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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这次来,李木也没有想过要联系我们,他的理由是:“你们的生活与我天差地别,我也知道你们在走一条危险的路,我不想参与,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联系你们,说不定还坏你们的事。”
说着,李木转身从行囊里拿出《都市里的女人》那本书来:“两位大作家,给签个名吧。”
我能明白李木的心态,既然我和梁凤书日子过得富裕,他不想占便宜,这是他固执的清高,以前他那么穷的时候,都从不向我和梁凤书伸手,他现在已经脱离贫困线,更有坚持自己的资本。
李木和陶春兰还有一点相像之处,那就是嫉恶如仇,他嘴上不说,可我知道,他心里根本就不认同我和梁凤书走的这条路,他认为我们这样的人,难会做些丧尽天良的事情,几乎与黑道上的人没什么区别。
依依就是死在黑道混混的刀下,李木有意无意中显露出他对黑道人的憎恨。
从李木的言谈中,我能感觉到,他看到论坛上那些关于我和梁凤书的新闻后,他很担心我坐牢或者横尸街头,到时候没法对陶春兰说我的去处,所以他这次要回来看看我。
依依的忌日是在正月初三,李木这次特地在年前过来,估计是要看看我的,在他还没有想好时,天桥上的正义之举中遇到肖玲玲认出他来,这才提前见面。





始于1979 第519章 孤寂的婚礼
每个人心中都有无法愈合的伤痕,穷苦时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会转化成财富,也会在心里留下阴霾,就像这南国冬日的寒凉,它每次来的时候,城市总是空空荡荡,就好像这座城市故意不让难得的寒凉看见繁华中的喧嚣。
时光中的酸甜苦辣在心中郁结起根结,就像无法切除的肿瘤,总在不经意间给心中送来隐隐刺痛,除了一声哀叹,别无他法。
儿子不愿意向父亲诉怨,李文白的固执,让李木终究没有带依依去看自己的故乡。如今依依早已不在人世,可李木心中的愧疚和伤痕结成一个疤,厚厚的疤压在心底,使得他不愿意再回到故乡去,因为依依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故乡了。
李木说,其实陶春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负担,但她已经养成勤劳节约的生活习惯。
大姐李敏半年前已经在福建结婚,去参加婚礼的亲人只有李木一人,我没有接到通知,知道我联系方式的只有李木,他或许不想干扰我的生活,必定我也从来没有当自己是李文白家的人。陶春兰请不了长假;李文白要坚守那残破的老屋;李水还在青岛打工,过着拮据的日子,没有多余的钱支付来回的车票;李余正在上大学,更没有参加婚礼的来回路。
李木虽然没有说,我能想到,李敏估计经济状况也不好,不然她是可以出钱邀请亲人去的。
听李木说,李敏的丈夫家其实经济条件不错的,又是当地人,父母都在国有企业上班。
依照山村里嫁女儿的习俗,男方是要给女方家父母礼钱的,经济拮据的陶春兰与故乡那些人的想法完全不一样,好像她的灵魂就不该进入那个贫瘠的山村。
当李敏告诉母亲陶春兰自己要结婚时,陶春兰在电话中告诉李敏:“敏儿啊,我现在走不了,去你那边,来回得好几天。你长大了,你的事情自己决定,妈妈都支持你。敏儿,你要千万记住,不要伸手向男方要一针一线,我们家里也不要他一分一毫,如果婚后你觉得他对你不好,你才能有资格硬气地随时离婚。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只有你自己有,以后才不会受气。”
想陶春兰她自己就是一个硬气的女人,孩子生太多,使得她可怜孩子,无法和李文白离婚。她了解李文白的愚昧,如果她向赵小莲一样抛下孩子,李文白一定不会让她的孩子上学,上大学那就更是完全不可能。
陶春兰在自己的婚姻中吃尽苦头,她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希望女儿做一个自立自强的女人。陶春兰是极其睿智的,她知道当时家里还很贫穷,一家穷得叮当响的人去参加婚礼,会让女儿很丢脸,那就不如不去,也不要男方一分一毫。
还有力量跋涉,希望就在,陶春兰盼望孩子都日子好起来,那时她或许才能安心歇下来。
农村里像陶春兰这样教育和要求孩子的母亲,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她拼尽全力送孩子读书,鼓励孩子去自由驰骋,给孩子完全的尊重和自由,不干涉孩子们的爱情和婚姻,从没想过通过嫁女儿获得一笔财富。
我曾经出生的那个家庭虽然已经脱离经济困境,但都还没有真正好起来。李敏的婚礼只有李木这一个亲人去参加,李敏心中也应该是无限悲凉的,但这就是穷人家孩子需要忍受的煎熬。
我们都为李敏的婚事而感到凄凉,其实桌上的每个人都同样凄凉,我和梁凤书根本就没举办过婚礼,露露和贡布也没举办婚礼,小芬和肖玲玲更没有奢望婚礼的资格。
那年月,虽然好像就在昨天,可那时侯活着真是不容易,潮水一般涌进城市的进城务工人员满坑满谷,能够过上安稳日子已经是极其幸福的事情,身在异乡漂泊的人,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李木拿出李敏的照片,肖玲玲一把抢过去,惊呼道:“大姐好漂亮啊!和她合影的这是总理啊!我们一辈子可能也见不到这个级别的人啊!”
李木说:“是啊,姐姐很漂亮,她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经理,活得硬气而正值,就像妈妈一样。以她的条件,她是可以嫁入相当好的人家的,可是她说有钱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所以她选择爱情。”
梁凤书用力地盯我一眼:“麦子,听见没有,有钱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老婆,我可没钱啊,所有钱都在老婆那里,我哪有钱。”
小芬不屑地说道:“切,谁知道呢?”
李木笑笑:“麦子还算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他还和弟妹这般恩爱,就说明他不是个俗人,麦子命好,是我们五姐弟中命最好的,能有这么贤惠漂亮的才女做老婆,他还渴求什么呢?是吧,麦子?”
平措在监视器前值班,以防我们被人偷袭,这套安保系统是汪朝和亲自安装的,全部由老代生前从国外带来的顶级设备,他回头大声说道:“玲玲,你要是嫁给我,我一定做一辈子好男人,我发誓。”
小芬哈哈大笑:“平措,发誓没有用,想办法搞到手才是真的。”
沉重的气氛一下融化开,大家说笑起来,就像没有一点忧愁。
肖玲玲非常得意地告诉李木:“二哥,我现在做歌手啦!是嫂子和麦子哥送我去学的音乐,等年后酒吧开始营业,你去听我唱歌。”
李木赞许地说道:“玲玲,麦子确实是个好人吧?他和弟妹对你真是没得说,你现在做了歌手,以后就有安身立命的资本,这是非常好的事情,我一定要去听听,肯定比我酒吧的歌手有魅力,因为玲玲特别漂亮。”
我心里想,莫非肖玲玲对李木有意思,她要真嫁给李木,也是件好事,至少不用跟着我过担惊受怕的日子,而且以李木现在的状况,也不会让肖玲玲过苦日子,遂玩笑说道:“玲玲,李木现在是夜店职业经理人了,你跟着他去吧,反正他酒吧也需要歌手。”
我的话刚说出来,肖玲玲的脸马上阴沉下来,瞪大眼睛看着我,愤愤难抑地说道:“麦子哥,你是不是嫌我碍手碍脚,要是这样,我立刻消失。”




始于1979 第520章 肖玲玲的礼物
肖玲玲的倔强不知缘由,她固执得像一块化不开的钢铁,使得我心中压力巨大。嫁给平措也不干,外面人就更完全不理会,莫非她要以这种方式一直守着我吗?
梁凤书马上安慰肖玲玲:“妹妹就一直跟着嫂子吧,那里都不去,等你以后有了心上人,到时候全凭玲玲自愿。”
露露笑着大声说道:“平措,是不是刚刚心里掠过一朵乌云,哈哈哈。”
肖玲玲拿出车钥匙,就是我和梁凤书送给她的那部越野车,把钥匙拍在李木手中:“李二哥,这是我的车,是哥和嫂子送给我的礼物,我现在送给你,以后你远走天涯很方便,依依姐一定会在天上保佑你平安的。”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那里能要!”李木惊诧地后退半步,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
肖玲玲抓起车钥匙,眼里泪水就快要决堤:“李二哥,你要是不要这车,我马上去把它烧掉。”
“玲玲,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要,为什么就要烧掉啊!”
肖玲玲不理会李木的话,抓起桌上的打火机,转身就要往门外走,真就要去烧车。
梁凤书一把拉着肖玲玲,抢过她手中的车钥匙,一手拽着肖玲玲,一手把车钥匙递给李木:“二哥,快拿着吧,玲玲还有车用,她是感谢你当初为了她而离开这里,她既然决定送给你,你不要,我们可真降不住她,倔得很。”
李木很尴尬地接过车钥匙,显得很为难:“麦子,玲玲,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那点事算什么?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作为酬谢。”
肖玲玲气鼓鼓地说道:“我把话说这里,二哥,如果你敢偷偷走掉,不要我送你的车,我一定把车烧掉,以后再不见你。”
李木只好把钥匙下:“唉,玲玲,你现在活得好好的,不要再想以前的事情,车我下就是。”
肖玲玲那几年地狱般的日子怎么能忘得了,我和李木都知道她不可能真正忘记。
见李木下钥匙,肖玲玲马上高兴地端起酒杯:“二哥,敬你一杯,今天我正式向你说声谢谢。当初害你哪有紧迫地匆匆离去,连一句话都没能说,这份恩情我肖玲玲一生不忘。车子算不得什么,你做总经理,应该要有一辆车,我刚好也用不上,哥和嫂子现在都不开这样便宜的车了。二哥,谢谢你,这几天我们好好玩,向小时候一样。”
“好吧,玲玲。”李木望望我:“那天晚上真如弟妹计划的一样吗?”他不好明说,以为露露他们不知道。
“老婆的计划完美无缺,那三个狗日的一起下的地狱,我也在监狱住了几个月,一切都过去了,他们也都知道,这屋里没有外人。”
李木把酒一饮而尽:“畅快,对付恶人,就是要这样。”
他再倒上一杯:“我敬你们,在今天这个尔虞我诈的环境里,你们几个这样诚一心,简直就是奇迹。”
烈酒入喉,情谊如酒一样浓郁,回望一路走来,酸甜苦辣我们都尝过,幸运的是,我们已经活得有尊严。
“李木,记得吗?你曾和我、凤书说过,这座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更容不下爱情。你看,我们不是都能容下吗?”
“所以我才说你们这是奇迹啊!”
正喝着美酒,一起回忆从离开故乡起经历那些悲喜,平措快步打开门:“黑哥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有要紧事。”
黑蟒仔风风火火地迈步进来:“麦少,下沙刚刚杀死一个人,我得到消息马上就来了。”
李木不解其意:“这鬼地方,那天不有事?那边杀人与你们有关系?”
梁凤书拉着李木到一旁解释,担心他误会我们干些龌龊勾当。
黑蟒仔解释说:“死者是娇妹的一个手下,根据道上的消息,他在那边一家酒吧喝醉酒乱说,说你找到了佛爷的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即将要让佛爷握手言和。这人刚出酒吧,就被几个人拉到僻静巷子里,估计下手的人没掌握好分寸,被活活打死的,尸体现在在警方手里。”
想不到娇妹这么快就要验证我对她说的话,我更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让这个人去送死。或许佛爷的人想从那人口中问出消息来源,下手太重,弄出人命。
事情发展如我们预料的一样,我马上打电话给林迪薇报喜,让她也借此化解一些悲痛。
我们知道,佛爷没法对洪家和娇妹解释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的事情,这是他最忌讳的秘密,由此,他肯定也知道,这是我玩的把戏,可他没法对外说清楚,以他的自我防御意识,也不会对外解释。
我心里一直很好奇,佛爷如此机密的事情,陆溪楠以前是怎么知道的呢?莫非还有一个关键人吗?如果有的话,在陆溪楠死后,他一定不敢露面,这个人是谁呢?一直还没想通,或许我找到这个人,就能真正知道佛爷的生辰八字。
听完梁凤书的解释,李木神色露出慌张:“麦子,这么说来,你们都没法出门了吗?”
“倒不至于害怕到这种程度,李木,我能有这别墅和一切入,当然要承担不寻常的代价。以前我和凤书不跟你和依依正常来往,也是这考量,我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不能把你也拖进来。”
我借此向李木解释,试图消除自己的愧疚和阴霾,生活中总会随口编出很多借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辩解。我仍然记恨小时候被送给李瞎子,虽然我已经不在穷困,可依然无法让儿时在心中铸就的阴影彻底散开。
活着还需要面子,我不想让李木看出我心中的自私卑劣处,解释以后,心里感觉舒坦很多,觉得以前自己从没有错。
李木很聪明,他对我的解释笑笑,表示根本没放在心上,马上替我担心起来:“麦子,如此说来,佛爷是一定要干掉你的啊!”
“所以嘛,并没有多危险,至少他们是可以正常上街的,稍微提防一点而已。麦子,你应该知道,要杀一个人是会付出代价的,对于佛爷来说,如果杀一个人没有价值,他绝对不会做。他已经让我和凤书名誉扫地,本不用再理会我们的,齐家完蛋,对于他来说,我已经没有任何力量能妨碍他。应该是我知道了他在香蜜湖的玄关这件事,加上我就是卜卦算命的,他当然要杀我,我了解他,他是不会放过任何隐患的。”




始于1979 第521章 倾诉秘密
这座城市年关时节的萧条感,李木很熟悉,他的青春年少,他的初恋,人生太多的第一次都是发生在这座城市里,如今他就快而立之年,却依然是孤傲飘逸的少年。
对他自己的事情,说得很少,李木把夜店工作当成获取生存资本的门道,他也说不出为什么一直在夜店上班,他说:“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夜店做服务员,既然开始了,就想一直做下去。”
那时的夜店暴戾之气很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夜店是一个讳莫如深的地方,如果对别人说你在夜店工作,马上得到的是异样的目光,大概会把你看成流氓,最起码是‘不务正业’。
李木是从不理会别人目光的人,他总是毫不忌讳地说:“我是一个干酒吧的。”
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却选择在夜店工作,这听起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这种生活彻底颠倒了日夜,总是在别人拖着疲累往家走时,他却迎着夕阳走在上班的路上,仿佛是茫茫人海中逆流而行的异类,用城市亮起的霓虹为自己生命里的朝霞,在灯红酒绿、音乐迷离中开拓进取,一份工作,一种生活。
我们坐在女娲补天广场的海边,这是蛇口的中心,曾是南山最繁华的地方,可在年关里,这里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商店集体关门闭户,繁华中透着无可奈何的萧瑟感,就像被候鸟抛弃的丛林,了无生气。
和从前一样,我们不说惆怅,不聊彷徨,也不为过往的苦难而悲伤,把生命里的灰色和悲凉压在各自心底,我们有一颗年轻的心,回忆是如诗一般,更多的憧憬未来。
我和李木有一个共识,其实未来不因自己的努力和方向而出现,人生有太多的巧合引导着生命前行的轨迹,为一可做的事,博览群书,强健体魄,随时迎接每一次挑战。
隔海相望东方之珠的青山隐隐,近前碧波万顷的大海如这座城市一样安静,南来过冬的候鸟在头顶飞舞得无声无息,偶尔的追逐中发出欢乐的鸣叫,也听不懂它们来自何方,又会在什么时候离开。
回头望南山别墅,不见一丝炊烟,李木指着南山别墅最高那个屋顶:“那就是林董的豪宅吧,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麦子,你这样做是对的,佛爷那样厉害,不管是因为情谊还是生存,你想不离开这座城市,必须要有一个靠山,林董是最合适的。”
“李木,其实我是可以离开的,可我就是不甘心。”
“有什么不甘心的,你们把房产买掉,就是千万富豪,到那里不能过好日子?平措和贡布那样厉害,佛爷难道还真能追杀得了你们吗?他能力的覆盖范围始终是有限的啊!”
“我知道,但我不走,我要跟他一决雌雄,因为他害死了我的儿子,害我红颜知己不知去向,所有参与害我儿子和爱人的那些混蛋,我都要让他们付出惨重代价。”
我说得有些悲愤难禁,李木听得目瞪口呆。
他惊诧地看着我:“你的儿子?难道新闻里的那些事是真的?你真和齐爷千金……”
回头看看,梁凤书和肖玲玲她们已经逛得不知去向,我小声说:“李木,你能不能小声点,这是一个秘密,永远也不能让梁凤书她们知道。”
他沉默良久,口中吐出的烟早已消散,叹息道:“怎么会是这样?他们怎么能如此残忍?你儿子刚满周岁吧,这些个狗日的真的该死。”
话末,他郑重地加上一句:“麦子,我能做些什么?你的儿子就是我们你家的人,我这大伯父也该为他做点什么。”
“不用,你就好好玩,等初三我陪你一起去沙头角悼念依依,这次你多玩几天,年后开张,去听听玲玲的歌声,还得把车过户给你,其它真不需要你参与进来。”
“唉,我现在明白了,你不是拿林迪薇当靠山,你们有共同的仇恨,是真正同仇敌忾的同路人。麦子,你很幸运,有这么多女人对你真心实意,在当前这个世界非常不容易。”
“你难道不觉得,女人比男人可靠吗?大多女人没有男人的野心,不会没完没了地争夺,不说别的,从古至今,叛徒都是男人,何曾见过几个女人叛主求荣?”
“嘿,你别说,想想几千年历史,还真是这么回事,麦子,可以啊,你竟然能看透如此道的道理,怪不得你混得如此风生水起。不过啊,换别的男人,一定不会报仇,又是面对佛爷这样强大的仇人,估计早逃走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去了。”
“此仇不共戴天,纵然是鸡蛋碰石头,也得试试,况且,我不认为自己是鸡蛋。”
“有魄力,有气势,男人应当如此。麦子,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说,我们是兄弟。”
我想不到李木能在我的报仇过程中有什么价值,也不想他卷入这场胜负难预料的搏杀,心里有最坏的打算,万一我们这群人客是异乡,可能只有他有能力和胆量来带我们的尸骨回归故里。
“走,我带你去大梅沙吃正宗的英国菜。”
感觉街道特别宽敞,难得见到这繁花似锦的城市车流稀落,道路中间和两旁开满鲜花,整整齐齐的姹紫嫣红虽是人工堆砌,依然让人看着春风盎然,那些在风中摇曳的红灯笼像一串串艳丽火红的鞭炮,为这座冷清的繁华都市张扬着过年的喜庆。
等红绿灯时,李木指着一栋大楼前的金桔:“麦子,以前我在除夕之夜都不睡觉的,去那些金桔树上摘红包,几乎都是一毛的,有的也有一块,一晚上下来,能从树上的红包里拆好几十,够第二天一餐饭钱。”
肖玲玲在副驾驶回头说道:“二哥,你还干这样的事情啊?今年除夕,我们又去摘吧?”
每到过年,大大小小的公司门口都会摆金桔树,这是南国年关一道独特的风景,以祈求来年财源滚滚。那些金桔树上会挂满红包,有的红包是空的,有的红包会装上最小面额的钱。
这座城市里都是异乡人,就如我们,现在也习惯在年关时节,买金桔树、鲜花摆在家里、花园里,祈盼来年万事顺意。




始于1979 第522章 异乡除夕夜
依照江湖规矩,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期间,不债、不惹事、不结梁子、不给人脸色、不诉诸武力,见面口称‘恭喜发财’,有能力的随身带着大小数额不同的红包,遇见熟人的小孩必须要给红包。这个时候进服务场所,服务人员特别热情而喜庆,口中全是拜年的吉祥话,顾客大多也是要给红包的。
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的新闻,早已传遍她的家乡,她觉得我们没有脸回去,只好买上很多礼物和年货,让黑蟒仔的小弟开车走一趟,送到她家里去。
不知不觉间,异乡已经被我们视为第二故乡,走过青涩,涉过彷徨,走异乡的风雨中茁壮成长。陌生的都市依然陌生,用娇小的翅膀在钢筋混泥土间翱翔,怀着憧憬一年又一年的奔忙,当暴风雨来临之时,我们携手并肩、同仇敌忾,闯过一道又一道难关,始终不让年轻的心放弃希望。
这座城市没有寒冬,看不见故乡那种满眼都是光秃秃的枝丫,看不到满眼都是枯草寒烟的萧瑟凄凉。当异乡的风掠过眼眸,心中的凄凉润湿眼眶,仰天大笑着吞下异乡的风,吞下异乡难得的寒凉,岁岁年年,我们又长一岁,我们还要一起奔忙。
除夕之夜,买下成堆的烟花,在海边尽情点燃它们,让璀璨的烟火在夜空绽放,那些瞬间的璀璨,就像我们年轻的心。
烈酒,欢笑,泪水,还有心中的苍凉,所有一切留给旧年,在这异乡的大海边,我们又一次放飞希望。
回望灯光依稀的南山别墅,我拉过梁凤书:“老婆,你安排好好回家去尽兴吧,把好酒拿出来任李木畅饮,千万注意安全,我让平措陪我去陪林董过年。”
梁凤书依依不舍地挽着我的手臂,在夜空中凝望依稀的灯光:“去吧,礼物已经备好在车里,家里有我,你不必操心。”
南山下的别墅群在漭漭绿林中显得孤寂,没有放肆的喜悦之声,只有夜风呜咽,只有山风阵阵。这里没有人串门,没有人大肆喧闹,荣华富贵之下,流淌着暗涛汹涌的静怡,而我,能闻到浓重的腥味,或许是大海的风又侵入都市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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