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参见大总管
武会试以兵部侍郎为知贡举官,以御史四人为监视,兵部满、汉司官各一人为提调。
考试场次、科目与武乡试相同,均为三场(马箭、步箭、策论)。
武会试之后,十日内举行武殿试,具体日期由兵部拟定之后奏请皇帝批准。
嘉庆以后,确定武举甲第名次以马、步箭、石、刀、弓的水平高低为依据,一甲以及二、三甲前十名有皇帝钦定。
所以,综上所述,简单一点来说的话,清代武举考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等级进行。
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
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
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
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
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
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
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
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
需要说明,清朝武举的殿试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
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
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
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相比宋明两朝,算是很风光了。
不过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
状元自然是出尽了风头,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
顺治三年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
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
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
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
雍正五年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予守备等营职。
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区别。
至于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
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
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
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
至于考试办法的话,在此之前,像是唐朝,大概有一下几种。
1、长垛。
“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
“规”即“院”,如今之环靶。
“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入外院为次。
2、马射。
“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
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
3、马枪。
“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
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
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
“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
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4、筒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
为筈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彀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5、步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6、穿劄。
《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
7、翘关。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8、负重。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
“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
9、材貌。
“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10、言语。
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总之,作者菌能查到的大概就是这些了,因为唐朝创立的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
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
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广。
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
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可是很遗憾,到了后面的宋朝开始,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因此对于武举的记载就极少。
《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
《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一直到了清朝,因为离得我们比较近,所以才又有了一些关于武举的零星记载,其实清朝差不多与明代一样,武举也是分为一、二、三场进行。
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
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
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
二场考步射、技勇
第二百五十五章 有趣的做官制度
以上就是古代科举中的文举和武举了,算是古代做官的主要途径,也是正途,但并不是唯一。
因为除此之外,古代还有其他做官的途径,比如你要是有钱的话,还可以花钱买官。
不错,就是花钱买官,不过可能花钱买官不太好听,所以就叫“捐纳”。
但其本质就是买官卖官,
捐纳,又叫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即人们所说的卖官鬻爵。它通常由政府条订事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
可以说捐纳的开办由来已久,早在秦汉时就已出现。
据史书记载,秦汉两代,每逢军兴、河工或灾荒,统治者每多举卖官爵,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公元前243年,因蝗灾,秦始皇嬴政下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
西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纳粟边陲,可得上造、五大夫等爵位。汉武帝时,令“吏得入谷补官”,“令民得入粟补吏。”
东汉末年,汉灵帝为了积财,“聚为私钱”,大举卖官,上自三公,下至羽林郎,均可以钱购买,公、卿、吏各有定例。
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干戈,军饷奇绌,各朝无不“鬻官为市”;待天下甫定,新朝甫立,又因仓廪虚罄,率行开捐。
以后的历代封建政权也无不开办捐例。
这其中自然包括清朝,而且是大行其道,娟官的人多不胜数,这也是造成清朝积弊而亡的原因,之一。
因为之前说了,在清朝你想要做官,主要就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就正常正当的途径,是科举考试。
那就是努力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
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考中进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官做,这是正途。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个正途是很难的,道光之后中国已经有四万万人了,也就是四亿人,每三年才考一次,一次就取三百来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总共就取了26846个人,平均一年101个人都不到,堪称那个时候的创造101,就可想而知竞争有多激烈。
于是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呢就只能另想它法了
于是百姓们有需要,朝廷也有缺钱花,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另一条途径。
这就是捐纳,也就是花钱买官,不过属于异途,有许多限制。
可即便如此,捐纳制度在清朝依旧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
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当然还有其他途径,不过因为时间篇幅关系就不在这一一说明了。
大家只需要知道,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百分之六十,也就是百分之六十的官是捐纳买来的,剩余百分之四十的官才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清朝捐纳制度也说一说。
前面就已经说过了,我们中国出现捐纳制度早在秦朝就有了。
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
秦朝统一了天下,开始让百姓纳粮食、赐以爵,就是用粮食来买官爵。
到了汉朝,也还有捐纳,汉武帝曾经下令,可以卖武功爵,史书记载八个字:叫做“盐铁富贾,相率而至”,就是史书记载,汉朝的卖官,西汉的捐纳,盐铁富贾,相率而至。
当时的盐、铁是专营的,有钱的人相率,纷纷来买官爵。
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个文人叫司马相如,史书记载说四个字,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也就是花了钱买了郎。
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那么为什么要捐纳呢,是因为清朝的钱,收支是有定数的,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固定的。
因为地,它是固定的,不会一块地长成两块地,人丁的话,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
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但局势不是定数啊,说变就变,碰到特殊情况打仗,或是黄河决口,或是大的灾荒,那没钱怎么来呀,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捐纳。
关于清朝的捐纳,可以在这给大家简单是讲几个问题:
第一,清朝捐纳制度的特点,
作者菌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统一管理,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
第一、统一捐项,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五项可以开捐,军需,打仗需要;河工,河决口了,治河。
三、赈灾,闹大的灾荒了。
四、营田开荒,开垦。
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这五项可以捐纳,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
第二,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答案是由户部捐纳局主管。
三,统一入库。
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
第四,统一政策。
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说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干部的,管官员的,不能捐。
礼部的官不能捐,礼部是管教育,管科举考试,不能捐。
就京官来说,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员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不能捐,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统一政策。
第五,统一资证。
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就是资格的审查要统一,这是清朝捐纳制度第一个特点,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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