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79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千意
李木说:“你们也看新闻了吧?工厂保安打死人,怎么没有把工厂老板抓起啊?保安是工厂员工,员工肯定是听老板的,员工听老板的,和耀仔手下听耀仔的有什么区别?老板肯定说没有让员工犯法,那怎么证明耀仔就让他下面的人杀人了呢?而且保安还是在上班时间,故意致人死亡。你们想啊,保安与被打死的人肯定没有私怨,那就是为公,耀仔判无期,那个工厂的老板却最多赔点钱,这就是两个酱缸,不是吗?”
仔细一想,还不能说李木说得不对,耀仔也是合法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证照都齐全,‘四大金刚’算是公司高管,或者是公司老板助理,在耀仔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四大金刚’的职位都是经理,出事那天晚上是非工作时间,如此想来,耀仔还真死得冤枉了。
我突然想,难道耀仔的律师还没有李木想得周全吗?又或者是真的有人要置耀仔于死地,那能是谁,我不敢继续想下去,更不敢说出来。
梁凤书一时想不出话来辩驳,李木的‘歪理学说’显得冠冕堂皇,估计骨灰盒里的耀仔后悔没有请李木作辩护律师。
如果耀仔灵魂跟着骨灰盒,他听到了李木的理论,只能后悔自己投胎在穷人家里。明白为什么会死,也是一个大获,黄泉路上少疑惑,下辈子投胎到富贵人家,耀仔一定是出色的企业家。
见梁凤书突然沉默了,依依说:“凤书,你别跟他争,他在我们店里,是出了名的能说会道,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你们可能不知道,他靠那张嘴,骗客人很多小,每个月的小入是工资的好几倍,比坐台的都挣得多。”
听依依一说,我问道:“李木,你在我面前话不多啊?原来你的口才这么好,真是深藏不露。”
李木叹一口气:“唉,上班嘛,就得哄着客人高兴,不想说也得说,很多话我自己听起来都想吐,没办法,客人高兴是件很重要的事情,难道客人来受气么?上班时候话说多了,下班以后就什么都不想说,只想安安静静地看书。”
找了一个熟悉的高档海鲜餐厅,终于可以不再饿着肚子,曾经饿怕了,现在还有阴影。
想到李木和依依还一宿未眠,他们虽然在昂贵的美食前显得神采奕奕,依然难掩脸上的疲惫,我和梁凤书昨晚也没睡多久,肚子饱了,瞌睡侵袭倦容,在海边酒店开两个房间,先睡几个小时,傍晚再上山,那时上山无人。
酒店外的旗提醒着每个人,今天是香港回归三周年,梅雨季节过后,阳光分外刺眼,大海上泛着耀眼磷光,随风追逐的海浪哗啦啦响,金色夺目的沙滩上孤寂无影,大海边的正午时刻显得荒芜而古远,只有寥寥几只不惧烈日的海燕,在烈日当空里盘桓嬉戏着,不知道是出于勇敢,还是听谁的差遣逼迫。
迷糊一会儿,睡意竟完全褪去,身旁的梁凤书正在酣睡,不忍打扰。我起身坐在落地窗前,东望大海时,阳光洒在海面上,俯视中的海面银白流光,银光荡漾,银白下的蔚蓝色时隐时现,像未完全剥去皮壳的美玉,辽阔无垠地延展至最远处,淹没了地平线。
目光游弋时,能看见停车场几辆孤零零的车,其中银色的那一辆是我的,耀仔的骨灰盒此刻正在副驾驶下,他应该能感受到七月一日这天的火热,不过不要紧,马上就要长眠于地下黑暗中,这个世界的火热他将很快再也感受不到。
几个小时前,我曾亲眼目睹耀仔苍白的身体,像动物尸体一样被推进熊熊燃烧的炉火中,那个烧尸的工人面色冷漠,不带一丝哀伤,每一个动作都有条不紊,显得熟练老辣。阿虎告诉我,小给够了的,炉子清理得特别干净,保证耀仔的骨灰中不混杂别人的残渣,这样做能让灵魂变得纯洁吗?我不知道。
始于1979 第100章无常的生命留下几行泪
因其打点到位,耀仔的父母、妹妹林琴珊,加上社会上的‘大哥’们,我和梁凤书、李木、依依,二十来号人亲自观摩耀仔化为灰烬的过程。
阿虎亲自上前,小心翼翼而庄重地把耀仔身上化妆时带上的几条黄金链子取下来交给耀仔父亲,我们都上前去看耀仔最后一眼,短暂的默哀之中,殡仪馆工作人员脱去耀仔的衣物放一旁,随后耀仔被送进烈火熔炉中。
耀仔母亲突然呛声大哭,林琴珊也随之跟着哭起来,完全不顾闷热难闻的气味。
我和在场的其他人也都掩遮口鼻,却并不是哭泣,也可能是拒绝现场难闻的气味,害怕这气味钻进自己的五脏六腑,可是为了显得有情有义,我们又都选择到现场送别最后一程。看见曾经熟识的人化为灰烬,总是会暗自悲泣,为自己悲泣,人生原来如此简单,世道昭昭,谁也只是短暂一生。
偷偷瞥一眼其他大哥们,他们比我表情更哀伤,他们和耀仔是真正的同道中人,耀仔今天的下场,他们又有几个能逃得过呢?耀仔都明白早晚有这么一天,他们肯定也明白,在这一刻,他们肯定是为耀仔真正的伤心难过,心中肯定也会为耀仔觉得可惜。
浴火不一定重生,我想一定也不会重生,但一定是种解脱,无论对是浴火的人,还是对关心他的人,都是一种解脱,耀仔母亲呼天抢地的哭声,以后应该再也不会为耀仔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情,是会伴随这位母亲的余生的,但以后的泪水只会在心中默默流淌,或者在独自看着窗外时,流着泪想起自己的儿子再也无法相见;在清明或忌日里,母亲会给耀仔烧去祭奠,那些祭奠的烟火中,有一个母亲要讲述的世间的所有悲苦。
历经过炉火燃烧的耀仔,一定不惧这七月流火,他的灵魂或许正和烈日中的海燕一起飞翔,重新组建起一个阴魂不散的队伍,队伍中的前面一定还是阿虎和强仔,他们要顽固的守望在这异乡多久呢?大川和飞飞应该已经跟随家人的脚步,魂归故里,但耀仔的阴魂队伍里一定不缺四大金刚,枉死在这异乡的勇猛悍将何其多,他可以慢慢挑选,我相信,阿辉依然是最顶尖的猛将。
回头拿烟时,看见熟睡中的爱人,她那么安静美丽,像天使沉睡在洁白的床榻上,绵细而均匀的呼吸着空调下正温度舒适的空气,她优美如雕细琢的曲线,我曾无数次相拥过,此刻我只想看着她,像欣赏早已独自拥有的世间珍品。
我安静的思索着,发现生命中两个重要人物已经步入黄泉,而我还是一个历经二十载光阴的少年,头一个入黄泉的李瞎子与我失手有关,贫穷的日子中让我在失手时正满含怨气,在李瞎子时之前,我竟然没有让他看到我一点点善意,想起来,真是愧疚难当啊!但李瞎子是我生命中的重要过客,没有他传授我‘神算’的本领,就没有今日逍遥的生活;生命中重要人员中,第二个步入黄泉的就是耀仔,与我或许故意的失算有关,于我的生活而言,耀仔也是极其重要的,他让我在深圳快速扬名,没有他的关注,我和梁凤书不知要多走多少弯路,更不可能见到佛爷,也就没有今日的江湖地位。
李瞎子死去两年后,我才在神秘老头子提醒下,对李瞎子充满感激和愧疚,深刻认识到李瞎子对我的再造之恩,于是我每天供奉他的灵位,耀仔呢?我想就算再过两年,他可能会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模糊,因为现在的阿虎就是曾经的耀仔,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零件,佛爷觉得老的零件改换掉,阿虎是新换上的零件。
该忽略我生命中出现的耀仔吗?一生中任何时候,只要回忆起刚到深圳的斑驳岁月,画面中一定会有耀仔,无法忽略,而他终究像一颗耀眼的流星,快速的离去了。
向西而行的太阳把窗外的阴影慢慢拉长,阴影悄无声息的往海上蔓延,速度越来越快,而天空越来越蓝,海面的颜色也随之深浓起来,海鸟多了,海边也开始人影绰绰。那潮水像要追赶阳光,在阴影中退向大海深处,留下一大片海水侵湿过的沙滩,很快,沙滩的表面被海风吹干,印出一串脚印朝着潮水退去的方向,而追逐阳光的潮水终于退无可退,还是被西沉的太阳淹没在阴影里,阴影里的潮水歇息下来,轻轻喘息着讲述一天的疲惫,这疲惫重复了亿万年。
开车从梧桐山东面蜿蜒而上,这是我第一次从东面上梧桐山,车轮在砂石路面上发出呼啦啦的声响,像是送殡的鞭炮声。
把车停在最靠近山顶的野停车场,四周葱郁的杂草长得张牙舞爪,在风中对着我们这唯一的一车人摇头摆尾,抬头仰望山顶,西沉的余辉从山脊漫向天空,山东面的阴影里显得更加苍茫,一如远处的大海。
我们四人依然用沉默送别耀仔,迈着沉重的步伐爬上山头,先在山顶静坐,望着夕阳映照的大海,安静的抽一支烟,四下环顾,没有看见神秘老头子的身影,而我一直相信他是在看着我的。
让他们三人在山顶等候,我带着铁锹独自钻入丛林中,轻车熟路的找到被雷劈过的老树,就在昨日,才埋葬了两个人的骨灰,今天又来了,不知老树能不能承受得了。这是挽救了我没有摔下悬崖的老树,而我却送来第三个丧命异乡的孤魂野鬼与它作伴,我没有一丝恐惧,就像小时候挖地播种一般,熟练的挖坑、掩埋、覆土、洒上枯枝败叶掩护。
傍晚的风掠过山岗,老树在风中颤颤巍巍,我的手能从树干上感觉到它轻微的颤抖,想是它为我的慷慨所感动。昨天埋葬阿辉和强仔时,各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威士忌,今天埋葬耀仔骨灰时,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xo, 我靠着老树再赔三位兄弟抽一支烟,我想啊,要是有一天这里崩塌或者被开发商掘开,三瓶好酒一定更加浓郁香醇了,不知会被谁饮下,到时酒里也可能有他们三人的怨念。
始于1979 第101章埋葬后的畅想
我爬上山顶,晚风妩媚而强劲,呼啦啦的山林像是有万千人鼓掌,为我完成了朋友托付,还是为这三位异乡的野鬼从此相伴远望繁华。
夏日里,风吹得人凉爽而畅快,李木冷峻的望着远方:“麦子,你倒是好心,而且胆子也大,难道以后你还要上山祭拜他们吗?”
我背靠着山顶唯一的大石头,享受着清凉的晚风,看着口中吐出的烟在风中快速消散,脑子里非常清静,说:“李木,这有什么好怕的呢?朋友一场,尽力而为,算是为相识一场做个交代吧,只要我在深圳,每年一定上山祭拜他们。”
梁凤书挂断电话,说:“露露她们问什么时候回去,等着我们吃晚饭呢。”
梁凤书就是这样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两个男人煽情的谈话,我和李木都是穷人出生,对这客死异乡的境况都曾有过联想,不是联想别人,是联想自己。在我穷困之时,常常会想象自己在异乡悄无声息的死去,最好死后面目全非,永远别有人知道死的人死我,对死是一种极其奢望的想象。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你那么想死,为什么不自己死去,人从来最难面对的都是自己,我都穷困得想死了,你还让我自己杀了自己,难道不是太残忍吗?穷困得像一条狗,本来就很没尊严,如果还要让别人笑话我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自己竟然愚蠢到杀了自己,岂不是在我已经没什么尊严的时候,还当众把我搜刮得一丝不挂。
只有活得没脸没皮的人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我一直认为‘好死不如赖活’这句话最无耻,真要能好死,傻子才会赖活着。我和李木都是穷苦人走进繁华都市,我们什么都没有时,希望还能有死前的一点点尊严,所以才会想着可能会客死异乡。眼前已经不穷苦,我们担心随时都可能再一无所有,如果到那个境地,想死的念头又会浮现出来。
为客死异乡的人而动情,正是为鼓励自己不要落到这个结局。
李木和依依紧紧的靠在一起,李木说:“凤书、麦子,我们坐一坐再下山吧,我和依依都是第一次来这里,等夕阳全下去了,我们再下山,不急这点时间吧?”他望着远方的目光显得很深邃,表情却很淡然,也熟练的抽着烟了。
我没什么值得着急的,因为葬礼,今天预约好算命的都推后了,和李木从清晨到傍晚的相处,这是我们兄弟之间的第一次,第一次相处一整天,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静坐在凉爽的晚风里,心中竟然泛起对亲情的一丝美感,这也是平生第一次,于是,我热情的邀请他说:“李木,晚上一起吃饭吧。”
“不了,晚上九点上班,一会儿你直接送我去店里就行,以后有什么事情,随时叫我,别忘了,我们是亲兄弟。”顿了顿,他又说道:“麦子,其实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们不过是你在社会上相遇的几个朋友,你都如此心为他们了却身后事,并且是倒贴着钱,所谓江湖义气也不过如此吧。”
听他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前面加上‘其实’两个字,我想他从前一定觉得我是个绝情的人,应该是因为这三年来我和他之间少有往来,而我实在想不出,都是身在异乡的人,就算是亲兄弟,又能亲密成什么样,生活终究要自己去走,我的路也是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趟过来的。
依依高兴的说:“麦子,凤书,晚上去我们店里玩吧,我和李木还没有请过你们,一直都是你们请我们,今天还请我们住了最高级的酒店,也让我们请一回客,虽然我们还是没有你们有钱,请客却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李木还能签一些单,花不了多少钱。”
依依的话是真诚的,她或许是因为梁凤书送给她的全套名牌化妆品,也可能是她在葬礼上发现,她们所在那片地方的老大严胖子对我毕恭毕敬,总之,她的邀请是真诚的,可是我没有兴趣去她们店里玩耍,这几年下来,耀仔没出事之前,几乎每天都跟着耀仔去夜店里玩,玩多了,我觉得夜店都是一个样,不外乎装修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进夜店,无法享受夜店里最核心的项目,梁凤书一直跟着,没法享受,也从来没享受过,那种感觉,就像让饥饿的人看着别人吃山珍海味,而自己不能吃,所以我对夜店没有兴趣,条件所限,没办法。
梁凤书对夜店不只没有兴趣,还很厌恶,她是完全看不惯那些逢场作戏的事情,当然她也不明白男人所追求的快乐,每次我们进夜店都是出于应酬。耀仔出事以后,应酬相对于少了很多,偶尔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夜店里,找一个包间里唱几个小时歌,也都是悄悄的去,悄悄的走。
对于依依真诚的邀请,梁凤书委婉的说:“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有机会的,我们是一家人,别在乎谁请谁的事情,我们这些年运气好点,挣得多点,当然该我们花钱请客,这都是应该的,二哥当经理了,我和麦子都替你高兴,好好干吧,深圳这个地方要立足下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深圳太好,才会有太多人想留下来。”
梁凤书最会说漂亮话,对依依说完,还对我说:“麦子,给严胖子打个招呼,他是那片的老大,对二哥和依依多些关照。”
其实梁凤书完全没有必要当着李木说这些话,她还是不明白,像我们那种穷地方走出来的人,又能在最是混乱的夜店里混到经理这个位置,李木的智商该是何等的不容小觑。
听了梁凤书显得热情而真诚的话,李木高兴的说:“好啊,以后要来玩时随时打电话给我,我和依依是沾了你们的光了,是该好好请你们的。”
暮色沉沉,远处城市的灯火又五缤纷了,开车下山,送李木和依依回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我和梁凤书继续在滚滚车流中前行。
始于1979 第102章死后鬼魂
接连埋葬阿辉、强仔、耀仔以后,梁凤书依照她以前家里的风俗,认为我们连续埋了三个人骨灰,而且没有举行任何超度法事,这样悄悄埋掉的成年人,七天以后灵魂会化为厉鬼,永世不得投胎转世,负责埋的人身上也会沾染邪气,影响人的运程。
根据梁凤书的意见,先别回家,住在酒店里,因为酒店里人来人往,阳气重,能消散沾染的邪气。白天多出去晒太阳,多去人多的地方逛,深夜不关灯、不出门,十天半个月过后,邪气消散得差不多了,再去寺庙里祭拜神佛,这样才能完全驱散邪气。
梁凤书不只说得很认真,连表情都带着惊恐和不安,她的情绪传染给露露和小芬,三个女人害怕得像迷失在丛林里的羔羊,好像耀仔、阿辉、强仔一定会变成厉鬼,在夜里来到这繁华都市里夺人魂魄。
几个女人这样担心害怕,当然要以她们的心情为主,不管是不是有道理,她们的心情就是真理。特别是梁凤书,要是她坚持相信的,我不相信,那她一定认为我是要另立山头,这样的话,我将面临她通宵达旦的谈话,一定是从我们认识开始谈,把她对我的好全部说一遍,哪怕是有一次过街口,她拉了我一把,也算是对我有救命之恩,因为她看见百米外有一辆大货车,要是不拉我一把,我一定会等在原地让大货车撞死我。
反正不缺住酒店的钱,能让她们开心,何乐不为呢?其实我一点也不怕鬼,反而充满期待与它们能来一次合作。
我小时候最爱参加人的葬礼,葬礼上有很多好吃的,那是我享受难得的美食的好地方,几乎是盼着四邻八村每天都死一个,却总是要等上好久才能有人去世。
我不只不害怕埋死人,每次听到那个坟头响起鞭炮声,就会第一时间冲过去捡没有爆炸的鞭炮,捡到后就是难得的玩具,带着肖玲玲一起,点燃鞭炮,丢进山上的蚂蚁洞里,看着那巢穴被砸开后,心里快乐无比。没了引线的哑炮也有用,剥开鞭炮,把火药倒在光滑的石头上,铺开一定的形状,越多越好,然后点燃火药,顿时冒出一股青烟,香喷喷的浓烈火药味蔓延开去,石头表面被烧出美丽的图案。
坟地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时山村里人满为患,庄稼成好像总是不能满足大家的肚子,凡是能播种的土地,哪怕是巴掌大的一块泥土,上面也被种上了农作物,只有坟地没人播种,没有播种的地方草木葱茏,是能开心玩耍的好地方。
从小便听说过人死以后,七天里要把活着时的脚迹起来,就是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的脚印都要全部集齐,不然无法重新投胎转世。第七天夜里是回魂夜,死人的魂魄会带着集的生前所有脚印,再次回家看看,家里人在夜里要准备一座好酒菜,鬼魂在享受完最后一餐家里的餐食以后,安心去黄泉。
山村里什么稀奇古怪的传言都有,我却从没有真正见识过,我一直都渴望与鬼好好当面交流一次,谈一谈人死后是什么样子,顺便问问死后还怕不怕冷,还会不会饿肚子,要是那边日子好,我随时准备过去。
我为了几口饱饭,都能从李文白家跑到李瞎子家,当然也愿意不再挨冻受饿,从做人变成做鬼,儿时一直过穷日子,渴望换一个环境能好一些,但又无法确定做鬼一定过的是好日子,所以想找一个鬼当面问问再决定,而这个愿望一直没实现,就像我对着村外小庙里菩萨的祈愿一样没有实现过。
长久的期望得不到实现,最后就会死心,再也不会相信它们,我一直渴望见到的鬼,却一直没有见到,所以我已经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记得在我离开家乡的第一晚,就是睡在刚死过人不久的枯草堆上,而且是在雨夜的大桥下,最是僻静无人的地方,而那天晚上连个像样的梦都没有,真要有鬼的话,鬼就那么嫌弃我吗?想我也是长得慈眉秀目,貌可能不如潘安,以梁凤书那样美的女人能看上我可以证明,我一定是一个很有姿色的男人,鬼为什么就不喜欢见我呢?想来是一定没有鬼的。
我在大街上睡了将近一年,也还是没有见到鬼,令我最害怕的反而是查暂住证的人。在我过上好日子以前,一直希望见到鬼,一来是想问问那边日子好不好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传说鬼都是有法力的,能隐身、能穿墙遁地,真要是有这些本事,我希望能遇到一个鬼和我诚合作。它可以上我的身,利用它的法力,去饭店厨房偷山珍海味,去偷保险柜里的钱,甚至可以偷漂亮的女人,我日子过好了,当然不会忘恩负义,我会买很多祭品烧给它,这样我们两个虽是阴阳相隔,可是又能合作共赢。
虽在大街上的那些夜里,我常常想,有钱人身上一定有鬼附身,他们利用了鬼的法力,不然怎么可能轻易获得那么多财富,他们身边的美女也一定是妖怪,法力可能不如苏妲己,但一定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怎么能过得上那样骄奢淫逸的好日子?他们一定获得了鬼的青睐。
尽管我在埋葬耀仔、阿辉、强仔时,我已经过得很不错了,可我依然‘不忘初心’,还是喜欢鬼的,虽然漫长的等待和失望以后,我已经不相信有鬼了,可依然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能遇到鬼,能利用鬼的非凡本事,实现我没有鬼相助时,不敢想的愿望,比如说干掉佛爷,我来做佛爷,从此江湖听我号令,我便能解救所有失足的美女们。
要是他们三个变成鬼,一定不会伤害我,因为我替他们了结身后事,他们肯定是愿意和我合作共赢的,这也是我愿意埋他们带着的一点点私心。我不只会算命卜卦,李瞎子也传授过我一些风水本领,勘测风水虽不是师门最强项,却也懂得其内理。
始于1979 第103章小芬的男人
把人埋在山头,对着东方日出的方向,据说这样的鬼最是厉害,我不知道耀仔提出要埋在高处时,是不是就是想做一个非常厉害的鬼,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也希望与最厉害的鬼合作。这些道理当然不能告诉梁凤书,会吓坏她的,而且她也没有要和鬼合作共赢的打算。
见她们三人那样担惊害怕的样子,我只好配合她们,答应梁凤书的安排,而且尽量的安慰她们:“就算耀仔他们变成了鬼,也不可能伤害我们,他们都是讲义气的人,不会恩将仇报的。”
小芬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她极其认真的说:“哥,鬼和人是两个世界,鬼怎么可能还记得生前的道义,我们沾染了邪气,最容易被鬼找到。”她说话时紧紧的靠着露露,面露惶恐,好像清楚的看见鬼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