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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琵琶曲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败笔苏半城
清秋琵琶曲
作者:败笔苏半城
【武侠百万大征文】参赛作品



我只是想说几句话
    常有人问何以为“侠”什么是真正的“侠”金庸先生说过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也无法回答那两个问题,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对于“侠”的定义。

    最近也常见到有人打着“缅怀大师”的旗号写武侠。我在此本也不想多作评论。

    我其实不是一个狂热的武侠迷,也没能赶上武侠的黄金时期,自我接触小说以来,大师们的诸多经典已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而书籍市场上,都市、青春、玄幻之流已卷起了沙尘暴。

    依稀记得自己接触的第一本小说是天下霸唱的鬼吹灯系列,感叹其言语的幽默和构思的精彩。

    而接触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是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因为当时古天乐版的电视剧录像带正在热卖。

    那时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电视机也没有普及,每到晚上,苦巴巴地跟父母求来两角钱,兴高采烈地就往村长家里冲去,此时,村长家的喇叭也已在放着片头曲了,只要一听到那旋律,脑中立马就浮现出绝情谷一大片情花被焚烧的场景……

    这些记忆,如今回想起来依旧犹如就在昨天,异常深刻。

    后来偶然有一次,在舅舅家翻到了书籍版的《神雕侠侣》,视如珍宝,偷偷带回了家,每次放学后饭前饭后总捧着津津有味地读。

    其实那时刚上小学二年级,根本不识得多少字,囫囵吞枣而读,只觉其中故事比电视上还要精彩许多。

    事实上当时也不尽是热爱,更多是为了可以向班里的孩子炫耀自己比他们博学。

    然后是当时焦恩俊版的电视剧《小李飞刀》,但一直都不知道其实它的原著叫《多情剑客无情剑》,也不知道它的作者是古龙先生,只觉电视剧好看极了,阿飞,吴京当时还是娃娃脸,也曾觉得他非常帅,当然,最帅的还是李寻欢,尽管焦恩俊当时的造型是一头泡面卷,林诗音、孙小红……那些人数角色如今依旧能够悉数说出。也曾和小伙伴们用那些木枝铁圈模仿电视中决战那一幕……这些儿时的趣味,至今回想,眼眶含泪。

    之后也看过吴奇隆版《萧十一郎》、张智霖版《白发魔女》等等。

    后来渐渐长大了,但也忙碌起来,尤其是学习压力,已重了许多,各种复习资料,没了太多时间去看闲书,父母也不许。期间,金庸先生、古龙先生等大师的著作已又陆陆续续被改编拍摄成了很多影视作品。尤其是香港武侠电影,正是热火朝天之际。

    也是那时,开始对“古龙”两个字耳熟起来,也好奇起来。

    直至有一次逛新华书店时,瞥见角落里的《楚留香传奇》,特别是封面的“古龙”二字,紧紧抓住了我的眼睛。

    奈何买不起,直到瞒着家里存了三个星期的零花钱后,才从书店里把它带出了们,藏在校服内测偷偷带回了家。

    中考,高考,写论文,大学毕业,工作。

    至今,陆陆续续又拜读了诸多武侠大师的著作,但也没有过多研究,也无多深领悟。

    恍惚间,二十四个年头已悄然逝去。

    其实,若论有多喜爱武侠,我并没有,只是它好像贯穿了我整个儿时记忆。【… ¥&免费阅读】

    写这本书的初衷也只是听闻金庸先生仙逝,突然回头感慨自己过去的二十来年,心有须嘘,突然想写一本书,且当心理安慰,如此罢了,并不敢打着各种旗号落笔,也知道自己的斤两,离大师高



第一章 酒
    酒,有人用它肆意狂欢,有人用它浇灌愁苦,有人用它洗涤藏污纳垢的肺腑,也有人用它淋漓温烫原本已然沉寂的血脉。无论你身处风花雪月还是断垣残壁,大漠孤烟或是烟雨楼阁,它都可以接近完美地出现。

    月色经往处就是江湖人的故里,酒香荡漾时便是江湖人的乡味。江湖人的刀口剑鞘,江湖人的夜,江湖人的寂寞或悲欢,那些儿个过去的流浪,现在的挣扎,以后的茫然,那些儿个错过的容颜,得到的皱纹,名也好,利也罢,恰好足够温一壶酒。

    酒,果真是个好东西,以至于平时沉默寡言的人破天荒地谈山谈水,以至于李寡妇对镜贴起了花黄,以至于平日里怂包的王麻子敢为二两酒钱扇了婆姨两大嘴巴子,所以他的婆姨现在已经躺在冰凉的地上,不肯闭合的眼睛依旧直勾勾瞪着要了她小命的绳子和房梁。但王麻子并不知晓,他现在依旧在来福客栈,毕竟,酒确实是个好东西。

    来福客栈的酒,绝非什么醉仙酿、杏花露、临江清诸如此类的金汁玉液。浑浊,细看还能发觉其中悬浮的谷糠渣末,恰好足够说明它果真是粮,但也足够暴露了它粗制滥造的根底。

    但凡大富大贵之人哪个不是对它嗤之以鼻,就连落魄的书生秀才也是不屑于此,宁可借亲求友饮一杯精雕细琢的花雕,也不愿到此一亲芳泽,体面人自然有体面人的品质。

    这酒不受待见的原因除了它粗制滥造的浑浊不堪以外,更因为它俗气的名字让人听而止步,好东西自然是需要好名字,就比如一个大美女叫翠花、如花之流的名字,难免是让人不适,反之,叫什么雅、素、嫣这样的,即使不够漂亮,已让人保持了一定的兴趣,人只要有了足够的兴趣,大多事情也就愿意去做的,所以叫翠花的美女嫁给了贫穷耕夫,而叫雅叫嫣的丑八怪们现在正在灯火辉煌的高处卖弄风骚,这是王麻子除了酒以外说得最多的话题。不过,他的话题很快就终止了,因为满满一碗“刘二锅”已倒在了他的桌前。

    “刘二锅”,它的名字,因酿造它的人姓刘,又每次准能用酿一锅酒的粮食量酿出两锅酒,刘二锅和他的“刘二锅”就此而得名。刘二锅姓刘,这是他自己亲口说的,至于叫刘什么,人们并不关心,他自己也早已不在乎,反正也习惯了人们叫他刘二锅。有人说刘二锅的酒是掺了水才能酿出这么大的量,他没有承认也并不否认,反正他们乐意买,是,他们确实乐意买,不为别的,便宜。

    这年头,“便宜”这两个字比命都重要。蒙古鞑子入住中原以后,烧杀猎夺,这大元朝的汉人谁不是在水深火热中和贫穷一起挣扎。蒙古人喜欢的东西它就必须贵,更何况是忽必烈喜欢酒,所以这天下的酒不论优劣,它想不贵都难,它不贵的地方,蒙古骑兵的弯刀就开始狂欢。

    这来福客栈的老板倒是个胆儿大的主,冒着弯刀吻脖的危险也敢卖这“刘二锅”。其实也正常,这“便宜”既然比命还重要,钱自然是重要的,命是比不上行钞的。

    所以此刻,十五条人命就伴随着行钞躺在屠二那油腻臭旧的衣襟内侧里,整整齐齐。但屠二这人可真是个奇葩,酒对他来说,显然是比行钞还重要。要是不能喝到酒,要这行钞有个屁用,活着还有个鸟劲儿!这是屠二常常说的,也许是为了显得



第二章 红梅
    这张要人命的脸走进来福客栈的时候王麻子已经倒在了自己的桌上,和喝高醉倒的人并没有太多不同,差别只在于王麻子现在已经忘记了呼吸的感觉,他的记忆定格在了这一张要人命的脸上,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去后悔扇了婆姨的那两个大嘴巴子,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红梅。

    红梅,一整片的梅林,成片的红梅宛如一群俏皮的女娃儿在嬉戏打闹,可凑到一起便又成了摄人心魄的绝色美人,偏偏这个绝色美人却莫名其妙躺在了白苍苍的雪地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和它们的主人一样。不过它们的主人已经和它们睡在了一起。刻着“阮梅红”三个字的墓碑已经提示得再明显不过。

    阮梅红确确实实是个绝美的人儿,至少在她大着肚子回到梅香谷之前人们是这么认为的。遗憾的是从那以后她就变成了偷男人怀野种的代表,而她的父亲阮雪生也成了武林的笑话,堂堂武林盟主的千金偷跑出谷怀了个野种回来,倒真是个天大的笑话。但那一天,阮雪生并没有责骂他的女儿,天底下的父母原来都是这么伟大,总对自己的子女保持了无限的宽容。他只是用一如往常的平淡语气问了他的女儿一句话。

    “曲谱到手没有”。

    阮梅红并没有立刻回答这句话,她用明亮的眼睛和她的父亲对峙着,右手温柔地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肚子,这才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撬开了自己的牙齿。

    “照顾好我的孩子”。

    “我保证”。

    阮雪生顷刻间已回答了她的要求,斩钉截铁。半本琵琶曲谱这才通过阮梅红颤颤巍巍的手递到阮雪生身前。阮雪生一把夺过曲谱,映入眼帘的“清秋曲”三个大字让他的眼睛瞬间就迸发出狂热的光芒。

    “清秋曲!清秋曲!你终于还是落入了我阮雪生的手中,哈哈哈,十年啊,整整十年!武林至尊啊武林至尊!”

    但阮雪生很快就停止了自己的癫狂,因为他已发现了曲谱只有一半。

    “另一半”

    “二十年后,自然会有人送到这个孩子的手中”阮梅红用天底下最温情的目光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每一个母亲看自己孩子的目光果真是这世间最漂亮的眼神。

    但漂亮的眼神并没有持续多久。终于还是因为这个笑话,在生下自己的孩子以后,阮梅红用一把剪刀结束了人们的唾沫。于是她就躺在这白雪中的梅林里,从此她和她所爱的东西已血肉相连,再也没人能够使她们分开。她爱梅花,尤其红梅。

    但这一切对于阮红梅来说是没有任何记忆,他只有在每次到梅林看母亲的坟墓时才会痛苦一场。而这些眼泪也大多是因为对自己无父无母的愤恨,愤恨他的母亲弃他而去,甚至他都没见过她一眼,只知道这里埋葬的人是他的母亲。更愤恨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姓甚名谁的父亲,他无法理解这世间竟然会有抛妻弃子如此绝情的男人。从小到大只有外公一个亲人,但外公除了每月十五以外绝难见到他的人影,就好像阮红梅的死活与他本不相干。外公每当十五月圆的时候都会准时出现在院子里,但不是看阮红梅,他看的是天上的月亮,就好像天上的圆月才是他外孙的脸蛋。所以阮红梅每次要问自己的身世也是不了了之。

    所以十九岁的阮红梅已活成了一个怪物,一个性格孤僻而喜欢杀人的怪物,但他杀人的手法可比葛鹰高明得许多。他杀的人也比葛鹰杀的人要该死得多。甚至他杀人还有自己的规律,只在每年红梅开放的时间段杀人,只杀八个人,一个也不会多杀,当然也一个都不会少,只因他母亲坟前那棵梅树每年都会准时地开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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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飞絮
    门口出现的人,对葛鹰来说已再熟悉不过,这人是葛鹰比畏惧阮红梅还要更惧怕的人,可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葛鹰的老子,“飞絮刀”葛天成。

    儿子怕老子倒是理所当然。

    但葛鹰之所以怕他的父亲,是因为这二十年来他已尝遍了葛天成的手段,葛鹰杀人的手法不过只是学到了他父亲折磨人的一点儿皮毛而已。

    飞絮刀之所以叫飞絮刀,是因为它足够轻巧灵活,飘飘洒洒,恰若柳絮因风起,反倒更像一柄剑。更因为一旦被葛天成盯上,就如附骨之蛆,阴魂不散。但你如果不打算逃了他又要想方设法逼你逃,他就是个喜欢狩猎的饿狼。

    现在,他已找到了他的猎物。

    遗憾的是没等他开始露出狰狞的獠牙,他的猎物已被别人抢了先。

    刘二锅从后堂掀帘出来时候的样子显然很不好,他的脸色已然没了血色,印堂的黑屋把他本来就深陷的眼窝衬托得更病态了,但他可不是生了病,他青紫的嘴唇不用开口就已经告诉人他中了毒。

    “哈哈哈”葛天成现在笑了,而且是赤条条的嘲笑。

    “刘一手啊刘一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亏你刘一手还号称‘妙手回春’,哈哈哈,妙手回春,我看你还是叫刘瞎眼吧”葛天成现在真是又乐又气又疑惑。乐的是这当年江湖号称妙手回春一手医术出神入化的刘一手竟然被人下了毒,而且明显这毒他刘一手自己解不了。

    想当初,这位“妙手回春”可是一年只施一手的傲气的主,天王老子求他也没用,所以人称刘一手。

    不过,他确实有傲的资格。医,虽不至于活死人生白骨,但无论多重多致命的伤,到了他刘一手的手里也能给你救活了。毒,他要毒的人,无一例外都死了,但谁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死的。

    而葛天成,当年也曾求过刘一手一次,只是刘一手死活没有答应他。也就是因为那一次,葛天成和刘一手势同水火。

    气的当然是竟然有人抢了他葛天成的猎物,疑惑的是他不知道这下毒给刘一手的到底是谁。

    但他现在还没有闲工夫去追查,他现在有更要紧的事要问刘二锅,也就是刘一手。

    “整整找了你十九年,万万没想到你竟藏在这鬼地方成了酿酒的刘二锅,刘一手啊刘一手,你还真是留得好一手泥牛入海,但你躲得了我葛天成却终于躲不过阎王爷,我是真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你刘一手解不了的毒,竟然有你刘一手发现不了的毒”葛天成看着刘一手的眼睛里现在依旧是满满的嘲弄。

    刘一手却也没有因为这嘲讽而生气,一个可以隐匿十九年的人,胸中城府的深度本该如此。

    “现在,该说说你十九年前的最后一手了”葛天成的眼神已由嘲讽变成了冰冷。

    十九年前……每当刘一手想起那件事的时候,就看见了纷飞的大雪和被压得咯吱脆响的竹子,还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那是一张女人的脸,是一张大着肚子的女人的脸。琼鼻蛾眉,属实闭月羞花,但这张脸苍白无比,双眼紧闭,嘴唇也已没了血色,斜刺刺地躺在竹林雪地上,雪花已盖过她半头乌黑,紧紧抱着一把梨木琵琶,恰好盖住了她明显隆起的肚子,幸好她微弱的脉搏告诉刘一手这不是一具尸体。

    刘一手把她救醒的时候已是七日之后。刘一手真是个怪人,别人用万贯家财求他做的事情他往往不屑一顾,但他想救的人他总莫名其妙就丢了自己的“一手”。这女人,刘一手自然想救,因为刘一手是认得这张脸的,试问这凤栖楼的“玉面琵琶”红姑娘,武林中又有几个人不认识她!

    但艳绝武林的“玉面琵琶”如今却像是个疯子,醒了就



第四章 十五的明月
    阮红梅本来是准备去飞絮山庄的,但他半途又折回了红梅谷,只因他突然想起明天就是十五,外公一定会出现的。同时,明天也是他二十岁的诞辰,外公早在上个月十五就叮嘱过他,让他本月十五无论如何也务必身处梅谷。

    阮红梅到现在都无法理解外公对于每月十五的重视。或者说对十五圆月的痴迷。但这天底下痴迷明月的又何止阮雪生一人,且不说李太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放浪,单是苏子瞻“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遥思已是这天下人共同的心声。月,毕竟是故乡明。

    梅谷十五的月亮和别处并没有什么两样,同样的又圆又亮,如果非要找出哪里不同,那就是雪地里那片梅林被这月光耀得又深又红,反而徒增了一份诡异。

    阮红梅见到外公的时候,梅谷的明月也已珠圆玉润,尤其站在梅谷这‘立雪楼’上看,白的更白,红的更深,寒得凛然,艳得孤傲,好一片梅红雪白的美景。阮雪生今天明显心情不错,已又把当年当选武林盟主时所着的红袍又披了起来,就连那一头白苍苍的头发也用黄绸束了起来,倒显得神采奕奕,不减当年风姿。但他一直向远处张望的眼睛已在告诉阮红梅他在等人。

    阮红梅突然有一种预感,自己一直想不明白的许多事情也许今晚就会水落石出。

    “倒酒,客人来了”不等阮红梅往深思索,阮雪生已打断他的胡思乱想。

    这四下又静又冷,只有雪花飘落的悉悉簌簌,哪来的客人,难不成来的是阴曹地府的客人么,阮红梅疑惑不解。但他还是乖乖地走到檀木八仙桌前往金丝环把湛蓝色的酒杯里开始斟酒,八个杯子,八把椅子,难道果真要“八仙过海”么。

    酒才斟满半杯,阮红梅就已听见马的撕鸣,只见远处白茫茫的雪地里此刻已出现一个快速移动的黑点往这边驰来,黑点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雪地上的马蹄印也慢慢地隐约可望见。阮红梅转回自己的目光,继续斟酒。

    酒斟满的时候人也到了,马果然是匹好马,大宛国的名种汗血,正吭斥吭斥地打着鼻气,再好的马毕竟也经不起长途跋涉。但这人,就在他把马栓在楼前那棵梅树上后转身的一刹那,阮红梅已经傻眼了,这人!果真是来自阴曹地府的朋友,这人竟是已经死掉的屠二!不,屠铁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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