哀鸿遍野。因为老百姓已经无心耕作,也没法耕种。大饥荒首先从张献忠控制的成都附近开始,迅速蔓延到整个四川。
有一位饥荒亲历者说过:“甲申以来,大乱三年,民皆逃窜,而宿粮废弃又尽,故饥荒至此。”残存的川民,拿出仅有的一点种粮,希望春耕秋获,但刚刚把种子播在地下,便很快被人挖掘出来吃掉。
四川大饥,赤地千里,粗米一斗,价值二十金,荞麦一斗,价值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最后竟弄到“虽万金无所得食”的地步。当时有个人拿出两升珍珠,却换不来一升面粉,有人拿着几百两金子,想吃一顿饱饭也不能够,竟被活活饿死。
无粮可食,老百姓“初则采芹挖蕨,继食野草,剥树皮,最后藜藿鼠雀皆尽”,很多人眼睁睁看着亲人饥饿而死。就是在这样悲惨的情况之下,吃人的惨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成都残民多逃难向雅州,采野菜而食,死亡满路。有人刚刚气绝倒地,手臂,大腿上的肉就被邻居或路人割走了。强梁者聚众为盗,掠男女,杀死后做成肉干储存待售。
如果家中有亲人饿死了,都不敢采用土葬,因为很快就会被人偷扒出来吃掉。在火化死者尸体时,家人虽然哭嚎得撕心裂肺,但一转眼却向火中伸出手去,抓出骨头就张嘴大嚼。有的甚至灭绝人性,父子,兄弟,夫妻自相残杀,以人为粮。
简州(今四川简阳县)五马桥镇有个读书人,名叫付迪吉,逃难夜宿谭家场(地名),见这里残存一户人家,七八个人,饿得要死,夜间躺在木板上睡不着,时而伸手,时而睁眼,时而抓胸。
第二天,付迪吉翻山来到毛家坡,见沟下有炊烟,让仆人前去讨火,不料正撞上吃人肉,七八个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男女,正围着一袋人肉分吃。仆人将其中一个少妇打起来,问:“你们何故杀人吃?”
少妇吓坏了,哆哆嗦嗦的说:“我们有何本事杀得了人!是公婆快饿死了,我从别人那里买来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