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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过江河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溪柴暖
这位小二哥乃是凌云剑派门下子弟,自幼便开始习学师门镇派武学——飞流三仙剑。正所谓“一剑斩三仙、寒芒似飞流”,这门剑法以潇洒的造型姿势见长,并附带着极其可观杀伤力,乃是当世常见御剑法门;即便江湖上流通的是删减版本,但由于其异常出色的美观程度,仍然极受那些鲜衣怒马、仗剑江湖的少年侠士所欢迎。
不过,美观度与实用性并重,虽然听起来十分美好,但也同时代表着两边不靠的尴尬。
既然他是剑派子弟,那么手中无剑,实力也自然会大打折扣了。所以这位小二哥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先用滚烫茶叶与零散的果点阻住沈归片刻;凭着自己二十载从未荒废的轻功造诣,只要抓住对方分神的一瞬之间,他就完全可以取出提前藏在栏柜下方的惯用佩剑……
长条凳长了四条方腿,而不是四枚轮子;即便借着小二哥的后蹬之力、向后滑出了一段距离,但速度也很快就缓了下来;与此同时,桌子也已经高高飞离地面,直奔沈归的门面拍去!
小二哥早就设计好了接下来的全部流程:待长条凳停下之后,自己凭借出众的腰腹力道高高跃起、在半空中施展一个完美的展腹后空翻、并准确无误地落在栏柜后方;紧接着他右手紧握剑柄,将面前的栏柜当中斩断;随后自己在漫天飞舞的木屑之中飞身而出,剑尖透过桌面、直接刺入措手不及的沈归心窝!自此一战之后,他便声名鹊起、一举成为华禹大陆最出风头的年轻侠士!
长条凳的去势渐渐消散;小二哥按照计划双脚同时向下蹬踏,同时腰杆向上一挑、头肩向下而双腿向上、果真翻出了一个姿势华丽、高度出色的展腹后空翻……





马过江河 第712章 16.武道的取舍
力的作用都是相互的,如果没有借力点的话,其实人体本身的力气并不算大。习武之人有句老话说力从地起,脚下生根,也同样阐述了这个道理。所以那些功力纯的老师傅们,走路大部分都是蹭着鞋子底子、像是在泥地里淌着走一般。如果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老头子,走路的姿势非常像是鸭子拐,他本人又没罹患风湿病或是腰腿疼痛的话,可千万不要上去招惹人家。
纵然这种行进姿势不太雅观,看起来就像是一位田间懒汉或是老流氓一般,与武学宗师的形象颇有些格格不入;但他们这群人,却极受鞋帽店掌柜的欢迎。
凌云剑派的看家本事,乃是一套飞流三仙剑,何为飞流?如果单纯从字面上的意思拆解,可以理解为施剑之人,经常会跃上半空之中向对手出剑!如果从剑法的本质来审视一番的话,那么这门剑法,就是以违背武学的基本原则、来换取造型与气场上的美观优势。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经过凌云剑派这番画蛇添足的改动,但凡遇上真的会家子,肯定会被人家轻而易举的抓住破绽;可同时也增强了对于女性武术家独特的杀伤力;诚然前提是施剑之人的模样长相,也必须足够俊俏才行。
这位化装成小二哥模样的少侠,乃是凌云剑派北峰首座弟子,脸蛋与五官也称得上白皙俊俏,身手与招法也是功架十足,出手时机捕捉的更是极其准;如果沈归是一位初出茅庐的花痴女侠,说不准还真的会拜倒在这位英俊少侠的剑锋之下……
宽大厚实的柳木桌面、纷飞的果点茶水,的确挡住了沈归的视线、也封死了他起身追击的最快路线;不过沈归毕竟是伍乘风教出来的徒弟,对天下各家门派的武学优劣,早已烂熟于心,只是尚未全部实践罢了;更何况凌云剑派的武学,向来以潇洒飘逸著称,几乎已经成为随处可见的大路货了。
凳脚划过地面的青石砖,发出了极其刺耳的声音;单就这一点点的信息量,已经足够令沈归通过听声辩位、来了解对方究竟盘算着怎样的伎俩。接下来,面对着直奔自己面门而来的方桌、沈归不慌不忙、继续坐在椅子上观察位置;待自觉时机已到的刹那,两条猿臂舒展开来、铁钳一般的大手已经死死扣住了桌面上沿;与此同时,他下盘提臀腿、借着双臂上攀之力使出了一个旱地拔葱、竟在众目睽睽之下高高跃起!待他身形自然下落之时、双脚脚尖则恰好点在了连翻三个跟头的桌沿之上!
接下来只见沈归双脚用力蹬踏桌沿、借这一丝微小的力道迅速前跃而去;待那位小二哥的跟头翻至八成、身体也即将落在柜台后方之际;沈归也恰好稳稳站在了地面上!此时此刻,沈归的视线与小二哥的腰腹齐平、双方之间的距离,大概仅有两个桌面那么远……
接下来,沈归伸手一撩衣袍的左侧下摆、衣角抽动空气发出了“啪”的一声脆响。他的双脚带着诡妙的节奏,前连踏四步;身形同时向左微侧,抬起右腿屈膝至胸口处,整个人缩成了小小一团……
下一个瞬间,一记朴实无华的垫步侧踹,准确无比的命中目标!
公平的说,沈归的这一记垫步侧踹,也有故意耍帅的嫌疑。不但向前追击的距离过长、蓄力的动作过大,就连他提前预测的最终落点、都没有留下半点的容错率来;若是对上真正的武道高手,只需在他垫步追击之时、迈步行至他的身侧,这一脚是无论如何都要落空的!
这么简单的闪避手段,对于这位小二哥来说,显然是不适用的。因为即便他想出了破解之法,也定然要结结实实的吃下这记势大力沉的侧踹;因为,他当时那个潇洒漂亮的后空翻,还没有完全翻完……
小二哥只觉自己的小腹部位、仿佛被一匹受了惊的奔马迎面撞上!这是他第一次相信人死之后、会有灵魂转世一说。因为他在挨上沈归这一脚之后、恍然感觉仿佛有另外一个自己,被对方一脚从肉身当中踹了出去!
小二哥凌空向后飞去,七窍同时喷出一蓬鲜血,在半空中带出了一道并不算长的血雾……
栏柜的后方乃是木制连墙酒架,而酒架后方,则是与隔壁钱庄共用的两道墙壁。天下各家钱庄银号,为了防盗功能,自然提前做好了最奢侈的墙体加固;如今这小二哥被一脚踹在了墙壁之上,除了意料之中的酒架坍塌之声之外、还夹杂着些许骨骼碎裂的声音……
这位凌云剑派的五峰首座弟子,用自己肉体与脊椎、跟隔壁钱庄的加固墙,来上了一次赌上性命与尊严的较量。较量的结果也只有两个:要么他高位截瘫、要么他命丧黄泉。
万幸,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位小二哥当场就断了气,没有给师门带来任何麻烦。
好整以暇地齐雁走上前去,看着被死死嵌在碎砖之中的小二哥,发出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慨:
“啧啧啧,太惨了……哥啊,你总说要一脚踢死我,可以前我从来都没当回事……不过打今天开始,我信了!”
“少废话,一会拾完了这几位看客,琢磨琢磨能不能给他抠出来……”
一条人命,对于那些早已经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绿林匪道来说,自然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凌云剑派在江湖上、向来以名门正派自居!门下弟子个顶个都是俊男美女,哪可能经常见到如此血腥残暴的场面?
武林人士之间的试手切磋,只要没有关乎于性命尊严的死过节,鲜有专要人命的黑手出现。毕竟彼此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江湖中人,点到为止、也伤和气;江湖路远、来日方长,谁还求不到谁了呢?
然而沈归今日就只出了花里胡哨的一脚而已。这一脚的速度并不算快,从起势到发力,甚至到如何命中那位小二哥的小腹,所有人都看了一个清清楚楚;但正是因为杀人的过程如此清晰,也令众人更加感到沈归的恐怖之处。
他身体的每一个摇晃、步伐与身体之间奇妙的律动、甚至包括蓄力的过程、出招的节奏,全部都给人带来一种和谐自然的观感体验;无视那位嵌入青石墙面的死鬼少侠,那么沈归这一系列动作,简直比那些犹如猫蛇般柔软的妙龄舞姬,还要更加美妙几分。
沈归没有看到自己的动作,自然也不会理解他们心中的震撼。不过,他现在的武学修为,已然合上了伍乘风当年一句话:
只要是看起来漂亮、舒服的招式,那就算是练对了路子!
沈归一记侧踹轻松毙敌之后,迈步走到了那位掌柜身边,粗暴的撕扯着对方的发髻,一把按在了桌面上;随后他抬起右脚踩在对方的面前,“蹭”的一声拽出了惊雷短剑、左手一压,那漆黑的剑身便贴着对方的鼻尖、轻松穿透了这张柳木桌面:
“听好了,敢说废话立刻毙了你!除了你们凌云剑派和鬼手门之外,还有哪家不开眼的东西,与谛听搅合在一起了?“
“我我我我我……“
“阿嚏“!
“噗”的一声,沈归忽然打了一个喷嚏,连带着按住这位假掌柜后脑的右手,也顺着全身肌肉一起缩了一下,他的拇指就这样抠入了对方的太阳穴中……
沈归到底是真的打算出手杀人?还是单纯的意外事件?没人敢问,也没人知道;可那位最初被齐雁称呼为“史兄弟”的年轻剑客,此时却突然哭出了声来、一条半新的裤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湿了一大片……
齐雁捂着鼻子向前,挥手解开了缚住其中一人嘴上的天蚕丝鱼线:
“史兄弟晕血啊?这点胆子,还怎么闯荡江湖啊?”
被解开鱼丝线的这位男子咽了口吐沫,看了一眼正在盯着自己右手发愣的沈归,仔细组织了一下语言之后,这才言简意赅的对齐雁说道:
“他不晕血!他只是结巴!”
一时之间齐雁没能绕过这道弯来,不解的看向沈归;只见沈归也是满面愧疚,一直对桌子上那位死不瞑目的掌柜,小声嘟囔着悼词:
“真不是故意的,最近两天海风有点硬,可能是方才淋了点雨,着凉了了……”
双手合十,虔诚的悼念完这位冤死鬼后,沈归就着对方那身丝绸衣服擦了擦手,随手指着刚才回话言简意赅的男子,征求起了齐雁的意见:
“我看他说话还挺利落,要不然咱先审他得了?”
这位男子本想拔腿一跑,可他抬头看见那位已经挂墙上的小二哥之后,立刻打消了这个鲁莽的念头。
“受秦王殿下的西北联军之托,如今江湖上除了竹海剑池以外,凡是叫得响名号的黑白两道,全都奔着你来了。”
沈归听完之后皱了皱眉问道:
“秦王?他老人家是什么时候从坟里爬出来的?”




马过江河 第713章 17.炮灰
这些自诩名门正派的弟子们,可远比江湖草莽、绿林匪盗可爱的多。虽然他们的武功更加高明,靠山也更加强硬,更占据着江湖正义的最终解释权,理应更加难缠一些;然而由于他们共有的一些通病,所以充其量就只是一群纸老虎罢了。实战经验不足,心理素质底下,思维陈旧固化、贪恋声名权势、对生存手腕不屑一顾等等等等……这些问题平日不显,可一旦面对强大到无法抗衡的对手之时,他们立刻就会原形毕露。
毕竟这些衣着光鲜的侠客门徒,历来饱受师门庇佑,很少直面生死抉择的严重威胁。
当沈归从这些人口中,审了刺杀事件的前因后果,便真实的感受到了局面失控所带来的慌张感。
在沈归的印象之中,信安侯周长风乃是狠辣坚韧有余、心思眼界却略嫌狭窄的人。严格来说,他本人的才华与天资,并不比天佑帝周元庆逊色半分,甚至在某些层面来看,还要高过他那位小叔叔不止半筹;然而沈归却始终不认为,他能够成就心中所念之事,而且,还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原因也很简单,德不配位并不可怕,古来昏君也比比皆是;但周长风的手段狠辣有余、但心胸宽广不足,根本容不下整片华禹大陆的臣民与土地。
沈归认为,以周长风的性格来说,像极了曾经开创过三年大周王朝的一位吴姓名将。所以他之前为周长风所预测的命数,应该是在晚年之时才会殊死一搏;或是干脆咬咬牙、生生把这一辈子忍过去算了!
可眼下不知是什么意外,刺激到了这位多谋少决的信安侯爷,竟然选择了一个最正确的时机,做出了最错误的抉择!
冲动,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的解决之道。
即便他已自行承袭了老秦王的封号与封帝、更与西疆两位金童佛组建了西北联军,不日即可挥军东进,看似胜券在握;但沈归对于他的评价,也没有丝毫动摇:周长风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称孤道寡的命;别说三年、连三天都不可能!
不过有一个疑点,沈归却始终没想明白:明明是北燕自家后院起火,为什么周长风却纠集了江湖上的牛鬼蛇身、先斩我沈归的头颅祭旗呢?北燕的龙椅可以轮流做,但就算轮到地老天荒、也轮不到我一个幽北人头上啊!
无论怎样处置凌云剑派的杀手,沈归烂名声,已经不可能翻过身来了。他早已被武林同道推举为世所罕见的江湖败类,并同时被正邪两道所不容。不过名声上的事,对于不打算开宗立派、名留青史的沈归来说,当然是无所谓的事了;至于这种程度的暗杀嘛,即便是来上一百次,也造不成任何影响!
其实对于这一点而言,不仅仅是沈、齐两兄弟心里清楚;恐怕那些尚未露面的武林宗师,也一样是了然于胸。而这些武道名宿之所以会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就是打算牺牲一些声名显赫的门下弟子,来做实沈归丧心病狂、六亲不认的狼藉声名!
之后他们再联合出手,经过数场血战之后,成功斩杀混世魔王沈归,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还华禹大陆一片玉宇澄清。这个故事,不就是最经典的江湖传说吗?
既然他们七位凌云门徒,是带着此种目的前来赴死;那么活人就比死人有用,放走也比留下更加实惠。沈归打断了他们的手臂、废去了奇经八脉、又以真气冲垮了脐下丹田之后,便将这六个废人赶出了这间客栈。随即,他们又在柴房中找到了被捆在空缸里的正牌掌柜,给了他一笔银子,并强行征用了这间客栈。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两天之中,他与齐雁兄弟二人,将会面临着无穷无尽的暗杀与围攻;由于风暴侵袭登州湾,所以他们无法离开登州城,就只有硬着头皮等待着与盛北川约好的那一夜……
至于半截身子嵌入墙壁之中那位死鬼小二哥,早已经被抠了出来;沈归把他软塌塌的尸身卷入了一张草席之中,由假扮掌柜的那位中年剑客,用牙齿咬住了麻绳,拖拽着带出了登州。
江湖上的风声,永远传的特别快。自打这六位断臂剑客,拖着一卷草席离开登州城以后,那些往日里行色匆匆的商人与苦力,竟完全不见了踪影;包括那些垮筐推车、沿街叫卖夜宵熟食的小贩,今夜也通通偃旗息鼓;至于衙门的巡城兵丁、街面上维护治安的看街地保、甚至是报时惊贼的更夫,也通通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整座登州城,除了时急时缓的雨幕声音以外,竟然再没半点的人间烟火。
尸身虽然已经被人抬走、但仿佛蜘蛛网一般龟裂的墙面、以及被他撞毁的一架子好酒,却已经是覆水难了。沈归与齐雁把所有的碎片堆在了角落之后,又在客栈的前厅燃起了一架炭炉,除了用于取暖之外,顺便可以烤一烤后厨剩下的几个馒头。
“好重的酒味啊……可惜了,第二酵的时辰不够,毁了这一整坛子酒。”
凉馒头烤制半焦之时,由雨幕之中传来了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此人一边评价着酒液酿造过程之中出现的失误,一边迈步走进了客栈大门。他身量中等,头戴宽沿斗笠、身披蓑衣足踏芒鞋,显然是刚刚连夜入城的过路客。
这汉子进屋之后,先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瓦片,又使劲儿抽了两下鼻子,伸手解除着雨具,口中自言自语的说道:
“嗯,砸的好。这种下等货,喝到嘴里准跟马尿一个味儿。”
沈归转了一圈手中的筷子,随意开口问了一句:
“你喝过马尿?”
“喝过。年轻的时候不知深浅,带着镖队往沙漠里趟;结果中途被鬼宫打了眼,活活困了我们四、五天……”
这位老镖师脱完了蓑衣之后,又拽了拽被泥水打湿的裤脚、解下了背上的长条包袱,下意识地在沈、齐二人面前晃了一下,随后才放在了炭炉旁边的桌子上。这是一个行走江湖约定俗成的规矩,既能表示自己是个懂规矩的老江湖,也表达了自己没有攻击意图;至少,现在还没有。
沈归想了想之后,朝着齐雁抬了抬下颌,后者点头自去;没过多久,他搂着一个酒坛子回到前厅,挥手将一个粗瓷大砂碗放在了镖师面前。沈归接过这一坛子酒后、挥手拍去了满是尘土的泥封,将鼻子尖凑近缸沿仔细嗅了嗅,又伸进一根手指头,沾了一些酒液出来端详:
“嗯,斑蝥、乌头、苦杏仁、半夏……称不上是见血封喉,但就这一碗下肚,也与那奈何桥上的孟婆汤,相去不远了。”
说完之后,沈归斟了满满一碗、仰头一饮而尽。随后,他将碗底朝着对方一亮,再次斟满一碗,反手推到了这名镖师面前。
“老达官爷,你在沙漠里看见的海市蜃楼是假,可喝进肚子里的马尿却是真;我这客栈掌柜是假,但这酒里的毒物却是真呐!”
这位老镖师懂规矩知礼数,也并没有暗中偷袭,称得上是个光明磊落的蠢货。既然他是个这样的老实人,那么无论他今日因何而来,沈归都愿意让出一个体面,许他全身全脸而退。
辨别酒菜是否有毒,乃是“挂子行”的基本功;这位中年汉子是个走南闯北的镖师,当然知道沈归此言不虚。这坛子酒,或者说这间客栈酒窖里的藏酒,全都被人提前下好了毒物。
这位老镖师也低头闻了闻酒气,皱着眉头骂了句“糟践东西“、随即仰头一饮而尽。双方彼此互相亮了一手,也就有了平等对话的和气。
“达官爷,报个蔓儿吧?(自我介绍)”
“蓟州沧县人,雪花蔓。(姓白)“
“白镖头,不好好拉你的挂子,跟着他们这些海翅子老宽,唱哪门的大戏呢?(不好好保你的镖,为什么跟着那些大官胡闹?)”
“茬了!虽然都是练武的挂子行,但我们是拉挂子的(镖师),他们是戳挂子的(教授武艺),不是一路人,找你也不是同一件事。。”
“那……?”
“我是来高托(打架)的!”
通报完了来意之后,白镖师起身拿起长条包袱,同时张开双臂连撤三步、示意沈归自己已经准备好了;而沈归则弯腰捡起了一直用来拢火的惊雷短剑,仿佛地痞流氓一般、斜腰拉胯半睁眼皮、用通体乌漆的剑身一下下地拍打着自己的右掌、没好气地说道:
“原来是个羊盘道,马前着亮片子,西边亮了(原来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赶紧亮刀子动手,我肚子饿了。”
“请了!看刀!”
随着一块青布高高扬起,那把镔铁戒刀也被白镖师握住了刀鞘!可惜,在刀头尚未离开刀鞘之时,这场比武虽然尚未开始,却已经落下了帷幕。
青布扬起的一瞬间、沈归右脚猛然蹬地发力、左脚向前迈出一大步,而左手的惊雷短剑,也准确无误的贴在了对方的咽喉上;如果仅仅如此而已,白镖师还能勉强接受这个惨败的结果;但他分明感觉到自己握住刀柄的右手,也被沈归死死地扣住了脉门,根本提不起一点劲道来。
眼下他连换命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不是细枝末节、临场发挥之类的小差异了……




马过江河 第714章 18.疲兵之计
沈归果然是饿坏了,他选择了最简单也是最迅速的解决方式,一招未出,便轻而易举的击败了这位老派的江湖人——白镖师。显而易见,二人之间的差距,已经不是武学修为高低能够解释的问题了。他的极限速度,完全跟不上沈归的进攻节奏,那无论怎么个打法,都只会是同样的一个下场
况且他眼下连刀都拔不出来,又谈何交手二字呢?
“丐神伍乘风的门下高足,果然名不虚传……白某人的命,归你了!”
沈归有些疲倦的探出了一口气来,反手剑入鞘、又坐回了碳炉边上。他咬了一口被烤的表皮酥脆、略带焦香的馒头,含糊不清的对他说道:
“回沧县去吧,做好你镖局生意,以后记得带眼识人,少凑那些与你无关的热闹。”
白镖师神色一怔,随即又深深地鞠了一躬,随后便默默穿戴起自己的蓑衣,看样子是打算连夜冒雨、出城返乡;然而就在白镖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之际,刚刚还打算填饱肚子的沈归,却突然抽出了倚在桌边的那柄连鞘长剑!
白镖师耳边听得利剑出鞘之声,心中立即生出数道杂念。但如果沈归真的食言自肥;那么无论自己面朝何方,仍然只有引颈受戮这一途可走。当双方实力的绝对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之后,那什么独门杀招与江湖经验之类的小花招,根本就是毫无用处的事了。
等了许久之后仍然无事发生,白镖师便僵硬的扭回了头来。他发现沈归的右臂才刚刚回身侧;而一把微微发光的长剑,剑尖穿过二层楼板,仿佛悬在了半空中一般;而他的左手,此时竟仍然举着两根筷子,小心翼翼地吹着刚刚烤熟的第二个馒头……
滴……答!
顺着剑尖戳穿的二层楼板缝隙,一滴暗红色的血液,重重低落在旁边的桌面之上;而沈归和齐雁却仿佛毫无察觉一般,竟然还在专心地讨论着烤馒头的最佳吃法:
“这么干烤的话,实在是有些寡淡了;咱应该炒上一盘熟芝麻、碾一些干辣椒碎、再用猪油一刷,烤制见焦以后,再撒点磨细的海盐,啧啧啧……”
“对对对!再撒点小茴香,我在长安城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胡商专卖的那种香料……”
客栈二层的血液越滴越快、不停打在柳木桌面上、击出了啪、啪的脆响;这每一声响,都仿佛是一根坚硬无比的钉子,狠狠扎进了白镖师的心窝之中:这二位小公子哥,看起来都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为何动起手之时、竟会如此狠辣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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