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琵琶曲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败笔苏半城
转瞬身体只觉一松,呼吸顺畅,眼前明光大作,头昏眼花,肩头股背吃痛不已,“哇啦”一下吐出一口黄水,已被凛蛟重重摔在地面。
却原来凛蛟已将他从湖底带出了水面,还在惊魂未定之际,凛蛟张口一吐,一颗鹅蛋大小散发着淡蓝幽光的珠子从它口中缓缓而出,直逼阮红梅而来,看那意思竟是要将此珠赠给阮红梅。
见原本凶神恶煞的凛蛟突变如此,阮红梅一时之间反被弄得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但这恶蛟不伤害自己终归是好事,管它是何原因。
阮红梅却是不知,凛蛟本就是天地灵兽,甚通人性,幼年时得墨麟剑下之恩,怀恩图报,墨麟之主亦如它的恩人。墨麟认红梅为主,心意相通,红梅此刻亦如它的恩人。
宝珠近身的一刻,阮红梅怀中的墨麟黑剑光芒大作,表露出了强烈的战意。
墨麟乃至阳的绝世宝剑,凛蛟内珠却是至阴的异宝,阴阳两极,势同水火,难怪墨麟如同见到了天敌。
这倒为难了阮红梅,这宝珠取也不是,不取也不是。
沉思了一下,他终于还是决定将此珠还给凛蛟。畜牲尚且如此,人怎能昧了良心,毕竟凛蛟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了,若非凛蛟相助,自己恐怕要困死水底了。
信手一抛,宝珠又向凛蛟飞去,只见凛蛟张口一接,宝珠已又隐了腹中去。
凛蛟见红梅不贪宝珠,灯笼大眼似有泪雾,感动不已,转身一头扎进了湖中去,溅起好大些水花,水滴漫天。
水滴尚未落尽,湖水搅腾,凛蛟已去而复返,跃出了水面,
第十四章 厚福原是祸中来
拿命来…拿命来…声音凄厉无,披头散发的鬼脸瞬间压到阮红梅脸,阮红梅灰心一笑,一招单臂擒虎,右手斜地里翻转上来,死死拿住了女鬼的肩头,顺势一拌,女鬼惯性而跌,灯笼也掉在一旁。
“哎哟”一声,哪里是什么女鬼,分明是那胖药童,正一脸气急败坏地扯白衣假发,捡起灯笼。
“你这顽童,在此装神弄鬼吓我作甚”阮红梅的声音冰冷。
“爷爷见你天黑未归,恐你遭生意外,故派我前来寻你,你倒好,摔得我好生吃痛”药童脸色难看极了,既有吃瘪的委屈,又有疼痛的歪曲,倒和那唱戏的丑角有几分相似。
阮红梅对这顽童的印象可不太好,盯着他道:“要不是我经脉受损,武功全失,现在你已是一具尸体矣”。
“你这人怎地如此无情,且不说你住我家吃我家的,我一孩童你竟也作此凶神恶煞…哼…果真是白眼狼”童子犹未气消。
阮红梅听言一想,倒也是,自己与那老道非亲非故,如此叨扰人家,这童子虽顽劣了些,实际上也没做啥伤害到他性命的事情,只是些童性恶趣罢了,倒是自己与一童子计较显得丢了气量。
当下开口同药童道了歉意,人说童稚的脸六月的天,阴晴不定,气来得快,消得更快,药童听得阮红梅诚意道歉,气也消了。
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不一会儿,身后树草沙沙,闪出了那红头白身的灵猴来。药童见灵猴到来,这才提上灯笼对阮红梅道了句“走吧”,遂自往前开路。
及至草庐,已是夜深,缺月卧在那远方的山头昏昏欲睡,群山云雾缭绕,一片静穆。
老道却还没睡,点着豆油黄灯,等在那屋内,待阮红梅拿出了灵药,放下了宝剑,听得红梅讲述这寻药奇遇,连叹“缘当如此”。阮红梅向他问及“滇南客”,他却也不知,聊罢各自分榻睡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阮红梅就已醒了,是被那药童摇醒的。【!# …¥最快更新】
“起来起来,大笨猪,快起来,爷爷说你还想要命的话就快起来!”药童左手揉着惺忪的眼,右手摇着阮红梅一个劲地喊,明显很不耐烦。
阮红梅起来出了茅屋就在门前见到了正在打着拳的老道。
老道见阮红梅出了门来,呼喝一声,白须飘荡,道袍一扬,手回脚拢,收了功法力劲,定下身子。
笑眯眯地对着阮红梅道:“公子既已起来,快与我那孙儿回屋提了木桶去取那无根之水吧,恐迟了耽误时机。”
“何为无根之水”阮红梅一头雾水满脸困惑。
“自然是这晨曦之间的甘露,晨露乃天地之间的五行之气交织自然而成,天不足以作父,地不足以为母,既无父,亦无母,岂非无根也”老道一脸笑意。
阮红梅这才了然于胸,知道这无根之水事关己身,当下也不废话,回屋寻了药童木桶,两人两桶收取露珠去了。
这山山高雾重,树多草杂,露水甚是好取,旭日方才东升,阮红梅和药童便已满载而归。
老道见二人得归,回屋取出了一乌黑药鼎,又叫药童生火架鼎。先是烈炎焚鼎,直烧得药鼎遍体通红,啪啪作响,这才吩咐阮红梅将无根之水倒入药鼎中。
露水倒入鼎中,刹时白气蒸腾,呲呲作响。煮沸,冷却,煮沸,直反复了七七四十九次,待得药鼎中只有壶盛的量。
老道才叫阮红梅取出灵药投入那药鼎中去。两株灵药才入药鼎,顿时“嘭”地一声,冒出阵阵黑烟,然后药鼎整体红光阵阵,颤颠连连。老道双手犹如铁制,绕着红鼎连连打出奇怪的掌印。
直至日射人斜,老道方停下身子,满头大汗,对着阮红梅高声呼道:“公子速度滴血入鼎。”
&nb
第十五章 葛鹰的刀
滇城,月黄星稀,夜雾朦朦,没有风,但绝不安静,乌鹊拍翅,蝙蝠用猩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月光中来往的蚊虫,一座破庙里,老梧桐干枯的树干被这昏黄月光射到地上,就成了又长又深的黑影,交错杂乱。
一道人影,一个人,一柄刀,就直愣愣地站在这树影上。
一人一剑,另一道人影就站在那屋顶上,傲然而立。
葛鹰以前杀人只是因为他喜欢杀人,从不需要理由。
但今晚葛鹰要杀的人却是该杀的人,至少在葛鹰看来是这样的。
只因这人杀了不该杀的人,而这不该杀的人正是葛鹰的父亲葛天成。
尽管葛鹰自己也曾多次想举刀杀了葛天成,但他自己想杀是一回事,别人所杀又是另外一回事。
葛鹰也早知道了自己不是葛天成的儿子,而是他的侄儿。这是葛天成那天带着独臂一脸颓然地回到飞絮山庄时亲口对他说的。
葛鹰并不意外,九岁那年母亲病死后葛天成就总是没来由地折磨他,他早有所怀疑。
但葛鹰在看到葛天成的脖子喷出鲜血那一刻,突然感觉到自己好像并没有意料中那么恨葛天成。
尤其是看到葛天成不肯闭合的双眼和听到葛天成死绝之前拼命张唇吐出的“鹰……儿”这两个弱弱的字时,葛鹰竟然没来由地想哭。
毕竟这二十年来,是葛天成把他养大!
江湖人,谁又不是可怜人!
葛鹰看到那黑衣人一剑了结葛天成然后从葛天成怀中掏出一块玉玦后,还十分不屑地一脚踢开了葛天成的尸体,那时,他恨极了,愤极了。
所以,葛鹰追了他两天两夜。
“你不是我的对手,我也不屑杀你,杀你对我没有任何价值,带着你的狗命滚吧”【 # 最快更新】
本在房顶上的黑衣人,脚尖点着屋瓦,似蜻蜓点水般,接着空中一个惊鸿翻身,飘然而落,语气冰冷不屑。
葛鹰的刀比葛鹰的人还要冷酷许多,从来不多说半句废话。所以它现在已带着一道寒芒虎啸而至。
葛鹰的人自然也不是啰嗦之人,握刀的手更是如此。
饱含无限恨意的一人一刀对着黑衣人照脸劈下,奇快无比,势大力沉,霸道万分。
“不知死活”
话音未落,黑衣人已经动了,葛鹰的刀很快很重,但黑衣人更快,一个侧身,单脚踏尘,一个回旋,仿佛背生双翅般,原地飞起,刹时生风卷尘,一柄雪白的剑鞘已定在刀上,一点一弹,刀飞手麻。
葛鹰只觉脑后生风呼呼作响,未及回头,已被一脚踢飞。
“噗……”一口鲜血洒然飞舞,恰好散在这树影中。
人,恰好跌落刀前。
“哼,蝼蚁耳”,黑衣人俏然而落,带下的劲风吹得衣玦飘飘。剑,甚至未出鞘!
葛鹰不愧“猎血苍鹰”的名头,受了这一脚暗伤倒地丝毫不以为意,一把抹去嘴角鲜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抄起阔刀,虎足蹬地,势同风雷已又杀至黑衣人身前。
左左右右,上上下下,顷刻间已劈下三十六刀,待这第三十六刀劈下,葛鹰定眼一看,哪里还有黑衣人的半分人影!
说时迟,那时快,只觉头顶阴风阵阵,葛鹰抬头一看,只见头顶一道黑影带一条银光自高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剧而下。
正欲举刀相挡,银光落刃已至,葛鹰的肩、臂、胸、腹、腿已然吃痛,瘫倒在地,再也无力爬起来。
“落雪惊风!你……你是阮……
第十六章 孟冲的剑
葛鹰的刀又沉又重,像头猛虎,猛虎伤人是明目张胆的。孟冲的剑却是又轻又灵,如一条灵蛇,灵蛇攻击往往淬不及防。
但孟冲至少有一点和葛鹰是一模一样的,那就是他也不喜欢说话。
他的剑当然也不喜欢说话,他的剑来得又慢又绵,恰似清风拂杨柳,咫尺如隔万重山,可从来没有人敢小觑这慢吞吞的剑,因为这又慢又绵的剑足够精妙,也足够准确。
准确地插入人的喉咙,带出朵朵血花,灿烂绽放,就像秋暮的晚霞,烧得通透,嫣得强烈,殷的浅,红的深,孟冲喜欢这样的花朵,也喜欢人临死前的目瞪口呆。
但他每次还是要强忍着不能笑出来,因为他是孟大侠,大侠杀人的时候是不能笑的,何况被他杀的这个人并不能算是一个十足的恶人。
这可真让人难受!
还好段阔海比他可要难受多了,因为段阔海现在就已经目瞪口呆,他目瞪口呆的不仅是自己的喉咙已开出灿烂的血花,更是因为刺出这一剑的是孟冲。
段阔海信任的人并不多,孟冲恰好就是其中之一,八拜九叩,歃血为盟同生共死的誓言虽然已过去了几十年。
“大……哥”段阔海和他的话一起倒在了地上,终于也一起冰冷。
看来,孟冲喜欢血花的程度要比喜欢段阔海浓了许多。
剑回,归鞘。孟冲还是一言不发,如同一个哑巴。这个哑巴只是走上前去,从段阔海的尸体中掏出了一块玉玦,这块玉玦一点儿也不好看,更没有贵重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一块玉玦让段阔海丢了性命。
玉玦入怀的时候,一道黑影也飘上了楼。孟冲已看到了黑影,也看到了黑影的雪白剑鞘,但他那又绵又慢的剑依旧稳稳当当地待在剑鞘里,因为他们是认识的。
“葛天成已经死了”黑影说得不紧不慢,葛天成的死显然对他也不值一提。“玉玦”“到手了”孟冲关心的也只是玉玦。
“现在,只差屠铁沧那一块了”,“那倒简单,只是清秋曲的另一半难办,必须要找到阮红梅”,“还有,玉面琵琶也很棘手,不知那天她是何原因没有杀我们,但有这样一个人在暗中,始终是不舒服的”,“暂时管不了那么多,我先去找屠铁沧”。
月落,星隐,茶凉,人各两散。
屠铁沧现在很慌张,他知道那个人一定会来找自己,因为他和段阔海演的戏根本不可能瞒得过那个人,也知道一旦被那个人找到,自己的下场是什么。他其实并不是那么怕死,但他有个老母亲,更要命的是他的母亲眼睛已经瞎了,如果他死了,他的老母亲恐怕也活不下去了,所以他和他的母亲现在躲在山中的小屋里,连灯都不敢点,尽管点不点灯对他老娘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奈何他已经听见了屋外的风,也听见风里的呼吸声,低沉而平静,尽管离得不是很近。
“娘,我去外面找些柴火回来,等会儿我们烤火,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哩”他终是咬牙作了决定。“可是,你不是说不可以点灯么”年迈的老母哪里能听到风里的呼吸。
“灯...灯...不点灯是因为您的眼睛看不见”他胡乱的撒了个谎,起身抓起自己的短刀出了门去。这刀,还是当初做屠夫杀猪用的那把刀,这谎,是他生平第一次对自己母亲撒的谎。
“我给了你时间”孟冲现在已不是哑巴,虽然他说话的语气和他的剑一样又慢又沙哑。
&nbs
第十七章 屠铁沧的老朋友
屠铁沧的朋友并不多,谈得上是老朋友的仅有一个,刘一手就是那一个。
刘一手也不知道屠铁沧为什么会成了自己的朋友,是因为他背着老母上门时淋漓的汗珠还是因为他跪地求药时的泪珠刘一手思来想去得出了个结论,是因为自己那天多喝了两杯酒。
有些人多喝了两杯会心狠手辣,有些人多喝了两杯就会变得心慈手软,刘一手恰好就是后者。所幸他并不是一个嗜酒的人,才得以“留一手”。谁让屠铁沧是个孝子,一个人如果是个孝子,即使他再多么的穷凶极恶,总是不能使人把他恨透了的,也难怪刘一手会心软。
刘一手多喝两杯的情况绝对是罕见的,心软的时候更是仅有三次,一次是屠铁沧,一次是“玉面琵琶”,还有一次,他至今还怀念着那令人惆怅的箫声。
屠铁沧的老朋友是刘一手,但刘一手的老朋友并不是屠铁沧,而是那箫声斗笠。
刘一手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江湖行脚郎中,靠着祖上传下来的《神仙遗论》,与人医病抓药,倒也混得些名气,衣食保暖无忧。但是,鞑子的铁骑踏碎了他的这一切,也差点儿要了他的性命。
他现在依然记得清清楚楚,那晚的火光把天边都烧出了窟窿,鞑子们的刀光在黑夜里犹如一道道闪电,撕裂了一个又一个手无寸铁的乡亲,女人的哭声,男人的嘶吼,鸡鸭的扑翅,还有他快要跑断的双腿。
两条腿自然是跑不过四条腿的,何况是马儿的四条腿。所以,在他的两条腿快要跑断之前,明晃晃的弯刀就朝着他的脸面劈了下来。就在他闭上双眼等待自己的头颅凌空时,他听到了箫声,然后是鞑子们的惨叫。
他睁开眼睛,就看都到了斗笠,戴斗笠的男人,那是刘一手第一次遇见他。
而第二次遇见他时已是半年之后,他的斗笠已经不见了,胸口布满了血迹,刘一手扒开他的衣服才看见,他的身上到处是刀口、剑痕、枪伤、箭疤,而他竟然还能活着,虽然看着也已离死不远。
那是刘一手第一次看见他的眼睛,沧桑忧郁的眼睛,那时,他已胡茬满面。
他只用颤颤巍巍的右手递了一本破书给刘一手,说了“救我”两个字之后便昏死过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