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我之卿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凝雪月白
“good luck!”
我浑身一紧。
前面的观众在热情洋溢地鼓掌,我在掌声之中走上台去。观众席层层盘旋,将我围在中间,镁光灯十分亮眼,除了那台钢琴,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行了一礼,坐下开始弹我的贝多芬奏鸣曲。
这首曲子我弹得很稳,没有大错,却也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我弹得心不在焉,满脑子想得都是接下来要弹的那首叙四,究竟是怎么开头来着?
想得我心情焦虑,不知不觉间,手底下的贝多芬竟越弹越快,像脱缰的野马一般,不受控制。
如此一来,我更烦躁,脑袋也像一团浆糊,更想不出了。
一曲终了,我起身来谢幕,心里却上下打鼓。怎么会忘记了呢?我上一回演奏它,是在哪里?为了谁?
我重新坐回琴凳上,黄色的灯光洒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四下里一片寂静。我将手指放在琴键上,光影疏离,在指尖之中跳跃奔腾。
眼前浮现出duke’s hall的那个大厅,空空荡荡的,台下只坐了一个人。富丽堂皇的大灯将舞台照得金碧辉煌,我侧头去看,隔得那么远,我竟也能看清他。
从不知道自己的视力这样好。
我甩了甩脑袋,努力让自己的思绪回到曲子上面来,第一个音…第一个音是sou,左手呢?左手是mi还是re来着?
台下已经开始出现窃窃私语的声音。我坐得太久了。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闭上眼睛,我豁出去地弹响了第一个音,没有错,如水一般的声音从我的手指下流淌出来,像时空隧道一般,瞬间将我拽回到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我欢跳着蹦到他的身上,他身上有那样好闻的露水清香。我黏在他的身上不愿下来,路过的朋友和前台的叔叔都在探头笑我。
那天晚上我软磨硬泡地才借出duke’s hall的钥匙,我像一只兔子一样地蹦上台,那台琴上有着steinway漂亮的标志,我将手指放在琴键上,转头冲他笑一笑。
那天晚上,也是这个旋律,也是这首叙四的琴音,从我的指尖下倾泻而出。
我忍不住侧头向观众席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密密麻麻的,我看不清楚,也找不到他。
他已经走了。
他再不会回来了。
眼前倏忽一下子就朦胧了起来,手上一大片一大片地犯错误。不知道怎么了,平日里练的东西好像都蒸发了,手不是我的手,弹琴的人也不是我了。
这是我有史以来弹得最差的一遍。错断不止,到后面**的地方,除了手指跑动再没有其他,声音难听到了极点。所有的和弦都被我用大力砸下去,眼泪顺着我的力道甩下来,落在我紫色礼服的蝴蝶结上。
我心里已经对自己今日的表现失望至极,只想着快些弹完,离开这个丢人的是非之地。
然而偏偏这首曲子好像长得永远都结束不了了一样。
我觉得有水滴顺着脸颊流到我的下巴尖上,悬着,悬着,却总也不落下来。我不知道那是汗水还是泪,总归也没有什么区别吧。
最后四个和弦我下了大力气,好像还在心理上,试图弥补一下自己前面弹得一片稀烂。悬在下巴尖上的那滴水珠在最后一个和弦的时候被我甩掉,反射着七彩的光影,不知道飞往何处去了。
我站起来行礼,台下有稀稀落落的掌声,大家都很礼貌。
我提起裙子,落荒而逃。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心理作用,后台的下一位选手,主办人,还有好几个工作人员看过来的眼光里都有着奚落和同情。我擦了一下额角,眼睛却仍旧迷蒙一片。我于是又狠狠揉了揉眼睛。
后面的选手礼节性地跟我说了一句“well done”,我尴尬地笑了一笑。
我急匆匆地去换衣服。这一身礼服穿在身上,令我浑身都不自在。我觉得嗓子堵堵的,胸膛里也堵堵的。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我一口没吃,不但不觉得饿,还觉得阵阵反胃。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进入决赛的,收拾了东西就准备离开,走到后台门口,一位老奶奶追出来,叫住了我。
我回过头去,她颤颤巍巍地将我刚刚给评委席的谱子递给了我。
“man,你的肖邦真的好美,”她握住我的手,我能感到她手掌上密密麻麻的褶皱,“你的叙四一开始,我忽然一下就想起我去世很多年的姐姐,真的,就好像她在跟我说话一样。”
我勉强笑了一笑,说:“谢谢您,可是我叙四后面错得不成样子了。”
她摇摇头,握住我的手,又过了很久才放开。
我没有等结果,将谱子装进书包里,我就出了门。汐凰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进来,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接起来。
“小满?弹完了么?怎么样怎么样?”
她的声音那么热切,我忽然一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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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微微清了清嗓子,我说:“一般,今天弹得真的不太好。”
汐凰“切”了一声。
“得了吧,你是处女座,完美型的,说不太好的时候都挺好的。”她见我不答话,这才稍稍认真些,“真的不好?有那么不好?”
“嗯。”我将书包向上提了一提,“特别不好。”
“你怎么了啊?不是一向都发挥很稳定的么?怎么会特别不好呢?你想什么了啊?”
这一个问题将我问住了。是了,我想什么了?我在努力忘了他的过程里一不小心把曾经给他弹过的曲子开头也忘记了;我坐到琴前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金碧辉煌的duke’s hall和那一夜坐在里面的那个人;我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胡乱跳跃的时候,眼睛却还在瞄着观众席,心里还在指望着,他会在某一个角落突然出现,会给我一个惊喜,会在我结束的时候狠狠鼓掌,然后向我比一个剪刀手。
我怎么可以这么幼稚?我怎么可以这样自己骗自己?
许是我静默的时间太长,汐凰像是猜到了什么一般,小心翼翼地问:
“小满,你不会,还没有忘记他吧?”
我低头,边走路边去踢路上的石子。英国的小镇特别宁静,eastbourne靠海,七月初,海风徐徐吹来,我迎着风走,被自己的头发迷了眼睛。
过了半晌,我才说道:“我尽力了,真的。”顿了顿,我又嘲笑自己一句,“汐凰,我真的太没出息了。”
田小姑娘的语调提了一提。
“这怎么是没出息呢!这说明你是个专一的好姑娘,”她换了个调子,用她清澈调皮的语气安慰我说,“别着急嫁,他不要你我来娶你。”
汐凰的玩笑并没有把我逗笑,但是为了让她不那么担心,我努力地笑了两声。
田小姑娘悻悻地说:“小满,你现在笑得比哭还难听。”
……
我不想哭,我为什么要哭?
这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比赛,失败了我还可以有下一次机会。同理,他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不过是一场短暂得只有五个月的恋爱经历,走过去了,我还可以再来,我还能再遇到一个人,再喜欢上一个人,再爱上一个不会随意地就离开我的人。没有人规定我非要在他这一棵树上吊死,我还是会有新的生活。
到那时候,我回过头来看现在的我,看这个在英国的一个海边小镇,为了一场小比赛和一个不值得再想的男人而伤心不已的我,一定会哈哈大笑,然后转头就将这曾经的一切忘个干净。
洒脱一点,我劝自己。
回伦敦的火车到晚上才有,这一趟线路要三个多小时。我无处可去,在小镇上闲逛,溜达到海边,听层层叠叠的浪花拍打在沙滩上,细密的小沙子随着波涛来回飘荡。
我赤脚踩在沙子上,一个脚印现出来。来了一个浪再看,一切都归于零。
那天在回程的火车上,我再也支撑不住,迷迷糊糊地想睡,不由自主地往旁边靠,却扑了个空。一个激灵,我这才醒悟过来,这趟车上只有我自己,我不能睡。
就这样,我强撑着自己的眼皮,回到了伦敦。
不知怎么的,刚刚在火车上明明困到要一觉不醒,这会儿下了车,夜色茫茫,我反倒精神起来。我想到昨晚,同马可喝酒的时候,她说起的一句话:
喝完这一杯,回去睡一觉,然后好好练琴,好好生活,忘记那些让我们伤心的人。
我家楼下就有一个小酒吧,晚上开到十一点钟。我总是路过,却从没有进去过。然而这一天,我想到马可的这句话,觉得她说得特别有道理。我就是需要一点仪式感,在这样的仪式感里,我能彻彻底底的,在自己心里同过去,同他做一个诀别。
我要用这一瓶酒告诉自己,不要再抱有幻想了,他已经要结婚了,他并没有选择你,而是离你而去了。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气势汹汹地走进了那家酒吧,将书包甩在吧台的高脚凳子上。调酒的小哥带着三分好奇的笑意看我,我瞪着他,像是在瞪着我自己:
“请给我来一瓶vodka。”
怕自己说得不清楚,我又加了一句:
“要最烈的。”
……
最烈的伏特加很快就上来了,酒保小哥还很好心地递给我一个装了冰块的小杯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伏特加,也许是因为上回喝的就是它,印象还不错?或许是我就想用当初想他的时候,一饮而尽的这种酒,来跟自己做一个诀别?
我倒了一杯,浓烈的酒气冲进我的鼻腔里,我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我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杯。每倒一杯,我就想起曾经的的一丝丝回忆,它们在我眼前像幻灯片一般闪过,犹如情景再现。
一张一张叠在一起,最后全摞成一个名字。
石越卿。
从明天开始,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过去式。我再不会为他哭,也再不要为他笑。那些回忆都随着这些烈酒去罢,现在喝下去,过一会儿兴许还会吐出来,然后再也不要找上我来了。
让我一个人好好地重新开始。
……
那天晚上我差一点就把一整瓶都喝掉,最后是酒吧的那个小哥按住我,好心地劝我,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已经喝了半瓶,不能再喝下去了。
我迷迷糊糊地冲他笑一笑,晃晃悠悠地拿了书包出门。
夜里一阵寒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
家就在酒吧门口,我从这个门出去,还算清醒地从另外一扇门进去。我觉着自己没醉,因我还能清楚地从包里找到钥匙,还能晃晃悠悠地上楼,还能准确无误地把钥匙插在孔里。
进了家门以后,我像是神经松弛下来了一般,将书包扔在地上,烧了一壶水,然后简单的洗了一把脸,之后倒头就睡。
我不知睡了多久,昏昏沉沉的,只觉得反胃。我当时脑海中唯一的想法是,新换的床单,绝对不能吐在床上。
于是我闭着眼睛摸下床,床头的灯一直没关,我跑到卫生间去,抱着马桶吐了个一塌糊涂。
吐完第一场,我似乎才终于如梦方醒。回到屋子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又把一套家居服换上。家里还剩下一个苹果,我看看表,凌晨两点钟。
我咬了一口,又喝了口水,然后瘫坐在床边。还没歇息上一小会儿,恶心的感觉又袭上来。
我又冲过去,这一回抱着马桶,直吐了个天昏黑地。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狠狠地折腾过一回,我心中反倒舒坦了很多。我对自己说,你玩也玩过了,闹也闹过了,吐也吐过了。从今天起,终于可以好好练琴,好好生活,忘掉那个人,让过去的一切都成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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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扶着墙面站起来,只觉得双腿都在打晃儿。
漱一漱口,我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我也不算睡着。半梦半醒地不知又过了多久,肚子竟忽然开始绞劲儿一样地疼起来。
我近几个月来吃饭都不太规律,最近偶尔也有肚子疼的时候,我通常不把这当作一回事。我琢磨着,可能是平时不喝酒,突然一下喝了半瓶烈酒,受了点刺激,忍过去就好了。
于是我将青头狠狠压在自己的肚子上,试图缓解一点疼痛。
并没有什么作用。
我一直自诩胃口好,所以平时肚子疼的时候从来也不说自己是胃疼。然而这次,我清清楚楚地感到胃口像是在烧起来一样,火焰在那儿一寸寸蔓延,越来越疼,简直像是要炸裂。
肚子里灼烧着,身上却冰冰凉。我想起我家楼下不远处就有一家私立医院,急诊开二十四小时。但就是太贵,我有点舍不得。
再忍一下看看,我这样劝自己。
大约又过去十五分钟,我看看表已经三点半了。胃口不但没有好一点,反倒变本加厉。我皱着眉头想,今晚肯定是混不过去了,下楼买两片止疼药吧。
只要两片止疼药,应该不会要我很贵的。
我没有带别的东西,七月份的日子里,晚上虽然有些凉但也算不上很冷。我胡乱拿了一件大衣披上,带了手机和一张银行卡,捂着肚子就下了楼。
医院离我也就五分钟的距离。可胃口里翻江倒海,疼得我呲牙咧嘴。我佝偻着腰,努力地快步进了医院。这一家私立医院十分有名,快凌晨四点,前厅仍旧是灯火通明的。
我跌跌撞撞地走进去,前台的人站起来对我说话。我的眼前只觉得一片白茫茫,前台护士的人影开始变得重重叠叠。
好像有人跑过来扶住我,我把住了什么东西,说了一句:
“胃口有点不舒服,我想要点止疼片……”
接着喉头涌上一阵血腥气,我没忍住,闭着眼睛弯下腰去,吐了一地。这瓶酒的那个明晃晃的价格标签在我脑海中掠过了一下,好贵。我心里转了个念头:可惜了。
然后我微微睁了下眼睛,看到的是一地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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