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血丹心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流年书柬
自从大半个月前踏出草原,兵临汉境以来,寻找突破口便成了匈奴人的主要任务。不过这次汉军的防守做得太严密了,几百里的这段长城防线上,聚集了对方赶来支援的大量军队,看样子汉朝皇帝这次是做好了战争准备。
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能够破关而入,这让负责在此进行主攻任务的耶律王十分恼火。本来制定的计划是铁骑突进,速战速决的,却没想到,汉军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刚开始几次突袭的行动失败后,匈奴骑兵不得不暂缓了攻势,制定新的作战计划。
大军集结起来,蓄势待发。然后派出一支支人数不等的骑兵队伍出去,进行彻底的扫荡,先把所有边关附近的村镇集屯全部清理干净再说。之所以要这样做,这一来可以劫掠财物,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激怒或者诱使汉军出来作战,好达到围而歼之。
对于匈奴骑兵来说,纵马烧杀抢劫的事,干这些最拿手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天生就是用来割头颅的,马蹄踏遍处,几乎就是不留活口。
这处小村屯的人口并不多,走马几个来回就杀了个干干净净,都是些贫苦山民,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搜刮了一番后,所得油水甚少,粗鲁的匈奴骑兵免不了骂骂咧咧,心中不耐烦儿之下,早就放火把整个村子都点了起来。
烤的身上暖洋洋的匈奴人,把弯刀上的血迹擦干净,重新整理了
第三百四十二章 千军斩 气如虹
骁骑将军李广终究还是放心不下,派部将冯德率领着两千雁门关步卒出城接应。只是当他们赶到烽烟起处时,只见离这处被烧毁的固山屯半里之外,山脚下那一处宽阔的地方,一场刚刚激烈战斗过的惨状,已经赫然在目。
遍地都是匈奴骑兵的尸体,不是箭伤就是刀伤,有的人马皆亡,一起倒伏在枯草间。有的主人死去,战马受了惊吓在四处游荡,倒是便宜了雁门守军,冯德一面命令部下收拢这些马匹,一面心中已是震惊异常。
“将、将军,这些匈奴人……难道都是被那个年轻校尉和他那一百名部下所杀的吗”
手下士卒清理着战场,心中的吃惊比他们的将军更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啊!他们接到骁骑将军的派遣赶到这里,也只不过比黑鹰军小队晚了半个多时辰而已,他们这么快就结束战斗了而且杀人杀的这么干净利落,找遍整个战场,竟然没有发现一具黑鹰军骑士的尸体,这岂不是就是说,他们在自身未损一人的情况下,彻底打败了十倍于己的敌人,而且还大部分消灭了他们!
“应该就是如此了!黑鹰军真是厉害啊……看这地上的踪迹,他们应该是战胜之后犹未罢休,径直向北去追击残敌了。这是要把与敌的匈奴人全部消灭掉才完事呢,果然是长乐侯的弟子,厉害!”
冯德也是边关老将了,这么厉害的汉军他确实是第一次见到。当年元召的厉害他曾经亲眼所见,没想到他的弟子也毫不逊色。当下一面在心中暗自赞叹,一面却又不禁暗暗担心,虽然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令人钦佩,可是霍去病领着百骑之众就敢去往北追击,也是太莽撞了些。
“还是要赶快回去禀报骁骑将军知道吧……万一黑鹰军遭遇到大队的匈奴骑兵陷入埋伏,那就糟了。”
想到这里,冯德不敢再耽搁功夫,连忙率领部众带着缴获的战利品赶回雁门关,去向李广报告,暂且不提。
宜将剩勇追穷寇,风驰电掣,追亡逐北!见机不妙、仓皇逃窜的部分匈奴骑兵,逐渐的被追上一一杀死,等到最后一个早已吓破了胆的家伙被“冠军”超越马头,一道红芒砍下了他的脑袋后,这场追逐的游戏终于宣告结束。
此地已经距离雁门关大约七八十里路程,霍去病勒住了马头,龙马显得有些很不情愿,刚刚才要找到一点儿奔跑的乐趣,主人就要停止了?
霍去病轻轻的抚了抚它的脖子,示意稍安勿躁,等着后面远近不一的黑鹰军骑士们都赶了上来,清点人数后,见一个不缺,除了有几个受轻伤之外,没有损失一个人,不由得很是满意。
千余名匈奴骑兵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全部死在了这一支黑鹰小队的手中。第一次出击就取得这样的战果,所有的人都很兴奋。
此处已经是杂草丛生的汉匈多发战事之地,一片荒芜的景象延伸至北方,朔风扑面,夹杂着雪花和扬沙打在脸颊上生疼。战斗结束后,铁甲冰寒,这时候每一个人才感到刺骨的寒冷袭来,开始渐渐冷冻胜利的喜悦。
“太冷了……算了,我们就此回去吧。本来还想趁此机会再往北去打探一番的,这天气却冷得让人受不了!”
裹在红色战袍下的身子缩了缩,被风吹裂的嘴唇,耳边手脚上的冻疮有些疼的厉害,经过这半天的追逐厮杀,有的结痂处又开裂了,这些她都咬牙忍受着,从来没有发出过一声抱怨。
霍去病这几年跟在元召身边,可以说是没有再受过一丝苦。在长乐塬上,元召烹制的那些美食,她总是第一个品尝者,其他好吃的东西,更是花样繁多,尝尽人间美味后,胃口早就被惯坏了。
可是自从元召东征,她随着舅舅卫青来到北疆军中,虽然得偿所愿披甲纵马随军,可是也渐渐地尝到了许多苦头。
女孩家总是生性怕冷的多,即便是她学得一身修为,也不曾例外。在这里,霍去病最怕的不是面对匈奴人的千军万马拼杀,而是寒冷和粗糙的饮食。
每当那些军中的饭食,摆在她面前的时候,简直就是难以下咽。可是不吃又不行,没有人会给她搞特殊,想要去求舅舅卫青改善一下伙食的念头,在她的脑中想过一次,只不过想到舅舅那张严肃的脸,她就自动打消了这种想法。
勉强狼吞虎咽下几口军中饭菜果腹,忍着委屈的泪珠,霍去病就会想到在长乐塬那大饭厅中,从元召手里神奇般的制作出的那些人间美味。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她才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吃沙子?
沙子实在是太多了,即使在这落雪的天气里,卷起的风中也会有大量的沙砾。霍去病知道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手脚脸上这些部位早已经被冻伤过了,只是大家都忍受着而已。
在披风上擦了擦手背上那些裂痕中渗出的血渍,年轻骑兵校尉挥了挥手,回转目光想要带领大家原路返回,天气如此寒冷,还是回到营地歇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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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飞骑至 万马惊
塞北之地气候多变,一年当中,寒冷的天气倒占了大半。匈奴人世代生活在此,早已经都习以为常。即便在这样飘雪的天气里,也丝毫不妨碍他们出来作战。
匈奴单于羿稚邪这次挥兵南下,征集了十万大军,共有七八个部落的人参加。在草原之上,部落所在地方的不同,是根据各自势力强弱而划分的。人口众多实力强悍者,占有的便是水草丰美之地,而那些实力较弱的部落,则只能居住在较偏远一些的地方。
人间的不平等,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是必然存在的,素来弱肉强食的匈奴人又何能避免呢习俗如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使得一些较小部落的匈奴人更加的强悍,他们只有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使自己的部落更好的生存。
因此,每一次大单于兴兵,这些部落参加的便最踊跃。财富、粮食、生存……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他们手中的弯刀来取得。
匈奴王庭中的王爷称号是有点多的,大单于在草原上总共赐封了八个大部落王,他们是势力最大几股势力。而另外有二十多个小王,分属于零零散散的一些小部落。可以说是王爷称号不值钱。但这些首领们本身的实力都是不容小觑的,既然能在狼群中称王,那便都有自己独特的本事。
离雁门关最近的一座匈奴大营,就是匈奴白羊王的地盘了。白羊王的势力在草原上既不算最强,也不算弱小,属于中等水平。这次侵袭汉境,他总共出动了一万多兵马,亲自统帅,隶属于耶律王麾下听令。
白羊王在这些部落王之间,算是个谨慎多谋之辈了,虽然他的那些智谋都很粗浅,但已经算得上是很不错了。所以他被部落中的人称为“智王”。
白羊王的万余匈奴骑兵,与其他的几个王爷部下相隔不远,就驻扎在雁门关以北不到百里的地方。在等待耶律王最新命令的这段日子里,每天都轮流派出麾下骑兵出去扫荡,便也成为了一种作战任务。
今天一大早,白羊王便派遣了手下的亲信千夫长带领着一队骑兵,出去例行巡视寻找战机。可是将近午时的时候,忽然接到探马游骑来报,说是出去的匈奴骑兵遇到了汉朝的军队,双方已经开始了大战。
刚刚听到消息的时候,白羊王心中很是欢喜,终于有仗打了。不管怎么说,这是自己部落的勇士发现的汉军,到时候取得的功劳,自然要记在自己头上。
白羊王早就分析过现在两军的形势,他知道汉朝军队轻易是不会出关来的,他们只会采取守势,牢牢的守好长城防线,让匈奴军队攻不进去,便是他们的胜利了。至于说主动出击这样的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过。
麾下的草原勇士们是如何的勇敢,白羊王都很清楚。只要撞到他们手里的猎物,很少有能够逃脱的机会。也许就在接到消息的时候,那些汉军已经可怜的死去多时了吧想到这里,白羊王重新端起烈酒痛饮。天气严寒,正需要此杯中物取暖。
可是不久之后,又听到的一个消息的时候,令他心中惊疑。说是自己的那个千人队,好像是打败了,有几个败逃的骑兵,正在向大营的方向逃来。
这怎么回事当时白羊王就站了起来,那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汉军根本就不可能是对手。除非是雁门守军大举出动……想到这个可能,他心中一动,感觉到一个绝佳的机会来了。
如果真的是雁门关的守军大举出来,那可真是太好了,正好乘机歼灭之,说不定有机会找到突破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想到这儿,白羊王不再迟疑,他马上传令,立刻召集人马,留下少部分看守大营,其余的全部随他出击。
匈奴骑兵的作战速度非常快,这不仅是快在冲锋,就连仓促之间的集合出战也是非常敏捷的。只不过片刻功夫,一万人马集合完毕,随着白羊王涌出大营,在哨骑的引领下,直奔事发地而来。
万马奔腾,刚刚出来还没有二三十里路,就听到了游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会儿已经得到确定,自己派出的那一千骑兵,连同他们的千夫长在内,没有一个人幸免,全部战死。
白羊王心中惊怒交集,他既心痛麾下人马的伤亡,更加震惊对方的手段。那可是一千来去自如的精锐匈奴骑兵啊!竟然一个人都没有逃脱。雁门关的汉军,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了这不由得让他心中开始升起警惕。
等到前锋报告说已经发现了汉军的踪迹,就在前方不远处的一座小沙丘那儿,要不要马上发起攻击时,白羊王稍微思索,命令不可轻率。他便率领着手下的几个勇悍将军来到前军亲自观察详细。
果然,大约距离大军三箭之地外,有一小队身穿黑色披风的骑兵,就静静地停驻在那儿。在视野所及范围内,四周黄砂灌木,背后连绵的丘陵,情形看的一目了然。
那些汉军大约也早就发现了匈奴骑兵队伍的到来,但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显出一点儿慌乱之处,大约百人的一个小队就那样在各自的马前坐了下来,似乎是在做暂时的休憩。
白羊王心头疑云大起,反常,太反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他绝对不会相信世上有人会大胆到这样
第三百四十四章 银鞍照 霜雪明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曾经涌现出许多世间名将。他们有的精才绝艳,有的智谋双全,有的勇力无双,有的忠贞报国……。细数起来,无数风流人物,多少世间传奇!/p>
而对于身为后世穿越客的元召来说,他心中最钦佩的一个人,当数南北朝时期第一名将,白马陈庆之!/p>
陈庆之这个名字,也许在许多人的眼中,不如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将来的著名,但那绝对是一种认知上的错误。从客观上来说,是因为此人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乱世,也许很多方面限制了他施展出自己全部的才能。但即便如此,此人取得的成就,也已经足够震古烁今了。/p>
陈庆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国将军,在他短暂的生命中,身经百战而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是真正的常胜将军。在他指挥下的骑兵只有七千众,从来没有过万人。可就是凭着这样一支精锐,在几年时间之内,连续四十七战下敌国三十二名城,而未尝一败!/p>
银鞍白马陈庆之,七千白袍,长枪如林!在洛阳之战中,只一次冲锋,就把十几万敌**队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擒敌酋,以尽全功。从此以后,威震天下,无人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不管是怎样的优势兵力,只要远远地看到白袍出现,对手马上就会逃之夭夭,不敢与之相抗。身为将军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为厉害的了。就算是在几千年华夏战争史上,也已经可以排到名将前十的地位了。/p>
陈庆之,这个曾经被元召当做励志故事讲给弟子听的名字,他的所作所为,从此以后便被霍去病牢牢地记在了脑中。其实她并不知道的是,这位作为后来者的无敌将军,是曾经把她也作为过偶像的。这般顺序颠倒,如果历史有知,也会为之笑的。/p>
当时听到元召口气中的赞赏语气时,霍去病骄傲的心中是有些不服气的。在她想来,不就是纵马厮杀嘛,将来只要有一支精锐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一样可以做得到!/p>
世间名将,有些是经过无数的战争厮杀、刻苦磨炼才能成就的。而有些则不同,他们是与生俱来的!天生将才,舍我其谁!这样的人虽然凤毛麟角,但每个时代都会出那么一两个。/p>
乳名唤作小冰儿的霍去病便是这样的人。尤其是经过元召的参与后,她在名将之路上的光芒,注定会比原先的轨迹更加光彩夺目,与众不同!今天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算是牛刀小试而已。/p>
匈奴白羊王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对面的这一小队汉军骑兵当中,竟然会隐藏着这样的人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红袍小将会对整个草原的未来造成怎样巨大的灾难!如果他能预知未来的话,他今天会不惜一切代价,即使把手底下这一万骑兵全部拼上,即使拼了他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把那个人杀死在这里。/p>
可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部落王,他没有那种预知未来的本事,也没有那种为了王庭的大局而尽力拼杀的勇气。他之所以组织部落人马听从大单于的召唤来作战,也只是为了自己的部落得到更大的利益而已。因此,在未知的危险面前,他选择了退缩。/p>
“传说中,有勇者可以于万军之中取上将级,难道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吗此汉将不可力敌啊!有如此人物领军在此,更加证实,这必定是设伏的汉军所设的诱饵无疑了!只是可惜了猛白将军的性命……此仇,他日必报!”/p>
白羊王看了看面带惧色的部下们,做出了自己的最终结论。其余的人面面相觑,也同时点了点头。这不由得他们不心生退意啊,看来自家王爷的判断是对的。汉军早已经设好了一个陷阱,就等着自己这一方忍受不了他们的挑衅,落入他们的圈套呢。/p>
“王爷,看来猛白将军已经性命难保了。那红袍小将可真是厉害,马儿也是神骏,神出鬼没的,根本就没看清楚他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就把人从马上拽下拖走了……现在想来,极为可怕啊!”/p>
几个部将看着那匹马单骑只几个呼吸之间,就已经回到了原先汉军的地方。不由得心中既艳羡又有些忐忑不安,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p>
白羊王微微叹了口气,军心已被摧折,即便是不怕对方的埋伏,今天想要出战,也有些难了。更何况还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的虚实,他已经无心恋战。遂摆了摆手,示意部将们整顿人马,准备回转大营。/p>
百里之外那座沙丘之上,一百名黑鹰军人人站直了身子,使劲瞪大眼睛,激动的心都快要飞出来了。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年轻带队校尉,一人一骑倏忽来去,在敌人万军之前擒将而回!所有的顾虑和担忧都抛到了脑后,现在他们的心中只剩了一种情绪,那就是热血和崇敬!/p>
就在半刻钟之前,听到霍去病说出自己打算的所有人无不大吃了一惊,当时他们认为她是疯了。可是校尉依然坚持了她自己的主张。/p>
“我本来的打算,是想学习我师父当年的空城计来迷惑对方,让他们疑心我们有伏兵相待。等他们不敢来进行攻击,退兵以后,我们就可以安全的从容离去了。可是现在看来,匈奴人已经开始起了疑心,恐怕事情不会有那么顺利。”/p>
说到这里,她稍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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